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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绵阳曾建斌案开庭审理

    【民生观察2023年5月18日消息】四川省绵阳市知名企业家曾建斌被控涉黑案,于近日正在开庭审理之中,辩护律师们普遍认为该起案件是一个重大的冤案。

    据辩护律师消息,曾建斌案庭审第一天,法庭驳回辦方回避、管辖、公诉人出庭资格、非法证据排除、调取无罪证据、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等所有申请后,意图直接进入法庭调查,在多名辨护人申请复议后,仅允许辦护人发表新的意见而非复议意见。

    下午开庭宣布驳回所有复议意见后,再一次径行宣布进入法庭调查,拒不听取辨护人的异议意见,两高三部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很明确,也能适用错误,拒不将作为上诉、申诉、控告的异议理由记录在庭审笔录。

    待有辦护人提出新的回避申请后,同样的配方熟悉的味道来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仍宣读了已违法分案的冯廷州的个人信息和被控事实,随后口头说明冯廷州不再作为本案被告人。

    晚上十点多,法院工作人员在微信群通知今天法庭调查打乱起诉书指控顺序,将认罪认罚和态度较为摇摆的被告人提前,遭到群里辩护人的一致强烈反对。后通知按照起诉书顺序开展法庭调查……轰轰烈烈走程序,本案认第二,谁敢称第一?

    据悉,曾建斌是四川省绵阳市的知名企业家,他创办的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汇公司),是绵阳最大的房地产企业。

    2021年11月27日,曾建斌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诈骗罪被绵阳市公安局刑拘,同年12月26日被捕。和曾建斌一起被捕的还有三汇公司及其多家子公司的20名高管、中低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一年后,绵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1人被控12项罪名,相比批捕时,多出的罪名包括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司法机关随案冻结了涉案人员、公司的财物八千多万元,扣押汽车十余辆,查封汽车10辆、房产两千余处,查封未开发的项目用地多块,并冻结约20家涉案企业的股份。

    2022年11月,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曾建斌等2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国家非工作人员行贿罪、高利转贷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12项罪名。

    起诉书指控,2003年,在三汇公司开发的楼盘中,曾建斌殴打装修工人,后逐渐形成以曾建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曾建斌为组织者、领导者,卢善文、曾和平、冯定慧等人为骨干成员,另有积极参加者,冯廷州等人为一般参加者。该犯罪组织通过公司化运作,进入金融房贷领域,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特征明显,以暴力手段解决纠纷,造成1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称霸一方,在绵阳城区及周边产生重大非法影响。但值得注意的是,起诉书中并未明确指出受伤的13人为何人,且未注明伤情鉴定结果。

    2022年12月初,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该案召开过一次庭前会议。辩护人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其中之一是,检察机关随案移送了969张同步录音录像光盘,但以不作为本案证据为由拒绝辩护人查阅。

    2023年3月,曾建斌妻子陈思宇在网上发布《你被带走的第436天,一同被带走的还有那个软弱的我,致我心中的孤勇者——曾建斌》一文,为夫喊冤。该文发布后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和转发。

    陈思宇在文中表示:“曾建斌被黑案,并不是起诉书描述的那样。但这些真相,只有经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家属才知道,参与辩护的律师才知道,旁人是无从得知的。因为涉黑案件的舆论,是只有官媒大张旗鼓的宣传,而不允许律师发声的,家属想要发声更没有渠道。”

    2023年4月12日,陈思宇被绵阳市公安局以“在网上发布曾建斌的不实消息,严重破坏公共秩序”为由,给予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2023年4月13日,曾建斌案召开了庭前会议,法院在曾建斌的两位辩护律师均缺席(客观原因重庭无法参加)的情况下强行推进。

    2023年4月27日,据邓学平律师微博消息,因在网上发帖为民营企业家丈夫喊冤被行政拘留的陈思宇女士,今天又被当地以涉嫌洗钱罪为由刑事拘留,其本人已从绵阳市拘留所被带至看守所。

    陈思宇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大的仅仅五岁多,小的刚满周岁。陈思宇的公公身患癌症,亲姐姐本月初刚刚去世。

    曾建斌案辩护律师对案件管辖、涉黑定性和具体罪名都有极大异议。很多当事人和辩护律师都明确表示要做无罪辩护。

    在曾建斌及主要高管被刑事拘留后,曾建斌名下的企业2022年仍向国家贡献了2亿余元的税收。早在去年,这些企业已被当地全面代管。


  • 绵阳一村霸强占土地并殴打村民

    【民生观察2020年6月12日消息】四川省绵阳市石马镇涪江村村民魏远贵一家,被涪江村队长林运贵恶意强租强占土地,家人还被侮辱殴打。为了维护自身权益,魏远贵起诉至法院,可村霸林运贵的家族势力庞大,加上当地官员官官相护,为了利益帮助不法分子逃避责任,魏远贵一家至今维权无门。

    魏远贵反映,2008年8月16日我们涪江村三社,要求我们出租土地二十年(有人冒签的合同为证)给他们经营,并租走一部分土地。2014年林运贵刚当队长3个月,就开会要求我们把全部土地800元/亩租给他养虾,2017年9月8日又要我们租地十年给他经营,他林家的土地常年荒在那里长草半米左右,他要种要经营他家为什么荒在那里?

    2017年11月5日12:01社长林运贵又要我们租地十年,我们不同意租地,社长林运贵就恶语伤人骂我妻子扯烂筋,11月6日我妻子向石马镇王谦镇长反映问题,不到一小时,就遭到社长林运贵妻子魏晓花拦路殴打和骑在胯下扇耳光(各部门都觉得胯下之辱和扇耳光只是抓扯)并且辱骂,我妻子拿出手机想录音录像,她早有准备冲上去就抢手机,他夫妻双双围攻和欺凌我妻子半小时以上,致使我妻子左脸打肿,左眼钝挫伤等伤情(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断书为证)。

    报警后石马派出所没有依法处理,事发当时我正在成都打工。林运贵一伙12月便强行在我地中横跨挖沟,并套取工程款149886元,凭证号201904100002,还挖断我种地途径的公路。

    我妻子维权处处挨骂,得了抑郁症导致突聋,四处申诉被他们黑白颠倒,妻子为此得了咽喉炎。面对恶霸的打压我们措手不及,我们2年多没敢回家。

    为了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起诉至法院,游仙区法院法官曾山说,石马派出所怎么认定我就怎么认定,林运贵没责任,判魏晓花过错方只需要多付20元起诉费。由于林运贵魏晓花在本社家族势力庞大,村霸成为了村官,官官相护在强租我耕地十年不成就打我家人,当地官员帮助不法分子逃避责任,严重违背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林运贵为了套取工程款破坏我良田好地,石马镇政府明知道在我地正中横跨挖沟不合理,还支持他套取工程款并毁坏几亩良田好地,其行为违反了打黑除恶专项条例。林运贵还叫他一伙分钱的和分钱的亲朋签字同意在我地中修沟,专干损人利己的不法勾当。我们不同意租地十年就该挨打,不租就强占套款合理合法。

    我们村民是弱势群体走合法途径得不到支持,他一伙处处签字造假,林运贵从他父亲至他两代人在队上掌权套款,使他家一直都是当地的暴发户,常年肆意妄为,他一路金钱开道,用司法推法磨。

    2018年3月31日,我找林运贵要青苗费,问他们一伙为什么打我妻子,他抵赖导致发生了动手,林运贵赖在医院医治陈旧伤住院10天,我被派出所拘留10日,赔偿他将近9千元。我抓贼要拘留要赔偿。林运贵多次恶意强租强占我地十年是导火索不担责,不同意租地十年就恶语伤人和拦路辱骂,殴打和围攻是事件根源派出所却不追究。

    纪委监察委书记赵勇帆还说,我们可以出去不用在家,把土地应该租给林运贵。那么按照这个逻辑,银行里放着别人存的钱闲在那里,他一伙人可以去偷去抢却不会被制裁。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涪江村村官黑白颠倒,欺压百姓致使百姓民不聊生,以租代征危害了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再此,我恳请上级领导能够依法彻查,对恶意强租强占打人者相互勾结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落实打黑除恶工作,不要让为非作歹者继续危害石马镇涪江村村民的利益,依法赔偿我们的相关损失,用法律维护我们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请网友们多多关注落实和执行情况!

    魏远贵电话:13981170314

  • 大陆绵阳网警上推执法遭举报

    【民生观察2019年3月9日消息】近期,有翻墙网友反映,Twitter推特平台出现一个名为“绵阳网警巡查执法”的推号,该推号公然自称“在推特上进行执法”,近日该号遭众多网友举报,目前该推号已无法显示和搜索。
    大概一个星期之前,有四川籍推特网友赵先生在查看自己的推特号时,发现有其中一个跟随者为“绵阳网警巡查执法”,进入该推号主页后发现第一条推文内容为“我们开始在推特上进行执法了”,短短十几个字的推文引人厌恶和恐惧。
    本网曾在数日前亦曾进入该推号主页,的确存在赵先生声称的内容,并且该推号的其他推文都是“执法”消息,基本内容包括某地某某因“造谣”或“散布谣言”或“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等被警方处置处理(刑事/行政拘留)的相关”新闻”。
    日前,有网友发出推特平台回复举报通知的截图,证实该推号已在大量网友的举报之下,由推特平台调查核实后,被依照推特规则进行了处理,其后本网尝试在推特搜索该推号,但没有显示结果。
    网友赵先生告诉本网,绵阳网警似乎有些嚣张,在国内耀武扬威也就算了,还跑到推特以“执法”名义撒野,实在可笑和可耻。
    不过赵先生指出,绵阳网警嚣张跋扈心态的背后是中共网络暴政的特征,也是国内长期独裁统治概念下的”执法”惯性,在境外平台亦想为所欲为罔顾法纪,显然是无知的表现。
    网友刘先生表示,中共的网络暴政由来已久,从最初的QQ平台,继而论坛和微博,再到微信,一直到目前的海外平台(如推特等),中共一直没有放弃过掌控和灭声的机会,从最早利用商业水军争夺舆论话语权,到启用“五毛水军”(付费雇佣),再利用海量服刑人员充当“舆情员”大军争夺网络阵地。而最近几年,国内多地证实有公务员被强制要求在业余时间担任“舆论引导员”工作,并与工作绩效考核挂钩,某种程度与奖金收入有关,事实是非自愿的一种绑架方式。
    来自浙江周先生透露,网络活跃人士,特别是受到监控的人士,当局最近几年都是采取人盯人的方式。这个方式在周先生自己身上验证好多次,据周先生介绍,在境外平台发了“敏感”文字后,一般没多久“客服经理”(国保)就打电话要求删除或者威胁拘留之类的,最早以为是网监监测到了后转介国保跟进的,后来得知是国保关注了他的推特号,所以随时可以看到相关发推情况。
    周先生还透露,还辖区派出所的片警都关注了他的推号,其中有一次因该片警骚扰家人而遭到周先生的训斥,并在推特上公开了该事实,但发推不到一分钟,该片警就致电周先生,要求其删除推文,至少删除推文中提到的相关派出所,该警表示自己是周先生的片警,不过是上级要求,属于工作的一部分。
  • 张赞宁律师会见黄琦受阻记

    根据张赞宁律师口述整理——喃喃

    2019年2月13日早上五点钟,我从成都出发,只为了早一点到看守所,八点不到来看守所,说要九点上班。等到九点,我准时到看守所,是第一个递交会见手续的。看守所窗口接待人员一看到是会见黄琦,就说要请示,也不知道他请示谁,打过电话后,告知我说,现在所里要交班,你九点半再来。

    到了九点半,我准时去了,这时他又说法院已经预约了要提审黄琦,所以今天不能会见。我说,法院提审一上午够了吧,最多一天够了吧,我明天会见可以吗?他说不行。交涉了好半天,最后,看守所的接待人扔给我一句话,你明天过来看看吧,看能不能安排。

    我知道跟看守所已经没有可交涉的余地,于是便对看守所接待人说,你让我进去,我要向驻所检察官反映和控告你们剥夺律师会见的问题,被拒绝。我知道已无法与看守所沟通,于是立马就去了法院。

    到了法院以后,我拨通了法官周冬青的座机,接电话的是一个姓杨的女性,她在问明了我是黄琦的辩护人、律所名称及姓名后说法官休假了。我问,你能不能让书记员接个电话,我要阅卷,要递交委托手续。杨法官说,书记员也休假了,要递材料,要阅卷,必须等法官来,因为黄琦的案卷是保密的,锁起来了。

    这时我拨通了书记员谌欣月的座机,书记员接电话了(这是书记员的办公室座机,说明书记员并没有休假),书记员说,案卷在法官手里,我拿不到,你只有等法官休假回来。我问:法官什么时候回来。回答不知道。我说,请你跟法官打个电话,问清楚,他什么时候来,给我个准信,我好另行安排时间再来。数分钟后,书记员回复:电话没接通。我说,那我就向你递交委托手续吧。书记员说,交手续也必须等周法官回来。这时,我恰好看到有一个专门的司法文书文件递送窗口。我就跟书记员讲,那么我把委托手续通过这个专门窗口递交给法官。他说不行,你必须亲自提交给法官。我说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必须及时告知办案单位,你连手续都不接受,那么,就意味着我没来过,今后开庭就可以不通知律师到庭,你们就可以以没有接收律师的委托手续为由不通知律师,甚至可以不开庭就宣判。对方没有回答。

    我又到了检察院信访接待处,控告法院违法,把前面发生的事详细情形跟检察官讲了,负责接待的戴姓检察官说要去向领导汇报。我等了有20分钟左右,已经到中午,他出来转告领导的话,说既然法官已经休假了,那么你就到法院去问一下法官什么时候休假完。我说,他根本不是休假,我不跟你讲了吗,你没听懂吗?他这个休假根本就是撒谎啊!他一时无话可说。我就跟他讲,我要向你们的领导报告这个事情。他说领导开会去了,开人大会去了。我质问道,你不是说向领导报告了吗?怎么又说领导开会去了?

    跟检察院也没有什么可谈了,于是当日下午2点,我又到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局。我把发生的情况简单作了报告,还没讲完,纪检监察委就告诉我,这个事不归他们管,要我到信访局去反映,信访局有专门对口法院、检察院举报窗口。我又连忙到了市信访局找到了专门管法院检察院相关事项的窗口。接待人员向他反映了情况,他认真听了之后。说,法院不接受你的手续,就有可能不通知就开庭,还有一种可能,因为这个案子已经开过两次庭了,法院可以直接下判决书。接待人员告知我,你还是要到法院,去向法院监察处报告这个情况。我跟他说。我已经到过检察院,向检察院的监察处设立的信访口反映过了。向检察院反映都没有用,现在再回到法院反映,要法院自己监督自己,我实在没有信心。但是我还是表示准备把程序走完,再向绵阳市中级法院监察处去反映。

    到了绵阳市中级法院监察处,两位女同志接待了我,认真地听取了我的报告,而且还做了记录。最后回答我,等他电话。并告知座机号码,姓李。

    这时已经快到下午四点钟了,我又立马赶到绵阳市看守所,下午换了一个接待人员,当我出示会见手续和律师证,见是要会见黄琦,接待人员回答检察官正在提审黄琦,你不能会见。我说“你撒谎。案件已经到了法院阶段,检察官已经没有权利再提审黄琦了。”这时他表现满脸的无奈。我说:我要到驻所监检察室去,向驻所检察官控告你们阻止律师会见的违法情形。他说我不能带你进去。正好是下班时刻,我看到有一辆检察院的轿车开到看守所门前,同时有三个人出来,估计一定是驻所检察官,于是我上前问你们是驻所检察官吗?回答是。我自报家门出示律师证说,我要向您报告看守所以各种编造的理由阻止律师会见的情形。当我把情况反映后,他记下了我的电话,并将他的座机电话告知我,说明天回复你。

    当晚上我就在看守所旁边的圆通宾馆住下来了。不久以后,突然有人通知,要我赶快把身份证拿出来,说派出所来查房了。但是没有查我这个房间。次日早上离店时,司机告诉我,宾馆人员说这里两三年都没有来过警察查房,今晚共来查了三次。

    当天晚上19时许。我的律师事务所魏律师电话给我。声称受本所严朝清主任委托通知我,所里已经向绵阳区法院发出了撤回我辩护的函。我问,严主任凭什么剥夺我的辩护权?律师法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这是违约,是违反执业纪律的,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还要受行政处分。魏说,这不是你的问题,你就回来吧。我说,在我没有见到所里撤销我的辩护函之前,我是不会回去的,再说这种事我对委托人黄琦的母亲也说不出口。当晚,我的血压升到211/100mmHg,靠吃了安眠药才能入睡。

    第二天,也就是14号早上我又到看守所,拿出律师证,要求会见黄琦。接待我的是一个新面孔,在看了我的律师证、委托书、会见函以后,说已经有其他律师在会见黄琦。我说你撒谎,黄琦现在就我一个律师,除了我以外,还有谁,还有什么律师可以会见他?接待员知道自己说漏了,无言以对。说话间,他接了两个电话,在接了第二个电话以后,他告诉我,法院打电话来,说你们律师事务所已经取消了你的辩护。

    本来在会见后,我还准备去绵阳中级法院,今天上午我还要等法院监察处和住所检察官的电话,看看他们对这次违法妨碍和阻止律师阅卷和律师会见事件是怎么处理的。当看守所告知“我的辩护已被所里撤消”后,证实了昨晚魏律的电话的真实性。我知道已经没有必要等驻所检察官及法院监察处的电话了。

    我所的一纸撤销辩护函,不,今天《撤销辩护函》还没寄到,仅凭一个电话,就将看守所和法官的违法行为,一笔勾销了。昨天我跑绵阳市检察院监察处、中级法院监察处、市监察委、市信访局、驻所检察室等部门,控告绵阳看守所、法院违法的所有努力,均成为无用之举。律师的依法维权行为,在公权力面前,竟是这样的苍白无力。不仅我的控告、举报全都成了无用之举;反而说明绵阳看守所、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都没有违法,他们做的都是对的,昨天发生的侵犯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的恶性违法事件,不仅全部都一笔勾销,反倒证明我张赞宁的控告、举报是错误的。这就像打仗一样,我在前方打仗,正当我快要取得胜利的时候,后方却捅了我一刀,而且是致命的一刀。这仗还怎么打呢?



  • 绵阳利用律所压力阻律师会见黄琦

    【民生观察2019年2月14日消息】”六四天网”创办人被控“泄露国家秘密罪”及“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案在秘密审理一个月后(未宣判)再次传出消息,新任辩护律师张赞宁申请会见被拒,绵阳当局利用律所进行施压,迫使律所解除张赞宁律师的辩护资格。

    消息指,黄琦母亲蒲文清老人与江西南昌华罡律师事务所达成委托协议,由华罡所指派该所年届七十的张赞宁律师担任辩护人,为黄琦案辩护。

    据悉,2月13日(星期三)上午,张赞宁律师去到绵阳市看守所,在窗口递交材料表示申请会见黄琦,遭到工作人员拒绝,理由是须经办案单位同意。当日上午和下午,律师先后去到绵阳市中级法院以及绵阳市检察院进行交涉,但始终无法获得批准会见。期间,张赞宁律师曾向绵阳市检察院、绵阳市信访局、监察委等部门投诉,但未见效果。

    2月14日上午,张赞宁律师再次去到绵阳市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窗口工作人员指检察院正在提审黄琦,无法安排会见。张律师当即表示该名工作人员说谎,黄琦案早已过了检察院审查阶段,不存在还有检察院在提审的情况。对方随即要求张律师提供律所电话号码,表示需要致电核实其代理资格。

    张赞宁律师等候期间,该名工作人员声称收到法院电话通知,华罡律师事务所已经撤销了张律师作为黄琦案代理人的资格。经张律师电话核实后,证实确有其事。

    张赞宁律师表示,有此结果是意料中事,至于原因则心知肚明,律所遭受不可抗拒的强大压力,因此只能被迫接受,其他话讲来都已经没有意义,只能打道回府。

    2018年12月7日,蒲文清老人在北京西站遭人掳走失踪,2019年1月14日,当局秘密开审黄琦,蒲文清老人在1月22日才被送回家中,但有专人进行严密监控,曾一度被限制使用手机。
    网友刘先生分析认为,从种种迹象显示,包括当局拒绝律师会见、秘密开审、对家属灭声以及罔顾黄琦严重病情不予治疗等,相信判决不会轻,同时舆论更关心的是黄琦病情,担心黄琦会否成为中共政治屠杀罪行中的下一个曹顺利、刘晓波。

    有关黄琦案的相关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

  • 四川15人精神病院看望景正穷 绵阳警方设阻

    【天网四川讯2015-11-09】今天上午,四川省绵阳市维权代表杨秀琼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峨眉山、绵阳两地15人看望景正穷,警方设阻精神病院。
    11月8日下午14时20分,四川省峨眉山市罗德方,史福祥,胡群武,罗翠明,刘光容,林永凤,张淑华专程赶赴绵阳市三台县,与绵阳张瑞银,陈天茂,杨秀琼,尹秀芳,魏兴兵,谢杜娟,黄清华等15人前往绵阳市三台县精神病医院,看望11月2号在北京遭欧打致伤被地方政府关押精神病院的景正穷。住院部四楼找到医生说明来由,医生称不能见景正穷,是他妈妈打了召呼招呼不准任何人探视。
    下午15时40分,我和罗德方,吏福祥,陈天茂等5人前往三台县南门找到景正穷的父母说明了情况,景母告诉我们说,没有此事,是政府工作人员和派出所的人说的,不准其他任何人看望景正穷,如果你们再去看我儿子景正穷,他们就要把你们抓起来。
    景正穷母亲称她在11月5号见了景正穷,她说不认识字而派出所警察强行要她在5-6张纸上按手印,并告诉她要长期将景正穷关押精神病院,同时告诫她不要与任何人讲、不能与外面其他人接触。
    景正穷母亲最后请求大家救救景正穷,她说景正穷捡举5.12灾后重建救灾款物分配落实不透明,社会人员冲进景正穷经营的茶馆进行欧打,报案无人管,导致景正穷上北京上访。
    (来源:六四天网http://64tianwang.com/bencandy.php?fid-5-id-21743-page-1.htm 2015-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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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访民郝淑娥等人在绵阳拜佛被抓进派出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7/21消息:黑龙江访民郝淑娥今晚给本工作室来电称,她和何观娇、唐新波、周夏天、唐虹艳等人昨天到四川绵阳游玩,今晚在朋友家中突然被警察抓到城厢派出所关押,多人腰带被抽走,手机被没收。
     
    郝淑娥说,因为她们上访反映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本打算明天到庙里拜佛,活人不给解决,只好拜佛了,没想到今天就被抓了。今天被抓的大概有9人,有的她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进派出所她们的手机和腰带就被警察抽走了,手机也被扣了,警察让她也把手机和腰带交出来,她死活不同意,告诉警察有本事你们自己来抽吧,我被你们被关在铁笼子里又跑不了。
     
    据悉,郝淑娥一行数人昨天到达绵阳后就在附近公园游玩,并没有其他行为,本打算明天到庙里拜佛,没想到晚上正在朋友家做饭警察突然闯了进来,把她们抓紧了派出所。

  • 张赞宁律师在绵阳看守所会见黄琦受阻记

          张赞宁律师在绵阳看守所会见黄琦受阻记 

                                              (根据张赞宁律师口述整理—-喃喃)

         

    2019年2月13日早上五点钟,我从成都出发,只为了早一点到看守所,八点不到来看守所,说要九点上班。等到九点,我准时到看守所,是第一个递交会见手续的。看守所窗口接待人员一看到是会见黄琦,就说要请示,也不知道他请示谁,打过电话后,告知我说,现在所里要交班,你九点半再来。

    到了九点半,我准时去了,这时他又说法院已经预约了要提审黄琦,所以今天不能会见。我说,法院提审一上午够了吧,最多一天够了吧,我明天会见可以吗?他说不行。交涉了好半天,最后,看守所的接待人扔给我一句话,你明天过来看看吧,看能不能安排。

    我知道跟看守所已经没有可交涉的余地,于是便对看守所接待人说,你让我进去,我要向驻所检察官反映和控告你们剥夺律师会见的问题,被拒绝。我知道已无法与看守所沟通,于是立马就去了法院。

    到了法院以后,我拨通了法官周冬青的座机,接电话的是一个姓杨的女性,她在问明了我是黄琦的辩护人、律所名称及姓名后说法官休假了。我问,你能不能让书记员接个电话,我要阅卷,要递交委托手续。杨法官说,书记员也休假了,要递材料,要阅卷,必须等法官来,因为黄琦的案卷是保密的,锁起来了。

    这时我拨通了书记员谌欣月的座机,书记员接电话了(这是书记员的办公室座机,说明书记员并没有休假),书记员说,案卷在法官手里,我拿不到,你只有等法官休假回来。我问:法官什么时候回来。回答不知道。我说,请你跟法官打个电话,问清楚,他什么时候来,给我个准信,我好另行安排时间再来。数分钟后,书记员回复:电话没接通。我说,那我就向你递交委托手续吧。书记员说,交手续也必须等周法官回来。这时,我恰好看到有一个专门的司法文书文件递送窗口。我就跟书记员讲,那么我把委托手续通过这个专门窗口递交给法官。他说不行,你必须亲自提交给法官。我说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必须及时告知办案单位,你连手续都不接受,那么,就意味着我没来过,今后开庭就可以不通知律师到庭,你们就可以以没有接收律师的委托手续为由不通知律师,甚至可以不开庭就宣判。对方没有回答。

    我又到了检察院信访接待处,控告法院违法,把前面发生的事详细情形跟检察官讲了,负责接待的戴姓检察官说要去向领导汇报。我等了有20分钟左右,已经到中午,他出来转告领导的话,说既然法官已经休假了,那么你就到法院去问一下法官什么时候休假完。我说,他根本不是休假,我不跟你讲了吗,你没听懂吗?他这个休假根本就是撒谎啊!他一时无话可说。我就跟他讲,我要向你们的领导报告这个事情。他说领导开会去了,开人大会去了。我质问道,你不是说向领导报告了吗?怎么又说领导开会去了?

    跟检察院也没有什么可谈了,于是当日下午2点,我又到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局。我把发生的情况简单作了报告,还没讲完,纪检监察委就告诉我,这个事不归他们管,要我到信访局去反映,信访局有专门对口法院、检察院举报窗口。我又连忙到了市信访局找到了专门管法院检察院相关事项的窗口。接待人员向他反映了情况,他认真听了之后。说,法院不接受你的手续,就有可能不通知就开庭,还有一种可能,因为这个案子已经开过两次庭了,法院可以直接下判决书。接待人员告知我,你还是要到法院,去向法院监察处报告这个情况。我跟他说。我已经到过检察院,向检察院的监察处设立的信访口反映过了。向检察院反映都没有用,现在再回到法院反映,要法院自己监督自己,我实在没有信心。但是我还是表示准备把程序走完,再向绵阳市中级法院监察处去反映。

    到了绵阳市中级法院监察处,两位女同志接待了我,认真地听取了我的报告,而且还做了记录。最后回答我,等他电话。并告知座机号码,姓李。

    这时已经快到下午四点钟了,我又立马赶到绵阳市看守所,下午换了一个接待人员,当我出示会见手续和律师证,见是要会见黄琦,接待人员回答检察官正在提审黄琦,你不能会见。我说“你撒谎。案件已经到了法院阶段,检察官已经没有权利再提审黄琦了。”这时他表现满脸的无奈。我说:我要到驻所监检察室去,向驻所检察官控告你们阻止律师会见的违法情形。他说我不能带你进去。正好是下班时刻,我看到有一辆检察院的轿车开到看守所门前,同时有三个人出来,估计一定是驻所检察官,于是我上前问你们是驻所检察官吗?回答是。我自报家门出示律师证说,我要向您报告看守所以各种编造的理由阻止律师会见的情形。当我把情况反映后,他记下了我的电话,并将他的座机电话告知我,说明天回复你。

    当晚上我就在看守所旁边的圆通宾馆住下来了。不久以后,突然有人通知,要我赶快把身份证拿出来,说派出所来查房了。但是没有查我这个房间。次日早上离店时,司机告诉我,宾馆人员说这里两三年都没有来过警察查房,今晚共来查了三次。

    当天晚上19时许。我的律师事务所魏律师电话给我。声称受本所严朝清主任委托通知我,所里已经向绵阳区法院发出了撤回我辩护的函。我问,严主任凭什么剥夺我的辩护权?律师法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这是违约,是违反执业纪律的,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还要受行政处分。魏说,这不是你的问题,你就回来吧。我说,在我没有见到所里撤销我的辩护函之前,我是不会回去的,再说这种事我对委托人黄琦的母亲也说不出口。当晚,我的血压升到211/100mmHg,靠吃了安眠药才能入睡。

    第二天,也就是14号早上我又到看守所,拿出律师证,要求会见黄琦。接待我的是一个新面孔,在看了我的律师证、委托书、会见函以后,说已经有其他律师在会见黄琦。我说你撒谎,黄琦现在就我一个律师,除了我以外,还有谁,还有什么律师可以会见他?接待员知道自己说漏了,无言以对。说话间,他接了两个电话,在接了第二个电话以后,他告诉我,法院打电话来,说你们律师事务所已经取消了你的辩护。

    本来在会见后,我还准备去绵阳中级法院,今天上午我还要等法院监察处和住所检察官的电话,看看他们对这次违法妨碍和阻止律师阅卷和律师会见事件是怎么处理的。当看守所告知“我的辩护已被所里撤消”后,证实了昨晚魏律的电话的真实性。我知道已经没有必要等驻所检察官及法院监察处的电话了。

    我所的一纸撤销辩护函,不,今天《撤销辩护函》还没寄到,仅凭一个电话,就将看守所和法官的违法行为,一笔勾销了。昨天我跑绵阳市检察院监察处、中级法院监察处、市监察委、市信访局、驻所检察室等部门,控告绵阳看守所、法院违法的所有努力,均成为无用之举。律师的依法维权行为,在公权力面前,竟是这样的苍白无力。不仅我的控告、举报全都成了无用之举;反而说明绵阳看守所、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都没有违法,他们做的都是对的,昨天发生的侵犯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的恶性违法事件,不仅全部都一笔勾销,反倒证明我张赞宁的控告、举报是错误的。这就像打仗一样,我在前方打仗,正当我快要取得胜利的时候,后方却捅了我一刀,而且是致命的一刀。这仗还怎么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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