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终获

  • 常昊终获会见律师前往省城控告

    【民生观察2023年8月16日消息】近日,代理律师第六次从成都赶往云南镇雄县看守所,依法申请会见被控“寻衅滋事”的乡村残疾传道人常昊,终于成功会见。常昊残疾状况比想象更严重,但人很乐观、思路清晰、谈吐不凡。8月15日,律师再到省城检察院反映案件的问题,建议检察官改变对常昊的强制措施。

    2023年8月11日一大早,成都的袁茂律师从成都来云南镇雄县看守所,第六次要求会见因寻衅滋事被羁押的基督徒常昊,但仍像前几次那样被拒绝。袁律师打看守所负责人电话,要么关机,要么不接。

    袁律师来看守所之前,先去了镇雄县检察院12309中心,工作人员明确告诉律师检察院已经向镇雄县公安局和看守所发了违法纠正书,律师可以会见常昊。但镇雄县公安局和看守所连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意见也不听?如此不守法,如何公正办案。

    截止当日上午11时许,袁律师仍在门卫处交涉,坚持要求会见。常昊已经被关押快4个月了,仍杳无音讯。

    在僵持到11点40分左右时,检察院驻所陈检察官出来了(4月份袁律师第一次来就找过他,没给解决问题),此人告诉袁律师临近中午下班了,要会见下午2点半来。因临近中午,袁律师留下了会见手续在门岗,要求他们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

    在经过上午的“折腾”以后,中午时分,律师收到自称办案机关某工作人员电话,说可以会见。但律师并不认可本案会见需要所谓办案机关的同意。

    当日下午5点15分,律师终于面对面会见到了常昊。常昊的身体残疾状况比律师想象中要严重。但人很乐观,思路清晰,谈吐不凡。想必这是他做乡村传道人操练的结果。

    袁律师表示,“虽然会见到了,但我还是有些失落。面对明显的违法行为,自己火力还是不够。以致4-7月白白流失,错过了会见关键时机,让办案机关拦住律师的战略意图得逞。虽然第一次就进行了投诉,但检察院刚开始明显有意不作为,也让人产生无力感。

    今天的会见,镇雄县看守所花样很多,不让带手机,不让带电脑,要对律师安检,时间紧,安检没同意,手机和电脑妥协了。这些明显违法的行为,后面控告继续!”

    2023年8月15日上午,袁律师先后去了云南省检察院和公安厅,反映常昊“寻衅滋事案”存在的问题。

    镇雄县看守所从4月20日到8月11日上午一直不让律师会见常昊,8月11日下午律师会见时要求律师安检,并且不让带手机和电脑;侦查机关违法扣押与案件无关的常昊个人藏书和《圣经》,且不开具扣押清单;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不按法律要求告知辩护律师移送情况;不按法律规定书面通知嫌疑人家属强制措施的情况;针对律师的投诉,镇雄县检察院不及时回应,不及时纠正看守所的违法行为;在退侦阶段不让律师阅卷,等同意律师阅卷后,又不给律师电子卷宗,不让律师复印或拍照等。

    在检察院12309中心,两位女检察官接待了律师,她们不仅耐心听律师讲,认真做记录,不时还问律师一些问题。她们表示会按程序办理。一位检察官得知律师手头连《起诉意见书》都还没有时,表现出惊讶。

    对于律师安检、手机和电脑的问题,一位检察官觉得这是为了案件保密,并且对于电脑问题,云南律协也提出过意见,但没定论。

    律师回应,对于手机相关规定只是禁止律师把通讯工具给会见对象使用,并没有禁止律师携带手机会见。看守所不能自我赋权。对于电脑,公安部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公监管〔2019〕372号)第二条规定得很明确“律师可以携带个人电脑会见”。

    随后律师去了省公安厅人民来访接待室,保安要求先存手机、存包。偌大的接待大厅,有两三个接待窗口,但就一个穿西装的男工作人员在接待,旁边还摆着一个“律师”的牌子。该工作人员听律师说明来意后就收下了材料。

    律师建议,鉴于案情和常昊的身体状况,希望对他变更强制措施,并希望常昊案被依法公正对待。

  • 人权律师常玮平终获律师会见

    【民生观察2021年9月15日消息】2021年9月14日,辩护律师到陕西凤县看守所会见了,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关押的陕西人权律师常玮平,得知其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依然被关在宝钛宾馆,依然受到酷刑。

    常玮平妻子陈紫娟:2021年9月14日下午14:00,辩护律师到陕西凤县看守所要求会见,这次看守所同意了会见。等到下午14:43分的时候终于会见到了常玮平,他今天看着状态不错。

    常玮平说:

    1.他这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依然是被关在宝钛宾馆(和他第一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同一个地方)。

    2.同样还是坐老虎凳上不让他下来,这次是连续坐了六天六夜(上次是连续坐了十一天)。

    3.监居的房间非常小,大概可能是3×3米大小,一半还是国保办案的地方。他睡的床非常小,不让他睡觉的时候那个床可以折叠起来。

    4.还是疲劳审讯,不按国保说的来就不让他睡觉。每顿饭就是一个馒头,一天就是三个馒头。只有按照国保的意思来,才会给他睡觉,给他改善伙食,但是国保有一个本子,每当这个时候就会记在那个本子上记下他吃了什么让他签字,但其实只有一块肉,他们会写成两块肉,当他下次说没有吃饱的时候,他们就会拿出那个本子来,让他看他签过的字。

    5.在里面的精神折磨是最摧毁他的,感觉自己被当猴耍。他一直处于被骗、被威胁、给他希望、又破灭的过程,直到移送检察院。移送检察院后,2021年9月8日,检察官来提审,还警告他见了律师嘴巴放严点,否则,对他没好处。

    6.监视居住5个月16天时间里共洗澡5次。头顶摄像头24小时对着他拍,毫无隐私可言。

    6.语言谩骂羞辱自不用说。

    7.在里面最大的体会就是生不如死,熬过一天是一天。他时刻记着他的发小留下妻子和两个幼小的孩子先走的悲剧,这是他没死没疯的动力。

    8.对他身体造成的伤害就是他现在便鲜血。

    他还说春节后对他的提审就比较少了。4月7日关押到看守所以后,只提审过一次。

    家属意见:

    1.这熬鹰式的办案方式,什么口供得不到?

    2.从4月7日逮捕到9月6日移送检察院,5个月时间里就提审了一次,那么为何还要延长侦查两次?这5个月时间是把他养到可以见人吗?

    3.他以前没有便血的问题,是因为让他长期坐老虎凳导致他得了痔疮还是发生了肠道肿瘤?

    简介:常玮平是陕西省宝鸡市人,中国人权律师。因参加“12.26厦门聚会”,于2020年1月被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2天,期间受到严重酷刑。2020年10月22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再次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1年4月7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羁押期间,当地各部门以各种理由不让律师会见和阅卷。在历经多次阻扰和刁难后,律师终于在2021年9月14日得以会见。

  • 医院中的郭洪伟戴着手铐终获律师会见

    10月29日上午,经历两天波折,终于在吉林长春市吉林省人民医院监护病房会见到郭洪伟。距9月16日在四平看守所会见不到50天,郭洪伟的状态变化之大,使我大吃一惊。人明显瘦了很多,胡子足有两寸长,从轮椅上被推进会见室居然戴着手铐。会见场所是吉林省监狱管理局管理的新康监狱在人民医院的监管病区。会见室里摆了一张桌子,一名看守警察自始至终在场监视。我当场对看守警察监视律师会见嫌疑人表示了抗议,但该看守表示他执行管区规定,律师有意见可以事后向领导投诉。
     
    会见中,郭洪伟表示,他这次被关押,完全是铁东区公安和国保的报复,目的在灭口。为此,在看守所期间,他一直要求见驻所检察员和看守所领导,控告、揭露国保和看守所联手,在关押期间对他的人身迫害,拒绝送医看病,指使、纵容在押人员对他进行身体伤害,抢夺食物、衣物,但一直得不到看守所负责人和驻所检察员接待。9月30日,郭洪伟在监室内大声喊冤,看守将他从护理监室调换到普通监室,唆使、纵容同监室在押人员对他进行暴打,导致他口鼻多处流血,其后口腔溃烂,不能进食,身体状况急刷恶化,10月4日被送进四平医院,16日转送到吉林省人民医院。
     
    据郭洪伟陈述,其10月16月被转送吉林省人民医院以来,每天被用脚镣锁在病床上。
    会见完郭洪伟后,我以辨护律师身份约谈了监区负责人李姓警察,向其当面指出:第一,安排警员监控律师会见嫌疑人,严重违反巜刑事诉讼法》和巜律师法》的规定;第二,对郭洪伟违法使用戒具脚镣、手铐,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员犯罪,对决定、指使、实施虐待被监管人员的行为人,辩护人将代理进行控告追究。
     
    郭洪伟辩护律师黄汉中
    2015/10/29
     
    郭洪伟妹妹郭洪英电话:13756901626

  • 深圳维权人士汪龙户口被注销案终获法院立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5月25日消息:因声援香港占领行动而被中国当局拘捕的第一人汪龙,在他获释后户口又遭到了注销。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在22号正式向汪龙送达了注销证明,身份证也被宣布无效。汪龙认为,这是当局赤裸裸的政治迫害,由于中国大陆的户口和身份证关联的特性,没有身份证将无法买车票机票、无法办银行卡手机卡,会给他的正常生活造成极大的困扰。
    由于在3月23日,汪龙还在龙岗区看守所的时候就已经收到了龙岗公安分局确认他的户口属于“虚假户口”的《虚假户口处理告知书》。所以汪龙曾在5月5日前往深圳市龙岗区法院起诉龙岗公安分局,请求确认《虚假户口处理告知书》违法并撤销、请求确认他的户口不属于“虚假户口”。但法院却裁定不予立案,汪龙不服随即上诉至深圳市中级法院。
    5月20日,当汪龙收到户口被正式注销的证明后,立即着手就户口已被注销这一行政行为的具体结果再行提起行政诉讼。5月25日,汪龙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带到龙岗区法院,再经过该院法官阅读并请示立案庭领导之后,他的案件被当场决定立案。汪龙告诉民生观察工作室,案件还是需要立案庭领导同意之后,立案法官才在系统中操作立案的,法官当场向他打印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立案文书,并当场打印制作了给被告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书。汪龙表示,被告的法定举证期限是收到举证通知书之日起15天,在这期限内被告需要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即注销户口)的证据和依据。举证期限结束之后,法院合议庭将确定具体开庭时间开庭审理。对于汪龙起诉龙岗公安分局注销户口一案,民生观察工作室也将持续关注。
    另据民生观察工作室了解,汪龙在早些时候起诉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一案,在汪龙起诉到深圳市龙岗区法院之后,亦遭到了该院不予立案的裁定。汪龙在被释放的第二天,也就是4月21日,当天正好是他的生日,汪龙应约与网友在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的深圳北站附近聚餐,但饭还没有吃完却遭遇了龙华公安分局的违法强制措施被带到龙华民治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汪龙认为,龙华公安分局在整个采取强制措施过程当中存在违法,遂起诉至龙岗区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汪龙表示,这也是他第一宗在原告所在地法院(即龙岗区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
    近日,汪龙收到了龙岗区法院作出的不予立案裁定书,裁定书中称“本院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是行政诉讼的最基本前提,起诉人提出请求确认被起诉人的在2015年4月21日向起诉人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等诉讼请求,但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具体的行政行为的存在,其主张没有事实根据”。
    但汪龙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由此可以说明,包括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都应当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作为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依据。然而,根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当中已经将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所有表述的“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因此汪龙认为,龙岗区法院在裁定书中所称的“本院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是行政诉讼的最基本前提”,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一种超越法律、违法行使审判权的行为。
    至于龙岗区法院在裁定书中所称的,汪龙“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具体的行政行为的存在,其主张没有事实根据”。汪龙认为,这完全是一种荒谬的逻辑,“没有提交证据”和“没有事实根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没有提交证据”不等于“没有事实根据”;即使是提交了证据,也不等于事实就一定存在,证据是需要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经过依法开庭质证,并且经过法院采纳之后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而对于证据的提交,首先法律并没有规定“证据必须是在立案前提交,不在立案前提交证据就不予立案”;其次,法律对于不同的案件规定了不同的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汪龙说,本案是由龙华公安分局对他作出强制措施的行政行为,根据前述法律规定理应由龙华公安分局承担举证责任。
    汪龙不服龙岗区法院作出的不予立案裁定,目前已将该案上诉至深圳市中级法院。由于汪龙在生日当天与他一起聚餐网友很多都是第一次见面,汪龙通过民生观察工作室呼吁,希望当天见证过龙华公安分局采取强制措施的公民及时与他联系,依法向法院申请作证,以便案件能够正常审理。对于汪龙起诉龙华公安分局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一案,民生观察工作室也将持续关注。

  • 石家庄访民诉公安终获立案 重过程不期待结果

    民生观察网2014-4-16消息:近日,石家庄访民邢勇成张翠磊夫妇和鲍润蒲控告长安公安分局非法拘留案,经过一次当面提交被拒立案、二次特快专递邮寄送达被拒立案、三次特快专递邮寄送达后,终获长安区法院立案。同日,还有长安区访民闫淑云前去法院申请立案。这次,长安法院立案厅未加刁难、很痛快地收了诉状,让其等待回音。
    三位访民的案号分别是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14长行初字第24、25、26号。至此,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已受理了26件行政诉讼案件。根据最高法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所有法院的裁判文书都要网上公开。但是,通过浏览中国法院裁判网,发现石家庄市长安法院至今没有一份行政裁判文书上网公示,不知是没有审理完毕,还是像上述访民被拒立案一样,被拒上网公示?而前期石家庄正定县访民赵荣菊因上访被拘留引发的行政诉讼一审已判决赵荣菊败诉,但文书也未上网公开。
    三位访民表示:因为被告是长安区公安局,所以申请立案之初即遭某领导指使不立案,一审判决想必也不会公正,已做好最坏的准备,如果败诉,将维权到底!

  • 被精神病者胡国红终获病历 “元凶”仍难觅踪影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12消息:武汉被精神病者胡国红、程雪夫妇近年一直上访不断,他们上访的一个主要目的是要求曾关押胡国红的武汉武东医院、武汉精神卫生中心提供胡国红的病历,他们好追查谁是胡国红被精神病的“肇事者”和“元凶”。
     
    近日,胡国红、程雪到湖北省卫生厅上访静坐,拦住了卫生厅厅长杨有旺。杨厅长最终作出指示让下级单位接待,2013年7月8日,武汉市卫生局信访办给武东医院、武汉精神卫生中心发出函件,要求给胡国红、程雪提供病历。
     
    拿到函件后,胡国红、程雪等到武东医院、武汉精神卫生中心终于复印到了胡国红的病历,但是病历上对是谁将胡国红送入医院的很不详,有的仅记录是“周部长”。当胡国红、程雪向院方询问“周部长”是谁时,院方却坚决拒绝。


    7月11日程雪、胡国红及朋友夏幼华到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要病历


    以下是胡国红、程雪要到的病历:




  • 中国精神卫生法终获通过 十位“被精神病”者谈看法

    ——就精神卫生法通过对国内被精神病者的问卷调查

     

    2012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国精神卫生法》。在千呼万唤中,《中国精神卫生法》终于来了。这部法律制定得怎么样?它能有效遏止被精神病现象吗?对这些问题被精神病受害者最有发言权。2012年11月下旬,《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专门制作了调查表,对国内十位被精神病者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表名称为《中国精神卫生法问卷调查》,调查表包括十个问题。

     

    这次共发放了十份问卷,问卷调查通过网络进行,十份问卷全部得到了回答并回收。十位接受问卷调查的被精神病受害者是:徐武(湖北武汉被精神病者)、胡国红(湖北武汉被精神病者)、李淑春(天津被精神病者)、赵桂荣(黑龙江哈尔滨被精神病者刑世库的妻子)、佘成(湖北荆门沙洋被精神病者)、林秀清(江苏无锡被精神病者)、马秀云(湖北武汉被精神病者)、彭新莲(江西新余被精神病者)、钱进(安徽蚌埠市被精神病者)、钟亚芳(浙江杭州市桐庐县被精神病者)。

     

    下面是问卷调查的具体情况,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被精神病者们对这部刚刚出炉的法律的态度和信心:

     

    问卷调查的第一个问题是:中国精神卫生法已于2012年10月26日通过,您知道这个消息吗?十位被调查者中九人知道这个消息,只有一人不知道。

     

    问卷调查的第二个问题是:您看过这部法律的内容吗?十位被调查者中八人回答看过这部法律,李淑春、林秀清没看过。

     

    问卷调查的第三个问题是:您觉得这部法律制定得比较好吗?回答好的有五位(钟亚芳、马秀云、钱进 、赵桂荣 、彭新莲),回答不好的有三位(徐武、佘成、胡国红),没回答的有二位:李淑春、林秀清。

     

    问卷调查的第四个问题是:您认为这部法律通过后被精神病现象会减少吗?回答会减少的有 四位(钟亚芳、马秀云、佘成、彭新莲),回答不会减少的有六位(胡国红、李淑春、林秀清 、徐武、钱进 、赵桂荣)。

     

    问卷调查的第五个问题是:您觉得是谁造成了被精神病现象?“政府及官员”还是“老百姓”,调查结果为十名受调查者全部选择了政府及官员。

     

    问卷调查的第六个问题是:您觉得造成被精神病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官员们太坏”还是“社会体制有问题”,十位受调查者选择“官员们太坏”的有三位(钟亚芳、胡国红、徐武  ),选择“社会体制有问题”的有五位(李淑春、马秀云、钱进 、佘成、彭新莲),二者都选择的有一位(赵桂荣),没作答的有一位(林秀清)。

     

    问卷调查的第七个问题是:您觉得造成被精神病现象的源头在哪里?“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选择“中央政府”的有六位(胡国红、李淑春、马秀云、徐武、钱进 、赵桂荣  ),选择“地方政府”的有四位(钟亚芳、林秀清、佘成、彭新莲  )。

     

     

    问卷调查的第八个问题是:您觉得这部法律能得到有效执行吗?十名被调查者全部选择“不能”。

     

    问卷调查的第九个问题是:当您被精神病了,您会依据这部法律打官司讨说法吗?选择“会”的有五位(钟亚芳、李淑春、马秀云、佘成、彭新莲 ),选择“不会”的有五位(胡国红、林秀清、徐武、钱进 、赵桂荣)。

     

    问卷调查的第十个问题是:对这部法律您最想说的一句话是?

    钟亚芳:请求中央政府责令地方政府及官员能执行这部法律,不要把《中国精神卫生法》当空文、废纸。

    胡国红:这部法律不一定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被精神病问题以及医院共同犯罪问题,也不能解决制裁被精神病制造者责任的问题。

    李淑春:中国这个腐败体制不推翻国无宁日!迫害老百姓的手段将更加日新月异花样翻新!共产党从来都是说得到做不到!宁信骗子、不信共产党。

    马秀云:这个体制不转变,什么法律在官员眼里只不过是废纸一堆!

    林秀清:在精神病院里吃药打针把人身体都搞坏了,给人过电时还要本人签字,不签也得签,希望能改正这些。

    徐武:没有法制民主什么都没有用。

    钱进:希望中国不再出现被精神病现象,减少至最后消除。我不相信中国有法律。如果说有也只是摆设以及转变成破坏人权的杀器。

    赵桂荣:权大于法,人治社会。对于老百姓来说什么法律和政策都是空中楼阁。

    佘成:我被精神病了,公安局委托做了司法精神病鉴定,但是被鉴定人不服鉴定结论,无法启动重新鉴定和复查,因为司法精神病鉴定机关只接受公、检、法的委托。谁启动复查的权力??法律没有完善??

    彭新莲:再好的法律得不到有效的实施和执行,都是白费。

     

    调查:《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2012-11

     

    附调查样表

    《中国精神卫生法》调查表

    (用√、×表示)

     

    1、中国精神卫生法已于2012年10月底通过,您知道这个消息吗?

     

    知道(    )   不知道(    )

     

    2、您看过这部法律的内容吗?

     

    看过(    )   没看过(     )

     

    3、您觉得这部法律制定得比较好吗?

    好(    )   不好(   )

     

    4、您认为这部法律通过后被精神病现象会减少吗?

     

    会(   )  不会(    )

     

    5、您觉得是谁造成了被精神病现象?

    政府及官员(    ) 老百姓(     )

     

    6、您觉得造成被精神病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官员们太坏(     )   社会体制有问题(      )

     

    7、您觉得造成被精神病现象的源头在哪里?

    中央政府(     )   地方政府(      )

     

    8、您觉得这部法律能得到有效执行吗?

     

    能(   )   不能(    )

     

    9、当您被精神病了,您会依据这部法律打官司讨说法吗?

    会(   )  不会(    )

     

    10、对这部法律您最想说的一句话是?

     回目录

     

     

     

     

  • 本月动态

    精神卫生法终获通过。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精神卫生法,这是中国首部精神卫生领域的国家大法。 此前,据调查,约有1亿中国人患有各类精神疾病,而其中约有超过1600万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这一数字使得精神卫生在中国不仅是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是影响广泛的社会问题。同时,当前普遍存在的“被精神病”现象也是严重的社会问题,一些地方政府以此作为“维稳”手段。人们对精神疾病的认知存在偏差,甚至误读,亟需补课。

    酝酿了27年的精神卫生法经过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三次审议,于26日获得通过。这部法律针对中国精神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促进公众心理健康和预防精神障碍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也对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和康复进行了严格的规范。有舆论认为,此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中国的精神卫生服务,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强化民众心理健康促进的政府责任。但也有人对这部法律能否有效遏止被精神病现象存疑。(来源:网络)

    发微博求救上海一居民称“被精神病”五年 。从2011年12月23日开始,网名为“神秘樊志德”的微博用户,称自己是闵行区居民樊志德,是正常人,但被其家人和上海闵行警方强制送进闵行区精神卫生中心已有5年,希望得到媒体、社会以及律师的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微博称,自己原住在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自己的房屋已被其弟弟据为己有并出租,1000多元的退休金也被侄子用作学费。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财新记者,该工作人员称,调查结果显示,是樊志德家人要求给他做精神病鉴定,医院也接受其住院,跟警方关系不大。这篇博客还称,2007年8月10日上午,当地派出所和居委会将他从家中抓到上海市闵行精神卫生中心。期间,樊志德曾希望通过自己的监护人将自己领出,但是其父母不肯,家里还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闵行精神卫生中心陆院长向财新记者表示,了解病人的病情和病史必须告知并征得监护人同意。他透露,樊志德这一微博也引起上级的关注,他们也曾为此写过汇报。(来源:财新网)

    长春女孩因同性恋被家暴、被精神病 刚逃出又被父母抓回 日前,网友 @歧途宇轩 发微博称,已成年的长春女孩小安(化名)因与她同性恋爱,屡遭父母实施家庭暴力,多次向警察报案却被送回父母家中。9月26日,小安被父母送入长春市第六医院(系精神病院),医生在完全没有核实家庭暴力是否真实的情况下,认定她对父母的恐惧源于患有“精神分裂症”并将其收治入院。不久,小安被父母接出院后软禁在家,断绝与外界的联系。10月9日,小安趁父母不备逃出家门与律师和宇轩会面。但当晚,小安的父母向派出所报警称她有精神病,小安再次被警察强行送回父母家,又一次彻底失去与外界的联系,完全丧失人身自由。(来源:网易女人)

    陕西镇安农妇因上访被送精神病院 县长当面道歉 近日有微博爆料称“镇安一农妇上访11次被送精神病院”,网上反映强烈。县委书记张盈安、县长璩泽涛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对此事展开调查核实,确认“上访人李立芳被送精神病院”情况属实后,责成永乐镇党委、政府迅速将李立芳接回。10月12日上午县委书记张盈安、县长璩泽涛当面向受害人李立芳及家属赔礼道歉。由县纪委监察局对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永乐镇正科级维稳办主任项忠、包片领导永乐镇党委副书记倪静停职,包抓社区的永乐镇干部王娜停止工作,接受组织调查;责成永乐镇党委停止张汉春的王家坪社区党支部书记职务,立案调查处理;对王家坪社区主任周华民依照有关规定立案调查处理;对永乐镇王家坪社区分管信访工作的党支部副书记汪荣斌、社区信访调解员王宇晓等人进行调查处理;责成永乐镇党委、政府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对社区班子予以责令纠错;责成永乐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带王家坪社区班子成员向李立芳及其家人再次当面道歉;对李立芳和陈学林邻里双方地界矛盾纠纷问题,由县上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进行协商调解;正确处理信访案件和非正常上访事件。 据了解,目前永乐镇政府就此事已与李立芳及其家属达成谅解。(来源:西部网)

    整理:柳梅

    回目录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