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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天勇律师被失踪第二天

    【民生观察2019年3月1日消息】本网获悉,2019年2月28日是北京知名人权律师江天勇刑满出狱的日子,原定由国保安排前去与江天勇见面的江父和江妹在与家人失联30多个小时后,今天中午,江妈有了新的情况。

    江妈说:早上九点半,来了三个国保,其中一李姓国保说,江爸和江妹到罗山了,一会儿就回来了。

    江妈问国保,江天勇在哪里?李姓国保说他们回来你自己问吧。说完就走了。

    江天勇妻子金变玲表示,从昨天到今天,她每隔一小时往家里打一次电话,心急如焚。今天早上10点左右往家里打电话,江爸江妹的手机还是关机,但江妈有了一点新的情况。国保说天勇他们已经到了罗山了。

    从罗山到家里大概有20多分钟的车程。过了半小时,江爸和江妹的手机还是打不通,于是她再给江妈打电话,江妈说江天勇他们还没回来。

    江妈说:“我也不相信警察说的话了。国保肯定把江天勇关在一个地方,让他写保证书。保证书写不好天勇就不会回来!因为上次天勇去北京被截回来,就是这样的。”

    最后,金变玲让江妈去派出所要人,因为江天勇是警察带走的。江妈说:“去派出所没用,他们会说不属于他们管的事,来回踢皮球。”

    金变玲发出消息的时间是北京时间中午11点25分,目前江天勇仍然处于失踪状态。

    据悉,2016年11月21日晚江天勇搭乘高铁从长沙返回北京时失踪,25天后获知遭长沙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其后遭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半年,2017年5月31日,江天勇被长沙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变更为“颠覆国家政权罪”,8月22日,江案在长沙中级法院开庭审理,11月21日,长沙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江天勇有期徒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18年4月下旬,江天勇由一直羁押的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转到位于河南新乡的河南省第二监狱服刑,至2019年2月28日刑期届满。

    2月28日早上七点多,从北京出发前往河南新乡监狱,迎接江天勇出狱的蔺其磊律师及“709”家属王峭岭和原珊珊在赶到监狱大门附近时,感到气氛非常紧张,门前区域及会见中心内站了不少制服警察,同时有不少便衣在大门附近街道徘徊监视。

    王峭岭等人在等待一个多小时后,经打听得知当日监狱出狱人员已经释放,但工作人员不肯透露姓名。九点多,有女警上前告知,江天勇已经出狱并已被接走,但对方仍然不愿透露其他详情,对方连由谁接走都没有回答,只是提示王峭岭等人快速离开无需再等。最后王峭岭等人在国保的尾随下离开了监狱区域。

  • “福州大抓捕”案第二天的庭审实况

    【民生观察2018年1月4日消息】本网获悉,1月3日是“福州大抓捕”案庭审的第二天,11位“涉案”维权人士的代理律师——葛文秀、隋牧青、林洪楠、纪中久、王国芳、黄志强、刘培福等在上午九点到达福清法院,所幸今天律师们都没有受到安检刁难。

    据到现场旁听的知情人士称,在今天的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围绕检方指控书中第二项和第三项罪名进行质证:即“福州三坊七巷民主自由行”和“勿忘六四”活动展开激烈的辩论。公诉人仅出示证人证言,辩方要求法庭应宣所有证人出庭质证,但遭法官无理拒绝。随后,辩方律师就发现并当庭指出,所有保安的证言明显为有组织构陷,虽是精心罗织事实制作笔录,但仍然漏洞百出,显系伪证,控方无言以对。

    在接下来的对证人证言的质证中,辩护律师指出公诉人在举证中故意漏掉有利于被告人的证言。证人黄某的证言笔录明确写明林炳兴等人在三坊七巷的活动“并未对店里的生意造成什么影响,他们只是呆了一会”。同时辩护律师指出了三坊七巷案件未经刑事立案批准、无管辖权的机关随意介入案件违法侦查等情况。辩护律师据理力争,检方理屈词穷导致审判长数次休庭。

    对于公诉方对被告关于“纪念六四活动”的指控,隋牧青律师作为“六四事件”的亲历者指出,1989年的“六四事件”是民族记忆,民间自发的纪念活动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并指出“公平·公正·公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都在大力提倡,控方将被告人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认定为违法犯罪行为,是在反党反政府,其居心可用“高级黑”形容。

    然后,公诉人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辩护律师论述了被告人供述是在长时间羁押,超强度审讯下得来的结论,应当以庭审陈述为准。石立琴本身不识字,其供述没有同步录音,更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林炳兴的辩护律师出具了林炳兴被打的照片。严兴生的辩护律师出示了十三份证据后,义正词严的称:“我的委托人公开表达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福建省政法系统是腐败的重灾区,冤案频出,公民对司法的监督只能强化,所有被告人只是从各自角度关注福建司法的健康,其行为不具有任何违法性。”

    当控方指出“六四”已被中央政府定性为“反革命暴乱”,纪念“六四”性质就是反革命犯罪。辩方律师马上纠正控方的错误定性,表示纪念“六四”与公诉机关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没有关联性,质证说:“反革命罪早已被废除,难道当时参加六四事件的学生都是反革命?”

    另外,辩方律师在质证时,还发现本案在没有掌握所有当事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先抓人后立案,再罗织材料构陷。控方提供的证据鉴定,鉴定人员和机构都没有法定资质。随后,被告人廖俊在发表质证意见时,说出侦察机关经办人员在讯问前将同案被告人石立琴的笔录给他看。这说明侦察机关经办人员违反刑事案件办案纪律,有诱导当事人作伪证的嫌疑。

    知情人士表示,今天到现场围观的公民大约有五十人左右,他们上午到达福清法院门口后,即有大约五十多位警察、特警维持秩序;有三位持荷枪实弹的特警在大厅中巡逻;当11为被告人被警车押解到法院时,每个被告由两位警察押解至法庭;法庭中有八位法警不停在庭内巡视维持秩序。

    当被告辩护律师与公诉方在法庭内唇枪舌剑的时候,庭外五十位维权人士依旧举牌表达他们的诉求。福州维权人士庄磊向本网介绍说:“今天庭审现场有两大收获,第一,辩护律师据理力争都没有受到安检刁难;第二,公民据理力争争取到了轮替到法庭旁听的权利”。为此,他倍感欣慰:“这或许是社会各界关注的作用,希望第大家继续关注‘福州大抓捕’案第三天的庭审情况”。

    下午,在对被告人笔录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时,廖俊官派(姓孙)辩护人对石立琴当庭否认其笔录真实性进行质证时,竟发表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意见:“我认可石立琴笔录的真实性,廖俊参加闹访犯罪行为是受他人指使。”这种与其当事人没有关联性,还违背事实,没有职业道德地配合有司作出的荒唐意见,不但损害他人当事人的利益,还损害自己当事人的利益的行为,当即遭到维权律师们的指责。

    在庭审结束前,控方表示除被告人廖俊,石立琴,严兴声三人的笔录作为证据继续进行质证外,其余被告人的笔录将不作为指控的证据。第二天的庭审直到晚上7点才结束,中午只休庭一小时。长时间的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团队执着敬业为当事人辩护的精神和不畏强权的勇气,让旁观的当事人家属深受感动。在此期间,因为律师为当事人明辨是非,让有失偏颇的法官恼火,整个过程中竟休庭多次。

    关于“福州大抓捕”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福州大抓捕”案庭审不公 法官被要求回避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8/0102/16873.html



  • 庭前会议第二天 “福州大抓捕”11冤民坚称无罪

    【民生观察2017年9月28日消息】今天(9月28日)上午9点半,“福州大抓捕”一案庭前会议第二天,在福建省福清法院继续闭门召开。著名的维权律师王国芳、纪中久、黄志强、林洪湳、刘培福、葛文秀准时到庭参加。与昨天一样,法院严禁所有当事人(嫌疑人)家属和来声援围观的其他福州冤民进入法庭旁听。

    下午4点50分庭前会议结束,当葛文秀律师刚迈出法院大门,就被众多坚守在此,严重关切本案当事人境况的唐兆星、林应强等冤民围住,问询有关今天庭前会议情况。

    据葛律介绍,今天庭前会议的议题与昨天相比,增加了法庭质证,包括允许11位当事人对法庭播放的他们举牌喊冤叫屈的视频进行质证、陈述、或说明原因。

    依照视频播放进度,辩护人依法据理答辩和所涉当事人轮番辨认陈述。11位当事人不畏强权当庭踊跃质证,声泪俱下地控诉政府不法,官员懒政、不作为,及滥用公权打压迫害他们的不法行为,致使他们走投无路下,才会去举牌喊冤叫屈。

    鉴于昨天庭前会议从上午一直连续开到下午6点半,11位当事人的午餐,仅有两个馒头配冷水。押解回看守所后,已过了就餐时间,都没有吃晚饭和梳洗。

    多个当事人当庭向法官强烈反映,要求提供基本的餐食。法官接受他们的要求,今天午餐及下午会议结束后的晚餐,为他们提供快餐食品,吃后才回押看守所。

    今天的庭前会议,针对大多数当事人当庭声泪俱下的陈述,法官,检察官,法警等人的态度出现了戏剧性的转变,至少从表面上看得出来,他们不会再把这11位当事人看成是“犯罪嫌疑人”,而是抱着同情的眼光在看待。

    在质证过程中,律师们的答辩辞让指控检察官哑口无言,即:11位当事人大同小异都是被逼才去举牌喊冤的,他们是强拆、黑司法、或社会不公现象的受害者,他们的目的是让政府有关部门解决其具体问题,而且持续时间短,基本上都是快闪。他们的行为,没有造成社会危害性,根本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特征。

    11位当事人都坚称自己无罪,没有所谓的“犯罪”事实和动机。加上之前多位当事人(除林炳兴,廖俊,严心声三人)都被取保候审过,律师们经与法官沟通后,准备为所有11位当事人再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即取保候审。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吴宏福等人当即表示反对,声言之前的取保候审就是强制的,不是他的本意,是公安荒唐维稳管控他们的手段,想抓就抓。

    今天的庭前会议审案氛围,初显人性化。大家都希望本案能依法审理,排除权力干预,选择性执法,非法证据。与此同时,今天前往福清法院声援围观的福建维权人士和冤民有唐兆星、谢小珍、林娟、陆祚钰、何宗旺、庄磊、张丽芳、李瑞财、吴霊香、严煜昭、陈小辉、林应强、张金姬、伍梅英、蔡勤、张华、陆惠平、雷宗霖爸爸、李良玉等人。

    按照计划,明天将是“福州大抓捕”一案原定庭前会议的最后一天。

    有关“福州大抓捕”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福州大抓捕”一案今起闭门召开庭前会议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927/16462.html



  • 全国民办代课教师上访第二天转战人社部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2月18日消息:今天,全国各地的民办代课幼儿教师在北京的上访活动进入到第二天,老师们今天转战人社部。
     
    据悉,昨天虽然有大批教师被截回了各地,但今天仍有二百多老师成功到达人社部上访请愿,但人社部到中午还无人接待大家。这次活动的维权代表伊巧给告诉本工作室,她昨天也被截回了沧州,今天上午正往北京赶。

  • 各地教师教育部请愿进入第二天 下跪老民师被带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2/8消息:昨天本工作室发布了全国各地民办代课教师在教育部请愿抗议的消息(快讯:全国各地三百民办代课教师教育部集体请愿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1/2015/1207/13608.html),今天上午,河北的伊老师再次致电本工作室说,虽然昨天有部分老师被各地方截走,今天还有数百老师坚持在教育部前。
     
    据介绍,昨天一天老师们在教育部要求见教育部主要领导,要求见巡视组的人员都最终未果。同时,老师们还被教育部和现场警察赶来赶去,一会在教育部前,一会被推到不管用的教育部信访接待室。
     
    此举导致老师们不满,昨天下午新疆一名老教师和其它三名教师在教育部前激动下跪,结果教育部内冲出一辆车辆将这名新疆老教师带走,今天上午聚集到教育部前的老师们四处打听这名新疆老教师的下落,但无有消息。
     
    以下是教育部前的相关图片:

    教育部信访接待室前的老师们

    准备截访的警察和车辆

    柱拐者为新疆老民师

     

  • 武汉拆迁维权人胡国红前天被打 第二天被上岗限行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8/14消息:前天,本工作室报道了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徐州新村拆迁维权人胡国红被打的消息(武汉拆迁户胡国红街道讨说法遭殴打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9/2015/0812/12970.html)。
     
    今天上午,胡国红致电本工作室说,昨天晚上他从外面回到家中时,新村街道安排的五、六名人员就已守在他家门前了。这些人还说:“你还不回来,我们就要被扣工资了”。至此,胡国红又被上岗不让外出了。
     
    今天胡国红与看守交涉为什么限制他自由时,看守说“这是领导安排的“。

  • “立案登记制”实际实施第二天 二起民告官案未能顺利立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5/5消息:5月1日,中国所谓司法改革一项重要举措开始实施,即各级法院的立案制度由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最高法院对此要求各地法院要有案必立。5月前三天是假期,因此今天实际是是“立案登记制”实际实施的第二天。
     
    这二天,本工作室重点关注了下各地的立案情况,尤其是民告官案即行政诉讼的立案情况,结果今天一天就发现二起民告官案未能顺利立案。
     
    一起是山东曲世涛、周来生、乔延兵三名军转干部起诉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案。2005年4月,时任中共总书记胡锦涛要来烟台,结果这三名军转干部4月1日同时被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拘留十五天,“罪名”是三人组织、参与了烟台市军转干部维权中心的“非法”活动。对于这次拘留,三人多年来向芝罘区法院、烟台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芝罘区公安分局,结果至今未能立案。
     
    获悉“立案登记制”开始实施,今天下午三人来到烟台市中院,共同起诉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在这里排了好长队后,烟台市中院告诉他们因为三人起诉的是芝罘区公安分局,得到芝罘区法院去立案。三人接着又来到芝罘区法院,结果被告之三人虽然是同时、因同一事件被拘留,起诉的对象也是相同的,但不能共同诉讼,得分开起诉。最终,三人起诉芝罘区公安分局案未能于今天顺利立案。
     
    另外,在深圳的维权人士汪龙就其户口被注销一案,也于今天下午到龙岗区法院要求起诉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结果等了近一个小时,立案庭法官跑来跑去去找庭长,最后的答复是行政案件都要由他们庭长决定,但是庭长不在,就不能当场立案登记,最终汪龙仅拿到了一份收文通知书而已。
     
    附:曲世涛、周来生、乔延兵三人的行政起诉状
     
    原告1:曲世涛 男 65岁 汉族 党员 军转干部 住烟台市桃花街29-8号 联系电话:13184011976
    原告2:周来生 男57岁 汉族 党员 军转干部 住烟台市大海阳路74号附20-6号 联系电话:13791150504
    原告3:乔延兵 男:49岁 汉族 党员 军转干部 住烟台市上夼西路附131-6-3号 联系电话:18854579955
    被告: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8号
    诉讼请求:
    1、依法撤销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公(芝)决字[2005]第149、48、147号和烟公芝集不字第01、02、03号的错误决定。
    2、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人民警察法》相关条款,追究公安机关知法违法、执法犯法、侵犯原告人身权利的法律责任。
    3、判处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人身、经济和精神等损失。
    事实和理由:
    2005年3月30日晚7时左右,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伙同烟台市公安局以违反社团管理规定为由,将原告曲世涛、周来生、乔延兵三同志非法传唤到烟台市公安局所属的望海宾馆。烟台市公安局警官胡成豪、王健、张明辉在传唤周来生时没有穿警服,没出示证件,轿车没有任何公安标志,乘周来生晚上买饭回家走到楼下没有任何防备时,两名警察突然从黑车里冲出,从背后将原告周来生拖入车内。这种非法的传唤手段和程序,也是造成周来生很快发病,两次差点死亡的重要原因。
    在烟台市公安局望海宾馆,对三名原告分别进行了24小时非人道的连续审讯、逼供、诱供,在审讯中烟台市公安局的干警们,三班倒,连夜轮番突击审问,采取诱供、逼供等非法手段,不许三名原告睡觉,造成两人发病(曲世涛、周来生),周来生两次差点死亡,经烟台山医院120急救中心抢救幸免遇难。周来生刚被抢救过来后,公安人员就接着审问,逼其在编写好的询问笔录上签字,周来生两次将张明辉编写的笔录当场撕毁(警方有录像为证)。发病期间,周来生多次哀求王健、张明辉警官尽快送医院检查治疗,都被无情拒绝,他们说:“你死不了”!抢救的病历也不给看,也不告诉得了什么病,直到现在都不知道真正病因。人的基本权利都被践踏。
    曲世涛发病后,吸了氧,又被警察推倒在地板上,在没有暖气的情况下,在地板上躺了8个多小时。
    乔延兵两次被非法拘留,多次被烟台市以党员先进性教育为藉口非法拘禁,限制人身和通行自由,累计达90余天。芝罘公安分局第二次拘留(2005年9月7-22日)的处罚决定书和乔延兵对拘留处罚不服,于9月7日向烟台市公安局提出的行政复议至今没有交给其本人,这是严重的知法违法、执法违法行为。
        在审问中张警官说:我们公安局别的没有就是有人,24小时内不讲,再传唤你24小时。
    这样逼供、诱供得到的笔录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芝罘公安分局于3月31日晚约7时宣布对曲世涛、周来生、乔延兵三原告行政拘留15天的治安处罚(附件4)。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列》第二十四条第六项:“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的名义进行活动”。事实是,我们从来没有以烟台市军转干部维权中心这一未经注册的社会团体的名义进行过任何活动。芝罘公安分局用这条法律来处罚,是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是捏造事实,乱用法律。
    三名原告都是下岗失业军转干部,依据中央82、29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有关军转干部解困政策,要求上岗解困、落实政策。烟台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的安排,统一部署制定了“关于集中处理部份企业军转干部问题第一阶段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各项解困政策应于2004年10月20以前落实到位,“三拖欠”和边清边欠问题要一个不漏地解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投保率要保持100%,下岗失业军转干部本人有上岗要求和能力的,再就业率要达到100%等。中央要求,全国各地党委政府在解决“三拖欠”等重点难点问题上攻坚克难,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把这个问题基本解决好,并规定12月上旬要做到一个不漏地解决好“三拖欠”问题和边清边欠问题,要千方百计地帮助下岗失业有再就业能力的企业军转干部尽快实现再就业,各省(区、市)要在12月25日前,将这方面的工作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央要在第三次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各省的情况进行讲评。而烟台市向上级汇报却是:“2004年12月,在全省率先召开了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第一阶段讲评暨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提前实现了中央和省要求的解困资金到位率,“三拖欠”清欠率,人员补贴兑现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6个100%.”与事实相悖!
     三名原告受全国各类维权活动的启发,特别是农妇熊德明为讨回丈夫打工的工钱,在温家宝总理的关怀下,讨回了工钱。熊德明成为全国十大新闻人物。农民工维权中心迅速在全国形成。萌发了依法申请成立烟台市军转干部维权中心,依法维护自己权力的设想,并到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民政部门窗口进行谘询,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又到烟台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谘询,我们按照《烟台市民政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程序,于2005年1月25日,向军转干部的主管部门烟台市人事局,递交了以筹备委员会的名义起草的关于成立
    龙马精神(乔延兵) 12:14:14
    烟台市军转干部维权中心的书面申请材料(附件1)。烟台市人事局企业军转干部办公室的朱建勇主任接到申请和《烟台市民政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看后,当时表示此申请完全符合法定程序,在法律方面没有任何问题,表示向领导汇报尽快给予答覆。
    之后原告多次前去索要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复,朱建勇均表示成立维权中心没有必要,军转干部的合法权益由军转办帮助维护。原告当即表示,根据中央领导讲话精神和烟台市(关于集中处理部份企业军转干部问题第一阶段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限都已经超过,但始终没有给原告说法,更谈不上落实政策,这本身就是侵权,现在却说帮助原告维权,请问原告的“三拖欠”何时才能补发?原告没有饭吃何时才能上岗解困,朱建勇当时说,这个事情得慢慢来。这样的答覆已经快1年了,为说明原告申请成立维权中心的必要性,于2月19日向烟台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六个问题请求给予答覆(附件2)。为了得到娘家人的同情、理解与支持,此材料抄送烟台市警备区。
       但原告提出的申请和问题一直没有得到主管部门人事局的书面批复、答覆,这是烟台市政府人事局不作为的有力证据。原告们的困难和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两会”闭幕后,原告受到很大的鼓舞,为认真学习两会精神和配合党员先进性教育,维权的许多军转干部提出我们这些平时没人管、没人问、没活干的军转干部能否以烟台市军转干部维权中心筹委会的名义,申请于4月5日清明节在烈士陵园集会悼念革命先烈、进行党员先进性教育,顺便邀请烟台市人事局军转办、上级党员先进性教育督导组参加指导,藉此增加我们与烟台市人事局军转办(稳定办)的沟通和理解,以求得政策的尽快落实。于是原告于3月24日就此事向烟台市公安局提出谘询申请,当时烟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说:筹委会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以筹委会的名义提交申请,可以以负责人的名义申请。原告依据《集会游行示威法》当场改为由曲世涛同志为集会负责人向烟台市公安局递交了集会申请。之后烟台市公安局通知曲世涛,申请集会的范围不跨区,应该向芝罘公安分局提交集会申请。3月28日,以曲世涛同志为负责人,丛培凯、于海军为协助人的名义,向芝罘公安分局递交了“关于清明节集会悼念西炮台烈士陵园革命先烈的申请”(附件3)。芝罘区公安分局在2005年4月2日的“集会游行示威不许可决定书”中批复,你于3月29日递交的,关于清明节集会悼念西炮台烈士陵园的申请书,经我局审查认为,该项申请“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附件4)。一项依法申请集会悼念革命烈士的申请书,一件还没有批准实施的申请,怎么会“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烟台公安都是这样办案的吗????
        原告只是按照法定程序,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以筹备委员会的名义提出过成立烟台市军转干部维权中心的申请,从未以“烟台市军转干部维权中心”的名义递交过任何材料、开展过任何活动。政府主管部门认为不妥可以不批准,原告无话可说,公安机关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给原告治安处罚,属于权力“任性”,就是典型的执法犯法。芝罘区公安分局在4月2日的“集会游行示威不许可决定书”中
     事实是,原告从来没有以“烟台市军转干部维权中心”这一未经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的名义,进行过任何活动。以这一条款进行的处罚是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149、148、147号还说,申请清明节“游行示威”到西炮台祭扫烈士墓,请认真核实申请书,原告申请的是集会悼念烈士,而非游行示威,请不要颠倒黑白!烟台市还是不是法制社会?这是典型的政治迫害!
        公安机关也清楚他们是违法传唤、审问、拘留,在传唤、讯问、拘留等执法过程中多次违反了《人民警察法》第20条、21条、22条之(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在拘留期间,烟台市稳定办丛龙国主任、常青主任2次带三名原告单位领导或原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到拘留所探望,让原告提出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并跟原告达成君子协议:给你们(原告)解决困难和问题,以后就不要维权上访了。
    在原告拘留期满的前一天,烟台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衣祖龙政委又去拘留所,让原告写出有哪些困难和问题需要烟台市政府解决,不管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都可以写出来,由烟台市公安局转交市政府给予解决。可是,时至今日已有半年多了,数十次走访、信访烟台市(稳定办),答覆:在研究、协调,材料都整理好了就等领导开会研究批准等等等等。
        《国家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事项要在60日内办结并书面答覆信访人,可是烟台市(稳定办)对原告的信访事项半年多不给任何书面答覆,违反了《国家信访条例》的规定,却说烟台市稳定办是“临时机构”,不受《国家信访条列》约束,这是烟台市的又一创举。烟台市政府对信访工作推诿、拖延、不作为;是造成不稳定和烟台市军转干部不断进京上访的根本原因!而烟台市对待上访的军转干部,不是按照中央的政策和指示精神,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热心的帮助他们落实政策、解决困难。而是多次动用公安机器违法传唤、审讯、拘留军转干部,还以党员先进性教育为藉口,非法拘禁军转干部乔延兵90多天。
        2005年11月21日,三名原告依法向芝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芝罘区公安分局非法居留。芝罘区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书后,既不立案,也不给予不予立案裁定书。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第42条,法院立案庭长答复我们说:“请示领导了”,我们当时就质问他,是法大权大?法院为什么不依法办案?如今周永康已被审判,他统治政法系统十多年,制造的大量冤假错案,理该平反昭雪,恢复历史真相,还军转干部以清白。
    综上所述,公(芝)决字[2005]第149、148、147号和烟公芝集不字第01、02、03号决定,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公正的判决。
    此致
    芝罘区人民法院
     
    2015年4月5日
    附件1: 关于成立维权中心的申请
    2:请烟台市政府答复以下问题
    3:关于清明节集会悼念西炮台烈士陵园革命先烈的申请
    4:芝罘区公安分局“集会游行示威不许可决定书”

  • 江苏民办代课老师上访第二天转战教育厅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2月19日消息:昨天本工作室报道了江苏全省民办代课老师省府上访的消息(江苏上千民办代课教师省府上访 数百警察押人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1/2014/1218/11514.html),今天大多数老师并未散去,而是一起来到了江苏省教育厅讨说法。
     
    以下是现场图片:


     

  • 武汉拆迁户金菊桂公安局上访第二天被打得浑身是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8消息:金菊桂是武汉市武昌区杨园街道柴林头社区的一名居民,因拆迁而上访。前不久的8月20日,听说是武昌区公安分局局长信访接待日,金菊桂当天便到此进行了上访。当时,金菊桂发现杨园派出所教导员带领四个她不认识的人到场指认了她。
     
    21日,金菊桂出门买菜时,冲过来四个人对她一个妇女大打出手,造成金菊桂浑身多处受伤,全身多处青一块紫一块。
     
    以下是金菊桂的受伤图片:
     

  • 湖北各地民师请愿行动进入第二天 准备绝食抗议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4-22消息:从昨天开始,湖北省数十个县市的被辞退民办教师集体在湖北省教育厅请愿抗议(湖北30多个县市民师教育厅前进行大规模静座请愿(附视频)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1/2014/0421/9784.html),今天老师们仍坚持在教育厅。
     
    据现场老师吴老师今天上午近十一点告诉本工作室,昨天湖北各地政府来了不少截访者,将少部分老师强行带走,但大部分老师仍留了下来,大家晚上在教育厅大厅内露宿了一夜。晚上还有警察过来摄像拍照,教育厅的人员当时借机威胁说要清场,但老师们并未被吓倒。
     
    今天上午,留下来的数百老师仍坚持在教育厅内,同时今天各县市还有部分老师赶过来声援。老师们今天继续要求与教育厅长对话,但教育厅仍派出了一位副处长出面,说的仍是“没政策”、“没文件”之类不痛不痒的话。此举导致老师们的强烈不满。
     
    老师代表们则表示,他们这次行动按计划将至少进行三天,今天是第二天,将展开绝食行动,以表大家维权的决心,而此时,截访者的队伍也正不断在扩大,当局的清场行动也可能随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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