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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生抗议半封闭式管理被处分

    【民生观察2023年5月29日消息】2023年5月28日,此前3月在西安翻译学院食堂演讲,抗议学校半封闭管理的学生张某木,在时隔两个月后遭到了学校的违纪处分。对于学校的处分决定该生拒绝在告知书上签字,并发文回应了学校的处分决定。

    2023年3月3日,有网友曝出西安翻译学院依然存在半封闭管理模式,引发学生不满,在微博等社交平台抗议。

    3月7日,学校宣布会取消措施并开放宿舍,但是没有下发官方文件。

    然而到了3月8号并未执行,宿舍白天依旧拒绝学生进入,致使当天学校内发生多起冲突,其中该校一名学生张某木在食堂的演讲成为当日的高潮,在墙内外被广泛流传。

    据网上流传的一份“西安翻译学院违纪学生纪律处分决定告知书”显示:学生张某木,专业:英语,违纪时间:2023.3.8——2023.5.21

    该生违纪事实情况:
    3月8日中午12时许,该生在学校东区餐饮中心一层大厅公开号召学生抵制学校管理,引发大量学生聚集围观,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生活秩序。
    3月16日下午第五节、六节旷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月30日下午第五节、六节旷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5月8日上午第一、二节课旷课(英语演讲与辩论)
    5月11日下午第五、六节旷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5月15日上午第一、二节旷课(英语演讲与辩论)
    5月23日下午的七、八节课旷课(基础英语)
    截止到5月17日中午12时30分许,该生在未履行请假外出手续的情况下翻墙私自外出。

    根据《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之十一款的相关规定,对该生进行记过处分,处分期限: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11月25日。

    对于西安翻译学院英文学院作出的这份处分决定,该校学生张某木本人拒绝在这份处分决定书上签字。

    随即,张某木(网名:阿基琉斯)网上发文回应了学校对他的处分决定。

    据张某木陈述:“我三月份抗议,之后学校领导多次开会,询问学生代表意见、认错整改,这事儿早都结束了吧?你们也承认过是学校管理有错,然后你把我抗议的事儿写进我处分单?这事儿发生直到现在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这期间我忙我自己的事儿,招惹过你学校领导吗?没有,然而我现在才知道你英文院院长、陈安花辅导员背地里搞我搞了两个多月。

    所有惩罚针对我个人。竟然上周还把全班学生关在一个教室里,不让带手机不让拍照,威逼利诱所有人孤立我,罗列数条我的所谓罪状(包括性格孤僻不合群)这种造谣都往上写,逼着所有人签字,不签字的就要连着跟我一起被孤立被搞,签字了拿奖学金、助学金、入党积极分子等等都有份。”

    张某木质问:“你们这么搞还是人吗?还配教书育人吗?偶尔远程签到旷个课,全校多少学生干,就抓我一个?还tm专门给我开个记过大会?你给其他人开过没?甚至我知道有的班班长、班委旷课次数比我还多,你们管没?

    就安插班长、学委、学生会主席三人天天盯着我签完到人在不在教室,从来没给我说过学校在查我,就钓鱼执法,搞了整整两个多月,记够次数给我弄个记过处分。甚至更恶心的是有了这些旷课记录,这些水课的平时分也要被扣很多,最后还要让我一次挂好几门,下学期继续浪费我更多时间是吗?脑子进了水的辅导员才这么搞学生。以前哪个班哪个院导员领导爱故意搞这些整学生?”

    张某木称:“一直都是看你签到够,最终期末考过就完事了。现在就是别人旷课你不管,我旷课有签到记录依然不放我,背地里记了两个月给我安罪名?好,我大一课也旷过不少,你大一没管是不是你校领导失职?爱算账整人,咱就旧账新账一起算么。

    翻墙我总共翻了50多次了,很多人一起排队翻了,你们多忙活点,把所有翻墙记录、还有校门口保安收费准入黑车进校拉学生偷偷出校的事儿全管管吧。耐克阿迪一堆的人拿贫困生补助、城镇小康中产拿特困,这些你全管管。你觉得你可以针对搞我,那我就把你所有问题也一锅端了。让所有人见识下特殊衡水化管理的大学利益链、权力网问题到底有多少。”

    张某木表示:“你搞吧。这煞笔学校学费不便宜,课程很水。我唯一图的只是我学业水平早就够拿的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但凡搞我,让我这四年的生活被重重打扰,时间被大量浪费,交了十几万学费,最后还拿不到证,在经济下行、社会上没文凭就断送绝大部分出路,根本不被当人对待的今天,你们这么搞我就是不给我活路,就是让我死。那好,我性格你们都知道,死之前一定让你们这些煞笔肠子都悔青。”


  • 武汉政府疫情期间强制封闭管理遭起诉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23日消息】10月22日上午近11点,武汉访民姚青将2份行政起诉状通过邮政挂号信方式寄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起诉状中,姚青作为原告将武汉市人民政府列为被告,并请法院:

    一、确认被告作出的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号、第12号通告违法;
    二、确认被告在武汉市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期间强制居民居家禁足违法;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起诉背景

    曾年收入20多万的姚青因房屋受损成为访民,她说自己家位于汉口江大路23号,紧挨着武汉地铁3号线和8号线赵家条站,多处施工距离不超过100米,小区多栋楼体出现裂痕,房屋出现晃动,多家出现地板拱起,裂缝变大,下水管道变形,窗户玻璃破碎,墙壁脱落、阳台垮塌的情况。

    2019年10月9日,她去到长江委社区协商“地铁施工致房屋受损无法居住”并且地铁指使人员捣毁她家阳台一事一事。期间在对方多人的推搡过程中,她左手臂被扯伤,甚至不能拿手机。后经医生鉴定为轻微伤,仅手术费一项就需要4-10万元(具体费用医生说需要放入微创工具后查看筋脉断了几根)。因伤情不能出差,失去了高薪工作。在维权中还被推搡受伤,被迫辗转奔波在武汉地铁集团,劳动街社区,和武汉市信访局等多个部门之间,结果通过正常渠道多方维权却被踢皮球。

    从手被社区扯伤后,社区不闻不问,她就患上了抑郁症和焦虑症。由于武汉市隐瞒疫情,后来发布通告封城,她被迫在家,整个封城期间生活艰辛,由于物质供应跟不上,管理不到位,导致无法就医、无法看病、无法买药,一棵大白菜就要过一周的生活,导致她的抑郁症和焦虑症愈发严重。

    武汉封城期间,社区不作为,她根本买不到超市的菜,在明知道她手受伤,劳动街社区一个电话都没有给她打过,租住小区的社区直接提供高价菜的电话,不去超市代买,经常就说买不到菜和肉,说没有人。总共仅代买了两次菜,一次肉。让她有种等死的感觉。

    当她生病在家的时候,请求社区帮忙去买药,很多天社区无人理睬,等有人的时候,社区工作人员竟然辱骂她,还让她去做志愿者。

    更让她气愤的是,武汉现任政法委官员及其退休官员父亲黄楚卿霸占消防通道,疫情的时候连担架都无法抬入,疫情期间,其家里根本不用出去买菜,都有人送来,而她自己却靠一颗大白菜度日,菜,肉都无法买到。

    姚青说,她一直觉得想起诉政府封城给她带来的伤害,所以在关注着张海在内的众多武汉疫情受害者维权,前段她专门联系了张海,希望能得到经验分享和帮助,张海专门腾出时间给她建议,还帮她联系公益律师给她撰写诉状。“张海对家人的情感和对法律公道的执着对我影响很大,我也要行使公民权利,希望政府能给个说法。”姚青说。

    一直在为其父亲感染死亡而诉讼讨说法的张海介绍,姚青的遭遇让我很同情,我们都是受害者,算是同是天涯沦落人,我能帮多少是多少。她不仅为自己维权,她的这个诉讼也是为当时武汉封城后千千万万个受害者发声。“我把之前采访过我的媒体都介绍给她,希望社会也关注她的诉求,她的诉求和我的诉求是一致的,都是希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并赔偿给百姓已经造成的损失。”张海说。

    行政诉讼

    在起诉状的事实和理由部分指出,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1月23日作出第1号通告要求“无特殊原因,市民不要离开武汉,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2020年2月10日作出第12号通告“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所有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通告违反法定程序,通告内容及强制居民居家禁足没有法律依据,应确认违法。

    随后引用了相关法规,指出封锁武汉市程序违法,并且没有宣布或及时宣布哪些区域为疫区、强制封闭小区、居家禁足的紧急措施没有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居家禁足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也只能由法律设定。政府不得以“紧急措施”名义实施法律规定之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政府不能扩大解释“其他控制措施”、“其他保护措施”。

    因此,姚青认为被告武汉市政府的相关通告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违法,希望通过行政诉讼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成员之一陆妙卿律师认为,任何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都只能由法律设定,而强制居民居家禁足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传染病防治法只规定停止人群聚集的活动,并无限制居民出门的规定。且在未宣布武汉全市为疫区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即对全市进行封锁,属于程序违法。

  • 加强城市社区精神病人管理和救助

    法制网讯 记者吴亚东 从厦门大学研究生被杀事件再到“BRT公交爆炸事件”,一次次血的代价让社会公众将视线聚焦于肇事者的失管失控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而由于受服务人群的特殊性和公众知晓度和接纳度的低下,精神卫生领域总是处在尴尬的边缘地界。在今年的福建省两会期间,黄乔生、吴丽冰、欧阳丽娟等三位代表联名提出建议,要求加强城市社区精神病人的管理和救助,让精神疾病/康复者真正重返家庭和社区,适应社会生活。
      目前,福建各市的精神卫生服务和管理救治工作主要牵涉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社会管理综治办、残联等多个职能部门。具体工作的开展仍以医生主导的医学治疗为主,街道社区主要负责辖区内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和救助政策的宣传与落实,而公安机关则是以强制力保障民众安全、预防危害发生及有效处理危及人身安全问题。
      由此可见,各部门对于精神病人的关注和重视程度可见一斑。但是经代表调查,精神病人的实际生活现状不容乐观。有的病人虽在家人的监护下,但家庭早已不堪重负无法维持治疗;有的则被家人抛弃流浪街头,甚至还危及到自己及公共的安全。
      黄乔生等代表认为,加强城市社区精神病人管理和救助有利于社会公共安全的保障,同时也有利于倡导公众对精神病人去标签化,促进全民精神健康。此外,这项工作还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整合。国外的精神康复历史让大家看到,社会资源的发动包括企业力量、民间组织的发展壮大和多专业合作队伍的建设等。这些民间力量通过配合政府向受服务者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不仅优化了社会资源,有效避免服务重叠造成的资源浪费,而且能衍化出专业化程序极高的服务团队。
      代表据此提出建议,首先应明确救助职责。建议亲属排第一位,职能部门第二,政府部门第三。政府部门不要轻易越位管理精神病人,要让其亲属或相关职能部门先去作为。具体处理上,派出所、街道和社区多方配合,协助精神疾病患者家属将其送到医疗治疗。当精神病人亲属不作为,应从法律层面上给予处罚。另外,为防止部门与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建议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给出一套考评指标。
      其次,由财政部门拨款,残联筹备专项经费用于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同时由政府牵头,倡导机关、企业和社会团体积极筹措,建立精神康复的专项基金,并依患者监护人申请给予补助。补助额度可根据监护人的经济收入情况而定,若无监护人的,可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
      第三,建议以“户籍地管理为主、居住地管理为辅”为原则。不少地区都提到以常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但这一原则使得综治维稳工作人员在管理救助精神病人时有心无力,因为精神病人在申请民生保障低保等救助采用的仍是以户籍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因此若采取与低保申请一致的原则,将有利于对精神病人管理和救助工作的顺畅。
      第四,由卫生医疗部门牵头,与社会工作专业机构或高校队伍合作,建立包括治疗、康复、预防、管理、教育等措施在内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并且渐进有序地推进正常化和社区精神康复。
    黄乔生等代表认为,国外精神康复的做法已经成熟,其中重要的一点是推进正常化的社区理念,即教育社区居民将精神疾病/康复者看做正常人。他们看似不合常规的想法背后,实际上都与“正常人”有着一样的逻辑,只是他们没有获得沟通和平等对话的机会才导致了行为的异化和越轨。因此,试行社区正常化精神康复,可以真正让精神疾病/康复者在医护、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多专业队伍的合作指导下,重返家庭和社区,适应社会生活。
    (来源:法制日报http://news.sina.com.cn/o/2014-01-22/162329318973.shtml 2014年01月22日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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