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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雪琴、王建兵案的庭审细节

    【民生观察2023年9月25日消息】黄雪琴、王建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件与2023年9月22日于广州市中級法院公开开庭申理。

    9月21日晚广州市中院的工作人员就忙碌开来,用护栏将主要通道国起,仅留出一条通道可以进出法院。22日上午,法院门口通道站立很多保安人员,除法院工作人员外,全部人员只能从规定的通道进入。

    进入的人员如果是于黄雪琴案件有关的,预先经过登记报到领取通行票可以进入。虽然公开开庭中理寨件,因法庭太小,进入的旁听人员仅仅数人而己,当然黄雪琴的父亲及哥哥,王建兵的父亲也在旁听席之列。辦护律师邱律师、万律师、肖律师也进入法庭进行辦护。

    因律师所用桌比较窄,万律师的案卷又多,不能放列在桌前,多次要求法庭提供便利,需要小凳摆放案卷,在万律师的强烈要求下,法庭终于提供的塑料小凳。黄雪琴看起来娇小玲珑,目光睿智,走进法庭,面带微笑、从容淡定。王建兵个头比较高,有西北男子的彪悍之气,面对庭申从容不迫……

    庭申开始检察院出庭人员宣读了起诉书,黄雪琴对检察院的指控不认可,拒绝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王建兵对于起诉指控未提出异议。接下来检察人员及律师均对黄雪琴、王建兵进行了发问。对于检索院提供的指控证据,辩护律师对于各类证据进行了回应,认为证据存在重大向题,也不能证明黄雪琴、王建兵存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三位律师均作了不构成煽动颠覆罪的辦护意见。

    庭中持续到下午4点,到了最后陈述,法庭给两分钟的时间。黄雪零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情,但她没有做到父母期待的安全,如果做到所谓的安全,她则必须保持沉默,作为一名记者,她做不到保持沉䭾,她也知道自己已经不安全了。她所做的一切,不是要去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希望国家改善、解决存在的社会问题:让国家变得更好。她写的文章,所作的采访均是真实存在的社会现象,没有歪曲事实,也没有攻击国家政府。她做所的一切都是希望社会能够改良,变得更好,也愿意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王建兵也对自己的行为认为,自己没有要去颠覆国家政权,也未想过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自己更多的是关注职业病病人的社会问题。

    检察院量刑王建兵有期限3-4年,黄雪琴则没有量刑建议。

  • 藏民多吉扎西自述酷刑细节

    一、多吉扎西是谁?
    多吉扎西,甘肃省夏河县藏人,1973年出生,原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西藏神湖集团总裁、西藏神湖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藏日喀则市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曾获西藏自治区第四届“五四”青年奖章;西藏自治区和日喀则地区第四届“十大优秀青年”;2005年7月作为第十届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在北京受到胡锦涛和温家宝的接见。

    二、先抓捕,后定罪。
    2018年西藏“314事件”之后,多吉扎西的灾祸从天而降。
    2008年7月11日,拉萨市公安局以多吉扎西涉嫌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为由,对他进行刑事拘留,同年8月19日,拉萨市检察院却以他涉嫌行贿罪批准逮捕;2009年6月3日,拉萨市检察院又变更为贷款诈骗罪,对他提起公诉;最终,2010年5月17日,拉萨市中级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对多吉扎西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多吉扎西不服,提出无罪上诉,2010年7月26日,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最初以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刑事拘留,到以行贿罪批准逮捕,再到贷款诈骗罪提起公诉,至最终判决,变更了三次罪名。最后的认定的罪名和最初拘留的罪名风马牛不相及,明显看出这是一起先抓捕,后定罪的案件。

    三、酷刑之下的逼供信。
    从拘留到判决,为何三次改变罪名,多吉扎西到底经历了什么?
    据多吉扎西的律师称,他们手中的案卷全部都是贷款诈骗的所谓证据,最初多吉扎西被抓时的相关笔录全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幸好,我们获取了多吉扎西写的一份自述材料,从中可以看到他在拘留逮捕期间所经历的令人发指的酷刑和他最初被抓的端倪。
    在这份自述材料中,多吉扎西称:
    2008年7月13日,两个自称是公安部的便衣人员,要他交待“与达赖有何交往?参与了达赖什么活动?有哪些亲朋好友在达赖组织里供职?”他否认这一切指控。他被他们用手铐悬挂在审讯室铁护栏的顶端,昏厥之后,再被用电棍击醒。
    从13日至17日不让睡觉,“双臂肿得发亮,部分地方已经溃烂,没有吃过一顿完整的饭,睡觉除了在疼痛中昏厥,就是熬不住时打个盹”。
    7月18日,他被绑在审讯木凳上,他们“拿出特制的塑料袋罩住我的头部,从颈部收紧袋口,时间越来越长,我感到呼吸从急促变为艰难,头胀欲裂,眼球似突,心肺几乎从胸腔蹦出……数十次折磨,我没有屈服。他们反而加大了力度,抓住我的头发,用充气吸管深入我鼻腔深处,往里面灌注辣椒水,再将塑料袋罩住头,收紧袋口。……伴随着强烈的窒息,意识在逐渐消失,头脑在雾状中觉得死亡的临近!”
    “连续十二天的精神折磨和肉体摧残,我的身心已到了承受的极限……终于在22日下午,我被背进了看守所,这是我被拘12天第一次进看守所。此时,我已丧失了自理能力,看守所不得不为我安排一个姓赵的在押人员24小时护理我。”
    “23日早上,刘、马又将我弄进审讯室,把我拷在审讯木凳上,一面辱骂一面将电棒开到最大功率戳击。瞬间,我全身抽搐,连人带凳倒下,头部重重撞在水泥地上,失去了知觉。……接着,他捆住我已经溃烂的双臂,将我反十字拷上悬吊起来,再用电棒击捅,我又晕了过去。……刘公安霸蛮地说道:怪你命不好,如果你是汉族,这回就不会进来了。我有特权,你不配合,我可以关你一两年,查不出问题也可以让法院弄个罪判你!“
    “7月28日,刘、马再次用橡胶警棍以一种深仇大恨的情绪死命抽打我被绑的双腿,没多久,整个双腿肿亮呈紫色。被抬进看守所时,我已出现休克反应……”
    在看守所了,“对我单独关押,除了米饭、馒头、开水白菜以外,断绝一切生活必需品,大便后只能用手擦拭……”。
    “记得在九月的一次审讯中,公安部的刘、马二人说:多吉扎西,你必须承认行贿,我们知道你只是个替罪羊,只要你交待你的后台就可以放你,否则你肯定出不去!”

    四、归还150万银行贷款却依然被判无期徒刑。
    本案原本简单的案情因为有意要变成刑事案件而被搞得错综复杂。
    简言之,就是2004年,多吉扎西所属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一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取得该人137.97亩土地,连同货币出资,与该人共同成立日喀则市琴桑园生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后将该土地使用权证在国土局做了变更之后,向日喀则市农业银行贷款150万元。
    法院判决称多吉扎西向银行贷款没有经得该股东同意,并变更了土地使用权证,因此构成贷款诈骗罪。但警方所搜集的证据却证明该股东知道贷款的事,变更土地使用权也是在日喀则市国土局办理的。
    发放贷款的日喀则市农业银行也并不认为自己是贷款诈骗案的受害人,因此并未报案。
    在此之前,日喀则市农业银行和多吉扎西的多家公司尚有3000多万的借贷,公司经营良好,正常归还借款和利息。只是在多吉扎西被抓一年之后,日喀则市农业银行在相关部门的指示下,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提起民事诉讼,最终拍卖执行了神湖酒店的全部资产后,清偿了全部贷款及利息。
    本案申诉期间,代理律师组织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光权和黎宏,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凌和阮齐林,最高人民法院原刑五庭庭长高贵君,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公诉厅厅长彭东,研讨案情,共同形成专家论证意见,认为指控多吉扎西犯贷款诈骗罪的证据不足,定性不能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量刑过重,可考虑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刑事责任,并改判有期徒刑。
    但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还是驳回了多吉扎西的再审申请。
    现多吉扎西在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王飞和王昊宸律师代理下,正在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

    五、同罪不同判,汉藏人不同?
    2008年至2010年,与多吉扎西同一时期,发生了一起被称为“西藏自治区建区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贷款诈骗案”:贺兴友、杨盛礼贷款诈骗案,涉案金额5300万元。
    该案与多吉扎西案的公诉机关同为拉萨市检察院;一、二审法院也与本案相同;被告人同样不认罪;甚至连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审判长杨庭轶、代理审判员李瑞红都与多吉扎西案重合;两个案件的终审时间都在2010年,前后相差不过五个月。
    然而,同样罪名,同样被告人不认罪,5300万元的贷款诈骗,贺兴友、杨盛礼被西藏高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而多吉扎西案,涉案金额不过才150万元,却被重判为无期徒刑。
    同罪不同判,差距如此之大,原因何在?难道是因为被告人汉藏民族的不同?

    六、牢底坐穿申冤不止,安多硬汉让人敬。
    从2008年至今,多吉扎西已经被囚禁了13年多。
    从2019年12月至今,近两年的时间,西藏自治区监狱以疫情为由,禁止律师和亲属会见,而其他囚犯则可以正常会见。亲属和律师不知道多吉扎西到底发生了什么,打听的消息称他在经受着心脏病和酷刑引起的疾病的折磨,现在身体非常不好。
    但家人知道他依然没有认罪,他在用生命抗争不公平的审判和加在他身上的冤屈。
    这样一起看似平常的经济犯罪案件,背后不知道有怎样的黑暗势力在操纵——凡有律师想要代理申诉,均被当地司法机关或警方施压,要求退出代理。
    多吉扎西在坚持申诉。我们会持续关注此案,并通过此案观察中国司法的运转和中国境内藏人的生存状况。

    以下是多吉扎西自述酷刑细节:

    2008年7月13日是清晨,我此生铭记的日子!两名自称公安疗的便衣在“专案组”成员晋美、欧珠的陪同下走进了审讯室。一个姓刘,一个姓马,显然刘是负责的,他劈头盖脸给我宣布上了“政策”称,“多吉扎西,你的案子是政治案,公安部直接负责,你必须老实交待问题!告诉你,我们不是普通的公安,也不是国安,是有特殊使命的公安,也有特权,这些特权是不受全国人大监督的,简单的说,就是打死打残也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自治区没有哪个领导救得了你,你最好丢掉幻想,我们监听你的电话已好几年了,我们手里掌握了你所有的犯罪材料。你最好配,否则就把你带到北京,你就得受罪……”紧接着,刘要我交待“与达赖有何交往?参与了达赖什么活动?”“有哪些亲朋好友在达赖组织里供职?……”面对这些空穴来风,子虚乌有的问题,惊愕的同时,我理直气壮的回答:“我是党组织严格考察批准的共产党员,在政治上是清白的!我是当地政府扶持起来的民营企业家,对社会是有贡献的!我还是政协委员,你们肯定弄错了,我愿意配合接受组织的审查,我相信组织能给我一个实事求是的结论!”这样的针锋相对的问答一直持续到下午六点,已经70多个小时未合眼的我用意志坚持着。

    刘公安终于被激怒了,他搬来木凳,让我踏上去,将我双手铐在审讯室铁护栏的顶端,然后抽走木凳,190多斤的我被悬挂起来,手铐深深的陷入我的皮肉,剧烈的疼痛加上连日来的疲劳审讯,我晕了过去。这里,刘拿出电棒在我全身上下击捅,我被强烈的电流击醒,听到刘咬牙切齿地谩骂“你是什么党员,你那些政协委员和嘉奖都没有用!我在北京训过老虎,就不信驯服不了你这种人,没人敢过问!不配合,你也一样……”就这样,我在悬挂中晕阙,又在电击中苏醒,悬挂几个小时被放下来,再又被挂上去。“专案组”的普美、欧珠目睹了这一全过程,折磨一直持续到次日早上“专案组”其他成员来接班。

    7月14日早上,接班的薛书记开始了白天的审讯,我向他反映了刘、马二人施刑的情况,得到的回答是:“他们是领导,我们没办法。”接着开始重复以前的问题要我交待,刘、马二人又重复着头天晚上的折磨,直到次日早上交班,接班的人把我放下来时,我四肢已无法动弹,被抬到审讯木凳上……。

    从13号到17号,白天“专案组”成员颇为文明的审讯,从政治问题到行贿问题到偷税问题再到经济问题。晚上再由刘、马二人采取悬挂、电击的暴行审讯白天的问题。近一天不间断“一文一武”的折磨下,我的双臂肿得发亮,部分地方已经溃烂,没有吃过一顿完整的饭,睡觉除了在疼痛中昏阙,就是熬不住时打个盹,短暂的打盹让我记却了疼痛,忘却了屈辱,唯一梦见的就是一张床。

    7月18日,也是我记忆犹新的日子!我被实施了一种新的酷刑。早上,在“专案组”晋美、平措的在陪同下,刘、马二人来到审讯室,不由分说将我双手反铐在审讯木凳上,用绳子将双腿绑在下面的水泥木桩上,然后拿出特制的塑料袋罩住我的头部,从颈部收紧袋口,时间越来越长,我感到呼吸从急促变为艰难,头胀欲裂,眼球似突,心肺几乎从胸腔蹦出…….我昏厥了!随着塑料袋口的放松,我又苏醒过来,恍惚中,我看见晋美、平措在劝阻刘、马二人。但没有用,刘、马二人不停的重复着暴虐,晋美、平措默然的离开了审讯室。数十次的折磨,我没有屈服。他们反而加大了力度,抓住我的头发,用充气吸管深入我的鼻腔深处,往里边灌注辣椒水,再将塑料袋罩住头,收紧袋口。顿时,我感到我的头、眼、胸在燃烧,泪水无法自抑,伴着强烈的窒息,意识在逐渐消失,头脑在雾状中觉得死亡的临近!即将停止的思维闪跳出重庆的“渣子洞”,闪跳出“关塔那摩”的水刑……我晕了过去,醒来时天色已晚。

    接下来的四天,我时而被铐立在审讯室的护栏上,时而被悬挂在护栏上,接受着专案组成员无休止的内容相同的讯问。连续十二天的精神折磨和肉体摧残,我的身心已到了承受的极限。由于无法吞咽,连续四天水米未进,整夜折磨中凄厉地惨叫声,我明明看到不少专案组人员掉下了眼泪,也引起了看守所不少管教的关注。他们一次又一次与专案组人员,特别是刘、马二人理论,终于在22日下午,我被背进了看守所。这是我被拘12天第一次进入看所过,此时,我已丧失了自理能力,看守所不得不为我安排一个姓赵的在押人员24小时护理我。

    酷刑还未结束!23日早上,刘、马又将我弄进审讯室,把我铐在审讯木凳上,一面辱骂一面将电棒开到最大功率戳击。瞬间,我全身抽搐,连人带凳倒下,头部重重撞在水泥地上,失去了知觉。当我醒来时,感到满嘴血腥味,刘的一只脚踏在我的头上,对我咆哮道:“我就不相信你们这些藏民我收拾不了!”接着他捆住我已溃烂的双臂,将我反十字铐上悬吊起来,再用电棒击捅,我又晕了过去。苏醒后发现专案组人员晋美和尼玛次仁已将我放下来,正替我按摩……我第一次流下了眼泪,这不是屈服的泪,是屈辱和愤怒的泪,我用沙哑带血的声音对晋美和尼玛次仁喊到:“你们也是藏族,他们凭什么这样污辱我们的民族,你们要为我凭证。”一旁的刘公安霸蛮的说道:“没用,怪你的命不好,如果你是汉族,这回就不会进来了。我有特权,你不配合,我可以关你一两年,查不出问题,也可以让法院弄个罪判你!”此时此记得,我已无所畏惧,我拼进一个人全身力气向刘啐去满嘴的血块。此时,在我眼里他不是执法者,是土匪,是公安队伍中的败类!

    没完没了的刑讯依然进行着。7月28日,刘、马再次用橡胶警棍以一种深仇大恨的情绪死命抽打我被绑的双腿,没多久,整个双腿肿亮呈紫色。被抬进看守所时,我已出现休克反应,管教们纷纷建议送医院急救,但均被“专案组”回绝,看守所领导含泪决定,今后每次审讯由管教人员将我送进铁护栏,加锁后才能离开。

    审讯持续到8月19日,我被告知式逮捕,罪名是莫须有的“行贿”。专案人员称,这是为了有更多的时间来调查我的政治问题。

    逮捕后,提审的次数有所减少。也许用刑未能达到“专案组”的预期目的,加上看守所的坚决反对,审讯中除了保留不让睡觉和站立反铐外,基本上停止了肉体折磨,转而替代为精神上和生活上的虐待。在“专案组”的严令下,除了米饭、馒头,开水白菜以后,断决一切生活必需品,大便后只能用手擦拭。看守所曾上书“专案组”,认为单独关押不符合规定,有自杀的危险;断决生活必需品是对在押人员基本权利的侵犯。“专案组”的回答是:自杀是他自己的事,不用你们负责。这样的关押生活持续了8个月之久。记得在九月的一次审讯中,“公安部”的刘、马二人说:“多吉扎西,你必须承认行贿,我们知道你只是个替罪羊,只要你交待你的后台就可以放你,否则你肯定出不去!”又说“不配合的话,就把你70多岁的老母和你关在一起,关死是你的责任!你的老婆,孩子我们也有办法收拾”。我久久地注视着刘、马二人,只觉得这世道怎么会这样,人怎么会这样没有一点怜悯和人性!

  • 家属揭李怀庆冤案细节

    【民生观察2020年6月23日消息】轰动一时的重庆商人李怀庆被控包括“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五项罪名最近开庭审理,而主办该案的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近期已因涉及原公安部高官孙力军案而遭到立案侦查,但本就被以“涉黑”名义抓捕并罗织各项罪名的李怀庆案却如期开庭审理,案件则被分为经济案(诈骗、敲诈勒索等)和政治案(煽动颠复国家政权罪)进行审理,家属近日撰文揭露案件细节,显示与当年“薄王打黑”(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及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无异,旨在通过公权力掠夺谋取民营企业家财产,而事件起因则源于当事人未肯与之合作指证其他官员所致。

    据家属介绍,多年从事典当行业并兼营小额贷款业务的重庆亿万商人李怀庆于2018年1月末被由时任公安局长邓恢林主导经办以“涉黑”名义抓捕,同时抓捕的还有李怀庆妻儿以及名下公司的八位职员,包括五位已去职两到四年的前职员,而现职的一名保洁兼煮饭阿姨亦被以“涉嫌罪”的罪名拘留审讯。

    据称,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在职时曾要求李恢林指证重庆高官(两位副部级)以换取“自身安全”,在遭到当事人李恢林拒绝后,引发打击报复,利用李恢林从事行业的经营工作特点以“涉黑”名义罗织罪名“立案侦查”,并将李恢林平时在公众场合及微信群聊天中对时政发表看法和发牢骚的言论作为“罪状”指控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同时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李怀庆个人、公司以及家属的财产被邓恢林主导的专案组查封或扣押,均不提供明细清单,包括多种外币在内的现金及包括多种名表在内的贵重物品等一系列巨额财产,重演当年“薄王时代”一年“唱红打黑”专项行动罚没超过千亿的壮观景象。

    李怀庆及多名职员被捕(2018年1月31日)后,家属曾聘请律师进行跟进,期间曾二十多次申请要求会见,但一直遭到警方拒绝,直到半年后辩护律师才获准会见,当时案件已进入检察院第二次审查起诉阶段。上述五项罪名为起诉内容,审查起诉期间曾两度退回补充侦查。其后案件于2019年2月提交重庆市一中院,上述五项罪名被一分为二,分别以两份案卷制定起诉书,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为一份起诉书,“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四项罪名为一份起诉书。

    案件被起诉后,原定2019年8月22日开庭审理,但其后法院又致电通知取消,而原本一分为二的起诉内容在法院阶段却又被二合为一。其后案件一直被拖延。2020年3月22日,辩护律师收到法院通知称由于受到疫情影响,案件暂时终止审理,当时未定出具体开庭时间。

    据家属反映,李怀庆被羁押已达两年半,期间因审讯压力过大的原因,又因看守所居住环境恶劣以及饮食较差引发营造不良,导致身体出现严重问题,高血压及胃病多次复发,曾三次住院治疗。

    2020年6月8日,李怀庆案在重庆一中院开庭,案件分三日时间审理,律师与家属发现,案件又再次被一分为二,6月8/9日审理所谓的经济犯罪案,6月10日则审理“煽动颠覆政权罪”,案件未有当庭宣判。

    据悉,李怀庆在案件最后陈述阶段披露,专案组曾在提审期间追问几年前其参加的一个商会组织「中国公和」,该组织的年会会例行邀请部分社会名流、专家学者到场发言,期间会论及社会腐败案例、经济发展话题以及提出政策建议等主题,年会活动举办多年且商贾云集公知汇聚场面甚是隆重,引起时任公安部高官孙力军注意,开始调查商会活动,大量约谈抓捕各地该商会会员,大部分在“交纳”巨额“保护费”后脱身。

    而时任重庆公安局局长邓恢林则配合孙力军将多次参会的李怀庆抓捕陷害,期间极尽迫害,但由于证据不足,便开出天价“脱身费”,但未达到目的。随后,邓恢林亲自出马要求李怀庆提供重庆市两名以上副部级官员名单,指证他们充当自己的“保护伞”,从而达到脱身目的,但遭到李怀庆的严词拒绝。邓恢林的要求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扬言赞令李怀庆倾家荡产并判刑十五二十年。

  • “长沙富能”程渊被捕细节曝光

    【民生观察2019年7月27日消息】NGO机构“长沙富能”仨工作人员抓捕案传出最新消息,继刘永泽获确认已遭国安局“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外,机构负责人程渊以及小吴均获确认已同罪刑拘,本案的办案单位为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三人均被关押在长沙国安局看守所。该案同时爆出家属受到牵连,程渊妻子遭到无辜审讯达十七小时,程渊三岁半女儿受到惊吓。

    据程渊妻子公开披露的消息显示,7月22日上午八点半,一早等候的国安人员趁程妻开门准备上班的时候冲入屋内实施抓捕,当时程渊和三岁半女儿尚未起床。在控制住程渊后,几名女性国安押送程妻和程女去幼儿园,身后还有多名国安沿路拍摄情况。

    程妻将女儿交予老师后即被带回家中,夫妻双双被戴上手铐,而一众国安人员大肆搜查程家,之后程渊被要求带几套衫裤后由国安带走。而程妻则被戴上黑头套带到当地的街道办审讯。

    据程妻透露,审讯期间对方即告知程渊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已被拘捕,7月23日凌晨两点多已经被送到长沙市国家安全局看守所,而程妻从22日上午九点四十分左右开始审讯一直到23日凌晨三点多才结束,凌晨四点,国安将程妻送到酒店房间,程妻在23日上午九点回到家中。当日下午三点,长沙市国安人员入住程家,并在下午五点对程妻宣布“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实行监视居住”,国安人员同时收缴了程妻的工作电脑、手机、身份证、护照、驾照、银行卡、社保卡、公积金卡等个人物品。而程渊三岁半女儿因此受到严重惊吓,夜晚睡觉出现抽搐以及梦呓,白天表现出异常惊恐,说话声音明显减弱,几日来不停查问22日当日母亲开门为何被吓到以及冲进来的这么多人是谁,又要求与爸爸视频,并表示要为爸爸和妈妈祷告。

    据程妻讲,22日夜里,国安人员审讯时要求其回家后写一份承诺书,保证不对媒体发声。当问到有关程渊的事情时,由于程妻对丈夫工作知之甚少,因此惹来国安人员的不满,认为其不老实交代,并要挟将其女儿接过来一起审讯。

    程渊被捕后,其在南京的哥哥程浩闻讯赶到长沙,日前陪同律师一起前往长沙市国家安全局查问情况,得到回复程渊确实已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程浩认为弟弟程渊是公益从业人员,其多年来一直从事反乙肝歧视、关注计划生育政策工作,具体的内容是帮助乙肝携带者争取平等就业机会、关注计划生育政策问题等社会工作。程渊这么多年的工作是完全公开的,其从事和推动的工作均是符合中国法律的,是关注和帮助注弱势群体的好事,是对社会和国家有利的行为,一家人对程渊被如此重的罪名刑拘感到震惊和不解。程浩同时呼吁,希望程渊以及他的同事们能够获得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而“长沙富能”抓捕案的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小吴年仅二十出头,其家人已于日前收到拘留通知书,通知书除了提及罪名以及关押单位名称外,并无其他更多相关信息,家属都未知长沙市国安局看守所具体地址在哪里,根本无法获知。

    公开资料显示,NGO“长沙富能”公益法律机构运作已有三年,而三年里并未有太多的严重干预,因此做了大量的公益工作,而知情人透露,早前三名被捕人士曾有同往香港的记录,不过未知所为何事,而此次被捕是否与香港之行有关则不得而知。

    有关“长沙富能”抓捕案的情况本网将会持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长沙富能NGO三人遭“颠覆”刑拘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3/2019/0725/18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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