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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长沙公益仨遭重判看湖南国安系统性违法造案

    据民生观察8月6日报道,长沙公益仨(程渊、吴葛健雄、刘大志)之一的程渊妻子施明磊经多方求证,得知长沙富能公益机构发起人程渊被判了5年刑期。此前她只打听到吴葛健雄被判3年,刘大志被判2年,3人罪名均为颠覆国家政权罪。截止8月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该案的6位官派律师均拒绝给家属判决书。

    早前长沙公益仨家属也是通过各种途径才设法打听到富能案已于7月20日上午被长沙市中级法院判决,后从官派律师处证实了吴葛雄与刘大志的刑期,但对方拒绝透露程渊刑期,也不提供判决书。

    长沙富能案仨公益人士被羁押两年,期间案件办理有关环节均没有一丝遵循中共自身颁布的所有法律条文,整个案件充满了暗箱、诡异的违法操控造案气息。如吴有水律师所言,长沙富能案从抓人、起诉、开庭、判决都是秘密进行,该案连法院系统都未录入,官派律师更是成了屏蔽一切信息的工具。“这是典型的打着国家安全的名义,迫害人权捍卫者的案例。”

    首先,在抓捕上完全秘密黑社会化,抛弃执法公开透明与24小时内必须告知当事人家属的有关规定。若不是外界了解到有关情况,追查仨人下落,湖南国安根本不会依法通知家属。据知情人透露,长沙富能机构工作人员刘永泽和小吴曾与一名律师约定7月22日下午会面有事商议,但律师发现在22日下午一点已经无法与刘吴二人联络,最后二人亦未在约定会面的地点出现。与此同时,该机构负责人程渊亦与外界失去联络。据程渊亲友及同事反映,程在7月22日中午时已经无法联络。7月24日,在三人失踪超过四十小时后,家属与律师展开寻找行动。首先去到长沙望城区公安分局,对方不承认曾参与抓捕三人,不过透露该案涉及多个部门。随后律师与家属去到机构办公室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处调取监控录像,期间有物业人员透露,7月22日中午后有两名该物业的租客被多人控制后带走,办案人员自称国家安全局。不过该物业人员的话马上遭其他物管人员阻止,嘱咐不要说太多。7月25日上午,刘永泽的代理律师收到电话,对方自称姓林,系国家安全局警员,承认国安局为“长沙富能仨工作人员失踪案”的办案单位,并告知他们带走的刘大志(刘永泽的真名)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目前已被刑事拘留。同时告知刘永泽的刑拘通知书已在抓捕后24小时内以挂号信的形式寄出(但家属并没有接到所谓通知)。当问到通知书邮寄的具体地址时,对方未有直接回应,只说收件家属的地址是由刘本人提供。当律师问及当事人刘永泽羁押何处时,对方表示被关押在国家安全部门的看守所内,但拒绝提供具体地址。林姓警员回应律师的会见事宜时表示,由于刘永泽等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因此近期无法允许律师和家属会见。

    随后,湖南国安在办理整个长沙公益仨案过程中,肆意剥夺当事人的聘请律师代理权,几番强迫当事人解聘家属委托的律师,完全将当事人与家属中意的律师排斥于案件之外,整个案件自始至终没有让任何当事人与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介入,而是在家属完全不知情下,官方指定律师,并且还不将指定律师告知家属,不让官派律师与家属联系,不让官派律师给家属透露任何案件进展情况与案情,是赤裸裸剥夺公民的司法救济权,律师会见权。同时,还禁止公益仨与家属通信,不让家属获得任何关押人的情况,更不让家属会见当事人。在如此严密封锁黑箱办案下,富能案从侦察、退侦,到起诉,到开庭,直到判刑,都完全欺瞒着家属与外界,使家属根本无法得知案件进展,只能从一些与公益仨同被关押于看守所而获释者私下透露出来的消息了解。中共湖南国安如此系统性剥夺拘押者及其家属权利的行径,显示着完全无法无天抛开法制的野蛮文革式专政嘴脸。

    湖南国安不仅系统性剥夺长沙公益仨应有权利,而且为了达成自己造案目的,还大肆采取株连、酷刑等等违法侵权手段。在中共湖南国安拘押程渊后,还将他的妻子施明磊带走讯问,抄没其家财,查封其银行帐号,甚至不顾他们有年幼的孩子,将施明磊长时间带走控制,之后还监视居住一年。这是公然沿袭两千年前秦制的株连之法,完全不顾及宪法承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从曾经与长沙仨关押一处获释者透露,长沙仨在里面遭受了酷刑。程渊妻施明磊获悉,长沙公益仨遭受虐待,他们被饿了一年半,一直被单独羁押,并且很少见到阳光。

    在秘密开庭审理与判决后,至今如果不是当事人家属通过各种方式打听了解到一点情况,中共湖南有关办长沙公益仨案机构不会遵循任何法律条规与程序而告知家属。不仅如此,湖南当局还公然剥夺了长沙公益仨的上诉权。吴葛健雄的父亲吴有水律师表示,他在获知儿子被判3年后,立即前往长沙递交二审辩护手续,但被法院阻扰,使他“一审为我儿的辩护权被剥夺,二审辩护权再被剥夺!”

    中共湖南国安及检察院、法院等等自称执行国家法律的有关机构,在长沙公益仨案件的整个过程中都显示了对法律的蔑视与对人权的践踏,是一种完全沿袭文革阶级专政的政治迫害伎俩,由此也显见着中共对超越极权控制下的民间公益机构的仇视及坚决消灭的企图。长沙公益仨遭重判及整个案件办理中暴露出的种种违法侵权情况,让世人更进一步看清中共依法治国的欺世谎言。

    民生观察 2021年8月7日

  • 中共系统性践踏人权摧毁文明价值

    日前,中国大陆媒体披露了中共官方对两起学生处理的决定:其一是2020年7月19日,中国科学院大学发布通报:2019级硕士研究生季某某在2020年3月到6月间,多次在境外社交平台发表涉及南京大屠杀等错误言论。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给予季子越开除学籍处分。其二是7月20日,浙江大学作出“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说2016级学生努××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因此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这两份针对在校学生因发表言论与实施强奸而作出的处理决定,表面看来并无直接相关,但透过决定可以清析看到,中共极权统治集团对学生因践行公民言论自由权利而触犯极权统治利益所作出开除决定,与学生实施强奸侵害其他人所作出的留校察看决定,轻重截然不同。这就显示了中共集团严惩一切敢于践行宪法权利而触犯极权统治者,却可轻饶那些危害社会侵害他人权利者。中共极权统治集团为了维系自身特权,不顾天下民众权利,公然践踏人权、违反法制,摧毁人类固有文明价值,纵容人性罪恶的行径,充分暴露了其反人性、反文明本质。

    据媒体报道: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季子越,系洛阳理工学院附中毕业,五年前以全市第八的成绩考入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专业,去年在该校计算机专业攻读硕士。中国科学院大学发布通报称,6月27日,有网友反映疑似我校学生在境外社交平台发表涉及南京大屠杀等不当言论,学校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及处分结果通报如下:

    经核实,网友所反映的言论系我校2019级硕士研究生季子越所发表。季子越于2020年1月13日(寒假期间)因私出境前往美国,由于疫情等原因滞留未归,但按照学校要求参加了春季学期网络课程学习。7月8日,季子越从成都入境回国,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在当地进行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

    2020年3月到6月间,季子越在境外社交平台多次发表涉及南京大屠杀等错误言论。我校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组织召开了处分论证会;会后,应季子越的申请,又举行了听证会。季子越本人通过视频会议平台参加了论证会、听证会,进行了陈述和申辩,并表示反省、道歉和悔过。

    鉴于季子越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祖国荣誉,违反了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严重伤害了民族感情,背离了我校人才培养理念,其言论极其错误,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我校给予季子越开除学籍处分。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校的关心和支持。我校对任何违反法律、损害国家利益和祖国荣誉、伤害民族感情的行为绝不姑息纵容。学校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全方位加强人才培养工作。

    另据中共官媒澎湃新闻报道:《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于2020年7月17日发布在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上。该处分决定显示:努××,2016级学生。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见(2020)浙0106刑初140号刑事判决书)。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浙江大学在上述决定中表示:该生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上述处分决定的编号为浙大发本〔2020〕38号,落款为“浙江大学2020年7月14日”。

    此外,澎湃新闻注意到,《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七条为:

    学生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治安处罚的,分别给予以下处分:(一)被处以治安警告或治安罚款的,根据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二)被处以治安拘留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免于刑事处罚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三)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处罚前因同一行为已被学校纪律处分,但处分明显偏轻或偏重,需要重新作出处分决定的,撒销原处分,按本规定条款处理。

    由上两份对在校学生的处理决定,让人看到,在中共统治下的大陆,一个践行宪法赋予的公民言论自由权利者,因为一些言论被中共统治集团认为伤害了民族感情与民族利益,事实当然是伤害了中共极权统治集团感情与利益,就将遭致开除的严惩。而相反,一个学生实施强奸这种严重侵害他人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直接触犯刑法,被判刑的人,都是可以轻饶,而留校察看继续学业。此决定给世界释放的强烈信号就是:在中共统治下,一个人可以伤天害理,祸害他人,但绝不可践行公民宪法权利而触犯极权统治。这就是中共当下教育的只为极权统治服务而不顾苍生祸福的实质。

    我们只要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中共高校作出这两份决定,绝非偶然,而是中共长期统治的本质性反映。大家应该不会忘记,曾经因为救人而被判赔偿的南京彭宇案,在本质上与今天发帖开除与强奸留校事件是一脉相承的。它们都强烈地注释出中共统治集团誓与人类一切善良、仁厚、尊严、真实、关爱、人权等等文明美好价值为敌,而纵容人性暴力、罪恶、奸淫、掳掠等等丑恶东西横行。原因就是中共极权统治赖以苟延的正是人性的罪恶,而受到威胁的却是人性的天良与权利尊严意识,所以,极权统治集团面对这些社会事件,所作出的选择必然是系统性摧毁人类文明价值,将人变成兽。对此,人类应该保持高度警醒!

    民生观察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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