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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潜江徐金平购房欺诈纠纷开庭

    【民生观察2022年4月20日消息】4月19日下午15点,徐金平购房欺诈纠纷一案,在湖北潜江市人民法院二楼民事诉讼法庭开庭。

    原告徐金平与妻子到庭,参加旁听的公民朋友有,陈喜珍,伍立娟,丁元顺三人,法院开始原定在三楼开庭,随后不知道什么原因又换到二楼开庭,二楼没有直播显示屏,代理律师是北京的,由于疫情原因北京律师没有到庭,是网上开庭代理,原告,与被告都是手机链接网上看,徐金平由于不会用手机,手机显示屏一黑,徐金平就不会打开手机显示屏,不会找直播软件看不到直播上的一切开庭的相关证据,由于徐金平不会玩手机,一黑屏就找不到开庭直播软件查看直播,因为网上开庭所有证据对方答辩等相关证据,都在电脑上,徐金平今天开庭就像一个摆设坐在哪里,一句话都没有说,只能由代理律师全权代理,由于网上开庭直播音响杂音太大,严重影响旁听效果,基本都没有完全听清楚,但是大概情况还是了解,法庭围绕着徐金平购买的商品房大部分手续都是被告作假造成,土地征用不合法,伪造公章等,一些列虚假手续造成徐金平购房至今没有五证,由于没有土地证,产权证,居住权各项证都不能办理,导致徐金平维权上访十几年,在维权中因为徐金平举报贪官保护开发商等相关造假手续得利者而遭到不明身份的一群人的殴打等。徐金平起诉状诉求如下:

    民事起诉状

    原告:徐金平,男,汉族,1984年9月21日出生,住湖北省潜江市竹根滩镇群联村3组,身份证号429005198409210914,联系电话18612835151。
    被告:潜江市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迎春
    职务:经理
    地址:潜江市园林办事处东凤路13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5737915256M。
    联系电话:13235542008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9年9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编号为GF-2000-0171/合同编号SLZ065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从被告处购买综合楼402号房,面积131.47平方米,原告按约支付购房款286646元。该合同明确约定,被告已经取得【2006】Y066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文件号为【2006】第004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潜规管2007Y024号)、施工许可证(42242920070930250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鄂潜房预2008】004号)

    原告基于被告及政府部门颁布的证件的信任,与被告签约。后因房屋产权证迟迟办理不下来,原告经多方查询,发现该房屋各类证件存在虚假情况。

    2018年11月5日,潜江市城乡规划局出具《情况说明》,载明经档案查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6】Y066号证件不存在,该局从未核发过此证件。

    至此,原告才知被告出售给原告的房屋存在重大瑕疵,并无法办理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最基本的用地许可都未拿到,提供虚假证件,被告的行为完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回顾徐金平购房合同纠纷经过:

    湖北潜江访民徐金平家住湖北省,潜江市园林水利站,因为徐金平因为购房合同纠纷,举报潜江市水务局、开发商,公安局市政府等单位联合作案造假,事发时间在2009年9月1日,徐金平购买了潜江市水务局城南河工作站委托鸿发房地产公司合伙开发的商品房,并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前,水务站出示了有相关证书,证明文件,水务局委托开发销售协议,并复制了建设依据,土地使用证,规划用地许可证等,有了这么多相关文件,徐金平才签订了商品房买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水务局给办理房地产契约,合同约定180天办好土地证,但是180天过后所有证件无法办理,加之小区无人管理,连起码的消防设施,化粪池都没有修,业主苦不堪言,楼房没有竣工合格验收证,也没有消防合格证,楼顶违建,地下违建,管道破裂,污水横流,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烂尾楼,在这一些列证据证明下徐金平决定维权控告相关单位及责任人。

    徐金平在维权上访过程中,到市规划局,国土查证,所有证件都是属于违法伪造的,根本没有此证,没有经过招标,伪造了所有相关证书,所有违法证件伪造完后就直接委托开发,“1伪造规划用地许可证,2,伪造了房地产买卖契约,3,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都是假的。

    徐金平掌握了所有伪造证据的事实后要求国土规划报案,国土规划局相关领导说;他们没有发证怎么报案?国土规划局说;他们只能证明没有此证,然后徐金平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说;要国土规划局报案才能立案,这么严重的伪造作假证据相关领导都是利益关系,相互推诿不作为不受理。

    徐金平到市信访局诉求,信访局心知肚明此案件属于市政府与公安机关不作为造成的,区区信访局能解决问题吗?但是信访局只能压着不上报不理会不作为,大部分业主一个月9次到到市政府门口维权,堵了市政府大门,也没有相关领导出面解决,随后业主召开会议委托徐金平到北京维权反映问题,徐金平先后到市信访局,省信访局,省国土信访举报,逐级维权到北京,信访局,中纪委,北京各个信访窗口维权举报。

    此案多次举报到市政府,前市委书记胡功民批复过,胡功民批示让政法委书记督查,当时潜江市政法委前书记肖力任职查办此事,由于此事牵涉到很多市政府领导与相关单位,次案不了了之。

    原主谋相关责任人林士义找水务局局长要把国有资产几百万的门面给他们来解决问题,人大主任李建平出面担保,人大主任李建平给水务局刘局长做工作,水务局要为开发商着想,你们有委托开发协议,不要把事搞大了,然后刘局长认可人大主任李建平担保协议,水务局龚局长盖章签字,同意并有会议记录,解决水利站的事包括徐金平房子的损失,龚局长要徐金平去找人大主任李建平去,前几任相关领导已经调走了他们提议的解决方案不能进行下去,次案原责任当事人张华,林士义两人违规造作的事造成很多业主损失惨重,但是水务局相关领导龚局长说他们没有办法,龚局长说;张华,林士义他们只怕公安局,人大主任李建平承包担保后,中饱私囊把水务局的门面卖了,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徐金平向刘局长反映情况,刘局长推诿到公安局,中纪委等相关单位去,徐金平几乎天天找刘局长,刘局长态度恶劣,还说不再接待徐金平了,要门卫保安拦截徐金平不准进水务局,随后董方平主管徐金平的事,拿出方案,要水务局解决此案。

    徐金平多次信访后他的信访交由泰丰所顾卫东所长,2020年5月份后疫情过去了,顾卫东带徐金平去找水务局刘志勇局长,刘局长说;他们已经把事办理完了,其他的不管,让徐金平该找哪里找哪里去,该找谁找谁去,随后徐金平找信访局杨局长,信访局杨局长说;水务局怎么又变卦了呢?杨局长说他来找水务局协调,此协调也是不了了之。

    2020年11月9日前几天,市纪委田芳组长叫徐金平到市纪委去,并且口头回复了徐金平举报的事实属实,张华,张红萍承认土地证,规划用地许可证都是他们造假制作的,就是为了搞开发,张华,张红萍他们不愿质证主谋是林士义,张华只是林士义与郑家荣的马仔,受贿房管局,规划局,张红萍说;张华叫我怎么写,我就怎么写,他们还说林士义等人又不是党员干部,纪委也不是万能的。

    由于张华,张红萍分别在2016年12月13日与7日分别被抓捕,两人伪造公章证件涉案被抓捕,这一案件必定牵涉很多政府部门领导人,在2017年1月24日由公安局治安支队队长李圣方通知徐金平与其他7位业主代表去支队写谅解书,开会说你们写谅解书把张华放出给你们解决问题,在设局召开业主会议中没有谁写谅解书,只是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参加会议的7位代表大都意思是要张华办理房子土地证与房产证,并配合相关单位给买房业主退回多收的房款,

    张华2017年1月13日逮铺,张华被判处一年缓刑一年,罚款2千元,4月25号释放获得自由,张红萍被取保候审释放,张华缴纳2百万给水务局做押金,同意退房及补偿相关上访的费用,张华判一缓一释放出来后,并没有解决所有业主的问题,而且给水务局缴纳的2百万押金,水务局也退还给了张华,所有部门为了能让张华出来,诱惑以解决问题为由让业主代表在会议上签字,并没有正规的谅解书要释放张华,相关部门释放张华都是为了背后最大的受益者,制造所有假证书的相关部门领导应该是最大的受益者,还有开发商,所有知道制造假证件的人也都是受益人,这么严重的造假市政府领导都非常清楚,背后的保护伞必定有利益关系。

    徐金平维权走上不归之路,最后徐金平把相关部门诉讼于法院,法院也枉法裁判,水务局多次向市委反映情况只字不提及林士义,只提张华,从市委到公安局一味的装聋作哑,推诿扯皮,说徐金平不是水务局职工,不该他们水务局管,所有部门都端着明白装糊涂,坐在高位当着高官不办事,不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

    徐金平到北京维权被潜江驻京办领导安排北京遣返访民不明身份的人遣返徐金平在路途中把徐金平的财物抢夺了,手机被摔坏,身上现金三千元被抢走,遣返徐金平的人员尽然在半夜三更把徐金平丢弃在半路上,徐金平身无分文手机不能用的情况下,徐金平步行几个小时才天亮,他到家后报警至今没有给予答复,全国各地驻京办在北京都是两年三年换班,而湖北潜江驻京办的工作人员都是很多年不换班,他们在北京已经建立了根深蒂固的关系网,在驻京办的领导贪腐情况众所周知,他们的孩子都在国外,在北京有房子,北京驻京办都是二三环,那房子多贵啊!他们抓了访民卖给遣返访民产业链的人员送访民,另可花几万元遣送一个访民,也不愿意花几万元解决问题。

    徐金平在2021年9月7号晚上9.30左右被不明身份的人破门而入私闯民宅,进屋不问青红皂白就是对徐金平一顿殴打,来人有10人,由于房间小,进屋三个人对徐金平进行残暴殴打,用木块木棒对徐金平头部背部进行殴打,当时血流不止满脸都是血,施暴者公开说看你还举报不?几个人堵在门外,里面的人对徐金平下毒手进行杀人灭口的违法犯罪行为,几个人看到徐金平倒在地下不动了才停止殴打最后甩手而去,在10.30左右徐金平苏醒后立刻报警了,潜江泰丰派出所出警后,迅速展开了调查,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但是这么大的案件没有看到潜江市公安局的公告。

    潜江还有黑恶势力来打击报复举报官员腐败的行为,徐金平的人身安全问题非常令人担忧,请问潜江市市委书记向斌知道这些情况吗?潜江市市长,公安局局长,此案你们怎么处理?这些黑恶势力是谁指示?在中央一再强调扫黑除恶,追查公检法部门周永康的余毒的情况下,潜江这些黑恶势力还在继续作恶,请中央督察组严查,给老百姓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最后期待潜江法院依法维持公道主持正义,徐金平是否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拭目以待。

  • 张春艳因感情纠纷被精神病 又因多次上访被判刑

    张春艳,女,1970年生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居民,包钢炼钢厂(以下简称包钢)职工。据张春艳母亲所述,张春艳与包钢经理孟志泉有感情纠纷,长年不得解决。孟志泉便公权私用,于2009年7月10日,包钢工作人员强制将张春艳送到包钢第三职工医院精神病科,诊断结果为偏执状态。住院治疗5天后张春艳的母亲把她接回家。
     
    同年的8月31日当天,张春艳多次找到孟志泉理论,再次被单位人员送到包钢第三职工医院,这次住院时间长达47天。
     
    据张春艳的母亲张淑贤所述,当年的9月,孟志泉安排秘书肖剑约张春艳到茶楼,强迫与其达成和解协议,张春艳没有顺从。张春艳从茶楼出来后被一男子尾随,并连捅了张春艳两刀。警方虽然立案,但至今未把凶手抓获归案。
     
    张淑贤不甘心女儿无端被害,准备携女进京上访,孟志泉得知后,动用单位人员把张春艳控制在一所空房子里,每天15或者16人,三班轮换地看守她,非法囚禁3个月。2010年6月,张春艳气愤之下砸坏了孟志泉家的玻璃。孟志泉报警后张春艳被拘留15天。释放后张春艳到公司找孟志泉理论,被其大骂是精神病,张春艳为了泄愤把孟志泉的汽车玻璃砸了一个洞,这次被拘留7天。之后张春艳经常独自进京上访。
     
    2015年1月27日,张春艳再次被强制送到包钢第三职工医院,2月5日她母亲把她接出医院。这次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今年3月,张春艳被检察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后,张春艳的母亲告诉本刊记者:“艳儿(张春艳)之前没有精神病,是单位和政府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让我签字我才知道艳儿有精神病的,这是上访后打骂关押造成的。每次要接她出来,她单位都出面阻止,在精神病院昏迷几次都不让出来,我一次次要求带回家看护才出院的。这次刑拘她公安局从北京请来了精神病专家,给她做了精神病鉴定。鉴定结果是偏执性精神障碍,辨认能力不完全。”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记载:2015年9月30日,时值国家领导人向人民英雄纪念碑鲜花蓝之际,张春艳携带汽油在北京市东城区前门附近,向自己及前往阻止民警身上泼汽油。
     
    同年的10月28日,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之际,张春艳在大会召开地京西宾馆附近,在自己身上泼汽油准备自焚,被执勤民警制服。12月18日张春艳再次携带上访材料和汽油等物,在天安门金水桥附近抛洒上访材料被民警制服。
     
    12月21日,张春艳携带汽油等物乘车到北京新华门东侧下车时被昆区治安分局民警抓获。12月23日包头市昆都仑区治安分局将其以涉嫌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羁押于包头市看守所。3月11日,昆都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的4月21日,昆都仑区检察院向昆都仑区法院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春艳多次欲采用自焚方式制造影响,其行为足以威胁到周围不特定人员的健康及生命安全,考录到张春艳认罪态度较好,6月6日,法院公开宣布判处张春艳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判决书中记载,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2016年2月29日做出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张春艳为偏执型精神障碍,应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张春艳被判处缓刑释放后于7月5日再次到中南海自焚,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5天。今年7月6日,昆都仑区法院以张春艳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在判决仍未生效前擅自离开居住地,以自焚的方式扰乱公共秩序,裁定将张春艳收监,送入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执行剩余刑期。
     
    张春艳失去自由后,她的丈夫蒋修安开始为她上访。蒋修安说:“张春艳历次住院被鉴定成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政府和单位都说张春艳精神病严重,医院的诊断不会错,不让她出院,这次要判刑了,他们才觉得张春艳没事,法院对这个精神病能不能收监判刑也没有考虑。并
    指北京安定医院专家的鉴定违反法定程序。”
     
    张春艳母亲说:“张春艳在看守所时每天都戴着手铐脚镣,手铐脚镣都是连在一起的,站也不能站,睡也睡不成,只能蹲着走路。门牙都被打掉了,还患有高血压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体重只有50多斤,我要求变更强制措施,公安局不同意。今年4月份看守所死了一个人,我真担心艳儿”。
     
    她还表示:“怎么样也要先把艳儿救出来,监狱整天用束缚带捆着她,走路都走不了了,我每次去看她都是几个人架着她来的,人瘦的就剩50多斤了,说话也说不了。前几天监狱带她去医院检查还说她不配合,让我劝她。人都折磨成这样了,都疯的什么都不知道了怎么配合。”

    受害前的张春艳
     

    受害后的张春燕

    精神病鉴定书

    回目录

  • 张春艳因感情纠纷被精神病 又因多次上访被判刑 在监狱中受尽虐

    张春艳,女,1970年生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居民,包钢炼钢厂(以下简称包钢)职工。据张春艳母亲所述,张春艳与包钢经理孟志泉有感情纠纷,长年不得解决。孟志泉便公权私用,于2009年7月10日,包钢工作人员强制将张春艳送到包钢第三职工医院精神病科,诊断结果为偏执状态。住院治疗5天后张春艳的母亲把她接回家。
     
    同年的8月31日当天,张春艳多次找到孟志泉理论,再次被单位人员送到包钢第三职工医院,这次住院时间长达47天。
     
    据张春艳的母亲张淑贤所述,当年的9月,孟志泉安排秘书肖剑约张春艳到茶楼,强迫与其达成和解协议,张春艳没有顺从。张春艳从茶楼出来后被一男子尾随,并连捅了张春艳两刀。警方虽然立案,但至今未把凶手抓获归案。
     
    张淑贤不甘心女儿无端被害,准备携女进京上访,孟志泉得知后,动用单位人员把张春艳控制在一所空房子里,每天15或者16人,三班轮换地看守她,非法囚禁3个月。2010年6月,张春艳气愤之下砸坏了孟志泉家的玻璃。孟志泉报警后张春艳被拘留15天。释放后张春艳到公司找孟志泉理论,被其大骂是精神病,张春艳为了泄愤把孟志泉的汽车玻璃砸了一个洞,这次被拘留7天。之后张春艳经常独自进京上访。
     
    2015年1月27日,张春艳再次被强制送到包钢第三职工医院,2月5日她母亲把她接出医院。这次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今年3月,张春艳被检察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后,张春艳的母亲告诉本刊记者:“艳儿(张春艳)之前没有精神病,是单位和政府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让我签字我才知道艳儿有精神病的,这是上访后打骂关押造成的。每次要接她出来,她单位都出面阻止,在精神病院昏迷几次都不让出来,我一次次要求带回家看护才出院的。这次刑拘她公安局从北京请来了精神病专家,给她做了精神病鉴定。鉴定结果是偏执性精神障碍,辨认能力不完全。”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记载:2015年9月30日,时值国家领导人向人民英雄纪念碑鲜花蓝之际,张春艳携带汽油在北京市东城区前门附近,向自己及前往阻止民警身上泼汽油。
     
    同年的10月28日,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之际,张春艳在大会召开地京西宾馆附近,在自己身上泼汽油准备自焚,被执勤民警制服。12月18日张春艳再次携带上访材料和汽油等物,在天安门金水桥附近抛洒上访材料被民警制服。
     
    12月21日,张春艳携带汽油等物乘车到北京新华门东侧下车时被昆区治安分局民警抓获。12月23日包头市昆都仑区治安分局将其以涉嫌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羁押于包头市看守所。3月11日,昆都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的4月21日,昆都仑区检察院向昆都仑区法院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春艳多次欲采用自焚方式制造影响,其行为足以威胁到周围不特定人员的健康及生命安全,考录到张春艳认罪态度较好,6月6日,法院公开宣布判处张春艳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判决书中记载,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2016年2月29日做出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张春艳为偏执型精神障碍,应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张春艳被判处缓刑释放后于7月5日再次到中南海自焚,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5天。今年7月6日,昆都仑区法院以张春艳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在判决仍未生效前擅自离开居住地,以自焚的方式扰乱公共秩序,裁定将张春艳收监,送入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执行剩余刑期。
     
    张春艳失去自由后,她的丈夫蒋修安开始为她上访。蒋修安说:“张春艳历次住院被鉴定成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政府和单位都说张春艳精神病严重,医院的诊断不会错,不让她出院,这次要判刑了,他们才觉得张春艳没事,法院对这个精神病能不能收监判刑也没有考虑。并
    指北京安定医院专家的鉴定违反法定程序。”
     
    张春艳母亲说:“张春艳在看守所时每天都戴着手铐脚镣,手铐脚镣都是连在一起的,站也不能站,睡也睡不成,只能蹲着走路。门牙都被打掉了,还患有高血压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体重只有50多斤,我要求变更强制措施,公安局不同意。今年4月份看守所死了一个人,我真担心艳儿”。
     
    她还表示:“怎么样也要先把艳儿救出来,监狱整天用束缚带捆着她,走路都走不了了,我每次去看她都是几个人架着她来的,人瘦的就剩50多斤了,说话也说不了。前几天监狱带她去医院检查还说她不配合,让我劝她。人都折磨成这样了,都疯的什么都不知道了怎么配合。”

    受害前的张春艳
     

    受害后的张春燕

    精神病鉴定书

  • 湖北随州居民与政法干部邻里纠纷 讨说法被指“诈骗”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8/25消息:代秀英是湖北省随州市龙门街南后街巷居民,近日她和丈夫倪时民多次向本工作室反映,他们家与随州市曾都区政法委一副书记家发生纠纷,现在说法未讨到还被指“诈骗”这位官员。
     
    倪时民老师说他家与这位政法委副书记房子相邻,因对方家的厨房双方出发生纠纷,他要求对方赔偿他家的损失。前不久倪时民老师找到这位政法委副书记的办公室时,曾都区政法委竟有工作人员说倪时民的赔偿要求实际上是想搞“诈骗”。
     
    又过了二天,代秀英、倪时民在曾都区第一中学工作的儿子突然被二名人员约谈,要求其劝阻其父亲的行为。
     
     

  • 湖北潜江工商银行与租户发生纠纷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0/17消息:今天,维权志愿者路过湖北省潜江市北门时,发现电信大楼对面的商户门口挂着一长条横幅:工商银行聘请黑社会人员打砸抢,天理何在?
     
    据了解,这些商户都是租用原工商银行北门的办公大楼做生意,现因房租发生纠纷,工商银行用停电、黑社会打砸抢等手段对付商户们。
     
    以下是现场图片:


     

  • 来京处理工资纠纷案件,湖南辜湘红被抓到派出所关押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7/30日消息:今天下午一点半,在前往昌平区卫生局途中,因为乘坐公交没买票,而国家规定上访人员也不用买票,但是被昌平区松园派出所抓到所内关押。

    辜湘红说,这次来北京主要是接到最高法电话,来处理拖欠工资问题的案件,今天去办点事情,就因坐公交被抓了,他们正在跟我们驻京办联系,说要把我送回老家,要不就关到精神病院,请外界关注。

    湖南湘乡市民访民辜湘红曾于1991年,已结婚生了二个小孩后被人贩子卖到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一户人家,途中辜湘红遭人贩子多次强奸。到清丰后辜湘红又生下了一小孩,在买家辜湘红经常遭到买主的殴打虐待。

    1995年不堪虐待的辜湘红逃回了老家湘乡和父母兄弟生活在一起。回湖南后,辜湘红要求公安惩处人贩子未果。同时,由于辜湘红生了多个小孩,她被指违反了计划生育遭到湘乡当局的惩处,辜湘红父母兄弟家饲养的多头猪因此被政府强行赶走。而在辜湘红被拐卖期间的1992年,辜湘红母亲徐美姣的房子也被政府“抢去了”。

    为此开始上访的辜湘红先后被送到精神病院关押15次之多。

  • 黑龙江苗静珍因家庭纠纷被两次送精神病院关押

    苗静珍,女,1972年出生,住在黑龙江省桦南林业局刘炮沟村,(身份证:230822197301017081)丈夫周怀龙常年在外打工,她和婆婆林淑霞、周怀春(苗静珍丈夫的哥哥)合住三间连脊房,因为房屋争议和法院枉法裁判苗静珍被迫离家上访。
     
    据苗静珍说,她住的房子是和林淑霞、周怀春合伙盖得,共有三间,她住中间一间。各有各的厨房,各有各的通道,中间还有一走廊。 同在一个屋檐下难免发生一些小矛盾,从2000年开始,周怀春和林淑霞就打算把苗静珍住的一间房买下来,让苗静珍夫妻搬出去住。苗静珍深知盖房的不易坚决不同意卖,由此导致矛盾加剧,苗静珍被迫搬到外边居住。
     
    2003年10月10日上午苗静珍要封堵原住处的房门被婆婆拦住,还唆使她的丈夫打她。当日晚上,苗静珍夫妻又一同去封堵厨房的门,在收拾厨房期间苗静珍忍无可忍和婆婆林淑霞、周怀春等人发生了争吵、撕扯,苗静珍拿刀欲砍婆婆被人夺下,打伤,苗静珍报案后警方并未依法处理。
     
    2003年12月8日苗静珍一纸诉状把婆婆林淑霞和周怀春等人告到了桦南林区基层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她被打伤的医疗费用等共计1391.50元,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给苗静珍造成人身损害的理由不成立,因为苗静珍经常回原住地撒灰、挖坑、怄烟、钉封门,至使老人无法正常生活,婆媳之间的矛盾逐步升级,主要原因在原告,孝敬老人是传统美德,而原告制造事端”为由驳回了苗静珍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由苗静珍负担。
     
    2004年苗静珍又因为房屋的所有权和婆婆林淑霞对簿公堂,苗静珍连连败诉。据苗静珍提供的她公公周殿民和媒人刘XX的证言显示,房子是1992年盖的,盖房时周怀龙(苗静珍的丈夫)已经年满22岁,他(周怀龙)13岁就不上学了,下地干活,房屋应属他的共有。另外苗静珍和小龙(周怀龙)结婚时儿媳妇(苗静珍)要三间砖瓦房,因条件不允许,经媒人刘XX说和,林淑霞答应把九二年盖的房中间一间给苗静珍和小龙,是给她们俩的,不是暂住房。
     
    苗静珍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人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更何况当时结婚时婆婆也把这间房子明确给她夫妻共有。苗静珍觉得根据这两点,怎么算这也是她的合法住房,“我的房子我为什么不能封?我去封门她们还打我,”岚棒派出所还帮着她们做假证,法院存在权钱交易才听信了一面之词做出了枉法判决,因此开始到各部门上访。
     
    2006年4月12日苗静珍又因为和周怀春父子的斗殴行为被桦南林业公安局在医院带走以“故意伤害罪”刑拘,5月15日被检察院批捕。在桦南看守所关押期间,苗静珍越想越觉得冤屈,她地里的青苗被毁,周怀春父子拿木棒子打了她就趴沟里装死,她被人说成是杀人犯,公安局不分青红皂白就关她,她为此给看守所民警反映,哭闹、绝食。
      
    10月24日桦南林业局法院、公安局把她从看守所接出来送到了黑龙江省佳木斯精神病院,做了各项检查之后就开始逼她吃药,每天吃3次药,不吃就要挨打或灌药,吃完药还要用小板把舌头翘起来检查,这样过了162天后,医院重新给她做了检查,确认苗静珍的“精神病”好了才又让她回了看守所。回看守所没多长时间,就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附带民事赔偿两万五千余元。苗静珍上诉后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她的房屋财产也被侵占。
     
    2012年苗静珍又开始上访,11月9日桦南林业局公、检、法3家联合接访,苗静珍从国家信访局出来经过陶然桥下时被他们抓住,几十个人连拖带拽把她拉上车连夜赶回原籍。第二天早上以她越级上访为由把她送到桦南林业局看守所拘留10天。11月19日上午抓她的那些人拖着她的手脖子、脚脖子,脊背挨地的从看守所拖出去100多米扔到车上,强制送到了七台河市七煤医疗中心精神病康复医院。还告诉大夫,苗静珍发病4个多月了,常去单位和邻居家砸玻璃、伤人,周围百姓为此常去找政府,他们才把她送到医院来的,也没有家属。医院给她做了各项检查,诊断为“妄想型障碍”,留院治疗。
     
    苗静珍的丈夫听说苗静珍又被送到精神病院后找各部门反映苗静珍没精神病,要求释放她,被威胁再管这事就把他抓起来。
     
    2013年1月10日苗静珍的丈夫借探视的机会把苗静珍放走。桦南林业局听说后派20多个人四处找她,最终在七台河市晶海旅馆把苗静珍抓住,强行送到精神病院做检查,医院出具结果没精神病才放了她。
     
    苗静珍说,在医院不吃药不行,吃完药头昏脚轻,说昏倒就昏倒,因为她吃不下饭去还把她绑在床上给她做“电蚂蚁”导致她大小便失禁。真正的精神病人几天不吃饭也不给做“电蚂蚁”,一说给谁做电蚂蚁都吓得嗷嗷叫,躲着跑。
      
    苗静珍说,电蚂蚁是一种刑具,就是把电针扎在虎口和两腮过电,电一通就感觉有好多虫子再肉里爬,痒刺的难受,就忍不住咬牙,当时感觉牙响的都要碎了。
     
    在苗静珍被关押在精神病院期间,她的丈夫曾求助于维权人士和媒体,各界也曾寄希望与新的《精神卫生法》的出台,但新的《精神卫生法》没能阻挡住公权力践踏人权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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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访民王爱英诉土地纠纷被判不得结婚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5-22消息: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平坦镇新兴村访民王爱英,今天在中纪委门前手拿状纸诉冤。据王爱英叙述,她是2006年投资兴建了山西通一新型建材公司。因为和马和乡曲陌村、中铁十五局的占地纠纷导致王爱英公司无法正常经营,2010年王爱英起诉至灵石县人民法院,灵石县法院不但驳回了王爱英的诉讼请求,在宣判笔录上还特意强调在一审判决生效前十天,原被告双方都不得结婚,否则造成重婚后果自负。
     
    王爱英对此一直不能理解,她说,我是占地纠纷,怎么就扯到婚姻上了,我和我老公也过的好好的。
     
    王爱英的(2010)灵民初字第368号民事判决书中也记载:原告通一公司诉称,2006年3月16日原告与被告曲陌村委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原告依约每年向其缴纳流转资金。2010年5月,被告村委在未征得原告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原告租赁使用的土地范围内与他人共同圈占土地,施工建设。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物权,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由此可见王爱英的诉讼请求真的是跟婚姻没关系。灵石县法院董光亮作为审判长不但在宣判
    笔录中加了这么一句不论不累的话,还判决王爱英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无效。
     
    王爱英为此多次找到晋中市法院、山西省高院要求重审,两院都以超过申诉期限为由拒绝重审。王爱英说,判决书上明明写的是两年的申诉期,我在这期限内找的,怎么就过期了。
    投诉无门的王爱英只好进京上访。

  • 天津宗周成借高利贷现纠纷 房子遭人强抄

    ——致李克强总理的一封信
    尊敬的李克强总理:
          您好,我叫宗周成,现年50 岁,汉族,天津市蓟县农商银行东施古支行员工,我现在无家可归。
          我向您反映的是:2013年3月15日即两会期间,在光天化日之下有十几个黑恶势力的人把我的家给抄了。家里所有的东西一洗而空,不知去向。我得知消息,马上报警。蓟县公安分局文昌街派出所的警察赶到了现场。搬家人员给警察提供了指使他们搬家人的联系电话,总处于关机状态。我和警察同志来到了派出所,警察同志对此事的处理态度非常模糊,没有明确的态度,没有公开 公正的立场。“是民事,你无家可归,警察管不了,该找谁找谁”。更有甚者,个别警察对此事不屑一顾:“你省了搬家费了”。作为执法人员无视法律,视老百姓利益为儿戏,愧对祖国的培养,枉为人民警察。
         原来我在2012年6月份,从一个叫金诚凯的人手里借了60万元高利贷,月利率7分。当时我仅拿到55.8万元现金,期限两个月,超期以后,除利息外,每天加罚1000元。到了2012年9月份,我实在无力偿还。在他的威逼下,我和他签了一份补充协议,把我价值100万元左右的房子做价70万元,过户给他指定人的名下,房子反租给我住,2013年9月份以后我可以用70万元赎回,赎回时70万元以外的费用由我承担,包括月供 过户费 评估费。当时口头约定房租费和月供二选其一,我就选了月供,赎房时一次性给清,租期到2013年9月份。我们经济纠纷已经解决。后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发生了2013年3月15日他们强行把我家抄走这一幕。
          2013年3月18日,我到了蓟县信访办公室,办公室的人员让我去律师那里咨询。我先后咨询了五位律师,他们均认为,该行为是侵入他人住宅,触犯了法律,属于违法犯罪。3月19日,我到天津信访办反映此问题,工作人员让我到天津市公安局信访科反映。市公安局给我开了一封信,责成蓟县公安局信访科处理。蓟县公安局信访科的同志说给我上报了,但是迟迟没有结果。3月22日我又报了110,反映我无家可归的情况,又让我到文昌街派出所反映情况,派出所的同志只是告诉我,需要调查,案情简单的一个月能查清,复杂的需要两个月。我无家可归他们不管。光天化日之下黑恶势力纠结十几个人侵入民宅,为非作歹,难道说这是个复杂的案情吗?这两个月我又怎么过呢?“人民警察为人民”难道是一句空口号吗?
         尊敬的李总理:事情已经过去数月,在蓟县文昌街派出所根本没有我说理的机会。我实在无路可走,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不得已才向您反映这一问题。那些黑恶势力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特别是在两会还没有结束,如此猖狂,践踏人权,对抗法律,是谁在做他们的保护伞?现在我露宿街头,衣食无着,无家可归。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请您在百忙之中考虑我的诉求。
       第一:迫切要求公安机关秉公执法,提高办案效率,对那些不作为的警察清除出公安队伍。
       第二: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惩罚违法犯罪人员。
       第三:强烈要求抄家人员赔偿我的各项损失,恢复原貌。
       尊敬的李克强总理,我认为您是个关注民生的总理,法制社会,人人平等。恳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点滴时间,考虑一个平民百姓的切身利益,让我能够尽早有容身之所,让我在部队的儿子能够专心的保家卫国,让我上学的孩子有家可归。谢谢!
                                          此致
     
         敬礼
     
     
                                                     上访人:宗周成
                                                     电   话:13682065189
                                                     2013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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