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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颜秀英去两会设点收信处送信被刑拘

    【民生观察2025年1月20日消息】近日,上海市召开两会。颜秀英于2025年1月15日前往耀华路两会设点收信处送信反映房屋问题,如今却因“寻衅滋事”被关押,现羁押在徐汇区看守所。家属心急如焚,于2025年1月16日、17日连续写信向上海市委陈书记反映情况。

    2025年1月15日,颜秀英前往耀华路两会设点收信处送信,全程未发表不当言论,也未做出任何违法举动,却被强行送往上海府村路500号,随后被接到徐家汇派出所。

    在派出所期间,长时间无人询问情况,直到四点多被允许回家。然而,颜秀英还未到家,就接到街道通知,称徐家汇派出所所长要找她谈话。

    当颜秀英再次回到派出所,却先是被告知:“我们没有要关你,是市政府广场派出所要关你”。

    在家属向外发出求救后,徐家汇派出所又改口询问颜秀英是否在某处发传单,经证实纯属子虚乌有。

    之后,警方拿出一张2024年的空白《告诫书》,颜秀英当场质疑,表明自己2024年当天并未去过耀华路,可前往街道信访办核实。

    徐家汇派出所穷尽手段造谣、造假被识破后,最终以“寻衅滋事”为由,将颜秀英送进看守所。整个过程中,所谓的派出所所长始终未曾露面。

    对此,颜秀英的姐姐颜兰英有几个疑问,恳请领导关注并给予解答:

    1.关于“寻衅滋事”案件的处理: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就指出“寻衅滋事”案件八年间增加了40倍,强调对此类案件要审慎处理。家属想了解上海在对待最高人民法院这一要求时,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如何审慎处理“寻衅滋事”案件的?

    2.市政府广场派出所的职责:“我们不想关你,是市政府广场派出所要关你”这句话已多次从上海地方官员口中说出,颜兰英就遇到过三次。

    第一次是在2017年11月7日,龚道安刚担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副市长不久,88位访民去北京还未出火车站,颜兰英就被截访骗回上海,以“寻衅滋事”为由被关押30天,家属要求查看证据时,听到了这句话;

    第二次是2021年4月2日,颜兰英去龙华西路儿子家拿东西,因查身份证被强行带到府村路,接回派出所后又听到同样的说辞;

    第三次就是2025年1月15妹妹颜秀英的遭遇。家属不禁想问,市政府广场派出所的职责究竟是什么?难道它真的是专门负责让人坐牢的机构?还是有人借其名义“狐假虎威”,扰乱社会秩序?到底是广场派出所还是徐家汇派出所非要让一位近80岁的老人颜秀英坐牢?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如此行事,良心能安吗?

    3.关于府村路500号及两会设点收信处的疑问:近两年,凡是被强行送往府路500号的人,都会被告知那里不是上访的地方。但实际上,老百姓并未将其当作上访之地,只是对两会抱有期望,送封信以缓解内心压力、给自己一丝希望,这难道也犯法吗?两会在耀华路设有收信摊位,为何会演变成“选择性”让人坐牢的陷阱?这是否是一种诱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该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正确运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颜兰英表示,“值此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恳请陈书记关注颜秀英一案,依法查明这位近80岁老人是否存在犯罪事实。若并无犯罪事实,请务必让她早日回家,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中国法律的公正与伟大,看到生活的希望。”

    与此同时,有上海访友发出疑问,“上海浦东耀华路是魔窟吗?为何到了那里会统一口袋罪‘寻衅滋事’投入大牢!为什么呢?那里停了一辆大巴车在收信,一个个老泪纵横手无寸铁饱受冤屈的百姓,手里拿的也就是寄托着百姓满怀希望的一封封信而巳,然而,他们收了百姓的信后,怎么就成了有罪之人了呢?要说有罪那么你大巴车是作案工具,收信的人是主犯,送信的人最多是个从犯,怎么不抓主犯去抓从犯?这是个什么理?

    2020年1月15日有崔群、崔红(癌症病人)、刘淑珍(高龄老人)被抓;2024年1月25日有李雪梅、孙洪琴等人被刑拘。现2025年1月15日又有颜秀英、杨腊梅被刑拘,前赴后继的在牢里过年,敢问那些掌政当权的你们难道没有父母兄弟姐妹,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吗?”

    据了解,颜秀英的遭遇源于上海市胸科医院的违规建设。

    上海市徐汇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为胸科医院出具了“92号楼周边绿化、车位整改”的《许可证》,但监管存在严重漏洞。

    胸科医院借此在与颜秀英住所一墙之隔的南面搭建房屋,还增设“女儿墙”和“火车轨道”式的围栏,致使颜秀英的通风、采光、日照等基本生活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93条的规定。

    面对颜秀英的投诉,徐汇区从居委到区委的态度令人费解,各方似乎“异口同声”的偏袒医院。

    对此,颜秀英质疑相关部门是否存在被胸科医院“收买”的情况,为何对如此明显的违法行为选择“视而不见”。

    颜兰英电话:18916134088

  • 王秀英向最高法张军院长喊话

    法官已成为这个国家腐败的催生剂请整顿法官队伍

    这几年,我的网文记录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其领导下的各级法院无视法律,处处彰显“法得向不法低头”的态势!你先别给我扣帽子,以下我用事实证实我以上的观点:

    这是一份针对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2023)闽0921行初81号《行政裁定书》的内容阐述的上诉焦点:

    福安市下白石镇外山村里凡自然村村民小组诉福安市国土资源局不依法履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一案,2023年12月28日,霞浦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

    闽0921行初8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法院毫无掩饰的枉法裁判焦点归纳如下:

    1、霞浦法院裁定原告不具备提起本诉的主体资格没有法律依据与事实依据。

    一审法院在裁定书第九页第二段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该条款明确“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及办理”,而本案的诉求是申请确权登记,在申请的土地没有确权登记在上诉人的户上之前,上诉人村对该地并没有处理权,又哪来经营管理以及办理公益事项?所以本案不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营管理的问题,一审引用该条款明显不适用,除非一审法院已经确认原告申请登记的土地就是属于原告村民小组集体所有之事实。

    因本案诉求目的是确权登记土地问题,在此,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引用该条款是否正确做个认定!因为这个认定直接关系到该案主诉——“确权登记”的依据!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引用该条款正确,由此可见两审法院的裁判书已经认定上诉人申请确权登记的土地属于上诉人所有的依据,被上诉人应该为上诉人依法登记颁证。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引用该法错误,那么一审的裁定就没有法律依据。

    一审法院还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要十八周岁以上三分之二参与……而认定我村村民小组为村民行使权利没有通过村民参与、决定,不具备提起本诉的主体资格而驳回起诉,上诉人提交的证据A20、A21,都证明上诉人村民小组长不仅是上诉人村民家家户户推选出来的,也是村民家家户户授权处理该案的特别授权代理人。村委会是自治自理的基层组织,村委会范围内的事项只有村委会有权证明,有没有经村民小组讨论参与的事项只有村民小组成员有权证明,一审法院没有证据证明上诉人没有经过村民小组参与、讨论决定,对一审法院的裁定,上诉人村民集体签字(见上诉证据一)证明一审的裁定理由是歪曲事实、无视法律的。

    一审法院在该页(9页)还认定“2005年元月11日里凡村民与王秀英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书距今时隔18年多,无法真实反映村民小组成员的真实意思,那么1977年那份来源不清的没有履行过的“契约”,现村民根本没见过,更没有18周岁以上三分之二的村民参与,霞浦法院的院长吴杰在审理该案时又怎么确定村民的真实意思?把该“契约”作为认定我村土地属于国有,以法的名义抢劫我村300多亩基本农田与护岸林。

    由此可见。一审法院在裁定书认定的事项都是在歪曲且没有事实依据的。

    2、一审的裁定无视法律规定:

    1、一审法院对原告在一审提交的证据A五的第1项申请书、第5、第6宗地图不予采信。原告提交的证据五的6组材料就是证据A12原告向被告申请土地确权登记的材料,申请书签名的原件已经给被告,证据A5只为辅助A12的证明内容。该组证据的第5项,是被告出示的证据,有原图原件。第6项(宗地图)已于(2006)宁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所确认的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条也规定: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原审法院不予采信该组证据,理由只有两个:第一,一审法院认为(2006)宁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无效。第二、一审认为最高法的证据规定条款无效。

    2、原告提交的证据A9,系2023年两会期间,福安公安及下白石镇为了维稳,担心上诉人上北京上访,在2023年2月27日,由被告与福安市公安局组织多个单位现场指界丈量的宗地图,也是由被告通过福安市公安局国保转交给原告的。一审庭审期间,原告在法庭上已多次说明,在质证意见书上也作了说明,而一审以“证据A9系原告单方出具的示意图,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对确认,本院不予采信”。

    法院行使审判权。“审判”两个字先“审”才“判”。一审对上诉人提交证据A9的图纸“来源说明”没有进行审查,就不予采信,上诉人是在和一审被告打官司,还是和一审法院打官司?先不说该组证据是一审被告聘请的测绘公司及组织丈量的,就算是原告单方通过没有质证的测绘公司做出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被告是土地管理部门,该图纸是被告作出的图纸,也是被告给原告的,一审法院认为该图纸“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对确认”一审想通过什么途径审查该图的合法性?一审的“相关部门”指的是什么部门,请二审法院明查!(该项证据本由被告举证,为了证明一审枉判,也为了让二审法院更好查明事实,上诉人特提供2023年2月27日被告组织现场指界丈量录音与照片)

    3、原告提交的证据A18证明被告非法填的滩涂,从政府颁发的《土地房屋所有证》开始,就一直由原告所有与使用的证据。而一审法院在上诉人提交的证据面前却称“土地、滩涂曾由里凡自然村村民使用,无法确认所涉土地、滩涂面积、位置,亦无法确认其为土地、滩涂现所有人,本院不予采信”。

    《土地房屋所有证》清楚载明四至与位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根据该条款,被告将属于原告的滩涂颁证给第三人,这举证责任在被告,按一审法院的裁定,现谁侵占谁就是所有人,这种说辞太不具备法官专业水准。以一句“本院不予采信”就把法官的权力凌驾在国家法律之上。

    3、程序违法

    一审给里凡村民小组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中,人民陪审员的名单是吴先铜与颜厥炎。而裁定书的陪审员是徐松与王宝丹没有任何告知(见证据四)。

    另外,一审法院对一审原告提交的A10到A16,认为“好友圈系王秀英的个人表述,本院不予采信。”法律规定证据包括: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当事人的陈述等,王秀英发布的好友圈是为了印证向被告申请土地确权登记的时间与过程。一审法院不予采信,应该引用法律依据。

    以上几点归纳如下:

    1、一审认为原告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是没有通过村民小组讨论通过。在此上诉人提交(证据一)证明王秀英即是村民小组组长,也是全体村民的特别授权的代理人,王秀英代表村民维护权益是全体村民的真实意愿。

    2、对一审原告向被告申请土地确权登记,一审避开主诉诉求,作出偏离主题的判决。上诉人在此提交(证据二)及一审提交的证据A11,证明原告在2022年8月22日向被告提交土地确权登记申请的相关材料的事实。

    3、一审法院对一审原告提交的证据A9,认为是原告单方出具,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对确认。上诉人在此提交(证据三)证明无视证据真实性。

    本案被上诉人在2022年、2023年多次聘请测绘公司对上诉人被侵占的土地进行丈量,由此可见被上诉人有纠错的行动,而一审法院不按事实与法律枉法裁判,这是在引诱被上诉人继续违法。

    今年两会两高工作报告提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构,在原、被告当中应是绝对中立角色。一审法院在该案中一再偏离法律与事实,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与听信、不予采纳,审判人员只按照自己认定不实的事实来判断,对原告代表人合法身份却多方调查,对被告提交的作假证据只字不提。《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而一审法院却偏离行政诉讼的本质,不去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重点审查受害人的合法身份,以此来阻止受害人依法维权。这不仅是职业道德问题,更是对法律的藐视。

    法院不依法解决纠纷,而一而再再而三引诱不法机关继续违法,由法院来当靠山,这祸国殃民最大的祸首却是执行法律的法院。本人在此喊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请整顿法院队伍!

    村民小组长:王秀英
    2024年3月18日

  • 十九大召开 八旬老人王秀英和女儿疑被软禁多日

    【民生观察2017年10月16日消息】本网获悉,十九大会议召开前后,早前因拍摄行为艺术视频的北京奥运劳教老人王秀英及其女儿王凤仙疑似被当局软禁在家,已超过半个多月,至今未见母女两人。

    据北京维权人士马新立讲述,其曾于上月(9月)27日,马新立去到王秀英母女位于北京西城区牛街的住所探望,电梯到王家所住楼层后发现楼道有两名制服警及三名便衣人员守在王家门口,马新立推开大门后,发现王家客厅沙发坐有两名便衣。马新立在呼喊无人答应后,守门的其中一名女性警察进来询问,在得知马新立是前去找王秀英老人时,女警表示,王秀英母女暂时不方便与其见面,要其留下电话,稍后会与其联系,于是马新立留下自己的姓名和电话,但迄今为止,仍未收到王秀英老人或其女儿王凤仙的电话,或者有关王家母女的任何消息。

    另有消息指,因为帮助王秀英拍摄视频以及上传而被拘捕并羁押石景山区看守所的北京维权人士李学惠是在上月(9月)20日被石景山八角派出所带走后随即被刑事拘留的,但至今未有任何消息。

    有分析人士认为,十九大会议召开前后,当局必然会不惜一切进行维稳,以确保大会顺利召开。该案中,王秀英老人年事已高,且视力为残疾二级,需要其女儿照顾,羁押看守所多有不便,从警方守住王家的迹象来看,王家母女被软禁的可能性很高,只是软禁可能会被安排在王家以外的地方。

    有关王秀英母女以及李学惠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因帮王秀英老人拍摄行为艺术 北京李学惠已失踪多日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7/0927/16463.html

  • 因帮王秀英老人拍摄行为艺术 北京李学惠已失踪多日

    【民生观察2017年9月27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奥运劳教老人王秀英及其女儿王凤仙因拍摄行为艺术视频已失踪多日。据闻,帮助王秀英将视频上传至YouTube网站的北京维权人士李学惠也同时失踪。

    据悉,本月(9月)18日,北京奥运劳教老人八十多岁的王秀英以行为艺术的形式进行上访,内容比较简单和短暂,视频中王秀英老人手拿一支疑似钟锤的东西,口里念着关于上访的内容,连续敲打墙上的一幅画,画中人赤身裸体,面部疑似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视频发布者李学惠在视频下方发表了解说词,自曝灵感来自美国西雅图裸体大游行,指美国民众将裸体的总统特朗普形象摆放在街头,任由游人调侃和挑逗。李学惠表示,中国人权比美国好五倍,尤其是博学多才、胸怀博大的习近平主席,比美国的国家元首更能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所以“领导越伟大,人民越卑贱,国家越落后,人民越贫穷;相反,人民越伟大,领袖越卑贱,国家才能先进,人民才能富裕”,行为艺术寓意王秀英老人今天”一敲”的一小步,却是民众觉醒的一大步。

    据知情人透露,视频发出后两天,即9月20日,王秀英及其女儿王凤仙被当局带走失踪,紧接着视频发布者李学惠也被带走失踪。目前,三人失踪已经一个星期,家属尚未收到任何警方的通知文件。据闻,连9月25日在将夫人送至火车站后失联一天的北京维权人士翟岩民以及近日失踪的维权人士丁灵杰都与此案有关。

    据公开消息显示,维权人士李学惠刚刚于7月5日因牵涉另一维权人士李小玲的“光明行案”被刑拘一个月后取保候审,目前正处于取保期间。

    附视频链接:https://youtu.be/aKAVopHyK6k

    有关此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北京公民李学惠遭特殊“礼遇”被上岗限行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6/0425/14299.html
    北京翟岩民被公安抄家 每天强制到司法局学习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7/0926/16458.html

  • 新疆杨秀英维权被关精神病院15个月 十年维权

    杨秀英,新疆省沙湾县乌兰乌苏镇头浮村村民。因与工作单位领导的个人矛盾被携私报复开除了工作,诉至法院后却遭当地沙湾县法院和塔城中院的枉法判决。于2005年8月进京上访维权,遭遇多次殴打拘留。2006年杨秀英再次到北京举报,控告新疆省公、检、法官员徇私枉法、枉法判决其与沙湾县人寿保险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及以及石河子市农八师人民医院名誉侵权案件等系列事件。却遭到新疆驻京办事处官员的接连打击报复。

    据杨秀英说,她2006年1月被新疆驻京办事处官员安排人在北京打伤(北京天坛派出所出具证明);2006年10月又被新疆驻京办事处官员安排人在北京打伤:左面部,双下肢软组织损伤,肺部出血,胸部疼痛(北京右安门医院证明)。

    2007年10月13日十七大召开在即,新疆沙湾县公安局原政委孟庆海带领原乌兰乌苏镇派出所所长刘正军,民警刘天华、乌兰乌苏镇人大主任杨锁乾、沙湾县信访局高x等五人,把杨秀英从北京租住房内强行带走,14日乘飞机将其带回新疆拘留。

    “事后得知,为了这次抓我,他们经过半个月布控,最后通过同为新疆上访者的线人找到了我的住处:”杨秀英说。“当时说的是拘留10天,可是在第8天时来了四个人把我拉上警车送到了精神病院。”同年10月22号被从拘留所提出的杨秀英被押到了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三甲医院专科精神病医院也是新疆最高级别的经神病院),在这里他们对杨秀英进行了各种理疗、强迫服用大量药品、及什么音乐疗法之类的各种“治疗”。
    杨秀英推测:”因原发案件是举报,控告石河子市、塔城地区法院枉法判决的予盾转化,沙湾县公安局为了控访,了结信访案件,就造假精神病鉴定。这样我所有举报案件就不会被采信。将来再到任何部门都没有人受理了。”

    杨秀英说:“在第四医院他们给我吃:利培硐(维思通)、氯x平,安坦等精神病药物,还有一个药看不清楚。”在此期间杨秀英的妹妹要求把杨秀英接回家, 第四人民医院却以“谁送来谁接出”的理由予以拒绝。

    “同时,沙湾县公安局和精神病院又做我父亲的工作让他同意给我做“精神病鉴定”。他们说如果我父亲不同意让我做经神病鉴定,他们就把我判刑坐牢,我父亲不想让我坐牢无奈同意。”
    “在第四医院我住了一个月、月未时他们骗我做精神病鉴定,我开始不愿意做,与第四医院僵持了三个多小时,最后我们科一个主治医生(平时用药打针都是他开的、年轻的小伙子)他骗我说:“你想回家是吗?只要你做完精神病鉴定立刻放你回去!”我开始动摇、不再抗拒护士拉着我去做鉴定。做鉴定之前他们给我吃了药,我感觉脑子里空空荡荡沉浸在一种状态里出不来了、无法正常思考问题、连一些非常简单的17+26的算术题都要想半天,还不能相信自己算出的答案!随后他们就出了一个偏执性精神分裂症的鉴定”

    “精神病鉴定做出来以后,他们又让我父亲同意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做治疗。我父亲不同意,他们政府部门的有一个人却在材料上签上了我父亲的名字。”鉴定做完之后的11月22日杨秀英被从第四人民医院押解到乌鲁木齐安宁医院。

    “在第四医院一个月花费了七千多元,政府和县公安局不想花那么多钱就把我转到安宁医院。这也是精神病专科医院不过是二甲医院、精神病福利院,这里收治的大部分都是从大街上捡来的智障人员,我不同意住在那里面、经常要求打电话让我父母、家人接我回去,起初也让我打了两次,后来就不同意让我打电话了,我去找医生打电话时她们让护士把我挷起来,象‘五马分尸’那种双手双腿分开绑在床的四角,我的腰椎以前被新疆石河子农八师医院打伤过一直没好、绑了一天一夜我就受不了了,我恳求医生松绑、告诉她们我的腰椎有伤,她们看我不象装的、后来给我松绑。过了一个月后因我又要求打电话给我父亲让他接回去,医生让护士把我拉过去对着脑袋给我过电。过完电后脑袋是一片空白,那种感觉特别难受,那种电击的疼痛的震撼终身难忘,医院为了多收钱给我开了许多药逼我吃下去、比第四医院的药还要多,一吃一大把、一天吃三顿,吃完就恶心,难受、坐立不安,她们通过看监控发现我已经受不了、非常难受、才在我多次反映后调换了别的药,我的胃才好受一点、可脑袋依旧是昏昏沉沉、只想睡觉,就这样吃了十四个月、吃的什么药我都不清楚、期间还要给她们医院干活、拖地。”一段段经历让杨秀英不愿回顾。

    期间杨秀英的父亲多次要求放人都被拒绝。眼看奥运会、残运会结束,当地两会等会议开完,2009年临近春节时在杨秀英的父亲再次要求下,终于允许杨秀英出院。1月22日被关精神病院15个月后的杨秀英被父亲和村长一起接回了家。

    而此时杨秀英身心已受到严重损害,精神紧张,言语迟缓呆滞,记忆力减退。稍作恢复过完春节,杨秀英着手复制病历收集证据,就15个月的遭遇提起了行政诉讼。此时民事诉讼的法官找到她说将再审她和保险公司的“劳动合同纠纷”案,可从4月到10月一直没有结果,对杨秀英提起的诉沙湾县公安局和第三人精神病院的诉讼亦不予受理。久候未果担心继续受迫害的杨秀英不得已启程上了北京。

    “在2009年11月民事再审改判结果出来,认定了保险公司解除合同错误。应该给我赔偿,但是赔偿数额为6900多元,其中5000多元是我的押金和被扣的工资奖金,非常令人气愤,我还想要求他重审:”杨秀英说。

    因害怕回去后会被再次关押,2009年至2017年杨秀英一直在京反应问题不敢回家,直到2017年5月12日沙湾县公安局的9个人再次出现在杨秀英在北京的屋里。“他们9个人强制把我抬上车,雇了一辆小客车昼夜不停的开了一天半把我拉了回来。”杨秀英说:“我是这样被他们强制回来的,我根本不想回这伤心地。”

    “现在走到哪里都有人跟着,生怕我又去北京,每天村上的治安员、派出所的都给我打电话、问我在哪里”杨秀英介绍了现在的处境。

    2017年6月6日,杨秀英再次就被关精神病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日前杨秀英发来消息,起诉被再次不予立案,目前正在准备上诉。



  • 新疆杨秀英

     
    姓名:杨秀英
     
    性别:女
     
    年龄:44
     
    籍贯:新疆
     
    受难者单位、职业
     
    原沙湾县人寿保险公司员工
     
    案件发生地
     
    新疆省沙湾县乌兰乌苏镇头浮村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新疆沙湾县公安局原政委孟庆海带领原乌兰乌苏镇派出所所长刘正军,民警刘天华、乌兰乌苏镇人大主任杨锁乾、沙湾县信访局高x等五人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7年10月22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09年1月22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三甲医院专科精神病医院也是新疆最高级别的经神病院),乌鲁木齐安宁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被吃药后作出偏执性精神分裂症鉴定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被电击,象“五马分尸”那种双手双腿分开绑在床的四角。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在第四医院我住了一个月、月未时他们骗我做精神病鉴定,我开始不愿意做,与第四医院僵持了三个多小时,最后我们科一个主治医生(平时用药打针都是他开的、年轻的小伙子)他骗我说:“你想回家是吗?只要你做完精神病鉴定立刻放你回去!”我开始动摇、不再抗拒护士拉着我去做鉴定。做鉴定之前他们给我吃了药,我感觉脑子里空空荡荡沉浸在一种状态里出不来了、无法正常思考问题、连一些非常简单的17+26的算术题都要想半天,还不能相信自己算出的答案!随后他们就出了一个偏执性精神分裂症的鉴定”。

    人接我回去,起初也让我打了两次,后来就不同意让我打电话了,我去找医生打电话时她们让护士把我挷起来,象‘五马分尸’那种双手双腿分开绑在床的四角,我的腰椎以前被新疆石河子农八师医院打伤过一直没好、绑了一天一夜我就受不了了,我恳求医生松绑、告诉她们我的腰椎有伤,她们看我不象装的、后来给我松绑。过了一个月后因我又要求打电话给我父亲让他接回去,医生让护士把我拉过去对着脑袋给我过电。过完电后脑袋是一片空白,那种感觉特别难受,那种电击的疼痛的震撼终身难忘,医院为了多收钱给我开了许多药逼我吃下去、比第四医院的药还要多,一吃一大把、一天吃三顿,吃完就恶心,难受、坐立不安。
     

     
    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wushijiuqi/2017/0622/16005.html
     

    收集时间:2017年7月1日星期六

  • 上海徐汇区访民颜秀英被警方约谈遭殴打拘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3/25消息:昨天,上海徐汇区访民颜秀英应约到徐家汇派出所谈话被扣押拘留7天,期间警方人员将其打伤,获不执行拘留。
     
    颜秀英的亲属说,颜秀英是和派出所约好所长今天接待她,等了很长时间没有所长不接待她就走了,结果一个姓周的民警打电话把颜秀英叫回去说说所长办完事了要接待她。颜秀英回到派出所就被几个人拖到讯问室强行关押,随后又把她带到医院去体检,颜秀英不肯接受检查被打伤送进徐汇区拘留所。
     
    因为拘留所不收她,晚上6点多才把她放回家,派出所还叫她签一份没有图章的不执行拘留通知书,她没签。之前还告诉颜秀英在进京上访一次就拘留一次,这次拘留是1月份进京上访的事。当晚7点多颜秀英在龙华医院检查为右手骨错位,肩上也受伤了。

  • 宁夏宁武市杨户柱马秀英二访民被押驻京办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9-19消息:今天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宁武市访民杨户柱致电本工作室说,他现正被关在宁夏驻京办,和他一同被关的还有灵武另一访民马秀英。
     
    杨户柱说他们是昨天到府右街后被抓到马家楼,昨天晚上宁夏驻京办的人员将他们接出后控制在驻京办内。明天杨户柱、马秀英将会被带回宁夏,但回去后很可能会遭到报复。

  • 在京访民中秋聚会 北京各区警察联手阻止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9-8消息:今天是中秋节,30多位访民应奥运老人王秀英之约到了紫竹院公园过中秋节,左等右等没等来王秀英老人,一知情访民才说,昨天西城区警察就到了王秀英老人家里,不让她出来。
    据悉,今天到场的部分访民是:张素珍、王金兰、侯敏玲、吴继新、张朋周、杨秀梅等。由于王秀英一直未来,访民们就拿出横幅为张小玉夫妻鸣不平,并打出了把香港还给香港人民,和停止迫害基督徒的横幅。正在访民收横幅的时候海淀区的一辆警车嘎然停放在了访民的眼前。
    无独有偶,北京丰台区维权人葛志慧的家门口也停了一辆警车。一访民到葛志慧家拜访,发现3个警察站在她家门口,天真的问警察,她家怎么了?结果3个警察跟着这个访民进了葛志慧的家,要求查看所有人的身份证,被葛志慧给推出门外。
    辽宁维权人盛兰福打算今晚和在京访民一起在景山公园赏月,被新城区警察抓进二龙街派出所询问2个多小时,8点多时才把他送到久敬庄,现在盛兰福还没有自由。

    以下是今天的现场图片:

  • 奥运劳教老人王秀英邀请在京访民和维权人士共度中秋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9-6消息:今年的9月8号是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北京奥运劳教老人王秀英决定邀请常年流浪在京的访民和各地的维权人士一起共度中秋。

    王秀英老人家被强拆,居无定所,中秋就要到了,老人越发不能安寝,每逢佳节倍思亲,这些流浪在京无依无靠的访民和维权人士,成了王秀英老人的牵挂,因她的租住房狭窄,她决定在北京海淀区的紫竹院公园邀请大家共度中秋,感受家的温暖。

    聚会地点,紫竹院公园南门,时间,9月8号上午10点,餐饮实行AA制,欢迎大家届时光临。
    联系人,王秀英老人,电话:1352051058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5号  紫竹院公园南门

    乘车线路:

    地铁4号线国家图书馆D口出来向南200米即到;乘114、300、323、334、374、811、814、817路公交车至白石桥站下车即到。北京南站南广场乘特5路公交车到白石桥西站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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