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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被赶出丰宁派出所的经过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4日消息】2021年8月23日下午,文东海律师后代理郭林娜被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强制退回养老金行政复议案,文东海到该局递交停止执行行政处理决定申请书,被该局监察科的张黎明拒收,并且骂文东海狗日的,遂与其发生冲突,随后文东海被带到昆明市西山区丰宁派出所。云南昆明王乐律师在得知上述情况后赶往该派出所,多次要求会见遭拒,并被赶出丰宁派出所。

    以下为王乐律师讲述的事情经过:

    23日下午看到消息,说文东海在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材料时,被该局监察科张黎明拒收,并骂文狗日的,遂引发冲突,随后文被带到西山区丰宁派出所。

    我与东海是朋友,刚好在昆明,便致电派岀所询问情况,被告知其“涉嫌殴打他人”,被口头传唤至派出所;问传唤的具体时间?答曰“不知道”,但我可以来现场了解更详细情况,同时保证会依法办案。

    下午6点左右,我到达丰宁派出所,得知传唤时间是下午三点半。眼看到饭点,我买了两个包子、一杯黑米粥和两瓶水,让值班警官送给文东海。此时约6:50。

    不久,我见到了本案的两位证人,也是委托文东海办理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冲突发生时他们均在现场,称丰宁派出所传唤文东海离开人社局的时间是下午一点半左右。

    晚上8点多,两位证人进入丰宁派出所内做笔录,我在值班室的接待区稍作等待后,向值班警官提出会见文东海,以及若文被行政拘留时担任其担保人;对方称正在提审,无法会见,也不一定会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我说你们需要保证文东海的正常休息,在他休息的时候,我可以会见他,从3点半到现在也有5个小时了,警官说现在还在提审,没到休息的时候,做了行政拘留决定会通知我,让我先等。

    等到9点,我再次要求会见文东海,警官称我委托手续不齐全,只有律师证,没有授权委托书和律所公函。我再次解释,我第一次会见的目的就是办理委托手续,文东海被传唤是突发事件,他家人不在身边,无法为他办理委托手续,即使是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也会为办理委托手续准许律师第一次会见,何况文东海只是涉嫌违法被询问。同时我建议警官去问一下文东海是否愿意委托我,若文东海说不愿意,我马上就离开。警官一边说这不符合法律规定,一边登记我的个人信息,说如果决定对文东海行拘会通知我。

    这时一个警官走进值班室(后经两位证人告知,这就是丰宁派出所的所长),很不客气地说你没有手续就不能会见,你只有一个律师证,我们可以不接待你。我又向他解释了一遍办理委托手续需要会见,为了保护违法嫌疑人的申辩权,你们也可以直接询问文东海是否需要委托我,否则不能会见就不能办理手续,不能办理手续就不能会见,这不是进入死循环了?就是刑事诉讼也要主动告知嫌疑人有委托律师的权利。

    所长坚称他们是按程序来,没有委托手续不能见,并拒绝再听我的意见。当我再次意欲解释时,对方粗暴地说“你没有手续,我们不接待你,请你立即离开派出所”,边说边用手做请的姿势指向门边,但身体马上贴着我,用身体推我离开。尽管我一直强调我会离开,会自己走,让他别碰我,但还是被推出值班室。

    就这样,我被赶出丰宁派出所。

    王乐
    2021.08.24昆明

  • 唐荆陵回顾被失踪的经历

    【民生观察2019年9月9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年4月刚刑满出狱的广州著名人权律师唐荆陵,于2019年8月29日从湖北老家荆州出发搭乘高铁前往广州,准备返回已经阔别五年多的广州家中居住。当天下午三点十分左右抵达广州南站,但出站后在返家途中与家人和朋友失去联络。在失联长达十天后,昨天(9月8日)唐律师被广州当局送上火车强行遣返回荆州,今天他已安全回到荆州老家。

    唐荆陵讲述:2019年8月29日,我乘G1038次火车从荆州(8:10出发)去往广州,下午15:10到达广州南站,我一出门,就发现数名广州国保警察(我以前见过其中几人)、铁路警察以及辅警围在门口,拦住了我。随后,他们带我去到南站警察的一个驻地。在南站铁路警察驻地期间,国保警察表明其来意,是要阻止我正常出国旅行。我在近期获得一个访问学者的邀请,这是一些朋友多方努力争取的结果,对我来说,是个十分宝贵的机会,一方面我可以在五年的牢狱之后正式的学习进修一下,有望在专业知识上略有进益,开阔视野,更重要的是,在这期间还可以与我避难美国的太太团聚,但是,从我被在车门口拦下来一刻起,我觉得这些起码的人之需求也将暂时不能实现了。

    在南站铁路公安的驻地停留了数小时后,广州国保警察在广州市内定了住处,由两名警察(保持两人,班次轮换)几乎24小时“陪同”之下,我就开始了又一段以前也多次经历过的强制失踪“旅程”。中间三天住到广州的郊区增城,9月6日又返回广州市内。

    在火车上临近下车时,我姐姐还与我打通电话,她正在我广州的住处帮着收拾久未整理的房屋,等我回去收拾行李,而我却突然如同遭遇人间蒸发的恐怖场景,近八十的老父独自在荆州老家,更会方寸大乱,我太太远在海外,团圆的盼望变成了新的牢狱分隔的阴影。这都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最终,我作出了一些妥协,不再坚持要求国保警察出具法律文书才可暂扣我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9月8日,国保警察用我的身份证购买了下午15:01发车的G1146火车,送我上车返回荆州,因我本人在无法正常与太太团聚的情况下,仍然需要回老家荆州考试驾照,当局也没有委派警察随车“押送”。

    9月8日,我在荆州火车站出站口会到来接我的姐姐,一路顺利回到荆州老家。我出来后,才知道广州家中不知何故停电多时,我们的电力是银行卡自动扣款,且银行余额目前完全足够电费扣款,不知是否有人采取了流氓手段来阻止我回家居住?我这次本来就是十分匆忙的回家和团圆之旅竟如此曲折,甚至连自己在广州的家门都还没有看到,这应成为给世人的见证,让大家知道我们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在我被强制失踪期间,很多朋友和机构积极予以关注,并鼓舞我的家人,在此,一并表示诚挚的感谢!

    公开消息显示,唐荆陵,1971年生,湖北省荆州市弥市镇姚家村(原江陵县)人。1989年入读上海交通大学应用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1993年毕业后分配至广东从事化学工程技术工作。连续多年担任交通大学广东校友会理事。

    2014年5月16日,广州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唐荆陵刑事拘留,关押于白云区看守所。

    2015年6月19日,唐荆陵、王清营和袁新亭三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7月23日和24日,案件在广州中院再次开审。

    2016年1月29日,唐荆陵被广州中院重判五年有期徒刑。上诉后,同年5月3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2019年4月29日获刑满释放。

  • 会见李昱函 法官刨问律师聘请经过

    今天会见李昱函律师,她说最近心脏还好,但胃胀气比较严重,每晚十一点到凌晨三点根本无法睡觉,气顶上来人就得坐着,甚至站着才行,而且吃药不管用。她每天吃十几种药治疗心脏、胃病、食管炎等,因吃药多导致转氨酶高,又得吃保肝药。

    下午去沈阳市和平区法院约见薛法官,有点奇葩。

    我希望见面交流,他竟说还没开庭见面谈不合适,无论怎么说他报定主意不接待,我只有跟他电话交流取保和调取证据等情况,谈话中他几次说他决定不了。后他谈到可能要开个庭前会,我提出应让李律师本人参加并说明理由,他说会考虑。最后,他突然问本案是怎么委托我的,问的还挺详细,包括谁委托的,怎么找我的。我问怎么委托跟这案子有关系吗,他说没有关系只是问问。

    之后他又语出惊人,说怎么不见家属联系法院,我第一次听到法官主动要求家属联系的,故问他是否希望家属联系,他说是,可他却只留下家属电话,说开庭时方便通知。

    吴莉律师 2018.5.22



  • 徐崇阳因公开被酷刑经历被恐吓骚扰

    【民生观察2018年4月4日消息】维权人士徐崇阳居住于北京市丰台区梅源里9栋23号六楼。2018年4月4日上午十点多钟,来了五六位警察,有两位是着装警察其他为便衣警察,其中一位是佩戴了执法记录仪器,五六个人围堵并用拳头砸打徐崇阳的家门,砸门的动作大约持续有十多分钟。半个小时后,五六个人散开,有两个便衣人走进隔壁邻居家,此户主是航天系统一所退体保卫科人员。徐崇阳称此五六人应是北京市公安局和丰台区公安局的警察组成,便衣的应当是国保警察。

    徐崇阳称,他现在居住的地方是一个机关大院,共四个角落,同时此大院有三个出入大门,即北门,西门,东门。四个角落和三个大门,各有一台车把守,每两个小时一换班。此项维稳工程是从2013年开始至今,只针对徐崇阳一人,耗费资金巨大。

    参与维稳的警察们知道徐崇阳的心脏不好。今年三月初,这波警察曾经砸过一次徐崇阳的门,斥责他和人权机构的工作人员有联系。这次第二次砸门一定是和徐崇阳公开其自述酷刑经历有关系。徐崇阳表示,他的心脏不好,不能承受这种恐吓和骚扰,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文明执法。同时表示他所说的事情都是事实,而中国政府和司法部门不给他解决问题又要封他的嘴,他是不会屈服。

    【附:徐崇阳的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原审被告):徐崇阳,男,1958年8月3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汉中路55号,暂住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梅源里9栋6层23号,邮编:100076,联系电话:13511088219。

    申诉请求:

    1、请求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徐崇阳诈骗案重新审理;
    2、撤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2)丰刑初字第727号刑事判决书,宣判徐崇阳无罪;
    3、归还徐崇阳无故被抄家的物品,具体包括:1万欧元、1400美金、名人字画多幅、银行卡存折、华侨证、护照、黑色皮包等。

    事实与理由

    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2)丰刑初字第727号刑事判决书完全置我的有力证据于不顾,一字不差的重述并确认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三起徐崇阳“诈骗”的行为。

    起诉书指控,判决书确认:
    1、2008年7月被告人徐崇阳假冒社科院工作的身份,以在北京打官司需要用钱为名,从被害人袁爱玲的银行账户中骗取人民币20000元。

    2、2009年8月,被告人徐崇阳假冒医学院教师的身份,以在北京打官司需要用钱为名,骗取被害人杜玉莲信任,被害人杜玉莲向其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南站支行的账户内汇款人民币12000元。

    3、2011年1月被告人徐崇阳假冒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的身份,以合作建立网站为名,骗取被害人张伟的人民币27000元。

    而这三起行为的真正事实是:
    1、徐崇阳与袁爱玲有长达5、6年相爱同居的事实,徐崇阳给过袁爱玲钱,而袁爱玲却没给过徐崇阳钱;2008年7月8日中国建设银行的户名为袁爱玲的取款凭条上袁爱玲、徐崇阳的先后签字,不能证明袁爱玲将20000元交于徐崇阳了。控方应该进一步去询问银行经办人袁伟20000元交给谁了或者调取当时的监控录像。另控方没有袁爱玲给徐崇阳转账的证据。

    2、(刑侦总队五支队本案办案民警)李南(自己说是国保、公安、驻京办人员和江泽民警卫,曾私下递给过徐崇阳工人日报内参)与杜玉莲在潘家园花12000元买过徐崇阳的字画(前国务院总理李长春的字),2012年11月26日北京市公安局预审总队三大队办案人张克强、李雪相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了李南可能具有国保身份,也证明了徐崇阳诈骗案是从天而降、先入为主的;杜玉莲分两笔转账给徐崇阳的转账凭证不能证明是借款,是否买过字画,控方可以调取监控录像。

    3、27000元系张伟交给徐崇阳合办法律服务热线的投资款,该款已用于购买照相器材等(这有中国政法大学电信服务中心的情况说明和购置票据),4个月后因徐崇阳被公安抓捕,而中途夭折。

    “假冒……身份,以……为名,骗取某某……钱,”这是判决书的语法结构,在这些语句里,控方没有出示证明徐崇阳假冒社科院工作的身份、医学院教师的身份、徐崇阳假冒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的身份的证据,这三个排比句看视“问题严重”,实则内容空洞。而徐崇阳打官司却是事实。这种掺沙子的指控和判决,是荒谬的。

    二、本案办案程序严重违法。

    1、公安办案违反法定程序:

    (1)、本案的特点:先侦查(2011年6月6日徐崇阳被公安抓捕,抓捕理由不是诈骗而是与20多人上访,详见《关于抓捕犯罪嫌疑人徐崇阳时民警受伤的情况说明》),后报案(杜玉莲2011年5月8日被公安找到后报的案、张伟2011年6月14日被公安找到后报的案、袁爱玲2011年9月2日被公安找到后报的案)。

    (2)、判决书载明徐崇阳“于2011年6月6日被羁押,同年7月14日被逮捕,”刑诉法规定特定案件的刑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7天,本案不是特定案件却超过了37天,这是严重违法行为。

    (3)、北京公安局刑侦总队五支队民警李南与杜玉莲曾购买过徐崇阳字画且有栽赃陷害徐崇阳的嫌疑,以及刘国长、李南、王海权被徐崇阳抓伤而可能报复的原因,刘国长、李南、王海权此后本应主动回避本案的侦查却没有回避,他们参与侦查的所有取证应予排除,这些证据有:2011年6月14日李南对张伟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2011年6月21日李南对孔蕾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2011年6月7日李南为记录人民警对荣小红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2011年6月15日王海权为记录人民警张维对赵光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王海权出具的《到案经过》。

    (4)、一般的刑拘期限为14天,本案是涉嫌普通诈骗案、涉嫌金额小,刑拘期限不应超过14天,公安卷宗也未见延期的批准,所以从2011年6月20至同年7月14日期间的公安局所有的对徐崇阳的问讯笔录等也均属违法,均应排除。这些证据有:2011年6月21日李南对孔蕾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2011年6月15日王海权为记录人民警张维对赵光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王海权出具的《到案经过》、2011年9月2日民警朱赤军分别对袁爱玲、戢新华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第37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然而徐崇阳被刑拘期间公安局不允许回见律师或与律师通讯。

    (6)、本案丰台区人民法院只开庭两次,卷宗写成三次。

    (7)、法院无故延期审理。

    2、检察院的重大的违法行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京丰捡刑诉【2012】0297号起诉书》制作时间是2011年3月15日且抬头右上方写着秘密庭审前,这就是怪事了,这表明:早在公安局侦查之前,检察院的起诉书已经写好了。这完全践踏了法律的尊严。

    三、一审法院的枉法裁判。

    1、完全无视本案先抓铺后起诉,这一违反刑诉法规定的办案程序,纵容公、检侵犯人权,为虎作伥,颠倒黑白,使滥用国家权力的人作奸犯科,而无罪的人反而受到不白之冤和牢狱之灾。

    2、一审法院完全无视徐崇阳向法庭诉说自己提审时遭的殴打,徐崇阳要求法庭调取提审遭到酷刑的录音录像证据在法庭出示。公安的情况说明称录像坏了这一理由不能成立。法庭应给予调查,排除控方的相应证据。2011年6月6日抓捕我时抢走了我的1万欧元、1400美金、名人字画多幅、银行卡存折、华侨证、护照、黑色皮包等至今未归还。

    3、本案定罪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章第48条“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49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第53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徐崇阳“实施”的三起“诈骗罪”涉及的三名控告人的询问笔录都只是自诉,并没有任何有力的客观证据,不能采纳。(我说曾经看见某位法官杀过人,难道你们真的会抓铺了他给人偿命?)反而应当追究陷害徐崇阳者的诬告责任。

    纵观判决徐崇阳诈骗罪的三起案件材料,公安机关抓捕拘留徐崇阳之时没有控告人和控告材料、也没有能证明徐崇阳已经违法犯罪的犯罪行为。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依据的所有案卷材料日期均显示是在公安局拘留、批捕以后才制作的,很明显徐崇阳判刑入狱是一起个别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蓄意陷害。这些审判依据的定罪“证据”“材料”荒诞可笑、不具有任何证明力,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徐崇阳没有触犯到任何一条法规,北京市丰台区一审法院判决徐崇阳诈骗罪是毫无法律依据的,很显然《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2)丰刑初字第727号刑事判决书》是一桩冤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恳求有关部门以职权做出监督,尽快重审此案,撤销错误判决,还受害人徐崇阳清白。

    此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监察局
    北京市监察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申诉人:徐崇阳

    附:证据录



  • 徐崇阳自述被酷刑的经过

    2011年4月20-23号,徐崇阳借住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授住宿楼2楼一房间内。这时房门被北京市公安局刑警总队重案大队李楠、王欣、李大队长、朱赤军(北京市公安局预审总队警察处长)、张翔、张雄、李喆、洪梅、熊义德(武汉市硚口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法官夏长江、郭巍(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法官)、武汉市公安局多个警员二十多人用技术手段打开我的家门,在无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拿走我家中打官司的证据和面值人民币七十多万元的邮票以及集邮的邮票,同时将徐崇阳戴黑头套带到北京市公安局刑警总队重案大队进行酷刑。

    酷刑中,王欣、李楠用拖地板的木棍把大便往徐崇阳嘴里塞、上脚镣、脖镣、腰镣,手被反背拷,同时,用针管把尿液往鼻子里打,用多根烟头同时熏鼻子和眼睛,用头发和纸张捻成细绳往鼻子和耳朵里插,用牙签刺手、扎生殖器、扎手指头,把裤子脱光,用注射器将水打到肛门里。

    2011年4月25号,徐崇阳在北京市朝阳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信访接待室去投诉他们对徐崇阳的酷刑经过,这时,北京市公安局国保和重案组多达20余人把徐崇阳抓到秘密地点(至今不知是什么地方)关押到2011年6月5号半夜释放,释放时给了人民币1000元钱。在释放时戴着黑头套,在北京周边开车转悠了3个小时左右,被丢放在天津至北京之间的一处地名为杨柳村的公路上。

    在关押过程中,扒光徐崇阳全身衣服,强迫签署各种法律文书、摁手印,不签就光着身体用皮带抽打。在脖子上用铁桶吊开水,用开水蒸汽熏蒸,手被反铐,被迫弯曲身体,稍一不慎,开水就会把自己烫着。被迫签各种文书,同时,被指令光着身体在地上爬,学狗叫,不叫就被殴打。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大便拉到裤子里。

    2011年6月6号,把徐崇阳抓到北京市公安局重案要案总队,由北京市时任公安局局长傅振华直接参与指挥、审讯徐崇阳。审讯参加酷刑的有40多人。傅振华直接指挥说,要按照他们打好的文字审讯录照读。

    强迫徐崇阳承认自己编造“北京市府右街中央办公厅办公地中南海西门暴力抢劫拆迁民众的私有财产和房屋事件,民众不同意,就被关押劳教”;中南海为高官做行宫,强迫要徐崇阳承认这个信息是中央内部某人提供给我的;逼问徐崇阳,中南海拆迁的地下秘密通道的视频是谁提供的,强迫其承认跟中央内部某人勾结,盗窃国家情报,从事反华,追随反华势力反对中央政府;他们告诉徐崇阳,中南海拆迁给民众的补偿款人民币大于20万/平米,实际上拆迁户没有得到适当的补偿。他们说不是抢劫,是民众自愿转让的,以诬陷中国中央政府,诬陷共产党。在媒体上接受采访,破坏薄熙来进中央政治局常委。徐崇阳曾经在接受媒体的采访时说,重庆朝天门码头淹大水,损失国有资产数亿元,死亡人数几十人。由市长和市委书记应该承担刑事和行政、民事责任。说这个话是别有用心地破坏薄熙来书记进中央政治局常委,任国家总书记或总理。傅政华说薄熙来首长是我们共产党的好首长,好领导,是中国未来的总书记,未来的好总理。你说他的坏话,破坏他,就是反党,就是颠覆国家政权。我傅政华代表党,代表政府跟你说话。要徐崇阳承认是受反华势力勾结胡锦涛同志和他的秘书令计划来破坏中央政权。他自己说他将是中国未来的政法委书记。他说,徐崇阳,我现在向你宣布,你承认自己原来得过精神病,又受美国反华势力金钱诱惑和收买,为博讯网提供反华假新闻。你承认自己有精神病,我傅振华就放了你,我现在告诉你,徐崇阳,你的起诉书我们已经做好了,我可以先给你看,是“秘密*庭审前”京丰检刑诉【2012】0297号,落款日期是:2011年三月十五号。

    这是2011年6月6号晚上9点多钟。我没有按照他们强迫的要求来读他们写好的罪状,他们就烟熏、脱光衣服吊打。在送到北京第一看守所的路上,李楠等三人把徐崇阳的牙打掉3颗,用铐子反铐双手,把汽车的两边门打开,一脚踹下,并用树棍把我的嘴扒开,三个人每个人撒了一泡尿,并问我是咸的还是甜的,直到我说是咸的才罢休。最后,又把我拖上车,开到北京第一看守所,拖下车后,李楠拿了人民币3万元给朱赤军(北京市预审总队处长)说,这3万元是武汉当局给你们的慰劳费,当着徐崇阳的面说,让朱赤军处长想一切办法,要徐崇阳一个字一个字地读出音来,通过技术剪辑,叫徐崇阳承认破坏薄熙来当国家总书记、总理。是美国特工,博讯记者,是胡锦涛、令计划的密使,等薄熙来书记当了国家总书记、总理,你们都有重奖,我们快了,我们的总老板要当中央政法委书记了,你们每个人要房子要车都给,每个人都可以提升,要不惜一切手段要徐崇阳承认诬告马凯的弟弟马小援,往死里打,要他承认武汉市硚口区法院(1996)硚执裁字第268号关于执行徐崇阳财产的文书是徐崇阳自己伪造的;武汉市江岸区和武汉市中级法院,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文书都是徐崇阳自己伪造的。要他承认他是反华势力,是湖北的法轮功站长。在进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的走道里,朱赤军用胳膊肘把徐崇阳的右侧第七肋骨打断,在看守所里戴脚镣手铐长达10个月。

    参加酷刑的有: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局看守所张利军、丰台区检察院赵海峡、北京市第二检察院检察官张平(女)、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2名批捕检察官、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蔡琳、孙桂华、王连娣、李培(他们在法院里只有两次开庭,但卷宗里却有3次开庭记录)。延期6个月以上超时审判,没有最高法院的批示,法官弄虚作假,法官、检察官之后更改名字,调走其他法院工作,不知何故。事后,于2013年3月6号,傅振华又由北京市公安局指令将我关押到北京市第二看守所长达38天,拿走我家中的贵重财产和进行诉讼的综合证据,至今未退还。

    2014年4月2号,傅振华又指挥北京市公安局将徐崇阳诬陷支持香港占中,强迫徐崇阳承认给北京很多人2400万人民币要他们上街支持香港独立。在审讯过程中,徐崇阳跟办案人员讲道理,请他们听习近平主席的话,依法办案,不要破坏习近平的依法治国号令。他们说:没有我们傅振华总老板,没有傻逼习近平的今天。徐崇阳说,你们不能骂习近平主席,他们说:他们公安骂习近平是他们的工作,习近平是个坐牢犯,还骂习近平的母亲、夫人和他闺女。他们说,我们骂了,你敢不敢骂,我说我不敢骂。我不骂习近平他们就要打我,我说你们这不是钓鱼执法吗?他们说:我们就是要把习近平给搞烂,让你们恨他,我们就有饭吃,我们不破坏习近平,我们怎么赚钱。我们听我们老板的。我问他们的老板是谁,他们说我们的老板就是傅政华。我问他们为什么拿走我家里的字画和电脑、摄像机、背包里的1万美元而不打收条,他们说,我们的目的就是要靠你们发财,我们为什么要雇人到香港占中,我们就是要把社会搞乱,把习近平搞垮,我们有我们的老板顶着,你胆敢在外面说,我们就说你是诬告,我们不承认,你就是反党,就是诈骗犯。

    2014年10月23号,徐崇阳的女亲属被脱光衣服三天三夜,一丝不挂,坐在铁凳子上接受审讯,警察明确不允许她跟徐崇阳有往来。审讯地点在丰台公安局预审队。审讯的指挥者为“傅三哥”,此人为傅政华的亲兄弟,北京市公安局的老板是傅政华。

    徐崇阳的采访电话:+8613511088219

  • 李碧云多年以来受到迫害经过的公开声明

     我是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里村村民李碧云,高中文化,专业财务(会计助师职称),身份证号:44062319680913596X。自2009年屡屡受到顺德区政府滥用职权打压,公安机关栽桩陷害、法院枉法裁判、各职能部门使用残忍毒辣手段殴打,让我身体致残,被多次绑架、4次被构陷关押虐待折磨,被关黑监狱、强制打针,被抢劫,家园被夷为平地。
     
    1,从2009年因举报顺德容桂容里村集体7000多亩资产土地物业被官商黑违法侵吞,在2009年7月15日向省级公安厅领导反映实情,被李志堃跨市拦截,受到刑讯逼供,暴打致残(因没有按照顺德预先准备的笔录签名承认”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后来强行被构陷“妨碍公务”被判罪10个月(2009年7月15日~2010年5月14日)。期满释放(但释放证明书注: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2,在2011年我依法参加顺德区人大选举,由626个村民推荐我成为顺德区十五届人大代表选举候选人,反被构陷“破坏选举”罪关押7个月(2011年9月20日~2012年4月19日)。2012年4月19日释放后顺德法院对我取保候审12个月,在住院治疗期间,2012年9月12日在顺德区政府的华侨中学站被绑架,2012年9月16日在顺德中医院门口被绑架,两次都被关在容桂街道办维稳中心的黑房里。2012年10月27日因到广州看病,在广州13路公交的文德路站被不明身份人员绑架到顺德容桂幸福社区派出所,深夜11点多顺德法院违法秘密宣判对我”监视居住”6个月,然后我被戴上黑头盔、黑布袋,秘密关押,强制打针,日夜分别由四十多人看守,至2012年11月30日下午3点多戴上黑布袋弃于容里路口。
     
    3,2013年1月23日我向省检察院投诉,刚出省检察院门口又被顺德容桂公安苏发、吴湛华等一帮人拦截强行拖上车押回顺德容桂南华民警派出所关押,被虐待折磨晕倒,被冷水泼至全身衣服湿透;1月24日晚上我妹带我去看病被卢能业一帮人拦截,并强行关押在容桂南华派出所的黑房里“严刑逼供”,当晚我妹的三个孩子哭着到容里派出所寻找母亲,25日凌晨2点多才把我与我妹放回家。1月25日因我身体被轮流虐待折磨,造成我的内伤后遗症加重病发。又有大量不明身份人员守住门口不准我外出治病,我按要求写了申请去桂州医院或其他地方看病。2013年2月25日上午我弟弟送我去看病,容桂民警苏发等7-8人把我绑架上车,在车上压住我双手两边肩膀,在我昏迷后把我丢在我弟弟家门口就走了。同年9月9日顺德法院审判长张雪清把判决书丢于桂州医院的病房里,判决书判犯“破坏选举罪”免予刑事处罚(由2011年9月20日-2012年4月19日),我不服判决于同年9月18日提交上诉书给顺德法院。
     
    4,2013年7月21日举牌要求”顺德公安局副局裸官周锡开公开财产“。在2013年7月22日到顺德区信访局反映问题①容桂街道容里新有路8号地是我村4911个股民的城建住宅用地,不能违反民意卖掉(习总曾说:“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②原容里村委会的村委员“何节良”位于容桂镇容里水仙村400方住宅用地的来源?那块地本来是村民的集体用地。③2010年12月21日在省会门口我背包内所有财物被罗志恒抢劫(内有7000元看病钱)还没归还。
     
    5,2013年7月23日我到广州观看横渡珠江,在2013年7月24号零晨1点多,顺德公安容桂容里社区指导员吴湛华带领十多人跨市到广州出租房抓我,强行用铁撬破门冲入,二话不说几个人把我按在地上、双手反锁后面,没有出示逮捕证和其它证件,只说“涉嫌妨碍公务刑拘”,然后5-6人把我拖出房押入一辆车,戴上黑头盔,压住我两边肩头,双手反锁后面,有人用手提录像机拍摄,由广州押运到顺德容桂幸福社区派出所,带入黑房锁定铁凳,威迫要我签名承认在2013年2月25日“妨碍公务”罪,同年8月6日释放(由2013年7月24日~2013年8月6日)。同年8月12日晚上约8点我在顺德的桂洲医院的病房收到顺德公安撤销李碧云“妨碍公务”案告知书和决定书。
     
    6,2013年8月7日至9月30日我一直住院治病,因不服“破坏选举罪”免予刑事处罚而提出上诉,2013年10月12日晚8点多被一帮顺德公安民警绑架(其中警号191051,191228),使用残暴手段殴打我,造成我胸椎骨折等严重身体损伤致残。在2014年2月10日以“妨碍公务”罪起诉,原定于2月24日开庭,2月21日晚上7点53分,收到顺德法院延迟审理通知(无限期);2014年5月4日和2014年8月12日分别退回顺德检查院补充侦查,2014年5月22日、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15日分别开庭审理;2014年5月14日、2014年9月11日分别提出恢复审理决定书;2014年12月10日收到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在此期间被关押在恶劣的环境下,受尽虐待折磨:脚戴20多斤的脚镣,又继续加锁锁死身体手脚固定(
    大小便不准等等虐待);因我没有在笔录上签名承认“妨害公务”罪,被医生故意掐伤眼睛或身体功能系统,昏迷不醒的情况下,在没风扇、没空调、关紧门窗的大热天里,被医生反反复复用3张棉被密盖身体;相反天气冷时,多次把棉被掀开不给我盖;又遭受暗伤打等等。在狱中,我经历了瘫痪过,瞎过,哑巴过的人生悲惨,又2014年12月10日折磨到昏迷,而法院工作员入255仓宣读延期最后三个月期限通知。我身体再无法承受虐待折磨了,危在旦夕时,突然2014年12月18日下午约3点,顺德法院审判长李冰秘密宣判免于刑事处罚,并把我的证据资料全部抢走。然后,看见容桂民警苏发等一帮人把我戴上蒙面的黑摩托头盔拖上车运出看守所弃于容辉路口。我不服顺德法院审判长李冰的枉法裁判,在2014年12月26日递交了上诉书。(但现在还未通知开庭时间)
     
    7,在2014年11月28日早上9点30分所谓执法人员把我十年之久的家园和饭店夷为平地违法强拆,这块地是保留地是我1995年8月合法申请,由梁村长批准。同区内有200多间新建饭店,但容里居委会领导梁敏英主任和罗志恒书记并没有拆除其他饭店,摆明是针对我而选择性违法强拆。
     
    8,我家人也受到株連打击报复,迫害,我弟弟也被打重伤而呕吐血出来,被行政拘留15天,我妹家庭被破坏等等,我們多次生命受到极大的威胁,24小时被看守监视,我去看病治療都跟踪看守,阻挠医生帮我治病,投訴无门。
     
    9,从我2009年参与维权,参与人大选举以来,我的生命被残害,尊嚴被践踏,财产被侵占,家园被夷为平地,我会继续坚持依法的维权行动。我绝对不會自伤自残,日后遭遇任何不测都是顺德政府官员伤害我身体的责任,特公布以下职能人员名字:
    1,顺德容桂街道党委书记赖雪晖;
    2,顺德容桂街道副主任兼容桂土地发展中心法定人何开亮;
    3,顺德容桂街道容里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罗志恒;
    4,顺德容桂街道容里社区居委会主任梁敏英;
    5,顺德容桂街道容里社区派出所所长卢能业,警号192166
    6,原顺德容桂街道容里民警苏发;
    7,顺德,容桂街道容里社区副主任张耀令;
    8,顺德区顺德公安大队长李志坤(原容桂公安所长)
    9,顺德区顺德,公安局副局周锡开。

    声明人,李碧云 2015年3月3日

  • 福建网友谈施根源被精神病的经过和最新情况

    泉州网民施根源(网名@断代工程),现在仍然被关押在泉州市精神病院(即泉州第三医院),从2014年6月3日算起已近百日。

    据福建厦门网友余洪明介绍,施根源“被精神病”是偶然发现的。7月中旬时几位朋友聚会,偶然谈及网友“断代工程”久未联系,也不见网上发言,经泉州网友潘细佃与施太太和施的弟弟确认,施已于6月3日晚从家中被强行绑架到泉州精神病院收治,且禁止任何人探视,包括近亲属。

    朋友们感觉事态严重,遂于7月13日上午赶到泉州,下午四人设法进入泉州市精神病院探视,吴其荣为他带去了三本书和一袋水果,大家隔着病区铁栅栏与施根源交谈,当时施情绪平稳,谈吐与常人无异,强烈表示本人无精神病,是被非法绑架,希望立即出院,且当场签署了律师委托书。经询问医护人员,她们表示施若要出院,需要泉州国保同意。

    在探视过程中,一直有护士在旁监视,禁止录音或拍照。在与施根源聊天时,病区内有位30多岁青年“病人”上前说,自己是因为拆迁被派出所所长送进来的,没有任何精神问题,希望律师能帮助他(以为我们是律师)。由于时间紧迫,无法细聊,大家怀疑,泉州市精神病院可能存在其他的“被精神病”市民。

    7月13日晚,潘细佃、余洪明与施的弟弟在泉州火车站会合,施弟弟对外地网友的关心表示感谢,同时也表示,泉州国保处理案件态度较好,是自己哥哥言论太偏激,次日上午将与泉州国保见面,谈判释放施根源事宜,释放之后将带哥哥去深圳,以避免当地的维稳压力。施弟表示,如果泉州国保不放人,会与潘、余联系寻求法律救助。此后,施弟一直未联系潘、余等人,对询问施根源是否释放的短信,要么回复暗示一切安好,要么不回复。朋友们都以为施根源已经自由。

    直到8月25日,朋友们在网上讨论,还是不见施根源的声音出现,怀疑情况有变,立即让余洪明联系施太太,施太太告知说丈夫还是没出来,因为泉州国保威胁,如果施出来后继续在网上传播偏激言论,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还不如放在精神病院里稳妥些。这个威胁把所有家属吓住了,所以不再强烈要求释放。施太太表示,如果朋友们愿意走正规的法律程序,她愿意委托律师,其它维权方式她无法支持。

    施根源仍然被关押在精神病院的消息惊呆了所有关注此事的朋友。厦门网友五人于8月31日下午再赶赴泉州,与当地网友见面商讨如何处理,期间联系了施的家属,家属顾虑重重,表示对法律介入没有信心,并且突然表示不能同意委托律师,担心施出院后会被判刑。

    经咨询律师,由于“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人的律师委托书是无效的。目前,泉州和厦门的朋友正在做施根源家属的工作,希望家属能早日委托律师,早日进入法律程序。

    网民施根源为泉州本地人,为一IT公司合伙人,家境小康,因近年在网络发表和传播“断代工程”言论,曾于2013年5月31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捕,后在泉州国保引导暗示下(施家属语),施和家属配合做了精神病学鉴定,于2013年8月27日获释,但这个鉴定却成为施今年6月被关疯人院的依据,朋友们怀疑2013年的精神病鉴定是泉州国保的圈套。

    潘细佃与施根源多次见面深谈过,潘先生认为,施根源谈吐清楚,条理清晰,对政治局势认识深刻,完全看不出施根源有任何精神问题,也没有任何暴力行为,“被精神病”是当局的政治迫害。
    与施根源相熟的骆先生本是医生,且对精神病学有一定研究,骆医生说,他看不出施先生有精神病迹象,最多有点性格固执,达不到必须住院治疗的程度,如果性格固执就可以被认定为精神病,那么街上99%的人都要去治疗。骆医生对施根源被关在精神病院表示忧虑。他说,从精神病的成因看,环境刺激及被迫服用药物,反而可能真的导致精神疾病。

    熟悉精神卫生法的律师认为,修订后的《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我国精神病患者实行自愿治疗制度,须由患者本人或近亲属委托送治,除非患者发生自伤或他伤威胁社会,才能对其强制收治。施根源如果是被泉州国保强制收治,在程序上是严重违法的。但“被精神病”公民有个巨大困境是,在精神病鉴定被推翻前,“患者”本人的律师委托书是无效的,需要近亲属的委托,如果近亲属不积极不配合,“被精神病”公民将无渠道进行司法救济,施根源现在就面临这个困境。

    对于施的过激言论,律师表示,如果施本人未组织、未教唆他人实施暴力,仅仅是在网上传播过激言论,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由于施并未针对具体个人,要认定也十分勉强。
     
    施根源的“断代工程”言论认为,为避免祖国再次发生大规模内战,如果专制再不结束,宪政遥遥无期,可号召全体国民对太子太孙陆续实施断代工程,逼迫专制者谈判妥协实行民主宪政;让非暴力与武力抗争、断代工程相互促进,以最小的代价尽早地结束专制体制。施根源的“断代工程”言论与晚清暗杀团高度相似。清末民初,一部分革命党人对变法绝望,掀起以暗杀高官逼迫清政府改革的浪潮,最著名的刺客就是刺杀摄政王未遂的汪精卫,汪被捕后受清政府宽大处理,仅判无期徒刑,在狱中写下脍炙人口的“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福建网友
    2014、8

    以下第一张图片为施根源先生;第二张图片为2014年7月实地拍摄囚禁施根源的泉州市精神病院三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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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伍立娟:4•15我从黑监狱到法庭的经过

    在前几天我被天上的馅饼砸种,过一天就被政府安排的银行绑架到旅店式黑监狱,我在4月6号接到陌生人的电话后,随后就发生了掉馅饼的事。
     
    馅饼掉的很奇怪,一边掉馅饼,一边绑架,其实这一切都与四大银行股东大会维权有关,在就是因训诫而拘留状告潜江市公安局长一事,送钱的人直接要我撤诉,想必是受人委托的,但是不义之财不能要,在上交不成后,我就遭遇绑架。
     
    在10号上午与同事黄行芝去了江汉油田管理局与江汉油田信访局回来后,因为这两个单位只是我住宅辖区,我的事是与潜江市银行所发生的,然后又由潜江市政府与潜江市公安局插手后导致多起案件纠纷,政府要我把钱上交油田的,所以才去的,其实的与油田无关,在回来后潜江市公安局秦政委还打我电话说明天早上要联系我,与我见面谈话的。
     
    在10号下午3点,银行办公室主任谢南泽,保卫科长段家用,带领4个保安一女三男,敲门是谢与段,开始我没有想给他们开门,但是我想,我这次不去北京,不会有什么危险吧?再说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再说中午秦政委还打电话说明天要见面谈话的,我就开门了,进来后他们没怎么说什么,但是狗改不了吃屎,狐狸的尾巴早晚都是会显露出它狡猾的一面,然后就对我说;伍立娟跟我们一起走吧,我说干嘛?这不是我们的意思是政府安排的,我们没办法,还说你懂得!我还一再的解释说我这次不去北京,要开庭的不用维稳我,在我一再做解释的情况下,他们就让保安开始抢夺我的手机,因为这时我手机响了,就这样被野蛮强盗绑架出去,架到他们开的车上,我上车后他们还在我家里翻东西,邻居进来他们才出去,但是强盗出去后把钥匙不带出来,门被带上后开车扬长而去。
     
    强盗把我绑架出去我鞋子都没有穿,他们就把我拖鞋拿了一双,把我带到一个私人小旅店承包了一层三楼,还是四个保安与谢,段,两个领导负责,进去后我没有理他们,质问为什么要这样执行野蛮强盗的行为,其中一个保安就对着我吼叫说,你再说就打死你,这样的流氓简直就不是人养的,人是不会干这样的事,把我安排与那个三八婆女保安一起住。
     
    晚上我没有吃饭一直睡觉到第二天早上也没有吃饭,也没有起床,到中午他们吃饭叫我,我还是没有吃饭,到晚上他们就急了,给我做思想工作让我吃饭,我还是不理他们,最后他们去买了零食,还有水果等东西送我房间,当然主要的是他们自己想吃才买,我说要手机还我,我要联系律师开庭,因为律师是北京的,要安排订机票与宾馆等,律师是公益免费的维权律师,我还联系了很多媒体,都是很有影响力的媒体,有美国纽约时报,有香港明报等,还有记者,教授,学者等。
     
    从10号到15号早上七点半都在小黑监狱,我急的不行,无法与外界联系,我8.30要开庭,他们不急不慢的吃早餐,我急的吃不下,一直在催他们,到8点多了车才来,我早早的都收拾了牙刷毛巾等用品,他们没有用银行的车,是请的一辆私家车送我去开庭,因为在14号晚上我说了15号我要开庭的事,他们说明天我们开车送你去,我当时还说了,哦,然后我就说了;不错啊,有政府指示银行绑架保安护送原告去开庭,这很好玩的啊!
     
    我说那被告公安局长谁押送上法庭啊!笑!笑!笑!
     
    我不该提前这样说,让他们清楚自己已经违法的行为会在法庭曝光。
     
    到法庭后我把所发生的事告诉了庭长,庭长说要延期给我选择,我想即使在推迟开庭又能怎么样呢?再推迟还会绑架软禁,所以我 就在这样被绑架软禁释放后10几分钟才到法院匆匆忙忙的上了法庭。
     
    一个穿着拖鞋,衣服不整的人并且连身份证都没有的我就这样开庭了,庭长宣读了法庭纪律后,先让我原告称述自己身份,我站起身向尊敬庭长,陪审员,书记员,还有被告人与被告代理人,还有参加旁听的很多访民朋友同事等,说明了我今天很不礼貌穿着拖鞋来开庭的原因,并深深的向他们所有在庭的人鞠了一躬,一表我穿着极其不礼貌的行为表示歉意,开庭还有很多警察,我以前开庭没有看到有警察的,几个分区的派出所都安排了人员参加,还有政府信访部门的人。
     
    庭长一再的打断我的陈述,让我坐下,提醒我不提与开庭无关的事,我说我被狗咬了一口,我不能去咬狗,政府与银行勾结流氓行事光天化日之下胆敢绑架,不穿裤子竟然赤裸裸的耍流氓,但是我不能不穿裤子来开庭吧,其实我就应该不穿裤子,与他们一样流氓才行。在通知我开庭时庭长就把被告的答辩状给我了,但是庭长很聪明的没有交给我被告举证材料,开庭时才给我,这样的行为就已经是在为被告保航护驾。
     
    看似平等的开庭其实已经剥夺了我的律师权利,还有媒体的监督权,在这样匆匆忙忙的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开庭很快结束了我的两个拘留案件同时开庭。
     
    下午吃饭后又去了潜江市政府信访办,在袁有兵局长办公室把所发生的一切情况告诉了他,他说我的事不由他管,假惺惺的说我们姐弟聊聊天我可以听听,很简单的说了一下,然后他接电话要去开会,我与同事黄行芝,还有彭峰,还有别的访民,就离开了,
     
    除了政府信访局后我再次去了公安局信访办公室,去把所绑架的事要求立案,我们不受理立案与报警,其中一个干部只顾自己玩手机根本不理我们几个人,我说我信访可以不,我要求登记,玩手机的那个人工作人员说不登记,我一再的要求下才给我登记,登记完我立马离开了,然后我就让司机送我们几个人回油田了。
     
    到油田再去了派出所,因为我被绑架后,同事黄行芝报案我失踪了,人回来后必须销案,这一切办完就回家了,到家进不了家门,没有钥匙开门,门被锁了没有钥匙,司机只好打电话要急开锁的来,换了锁芯门开了,司机交了锁芯钱后离开,我也享受了一天的私家车跟班服务,连出租车都可以为银行做主买单。
     
    湖北潜江工行维权人伍立娟
    2014年4月16号

    穿着被撕破的衣服和拖鞋上法庭的伍立娟


     
    庭审现场 

    回家后却进不了门

  • 第13届“中国青年人权奖” 颁奖词

     
    经过由国内“八九一代”部分学生和前“中国青年人权奖”得主组成的推荐委员会正式提名,由流亡海外的“八九一代”学生集体投票评选,决定将2013年“中国青年人奖”授予<<民生观察>>网站主编,中国民主党党员,民权活动家刘飞跃先生。
     
    刘飞跃,1970年2月5日出生,湖北省随州市人,曾为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东关 学校教师,现为<<民生观察>>网站主编,民生观察工作室负责人。
     
    1989年发生在中国的波澜壮阔的民主运动波及湖北随州,让当时还是高三学生的刘飞跃开始了解并接受了民主、自由、人权等普世理念。  “6。4”的枪声,击碎了天安门广场学生的梦想,却将渴望自由的种子,撒在像刘飞跃一样89后新一代学子的心田。在接下来的24年中,刘飞跃先生用全部的青春时光, 对民主,自由,人权和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在中国的操作和运用进行了艰苦卓绝的理论探索和实践。他曾参与创建中国民主党湖北省筹委会,成为七名创始人之一; 他曾系统地提出了“非暴力维权”的概念,并用实际行动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开展拒绝订阅党报的非暴力抗争活动;他曾历时近半年,走上街头,针对老百姓看不起病,生命健 康权失去保障,公开征集了五百多位民众签名,被大陆报刊称为民间维护生命健康 权第一人;他曾组 织同伴一起通过对湖北省十六个县市区的民办教师的问题进行调 查,撰写了一份《湖北省民办教师调查报告》,为各地民师进京上访维权提供重要依据,其报告在湖北、河南、湖南、四川各省民办教师中广为流传。
     
    互联网的兴起,为刘飞跃创办的民生观察工作室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从2005年创办至今,大多数由<<民生观察>>网站首发或 独家发布的维权信息和人权案件已达万篇。报道的主要对象是维权访民、失业 工人、失地农民、被拆迁户、下岗教师(民办教师)、退伍军人、异议人士、维权 人士等。报道地域覆盖全国除西藏外的所有省市区。其中一些报道直接影响了当地的决策,如湖北省随州市经济开发区失地农民土地补偿标准获提高、湖北省广水市马坪 填污染化工厂在报道后被关闭等。 除了维权报道外,民生观察工作室还致力于向专业化发展,针 对被精神病问题、维稳体制、征地拆迁、民办教师问题开展了专题性工作。并发布《中国拆迁与征地观察》月报和《中国维稳与监控》,并创造性地推出中国拆迁征地暴力指数维稳与监控指数,让各地暴力强拆的官员和跟踪监视的维稳国保坐卧不安。
     
    由于刘飞跃先生的上述工作,湖北省随州市警方对刘飞跃实施了长年累月的跟踪、搔扰,监控等维稳措施,并有多次殴打、无任何法律手续的非法拘禁。但刘飞跃先生无惧恐吓和打压,用非暴力抗争帮助普通公民和弱势群体维权的初衷未改。
     
    “中国青年人奖”评奖委员会认为,刘飞跃先生将非暴力不合作的理念与与中国当今社会的实践相结合,为冲破党禁、争取言论自由,尤其是捍卫民权 ,多年来坚持不懈、贡献卓著。在当今中国民间公民意识觉醒,各地民众维权抗暴运动风起云涌之际,刘飞跃先生在多项民权领域的开创性工作和尝试为中国未来的民间抗争树立了非暴力不合作的典范,是当代中国青年,教师和知识分子当之无愧的楷模。
     
    “中国青年人奖”评奖委员会也呼吁中共新一代领导人认清民主,自由,人权的世界潮流,放弃以一切普世价值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为敌的中世纪思维,停止用“三个自信”“七不讲”这样的阿Q语言作为执政方针,向海峡对岸的国民党和近邻缅甸军政府学习,以对中华民族的先人和子孙万代负责的精神开放党禁,释放一切被关押的良心犯,允许流亡海外的异议人士回国,并以回应“天安门母亲”由民间组织独立调查6。4惨案,追究屠城责任人为起点,启动政治改革,实行民主选举,军队国家化,让普通的中国人过上有自由,尊严和富足的生活。
     
    中国青年人权奖评委会
     
    召集人 王丹
     
     
     
     
    “中国青年人权奖”简介
     
     
    “中国青年人权奖”是在2001年由王丹等流亡海外的89学生倡议设立的,目的是为了
     
    激励当今中国的年轻一代秉承89理想, 为中国的民主,自由,人权而继续努力.至今
    已经办了13届. 前12届 得奖者分别是杨子立,李海,刘荻, 欧阳懿, 师涛,黄琦,孙
    不二(文炎),王千源, 刘贤斌,吴义龙,陈卫和何培蓉(网名珍珠)女士。
    中国青年人权奖从今年开始, 由国内“八九一代”部分学生和前“中国青年人权奖”得主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参与候选人的提名和推荐,以期 这份奖项能够发挥更大的影响力.我们热诚欢迎各界人士对中国青年人权奖提供意见 , 建议与帮助. 有意联系者请发电子邮件到以下地址:
     
    bajiuyidai@gmail.com
     
     
    刘飞跃个人简介
     
    刘飞跃,1970年2月5日出生,湖北省随州市人,曾为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东关 学校教师,是知名维权人士,非暴力主义者,中国民主党成员。
     
    1989年学潮期间,当时还是一名高三学生的刘飞跃围观、声援了随州职业大学 学生静坐请愿的活动。从此,刘飞跃开始了解并接受了民主、自由、人权等现代理念。
     
    1996年底,因撰写并向美国之音寄送《中南海是中国腐败泛滥的根源》一文, 刘飞跃遭随州市当局抓捕,被以监视居住的名义在派出所关押了半个月。
     
    1998年结识中国民运先驱秦永敏后,刘飞跃多次参与了国内异议人士联署签名 活动,向中国政府、全国人大发出公开信,要求平反“六¨四”、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同年,参与创建中国民主党湖北省筹委会,成为七名创始人之一。
     
    1998年中国民主党组党遭到严酷镇压后,刘飞跃对中国的人权民主运动进行了 认真的反思,随后发表了《论非暴力原则》、《非暴力斗争的可行性》、《“六.四”与非暴力》、《两种非暴力》、《非暴力维权之老百姓打官司有用吗?》、  《高压下的非暴力运动》、《非暴力之声–杨建利与做》、《非暴力之声–枪 杆子与政权》、《非暴力之声–民主与动乱》、《非暴力之声–我的民主党观》,《非暴力之声–民主运动与国家分裂》、《非暴力维权的力量–写给广大维权 民众的话》等多篇文章,系统地提出了“非暴力维权”的概念,并用实际行动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开展非暴力抗争活动。
     
    2002年底至2003年初,针对中共当局强行扣除教师工资订阅党报《随州日报》 的行为,2003年1月5日刘飞跃致信全国人大并公开发表了《关于我本人被强迫征订<随州日报>致全国人大的一封公开信》,呼吁制止这种公然扣除公民工资,超越法律、践踏人权的行为,并将自己已被学校强订的2003年初的十余份《随州日报》退给了学校一名副校长。这次非暴力不服从行动竟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当局在一年后竟主动告诉刘飞跃不用订《随州日报》了,刘飞跃至此一直未再被强订此报。
     
    2003年6月16日,联合其他5位人士发起呼吁政府进行政治改革的“文化衫运
    动”,发表《无声的呐喊–大陆六位公民穿上文化衫要求启动政治体制变革》,  要求尊重人权、还政于民、厉行法治。
     
    2003年下半年,刘飞跃历时近半年,走上街头,针对老百姓看不起病,生命健 康权失去保障,公开征集了五百多位民众签名,2004年1月26日将该签名信《五百四十三位群众签名上书要求降低药价维护生命健康权》寄给了中国政府各部门并予以公开发表,抗议“看病贵”,要求当局降低药价维护民众健康权。该行动披露后不仅国际上各大媒体进行了关注,中国官方主流媒体《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山东电视台等也进行了报道,广东的《新快报》更是称刘飞跃为民间维护生命健康权第一人,并将刘飞跃评选为当年中国的维权风云人物。
     
    从2005年起,刘飞跃关注并积极参与了民办教师的维权活动。2007年5月,组 织同伴一起历时半个多月,通过对湖北省十六个县市区的民办教师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并撰写了一份《湖北省民办教师调查报告》。此报告不仅得到了湖北省各地民办教师的认可和欢迎,还迅速流传到湖北省其它许多地区和河南、湖南、四川等外省民师的手中,并在国内外中文网站广为转发。各地民师进京上访时,总是带上这份调查报告作为他们的重要依据,中国青年报、人民政协报的记者还为此专门电话采访了刘飞跃先生,无论在全国数百万(注:1977年全国农村民办教师总量达到491万人)民办教师维权还是改进政府决策解决民师历史遗留问题,都发挥了重大影响和作用。
     
    2005年上半年,刘飞跃开始以民生观察工作室的名义发布维权信息和文章,2006年下半年创办民生观察网至今。民生观察网关注报道的主要内容和对象是访民、失业工人、失地农民、被拆迁户、下岗教师(民办教师)、退伍军人、异议人士、维权人士等。至今,民生观察发布的维权信息和人权案件已达万篇,其中多数是首发或独家稿件,报道地域涉及全国除西藏外的所有省市区。一些报道还产生了实质性效果,如湖北省随州市经济开发区失地农民土地补偿标准获提高、湖北省广水市马坪填污染化工厂在报道后被关闭等。最近两年来,又 开始编辑发 布《中国拆迁与征地观察》月报,并推出中国拆迁征地暴力指数。
     
    除了维权报道外,民生观察工作室还致力于向专业化发展。近年,民生观察针 对被精神病问题、维稳体制、征地拆迁、民办教师问题开展了专题性工作。例如,2009年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之际,民生观察工作室开始建立中国精神病院受难者数据库,收录中国公民因人权工作、宗教信仰、上访维权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施以精神迫害的案例。目前这一数据库已收录了近千名受害者信息。2009年2月民生观察工作室编辑出版了《中国精神病院受难群体录》一书。2012年7月,民生观察创办了《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对被精神病现象进行深度关注。同时,民生观察近年来一直在开展探访“疯人院”活动,已派出志愿者到湖南等地对多起被关在精神病院中的受害者进行了实地探访、声援。民生观察的被精神病工作得到许多国际上主流媒体关注报道。
     
    对国内各地强拆征地问题,民生观察除了进行报道外,2011年7月又开始编辑发 布《中国拆迁与征地观察》月报,每月定时发布当月全国各地强拆及征地的情况。2012年3月《中国拆迁与征地观察》月报开始推出中国拆迁征地暴力指数。
     
    从2012年7月开始,民生观察开始编辑发布《监控与反监控动态》月报(后更名 为《中国维稳与监控》动态)。动态主要收集国内异议人士、维权人士、民主人士、访民等受到各种跟踪监视、“喝茶”、“被旅游”、被失踪等情况,抗争的就是国内越演越烈的维稳体制。2012年9月,《中国维稳与监控动态》首次发布了“维稳与监控指数”。
     
    在公民行动方面,北大教授孙东东在2009年3月23日出版的第412期《中国新闻 周刊》中声称上访者99%是精神病,刘飞跃从朋友处获得这个消息后,3月30日民生观察即发出征集签名信,抗议孙东东错误言论。民生观察的签名行动进行不久即得到国内官方媒体的报道,称“湖北一工作室”开展了这一行动。抗议孙东东事件因此迅速形成并升温,成为当年国内一大公共事件,孙东东也被迫道歉。2009年11月,民生观察又进行了要求废除深圳《关于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的通知》的签名抗议行动。2010年12月,民生观察率先披露了浙江上访村长钱云会被碾死案,并派志愿者赴乐清市参与了真相调查活动。
     
    由于刘飞跃先生的上述工作,湖北省随州市警方对刘飞跃实施了长年累月的跟 踪、搔扰,监控等维稳措施,并有多次殴打、无任何法律手续的非法拘禁。就最近几个月的情况有:
     
    为了保证中共当局完满开成一个“自大、自私、自闭”的十八,全国各地滥用
    公器对于维权人士、民主党人、上访群众进行了大规模的管控、截访。2012年11月7日日下午5点,刘飞跃被随州市国保人员从家中带走后,外界所有朋友不知其下落,他的手机被关机无法联系,形同“失踪”,直到2012年11月16日,也即日十八大结束一天后方被从软禁中释放回家。
     
    2013年1月18日下午,也就是湖北省在当月的21日至29日召开两会的前三天,他 再次被非法关扣起来,直到1月25日下午才被释放出来,一共被当局关扣了八天的时间。刘飞跃先生事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被关押在湖北随州的一个宾馆内,由当地的国保,教育局的人员轮番看守,并将他们的通讯工具扣留,不让他们与外界联系,期间刘飞跃先生作出了绝食抗议。
     
    2013年3月5日下午17时30分左右,全国两会开幕的第三天,刘飞跃先生又被当地国保警方从家中带走。关注事件的北京维权人士胡佳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指出: “当局到其家把他带走,目的就是要他禁声,阻止他接触任何揭露地方官员腐败问题的访民,阻截他们发声的渠道,禁止网络上有任何批评的言论,因为十八大,两会期间,就是当局侵犯人权最厉害的时刻” 。期间,刘飞跃先是被看管在一个宾馆里,后被送到一个偏僻的山庄,直到3月17日下午才被“释放”回家。
     
    从2005年上半年起,刘飞跃开始以民生观察工作室的名义发布维权信息和文章,2006年下半年创办<<民生观察网>>至今。<<民生观察网>>关注报道的主要内容和对象是访民、失业 工人、失地农民、被拆迁户、下岗教师(民办教师)、退伍军人、异议人士、维权 人士等。至今,民生观察发布的维权信息和人权案件已达万篇,其中多数是首发或独家稿件,报道地域涉及全国除西藏外的所有省市区。一些报道还产生了实质性效果,如湖北省随州市经济开发区失地农民土地补偿标准获提高、湖北省广水市马坪填污染化工厂经报道后被关闭等。
     
    除了维权报道外,<<民生观察工作室>>还致力于向专业化发展。近年,民生观察针对被精神病问题、维稳体制、征地拆迁、民办教师问题开展了专题性工作。例如,2009年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之际,民生观察工作室开始建立中国精神病院受难者数据库,收录中国公民因人权工作、宗教信仰、上访维权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施以精神迫害的案例。目前这一数据库已收录了近千名受害者信息。2009年2月民生观察工作室编辑出版了《中国精神病院受难群体录》一书。2012年7月,民生观察创办了《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对被精神病现象进行深度关注。同时,民生观察近年来一直在开展探访“疯人院”活动,已派出志愿者到湖南等地对多起被关在精神病院中的受害者进行了实地探访、声援。民生观察的被精神病工作得到许多国际上主流媒体关注报道。
     
    对国内各地强拆征地问题,民生观察除了进行报道外,2011年7月又开始编辑发布《中国拆迁与征地观察》月报,每月定时发布当月全国各地强拆及征地的情况。2012年3月《中国拆迁与征地观察》月报开始推出中国拆迁征地暴力指数。
     
    从2012年7月开始,民生观察开始编辑发布《监控与反监控动态》月报(后更名为《中国维稳与监控》动态)。动态主要收集国内异议人士、维权人士、民主人士、访民等受到各种跟踪监视、“喝茶”、“被旅游”、被失踪等情况,抗争的就是国内越演越烈的维稳体制。2012年9月,《中国维稳与监控动态》首次发布了“维稳与监控指数”。
     
    在公民行动方面,北大教授孙东东在2009年3月23日出版的第412期《中国新闻周刊》中声称上访者99%是精神病,刘飞跃从朋友处获得这个消息后,3月30日民生观察即发出征集签名信,抗议孙东东错误言论。民生观察的签名行动进行不久即得到国内官方媒体的报道,称“湖北一工作室”开展了这一行动。抗议孙东东事件因此迅速形成并升温,成为当年国内一大公共事件,孙东东也被迫道歉。2009年11月,民生观察又进行了要求废除深圳《关于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的通知》的签名抗议行动。2010年12月,民生观察率先披露了浙江上访村长钱云会被碾死案,并派志愿者赴乐清市参与了真相调查活动。
     
    由于刘飞跃先生的上述工作,湖北省随州市警方对刘飞跃实施了长年累月的跟踪、搔扰,监控等维稳措施,并有多次殴打、无任何法律手续的非法拘禁。就最近几个月的情况有:
     
    为了保证中共当局完满开成一个“自大、自私、自闭”的十八,全国各地滥用
    公器对于维权人士、民主党人、上访群众进行了大规模的管控、截访。2012年11月7日日下午5点,刘飞跃被随州市国保人员从家中带走后,外界所有朋友不知其下落,他的手机被关机无法联系,形同“失踪”,直到2012年11月16日,也即日十八大结束一天后方被从软禁中释放回家。
     
    2013年1月18日下午,也就是湖北省在当月的21日至29日召开两会的前三天,他再次被非法关扣起来,直到1月25日下午才被释放出来,一共被当局关扣了八天的时间。刘飞跃先生事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被关押在湖北随州的一个宾馆内,由当地的国保,教育局的人员轮番看守,并将他们的通讯工具扣留,不让他们与外界联系,期间刘飞跃先生作出了绝食抗议。
     
    2013年3月5日下午17时30分左右,全国两会开幕的第三天,刘飞跃先生又被当地国保警方从家中带走。关注事件的北京维权人士胡佳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指出: “当局到其家把他带走,目的就是要他禁声,阻止他接触任何揭露地方官员腐败问题的访民,阻截他们发声的渠道,禁止网络上有任何批评的言论,因为十八大,两会期间,就是当局侵犯人权最厉害的时刻” 。期间,刘飞跃先是被看管在一个宾馆里,后被送到一个偏僻的山庄,直到3月17日下午才被“释放”回家。
     
    2013年5月31日星期五
     
    快讯:六四临近,民生观察网负责人刘飞跃被国保带走
     
    (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因六四临近,湖北省随州市维权人士、民生观察网站负责人刘飞跃于5月31日晚19左右被国保从家中带走。
     
    本网信息员获悉刘飞跃被国保控制后拨打刘飞跃的手机,但提示转人工秘书服务,后拨打刘飞跃妻子手机获悉,刘飞跃是被两名国保从家中带走的。刘飞跃妻子称刘飞跃被国保带走是因为六四敏感日临近的缘故。此前,警方曾找刘飞跃谈话,警告他不要发有关六四的敏感报道,不要关注随州地区的维权活动等。
     

    郵寄地址: 台灣新竹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學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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