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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庆华秦燕进京信访被拦截押回当地

    【民生观察2024年10月23日消息】近日,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的刘庆华在京期间,被大连警方强制绑架押上警车,带回当地软禁;另外,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的秦燕,在国家信访局上访时,被北京警方带走传唤,后强行交给南通警方带回户籍地南通,现在家中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无法出行。

    2024年10月17日上午10点20分,辽宁维权人士刘庆华被大连市甘井子区警察,在陶然桥北公交站强制绑架押上警车辽B26288。

    家属请求全网关注刘庆华的生命健康,并请有关部门领导彻查大连市政府不作为!

    刘庆华,性别,女,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前牧牧城玖筑37号1单元101室。

    根据信访材料,刘庆华上访原因有以下6件:

    第一件事是1993年,大连市29中扩建,占刘庆华家地一共6.7亩地一份,没有补偿,也没有置换,其老父亲一直在找领导,一直说等等,至今没有说法。违反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第二是2009年,刘庆华家有22.9亩农耕地,村委会以欺骗欺诈的手段让其父亲动迁土地。根据国家要求,县级市以上政府才有动迁,至今没有给刘庆华家土地补偿,就给青苗物给补偿了,土地金一分没有补偿,那个土地金当时(2009)大连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是每亩地二十万一亩,是有文件的,这个是(土地法48条)。刘庆华家这个地是建前牧小学它是违法违建的,土地性质还没有变,刘庆华要求村委会补偿,当时文件明确写到要给农民产值三倍补偿,村里一分没有补偿,刘庆华家有住房2393.9平住房,村里按临建给其补偿。2015年5月1号之前有明确规定宅基地和农耕地地上建房都是按房子正常补偿,还有当时刘庆华家有汽车修配厂四十平有执照的,村委会没有按时适门市给刘庆华家补偿按临建给其补偿。刘庆华要求重新评估,连本带利给其父亲补偿!

    第三个就是刘庆华家买村委会的5套房子,村委会至今没有给她家房证,所以说刘庆华要求村委会把她家的5套房子收回,刘庆华家当时给村委会的是宅基地的房证,村委会却卖给她家无房证的房子,所以说刘庆华要求村委会给她家的房子收回。

    第四件事村里一万亩土地,基本全部卖完了,(老百姓一亩三分地没有任何补偿不要紧还有高额的负债)全部是农耕地变成建设用地,没有国务院任何批文,还有村委会给农耕土都卖了,收入他们的私人囊中!

    第五件事情村中400多老人,2023年老人的养老金至今没有发,国家有规定不允许拖欠农民工工资,试问那么老人的养老金就可以拖欠吗?

    第六,在维权的路上,刘庆华被大连公安强行带回,被警方非法羁押17天时间。

    另外,江苏省南通市的秦燕在京上访时也同样遭遇地方截访被带回。

    2024年10月18日上午,秦燕在国家信访局里面排队反映正当诉求,被两位北京公安要求检查身份证。秦燕出示后身份证被收走,同时对她进行传唤,没有告知传唤的理由与依据,后秦燕被强行交给南通政府带回当地。

    秦燕表示,此行为她严重怀疑北京公安参与其当地政府违法截访!试问,天子脚下何以保平安?恳请全国网友的关注。

    秦燕是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唐闸街道新园村2组4号村民。

    胡燕、秦燕(二人系姑嫂)俩人因施工方在无任何合法施工手续、且在距离自家房屋7米的地方开挖河道、用挖机打桩等行为,导致自家房屋振动、开裂,为了维护自家房屋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她们俩多次要求该施工队停止施工!

    之后二人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先是监视居住了6个月,后被逮捕提起公诉,一审于2022年8月10日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开庭,俩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后上诉而改判1年3个月。辩护律师王大伟始终为二人做无罪辩护。

    在异地指定监视居住期间,秦燕遭受了许多不公的“礼遇”,心中的委屈与不公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感同身受!

    2024年2月17日,胡燕、秦燕刑满获释,她们二人均表示将为自己的冤案申诉到底。

    2024年7月9日,秦燕出门旅游,在途经河北廊坊时,被查报站拦截并限制人身自由,一直到夜晚12点多钟仍不让她睡觉!

    秦燕电话:13814611750

    刘庆华电话:13909861517

  • 江苏胡燕、秦燕今日刑满获释

    【民生观察2024年2月18日消息】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的胡燕、秦燕(姑嫂)二人,因维护自己房屋的居住权被地方构陷寻衅滋事罪入狱一年六个月。2024年2月17日,是胡燕、秦燕二人刑满获释的日子,她们表示将为自己的冤案申诉到底。

    胡燕:“今天是2024年2月17日,我是南通市崇川区唐闸街道新园村二组4号的胡燕,因河道施工方在距离我家不足3米远的地方进行违法施工,导致我家房屋多处墙体开裂,我为了维护自家的房屋及人身安全,却遭受地方官员的构陷,蒙冤入狱507天,被扣上了寻衅滋事罪的罪名。今天是我出狱的日子,在此我要特别感谢我的家人,律师和朋友们对我的关注和关心。虽然我遭受迫害,但我始终坚信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是无罪的,我会不遗余力的为自己的冤案申诉到底。”

    秦燕:“我是秦燕,今天是大年初八,是我和胡燕刑满获释的日子,我们姐妹感谢大家的关心和关注,恳请大家持续关注我们姐妹俩的冤案。”

    胡燕、秦燕二人因施工方在无任何合法施工手续、且在距离自家房屋7米的地方开挖河道、用挖机打桩等行为,导致自家房屋振动、开裂,为了维护自家房屋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她们俩多次要求该施工队停止施工!

    之后二人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先是监视居住了6个月,后被逮捕提起公诉,一审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判决俩人有期徒刑各1年6个月,二审南通中院于2023年11月1日开庭审理维持原判。

    据家属透露,秦燕在法庭上说“被监视居住期间被关在一个四面没有窗的小房间、被要求睡在地上、一晚只让睡四个小时、身体不舒服要求看病被拒绝、半夜被喊醒讯问……”

    家属认为胡燕、秦燕俩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的行为不仅不违法而且是正义的!

    家属质疑,这起案件中,对方施工单位曾因为胡燕、秦燕阻止违法施工而报警,警察出警后,还曾作出过不予处罚决定!现在再以同样的事由刑事立案、是不是违反了“一事不二罚”原则?!一起连行政案件都够不上的案件又怎么够的上刑事案件的呢?!

    因为胡燕、秦燕的房屋在街道拆迁范围内,她们俩因为土地被违法占用、河道违法施工等问题曾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过,用刑事手段打击报复信访人,这是不是又是一起典型案例呢?

    其辩护律师王大伟始终为二人做无罪辩护。

  • 秦燕、胡燕寻滋案二审审理结束未宣判

    【民生观察2023年11月3日消息】2023年11月1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公民秦燕、胡燕被控寻衅滋事罪二审,在南通中院开庭,现已审理结束未宣判。秦燕辩护律师王大伟始终为其做无罪辩护。家属认为,秦燕,胡燕为保护自己及家人生命财产安全因判无罪!

    2023年11月1日也就是前天,是秦燕和弟媳胡燕俩因寻衅滋事罪二审在南通中院开庭的日子。

    秦燕、胡燕俩因施工方在无任何合法施工手续、且在距离自家房屋7米的地方开挖河道、用挖机打桩等行为,导致自家房屋振动、开裂,为了维护自家房屋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她们俩多次要求该施工队停止施工!

    就因为这个原因,她们俩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先是监视居住了6个月,后被逮捕提起公诉,一审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判决俩人有期徒刑各1年6个月,二审南通中院于11月1日开庭审理结束。

    据家属透露,秦燕在法庭上说“被监视居住期间被关在一个四面没有窗的小房间、被要求睡在地上、一晚只让睡四个小时、身体不舒服要求看病被拒绝、半夜被喊醒讯问……”

    家属表示,他们为秦燕在里面的遭遇难过并愤怒!他们认为秦燕、胡燕俩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的行为不仅不违法而且是正义的!

    家属质疑,这起案件中,对方施工单位曾因为秦燕、胡燕阻止违法施工而报警,警察出警后,还曾作出过不予处罚决定!现在再以同样的事由刑事立案、是不是违反了“一事不二罚”原则?!一起连行政案件都够不上的案件又怎么够的上刑事案件的呢?!

    因为秦燕、胡燕的房屋在街道拆迁范围内,她们俩因为土地被违法占用、河道违法施工等问题曾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过,用刑事手段打击报复信访人,这是不是又是一起典型案例呢?

    前天二审庭审已经结束,这究竟是两个民事个体之间的纠纷案件还是寻衅滋事案件?相信南通中院法官能守住司法的底线,能依法公平公正审理此案!

    家属恳请全国的网友共同关注南通秦燕、胡燕寻衅滋事案!

    另外,秦燕的辩护律师王大伟则表示,“作为秦燕的辩护人我始终做的无罪辩护,奈何一审法院还是定寻衅滋事罪刑期一年半,辩护没有成功我也很内疚,一审法院对我的辩护词《辩护词︳寻衅滋事的帽子再大也不应扣在南通秦燕的头上》直接在判决书中未有一句评判,我不服啊,你要说我辩护词没有道理应该评判一下,还让我进步提高啊……”

    秦燕家属电话:1890148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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