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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清市公安特警吃相真的很难看,五星差评

    今天2024.4.22福清法院公开审理何宗旺袭警案。

    我想参加旁听学习法律知识,约请张红一起与我前往,同时发信给律师想进去傍听。当我们来到清昌大道99号路口时,一群特警从警车下来,装备配备齐全,其中有特警配备冲锋枪,直接把我们包围起来,随即大声训斥要我们拿出身份证给他们检查,我们答到:配合警察工作可以,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要告知查身份证的的理由,你们警察装备那么先进,一摄到我们的脸就知我们的身份信息了,而且你们警察也要先出示警官证给我们看一看。然后其中一名警察出示了他的警官证后,告知:他们是执行公务,要配合他们赶快离开此地。我们当场答应立刻离开此地,马上自行回家。可就在这时一位彪形特警说道:不许走,要上警车(他手指着特警车),把人带到公安里面去。我们与他争辩说:我们没犯法,凭什么把我们带到公安里去?不让我们走,这不就是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吗,警察知法犯法。这名彪形特警(可能是现场指挥者)更加凶恶的说:现在这里没有什么法不法的,不许你们走就是不许你们走!你们不要在这里讲这法那法的,哪里有那么多的法?随即他一个眼神指挥着众特警蜂拥而上把我推拉拽强行绑架到车里。

    特警命令我们把手机交出来放在桌上。随即他拿起我们手机七检查八检查。查了很久也不归还,我们上前要求他不能这样查看我们的手机,这是私人物品,可是这名特警却命令我们老实点坐回凳子上去,配备着冲锋枪的特警还故意在我们眼前晃来晃去。他查看了半天也没查出他所需要的,(因为我们一直以来是本份守法的公民)随后把我们人和手机移交给了音西派出所,他自己带着一邦特警就撤退了。

    在此,我想告诉福清的公安特警们:今天你们这种对待我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警察要看我的手机,必须出具检查证明文件,如果没有文件证明,就是滥用职权。我们个人隐私是受法律保护的,警察不能随意扣留和随便查看我们的手机!今天你们特警的行为给遵纪守法的公民带来了严重的身心伤害,给福清人民警察形像造成了不良的影响。随后我当地的段警带我们离开音西派出所。临离开时,我们要求音西派出所给我们一张告知书,要求告知什么原因把我们抓到这里来。里面的一位辅警说:他们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是特警把你们带到这里来的,派出所与特警是两个部门的,所以不知道。

    哈哈,大家看一看福清的警察就是这样,滥用警力,玩弄老百姓。

  • 福建省福清市访民林炳兴被拘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9/1消息:福建省福清市访民林炳兴8月28日在家中被抓走拘留,目前关押在福清市拘留所。

    林炳兴的妻子石立琴说,林炳兴被抓了她们当时不知道,警方也没通知她们。过了两天还是联系不是他,我们四处打听才知道林炳兴被福清市国宝在家里抓走拘留的,现在还不知道拘留期限。

    林炳兴的上访材料记载,2002年10月15日,因邻居柳则娟家的违章建筑遭到举报,邻居怀疑是林炳兴所为,随带人闯进他的服装店和家中打砸抢,造成林炳兴及父母重伤,尤其是林炳兴父亲的伤势特别严重,其头部被砍伤,险些丧命,仅抢救费就花去数万元,至今留下严重后遗症。对方也有人员受伤。警方介入后双方都作了司法鉴定,随后林炳兴和对方被判刑。

    林炳兴一家不服判决上访被多次拘留、判刑。2009年10月30日,诉求无门的石立琴又遭福建省检察院官员辱骂“无赖”被迫自焚抗议,随经经抢救脱险,但从此面目全非,落下终身残疾,两只耳朵几乎都烧没了。



  • 福建省福清市龙山街道龙东村刘义康的举报信

    本人刘义康是福建省福清市龙山街道龙东村村民,现实名举报本村刘志荣村民,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对抗福建省人民政府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规定,顶风侵占集体土地抢建房子事实如下:
    今年7月1日,刘志荣在幕后操纵指使下非法侵占位于本村垅面100多平方米的耕地抢建房子,当其于7月5日地基初成型时,没有本人才得知其留足应有的50厘米,本人曾多次与其沟通协商要求应按规定留足50厘米未果后,即向街道党工委书记高勇(13950325577)和街道村建办负责人张凌(13706977887)举报,要求出面制止,但高勇3次闭门不开,张凌把责任推给村委会,不予处理。7月8日由村主任夏守林出面进行协议,自持有权势的刘志荣不接受协调且继续动工抢建,7月14日其还将毛竹架搭顶在本人围墙,直靠本人房子,本人及女儿发现后立即予以制止到其及家人的辱骂,并还扬言要打架。无奈的本人不得不分别向省两办(87521260)及福清市清违办(85211010)、负责人陈曙辉(85213407)和郑进德(86097115)、效能办(85288111)、福清市委督查办(85216041)、规划局(85158162)、福清市人民政府(85216043)、福清市纪委信访室主任陈艳红(85223222)、福清市常委纪委书记刘迟(85169939)、福清市国土局俞道平(85259588)等执法执纪机关举报,7月15日下午5点30分,被举报人假惺惺接受村主任的协调意见并形成协议(附协议书),但背信弃义的被举报人刘志荣于7月20日再次侵犯本人的领地搭建脚手架抢建房子。
    鉴于刘志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以及《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物权法》第66条、第89条、第92条之规定,非法侵占本人合法权益,本人及全家族人强烈要求上级领导派人到现场察看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刑法》第246条以及《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被举报人刘志荣侵权、破坏耕地顶风抢建的法律责任。
    谢谢
     
     
    举报人:刘义康
    电话:13705922225
     
    2014年8月

  • 福建省福清市龙东村支书之弟违规建房 村民投诉无门

    福建省福清市龙山街道龙东村前南自然村第7生产队陈明光用钱买通龙山街道、福清清违办和规划局,没有经过审批,违规搭建,侵占村道(道路原宽4.2米,长30多米)以及个人门口弯道。原消防通道4.2米,郑明生办加油站,油罐车和板车可以交叉通过,而后村道被陈明光侵占剩3米。
    2014年5月27-28日陈明光夫妇口头答应周边村民村道留3.5米,不将阳台出檐。不料于2014年5月29日晚,施工队抢建,将阳台出檐。陈明光夫妇一而再,再而三的反悔,我们邻里愤怒极急。
        陈明光早前从第2生产队成员刘霖(18919258777)手中购得元华路边上的2分零8厘的土地(约138平方米),至2014年元华路已拓宽两次,道路往内扩了几十平方,如今,陈明光竟还有2分多的土地!
        国家规定规划公路两边不能建房,陈明光不但顶风抢建,还侵占人行道、消防道、采光道,独户占用了一半的道路还欲搭盖阳台。村民多次向街道领导以及规划局(85158162)当面举报投诉皆无果。
        只因陈明光的兄弟陈明强现为龙东村支部书记,有他为其掩护撑腰,陈明光才如此嚣张,更是变本加厉。家族五兄弟(陈明太、陈明雄、陈明光、陈明华、陈明强)在本村共建有11座房子。
        村民从2014年5月21日至5月30日一直向高勇书记(13950325577)反映情况并拨打省两办的投诉电话(0591—87521260),省领导很重视农民这件事情,农民很感谢!就立即转办至福清清违办(85211010;转办单编号568)和龙山街道的责任管事人张凌(13706977887)和黄义(13705023923)。但地方政府太腐烂,相互通风报信,无人阻止违建还恶劣包庇,有相关部门为其充当保护伞,街道对于村内发生的各种违规现象及民众纠纷一律充耳不闻不作为。在此,强烈要求中央政府高度重视,下达急令,严惩贪官恶民。
                                                       
    全村村民抗议
    2014-5-31
    联系人:13705922225
    18350139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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