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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祝圣武撰文声援文东海 其家人遭恐吓

    【民生观察2018年5月16日消息】今日上午,身在加拿大陪伴妻子生产的山东祝圣武律师发消息称,其于国内的寓所遭到两名不明身份人员恶意登门拍照,并恐吓独自在家照顾其三岁幼儿的岳母,疑与几日前其撰文声援湖南文东海律师被吊证事件有关。

    据祝圣武讲,上午接获其岳母电话,称家中有两名不明身份人员登门,来人一男一女,带有照相机,并要求开门入内拍摄。由于当时家中只有其岳母独自一人在照顾祝律师的三岁幼儿,加上来人身份未明,因此老人家拒绝了来人的过分要求。祝律师称,当时其与岳母通电话时,其幼儿在电话中形容登门拍照片的人“很讨厌”。来人在入屋未遂后,随即提出更为过分的要求,要祝律师岳母说明祝律师的具体去向,同样遭到老人家的拒绝,来人见此情形,在屋外拍了几张照片后离去。

    祝圣武律师表示,按照其岳母的描述,来人穿便衣,所以不清楚来人具体身份,不过,按照惯例,登门拍照的工作应该是公安人员才有资格这么做,因此初步判断是公安人员。由于来人提出入屋等过分要求,并要求家人说明其去向,因此此事为赤裸裸的恐吓、骚扰。祝律师透露,这次出国到加拿大是因为陪伴老婆生产,是在历下区和济南市两级国保约谈后,经由山东省公安厅批准的,今天登门恐吓的人没有任何理由不知道其出国的事情。

    鉴于发生上述非寻常的事情,祝圣武律师认为,当局今日上门对其家人恐吓,是在报复其于5月12日为声援湖南文东海律师而撰写的题为《反抗是中国律师的使命——评文东海被吊销律师证》的文章。因为此文一出,相继有多家境外媒体对该文进行了较多的报道,自媒体平台亦出现海量转发,因此,两者的因果关系显而易见。

    附:反抗是中国律师的使命——评文东海被吊销律师证
    祝圣武2018.5.12

    文东海是中国最有声望的人权律师之一,近日收到了湖南省司法厅的吊销律师证拟处罚通知书。这是一个意料之中的处罚通知,可是看到通知书的时候,我还是伤心难过了很久。

    文东海律师收到的是拟处罚决定,理论上讲有希望在司法程序中保住律师证,可是我要决绝的为文东海律师唱一首挽歌,也为这个时代,也为这个荒诞残暴的中国。中国司法审判的荒诞、专横、残暴,早已人尽皆知,所以鼓吹信心绝不仅仅是侮辱当权者的智商,也是在侮辱所有中国老百姓的智商。不要鼓吹希望了,滚你妈的政治迫害!滚你妈的司法救济!你爱咋咋地吧!被迫害是中国人的命运,没什么大不了。

    文东海是我最敬佩的中国律师之一。我和文东海律师有很多非常开心的合作,为了维护刑事被告人的权利,也为了法治梦想和国家治理现代化。

    文东海是深受法学理论熏陶的高学历、有知识的律师,也是精于刑事辩护技艺的律师。文东海外表儒雅、内心坚定、行动果敢、有勇有谋,是中国最受尊敬的人权律师之一。虽然没有遭受监禁,但文东海的勇气绝不逊色于王/(全)璋等被监禁的人权律师。文东海早在去年8月份就因为在云南玉溪市为一个flg信仰者辩护而被长沙市司法局立案调查,去年11月份,文东海被行政调查的案件被移送到湖南省司法厅。当时我们都意识到中国政府将要吊销文东海的律师证。文东海面对即将被吊销律师证的命运,没有丝毫的妥协和退让,而是坚持“利用法律反党”的一贯立场和策略,提起了很多的相关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向中国政府展示他追求民主法治、绝不向政治恐怖妥协的决心。而今文东海果真领到了吊销律师证的拟处罚通知,所谓数十年修炼终成善果。

    被吊销律师证乃是中国律师合格与否的最好的认证之一。那些没有长骨头,靠推销屠龙术而骗钱混日子,靠为荒诞的“社会主义法治”唱赞歌而活命的中国商业律师,他们应该在文东海律师面前羞愧到死。

    中国律师,真正的律师,所有会写“法治”两个字的律师,必定是政治反对者,因为法治要求司法独立,而司法独立要求政治民主化、否定一党专制。反抗乃是中国律师的宿命和使命!

    中国律师永远不会忘记1950年代律师行业被彻底消灭的历史,不会忘了那个导致律师行业被消灭、导致中国国家治理始终野蛮恐怖的“主义”是仍然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国家信仰。

    那个写在中国《宪法》上的主义,远远不只是导致中华民族超过7千万人非正常死亡(屠杀、饥荒、集中营等等)和导致当下中国的巨大的人道灾难,而且在每一个信奉这个主义的国家造成了空前绝后的人道灾难。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律师不能接受“社会主义法治”的荒唐逻辑。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知识分子拒绝再接受马列主义对中国的统治。

    在这个血雨腥风的年代,我们大白天打着灯笼去寻找中华民族实现国家治理正常化的道路,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人/权/律师互相搀扶着前进,因为我们都是民族主义者,因为我们希望看到中华民族摆脱恐怖政治、实现国家治理正常化的那一天。

    “如果我们不去战斗,敌人用刺刀杀死了我们,还要用手指着我们骨头说:‘看,这是奴隶!’”谨以此诗纪念文东海律师被吊销律师证,纪念这个血雨腥风的时代!

    反抗,因为我们别无选择!

    相关报道:王理乾、祝圣武等律师公开致信呼吁停止打压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8/0302/17085.html

  • 王理乾、祝圣武等律师公开致信呼吁停止打压

    【民生观察2018年3月2日消息】本网获悉,多年来中共不断对敢于秉持良知正义尊法敢言维权律师进行了持续不断的吊照以及刑罚打压,尤其是2017年中国司法部部长张军上任以来尤为严酷。从广州隋牧青律师的被“吊照”,到北京余文生律师的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导致法律界人心惶惶。近日,几位被吊照及执业受阻的部分敢言人士终于忍无可忍给张军部长发出一封《请终止对律师的运动式打压——致司法部部长张军的一封公开信》公开信,希望张军部长“终止对律师的运动式打压”。

    据悉,在这封《请终止对律师的运动式打压——致司法部部长张军的一封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之前,著名维权律师程海和邹丽慧等曾经于2017年10月牵头给张军部长写了一份公开信,但至今石沉大海。不仅如此,2018年没过几天,程海律师的律师事务所被强制注销。

    此封由被吊照律师及执业受阻者施平、王理乾、彭永和、陈家鸿、祝圣武发表的《公开信》中举例近年、尤其是张军部长继任以来正直敢言的维权律师被各种刁难、被吊照、刑罚失去自由的例子,如:“山东的祝圣武律师和浙江的吴有水律师,他们仅仅因为在微博上发表了和律师职业无关的评论,即使依据宪法也是正常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监督范畴,可是他们却以莫须有的理由被吊销律师执照和停业处罚”。

    云南的王理乾和王龙德、上海的彭永和律师因为对律协未能真正给律师维权,反而对律师进行打压不满,而公开声明退出各级律师协会,他们此后同样受到来自司法部组织的统一报复,王理乾和王龙德被吊销律师执照,彭永和被原律所解聘,新的律所在当地司法局的压力下不敢接收,以致彭永和律师至今无法执业。

    湖南文东海律师在山西忻州市忻府区法院办理的一个信仰案件,从审查起诉直至开庭完毕,他们自始至终都不给文东海律师复制案卷,到了开庭当日的法庭上,他们也不给文东海律师和被告人案卷查看核对,对于这类完全无视刑事诉讼法的行为,文东海律师寄希望于湖南省律协维权,并要求他们将有关情况向司法部和全国律协汇报,但直至今日,文东海律师没有收到湖南省律师协会的任何反馈。

    迟夙生律师被沈阳某法院非法赶出法庭事件,卢廷阁、黎雄兵等律师在四川会理法院被殴打事件,多地爆出律师被非法禁止会见(比如余文生律师被以妨碍公务罪拘留却拒绝律师会见)、不让阅卷等,更加广为人知的“709大抓捕”的系列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的合法权益长期被漠视,王全璋律师被关押近1000天,至今会见不到律师。

    有些律师被立案调查有的是因为司法部门主动启动调查程序,而且调查的事项也不是因为律师执业不规范所致,而是对律师的正常言论进行审查的结果,比如山东的祝圣武和浙江吴有水、北京的程海等律师;有的是因为公检法集中大规模的投诉或司法建议,比如山东的李金星、湖南的文东海和杨金柱;有的是翻陈年旧帐,比如云南的王理乾和王龙德、广东的隋牧青等。

    河南郑州的施平(网名:石玉)在2016年通过司法考试后,向广州律协申请律师实习登记,广州律协认为施平被立案查处没有结果,要求施平出具案件结案的文书。而郑州公安又不对施平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广州律协对施平暂缓实习登记。按照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规定,施平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被立案追究后没有结果。然而,郑州公安和广州律协却联手打压导致施平两年无法实习,失业至今。
    《公开信》中说:你(张军)提出“律协要挺在前面”的新主张,发表对律师要“严管厚爱”的论断。你(张军)说出上述温情款款的话还不到几天,就对律师大开杀戒,从北到南、从东到西,各级公检法司通力合作,对律师的举报立案遍地开花,在你的指示下,各级司法部门和律协挥舞大棒,约谈、警告、秘密调查、立案、处罚,对律师的管束日益变本加厉,动辄得咎,可律师的权益被侵犯却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变。

    据本网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因代理敏感案件、网上言论遭当局打压“吊照”、刑罚的律师有:
    1、李苏滨(北京)2005年,六个月没有律所聘用,律师证被注销;
    2、高智晟(北京:目前失联状态)2005年被司法局注销;
    3、张立辉(北京)2006年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4、唐荆陵(广东:目前在狱中)2006年,六个月没有律所聘用,律师证被注销;
    5、李浚泉(黑龙江)2006年不允许通过年检;
    6、滕彪(北京)2008年被司法局注销;
    7、张鉴康(陕西)2008年被司法局注销;
    8、温海波(北京)2009年被司法局注销;
    9、江天勇(北京:目前在狱中)2009年被司法局注销;
    10、杨慧文(北京)2009年六个月没有律所聘用,律师证被注销;
    11、刘世辉(广东)2009年没有律师聘用;
    12、唐吉田(北京)2010年司法局吊销;
    13、刘巍(北京)2010年司法局吊销;
    14、童朝平(北京)2011年律所被迫解散;
    15、陈武权(广东)2012年六个月没有律师聘任,律师证被注销;
    16、王成(浙江)2012年六个月没有律师聘任,律师证被注销;
    17、罗茜(湖南)2013年拒不颁发律师证;
    18、姬来松(河南)2013年没有律所聘用;
    19、王全平(广东)2014年六个月没有律所聘用,律师证被注销;
    20、程海(北京)2014年被司法局处罚停止执业1年,近期被吊照;
    21、范标文(深圳)2014年没有律所聘用;
    22、王胜生(深圳)2015年律师被迫解聘;
    23、张雪忠(上海)2016年律所被迫解聘;
    24、蒋援民(深圳)2016年司法局强迫变更执业类别;
    25、钟锦华(上海)2016年不允许通过年检;
    26、冯延强(山东)2016年司法局拒不办理转所手续;
    27、浦志强(北京:目前已出狱)2016年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
    28、李金星(山东)2016年司法局处罚停止执业1年;
    29、锋锐律师事务所2016年(北京:所主任周世锋目前在狱中)涉嫌刑事案件;
    30、彭永和(上海)2017年六个月没有律师聘用,律师证被注销;
    31、吴有水(浙江)2017年司法局处罚停止执业9个月;
    32、王龙德(云南)2017年司法局吊销;
    33、王理乾(云南)2017年司法局吊销;
    34、祝圣武(山东)2017年司法局吊销;
    35、余文生(北京:目前在狱中)2018年六个月没有律所聘用,律师证被注销;
    36、隋牧青(广东)2018年司法厅(拟)吊销。

    以上统计的仅是部分被打压的维权律师,都是近年已被吊照、处罚、刑罚的维权律师名单,还有一些正在被调查的律师由于还在走程序,没有最终尘埃落定,所以还没有统计进去。另外,在司法部的网站“政务公开”一栏,里面有大量对律师的处罚通报,从2017年5月1日起至今,被当局处罚的律师竟然多达两百起左右,包括被打压的维权律师在内。

    有关维权律师被吊照、打压的本网将会持续关注和报道。

    附:请终止对律师的运动式打压——致司法部部长张军的一封公开信

    张军部长:

    我们是2017年司法部统一部署打压的被吊销、强制注销律师执照或由于其他不公正原因执业受阻的部分人士。

    我们深知,虽然给中央党政军、各部委高官的公开信常有见到,有言辞激烈的、温和的、跪求的……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总是有太多人在求告无门之后,会将希望寄托于登闻鼓响,如果给地方官吏的信件还偶有回应的话,给中央各级高官的信件很可能无一例外石沉大海。

    还有更多的人尤其是维权律师因为抱着善意和忧国忧民的情怀给各级高官写信,最后往往招致各种刁难、失去律师执照、甚至失去人身自由等同样是五花八门的报复,不用说太远了,近期著名维权律师余文生就因为给全国人大写信提交了人事任免建议和修宪建议,最后不但丢了工作,还被以莫须有的妨碍公务罪拘留,最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指定监视居住,至今生死不明杳无音信。著名的维权律师程海和邹丽慧等前辈曾经于2017年10月牵头给你写了一份公开信,言辞不可谓不诚恳,态度不可谓不恭敬,举例不可谓不充分,说理不可谓不透彻,可是2018年才过去没几天,程海律师的律师事务所被强制注销,一向以法治律师自嗨的程海律师也面临着此前其他很多律师经历过的失去律师工作的威胁。
    ……

    我们曾经和其他很多律师一样,也希望你作为新任司法部长会善待律师,因为你毕竟做过最高法院的副院长,是引以为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法官,虽然中国的法官常常会受到政治的干扰,可出于对同样一套法律系统的尊重和信赖,我们还是隐隐对你寄予莫名的奢望。

    可是你不管是作为最高法院副院长还是今天的司法部部长,你从来对律师就不够友善,对法律也没有敬畏,对时局判断也不够精准,更无法奢谈严管厚爱,悲天悯人之士人风骨。

    法律界有名的“小河案”,你作为最高法院副院长,著名的“闹庭”律师言论言犹在耳。

    2009年,重庆打黑曝出李庄律师伪证案,虽然该案从一开始就荒唐无比,任何法律人都可看出其中的破绽和漏洞,你作为最高法院副院长,不但无视李庄案中的“法律黑洞”,却忙着为重庆的“黑打”涂脂抹粉唱赞歌。据网易新闻,2011年5月10日,你曾经远赴重庆主持召开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你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在薄熙来书记的领导下,重庆开展“唱红打黑”,建设“五个重庆”,人民群众得到诸多实惠……在“打黑除恶”案件刑事审判中,重庆司法部门坚持法制精神,重罪重判,轻罪轻判,认真执行宽严相济政策。对重庆的“打黑除恶”,最高院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审判复核工作平稳有序;市高院结合重庆实际,既追求程序公平正义,又保障实体公正,不少工作走在了全国法院系统的前列。重庆在“打黑除恶”刑事审判中的许多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

    ——可是你话音刚落,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发生了你起初根本预料不到的一系列事件,让你在重庆的发言显得非常短视和可笑。

    2012年2月6日,主导重庆打黑除恶的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出逃美国驻成都领事馆。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在这次见面会上,温家宝在谈到政治体制改革时说:“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党虽然作出了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实行了改革开放,但是‘文革’的错误和封建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清除。”

    2012年4月10日,薄熙来因严重违纪,接受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调查。

    2013年9月22日,济南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天你的很多言论同样冠冕堂皇。

    比如你刚接任司法部部长,就提出了著名的“律师是公检法的朋友”的论断。你认为尽管律师在法庭上是提出不同意见者,有时候在法官的判断之外,给案件审理带来一定的压力,“但正是律师的这种作用,促进了司法公正。

    比如你说当年我们是为找不到律师而烦恼,今天我们的烦恼是如何能为律师提供更好的服务、如何能给律师依法执业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提供保障,这本身就体现了我国法治事业的快速发展进步。

    比如你提出“律协要挺在前面”的新主张,发表对律师要“严管厚爱”的论断。为此,律师协会应成立维权、惩戒两个“中心”,认为要充分发挥律协行业维权的作用,就是要改变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执业权利受到侵犯只能自己呼喊、效果有限、影响也很坏的现状。

    可事实上,你说出上述温情款款的话还不到几天,就对律师大开杀戒,从北到南、从东到西,各级公检法司通力合作,对律师的举报立案遍地开花,在你的指示下,各级司法部门和律协挥舞大棒,约谈、警告、秘密调查、立案、处罚,对律师的管束日益变本加厉,动辄得咎,可律师的权益被侵犯却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变。

    各级司法部门和律协对律师的正常言论随意审查,甚至动辄对律师的言论进行行政处罚,比如山东的祝圣武律师和浙江的吴有水律师,他们仅仅因为在微博上发表了和律师职业无关的评论,即使依据宪法也是正常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监督范畴,可是他们却以莫须有的理由被吊销律师执照和停业处罚。

    山东的李金星律师、广东的隋牧青律师还有湖南的文东海律师,仅仅因为办理了所谓“敏感”案件,在法庭上极力抵制法院的公然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你的说法,他们原本也是帮助法官依法公正审理案件,维护法庭的真正权威和司法公正,可同样被以扰乱法庭秩序的污名被处罚和被调查。

    云南的王理乾和王龙德、上海的彭永和律师因为对律协未能真正给律师维权,反而对律师进行打压不满,而公开声明退出各级律师协会,他们此后同样受到来自司法部组织的统一报复,王理乾和王龙德被吊销律师执照,彭永和被原律所解聘,新的律所在当地司法局的压力下不敢接收,以致彭永和律师至今无法执业。
    ……

    短短的半年多时间,先后有十多位敢言正直在业界有一定声望的维权律师被以完全站不住脚的理由处罚或受到各种刁难以致无法执业。还有多家律师事务所及其它律师也受到各种各样的刁难、报复、整顿和注销。

    对律师的“严管”无处不在,对“律师”的厚爱又如何呢?我们在被处罚前律师权益经常受到公检法的严重侵犯,之后向各地律师协会和司法部门提出的维权申请几乎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答复,湖南文东海律师在山西忻州市忻府区法院办理的一个信仰案件,从审查起诉直至开庭完毕,他们自始至终都不给文东海律师复制案卷,到了开庭当日的法庭上,他们也不给我文东海律师和被告人案卷查看核对,对于这类完全无视刑事诉讼法的行为,文东海律师寄希望于湖南省律协维权,并要求他们将有关情况向司法部和全国律协汇报,但直至今日,文东海律师没有收到湖南省律师协会的任何反馈。全国各地曝出来的律师被各级公检法侵犯权益的事件有增无减,并不是因为对律师严管了,司法机关侵犯律师权益的行为就收敛了,相反,律师在高压下不敢反抗,招来的是律师权益更加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比如迟夙生律师被沈阳某法院非法赶出法庭事件,卢廷阁、黎雄兵等律师在四川会理法院被殴打事件,多地爆出律师被非法禁止会见(比如余文生律师被以妨碍公务罪拘留却拒绝律师会见)、不让阅卷等,更加广为人知的709事件的系列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的合法权益长期被漠视,王全璋律师被关押近1000天,至今会见不到律师。

    薄熙来的重庆因为置法律而不顾的运动式打黑除恶而臭名昭著,今天对律师的整治同样是一场运动,是延续709事件之后对律师的另一场非法打压运动。而你作为原最高法院副院长,在薄熙来主政重庆时未能及时纠正那种偏离法律轨道的打黑,就预示着你今天对律师的运动式整治成为必然。

    首先是对律师尤其是部分维权律师的秘密调查和立案完全是操纵的结果。律师是现代文明法治的产物,更深植于市场经济的土壤之中,对律师优劣的最直接评价本应当来自于律师的客户,可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曝出的多起所谓维权律师违规案件,没有一起案件是因为当事人投诉的结果,相反这些律师大都是在业内有比较良好的口碑,并受到很多客户的认可,他们被立案调查有的是因为司法部门主动启动调查程序,而且调查的事项也不是因为律师执业不规范所致,而是对律师的正常言论进行审查的结果,比如山东的祝圣武和浙江吴有水、北京的程海等律师;有的是因为公检法集中大规模的投诉或司法建议,比如山东的李金星、湖南的文东海和杨金柱;有的是翻陈年旧帐,比如云南的王理乾和王龙德、广东的隋牧青等。

    其次,公检法司动用各种组合手段对维权律师进行打压、羞辱。很多律师被立案前经过了长期的秘密调查,立案后不久就会要求开听证会,尤其荒唐的是,很多地方根本就不理睬拟被处罚律师及其代理人的任何合理合法的辩解,会后几天就会被处罚,甚至是当天开听证会,第二天就可以拿到处罚决定书。余文生律师在被北京市司法局强制注销律师证后,由于提了一个修宪的建议,即被北京警方抓捕并冠以莫须有的罪名,北京的李昱函律师同样因为代理了709案件以及他和沈阳警方的一些纠纷而被抓捕。还有一些律师事务所在当地司法部门的高压下以各种理由逼迫律师转所,在转所过程中司法部门不让新所接收,最后使该律师在六个月内找不到新所而不得不注销律师执照,比如北京的余文生律师等。

    第三,报复性处罚的痕迹比比皆是。律师的依法执业本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可是在这些已经被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案例中,一些维权律师往往是代理了一些相对“敏感”的案件遭公权力机构痛恨,对他们处罚的理由也往往是由于较真法律而违背了公检法司内部存在潜规则,对他们的处罚过程也非常简单粗暴,并且配合污名化的处理手法被大肆宣传,这些被处罚律师的救济渠道也往往会被围追堵截,有些律师在被处罚后经过复议,然后到法院要求起诉司法部门,法院要么不接收律师的材料,或者有的法院接受了律师的材料,也会很快裁定不予受理。

    如湖南文东海律师在起诉云南省律师协会名誉侵权一案中,本来已经确定了开庭日期,可是在开庭之前一日,法院告诉文东海上级有命令,这个案件不能够开庭,所以直接裁定不予受理;文东海律师起诉云南省峨山县法院法官柏为良名誉侵权一案,法院在收了材料后又把材料退回,文东海在投诉后至今未有任何回复。近日山东的祝圣武律师在被山东省司法厅吊销律师执照后,经过复议起诉到法院,法院不接收律师起诉材料。

    运动式打压和常规的管治不同的是:

    1、运动式打压集中在一段时间内同时对多位律师启动调查立案行政处罚程序,据司法部粗步统计,2017年下半年就有四十多位律师被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被处罚,且不论这种处罚的依据是否充分,但短时间内对这么多律师进行处罚,而且所依据的大部分事实都是早就存在和发生,那司法部门以前都去干什么了,他们是不是有意地放纵违规行为发生,该不该对他们此前的失职行为追究责任?

    2、对部分律师启动调查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在非运动时期内根本就算不上什么事情,由于这种理由的非正当性,所以经不起时间和正常法律程序的考验,如果处罚的程序和时间拖得太长,最后不但不可能起到打压的震慑作用,反而会不断凸显打压的非正当性,所以这种运动式打压必须在短时期内结束,此前被吊销律师执照和停业处罚的几位律师如祝圣武、吴有水、王理乾、王龙得、隋牧青等案例来看,正符合这个特征,而且由于对这部分维权律师的非正当性处罚混同在其它一些理应受到处罚的律师里面,模糊了是非的界限,使整个事件看上去不像是专门针对某个律师群体。

    3、公检法司街道等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对维权律师的全方位整治。这种密切配合首先体现在公检法等单位对维权律师的密集举报投诉上面;其次共同配合对维权律师进行秘密调查,有时候甚至会捏造或夸大一些事实,而且作为拟被处罚律师自始至终都拿不到完整的证据材料;第三、切断对维权律师的法律救济渠道,作为律师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法律,但在运动期间,这种法律救济渠道也会被切断,大部分模式便是不管律师复议诉讼的理由如何充分,都会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时期内被驳回起诉或不予受理,做的更过分是有些法院都不接受律师的起诉材料,不会有听取意见的机会,也不会开庭;第四、部分维权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被迫参与对维权律师的打压和整治,常用的手法便是以解聘律师相威胁,或直接解聘律师,而律师被解聘后如果在六个月内找不到新的律师事务所接收,他的律师证就会被注销,另外街道、派出所等单位往往负责对律师的日常行踪进行监控,防止被处罚律师有其它不可控行为发生。

    如广州申请实习人员施平,在申请实习期间,仅因曾被公安部门以莫须有的理由刑事拘留(后释放),就遭到河南和广东司法部门的各种刁难不给办理实习律师手续,直至今天仍处于失业状态。按照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其已被确认为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但广州市律师协会仍以其被立案查处没有结果为由“暂缓登记”。

    经过近四十年改革开放的中国,正在大踏步地奔向现代文明。现代文明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法治,而要贯彻法治首先就要杜绝各种运动,把社会的治理纳入日常的法治轨道。虽然对律师的依法约束和管治也有必要性和正当性,但这种管治必须有法律的依据,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并畅通各种法律的救济渠道,否则运动式执法在破坏法律的同时,也会把全社会拖入无序和混乱之中。

    或许你认为通过对律师的高压可以实现对整个社会的掌控,这也许是你在向更高层级的官员汇报时的漂亮词汇,但这种想当然的词令可以在短时期内蛊惑人心,却无法长期蒙骗所有还在思考的人们。因为很显然的是,作为掌权者,你们可以管住律师不说话,可你们无法管住所有人都不说话和思考。作为普通的公民,他可以没有律师,但他们那些受到抑制的权利如何伸张?没有现代法治规则意识的指引,丛林规则便大行其道。当下那些触命惊心的极端案例还要再发生多少?

    而事实上,恰恰是那些依法履责、全力维护公民私权利的维权律师,成了你极力围剿、打压的对象!你戴上虚饰的面具向世人展示着你的公正,然后悄悄提起屠刀,向法律神圣天平一端砍去——重复着数年前你在重庆的表演……

    如果律师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能够起到什么作用的话,那就是律师具有理性的精神和务实的态度,以及律师对现代社会文明规则的尊崇。没有律师们坚定而广泛地参与,所有人都会面临一种不确定性,无人例外。砍掉了天平的一端,我们每一个人包括部长大人你的命运都可能不受控制。

    今天对律师的打压也许会暂时满足部长大人的自尊心,为你搭建通向更高权力的阶梯,而我们不过是那个敢于说出皇帝没有穿衣服的“小孩”。虽然我们已经被你指挥各级司法部门吊销或强制注销了我们的律师执照,但我们才是真正的“中国律师”,因为我们仍然具备作为一名律师所需要的勇气和情怀。

    在此,我们发出最诚挚的呼喊——对律师的运动式打压必须终止!

    因为,这是我们民族能否接受现代文明规则的重要考验,这是我们国家能否真正确立自由、民主、法治、平等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标尺!请三思!

    此致          
    签名:施平、王理乾、彭永和 、陈家鸿、祝圣武
    2018年2月28日

  • 祝圣武律师:从长沙“被接回”济南的情况通报

    我于今天(10月20日)中午回到济南,特通报一下被“接回”济南的相关情况。

    我于12号离家前往上海,去拜会冯正虎等朋友。因为意外的原因,被误传在上海滩“失踪”,引发圈内广泛的关注,也引发外媒的很多关注。

    上周日我手机恢复正常,得知官方在焦急的找寻我的下落,居委会负责人去我家里询问我的行踪。我向官方说明了行踪。国保方面开始一天两三个电话核实我的行踪,并希望我到长沙后第一时间告诉他。

    本周一我从上海去杭州,拜会了和我一样因为言论被处罚的吴有水律师,顺便从杭州乘飞机去长沙(这趟航班只需两百多元)。

    周一(16号)晚上我到达长沙。我到长沙的目的是处理我父母的一些急迫的事情,当然也期望能够顺道拜见长沙的朋友。我预计在长沙逗留8天左右(事情很复杂,需要那么长的时间)。

    周二(17号)上午,我正在忙事情,国保给我电话,说他到长沙了,问我在哪。我真是吓了一跳,因为做梦都没有想到我的正常的出行会导致他们坐着飞机来“照顾”我,更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我和他们说明了情况。他问我住哪,说希望住一块。我说我住的40元一晚的小旅馆,非常简单,有点臭,不用登记身份证(不是调侃,我住的确实这么便宜)。他就和我协商住处,定下了宾馆。我有些紧张,不知道会有什么状况发生。我老婆开玩笑说一定不能自己掏住宿费。

    我办完事情后回到宾馆,敲门没有反应。正准备打电话给国保,对面的门打开了,里边的人喊我名字。

    我吃惊的发现,他们来了三个人,一个国保、一个辖区派出所公安、一个社区居委会工作员。我吃惊是因为我确实想不到他们维稳措施的级别这么高。他们三个人都慈眉善目,很客气。他们不但管我的住宿,而且管我吃饭,每天吃大餐。

    他们说明了来意,就是要求我跟他们回济南,共产党开会期间呆在家里并且每天到居委会报到。我和他们说明我在长沙是要处理我父母的一些急迫的事情,没有办法立即走。我没有明确抗议他们干涉我的私人旅行和侵犯我的人身自由,而是说俏皮话暗示这种抗议。他们三个人就决定在长沙等我。

    他们三个人都还好沟通,也愿意聊一些有关的话题,我们在一起还不算闷。当然,他们总是很谨慎的让自己观点符合共产党中央的政策。我们谈论公安人员的工作压力,我说现在无论知识分子还是老百姓,对公安的评价都很低,不论对错都骂公安。他们说工作压力确实很大,很多工作老百姓不理解,民间的负面评价确实严重的影响了公安的情绪和工作。国保说思考问题、有思想是好的,中国人有思想的自由,我大笑说你别骗我啊,我就是因为读书太多、想问题太多而出事的。

    按理来讲,这样被贴身监控,应该是非常恐惧的事情,比如担心被在房间内设置录音录像监控设备,担心被搜查行李。但我还算平心静气的接受了这样的“待遇”。我觉得就算监控升级也无非就是蹲监狱而已。

    考虑到官方千里迢迢来“照顾”我,我只好放弃拜访长沙的朋友。

    我于是抓紧处理长沙的事情,缩短行程。昨天(19号)晚上,我们确定了今天回济南的行程。他们安排了机票。

    今天中午到济南后,文东派出所的警车到机场接我们。

    我第一次享受警车接机的“待遇”。不知道这样的待遇是否会成为“新常态”。

    祝圣武
    2017年10月20日

  • 祝圣武:中国第一个因言吊照律师的自我陈述

    我是山东信常律师事务所主任祝圣武律师,我对山东省司法厅做出拟吊销我律师证处罚不服,陈述理由如下:

    中国最近几十年来有玩弄诛心罪的恶名。被指控言论违法的人,如果试图自我辩解,就很容易被指控为言论犯罪(如反革命罪(已被废除)、对领袖不敬罪(已被废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等),相关案例不胜枚举。但我还是坚持要为自己辩解,哪怕这个辩解会导致“越描越黑”,导致我锒铛入狱。

    山东省司法厅对我的处罚,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程序存在严重问题;

    正如隋牧青、丁锡奎两位代理人所言,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对律师的管理,应该限于对律师执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而不应该针对律师非执业行为。

    调查执法人员说他们是通过日常监控发现我的言论涉嫌违法。这个理由非常恐怖。我不是说执法人员没有权力查看我的微博,而是说执法人员绝对没有任何理由对律师的言论进行日常监控。如果执法人员的工作之一包括对律师言论进行日常监控,那他们实际上就是充当了思想警察的角色。除非有确切的犯罪嫌疑,或者涉及有组织犯罪,否则,公民的日常言论,不应该受到监控。对律师言论进行日常监控的行为严重的侵犯了言论自由的基本人权。

    人们结合起来成立政府,目的绝对不是让这个政府来监控公民的日常生活,制造恐怖,而是让这个政府按照人们共同制定的法律来维护秩序。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创作自由、学术自由等)是文明社会的基本规则,是社会道德的底线。迫害言论自由的行为才是真正对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行为,是危害民主共和国国体的行为。

    (二)处罚的事实依据不足;

    第一,我的微博影响有限。

    微博“祝圣武律师18668936828”,是我的第一个微博,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微博。当然,我之前不玩微博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我的微博于2017年3月开设,8月16日被关闭,关闭前粉丝数为2030人。

    第二,我不存在司法厅指控的“情节严重”。

    指控我“影射社会主义”的12条微博,其中10条是在司法局约谈要求我约束言论之前发表的,剩下的两条微博,其中一条是调侃司法局约谈的,和“影射社会主义”没有半毛钱关系。

    三岁小孩也能看出来,即便我的言论“影射社会主义”,那也根本不存在情节严重。吊销律师证的处罚依据何在?难道司法行政机关对于律师言论违法的处罚,就只有吊销律师证这一种吗?那些警告、通报批评、暂停执业等等的处罚,就不能适用于言论违法吗?

    即便我的言论涉嫌违法,那么,你司法局约谈时不处罚,约谈完两个月之后你却指控我“屡教不改”、“情节严重”,必须吊销律师证。这是什么意思?打击报复吗?

    第三,在本次吊销我的律师证处罚之前,我的律师执业生涯零投诉、零处罚。

    对一个正直的、品德高尚的律师第一次处罚就处以极刑,是山东省司法厅的耻辱。

    在司法厅约谈过程中,律管处李云凌副处长一再问我是否珍惜律师证,我回答说:“我不过做了一个敏感案件,写了一个力图系统阐述言论自由原则的辩护词,说了那么几句政治批评的话,我的律师证就被吊销了。这样的律师证,谁敢要?”

    为什么我对山东省司法厅吊销我的律师证的处罚如此强烈的不满?因为这个处罚莫名其妙,因为这个处罚毫无公道。对一个执业生涯零处罚的律师,对一个第一次开微博的律师,即便言论危害国家安全,那也应该作出低层级的处罚,而不是处以极刑(吊销执照)。

    第四,我的言论没有危害国家安全。

    我的言论虽然刺耳,但这些言论都在言论自由的范围之内,是公民行使政治批评、民主监督权利的形式,只不过我的批评对象涉及到执政党、执政党的政策、执政党的已故最高领导人。我在调查笔录、谈话笔录、听证笔录中对我的微博言论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辩解。省律协发表的《声明》对我进行声色俱厉的谴责,枉顾我的说明和辩解,是对我的攻击和污蔑。
    我仔细的翻看了《宪法》。《宪法》确实没有明确的规定公民有批评执政党、执政党的政策的权利。我想这算是《宪法》的一个缺憾。但是,《宪法》规定有言论自由原则、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共和原则。任何一个现代人都能够明白,这些宪法原则包含了公民有批评执政党、执政党的政策的权利。我想这个道理是不言自明的。

    (三)对我的处罚于法无据;

    吊销我的律师证处罚的法律依据是《律师法》第49条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21条。这个处罚依据存在严重的问题。

    第一,我坚持认为,该两条法律针对的是律师的执业言论危害国家安全。我的言论与律师执业无关。

    第二,司法厅认定我的言论危害国家安全于法无据。

    言论是否危害国家安全,应该有一个标准,不能是司法厅感觉刺耳、看不惯就算危害了国家安全。

    言论是否违法的判定应该遵守文明世界通行的“清楚与现存”的危险标准,即言论造成的危险马上就会发生,而且后果非常严重。只有存在“清楚与现存”的危险时言论才构成违法。这是文明社会的常识。

    依照这个标准,我的言论,仅仅是政治批评的话语,如何可能危及到国家安全?我的微博影响非常有限,不过2030个粉丝,开设的时间不过5个月,涉案微博仅仅12条,又如何可能对国家安全引发“清楚与现存”的危险?我的言论,并没有引发骚乱等后果,危害国家安全的事实根据何在?

    1932年,章士钊为陈独秀的“暴动”罪辩护时,在法庭上响亮的说“以言论反对,或攻击政府,无论何国,均不为罪”、反对执政党不等于反对政府,并且把这个辩护词发表在国内外的媒体上,以至于舆论沸腾。我没有看到国民党指控章士钊言论危害国家安全。对比之下,山东省司法厅对我的指控何其荒唐?

    (四)吊销我的律师证和王江峰案有莫大的关系,有打击报复的嫌疑。

    吊销我的律师证,部分原因是我办理山东招远王江峰案件,严重的妨碍了地方官打击迫害访民的行动。

    王江峰因为在微信朋友圈谩骂最高领导人,被招远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我办理王江峰案,不但没有收费,而且自付差旅费,而且还捐款2800元给王江峰媳妇。我为王江峰案写的辩护词在学术界造成的影响,导致了招远法院不得不在王江峰案判决后的第三天就暗示要改判或者再审该案,并最终在判决生效后第二天提起再审。这大概就是地方官对我如此恨之入骨的原因。

    本自我陈述写作完工时,我已经于9月22日被吊销律师证(9月21日召开处罚听证会)。招远法院于我的律师证被吊销的当日(9月22日)安排王江峰案再审于9月29日开庭(之前一直拒绝开庭审理)。这算是非常明确的暗示了两者之间的关系。

    结语

    “千人诺诺,不如一士谔谔”,执政党对于这个道理应该是明白的,要不然,1978年之后就不会放松对知识分子的控制了,1992年就不会重新对外开放了。“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毛泽东时代万马齐喑、民不聊生的惨痛教训才过去30多年啊。

    借用王江峰案辩护词中的一句话作为结语:“刺刀下的所谓政治批评、民主监督意味着什么,中国人有最深刻的体会。司法的法庭之外,人间还有道德的法庭,本案需要慎重。”

    祝圣武
    2017.9.26

  • 山东祝圣武或成国内首位因言吊证的律师

    【民生观察2017年9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9月21日)上午,山东省律协举行听证会,对祝圣武律师微博言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一案进行听证,山东省司法厅拟吊销其律师执业资格证。

    据悉,听证会会场设于山东省律协报告厅,于上午九点开始,中午十二点结束,结束后山东省律协并未立即作出处理结论。会前有多名律师和公民要求入内旁听,但遭到工作人员拒绝。

    据祝圣武案代理律师之一的隋牧青律师讲述,听证会大致顺利,程序中规中矩,气氛相对轻松。两名辩护律师丁锡奎和隋牧青以及当事人祝圣武律师的发言并未受到打扰和制止,律师及当事人清晰阐述了自己坚持的观点。

    祝圣武律师认为,对于山东省司法厅及律协准备吊销其律师证的处罚理由很荒唐,其坚持认为是不成立的且认为处罚的程序存在瑕疵,处罚的事实依据不充分,其于新浪微博发表的言论属于《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政治批评和民主监督权利”的范畴,以此用“危害国家安全”的名义对其打压,实在是超乎想象及严厉。

    据公开消息显示,祝圣武律师是在代理王江峰案期间,于新浪微博发表有关言论。当局认为其言论否定和质疑《宪法》确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严重影响了律师的行业形象,故拟对其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资格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隋牧青律师表示,如果该案成立,祝圣武律师将是国内首位单纯以非执业言论受到吊销执业证处罚的个案,并忧虑当局此举可能会成为打压维权律师的惯用手法,将会对很多心存正义的律师形成一定的阻吓作用,也会进一步收窄维权律师对维权公民提供法律服务的机会,同时亦令社会仅存的维护法纪、伸张正义的需求被慢慢遏制,必将大大背离当局提出的“依法治国”理念。

    有关祝圣武律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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