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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文足患急病终与王全璋团聚

    【民生观察2020年4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刑满出狱已被以“疫情隔离”为由软禁的“709”王全璋律师已于周一(27日)晚八时许回到北京家中与妻儿团聚,李文足喜极而泣,夫妻分开接近五年,终于重聚相拥,场面令人感动。

    事发昨日(周日26日)下午,李文足与野靖环等人带同小孩在颐和园游玩途中突然腹痛,身体因剧烈疼痛以致无法直立,随之伴有呕吐和腹泻等症状。随行的人随即拨打120救护电话,两点多李文足被送到北京西苑医院急诊科救治。

    急诊科医生在经过疫情排查及相关检查后诊断李文足罹患急性阑尾炎,需要立即进行手术,但检查数据却显示李文足其中一项指数偏低,因而无法手术,只能改为保守消炎治疗。李文足在医院输液后于半夜十二点左右回到住所休息。输液期间,“709”李和平律师与妻子王峭岭女士以及“709”另一家属刘二敏到医院探望陪护。

    急诊科医生则叮嘱称,李文足阑尾发炎理应手术切除,但客观因素只能输液消炎,因此必须密切观察,病情随时有恶化的可能性,到时必须立即送医救治。

    由于李文足仍然疼痛难忍以及病况难测,陪同李文足回家的王峭岭与刘二敏在小区登记检测后入住陪护照顾,并将李文足儿子泉泉送去别家暂住。

    而身处济南软禁在家的王全璋在得知妻子因病入院后心急如焚,当即出门准备火速赶往北京,但前去车站途中遭到看管人员拦截。据称,济南警方一度怀疑李文足身患急病事有蹊跷,最后可能证实确有此事。

    事发第二日(周一),李文足在社区医院输液期间曾致电王全璋,得知王已由济南警方的押送下正在赶往北京途中,不过王全璋在进入北京地界后的回家之路并不顺利。期间李文足曾多次致电询问进程,但王始终还在路上,其中有提到山东警方正与北京警方交接之中,并一度以说话不方便为由挂断电话,显示王全璋正被警方留难阻止回家团聚。

    晚上八点,王全璋由七八名人员陪同进入小区回到家中,但陪同人员仍然故意刁难,一度提出要求检查已经陪护李文足一天一夜的王峭岭与刘二敏的绿码等身份及健康信息以及要求入屋检查,遭到王峭岭以住所属私人地方为由拒绝对方进入,并称自己与刘二敏在二十多小时前陪同李文足回家进入小区时已经有过一系列检测和身份信息登记,且一直未离开过,同时以疫情期间大家相互减少接触机会为由,要求来人立即回避。

    根据王峭岭拍摄的视频显示,王全璋进入家中后随即洗澡换衣,之后才与妻子拥抱,苦等丈夫回家接近五年的李文足终于在抱住丈夫后哭泣不止,多年为夫发声抗争的坚强背后难掩满腹辛酸,而王全璋只能紧抱爱妻频频以“对不起”慰籍妻子多年的付出与守望,场面十分感人。

    4月5日,王全璋刑满出狱后立即被山东警方接走,并以“疫情隔离”为由安排入住王全璋在济南的住所。该住所由王全璋多年前买入,改去北京执业后一直处于出租状态。王全璋出狱前本有租客,但被警方强行赶走后腾出房子,用来软禁王全璋。直至此次回到家中,王全璋在出狱后被软禁二十三天。而之前,济南警方面对家属的质疑时曾一度以王全璋有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的判决为据,认为看管(软禁)王全璋的做法有理有据。

    网友刘先生表示,看了王峭岭拍摄的王全璋与妻儿团聚一刻的感人视频后,更加认为中共的邪恶迫害与无耻本质根本难以用具体的语言去描述,可能只能用宇宙无极限来概括。中共是人类前所未有的邪恶组织无异,根本没有任何试图解释的必要,正如民间所说,只有更坏,没有最坏。过去五年里,“709”家属们让国际社会及更多人更加了解了中共的邪恶本质,她们的坚强和坚持令人钦佩,她们坚韧不拔的精神令人动容。而李文足是家属中坚持时间最长的一个,接近五年的时间里一直通过不懈的努力为丈夫发声并抗争。“709”事件中,家属的团结互助抱团取暖的方式令人感动,在自己丈夫已经回家后,依然能够伸出援手组成一体,继续为余下未释放人员的家属进行助攻,比如王峭岭(李和平妻)、原姗姗(谢燕益妻)、刘二敏(翟岩民妻)等家属,这种行为十分难得。

    本网临发稿前,北京传来消息,李文足所住的北京昌平区领秀慧谷社区居委会再次前去敲门,要求王峭岭和刘二敏离开,否则同样需要隔离14天。而李文足则提出抗议,表示自己的阑尾炎还需每日去社区医院输液治疗,王刘二人正因此留在家中陪护。居委会人员则表示,每日出门输液可以致电120救护车辆,不过出门输液一日则隔离期限延期一日,同时,王全璋不得离开住所,否则将会被强制带走隔离。

    有关王全璋在北京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 苏昌兰家属失联七天终回家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4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失联七天的苏昌兰家属已于昨日回家,包括苏昌兰丈夫陈德权、苏昌兰哥哥苏尚伟和苏昌兰的婆婆。  
     
    据悉,上月(3月)31日,苏昌兰家属三人与苏昌兰的辩护律师刘晓原和吳魁明律师一起来到佛山中院听取完苏昌兰案的判决结果后,于中午时候在法院的安排下家属三人来到佛山南海看守所看望苏昌兰,但所方只同意苏昌兰的婆婆会见,而丈夫和哥哥则不被允许。之后,家属三人被南海国保带到少年军校限制到第二天(4月1日)。由于家属三人身体都抱恙,后被送到平洲的第二人民医院强迫治疗,交由平洲派出所警员、维稳办人民和治安队看管。后多次要求苏昌兰的婆婆准许回家,以照顾家中八旬丈夫(苏昌兰公公) ,但不被允许。
     
    据苏昌兰哥哥苏尚伟称,这次看管他们的人员每天四班每次9个人对他们家属三人寸步不离,秘密隔离在发热隔离病房,大小便亦要申请报告后在几个人的监视下完成。后在今天午后被允许家属三人回家。
     
    有关苏昌兰及其家属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
    苏昌兰宣判已两天家属继续失联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7/0403/15655.html
  • 山东曾被送精神病院访民终审判4年:强拿政府钱,现没精神病

    7月12日,山东泰安中院二审终审认定,53岁的访民徐学玲以进京上访为要挟,向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政府负责稳控的工作人员索要37700元,维持新泰市法院的一审判决,徐学玲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徐学玲供述称自己没有主动要过钱,是政府工作人员怕她上访主动给的,并不是“强拿硬要”。法院采纳的泉沟镇政府相关人员的证言显示,镇政府迫于稳控、通报考核等压力给徐学玲钱,有些钱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后经审批而给。
    徐学玲的代理律师张生贵认为,镇政府给徐学玲钱款是为完成稳控任务,经过镇政府领导批准,不属于“被威胁”产生压迫感恐惧感,且政府享有拒绝付款的权力和自由,徐学玲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徐学玲早年上访时,曾两次被送入精神病院,后来“被精神病”成为她上访的主要理由之一;而在该案一审判决前,她又被鉴定为“无精神病表现”。
    徐学玲的弟弟徐加生表示,将就此案向山东高院申诉。
    镇政府给的3。77万被认定“强拿硬要”
    2016年4月1日,53岁的徐学玲一审被山东省新泰市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理由是其在“非正常上访”过程中“强拿硬要”新泰市泉沟镇镇政府37700元现金。
    徐学玲的家属不服,上诉至泰安中院。7月12日,泰安中院直接向徐学玲家属及律师寄送了判决书,其中显示“本案不属于依法必须开庭审理的案件,决定不开庭审理”。
    判决书认定, 徐学玲因其妹妹被打、其被鉴定为“癔症”及其子张平辉无证驾驶被行政处罚等事项,多次到北京天安门、中南海等地非正常上访,多次受到北京市公安机关训诫后不思悔改,仍以此为要挟向负责稳控工作的工作人员索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惩处。
    与一审判决相同,山东泰安中院的判决书,共采信了12名泉沟镇政府及信访办工作人员的证言证词,均称徐学玲以上访中被打及关精神病院为由去北京上访,并以此为要挟向负有稳控责任的泉沟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索要财物,镇政府迫于稳控、通报考核等压力给她钱,有些钱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后经审批而给。
    徐学玲的供述则称自己没有主动要过钱,是政府工作人员怕她上访主动给的,并不是“强拿硬要”。徐学玲还称,泉沟镇一名工作人员“劝自己在家里治病不要到北京上访,说镇里要处理自己的事,并安排人在泉沟镇信访办公室给自己1万元现金”。
    张生贵称,二审下达判决之前,泰安中院一赵姓法官曾约见他,并出示泉沟镇政府的相关账页, “其中有三张是与徐学玲有关的款项,写的是处理信访案件款,除此之外,还有两张徐学玲打的借条”。
    泰安中院二审判决显示,徐学玲分别于2008年3月3日、2009年4月29日以借款的名义,从泉沟镇财政所分别领取现金14000元和5000元。
    张生贵律师始终认为,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而相关证言显示,泉沟镇政府给上诉人费用以治病费用的形式给付,接访行为本身是完成稳控任务;给徐学玲钱款是经过镇政府领导批准,不属于“被威胁”产生压迫感恐惧感,且政府享有拒绝付款的权力和自由,徐学玲取得钱款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因“被精神病”上访,判刑前被鉴定“无精神病”
    除此之外,徐加生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存在明显过错,在徐学玲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精神疾病鉴定,才致使徐学玲不停上访,“不能将政府的过错转嫁给徐学玲”。
    2016年6月13日,澎湃新闻曾就徐学玲曾在上访中被两次送入精神病院,却在判刑前被鉴定“无精神病表现”一事进行了报道。
    10年前,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人徐学玲为了给被打伤的妹妹讨一个公道,开始上访。2008年3月,她被鉴定为患有“癔症”,并被镇政府送入精神病院治疗。等到妹妹的事情协议解决之后,徐学玲再次上访,这次的原因是:她认为自己是“被精神病”,要讨一个说法。2009年,她第二次被送入精神病院。
    2015年5月,上访多年的徐学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随后,鉴定书给了她一个证明:无精神病表现。这一鉴定被新泰市法院、泰安市中院在一审、二审判决中分别认定。
    (来源:澎湃新闻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502113   2016-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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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荆陵:不破楼兰终不还 —-我只向人民和上帝上诉

     
    今天我以全然的轻蔑,平静地迎接独裁者的攻击—-就是这假法律名义所作出的判决。在法院堂皇的大楼里,我们可以看到庄严华丽的陈设和装饰,看到衣冠俨然的政府雇员,唯独看不到法律,更看不到正义。
        在二十多个月的监禁中,甚至更早在2011年我被秘密关押于番禺南大路广州市民警培训中心内和遭遇酷刑期间,我都仔细回顾和反省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我所致力于推进的公民不合作运动,及今天我们被定罪的一切。我更加确信了它们对于增进人类尊严与自由的价值。独裁者的这一纸判决,以及与之相伴的加诸我们和家人的痛苦和屈辱,如果其目的是迫使我们屈服或退缩,那就显然已经失败了。暴政试图以它的凶残吓倒我们,结果只是暴露了自己的虚弱,更徒然加增我对独裁专制的憎恶。我将一如既往地推动非暴力自我解放的进程,因为我的愿望是要让我的祖国获得自由。
     
        我们之无罪,正如对我们的关押、侦查、起诉、审判之有罪一样清楚。热爱自由的人们天然是法律和秩序的维护者,他们对那些即使看似无关乎自由的法律也保持同样的敬畏,不会因遵行的不便而拒绝遵守,以免有损于那一体有效的捍卫正义和自由的法律。但是,当对政府权力及其行使的尊重和服从,意味着对人类尊严的贬损和对人权的侵害时,人们就没有义务再合作和服从,这时参与其中就可能成为罪恶的帮凶。有鉴于此,又鉴于这个所谓司法程序已经明显沦为政治迫害的工具和犯罪的遮羞布,因此我对其采取了漠然置之的态度。在开庭期间,我拒绝回答和指控有关的问题,只是我在这么做的时候,仍然尽力保持了对相关政府人员人格的尊重,以免将我对专制独裁的怒火转移到他们身上。他们是否感受到我的善意,我不得而知,至于他们是否如我一样,在这法庭上发现了正义和邪恶的斗争,就更加难为人知了。如果没有对真理的追求,以及坚持良知的勇气,一个人很难明白这一点,非暴力的微妙之处正在于此。希望我以囚徒身份所做的这一切,能够显示自由选择的可能性,并引起卷入其中的政府人员的思考。
     
        不管怎样,总会有人坚信:就当局那些指控而言,我是有罪的。甚至无论多少雄辩都不足以改变他们的看法,何况雄辩并非我的强项。如果说持有这种看法的人全都是出于立场和利益,也是不确切的。我相信一定有人是真诚地出自他的理性和逻辑确信这一点。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我对他们的回答是:如果你要说这是犯罪,那我将很乐意继续犯罪,正如一句法谚所言,“当不义写进了法律,抵抗就成为了义务”。
     
        《圣经》中有话说: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今天我们被定罪,被投入监狱,与家人分离,遭受污辱和苦难,我还远不能令人信服地证明,这些逼迫何以成为我的福分,但上帝在我们身上的旨意,总有难明之处。我常常祷告,请他加给我力量,以坚守到那揭晓的一刻。我敢说,2011年在秘密监狱里,以及如今在看守所,我所度过的几乎每一个日子,都是坦然而充实的。我从未失去自己的方向。
     
        不少热心的朋友,一直鼓励我,并建议我如果被判有罪,应上诉,以显示不屈的决心,避免给公众留下认罪服判的错误印象,这当然是十分宝贵的意见。只是我从初次得以会见律师以来,就早已反复考虑并做出决定,即无论案件的结果如何,我都将不向中共暴政下的法院上诉。就案件而言,需要寻求的是正义;就我的个人使命而言,乃是寻求自由。许多人都会同意我的看法,在本案的上诉法院,乃至中共辖下任何其它一间法院,都不会是实现正义和自由的场所。在开庭期间,我已论述了这个观点,这就好像一个人不能在暗室里丢了针,却跑到室外就着路灯去寻找一样。另外,法庭也不是为自由而战斗的中心,更不是决定性的场所,即使是在以法院为国之重器的英美法系诸国也不例外。近现代以来,不同国家的许多律师成长为伟大的自由战士,是因为他们在法庭内经历了难以想象的黑暗,而奋然投身于争取民主、捍卫人权的事业,法庭只是他们战斗的起点。在中国,法的统治之建设尚未开步,也缺乏如此传统,法律技术论的观点就很容易成为误导公众的工具。持这种观点的人试图让人们相信,凭借单纯法律技术性和职业性的努力,可以完全在中共当局所设定的框架内实现保卫人权的目标,而无视这个框架本身与人权价值普遍和深刻的对立。这就好像身陷网罗而不自知一般。
     
        经过这一番说明,或许多少可以消除一些朋友们的担忧,希望也有助于他们理解我不上诉的决定。而我则把这篇简短的陈词,理解为向人民、向上帝的上诉。
     
        此外,还有必要再谈谈我对中共法律及司法的总体印象。自从九八年我开始从事法律职业以来,直到如今,司法实务虽已发生了很多改变,法律体系也日益庞杂,某些方面的确有所改善,但仍远不足以改变我对这个领域的一些基本看法,即它们既没有提供基本的人权保护,也没有提供这种保护的可靠承诺。中共宪法中的确出现了一些人权条款,但是如果我们整体性地观察和理解这部宪法,就会发现,那只不过是一些粉饰而已。事实上,我一直对以宪法来称呼这个文件,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而我也从不倾向于从中去寻找中国民主和人权进步事业的合法性渊源。在国民政府时期,我们的先辈经过浴血奋战,成为联合国的创始成员国之一,并参与创立了一系列充满人类崇高情操和理想的宪章,只是随即因大陆在内战中沦陷于共产主义,它们在中国大地落地生根的进程,才告中止。
     
        九八年夏天,我取得了律师职业资格证书,有一天我特意到汕头市龙湖区法院旁听案件,以熟悉我即将从事的职业。当时法庭正在审理一宗强奸案,且快要接近尾声了。年轻的被告突然以一种几乎要哭出来的腔调说到他受到了警察的严刑拷打,连一只睾丸都被踢碎了。他还绝望地问:我还没有结婚,以后该怎么办?法官赶紧惊慌地制止他继续说下去。这一幕,正是中共司法的真正面目,直到如今,并无改变。我相信上帝并不是毫无用意地让我看到这个场景,他让我甫一进入法律职业,就不至于用一种虚假的幻象欺骗自己和误导他人,以为法律和法治已经进入了中共统治的经脉。
     
        十年后,上海闸北公安局内,杨佳以他的奋力一击,算是对这个青年的绝望一问给出了一种答案:吾与汝偕亡的千年回响。杨佳并非我所尊崇的英雄,但即使到如今,我也没有发觉,自己有任何可以俯视他的道德优势。如果一个人没有真正体验过他们的屈辱,没有迸发过胜过杨佳的血气之勇的勇气,恐怕很难对这个问题有清晰的认识。事实上,在一个以坐稳了奴隶而自得的国度,要从专制造成的普遍怯懦中恢复健全的自由人格,勇气正是最对症的良药之一。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专制不除,国运不昌。在人民主权被背弃六十多年后,越来越多的中国普通男女,经过他们自身艰难的历程,逐步凝聚起坚定的信念,人民必须收回自己的政权。党派专制和个人独裁,已经严重腐蚀了我们民族的精神,恐惧和欺骗支配下的人们,在怀疑和谄媚的浸染下,变得萎靡和腐朽,人们如同末日疯狂般的攫取个人利益,然后挖空心思逃离被野蛮采夺弄得千疮百孔的矿堆。在历史转折即将来临的关键时刻,中共独裁当局几年来,连续抓捕和重判进步人士,扫荡各类权益类公益NGO,2015年7月更一举秘密关押二十多位进步律师和维权人士,表明了其悍然对抗的决心。
     
      尽管看起来双方力量对比如此悬殊,我希望 一切向往自由的人们,尤其是尚未踏足监狱这一自由战场的人们,不要在这一波攻击面前丧胆。中国古有遗训:以乱攻治者亡,以邪攻正者亡,以逆攻顺者亡。中共当局内的这一小群窃据国权的独裁专制势力,可谓正应了这句古训。他们不仁民而爱物,却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可谓乱;奉西方共产主义之异端恐怖学说,包举宇内以自养,可谓邪;以一党一派一人之意志,践旨于兆民之上,至本末颠倒,上下凌替,可谓逆。以此三亡而不断进击,只是自速其祸而已。我想起斯巴达王里奥尼达和他的三百勇士,在温泉关前迎击波斯王薛西斯的五十万大军,战况如此惨烈,即使战至最后一人,他们仍然送出了平安的捷报。我们也要在这艰难之地继续战斗,直至自由的佳音传遍!
     
                                    唐荆陵
                                 2016年1月29日
  • 何芳武五年被精神病生活终结束 往昔岁月不堪回首

    何芳武:男,45岁,湖南永州访民。因其父亲被无辜打死,自1992年开始上访维权。2003年12月18日,在中纪委上访时,被当时江永县信访局黄副局长、江永县政法委副书记何绍云(音)等人抓回来并强行关进了永州市精神病院。2006年1月9日,何芳武走出了精神病院。出来后因继续上访,2007年9月11日中午何芳武在北京拦了温家宝的车,又被当地政府从北京押回永州,并再次被关进永州市精神病院。2012年9月22日何芳武离开关押了他五年的永州市精神病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时间:第一次:2003年12月18日至2006年1月9日

    第二次:2007年9月11日至2012年9月22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湖南省永州市精神病院

    近期,何芳武向《民生观察》谈了他在自2003年以来两次被关进永州市精神院的情况:

    何芳武:我是湖南访民何芳武。我在2003年和2007年曾两次被永州市政府部门关进精神病院。事情的起因就是:

    我父亲1989年因检举揭发时任允山乡副乡长蒋育祥贪污救灾钱粮而遭蒋育祥陷害,被无辜免职。1992年,蒋育祥等因我三叔儿子超生的问题,而嫁祸我父亲包庇计划生育,对我父亲拳打脚踢,致使我父亲当场身亡。我九十多岁的老奶奶也被气死,从此,我们全家被迫害的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全村上下一千五百口村民干部为我们伸张正义,主持公道,联名签字,以村委会的名誉帮我起草了证明:“何祥仔支书一家与计划生育无关,望上级政府明查,特此证明”。从九二年起,我无奈走上了二十年艰难的上访维权之路。一路维权,控诉上访到中央,这期间,我吃尽了苦头,遭受尽了折磨,露宿街头、乞讨为生,在维权控诉中,更遭受报复、迫害、歧视、嘲笑、追打等常人难以想象的遭遇,也进过监狱、收容所,在北京、湖北、湖南、衡阳、永州也经历过六十多次的残酷折磨,寒冬腊月零下三十多度的气温,一进去,几个人就把我拉到池子里洗冷水澡,不洗就打,洗了半多个小时,洗完后,全身冻僵,四肢无力,几个人将我捆绑起来,向我猛打,拳打脚踢,灌尿,灌屎,灌辣椒水,尿屎都憋出来,背水衣,进水牢,蹲警备,就是黑牢,长一米,宽一米,高一米,窝屎,窝尿在里面。每天一到晚上背监规,还要伺候牢霸,伺侯不好,就要挨打,挨骂,还要我做事:洗衣服,叠被子,洗尿桶,洗厕所,打扫卫生,查岗、放哨,生不如死,度日如年,暗无天日,哭天天不灵,喊地地不应,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这期间,我也得到很多好心人的帮助,为我捐粮捐物捐钱,才使我躲过一次次的劫难。经过多年的无数次的上访反映问题,我的事情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永州市委书记、副书记邹金、谭正作了亲笔批示,法制日报,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湖南日报驻永州日报,永州时报,中国政法大学,湖南卫视乡村发现栏目组也重点关注,由中央、省、市领导坐阵江永县查处解决我的诉求问题。但是到了江永县县委书记唐长久那里就石沉大海,他就采取拖延、阻碍、干扰、封锁各种手段打压我,后来才知道唐长久与朱治情互相狼狈为奸。一九九九年到二000年,我再度上访,检举揭发唐长久参与黑社会武装贩毒及贪污腐败事实。二000年四月二十三日到四月三十日在唐长久的指示下,我被非法拘禁一个星期,期间受到严刑拷打和威协,他们企图用暴力胁迫我,不让我继续向上级政府反映情况。

    二00三年十二月十八日,我在北京上访控诉时,唐长久派江永县县委副书记何绍云江永县信访局局长黄应梦等人把我抓起来,押回永州,他们编造谎言,伪造文件和证明把我强行关押拘禁在永州市零陵区精神病医院后,与医院互相勾结,签订合同,不惜代价,每年花费五万元的高代价,把我关押拘禁在医院里,医师护士强迫我吃药、打针,我不吃,他们就把我捆绑过电刑,全医院领导干部、医师、护士上下人人都知道我没有精神病,是个无孤受害的上访者,向景涛主任对于我的惨遭不幸深表同情,出于良心和正义,他亲笔帮我写了一份证明:“何芳武没有精神病,是在北京上访控诉的无孤受害者,望上级政府明查,特此证明。”但是医院里的一些领导干部,医师护士为经济效益,强迫我长期住院、打针、吃药,使我的身体上,肉体上,精神上遭受药物的摧残。二00六年一月九日当我出院时,因多年吃药,身体都跨了,走路时都跌跤子。

    出来后我继续上访控诉,二00七年九月十一日,我在北京拦温家宝总理的车,是请求总理解决。但是,湖南省委副书记,永州市委副书记,江永县委副书记,江永县公安局刘副局长,信访局局长黄应梦,允山镇何镇长一大批人跑到北京抓我。九月十三日我被押回永州市后,被再次关押在永州市零陵区精神病医院,江永县政府与精神病医院签订长期合同,每年费用五万元,长期逼迫我吃药、打针。我二00七年开始吃药打针,直到二0一O年九月十三日,因为我帮医师护士做事,每天帮他们洗衣服,折被子,打扫卫生,搞基础护理,冲洗厕所,安排病人找床铺睡觉,打扫卫生,查药、查尿、查屎,查碗筷,查岗放哨,基本上没有休息时间,随喊随到,这样才躲过一劫,不吃药,不打针。我无数次强烈要求向医师护士提出要求说:“我要回家,自由。”但是医师护士说:“不行,进来容易出去难,我宁愿把整个病区百多个病人放出去,我也不准你活着踏出这趟门,只许你死的抬出去,这是你们江永县县委、政府的指示精神,放虎归山。影响他们的政绩。我们二十四小时监视着管你的”。国法何在?民生何在?和谐何在?百姓有冤,哭天天不灵,喊地地不应,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为什么我为父伸冤,讨说法,为什么我如此遭受这些人的残酷迫害,被他们诬为精神病,欲把我关在精神病院,拘禁至死。

    我妈,弟何芳文多年无数次血泪洗面,跪拜请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强烈要求放我回家。江永县根本不予理采。二O一O年,唐长久贪污腐败被查处判决,才同意接我回家。直到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我才走出精神病医院获得自由。允山镇政府领导何部长、周金界主任等人强迫我签字,当时我为了生存、自由、活下来,万般无奈接受签字。回到江永县后,允山镇政府又来了领导干部李书记、肖主任、高所长、何部长、周金界主任,当时我老弟何芳文在场强迫我接收一千元写领条签字,无奈之下接受签字。

    《民生观察》 :那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何芳武:允山镇政府李书记对我说:“你反映的诉求以后才讲,靠你自己创业。”这个我无法接受,也坚决不同意的,我现在身无分文,家中一贫如洗,非常困难。我没有身份证,一身病,年老病残,四肢无力,我怎么去创业?把我关押在精神病医院将近十年,每年交五万元费用给医院,交几十万元费用给精神病医院,这个钱就有,帮我起房子的钱就没有吗?况且帮我起房子的这笔钱是从省里面拨下来的,整个精神病医院人人皆知,是医师护士告诉我的。我的诉求却一直被推诿,拖延,踢皮球不管,至今得不到解决,国法何在?民生何在?和谐何在?只要我还有一口气一滴血,我就要捍卫我的人权,维护我的尊严。另外,现在仍有人跟踪,监视我。

    同时我也感谢曾经帮助过我的好心人:周小珍姨,李书记的救命之恩永世不忘,也感谢刘飞跃老师、肖勇老师、妈、弟弟何芳文,廖开慧、姨爹李财源,何志文,何利兹镇长,徐建兴、何海斌以及全社会所有关心支持过我的好心人,他们给予我第二生命。救命之恩永远铭记在心,时机好转,定会“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采写:芳草

    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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