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粗暴

  • 浙江公民胡素珍被粗暴截访虐待

    2023年5月29日上午7时20分左右,当事人胡素珍(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人)在国家信访局外第一道门刷身份证人脸识别时,里面走出个公安民警,问谁是胡素珍,叫我把身份证给他看看,接着来了3个保安和民警一起把我拉进对面的小屋,我说为什么不让我进去,他们叫我等等,接着来了一个自称省信访局的,叫我吃饭去,我说我还没有登记,我不去,他手一挥,外面冲进两个人,一个整只手臂刺青,两人拉来高大屏风遮挡,不让别人看见,我见不妙喊救命,两个黑社会一人一只手堵住我的嘴,把我强抬上车,按在车地板上,两人死死闷住我的嘴,手臂刺青的人还说叫你吃饭去你还喊,给脸不要脸,闷死你,车开了一些路,另一个人说可以轻点了,别弄出事情来,车开到没有人家的小树林边停下,把我从车地板上拉到车的后座位上,叫四个人看守着,小便都不让去,等我要尿在车里了才叫女的一起去,车停在小树林边十五六个小时。回到天台后,街道还对我做询问,至今快两个月了身份证都不归还当事人,现在还派人在家门口监视。

    我家行政官司申诉已20余年,中央第一次督促处理已有19年,天台县人民政府就是不处理中央督办案件,还不准上访,去北京上访就拘留、劳教、判刑、关地下黑监狱等方式镇压。

    案情经过:

    2001年1月1日,地方官员勾结两个本村村民和一个外村村民,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非法抢占我家石材矿。天台县公安局对无证的侵权人违规发放大量炸药,2001年5月18日被记者在台州晚报上披露后才对无证的侵权人停发炸药。

    2001年6月20日天台县地矿局为了让侵权人正常采矿,非法吊销我家的采矿许可证,经起诉后法院确认天台县地矿局吊销我家采矿许可证的行政行为违法。

    2002年地矿局合并国土资源局,2002年3月19日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在我家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将该矿的采矿许可证办给还在诉讼中的侵权人开采,2002年5月1日非法废止我家的采矿许可证。

    2003年9月11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该判决“责令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履行审查办理我家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的法定职责”,该局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2004年我夫妻俩去京上访,也得到中央领导的重视,2004年11月3日原省委副书记梁平波来我县解决我家上访问题,梁书记要求天台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把我家的采矿许可证办好,并对县长陈世权说:“你县政府出面把这事办好”。地方政府官官相护,不但不办回我家的采矿许可证,还以拘留、劳教、判刑、关地下黑监狱等方式镇压上访。

    2018年我夫妻俩买了火车票,天台县公安和始丰街道两辆车十余人追到杭州高铁站把我们带回天台,不准我们上访,中央督办案件就不处理。

    请求:

    天台县人民政府不但不解决中央多次督办案件,2023年5月29日还雇佣黑社会在国家信访局和中纪委信访接待处外拦截抓访,并绑架拘禁在车上很长时间。我们行政官司胜诉已有20余年。中央第一次督促处理已有19年,天台县人民政府就是不处理,还不准上访,在我们家路口安装上监控,我们手机被监控,身份证也被拉黑。

    我们的上访已无路可走,请求你们的帮助!!!

    求助人: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 胡素珍


  • 陈彦受到法官等人粗暴对待律所已报案

    【民生观察2023年4月9日消息】2023年3月24日,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陈彦女士到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刑庭伊莉法官处联系接洽工作,受到伊莉法官等人粗暴对待。近日,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就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刑庭法官伊莉的暴力行为,向南明区法院送达了《谴责函》,亦同时向属地管辖公安机关进行了书面报案。

    据陈彦女士提交的《情况说明》显示,“3月24日下午4点多钟,我到南明区法院送律所公函,内容是李贵生律师应山西临汾市尧都区法院通知,19号已去山西临汾参加20号庭前会议和29号的开庭。该案12位被告人、大多坚不认罪、案情复杂、90多卷证据材料,庭前会议上发现包括讯问询问同步录音录像等案卷材料需要复制或查阅,需要时间为开庭做准备。

    贵阳—临汾相距近3000里,客观上不能赶回贵阳按照伊莉法官通知的27上午10点、28号上午10点的庭审。送函给伊莉法官,建议另择时间开庭。她冷漠的说不知道你是谁,我不收。

    我说我二月份来给送过类似的函,你收下还同意我拍照的呀。我把公函放她桌上说拍个照,想作为送达的依据。伊莉突然大声喝斥不准拍,自己动手抢走手机高举在手,她的助理等三、四人同时拉拽着我,不准我拿回自己的手机,伊莉把抢到的手机交给了一位男士,然后伊莉叫她的助理删除了录音及照片。

    这段视频是漏删的,视频地点: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刑庭办公室。时间:2O23年3月24日下午4点钟左右。人物:一方是南明区法院刑庭法官伊莉(女,戴眼镜者)书记员高湛(女)、法官助理(女)其他5-6名法院工作人员,姓名不详,另一方是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陈彦(女)。

    视频反映出手机被抢走后我、伊莉及办公室其他人的激烈场景,说的是贵州话。伊莉大声说:喊法警把它(手机拍录的内容)删了!有人说喊保安来!另一人说这里不许拍照!我想要回手机,几个人厉声命令坐好坐好!伊莉说哪个允许你拍照的!?我说你们到我所办公室也拍照的,伊莉说我们拍照是法律规定的,另二人相继高喊叫法警来!

    我说你们扣我的手机是违法的!因不晓得何时归还,担心孩子没人接,我要求拿回手机给家人打电话,伊莉她们不允许,其中一人说用办公室座机打,我说记不住电话号码,我打微信电话,你们也是为人父母,拿来(电话)。

    余下的录音录像被伊莉叫人强行删除。我拿回自己手机准备离开时,伊莉叫办公室其他人员堵在门口不准我离开,说要做笔录,我当时表示自己没有违法凭什么做笔录。”

    对于上述事件,陈彦女士表示:“伊莉的言行颠覆了我对法官的认知,一直认为法院是文明的地方,法院工作人员是文明、理性、带头遵纪守法的,但她就和市井的泼妇一样!”

    2023年3月28日下午,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了陈彦女士介绍情况并观看了漏删的视频,所有律师感到气愤!对伊莉法官等人不尊重他人人格、侮辱律师事务所前往联系工作的人员强烈谴责!有三问:

    问题一: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到伊莉办公室送公函,伊莉法官是否应该收下?

    问题二: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在拒收的情况下,为了证明自己履行工作职责拍录作为证据是否合理合法?有法律禁止吗?

    问题三,伊莉法官动手并指挥他人抢夺律师事务所上门履行职责工作人员手机,并删除信息,是不是违法的行为?该不该受到追究?

    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认为:
    1、伊莉法官的言行与法官职业很不相称,损害了南明法院的形象。
    2、该所将就伊莉法官的行为进行公开控告。
    3、该所律师难以与伊莉法官在吴传远案中配合工作
    4、伊莉的行为伤害到了该所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目前,恒权律师事务所已向南明区法院送达《谴责函》、向属地司法行政部门作了报告,并同时向属地管辖的公安机关进行了书面报案。

  • 警察陪同上海访民回乘 态度粗暴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12日消息】12月10日人权日上海访民万文英,孙洪琴两人乘坐1461动车从北京开往上海的火车上,024408动车上的警察态度恶劣,把孙洪琴与万文英当犯人对待、要她们俩人按照他的规矩服从他的管教,坐在规定的位子上不许乱说乱动。

    在乘坐的1461动车上万文英只是坐在手机可充电的位子上一边充电一边看会手机,凶神恶煞的乘警命令万文英回到自己的位子上去、拔下手机充电器,抢去手机。该警察一下子将矛盾激化,万文英被气愤的头和手发麻、喘不上气。孙洪琴马上拔打110报警接处警让孙洪琴找乘警,孙洪琴走到列车长位子旁:“请求帮忙叫乘警”恶警强行要拉孙洪琴回“自己”的座位,被激怒的孙洪琴予以猛烈的回击:并说:我爱坐哪就坐哪,我就不服你管,你有本事拿出我违法犯罪的事实,不然你就是知法犯法你在违法犯罪。孙洪琴对赶到的乘警说:我孙洪琴和万文英发生任何身体健康问题都由他负责。我现不想看到该恶警,叫他滚!乘警让警察回避了。万文英也恢复了平静。

    警察,在访民维权过程中一直是充当了迫害访民的角色,访民所遭受的构陷入狱第一手制造冤假错案的罪魁祸首,访民维权回到地方被非法关押,拘留,刑事拘留,判刑都来自警察违法行为“所赐”,如果当地能合理合法解决问题,谁愿意千里迢迢背井离乡流浪奔波在艰辛的维权路上?访民维权艰辛的路上不希望警察陪伴,只希望警察不要作恶迫害访民。

    万文英手机:13816370905
    孙洪琴手机:15900775907

  • 中国移动粗暴停机 重庆律师将其告上法庭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4日消息】随着社会信息产业的发展,书信和电报不再是人们传递信息的常用手段,现代化的通信工具应运而生,传真机、手机、互联网等等都逐渐成为人们沟通交流必不可少的载体,但是从法律权利上看,无论是使用传统意义上还是现代意义上的通信工具,通信自由权利,都是应当予以保护的。

    通信运营商为配合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治理不良信息、维护安全健康的通讯环境,往往通过过滤机制、监测系统对用户的通信进行管理和限制,对通信内容可能涉及不良信息、低俗内容、网络诈骗、造谣宣传等的手机号码采取“叫停”措施,暂停或者停止为此类用户提供相关的电信资源。但是运营商在釆取上述措施时,必须严谨、严格的依法办理,尽可能的减少和避免对用户的影响,更不能超越法律行使行政权或司法权。

    近日,张庭源律师遭遇到中国移动借打击网络诈骗为名,在客户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没有给用户申辩澄清的机会,运营商也没有鉴别、核查的过程,就单方面粗暴地对用户的手机进行了停机处理。在用户向其澄清后,也没有及时恢复通讯功能,而是拖延多时隔日才予以恢复,给用户的工作、生活造成极大不便。

    宪法规定禁止除了因国家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需要授予国家机关特别权力之外的一切通信检查,可以说是对个体通信自由的高强度保护。通信运营商作为经营性企业,无执法权和处罚权,企业对个人手机进行停机处理,这种限制个人通信自由措施的做法在法律依据上、程序上是有疑问的,进而联想到微博、微信类似的无理由的越权封号,是否也属于企业滥行了行政、司法权?是否有悖于宪法保护的权利之标准和精神?也是值得讨论的。张律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将此事诉至法院,欢迎讨论,共议此题。

    附: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庭源,重庆君融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个人身份信息略)。
    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星光三路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36550152L,电话023-61670068。
    法定代表人:尹显智,董事长兼总经理。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作为被告二十余年的老用户,多年以来一直选择使用被告的服务,原告的手机进行了实名登记,也按时足额支付通信费,被告应履行为原告提供优质服务的义务。2020年11月1日下午四时许,被告短信通知原告,称手机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便单方面武断地停止了原告的手机通信功能。当天下午六时左右,原告澄清事实并按被告的要求到被告营业厅办理了恢复通信功能的申请手续,经过原告多次拨打“10086”电话与被告联系要求恢复甚至投诉之后,直至2020年11月2日下午二时许手机通信功能才得以恢复。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通信自由权。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被告作为通信运营商,应保障原告手机号码的正常通信,不得侵犯原告的通信自由。只有依法授权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才能限制、审查或者监测私人通信。被告作为经营性企业,没有权力限制和剥夺原告的通话、通讯自由。

    被告与原告本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合同关系,而被告却凭借其所拥有的垄断地位,无任何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无任何甄别、核实过程,没有给客户辩解和澄清的机会,在原告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单方面简单粗暴地对原告作出停机的限制。被告的这一行为是非服务者的姿态,既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对宪法权威的一种侵犯。

    在原告澄清了无任何涉嫌电信诈骗的行为并到营业厅认证后,被告应当及时恢复手机通话功能,最大程度的降低给客户造成的不便。但是在原告多次联系要求恢复的情况下,被告迟迟不予恢复,完全没有一点既能服务好客户又能承担起社会责任的大型企业的风范。

    原告系一名执业律师,通信正常对原告的工作极为重要。被告的停机行为给原告的生活造成隐患,工作形成风险,未及时恢复通信不仅会带来不可预测的损失,也侵犯了原告的通信自由权。被告单方面停机违背合同约定,存在明显的过错。原告现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条等规定,为维护自身之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望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庭源
    2020年11月04日

    附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二)限定电信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或者拒绝电信用户使用自备的已经取得入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三)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四)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五)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

  • 范燕琼母女求见院长遭粗暴对待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6日消息】一个多月前,福州公民林辉因肺炎入住福州市一医院治疗,期间感染上危险的鲍曼病菌,而呼吸科医生却玩忽职守,未进行积极抢救,导致病情加重致人死亡。近日,死者妻女来到福州市一医院,要求见王琳院长给个说法,却遭院方叫来的警察和保安粗暴对待。

    据福州维权人士消息,今天上午大约9点40分左右,死者妻女范燕琼、林静怡带着2岁的小孙女来到福州市一医院大门口,袋里装着三千份呼吁书和一块2.0×1.5的横幅,上面写着:“院长说一条人命赔2万!福州市第一医院玩忽职守,致人死亡,以‘撤职肇事医生还家属公道’诱骗家属先料理后事,现在不但伪造病历为医生开脱罪名,还报警威胁家属,天理难容!”

    母女俩人刚一展开横幅,就被医院派来的大批保安和医务办工作人员威胁,几分钟后,警察也赶来,一边恐吓,一边抢夺横幅,肆无忌惮的欺凌孤儿寡母,就连周围的围观群众也遭恐吓。

    有热心网友表示,范燕琼祖孙三人在太阳下暴晒了3个多小时,只是想见一下王琳院长,为死去的亲人讨个说法,没有任何过激行为,却遭如此粗暴对待,实在令人心寒!

    【附:林辉女儿林静怡呼吁书】

    我爸爸名叫林辉,今年58岁,因轻微肺炎于2019年9月13日,入住福州市一医院呼吸内科十区38床,本以为治疗一段时间后就可以安然回家,没想到,这竟是一次死亡之“治”。
    爸爸入院后,医治了10来天,我就从主治罗医生那里得知:爸爸的炎症指标接近正常值了,再过几天就可以出院了。听了这些话,我非常高兴。然而,就在我正筹备接爸爸回家事宜之际,爸爸病情突然加重,大约在25日左右,痰比较浓稠,也比较多(后来从ICU医生那里得知:爸爸是在呼吸科病房里被传染上一种叫鲍曼的病菌),29日余医生在给爸爸做吸痰镜时,出血了,我心里感到非常担心,也特别害怕,就不断向医生护士询问有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得到的回答均是:没关系。谁知,就是从这天起,爸爸的病情突然急转直下。

    另外,我们经过十多天的观察发现:瑞泉护工虐待我爸爸的行为十分恶劣(我们每天支付护工200元要的是“一对一”的护理,而不是“集体轮流”护理,可是爸爸不仅没有享受一对一护理,还遭遇比犯人还要残酷的虐待——每天手脚都是长时间被捆绑着,肿胀不堪,甚至手腕被捆的皮开肉绽!妈妈(范燕琼)曾在9月28日上午向医院做了投诉,但院方只是记录,至今没有下文,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从9月30早上7点开始,妈妈只好带病与我轮流看护爸爸。

    也就是这天早上8点多,我妈妈发现:爸爸的血氧突然掉到50-60之间,连忙跑去找医生,医生过来只是将氧气刻度调到9(调到最大),可血氧还是上不来,随后,护士过来吸痰,抽血查血气(我们后来才得知,此次抽血显示动脉氧分压40,属于重度呼吸衰竭,情况非常危急!)就没有再做其他处置。这期间,爸爸总在不停的痛苦的声嘶力竭的叫喊着:胸口好难受!心脏好难受!但却没有医生来救治。到了下午3点多钟,爸爸已经不会叫喊了,这时,爸爸的左肺起伏异常汹涌,而右肺却没有丝毫波动,一位姓徐的主任医生,领着18个实习生来围着爸爸的病床,一边给爸爸吸痰,一边向大家讲解,随后推来一台呼吸机,将氧气换成这台呼吸机,给爸爸戴上口鼻全封闭面罩,吸100%纯浓度氧。这一戴,就是20多个小时!再也没有医生来过!

    9月30日一整晚,爸爸都在死亡线上挣扎着,却没有一个医生来查看病情,这一夜,是我亲爱的爸爸一生中最煎熬最痛苦最恐怖的一夜!第二天,即10月1日上午,我来轮换妈妈时看到林新医生到病房来与39床病人交谈,我赶忙对他说:“林医生,我爸爸……”话还没说完,林新医生冷漠的打断说:“我现在不是你组上医生了,你有什么事找你自己本组医生,不要找我,我不知道,我只是值班医生。”大约10点半多,主治罗医生来查房,把氧浓度由100%调整为50%后就头也不回的走了,但爸爸的血氧就一直在下跌,而且很快就掉到60-50,随后又掉到30多,由于我害怕林新医生再次的冷漠拒绝,我只好慌忙让护士叫医生,林新医生过来后,就让护士吸痰,说:现在就先多吸痰拍背,再观察。11点左右,一位女医生过来抽了血查血气(后来才知道此次抽血动脉氧分压已经掉到36,之前是40,)此刻爸爸已经面临死亡,但就是没有医生过来抢救我亲爱的爸爸。从上午11点到下午3点之间,原本高血压的爸爸,血压变成了90/60以下,随后,爸爸的血氧不断下跌,最低的时候只有30多,每一次的下跌,我都急忙呼叫护士帮我找医生来,护士却叫我不要大惊小怪,这一天,我先后找林新医生多达十余次!爸爸的情况如此危急,自始至终只有林新一个医生,自始至终他都没有叫主任等其他医生一起来做紧急处理。

    中午11点多左右,爸爸已经昏迷不醒,医生呼唤他也无反应,临时请来的一个协助我们护理的护工在旁边帮我给林新医生说:“38床这个病人已经半天没有一滴尿了,应当及时处理了。”但林新医生听后仍然是吸下痰,调下呼吸机指数,就又走了。到了下午1点半,林新医生说:你爸现在是二型呼吸衰竭,这种情况可能要气切。我赶忙问:我爸爸在去年做过气切,现在还能做吗?是在原来的位置做吗?对此,林新医生都没有回复以上任何问题,只说一句:“到时候医生会评估的,你先考虑一下吧。”就又走了。可是,却迟迟没有等来评估医生。而林新一走,我爸爸血氧又掉下来了,我又急忙找林新医生来处理,他又调整了一下呼吸机就走了。看到爸爸的情况越来越不好,我又急忙找来林新医生,2点左右林新医生对我说,“还是插管吧。”我说:“好的,一切交托给你们医生,请尽快救治我爸爸,要插管赶紧插啊!”之后,林新医生又调了下呼吸机后,走出病房,就这样,林新医生来来去去十几回,就是没有“插管”行动,也没叫评估医生来,更没有叫主任、主治医生来,全都是嘴巴上说说而已,医生们也都在喜过国庆。大约到了下午3点左右,爸爸的血氧,血压,心率开始全部跌到有史以来最低谷,我吓得双腿发抖,又冲去叫医生,此时,罗医生也过来了,说了一句:“听说动脉氧分压只有36了。”(其实当天上午11点采集12点就已检测出这一危险数值)这句话刚一说完,爸爸旁边的检测仪竟成了一条直线,爸爸心跳呼吸骤停了!吓得我大哭大叫起来:求求你们快快抢救我爸爸啊……快快抢救我爸爸啊……心肺复苏45分钟后,爸爸才又有了心跳,但由于严重脑损伤深度昏迷,送进ICU坚持治疗了19天后,我亲爱的爸爸还是走了,他走的好无助!好痛苦!好无辜!我也好无助!好痛苦!好悲伤!

    我是一个独生子女,除了父母,我无依无靠,为了能够让爸爸有良好的治疗和生活,我们忍痛割爱,卖了房子,爸爸却被医院活活害死,这使我实在无法接受!毫无疑问,无论是鲍曼病菌的侵害,还是医生的玩忽职守,医院都必须承担完全责任,为此,我于2019年10月10日递交了请求医院调查处理、保存爸爸最原始最真实的病案记录和监控记录的报告。

    今天,我在此向全人类发出声嘶力竭的呼吁:严惩所有惨无人道医生!还我爸爸一个公道!

    呼吁人:林静怡
    电话:17720718676

  • 江西八旬老人遇强拆 被粗暴拖出无人管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7月7日南昌消息】本网获悉,今天上午九点,居住在江西南昌市西湖区十字街537号的八旬老人涂木根被八九个不明身份人员从屋内拖出,控制在一辆轿车内,自家三层楼房屋瞬间被挖掘机推倒,所有财物埋没在废墟中。

    据涂木根女儿涂小萍介绍,自家这栋立于南昌主干道的房屋,占地面积八十多平米,一楼是商铺门面,二三楼是仓库和住宅。2015年时开发商就开始和她家商谈拆迁事宜,涂家一直要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拆迁赔偿即可。同时被动迁还有整条街其他几十户屋主,由于开发商给出的赔偿标准过低,一众屋主都尚未签订拆迁合同。

    据悉,上午九点,涂家房屋被强拆后,涂家一家人来到所属派出所报案,被派出所直接拒绝立案,理由是强拆是政府行为,派出所不受理,并告知涂家人可以去政府机关反映情况和上访。涂家人于是来到西湖区政府反映情况,交涉后被推到信访局,信访局维稳警员和保安人员拖扯中把涂木根老伴抓伤,在报警后由120急救车送往南昌市第三医院住院,但政府方面相关官员表示没有义务承担医疗费用。

    目前,据家属介绍,政府方面表示,强拆已经既成事实,要求涂家人按照开发商开出的条件接受,其他没办法。

    有关涂家强拆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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