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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省竹溪县鼓楼社区居民诉城管不作为

    我们是十堰市竹溪县鼓楼社区居民,今天向您反映情况,也是实在没有把办法了才向您求助,希望通过你们,从而监督竹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执法行为。
     
    2009年一家名为“竹溪县春海房地产公司”的购买了原县医药公司位于城关钟鼓楼32号西药仓库,用于开发商品房,该房地产开发商为扩大建设面积取得更大经济收益,进行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实施(城乡规划条例)办法》要求的规划设计,七层建筑本应距离10多米距离,开发商财大气粗,地下室挨着我们住房1.5米,地上距我们原有居民客厅6米,建成将会严重影响我们通风、采光,因此一直未能获准县规划局审批,但是春海房地产擅自在2013年底开工建设,县规划局在2013年12月16日对该违法施工报县住建局,作为违法案件移交竹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处理(案件移交登记表为证)。鼓楼社区居民也多次到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举报春海地产违法施工行为,县规划局答复没有审批这个项目,案件移交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答复已经下达了《停工通知书》,属于擅自复工从事建设。半年来各执法单位推来推去,没有一个执法单位制止,任凭违法建筑一天天发展。我们反映情况到成了不安份守纪、无理取闹的人,综合执法局没人搭理我们。
     
    我们的理由:
     
    1、竹溪县春海房地产公司原本购买的是县医药公司位于城关钟鼓楼32号西药仓库开发商品房项目,后增加购买了6户居民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城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十政办发〔2012〕154号)”文件规定,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用地面积与改造房屋面积指标要求:用地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被改造房屋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春海房地产项目总共才占地1374.42平凡米,为什么2013年能够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是否符合棚户优惠政策要求;
     
    2、凭借《竹溪县城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审批表》,在没有获得任何建设合法审批手续施工情况下,就一直施工建设就是违法;
     
    3、县规划局立案后,案件移交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什么综合执法局只下达《停工通知书》了事,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施工,任凭违建行为扩大;
     
    4、2012年3月12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竹溪县县城规划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建设业主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式证件,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向住建局建工股申请开工放线。春海房地产一直违法施工快一年了,竹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明知春海房地产一直违法施工,周围居民在执法局举报数十次,为什么不能依法办事,就答复群众说:“已经下了《停工通知书》,他们是擅自复工从事建设”就了事;
     
    5、再不制止违法行为,侵害事实形成后,竹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真的可以拆除违法建筑吗?还是罚点钱,违法就变为合法了?那周围居民的通风、采光权谁来维护?
     
    6、我们提出了听证申请,但听证会没有召开,也没有人打理我们,建设部门态度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有钱能使鬼推磨,春海房地产到底是那来的底气?竹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明知一个《竹溪县城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审批表》是同意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审批表,并不是《新建七层住宅楼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通过,可手握公权力的执法局偏偏指鹿为马,用《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审批表》作为敷衍老百姓的“尚方宝剑”,任凭违法施工继续,还解释说政府同意了,不让他建是不可能的,不让建他损失有点大,谁负责?综合执法局把法律放那去了!为什么不考虑如果居民和开发商的人发生冲突,造成人员伤亡,责任又会是谁的?为什么不考虑“法律”的尊严!

    鼓楼社区居民也多次到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举报春海地产违法施工行为

  • 湖北省竹溪县屈俊秋

     

     
    姓名:屈俊秋
     
     
    性别:不详
     
    年龄:不详
     
    籍贯: 湖北省竹溪县
     
    受难者单位、职业
     
     
     
    案件发生地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9年至2010年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湖北省十堰市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湖北省郧西县访民金汉琴2009年9月22日至2010年4月22日在十堰市精神病医院关押期间,该受害人也在这个医院内。
     
    案件来源:民生观察工作室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10/08/201008171615.shtml
             

     
    收集时间:2011-6-10

  • 湖北省竹溪县郭元荣


                 郭元荣(左一)
     

     
    姓名:郭元荣
     
     
    性别: 男
     
    年龄:52
     
    籍贯:湖北省
     
    受难者单位、职业
    湖北竹溪县建设局,干部
     
    案件发生地
    湖北竹溪县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竹溪县建设局局长刘喜洲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1996年11月20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至今被关押长达14年,还在被关押中.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十堰市东汽茅箭医院精神科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精神病鉴定报告,被认为是行为与正常人不一样的人.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因被与外界隔绝,是否受虐待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郭元荣原是竹溪县建设局干部,因为在1994年揭发竹溪县建设局局长刘喜洲的经济问题,而在1996年11月20号被关入十堰市茅箭精神病医院。至今仍被关在精神病院。
        当时,因为当时的竹溪县县委书记明帮庆与刘喜洲是铁关系,所以县纪委在调查后得出的结论居然是:刘喜洲所受贿的现金、还有茶叶、甲鱼等都因“工作需要”分别送给了上级某某(此结论作为档案材料存在竹溪县公安局政保科)。但是他们对外及郭元荣却说反映的情况不属实(此结论在《司法精神病鉴定书》上有)。对此,郭元荣不服,不断地向竹溪县纪委、监察部门和公安局揭发检举。但所有的信都石沉大海。
    茅箭医院精神病科李主任写给竹溪公安局局长的一封信。信的内容是:
        早在2001年,精神病院就向竹溪公安局提交报告,称"贵局送我科精神病人郭元荣已住院多年,可以回家休养",被置之不理,把郭元荣继续关押至今.
     
    案件来源:(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1月02日 转载)
    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11/01/201101021935.shtml
     
             

     
    收集时间: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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