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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部县政府对罗玉英女士采取的拖延策略

    中国空军东部战区原97951部队空降兵15军44师师训大队士兵王小燚,服现役期间遭到军官赵玉民等人多次反复虐兵,殴打,体罚,毒打,后精神失常,肾脏损害,部队推卸责任以部队要打仗为名,強行把士兵档案和病人送回家中遗弃家中。母亲上访20年未果母亲罗玉英请求关注:18086915868

    以下提罗玉英女士的自述,近半年来她的维权经历:

    2022年2月份,政府信访办滨江办事处书记和我沟通,让我服从政府安排,承诺:“年过了就到北京去,他们在整理材料。”这期间,给我的答复是材料整的差不多了,信访局的张局长和滨江办的任书记他们给我表态,承诺我为“三月几号就要到北京去,那个材料已经报给黄波书记审理,对我只有一个字“等”。

    3月10号,我去找滨江办的任书记,和信访局张局长,给我的答复是在审批当中,已经报到市里了,还是让我等,到3月15号,一直没有消息,也无人答复我,到3月20号之前,我一直与信访局沟通,没有人作出正面回答,我忍无可忍,3月21号,我前往北京,到火车站就被拦截,拦截的部门包括滨江办事处、县信访局、公安局北城派出所、社区干部等,共十几个人,连拉带拖,连拖带抬将我带上他们的车,和我讲到信访局谈我们案子的事。

    而从我这件事开始,一直到去年八月份给我“绑架”回去,政府承诺要组织工作组,为我解决,这一年都过去了,滨江办书记多次找我,通知我不要到北京去上访,“两会”期间禁止上访,并告知已经开始组织工作组了,相关材料正在整理。最迟3月5号就到十五军,按信访程序先到十五军,并又一次以支持政府工作为由,将我打发走。而后“两会”结束,又答复我说召开南部人大会议,又拖我一阵,之后就是对我躲避,联系不上。

    一直到5月20几号没人任何人给我答复,信访局也没有任何回应,从滨江办管信访的主任那得知,原信访局长,现在已经不在南部组织工作组了,已经调去北京接访工作组,并告诉去了北京就和我一路到军委信访局去。

    在这之前,滨江办信访组给我了一个签批,政法委签批落实到各个部门工作事项,之后又没了音信。

    所以我于5月25号到到北京大兴机场,下机出站,又遭到南部县信访局李杰他们拦截一直耗到晚些10点钟,我不愿意跟他们住到他们办事处,也不愿意吃他们那个饭,多次打报警电话求助,警察也劝我跟他们一路回去,没办法我又只好跟他们去了信访驻京办,而后我发现根本没有什么工作组,又一次对我欺骗到了北京。

    5月26号,我一早就在国家信访部门反映情况。由国家信访局转到中央军委政治部,这是第一次这么多年以前都转到四川省的,又转到中央军委政治部,我反应的事宜就是对我的情况一直拖,欺骗我说成立工作组,这个案子政府是负主要责任,现在就不想管了,我又和驻京办事处的负责人老马反映这个问题,5月30号,马乐斌就把我的情况反映给政府,要求政府给出解决方案。

    6月2号马老弟把我说的情况,用短信发给了滨江办的书记,得到的回答是,现在市里面已经在南部调查,调查的情况反馈给省委,由省委组织人员到北京来,让我们等待当中。一直到6月2号马老弟又把短信发给滨江办的书记沈俊雄,至今没有任何一个人回答工作组是否来?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跟我联系,军委我已经去了四次,他们仍旧不接待。

    6月9日我又到军委巡视组交材料,但是他们答复是让我到中央军委信访局,我说我都已经找中央军委信访局20几年了,中央军委信访局像我们这都属于典型案例,军官打兵自残,用欺骗手段把档案给爹妈,至今不解决,中央军委、信访局,所有部门为什么不转?除了喊当地政府或者军委信访局来把我镇压关监狱以外,这些年一直没有人解决我的事,

    难道中央军委也都是不办事的人吗,也是不解决问题的部门吗,难道我的问题国家就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解决吗。

  • 罗玉英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罗玉英,女,汉族,1956年5月7日出生,身份证号512922195605070047。住四川省南部县南隆镇文庙街8号。电话:18086915868
    代理人:汪元培(罗玉英丈夫),男,汉族,1954年7月出生,住四川省南部县南隆镇文庙街8号,身份证号512922195407260034,电话:18328368461。
    申请事由:
    申请人因劳动教养纠纷一案,不服南充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劳教委)作出的南劳教字(2006)第24号《劳动教养决定书》、不服南充市顺庆区法院(2006)顺庆行初字90号《行政判决书》和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南中法行终字第32号《行政判决书》,从2008年2月起,十几年来多次向四川省高级法院书面申请再审,但都无回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第九条的规定,现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请求立案再审。
    请求事项:
    请求立案再审,依法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判决撤销南充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劳教委)作出的南劳教字(2006)第24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判决有关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申诉人因被劳教遭受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
    一、劳教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一)市劳教委和一二审法院认定申请人在解决儿子汪小燚问题的协议签订后不久反悔并到北京上访。申请人对这一认定不服。
    汪小燚被部队错误关押、除名,关押期间遭受虐待,发高烧未及时救治,导致左肾坏死、精神失常,南部县武装部、南部县地方政府未接收汪小燚除名。在此情况下,部队与汪小燚父母单独协商,书面承诺给汪小燚治病和办退伍手续。在汪小燚的父母接收汪小燚人和档案后,出尔反尔既不治病也不办退伍手续。2004年6月,部队和南部县政府县人武部与汪小燚父母在湖北省广水市协商处理汪小燚问题,形成阴阳两个文件。一是决定给汪小燚办理办理复员手续手续的《“6.12公函”》。二是用来对付上级的《关于一次性处理汪小燚及其父母汪元培、罗玉瑛请求解决有关问题的协议书》即《“6.12协议”》。在汪家人在《“6.12协议”》上签字后,部队和南部县政府、县人武部对《“6.12协议”》进行了两地违法公证之后,部队故伎重演再次出尔反尔,不和汪家人联系,更不要说兑现。2004年7月28日,由空44师牵头,和南部县政府、县人武部以《关于处理汪小燚问题的情况报告》蒙骗上级说汪小燚问题已经处理完毕,处理的内容就是《“6.12协议”》的条款。汪家人无法与部队取得联系,请求南部县政府、县人武部敦促部队兑现,却被敷衍推逶,被迫于2004年10月开始上访。但上级领导机关被部队和南部县政府误导,对上访不接访。在这种情况下,南部县政府不但不敦促部队兑现,反而和部队一起拦截汪家上访,共同蒙骗上级说汪小燚问题已经处理兑现完毕,上访是无理取闹。动用警力对汪家打击迫害。本案中,协议签订与申请人开始上访在时间上间隔相隔几个月,在这期间,部队未兑现,南部县政府、县武装部也没有敦促部队兑现。所以,如果认为上访是错误的,那就只能推断为部队永远不兑现,汪家也永远不能向上级反映情况。
    (二)市劳教委和一二审法院认定申请人于2004年10月同亲友到湖北部队要求见部队首长遭拒绝后冲击部队营房,砸军车等,这与实际情况根本不相符,也无证据证实。
    1、市劳教委和一二审法院以陈龙、尹东、黄进秀、曹爱平、马文学的证言认定上述事实。但是:(1)证言中没有冲营房砸军车的内容。(2)这些证人为该部队军务科保卫科、小卖部人员,与部队存在利害关系,部队是汪小燚问题的当事人,且所作证言是在事情发生的半年后形成。(3)证言未附有身份证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4)证人未出庭作证。(5)案卷中没有法院在判决书中提到的申诉人的讯问笔录。
    2、申请人到湖北部队,是空44师是根据空司的安排,将申请人接到部队解决汪小燚问题的,但到部队后却被弃之不理。深夜时将申请人赶出营区,部队营区地处荒野,到部队门口要求见部队处理汪小燚问题的经办人(保卫科李科长)门卫不打电话联系,由此发生争执,门卫要动手打人,当地公安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予以劝解,并帮助安排了住宿。劳教案卷内部队驻地广水市永阳派出所的《接处警登记表》记录:“在现场调查后,劝其离开并按排这些外地人当晚住宿,明天再来”。此《接处警登记表》足以证明当时发生的纠纷性质并不严重,申请人及亲友并不存在有冲营房,砸军车的行为。此证据在一审庭审中通过质证,诉讼当事人对其真实性、关联性无异议,《庭审记录》可以证明其质证结果,但一二审法院却对此视而不见。
    (三)市劳教委一二审法院认定申请人2004年以来在北京上访期间采取挂牌,穿冤情上衣,拦截军队首长座车,冲击营门,纠缠接待人员等方式闹访,不听劝阻,到中南海新华门、重点地区上访被民警强制带离。其证据不足。
    1、原审法院将经质证确认为无效的证据和未经质证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的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五十八条规定:“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本案庭审证据只有2005年10月10日赵建宗调查笔录、黄伟东2005年10月9日证言、北京公安的工作说明、光碟照片(见《庭审记录》),其中赵、黄二人的证言在一审庭审中经质证因来源不合法确认无效,《庭审记录》可以证明其质证结果,但一审法院仍将其列入判决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见一审判决书)。二审法院将未经庭审质证的、也未在庭审中说明的所谓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可见原审法院不对所谓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认真进行审核和公正判决的种种情形。
    2、证据的完整性、合法性存在问题。
    (1)证人未出庭作证,其证言未附有身份证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2)部份证据由南部县信访局张黎明参与取证,(3)光碟、照片无制作人、制作方法、时间及具体地点、证明对象等要素,不符合证据要求。(4)缺乏申请人的供述或讯问笔录。
    3、因部队在协议签订后不兑现,又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南部县政府、县武装部不作为,不敦促部队兑现。申请人被迫到北京向部队领导机关反映情况,无任何违法行为,也从未受到公安任何处罚,要认定拦截军队首长座车,冲击营门,纠缠接待人员就应该有所拦的首长座车的车牌号码、时间、地点和冲击营门,被纠缠接待人员的人员姓名、时间、地点的相关证据。二审法院认定申诉人到空司违法上访而罗列的北京羊纺店派出所110”接处警记录反而证明了申请人在空司是正常上访,未闹事,没有扰乱机关工作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北京公安虽然在工作说明中提到申请人到中南海新华门、玉泉山被带离现场,但并未说明申诉人有违法行为,还将申请人安排到救助中心,申请人并没有不听劝告和制止,当地公安机关并未给申请人作出治安处罚,足以证明申请人当时的行为并不严重,至少还没达到违法的标准。
    (四)市劳教委和一二审法院认定:申请人多次到县政府不按规定上访,在政府办公楼大吵大闹,砸烂办公用品,抓扯机关干部。这与真实情况不符,且证据不足。
    1、二审法院将未经庭审质证的、也未在庭审中说明的所谓程波、王刚、任鉴的询问笔录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在判决书中罗列,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不符。
    2、证据缺乏关联性、完整性、合法性
    其唯一的所谓证据是南部县公安局2005年3月13日《处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2004年5月(无具体时间)的一天上午到县政府社会事业科骂冯铁州王八蛋,并用拐扙击打冯,扯破冯的T恤衫”并据此作出对申请人治安拘留7天。实际情况是:申请人到冯铁州办公室请他联系部队解决汪小燚问题,当时冯铁州态度粗暴,在对话中双方发生争吵,互相对骂拉扯,机关保安上前不问青红皂白将申请人推翻在地。在纠纷现场,申请人是一个人,有病在身,对方是一群人。值得深究的是:这场纠纷的性质和后果到底有多严重?有何证据证明申请人大吵大闹、砸烂办公用品?为何当时不作调查处理?《处罚决定书》连事情发生的时间和造成的后果都未能确定。从南部县公安局的相关资料就可见其事实认定不清,程序混乱的众多问题。
    二、适用法律错误。
    原审法院认定:南劳教字(2006)第24号劳动教养决定的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申请人认为这一认定是错误的。
    (一)市劳教委是以国务院1982年1月21日批转公安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五款对申请人作出劳动教养决定的。该条款规定:劳教对象为“有工作岗位,长期拒绝劳动,破坏劳动纪律,而又不断无理取闹,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妨碍公务,不听劝告和制止的”。显然,该条款不适用于申诉人。
    1、申请人没有工作岗位,自然不属于长期拒绝劳动,破坏劳动纪律人员,当然不属于该规定适用的对象。
    2、要认定申请人适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五款,至少应证明以下两点:申请人的上访行为是“无理取闹”,且“不听劝告和制止,妨碍公务”,但原审法院和市劳教委并无上述两项事实的证据。在解决汪小燚问题上,部队是兑现的主动方,汪家是接受方。部队在与汪家达成解决问题的协议后几个月内不兑现落实任何事项,不办“两证”,不给汪家付款,申请人是被迫上访。可见,申请人上访不是无理取闹。二审法院认定申请人到空司上访违法的证据是北京羊纺店派出所110”接处警记录,该证据反而证明了申请人在空司是正常上访并未闹事。虽曾被警察带离现场,但都积极配合了警察的工作,并没有不听劝告和制止。北京公安机关并未给申请人进行处罚,证明申请人当时的行为并不严重,至少还没达到违法的标准。而市劳教委却对申请人处以比一般治安处罚更为严重的劳教,难道两地公安机关处罚尺度差距如此之大?
    上述可见,一二审法院维持市劳教委以《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五款对申请人作出劳动教养决定违反了该条款设定的主体要件。
    (二)《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精神病人,呆傻人员,盲、聋、哑人,严重病患者,怀孕或哺乳未满一年的妇女,以及丧失劳动节能力者,不应收容。按照这一条款,申请人身体状况也不符合劳动教养的条件。根据四川省女子劳教所对申请人入所时的体检报告反映,申请人有陈旧性肺结核且属传染期,视神经萎缩接近失明,已丧失劳动能力不符合劳教条件,劳教所拒绝接收申请人劳教。对此,南部县公安局虽对申请人的病情请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及南充市中心医院重新作了鉴定,但却违反了法律规定。
    1、从程序上说,根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四条:劳动教养管理所发现不够劳动教养条件或应逮捕判刑的,应提出建议,报请审批机关处理。这里的审批机关显然是指市劳教委,即对四川省女子劳动教养所的建议进行复核并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权利人只能是市劳教委。而南部县公安局不具有审批职权,因而其委托是违法的。同时,医院的鉴定报告违反了鉴定程序,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的鉴定时间为2006年3月31日,南部县公安局是在4月4日才委托鉴定。
    2、从事实上说,四川省女子劳动教养所对医院的鉴定结果持怀疑态度,并要求在资中县医院由双方共同参加复查,但没这样做。2006年8月30日,在本案一审现场。申请人被当场所外就医,也足以证明申人的身体状况不符合劳教条件。
    三、违反法定程序
    原审法院认定对申请人处以劳教的行政行为程序合法。申请人对此不服。
    (一)原审法院无视本劳教案违反法定程序的事实,无中生有、未经庭审质证将所谓证据作为认定劳教决定程序合法的依据。
    1、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下称规定)第七条:“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决定劳动教养,必须经过集体审议,未经劳动教养审批委员会审议,不得对任何人作出劳动教养决定”;审议劳动教养案件和作出决定的情况应当制成《审议纪要》。而市劳教委违反这一规定,在未进行集体审议的情况下就作出劳教决定,市劳教委向法庭提交的劳教案卷宗、一审《庭审记录》足以证明这一事实。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市级公安部门要组成合议组就违法事实当面向违法犯罪嫌疑人讯问核实,对县级公安部门报送的劳教案件进行审核,但劳教案卷宗和庭审结果均无法证明履行了上述程序。
    2、纵观劳教案全部卷宗,有关涉及劳教案办案程序的书面资料只有南部县公安局李政武、何怀林2006年3月16日的《审核报告》和无违法事实内容、未签字的《询问笔录》、南部县公安局2006年3月10日盖章呈报南充市公安局的《劳动教养呈批报告》,其时间颠倒,要件不齐,可见其程序混乱的种种情形。
    3、《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向本人和家属宣布决定劳动教养的根据和期限,征求本人所在单位或街道组织的意见,被劳动教养的人对主要事实不服的,由审批机关组织复查。市劳教委也未履行上述任何程序。市劳教委在庭审中辩称:没有复查是因为申请人没有提出,对此,申请人认为,在送达劳教决定时,申请人当即表示不服,口头要求复查,并当场在送达书上签下了“冤”!“冤”!“冤”!三个字,这就是不服的书面表达。
    4、原审法院无视市劳教委违反法定程序的上述事实,认定劳教决定的行政行为程序合法,其中二审法院更为甚者,将案卷宗中没有、也未经庭审质证、无中生有在判决书中列入所谓的南充市公安局《询问笔录》、《合议笔录》和《审议记要》,并作为认定程序合法的依据(见二审判决书)。
    (二)市劳教委的劳教决定没有遵循《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但市劳教委未履行政处罚前的告知义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而市劳教委作出劳动教养决定所认定的事实大多发生在北京,湖北等地。
    2011年9月、2014年1月,四川省南部县公证处、湖北省广水市公证处分别撤销了《“6.12协议”》公证事项,由此证明了《“6.12协议”》的形成、部队不不兑现、申请人被迫上访等相关事实的真相。
    综上所述,《“6.12协议”》签字后,部队不但不兑现,反而拿着违法办理的《公证书》向上级汇报汪小燚问题已解决终结落实完毕。汪家在协议签字后什么也没得到,被迫上访,部队领导机关因受到误导不接访不收书面材料不听陈述。。南部县政府作为处理“汪小燚问题”的当事人、责任人,不但不敦促部队兑现,反而动用警力对汪家上访进行拦截、打击,并时时威逼汪家不要提办“两证”。本劳教案就是在遭到汪家拒绝后形成的。大量事实表明,市劳教委对申请人作出劳教的行政行为缺乏事实根据,且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原审法院在本案诉讼中不依法审理公正裁决,申请人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再审但一直未立案。根据《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及审判监督程序相关规定,继续请求再审。请求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撤销市劳教委作出的南劳教字(2006)第24号劳动教养决定书,赔偿申请人因被劳教遭受的损失,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此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附:证据清册
    第一组:证明汪小燚问题的形成及处理问题的《协议》的相关证据
    1、司训大队政委韩少剑、政工干事王涛2001年7月31日代表部队的书面承诺(共1页)
    2、空44师副政委刘刚、军务科长杨广乐2003年3月21日代表部队的书面承诺(共1页)
    3、南部县人民武装部2002年4月17日《关于未接收汪小燚除名的复函》(共3页)
    4、南部县民政局2002年9月2日《关于汪小燚除名及病情问题提出几点看法》(共6页)
    5、南部县人民医院2001年7月23日《B超报告单》(共1页)
    6、南充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南通司鉴(2002)临鉴26号《法医学鉴定书》、南充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南通司鉴(2002)精鉴27号《法医学鉴定书》(共9页)
    7、95964部队2004年6月12日给南部县政府的公函及《“6.12协议”》(共2页)
    第二组:证明部队并未履行《“6.12协议”》,《“6.12协议”》的公证事项已经撤销的相关证据
    1、南部县人民政府2008年8月4日《关于协调解决罗玉瑛信访事项有关问题的函》(共3页)
    2、南部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2009年2月17日南信联办(2009)5号《关于协调解决罗玉瑛信访事项的有关情况报告》(共7页)
    3、南部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2014年5月21日《关于协调解决罗玉瑛信访案有关问题的函》(共2页),
    第三组:证明劳教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及一、二审法院不公正审理此案的相关证据(在本申诉受理后及时提供)

    随附:原一、二审判决(共20页)
    1、南充市顺庆区法院2006)顺庆行初字90号《行政判决书》
    2、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南中法行终字第32号《行政判决书》

    申诉人:罗玉英
    代理人:汪元培
    二0二三年五月二日

  • 罗玉英控告信

    控告人:罗玉英,(空军流亡战士汪小燚的母亲)女、住址四川省南部县文庙街8号,身份号码512922195605070047,电话18086915868,13522913521。

    被控诉单位:
    空军空降兵十五军44师司训大队;
    空降兵十五军政冶部信访部门;
    空军政治部信访办;
    军委信访局(现军委政冶工作部信访处);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政府黑恶势力集团。

    控告诉求:
    责成五部立即纠错。恢复汪小燚军籍,依法追究打残军人凶手,依法追究五部门,不做为。乱作为,该管不管,睁起眼睛说瞎话,烂用职权冶造冤假错案负直接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2001年7月16日,空41师司训大队刘参谋等人遣送汪小燚向四川省南部县人武装部交接,南部县人武装部未接收人和档案,司训大队到四川省南部县人武装部移交汪小燚时,其档案内只有关于对汪小燚除名的通令复印件和对汪小燚行政看管的两张审批表。
    2001年2月26日行政警告、6月9日,严重警告的登记表。没有除名处分的任何表格和其他任何材料。根据纪律条令第五十九、第六十条规定:应当填写除名处分《登记表》并装入本人档案,因此我部要求部队出示对汪除名通令件和《登记表》,刘参谋说部队要派人送来。7月22日,司训大队政委韩少剑同志只带来了除名处分的原件。

    二、南部县人武装部2001年7月16日与汪小燚所在的司训大队副大队长通了电话,电话中副大队长说汪小燚外出上网时间只有11天,而没有通令上所提到18天。汪小燚最后一次外出上网是6月6日,部队已于6月9日给予了严重警告处分。在6月9日严重警告的登记表上也证实了这一点,汪小燚的档案中和除名的通令上都没有提到汪小燚在6月6日后有违纪违规的事实,对此,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五十四条“对一次处理的一种或者多种违纪行为只能给予一次处分”之规定,对汪小燚外出上网部队已做出严重警告处分,不应再作为除名的依据。

    鉴于以上情况,四川省南部县人武装部通知南隆镇人民政府及汪小燚的父母到武装部。见面后,本人、家属、提出不服要求上诉,四川省南部县人武装部南隆镇政府也提出不同意见,南部县人武装部未接收汪小燚和档案。

    三、汪小燚在部队因请假一事与营教导员发生争执,教导员打了汪小燚耳光,汪小燚要向上级反映情况部队就把汪小燚铐起来了,连续关押了16天后立即将汪小燚押回南部县,押解途中病得厉害,刘参谋却将汪小燚铐在餐车上,到了南部县住在旅馆里也将汪小燚铐在床上,汪小燚在被部队关押期间被非法虐待,关押的当晚天气非常热,全身扑满蚊子吸血,汪无法忍受这非人拆么大叫救命无人理,就用三撞铁窗自杀,突然来俩个大个子福建兵拿着一个术料盆扣在汪的头上打头部和腰部至到打昏死过去。关押前三天三夜把汪小燚铐在窗上喂蚊子,不给汪小燚吃饭喝水睡觉,把汪小燚的衣裤鞋袜脱光了通夜通夜喂蚊子,全身扑满蚊子吸血,关押了第二天就开始打摆子流血尿一直在生病。

    四、四川省南部县武装部从汪小燚的神态看,汪小燚确实在生病,经和部队商量后由部队把汪小燚带到医院治疗,经四川省南部县人民医院和成都空军医院对汪小燚身体检查,诊断汪小燚所得之病属左肾萎缩。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七十六条规定,当违反纪律的军人处于伤病严重时,应当先行照管或治疗,再行处理。

    汪小燚经南部县人民医院和成都空军医院对汪小燚的身体检查,诊断汪小燚所得之病属左肾萎缩。后经韩少剑政委与汪小燚的父母多次单独协商并请示部队首长同意后。韩少剑口头和书面向汪小燚的父母承诺年底给汪小燚办理退伍手续给予汪2000元医药费,汪小燚的父亲为了给汪冶病在保留申诉控告权利的前提下收汪小燚人和档案。韩少剑政委于2001年7月31就将汪和他的档案交给了汪小燚的父亲。

    五、在部队领导离开后汪小燚在当年的8月6号被其父母送到四川省南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肾萎缩,南部县人民医院要求转上级医院治疗经四川华西医院诊断汪小燚左肾重度损伤,右肾增大,精神失常。汪小燚父母多次要求十五军恢复汪小燚军籍给汪小燚治病,请求查处冤案,解决伤残军人问题!

    控告人罗玉英
    2023年5月6日

  • 汪小燚问题 罗玉瑛信访案中当澄清的主要事实

    汪小燚,1999年入伍,服役于空15军44师司训大队。2001年6月27日下午因外婆去世请假回家奔丧,被部队错误关押、除名。关押期间遭受虐待,发高烧未及时救治,导致左肾坏死、精神失常,南部县武装部、南部县政府因汪小燚病情严重,除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充不合规而未接收汪小燚除名,部队与汪小燚父母单独协商,书面承诺给汪小燚治病和办退伍手续,于2001年7月31日将汪小燚挡案交给汪小燚父母后出尔反尔既不治病也不办退伍手续,由此形成“汪小燚问题”。因汪家人对“汪小燚问题”中部队的所作所为不服开始上访,由此形成“罗玉英信访案”。由于部队蛮不讲理,脱离人民军队的基本操守,在多次书面承诺后不兑现,导致“汪小燚问题”、“罗玉瑛信访案”近20年未有结果。

    为配合党和部队领导机关调查此案,现将有关情况陈述于下。

    一、汪小燚被关押虐待、除名相关情况。

    2001年6月27日下午,汪小燚因外婆去世请假回家奔丧与营教导员赵玉民发生争执,赵动手打了汪几个耳光,汪打电话告诉父母被赵压断,安排老兵对汪小燚进行人身控制,不准汪与外界联系。在找不到整汪的理由时,竟将已被处理了的问题(汪小燚6月2日外出上网,6月9日已被严重警告处分)上报司训大队对汪进行关押。政工组长张旺雄等人将汪小燚扒光衣裤鞋袜双手铐在窗上,关押头三天三夜高温天气双手铐在窗上任由蚊子叮咬,不给饭吃不给水喝。因难以忍受非人折磨而哭喊被守卫士兵暴打,高烧昏迷不予治疗。在无灭蚊措施的环境中连续关押16天后开军人大会宣布对汪小燚除名并立即押回原藉。经医院检查和司法鉴定:汪小燚因发高烧引起肾小球肾炎未得到及时治疗造成左肾坏死、精神失常。

    二、汪小燚除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规相关情况。

    (一)事实不清。根据南部县武装部2002年4月17日给成都军区军事法院的《关于未接收汪小燚除名的复函》证实汪小燚累计上网只有11天而不是18天。最后一次上网是6月6日,已在6月9日进行了严重警告,汪小燚档案和除名通令都没提到6月6日之后再有违纪违规的事实。《纪律条令》第五十四条规定:对一次处理的一种或者多种违纪行为只能给予一次处分。因而,上网的问题已给予了严重警告,不应再作为行政看管、除名的依据。

    空15军为掩盖对汪小燚行政看管、除名中存在的问题,于2004年2月16日以(2004)司军字第11号《关于汪小燚问题重新调查情况》称:对汪小燚行政看管和除名都是因汪小燚2001年6月26日外出上网三天。但自相矛盾的是,部队档案中《行政看管审批表》上列明的行政看管事由是:“6月2日发了津贴后,该同志到地方网吧上网三天。”而并不是6月26日外出上网三天。况且汪小燚已被关押,何来6月26日外出上网三天?

    (二)程序不合规,没有规定的书证要件。《纪律条令》第六十条规定:处分决定必须填写《处分登记(报告)表》。将《处分登记(报告)表》、处分通令以及其他有关的处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但汪小燚的档案中没有除名的任何书面材料。显然,对汪小燚除名未经层层调查核实和审批。

    (三)县武装部、南部县政府未接收汪小燚附名。汪小燚挡案至今仍在汪家。南部县武装部给成都军区军事法院的《关于未接收汪小燚除名的复函》认定没有接收汪小燚。至于2001年7月31日南部县武装部给部队出具的:“兹有你部战士汪小燚经部队与其父母协商、同意接收”。其中“协商”二字后面是顿号,然后是“同意接收”四个字,前后两句并列,证明了是部队与汪小燚父母协商,汪小燚父母接收汪小燚的事实。

    至于县武装部、南部县政府都不接收汪小燚,而我们作父母的当时接收汪小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司训大队政委韩少剑当时代表部队找我们谈话,说汪小燚已被军部除名,这是最轻的处理,要我们收下汪小燚,如果不接收,就交到沙阳农场劳教,如果我们收下汪小燚,则不作除名处理,而作退伍处理。而我们当时看到汪小燚很害怕,不知道他犯了多大的军法,加之部队要对汪小燚作退伍处理。第二,从脸色上看,汪小燚在生病,韩少剑讲汪小燚有肾病,是先天性的,部队医院已作了结论,但部队仍要给汪小燚治疗,当时汪小燚被部队控制,我们不能单独和汪小燚见面,只知道一直在宾馆和医院输液。我们之所以收下汪小燚,是急于要弄清楚到底是什么病,如果有肾病,是不是是先天性,这是最主要的原因。

    三、汪小燚病情的相关情况

    (一)大量的证据表明,汪小燚左肾坏死、精神失常是在关押期间受到残酷虐待造成的。6月27日,汪小燚被扒光衣裤鞋袜,双手铐在窗上站立窗前三天三夜任由蚊子叮咬,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无法睡觉,因难以忍受非人折磨而哭喊被守卫士兵暴打,发高烧“摆子昏迷”第四天被路过新兵发现报报连长才得救治,打针输液吃药,解的小便全是血,

    发高烧打摆子头痛,昏迷。要求拿床棉被看管的人才拒绝只来一架铁床,将汪小燚单铐在铁床上。第七天卫生所刘勇才开始给汪打退烧针,但病情未减退。《纪律条令》第七十六条规定:当违反纪律的军人处于伤病严重时,应当先行照管或者治疗,再行处理。但司训大队不对汪小燚及时进行治疗,在高温酷暑蚊子叮咬中连续关押16天后,上双铐押进600多人的除名大会,宣布对汪小燚除名,立即押上车,遣送原藉。途中火车上,押送人员牛海欣、钞俊锋不顾汪小燚发高烧的实际情况,将其铐在餐车上。到南部县后在一个名叫“百草堂”的个体诊所开药在蓝天宾馆给汪输液退烧,连续几天不见好转,于2001年7月23日才将汪小燚带到南部县人民医院门诊检查。B超透视:左肾缩小并肾孟轻度积气,建议转入上级医院检查治疗。华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01年10月11日、2002年4月9日、4月16日通过核医学等多种科学手段诊断确认1燚是因患肾小球肾炎未及时治疗导致左肾病变性缩小,肾功能重度受损,右肾功能代偿性增高。南充市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南通司鉴(2002)临鉴26号《法医学鉴定书》和南通司鉴(2002)精鉴27号《精神病鉴定书》确认:“左肾萎缩,右肾功能代偿性增高,肾功能重度受损考虑由急性肾小球肾炎所致,其在行政看管期间气温高,进水少、疾病未得到及时治疗是促成上述损伤的重要因素”。“目前患有延迟性心因反映之精神障碍,该病的发生、发展与其在部队所受处分、行政看管、除名所致的心理创伤及左肾萎缩所致的心理压力密失切相关”

    (二)部队为推卸责任,不顾事实真相蒙骗上级:“在部队、汪家均在场的情况下,2001年7月23日经南部县人民医院和2001年7月26日成都空军医院诊断,两家医院诊断结论一致,确认汪小燚左肾委缩是先天性的与部队无关”。但却一直不敢把证据拿出来质证。事实上,南部县人民医院讫今为止从未出具过汪小燚左肾先天性发育不良的检查报告或诊断报告,而是在2001年7月23日通过B超透视出汪小燚“左肾轮廓模糊不清,约7.5CM×4.2CM大,查见肾孟不规则暗区,左肾缩小并肾孟轻度积气”。当天,用医务证明建议转入上级医院检查治疗。如果部队有南部县人民医院2001年7月23日诊断汪小燚左肾先天性发育不良的诊断报告这一证据,应拿出来质证。南部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2009年2月17日南信联办(2009)5号《关于协调解决罗玉瑛信访事项的有关情况报告》也证明了南部县人民医院2001年7月23日的诊断结论并没有部队所说的“先天性发育不良”。2002年10月11日,成都空军452医院对汪小燚进行B超、CT等检查后是“建议进一步检查”。空15军(2004)司军字第11号《关于汪小燚问题重新调查情况》称行政看管期间汪小燚没有生病。但其形成的调查卷宗内五连连长钞俊锋等调查笔录证实:“在我们连队时没有看过病”、部队挡案中汪小燚的检讨可证明行政看管及遣送期间在生病发高烧。

    (三)汪小燚入伍时,经过了严格的体检,入伍后三个月部队又进行了复查,证明汪小燚入伍前身体健康,没有肾病。华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01年10月11日、2002年4月9日、4月16日通过核医学等多种科学手段诊断确认汪小燚是因患肾小球肾炎,导致左肾病变性缩小,肾功能重度受损,右肾功能代偿性增高。南充市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南通司鉴(2002)临鉴26号《法医学鉴定书》和南通司鉴(2002)精鉴27号《精神病鉴定书》确认:汪小燚左肾萎缩,肾功能重度受损,右肾功能代偿性增高是因气温高进水少,发高烧引起肾小球肾炎未得到及时治疗造成的,精神失常是因受到关押、除名的剌激形成严重心理创伤造成的。

    (四)部队多次要汪家不要争论汪小燚的病是否是服役期间形成的,承诺负责治疗,44师副政委刘刚、军务科长杨广乐也代表部队书面承诺:“同意把汪小燚送到部队医院接受治疗”。

    四、《“6.12协议”》签订情况

    (一)2004年6月5日至12日,部队、南部县政府县武装部与汪家在湖北部队驻地协商处理汪小燚问题。其结果包括办“两证”,即由部队给汪小燚办伤残和退伍手续;给汪家经济补偿15万元,部队立即派人到南部县将钱款一次性付给汪家;立即启动办证程序,送汪小燚到部队医院形成病历挡案,收回汪小燚的部队人事挡案将汪小燚正式移交地方,另由南部县政府给汪家2万元,其中退伍安置费1万元救助1万元。当时,部队、南部县政府县武装部以空15军军部原已对汪小燚问题作了结论并上报了空司总部,连军委领导都知道,这次处理问题的结果也要上报总部,因而不能将办伤残和退伍手续的内容列入协议为由,搞了阴阳两个文本,这一事实的证据之一是95964部队2004年6月12日决定给汪小燚办理复员手续的书面文件,上面盖有鲜红的印章,内容为“待收到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议给汪小燚办理复员手续的函》后,部队将按建议函的内容,给予办理有关复员手续”。用来对付上级的是证据是《关于一次性处理汪小燚及其父母汪元培、罗玉瑛请求解决有关问题的协议书》即《“6.12协议”》,按部队和南部县协调组当时现场解释是用来报上级销案的,所以办“两证”,的内容不能列入协议条款中,但解决方案包括“两证”一定全部办到办落实,不准汪家修改。这是事实和真相。有当事人和原始记录为证。

    五、《“6.12协议”》法律效力及履行情况

    (一)《“6.12协议”》的条款内容无不证明这是一个无履行时间地点、无履行责任义务、对汪家不平等的条约,也与协商的真实结果不符。汪小燚父母当时是在部队2004年6月12日决定给汪小燚办理复员手续的书面文件“待收到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议给汪小燚办理复员手续的函》后,部队将按建议函的内容,给予办理有关复员手续”,为为尽快给汪小燚治病。相信部队和政府不会骗人的基础上才在协议上签了字。

    (二)本案中,无论是双方商定的完整解决方案的的全面兑现,还是《“6.12协议”》仅有的兑现内容,部队都是履行的主动方,汪家是接受方。但协议签订后,部队既不兑现也不和我们取得联系,反而向上级领导机关谎报称汪小燚问题已处理好了,由此误导上级。汪家等着用经济补偿来给汪小燚治病,盼望部队来人办理人与挡案的移交和“两证”的前期手续,部队却出尔反尔不办“两证”,也不兑现钱款。至今,部队未把协议的15万元付给汪家,就连用于报上级销案的《“6.12协议”》协议条款“负责积极向上级主管机关和地方民政部门申报为汪小燚办理病残”并未申报,连《“6.12协议”》及《公证书》文本原件都没给我们,更不要办病残和退伍手续。

    (三)《“6.12协议”》第三条确定《“6.12协议”》经公证后才生效,但广水市公证处、南部县公证处因《“6.12协议”》公证违法,已于2011年9月、2014年1月分别撤销了对公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6.12协议”》自始无效。

    (四)部队认为:解决汪小燚问题就是《6.12协议》的内容,部队已按协议兑现完毕,《6.12协议》不管是否撤销了公证仍然有效。我们认为这是不讲事实、不讲道理、不讲法律、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欺上瞒下、以强欺弱的行为。

    综上所述,在部队信誓旦旦的承诺并立下书面字据后,汪小燚父母为尽快给汪小燚治病,相信部队不会骗人,于2001年7月31日从部队手中收下了汪小燚挡案,2004年6月12日在部队用于报上级的《“6.12协议”》上签了字。但部队却出尔反尔,至今什么都不履行。令人难以相信人民军队会干出这样的事,但这是事实。到现在,我们得到的只有被折磨成肾坏死、精神病后被部队抛弃的汪小燚及其挡案,以及为辩明真相而遭受的身体和精神的严重摧残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党和政府历来讲实事求是,解放军是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我们垦请空15军的上级领导机关调查此案,还真相于大白,促进问题的解决落实。现郑重承诺,在空15军的上级领导机关受理后,我们将提供相关证据并到场配合调查。

    “汪小燚问题”、“罗玉瑛信访案”相关人
    汪元培,(汪小燚父亲、)身份证512922195407260034,电话18086915868
    罗玉瑛(汪小燚母亲)身份证512922195605070047,电话18086915868
    二0二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为儿子维权 南部县罗玉英上访二十年

    本文是由一个仲之蘷的记者采访完成的稿件,由于在中国媒体和网络不能发表。原文用的是匿名,本网站全部改成真名真姓,以使本故事得到有效的传播。

    本故意的当事人:汪小燚,曾是95964部队空军,2001年在部队被殴打至精神分裂、肾萎缩,由部队送回原籍且被部队除名,事后无任何妥善安排。母亲罗玉英为要一个说法,上访二十年,眼睛被打瞎,多次被拘留。丈夫汪元涪失去工作和社会保障,与罗玉英离婚。罗玉英一人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和维权至今。

    本文中涉及的主要政府和部队参与迫害汪小燚一家人的有:95964部队大队政委韩少剑、教导员玉民;原南部县长杨建华、副县长祝琳,祝琳后调任阆中市副市长。

    以下主作者的采访报道:

    罗玉英为四川南部县滨江街道办文庙街人,现住滨江街道办事处北环路安置还房小区,是县城狮子拐后街小溪边的一幢两层木质吊脚旧楼,面对着半边街。这幢旧楼大约是上个世界五十年代修建的。楼的几根柱子立在小溪里,根部早已腐朽,被蛀虫啃食了万千个眼,柱子的缠沾着城市上游漂来的污物,发出令人窒息的气味。溪水哗啦作响,流满了黑色粘稠的液体。这与前街高大的楼房和宽阔的街道形成鲜明的对比。

    我敲了敲门,屋里没有什么声响。我推了推门,发现门是虚掩的,好似刚才有人来过。

    我进了门,就看见一位小伙子呆坐在屋里。两眼放出久藏在地洞深处的老鼠眼里嗖嗖的光。屋里光线黯淡,我看不出这个小伙子的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我们相对坐下,我想先提一个问题——可这小伙子一看我的记者证就先开口了……)

    你是记者,是搞新闻的。我记得我上中学时学过新闻。那时在初中吧,题目叫什么来着?我现在什么也记不得了。你看我这记性。真是糟糕透了,唉!唉!(他不停地晃动头,又摇着身子,身子像一片树叶在风中飘来飘去)……我记起了,好像是毛泽东,也是我们所说的毛主席写的《新闻二则》。我记得我学得很认真,我发誓我要做一个新闻工作者,向人们报道新闻什么的,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或者像现在这样当个兵。当然啊,我是一辈子做梦都没有梦到我却当上了空军。可不知怎的,到了空十五军44师9596部队,复检时有人说我的脸上有几个黑豆,作飞行员有什么危险,就不让我“飞”了。

    有个领导说,你个子高,够得着机翼,就做地勤吧。我立正敬了个军礼,答道:是!我就成了空十五军44师9596部队空军地勤人员,我的理想破灭了。你说这是不是新闻?我看这就是!

    你说什么?你问我新闻的定义?那我就不好说了。后来我查了一下。新闻的定义很多。不过老师给我们讲,什么叫新闻。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你今天来采访我就采访对了。你回去把今天采访的材料加加工,放点儿作料,把你的文才拿出来,写成一篇好的稿子,那些大报不用才怪了呢。

    我连忙纠正说,新闻不需要多少文采,只需要五个“W”,把基本事实说清就行了。你只管说,说清你的事,让别人了解你,你得到了公正的待遇,我的职责也就尽到了。

    我采访的这家主人家的儿子忽然脸色大变,惊呼了一声,啊呀不得了!什么公正的待遇我不要了,只求求他们别打我了!

    我说,没有人说要打你呀,这里也没有人要打你。

    你错了,小伙子说,打的人也就是打手就藏在你身后,他们就藏在你身后的门外边。你看,他们的拳头很硬,硬得如铁,一拳一道血呀!

    我扭头看了一眼门口。那扇铁门威严无语地沉闷着,门锁没有动,一点响声都没有。

    小伙子又喊道,记者,你看他们已经进来了,他们手里拿着皮鞭,棍子,我好害怕啊。叫他们快停下来,不要来打我了。我头痛,我腰痛,我腿痛,我心里痛啊!

    我赶忙走上前去握着他那干枯而苍白的手说,兄弟,没有人进门啊,只有我,你冷静点!

    他只是一个劲儿地叫着,痛啊,疼啊,求求你们,别打我啊!

    我用手按住他的头说,冷静点!冷静点!有我在这儿保护你,你就不会受到伤害,你放心吧!

    那小伙子忽然睁开眼睛说,我知道你是记者,但在这个社会,记者也保不到命,记者也有被杀死的,你们记者也要保命啊。

    我说,没有哪个要伤害我,我今天就是来采访你的,我要你说出事实的真相,你到底违反了军纪没有?你在军队里到底做了什么违法乱纪的行为,竟然让下至中尉,上至某部委的大领导都为你操心。你的本事可真大了,你一个列兵都算不了的人,竟然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这可是为什么,你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这位小伙子耷拉着头,头发一根根落下来,砸在地板上雷声一样响。惨白的脸如同一张白纸,没有一点儿血色。说了几句话,他早已支撑不住,手脚软下来,身子一歪,倒在只剩下木板和弹簧的沙发上酣然入睡,涎水如瀑布般从嘴角边溢出,哗啦啦地撞到地板上。又像急促的溪水般流向门口的低洼处去了。我从他打的呼噜中可以听出,他的喉咙被堵塞着,那里一定有什么坚固的东西。

    我是《蓉渝新闻报》的记者,几个月前就有人给我打电话说南部滨江街道办有一个“老缠访户”。她是一位母亲,她上访已经有近二十年了。听说她的儿子在95964军队出了点事,被遣送回家,她觉得这中间一定有什么“问题”,于是,她开始了上访,老是找上级,从县级找到省委,又从省委找到中央军委,中央军委又一层层落实,落实下来,可这位母亲还是不满意,又一层层上访,高层又一层层落实下来,她又一层层上访……如此循环往复,周而复始,弄得地方和95964部队的“官员”都疲惫不堪,“怨声载道”。听说这位母亲具有“超强”的毅力,是吃了老鼠药了。现在,虽然须发皆白,还在积极准备材料上访……这让我感到惊诧不已。

    主编对我说:“你是大学新闻系的高才生,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你的新闻稿发了,引起了轰动,那说明我慧眼识英才,用人用对了;倘若你的文章产生什么负面影响,那也不要紧,我已经是个要退休的人了,撤了我的职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你可能会调到那些发狗屁新闻和黄色烂事的小报社了。你去不去?”我想都没想就答道,我去,我一定去!我也是想要干一番大事业才来的。现在这个世道,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名。有了钱一定会有名,有了名才可能有钱。我是个刚出身社会的大学生,还没有女朋友,还没有能力买房。北上广几万一个平米,我们成都也是一两万一个平米。买不起房就娶不起媳妇,这辈子我可能要打光棍啊。我可不能懈怠,我得抓住一切机会挣钱,也挣名。可眼下我不曾想到,我采访的对象,跟我说不了几句话,连正题话都没有“入”,就“酣然”入睡了。

    仰卧在木椅上的小伙子忽然梦中惊醒。

    哎哟,哎哟,不要打我了。哎哟,哎哟,蚊子咬死我了。

    我感到无比惊异,这还是初春天气,昨天还下了一场小雪,把窗外的凤凰岭给染白了。那一座座山峰就像一只只白头翁矗立在那里。哪来的蚊子呢?我感到我采访的对象的神经有点问题。我想在这小伙子身上找到一点答案是不可能了。

    天气还有点寒冷,可他已经穿上衬衫了,那件白色的军队衬衣领肮脏不堪,乌黑麻垢的,还散发出一阵阵恶臭。我在走近一点,看到他胸前挂了一个挂牌,是医院里病人的编号。我翻开一看,姓名,汪小燚;年龄,二十一岁,0266号。落款是:四川省南部县神经专科医院精神病科。

    难道汪小燚是一个精神病患者?

    我看我是不能在汪小燚这里“访”出些什么有价值的“新闻”了。我于是站起来准备离开了。忽然,我看见汪小燚面前的茶几(这是一张玻璃面茶几,但桌面已经被什么重物杂碎过,桌面上呈现出一朵朵菊花似的裂纹。裂纹中间还镶嵌着干枯的饭粒、油垢)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道:

    我儿,我进门时你已经睡着了,我不愿叫醒你,我知道你清醒时能认识字,你自己多保重,饿了就吃饭,渴了就喝水。我已经从乡下你孃孃返回了这个城市,你孃孃家也不宽裕,我回来已在某街处(里城市中心较远)找了个还没有被那些黑心的房产商“相中”的地方,想用自己的手开出一块菜地,种上几棵大白菜让你吃饱些。我也想念你的妹妹娜娜,不知她现在怎么样。但我发誓不愿见到你的母亲罗玉英。

    我立即搜索了一下“某街”,发现它在城市边沿的地方,但必须乘12路公交车才能达到。这时天尚早,太阳像个圆圆的魔术球挂在天上,放出让人刺眼的光。

    警察

    公交车上我遇到一位以前采访时认识的警察。我感觉他丝毫没有一般警察那貌似“威严”的样子,他就像我们一般的知识分子,温文尔雅,还有点腼腆。他对我说,加我微信吧,我得教教你,你这个人有点偏激,一定要小心啊,你不要在网上发表什么不得体的言论,外面随时随地都有监控,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否则会影响你前途的。我说,不是有人说过,没有偏激就没有成功吗。他淡淡地说,那是哲学家说的,我们可是现实主义者。他又对我说,听说你要采访我们县里的老上访户罗玉英,我劝你就别去了,你不要给你自己找不痛快。我说我是个记者,就是干这行的,记者就是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者,是靠真实吃饭的,挖掘真实才是一个新闻工作者的价值。警察说,真实不一定有价值,有价值的东西不一定真实。我顿时对这位警察朋友感到十分“敬佩”,值得我们这些“愣头青”学习的。警察队伍里居然有这样思想高深的人,像是一位博通古今的大哲学家。他又说,社会就是一张大网,任你在网里跳,你也不会跳到那里去。那就拿你要采访的对象罗玉英说罢,那可是我们局子里上了“号”的人,每年都弄得我们非常尴尬,尤其是每年开全国性会议的时候,她就像夜里的老鼠一样准时出动了,悄悄地坐上了火车,向省城成都向首都北京出发,那边的监控早就发出了预警,要我们拦截,我们便着了便服,悄悄地跟随在她的后面,只要看到她准备进入国家机关的大门时,我们就会采取强制措施,把她给强制带回来。回来之后,我们好说歹说,总算让她安静几天,可隔不了几天,网上的警报又响起来了,我们又会接到我们局雷局长的电话:“杜所长,杜所长,你明天带上几个人到省城火车北站务必把罗玉英给我带回来,必要时再羁押她半个月,让那个会开完再说。”我们去了,也把罗玉英给带了回来。但我们看到她那狼狈的样子,也动了恻隐之心,劝她说:“你儿子都这样了,你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呢?”罗玉英可是个死脑筋,我们都说她的神经有大问题,她始终坚信她儿子受了不公正待遇,她始终坚信会有人出来给她一个公道。可现在,没有任何人会这样想。我听说她儿子在95964军队里出了事,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也是不明白,我也不想弄明白,听说涉及很多人,很多单位,搅得我头昏呢。我只是听说她儿子在那里挨了打,到底是怎么打的,我就不知道了。我每当看到罗玉英那双哭肿的眼睛,也替她难过,她儿子都成了疯子了,丈夫汪元培也与她离婚几年,她还是那样死杠,她说我们混蛋,说我们领导混蛋,说我们整个世界混蛋,我们能服吗?我们领导会对她客气吗?至于在她和她儿子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一般人是弄不明白的。她见到任何人都述说她儿子是冤枉的,政府冤枉了她,民政局,派出所冤枉了她。她的脾气可大呢,除了她爹妈没有骂过以外,任何人她都骂过。她骂我们什么呢,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我们只是奉命行事,把她从北京的中央军委门前带回来,从省府的大门口前带回来,在她的家门口前训斥她要安分点,你这样浪费国家资源是可耻的,理应受到惩罚,可我们政府对你宽大了,你这样成天上访不劳动,我们还给你发生活费,你可要有良心啊。

    可罗玉英就是听不进去,我刚见到她的时候,她那时还年轻,可你现在看,不到五十岁的人,看起来已经像是六七十岁的老太婆了,双眼泡肿,眼球凸出,头发花白,全身浮肿,衣衫褴褛,走路一瘸一拐的,身子像是要散架了,我们就非常担心,要是她那天倒下了,她那坐在轮椅上的疯疯癫癫的儿子该怎样活呢!

    听说你要去采访她和她儿子,我劝你少管闲事。

    父亲

    汪小燚的父亲叫汪元培。

    我见到汪元培时,他正在用一个缺了齿的钉耙挖某街小区前的一小块地。说是一块地,其实就簸箕那么大。钉耙举得很高,可落下来却没有多大的力,所以我在旁边挂着照相机等了他老半天,也没见到他“开辟”出多少土地来。我想,他与《西游记》里使用钉耙的猪八戒差远了。猪八戒可以用钉耙打一下妖怪,他想能在这里种上些什么呢,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这里什么都种不出来,无论是是西红柿,还是黄瓜、茄子。因为这里的土非常贫瘠,要不是城市扩张到了这里,这里一定还是“人迹罕至”。周围全是垃圾,臭气熏天。不远处就是这座县城的两条小溪状元溪和银鱼溪的交汇处,也是这座城市的“排污口”。又黑又臭的污水哗哗地跃入江中,激起了阵阵黑色的波浪,波浪上顿时开放出无数黑色的花朵,那恶心的“花香”便飘荡在江边,飘荡在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一阵午风吹来,夹杂着江水的腥味,那气味更叫人难以忍受。我想起了波特莱尔的《恶之花》中的诗句:

    我们将拥有一张充满幽香的床,
    如墓穴一般深的长沙发,
    架子上摆满奇花异葩,
    在格外美丽的天空里绽放。

    我们将耗尽最后的热情,
    两颗心好比两把烈焰,
    两个灵魂合成一对明镜,
    在互映中闪现光辉。

    在碧蓝粉红交织的神秘之夜,
    我们将唯一的电光呼唤,
    如一声充满哀怨的叹息;
    随后,将有忠实快乐的天使,
    轻轻推开心灵的门扉,
    把沉寂灰暗的双镜重新唤醒。

    我只得掏出手巾纸捂住鼻孔,还是喷嚏不断。

    (你在挖什么。我问。)

    什么也没有挖。我想给儿子刨一个“馒头”。

    我疑心这位父亲也是不是疯了。从地里刨馒头,就能解决他们家的问题?

    我又说,大叔,不,大哥,哦,我还是叫你大叔吧,我的父亲跟你的岁数差不多。

    这位父亲生气地说,随便你叫,你就是把警察叫来,把县长叫来,把那威风凛凛的军长叫来,我都不怕!

    我说,我只是个小记者,哪敢叫来这些“豪士”角色!

    那你这记者就不管用了。你采访了我也没有什么用处,我何必费口舌给你讲呢。小伙子,回去采访正经报道吧,兴许会对你又好处。我这里没有什么可采访的。你听到的只是传闻和传说。说什么我原来是国税局的工作人员,还有升职的希望。就因为我老婆是个人见人恨的“老缠访户”,就因为我儿子的问题弄得那些当官的心里很不舒畅,我就被“开除”了,被勒令退休,不发一分生活费。你叫我一家人吃什么,喝什么,我只有在垃圾旁边开一块地,种上玉米,稻子,小麦,我就不相信我自己养活不了自己!

    我老婆怎么啦?你就别问我那可恨的老婆了。别人恨她,我也恨她。恨她太虚荣,太刚烈。你与她生活在一起,就如同一把锋利的刀刃架在你的脖子上,时刻都在流血。她大喊!:我不爱国谁爱国!她大叫,我不守边谁守边!她大呼,我不当兵谁当兵!你听听!谁有她的言语响亮,谁有她“筋风火扯”?

    儿子当上兵了,她痛哭流涕,紧握住县武装部长的手不放,那一滴滴眼泪滚落在部长的手臂上。她激动,她兴奋,她喊道:我骄傲。我劝她冷静一点,当兵对我们这些家庭来讲不要只看荣誉,要实际一点,我们还没有买房,我们还有一个女儿,那是老父亲从巫溪县捡回来的,在他临终前托付给我们,要我们跟儿子一样养大,养好。你看现在怎么着,就是我那个老婆,拉着我去“上访”。单位给我记下的旷工达到了几百天。我那女儿没有人照顾,只得寄在一个“好心人”家里。可这世上哪有什么好心人,我们给足了生活费,我们以为我们就可以安心上省城了,上东京的瑞泰门了。可没有想到,就在我们在某个大领导驻地等候的时候,那个“好心人”竟然强奸了我的女儿,那时她才八九岁。我那可恨的老婆一下子晕死过去了,我可不能倒下,我倒下了,我整个家就崩塌(像那“崩塌似的腐败”,我没有那资格)了。我眼里反而没有了眼泪,我眼前只是一片黑暗,黑漆漆的白天,亮堂堂的夜晚,我看不见任何色彩。

    我们回到县城,家门大开着,不见我的儿子。邻居说,你儿子天天去街上找你们,去52队车站接你们,他这时可能在银鱼街呢。我知道儿子的精神早就不正常了,医院鉴定是精神分裂症,可那些领导和部门不认可,说是本地本市本省的医院作假,我们又上北京的精神医院去鉴定,结论还是一样。

    我见到儿子时,我就给儿子跪下了,几年前,一个活波健康的小伙子现在就成了一个痴痴呆呆完全失去意识的人,在这大热天里还穿着一件厚棉袄。身子不停地在抖动着,嘴边流着涎水,口里直叫着,我要妈妈,我要妈妈,谁人看见我妈妈,就叫她来接我,我不想呆在这儿了,这儿的人坏,打我,让蚊子啃我,我实在受不了,他们还用脚踢我,把我的肠子都踢出来了,我的屎尿都流一裤裆了!

    儿子身边放着一只空碗,碗沿还残留着一根早已干枯的面条,这碗是好心的人端来的。我只有谢谢他们了!我只有谢谢他们了!

    你在我这里采访不出什么新闻,我现在什么也不管了,我早脱离了那个“家庭”了。有什么疑问,还是去问问那个让我头疼的罗玉英吧!

    母亲

    (我说,我是记者,你能给我讲讲你和你儿子的事吗?她神色忧郁,眉毛几乎都蹙到了一块了,完全没有一般女性那样舒展的额头,没有染成黄色或绿色棕色的头发,但她最终点了点头。)

    我叫罗玉英,汪小燚的母亲,汪元培的妻子。

    先要声名一点,我与汪元培已经离婚,儿子汪小燚和女儿娜都判给了我。

    汪元培的工作是我一手给他“毁掉”的,他提出与我离婚,我没有什么异议,他说不要孩子,也是合情合理的,我接受,但他为什么被勒令退休,而且不发一分钱的退休工资,那是上级要我们屈服,听从县上的安排,尽快把我儿子的案子给了结了。一旦结了案,什么都好说,我丈夫的工作或退休金,我儿子的补助,我女儿的工作,我的社保,等等。可我坚决不干,我要的是说法。你听明白没有,说法,我心中只有那个说法,其他的什么都不认。我没有读过多少书,但我明白什么是“正义”,我寻求的就是那个“正义”。我为了寻求这个“说法”,什么都不顾,什么“尊严”,什么“面子”,甚至我的命。没有说法,我就没有活着的价值。我现在活着就是为了讨一个说法。在很多人看来,那是多么遥远的事,可我就是不管。我白天逢人就要讨一个说法,晚上在梦中也要讨一个说法。我想,即使我到了阴曹地府我也要向阎王爷讨一个说法。

    (我问,那说法就那么重要?宁愿家庭破裂,夫离子散?宁愿坐牢?宁愿挨打挨骂?)

    (她斩钉截铁地说)是!

    (她撸了撸袖子说)你算是记者中最有良心的人。不像有些记者,糊弄人,什么曝光,什么为民做主,一派做作,一见大人物说什么,马上笔锋一转,就来了个“但是”“况且”之类来敷衍。我说中国的文人最下贱,你信不信?

    (罗玉英接着说)你看看我这只眼睛。我现在简直成了独眼龙了!那是在看守所里被那个女副看守所长打的。当时我不服“处理”,跑到北京去告状,被当地政府的人用车送回了县里,就立即被关进了看守所。每天从早上8点就开始,一直要审讯到晚里上12点,不给吃,不给喝,不准休息。

    在拘留所,每天在三百瓦大灯泡下熏烤下,烤得我全身的肉都“咝咝儿”作响。

    这些人早就忘了我是“母的”,三个月没有让我洗澡,没有让家里人给我带一件换洗衣服,甚至没有卫生巾,月经干了又流,流了又干,衣裤又脏又臭,我自己都十分“憎恨”我这副臭气熏天的皮囊。那些人怕臭,就老远用警棍电我。美其名曰:蜻蜓点水!

    小记者,你不要怕,我撸起袖子你看,这青的紫的,这可不是假的,这是“货真价实”的东西呢。

    当时的县长杨建华和副县长祝琳也天天来审问我,威胁我。县长说,只有你写几个字,不要退伍证,不要除名证明,马上就放你回家吃饭换衣服,你看你妈的又脏又臭,简直就是个疯子!讨口子(乞丐)!我大声说,我不服!我不写!杨建华讥笑说,你不写就没有好果子吃!你想与我们政府和军队作对,简直是找死!你难道真想“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简直是恶搞!),你做梦吧!

    我被几个人反手捆着站立起来,那看守所副所长在我周围跑了几圈,我还没有想到她要干什么,忽然,她猛然朝我冲过来,挥拳向我脸上狠狠重击了数下,其中一拳正好击中了我的右眼,我顿时眼睛一黑,一阵刺痛颤栗了全身,鼻子里眼睛里的血都哗哗地直往下流……我站立不住,倒在了地上,不停地抽搐着。

    后来,我被送进了四川省女子监狱劳教了。奇怪的是,监狱里的所有人,囚犯,都知道我是‘冤案’,而且眼睛被打瞎了一只。监狱干部们吃什么好吃的,他们就盛给我一碗。他们又不让我多劳动,我说我就是来劳教的,怎么能不劳动呢。况且我也一直没有闲着的习惯,我还是与其他囚犯一样地参加劳动。我虽然只有一只眼,但我的劳动产品却比其他人多得多。监狱里领导决定给我治眼睛。一天夜里,我梦见了一位白胡子爷爷,他对我说,孩子,历朝历代都有冤案,你能比窦娥冤吗?你能比小白菜冤吗?你毕竟还没有血溅刑场,人头落地。明天会有一个贵人来帮助你,记住哈!我醒后想,我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几十公里外的市区医院哪会有人帮助我!

    第二天,我进了某市医院眼科检查室,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医生在耳边悄悄对我说,我昨晚做了一个梦,一个神人要我帮助你。我当时想,又莫不是有人设计骗我的吧。我上过了很多当,在我上访的过程里,很多人都说要帮助我,最后那些人不是离我远远的,就是与那些恶势力合伙来陷害我。我于是假装没有听见,不吱声。结果在开病历时对押送我张大队长说,这个病人眼病十分严重,按条例适宜于保外就医,张队长说,可以,只要你能开出证明,我们就照办,她的情况我们知道一些,这个人我们省队本来就不想收,但他们县上人就做我们的上级工作,我们也实在没有办法。听说她家里还有一个半疯的儿子和一个几岁的女儿,不容易啊!

    证明开出来了,我欣喜若狂,我想,我可以回家了,可没有想到的时,南部县的人说我不符合“条件”,即使符合,也必须要县长杨建华和副县长祝琳们同意。电报发过去,又有电报发过来,不知电报在路上倒倒拐拐走了多少路,一晃,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几个月。我是穿衬衣去医院的,结果到了大雪年关还没有结果。这件事就这样被洗白了。我在大年三十的晚上,望着儿子、女儿和丈夫所在的东方嚎啕大哭,都哭哑了嗓子,一口汤也喝不下去。那个年,噩梦一般,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我已经记不清我进过多少次看守所,多少次北城、东城、西城、南城派出所……

    我确实是个‘老上访户’,‘老缠访户’,是省、市、县和武装部委人见人恨的上访户,我被上级遣送回多少次,我也记不清了,他们的档案上会记载的,但我不死心,不安心,我要最高军委和省市县给我一个说法……

    我的丈夫最后指着我的鼻子说,你这死婆娘,害人精,当初我娃去空军部队我就不愿意,是你签的字,你还放什么狗屁:去空军部队好得很!!?开什么飞机,一飞冲天,一鸣惊人!从今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你就把牢底坐穿!我要与你离婚!

    原来他来看我时,刚进看守所的大门,就被几个藏在暗处的人按住狠狠揍了一顿,鼻梁被打断了,肋骨被打断了一根,头上挨了一玻璃瓶,一块玻璃渣至今都没有取出来……他实在受不了,多次遭单位警告!!:再放任老婆上访,饭碗不保,收起铺盖走人!

    那一见面就骂我:你个杂种!疯子!儿子犯了军规,你还来胡缠,该死!……

    室友们问我:你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那些人会这样仇恨你?我对他们说:

    那一年,我儿子的婆婆死了,他们婆孙感情很深。儿子要回来送他婆婆一程。他就去向中尉请假,中尉就批了他三天假,与他同去请假的战士却批了半个月的假。他去找中尉,中尉说你再多说就‘军法从事’。他打听到其他人是怎样请假的。最后,得知那几个人每人向中尉送了五百元钱。儿子不服,就向上级反映。中尉知道后,就带人将儿子打了一顿,关进了一间屋子,并把儿子衣服脱光吊起来。晚上全身叮满了蚊子。儿子实在受不住,就将头向铁窗上撞去,想自杀以解除痛苦。这样关着吊着一天一夜。第二天早上,一个新兵路过那间屋子,才发现奄奄一息的儿子。于是他们才把他放下来。这时,儿子一会儿发冷,一会儿发热,他们就把他送到卫生所只给了些感冒药吃就完事了。从此,儿子就晚上睡不着觉,嘴里胡说,眼睛发直。空十五军44师9596部队还召开了六百人的除名大会,将我儿子开除了,说我儿子违犯了“军规”,被送回南部县武装部。县武装部翻阅档案时,又没有发现有违纪记载,拒不接受此人。那带队的说马上回去补齐,他们便回去做了两个假证(叙述时间在儿子关押之后)。我不服,一定要讨个说法。那带队领导对我说,只要你接收人,年底就给你儿子办退伍证,按退伍处理。我当时为了给孩子看病,就勉强同意了。他们给你两千元钱就扬长而去了……

    我把儿子送到南部县医院一检查,大吃一惊,原来儿子的右肾已经坏死,精神上也出了问题。我又将儿子送到西华医院精神科检查,儿子确诊为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了……

    我找到了县武装部,县武装部说他们也没有办法。……

    我又找到了儿子所在的空军十五军44师。那里领导拒见我。

    我又找到部队上级,站岗的说领导从北、西、南、东门出去了,结果几天几夜毛也见着……当然,那领导头上没有一根毛。我冤枉他了。

    后来,部队领导对我说,你儿子的事情不是解决了吗?你们县武装部、司法局、县政府与你本人都签了字的,盖了大印的,你还找什么?你想反悔吗?这可不是儿戏!

    我不信。他们就在我们面前放了一份《公证书》复印件,我一看,吓蒙了。原来那份公证书上有我们县、县司法局杜副局长、县武装部仇副部长的签名,以及鲜红的章印……“军地双方已经同意和解,予以解决!”

    原来如此!

    可我可从来没有知道过此事……尤其是其中的细节……

    (那些室友睁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看着她)

    在那所监狱里,我知道了这世界上还是有好心人。我水平差,没能写出来,我就给我的室友讲,给押送我的狱警讲,他们真的信了,说我的的儿子绝不是坏人,说我也绝不是坏人,不应该来到这个地方。

    监狱领导告诉我,我的材料上只有我的手印,没有我的签字,只有木键化县长漂亮的签字:累犯累教,十恶不赦!

    我越改造心里越亮,我仇恨的种子越扎越深。

    几年后的一天,我站在了祝琳副县长的面前,说祝副县长,我回来了!她一脸惊讶,尴尬地笑着说,罗玉英,你真了不起啊,你还活着,你们监狱那次“5.12”地震没震死你。那厂子里的机械没压死你,那山崖上的落石没砸死你,山林里的雷没劈死你,山里的野兽没抓死你?……我也笑笑说,老天不让我死,你也别想让我死!

    这个是我们家悲剧的根源之一,我怎么不恨她呢?据我所知,因一个偶然的机会,作为一个乡林业员的她被临时调来接待了一位大人物,几个月之后就调到了县级机关,慢慢地以培养妇女干部为由被提拔,后来她居然当上了副县长,主管县上的外事活动。很多男人见了她就想吐,瘦的像鸡一样,还骚里骚气的。我不知道她贪污了多少,我只知道她在我们县里,她就有好十几套房子,十几个口面,她还与人合伙开妇科医院,茶坊,酒店,火锅店,鱼庄等。

    就是她背着我和我丈夫跟空军部队达成了“协议”,背着我把我神志不清的儿子拉到某办公室签下“同意”二字,又背着我们与某单位做了“公证”,最后成为南部县的对于这件事的“处理意见文件”她导演的“戏”的确像是“真的”,可我就是不信,打死我也不相信!我精神分裂症的儿子签下的文件她居然上报到了上级部门。那些人居然还相信了她,有的人还认为她“精明能干”,那她到底是怎么办事的,这是你知道的,我就不说了。告诉了你,你又不是纪委,我和你还是拿她没有办法。有一点大家都知道的是,在某地“处理”我儿子的事后不久,她的那个在冕阳中学读书的女儿就进了“空军”,这是我们万万没有料到的。她使用了什么法子摆平了她自己的事,只有天知地知了。我只知道她冷脸对我们说,快回去!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了!你那疯儿子我们会“解决”好的!你看,她就是这样的水平,这样的“领导”。她开会时常常读错别字,信口开河,惹人笑话,不懂装懂,秘书的稿子都读不“抻展”。她开会时屁股撑破了裙子,露出了一圈黑屁股,哎哎!

    你是记者,难道我就会相信你吗?不会,我只相信真相!我不怕打,我的磨难够多了,再来一点我也不怕!

    她笑笑,可那笑比杀人更可怕!

    门铃响了,罗玉英警觉地站起来走向房门。她先用她的那只好眼触到门镜上向外看了好半天,才说是女儿李娜回来了。于是,她“啪”的一声打开了们。一位脸色红润,面带微笑的少女提着网袋进了屋子。当她看到一个陌生人坐在屋里时十分惊讶。罗玉英笑笑说,没什么,是一个小记者。

    女儿

    李娜已经是一位毕业的大学生,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就像经过严冬考验仍精神抖擞地开放着的梅花,令人感到一丝喜悦和欣慰,但穿着仍像一位高中生,身上还是冕中的学生制服。

    记者哥哥,李娜好似有点胆怯,说我本不想出来见你,可妈妈说你是个好人。我们家的事让你费心了,你能帮我们就帮,不能帮我们就算了,也有许多想帮我们的人还挨了黑打,我们家经常有人闯入,砸锅砸碗砸电视,我们还挨了很多打,我们不想让你受累。

    我不想说我的事,我长大了,我要为我的家人活下去,都是为了哥哥,我就说说哥哥的事。

    哥哥出事的时候我还小,我只知道我妈妈哭我就哭,我是真哭!(她的声音忽然颤抖着,眼睛里也汪着泪水)

    哥哥对我一直很好,我听说我不是我妈生的,一家人对我这么好,妈就是我亲妈,哥就是亲哥,奶奶就是我亲奶奶。

    哥哥当兵走后大约两个月的一天,八十岁的奶奶忽然说,我想孙子了,快回来看我!我们都觉得她看玩笑,一天能吃能喝的,那会死呢。可第二天早上她就死在了床上。奶奶平时就怜爱我们哥妹两个。我妈就给哥哥的部队发个一封电报,说奶奶死了,望要回来看一眼。哥哥对奶奶感情很深,当然就想立即回来。听我哥哥说(哥哥清醒时讲),他当时就向中尉请假,一同请假的有四名战士,中尉告诉他要研究研究,我哥哥就等着,可等了一夜,第二天没有消息。等到第三天早上,哥哥实在耐不住了就去询问,文书说中尉出外出去执行任务了。我哥听到靶场有枪声,他跑到靶场一看,中尉正与几个老战士练枪法。哥哥走到中尉跟前,敬了一个军礼,大声说:报告中尉,请批示我的丧假!中尉没有看他一眼,仍旧打自己的枪。“砰”,正击中靶心。

    过了很久,中尉懒洋洋地说,什么事?我哥哥说,我想请问一下我回家为我婆婆奔丧请假的事。中尉说,我们不是在开会研究吗?我哥哥说,我已经等了两天了,我已经等不及了。中尉说,你等不及也得等,中尉去团部开会去了。我哥哥说,那中尉什么时候回来呢?中尉说,那我就不知道了,可能还要几天吧!我哥哥的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用颤抖的声音对中尉求情道,报告中尉,请你能否给团部的中尉打一个电话,给我通融一下,我一定要回家送我婆婆一程,我以后绝不请假了!中尉听后不知哪来的气,对我哥哥骂道,哪来的野种,敢拿中尉压我,我就是不给你批假,看你怎么着?当时,哥哥也生气了,又立正敬了一个军礼,喊道,报告中尉,你不给我批假,我就立即上团部评理!中尉大怒道,你一个小小的新兵敢去找团部评理?是不是活腻了!他向陪他打靶的士兵喊道,来人!将这个小杂种捆起来吊在棋牌室的窗子上,让他尝尝“鸭儿凫水”味道。于是,几个身强力壮的士兵就把哥哥用麻绳捆起来吊在连部棋牌室的窗户上。哥哥上不沾天下不着地就这样被吊着。手脚不一会就麻木了失去了知觉。看看天快黑了,也没有人来看一下。哥哥肚子又饿又饿,不停地叫着,可附近没有一个人。过了几个小时,哥哥的声音嘶哑了,再也叫不出了。

    不知过了多久,夏夜降临了。先是一阵狂风暴雨,冷得哥哥全身直打颤。不一会儿,雨停了,空气像浓重的黑暗一样粘稠起来,封闭的室内让人窒息,只有一扇窗户的边缘有一条缝隙。可营房周围都是大山,山上是浓密的树木,树木生长着奇形怪状硕大的蚊子,附近农民的牛晚上都不敢放出来。

    这时,那窗户的缝隙里钻进了蚊子。开始是几只,在哥哥的耳朵边吟唱,随后就是几十只围住哥哥叫,在后来,就是成千上百只把哥哥包围着,一齐扑向哥哥。哥哥的的身子悬空着,手脚被捆绑着,全身无法动弹。开始,哥哥还能将头摇来摇去驱赶蚊子,不一会儿,颈项僵硬了,一动不动,像一具“僵尸”,任凭蚊子“采血”。

    第二天早上,一位新兵因为好奇路过这里,看到哥哥早已脸色惨白,早已失去了知觉,就去叫了几个人才把哥哥放了下来。

    中尉对躺在地上的哥哥说,活该,这就是顶撞我的下场!卫生员,给我拉到医务室,给他吃点感冒药就行了。

    后来的事哥哥自己也说不清了,我也很难给你说清。哥哥想说清,因为司法鉴定他是一个肾衰竭者,精神分裂者,他说的事法律都不会相信,人们更难相信。

    不知道什么原因,祝琳副县长代表县政府与空十五军44师9596部队签订了一套没有我们亲人在场的《军地双方谅解公证书》。事情就这样被“调解”了。我哥哥什么也没有得到,什么说法也没有。

    我记得我与父母一同到空十五军44师9596部队同军队代表进行谈判。我父亲也想早点了结此事,得点钱算了,可母亲坚持要两证,一是退伍证,一是残疾证,否则,我哥哥的后半生就没有着落了。父母为此大吵一顿,我当时只有几岁,听不下去了,就跑回招待所睡觉了。待我一觉醒来,看见父母都哭丧着脸坐在我的床前,我知道这一次又是白跑了。明天只有回家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起床回家。我和妈妈在广场上看东西,爸爸去买票。不一会儿,广场边聚集了一大群人,我非常好奇,跑过去一看,是一群人在殴打一个人,打得那个人在地下抽搐,喊声都叫不出来。我忽然发现那人跟我父亲相似,跑过去一看,果真是我的父亲,我大哭起来。我赶紧跑回去叫我妈。妈妈来了之后,费了很大的劲才把我爸爸从密密麻麻的拳头里解救出来。只听那些穿便衣的人对我们说,你们这些无懒,如果再到这里来纠缠就打死你们!妈妈立即报了警,可警察来了,除了驱赶了那些打手之外,就没有其他说法了。他们说要立即展开查,请我们等待,可我们要回家,身上又没有多少钱,哪能等下去,我们就只得哭着回来了。

    父亲还挨了一次打。那是母亲因为上访被羁押之后,我父亲去看妈妈,刚进看守所的大门,立即窜上来了几个人,就给父亲一顿毒打。这一次打得父亲好惨。眼睛肿的像拳头那么大,一脸乌青,我看过当时的照片,很是吓人。也就是这次挨打,父亲落下了脑震荡,半边脸得了脸瘫,后来,就得了中风,生活都几乎不能自理。父亲就只好离开我们,到了乡下嬢嬢家休养,我们多年都没有见过面了。

    我们在北京上访的时候为了生存,就到菜市场上去捡烂菜叶子充饥。

    因为母亲是县出名的上访户,经常就有人来抄家,来监视,尤其是沟子嘴街居委会的张璧书记,见了我们就骂,还故意挑唆邻居来对付我们。一天晚上,一个小伙子还用刀对着妈妈威胁,说你再上访我就扎死你。但妈妈没有被吓到,睁着大眼死死地盯着那个小伙子,这样,僵持了半个小时,那个小伙子反而被吓跑了。后来天亮了才得知他是住在一个单元的邻居。妈妈立即报了案。过了会儿,警察来了,带走那小伙子,但不到半个多小时,那小伙子又在街上溜达。

    我们家的锁经常被撬,妈妈也想不通。一次,妈妈路过某一家修锁的摊子,那个修锁的瘸子正对一群老太太发气,说,那个张璧书记(街道办书记)真不义气,她要我扭了罗玉英家的几次门锁,“辛苦钱”还没有给我呢。一次一百元。我妈妈听了,气的不得了,原来是这样……我妈妈走过去就给那个开锁王一耳光,那人才转过身,一看是妈妈,一溜烟逃了。妈妈也立即报了警,警察来了问明了情况,只说:你今后“小心”就是了。

    哥哥现在连户口都不是我们县的,没有生活费,没有医保,就靠母亲借钱度日。亲戚都借遍了。那些亲戚躲得远远的,一见我们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哥哥病得很重。只要听到一点声音,他就会起来大喊大叫,说又有人进屋来打他了,让我们白天晚上不得安宁。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学习生活的,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一直到高中毕业。但我一听见音乐,我就会忘记一切,完全沉浸到了那音乐纷飞的境界之中,就会忘记我们家的惨状,我们家的痛苦,我们所受的白眼和羞辱。

    音乐界里有许多明星,我有时也崇拜他们。有的同学问我崇拜谁,我毫不思索地回答他们,我崇拜我的妈妈,她是那么坚强,为了哥哥,十多年了,就一直这么走了过来,进过派出所,进过监狱,挨过数不清的毒打和羞辱(不知道他们是谁,也不知道他们为了谁),而且我妈妈对音乐也很有天赋。每当我哭泣的时候,她都会给我唱一首歌。她的歌声是那么动听。月亮出来了,就唱月亮。星星出来了,就唱星星。黑夜里,四周一片寂静,她就哼起了无比柔和的曲子,很快我和哥哥就进入到了梦中……我们在梦中是多么快乐啊,我又看见了哥哥穿着威风凛凛的新军装走在校园里,我又看见哥哥给婆婆买来了油饼麻花,我又看见哥哥给我买来了唱片,《我们荡起了双桨》的旋律响起来了……妈妈的声音是忧郁而热烈的。一会儿像是皎洁的月光,一会儿像是低婉的哭泣……我后来考上了音乐学院,无不是受了妈妈的影响。她说,音乐是她的梦,她年轻的时候只要听一首歌曲,她就能写出这首歌的五线谱来。

    有多少年了,没有再听到妈妈唱歌了!

    什么时候能听到妈妈那动听歌呢?

    我一时语塞,我觉得天地一片混沌,再也理不出一点思绪来。

    一丝白云在蓝天上漂浮,一刹那又被风吹散了,失去了踪影,我只有停下笔来叹息。

    控诉状

    (李娜走进里屋拿出一个破旧的材料袋,我打开材料袋一看,原来是一份《控诉书》。我问李娜,能看吗?李娜说,当然能。不过,你不要写进了你的新闻稿子里。新闻里塞进《控诉书》,倒是件新鲜事,你却搞乱了文体发表不出来的。再说,法院还没有判决下来,大家看了也没有用处,只是交代过事情的原委罢了。我又问,有了这个《控诉书》,你妈妈能赢得了官司吗?李娜一脸茫然,说那只能相信神仙了。也许有心肠好的神仙,我们就只有等待了。不过,你在抄袭这份《控诉书》时,切记不要漏掉任何细节。细节是小说的生命,也是法律的重要基础。我说,好的,我仔细抄着呢。)

    控诉人:汪小燚,南部县人,1999年入伍,空14军44师大队一营战士。
    控诉人:汪元培(父亲),南部县人,住南部县南隆镇,现无固定住处,身份证1234567891011,联系电话18089678459。
    控诉人:罗玉英(母亲)南部县人,住南部县南隆镇,现无固定住处,身份证1326549871002,联系电话0899-5586611、11522913611。

    被控诉人:祝琳,女,南部县人,原南部县副县长,现任调某市任副市长。
    被控诉人:滕某,原任某县人武部部长,现任某市建设局局长(已经退休)。
    被控诉人:杜某,原任某县司法局副局长。

    案由:朱、滕等人在处理汪小燚问题中,滥用职权,搞两地违法“公证”,欺骗上级、欺骗汪小燚及其父母。

    请求事项:请求查处朱等人在处理汪小燚问题中的违法乱纪行为。

    事实及理由:

    某年某月某日,汪小燚因外婆去世请假回家奔丧……

    (一)……
    (二)《协议》有两个版本。……
    (三)……
    (四)蒙骗上级。……
    (五)不履行政府敦应尽之责。……

    以莫须有的罪名对汪小燚家家人进行非法关押、拘留、毒打、劳教、抄家,不留一锅碗瓢盆,致使控诉人遭受了身体和精神上的严重摧残以及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汪小燚的问题已经拖延了多年年并未得到认真解决落实,朱、木等人在处理汪小燚问题中的违法乱纪行为并未得认真追究。

    现在,上级惩治了许多“老虎”“苍蝇”,许多冤假错案已经昭雪,这让控诉人看到了希望,相信正义是永恒的,法律是公平的,未来是美好的。控诉人请求严肃查处朱、木等人在处理汪小燚的问题中的“违法乱纪”行为。请求调查欺骗李家、蒙骗上级的《协议》的签订经过;请求调查《协议》两地“公证”的“违法事实”,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请求调查朱等人在处理汪小燚的问题中“以权谋私的问题及涉及的相关经济问题”。在本案受理后,控诉人将提供相关证据,配合调查。

    控诉人:汪小燚(无法出庭)
    汪元培(不愿出庭)
    罗玉英(!!!!)

    (我问李娜,这些材料真实性多大,她抿了抿嘴唇说,你说呢?你看我们是撒谎的人吗?你看窗棂上那一缕缕鲜红的阳光,我哥哥天天坐就在那里,把自己沐浴在那阳光里,那温暖的阳光就是我全家人的希望和安慰。我看着看着,发现《控诉书》上的字体由黑体字变成了红体字,如被鲜血染红了一样。我猛地抬头,发现西天上正挂着一轮鲜红的落日,如血的光芒浸遍了整个世界……)

    一位室友

    (我终于结束了采访,但丝毫没有一点儿轻松的感觉。心头像压上了一块大石,有一种说不出的沉重。我一边站起身,一边在想,我该怎样下笔写这篇报道。是简要新闻呢,还是采访报道?是在我们的报纸上发表呢,还是写好之后藏在抽屉里,让它永远埋于尘埃之中?我们都知道,一件艺术品,即使价值连城,只要有人不喜欢它,它也许就会有“和氏璧”的遭遇,乃至被毁灭。这让我感到很为难。我总想通过我的文字留下些有价值的东西,可承认我们文字的权利不在我们手里,而是那些主宰我们命运的东西。就如同这一家人的遭遇一样,他们有他们的梦想,希望,可时常落空,以至于被毁灭。我们都被扔到了大海里,一个浪头就把我们淹没。我一边寻思,一边走出了房门。我看见房门的锁有新换的痕迹……忽然,在街道的转角处一个肩膀撞了我一下,我像被一块坚硬的石头给撞击了一下,我顿时记起了李娜所说的,他们家经常被袭击,我是不是遇到了同类的情况。我扶了扶我高度近视的眼睛抬头一看,一位黑而且胖的一位妇女站在我面前,眼神炯炯发光,正盯着我看……)

    你干啥呢?你干啥呢?你撞我干啥呢?(明明是她撞我)

    对不起,对不起。(我赶紧答道)

    (她手里提着一个大网袋,里面装着苹果、饼干、茄子等)

    你是干啥的?

    我是记者。

    啊哈,稀奇,你是记者啊?你跑到这里来采访啥玩意儿!你是想让我们赵姐出名呢还是出气呢!

    我、我、

    什么我的我的,你要了解赵姐,我给你讲讲吧。

    (我颤抖着)

    好,好!

    (她放下网袋)

    我给你讲,我不是这地方的人,是外省(嫁过来)的人。具体是啥省,你就不用写了。至于我的姓名也不重要,叫什么金花银花翠花,上了报纸人们也认不得了。

    我是在某省女子监狱中认识赵姐的。虽然我的实际年龄比她大,但我们寝室内的人都叫她大姐。为啥?我们佩服她!佩服她啥?你前面的采访也知道,她这个人的个性,她这个人的执着,真真让我们佩服!你知道我们寝室内的人,杀人放火的都有,都比她的“罪”重,但我们心里承受的压力比她轻多了。你是有文化的人,不是有本小说叫《不能承受生命之轻》吧(我们无聊时也读小说,你就别笑话我们)。我们的“轻”无法与赵姐的“重”相比。

    她还没有来的时候,我们就知道了。一天早上,我们“头儿”对我们说,你们寝室要来一个人,这个人地方上很重视,要我们“看紧”,进来之后,你们也要给我看紧,不要出一点纰漏。

    果然,晚上下班时,空床上就睡着了一个人,头发蓬松,脸色苍白,双眼紧闭,左眼角上还有一道刚刚结痂的疤痕。我们知道才来的室友都是如此,刚进来时很不“适应”,“被收拾”一下是正常的。她就这样一直睡着,大概睡了整整三天。

    第四天,她才从床上爬起来,说姐妹们,给你们添麻烦了,以后请你们多多关照。我们一见她开口说话了,才一起围过来,坐到了她床上。我们在这“劳教所”待久了,也想了解一下外面的情况,希望这些“新人”能给我们带来一些新的气息。我们刚一问,她就哭起来了。我们这些人,早已不是一般的“女人”,在生活的重压下,眼泪早已没有了。我就大声道,妹妹,哭啥子啊,到了这里,你哭还有球用。你犯了什么“罪”才来的?

    记者同志,你是知道的。关于劳教,我不知道现在是怎么定义的。我们这些人,犯的又不是“死罪”,又不是杀了人,也没有经过法庭审判,就被稀里糊涂地给送到了这里来。至于我为什么到了这里,暂且不说。你先分享一下一个室友的“故事”:她个子倒是蛮大的,她出去打工,家里只有一个老母在照看她的儿子。你想现在不出去打工行吗,地里种出庄稼能值几个钱呢。这也是逼的呀。倒是国家的政策好,在扶贫时,她们家的土墙给刷上了白粉,看起来亮堂多了。她们家瓦房的屋檐也给刷上了红漆,站在老远,看起来就漂亮多了。她春节回家后,听村里其他人说,每户还有七十多元的家电补贴。她就去问村干部,村干部说,哪有这回事?她说,我邻居都领到了这个钱?村干部说,那是瞎说,根本没有的事!她不服,就去乡里扶贫办问,一位干部说,好像有这回事,你回去问问村里干部。她说,村干部说没有这回事,可我的邻居都领到了。那位干部还是要她回村去问。这时,走进来一位乡领导,对她很不客气地说,那村的,在这里胡扯些什么,不要吃了屎还要啃沟登子。她当时也冒火了,说你们这些干部,不一视同仁,见我们不在家,就不给我们电器补助,这是什么道理?难道我们不是你这乡里的人?

    这位乡干部见她大闹,声音就比她高了许多。说你这死婆娘,想在我面前耍横,你休想!这钱是真的,早已分给了村里,你回去找村里要!她也很生气,说我能在村里要到这个钱,我还来找你们干啥?你是领导,就该给我一个说法!那领导一锤砸在桌子上,桌子上的水杯都跳了起来,滚落在地上,啪的一声惨叫就粉身碎骨了。什么说法,你想要什么说法,这个世界,我的说法就是说法!记者同志,你想想,她毕竟是出去打过工,也不虚他这样“冒皮皮”。她也气急了,说你手下(村里)做事不公道,你不调查,不处理,还拒绝我要一个“说法”,她于是冲上前去抓住了那领导的衣领跟小鸡似的给提了起来,随手把他抵在墙壁上。那领导中午喝了点酒,一身酒气,身体是软绵绵的,被她死死扣着,动弹不得,嘴里只有呼的气,再也说不出话来。脖子和脸顿时红得像鸡冠一样。

    不几分钟,噔噔噔,冲上来几个保安,将这个领导从她手里拔了出去。随后,又进来几个人,将她反手捆着,丢进一间黑屋子。后来的事你想想就知道了。那个乡领导就给正在开常委会的某县委书记报告了“这件事”。这乡领导正是书记刚刚提拔起来的。一听之后,便勃然大怒,说现在朗朗乾坤居然有人“吊打”乡领导,怎么树立领导权威?务必“严肃”处理。他扭头问了问公安局某某该怎么处理,公安局某某说,最好最快的办法就是劳教三年。于是,她就到了这里。我当时对赵姐说,你傻啊,明知自己吃了亏,你还要讨什么说法?你从哪里讨说法?

    我又对赵姐讲,我们寝室内有个老师,也是一个“死脑筋”,一个说法讨了几十年,最后还不是呆在这里。现在学生你敢管么?他调皮扯筋,不上课不做作业不考试,你管得着吗?他上课大喊大叫,在校内谈恋爱抹口红,你管得着吗?他上网,玩手机,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你还管得着吗?这位大姐一心想当一个好老师,在教室里用课本书敲了敲一位学生的脑袋,因为这位学生在上课的时候把前面一位女同学的头发绞在后排桌子的钉子上,弄得那位女同学大喊大叫,结果课都没法上下去了。这位大姐不知道这位学生的姑夫是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最后,大姐被停了课,要求上门给家长道歉,教育局又追加处分:降为下一等职称,解除合同,并拉入教育黑名单。这等于给她一生“判了死刑”,她将永远不能从事“教育”了。她于是也走上了“讨说法”的道路。一讨就是二十多年。那些人觉得她是“疯子”,就把她给送到了这里。

    我们寝室里的故事可多着呢,一个寝室八个人,我们戏称为“八大员”,每个人都有一段血泪史,都是一部大书。我们只是没有时间,没有能力给写出来。像你们这样耍笔杆子的人毕竟是少数。我希望那些小说家能在我们这些人这里多收集些素材,写出些人人爱看的作品。你们写新闻的就算了吧,胡编乱造糊弄人,只要挣到钱就行了。

    寝室这几个人就给赵姐讲各自的遭遇,我们说一阵,哭一阵,又笑一阵。又什么了不起,我们女人又怎么了?难道女人就不能被“劳教”?

    又经过些时日,赵姐终于平静了下来。我们经常给她打来好吃的饭吃,劝她多吃饭,少想事,睡闷觉。她的脸色也渐渐红润起来,身上的力气也多了。晚上,在煤油灯下,她才慢慢给我们讲她和儿子的“故事”。讲到伤心处,她眼泪哗哗地流下来,我们也陪着哭。她太不容易了,走了那么的路,见了那么多的人,甚至是我们想都不敢想的◎委领导她能见着,太神奇了,也是她的“运气”好。可为什么她儿子的事就没有结果呢?这让我们大惑不解。

    我们劳教所是在一个地势极其偏僻的地方,我出来之后,我就忘了,我不愿再想起那个地方。那是我人生中最痛苦的一方烙印。四周是海拔四千米以上的高山。高山上终年被冰雪覆盖。时常有刺骨的寒风从冰峰上吹来。薄薄的布窗帘是挡不住那寒气的。夜晚的寝室就如同冰窖。我们经常整夜整夜都睡不着。我们也从不带镣铐。那些监狱警察也格外亲切。说你们要好好劳动,不要有什么想法,想“越狱”就想都不要去想。就是你跑了你也得自己跑回来。这里距离有人居住的村落也有百来公里,附近的草原上还有狼。

    我们的工作是用手砸石子。每天都有任务,完不成任务就别想吃饭。赵姐因为一只眼睛坏了,经常把铁锤砸在了手上,但她还是不停歇。又因为她曾修过公路,对这些活儿很熟悉,不几天就上手了,完成的任务比我们多。有时,那位姐妹累了,她就去帮助她们。我们处的关系很好,跟亲姐妹一样。

    我比赵姐早出来一年。我们现在都在联系。我们也发誓一直这样保持着联系。我们都成了真的亲戚。

    这不,今天,我赶过来看看。等会儿,我再到市场上给她割几斤肉,她儿子想吃肉,她上访把家里的钱都用光了,她哪有多少钱去买?

    邻居甲

    (我出门遇到了一位邻居)

    啊,你是记者?你们真了不起!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做!什么教育问题啊,什么医疗问题啊,什么食品问题啊,我们环保问题啊,只要在你们的笔下一挥,或者将你们的摄像头一摇,在报纸上或电视里一曝光,很多问题就解决了,不像我们小老百姓,遇到难事,到处去求情说好话,还没有人听,有时急了,有几个人去上访,又说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我们小老百姓真是没有办法!又有的人就直接去找所谓的“领导”,秘书们又说领导“忙”的很,单位内的事,单位外的事,都让他们“忙”得不可开交,哪有闲情管你的事?何况你的这点“屁事”能抵得上“GDP”?所以我们老百姓遇到难事实在没有办法,就只有学着古代的“轿前喊冤”了。我的这个邻居罗玉英就是这样!

    我跟罗玉英做邻居时间也不长,就几个月吧。可就是这几个月,我觉得她和她的一家子人都不错,并不是社会上传言的那样,她家个个是“骗子”,个个是“刁民”。他们一家的遭遇本来就可怜,可不明真相的人听了一些传言,说他们家怎么样怎么样,我们也感到不平。这有什么法子呢?我们都是些说话不管用的老百姓,当官的听不进去,警察听不进去,街道办的“领导”听不进去,恐怕你们这些记者也听不进去。你既然问我了,我就不怕你是否高兴,我就直说了。

    这一家人的事我也不大清楚,我只是听罗玉英给我说的。时常,她一边说一边哭。

    罗玉英这一家可怜啦。罗玉英为了她女儿的事着急了,那个急呀只有做母亲的人才体会得出。事情是这样的,为了她小伙子的事,我们做邻居的有时也劝导她,一个死脑筋,扳不过的事就不要扳了,你跟天斗?跟地斗?跟人斗?你又不是“领袖”!她非要跟“官”斗。结果吃了许多苦,连累了她的女儿。她女儿当时仅有几岁,大概不到十岁吧,寄放在一个熟人家里,当她们夫妇俩带着“傻小伙子”去长安北京上访时,那个可恶的“好心”人把女儿给“污”了。你说这不是亏欠了女儿吗?听说那女儿在县医院住了几个月的院呢。罗玉英只得暂时放下小伙子的事来“理麻”女儿的事,经过报案,侦查,起诉,审判,一年半载过去了,结果也出来了,主犯只判了三年有期徒刑,一是因为她女儿有责,主动“勾引”(几岁大孩子能勾引三四十岁的男人?)别人,还因为主犯“有病”(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监外执行。一天,罗玉英路过某茶馆,听见那主犯在里面喝茶打麻将,并高声扬言,她罗玉英什么角色,敢与我作对!那是找死!我法院检察院都有熟人,怎么判不是她罗玉英说了算!罗玉英听了气昏了,就去找法院,当然又被法院的人给赶了出来。

    罗玉英实在没有办法,到了四川省城找高院,高院也是不好进的。一个好心人说高院院长在外地开会,什么时候回来,她于是就不吃不喝在高院大门口蹲守了几天几夜,终于在一天晚上十二点钟的时候,高院门口停下一辆黑色的轿车,只听司机说一句院长下车了。饿了一天的罗玉英不知是哪里的力量,一个箭步冲上去,拉住那院长就大哭,把院长给吓懵了,大家还以为遇到了“恐怖分子”,武警过来才“制服”了罗玉英,大家看到罗玉英哭得泪流满面,声音嘶哑,衣衫褴褛,不是什么“坏分子”,那院长见多了,知道又出了什么“冤情”。于是才把罗玉英“请”进办公室,她才“倾述”了她女儿的事,当然也述说了她小伙子的事,那院长说我们暂时先解决你女儿的事,并对罗玉英说,如果罗玉英说的是事实,那一定要重审,一定按法律办事,那天她才晚上才睡了一个安稳觉。

    当然,高院院长出面问题就解决了,重审的结果就大不一样了。后来,罗玉英就把女儿带上“上访”,没有住的地方,就一家人挤在墙角里,北京的天气冷,他们就用塑料薄膜当被子,没有床铺,他们就用捡来的纸板做床垫,没有吃的,就在街边垒起一个小灶煮饭,空了就去附近的菜市场去捡烂菜叶子。不过,好心人也多,连附近的派出所的警察也给她们一家子送来了吃的喝的,当然也劝他们尽快离开北京,因为北京快要举办“奥运会”了,要清理像他们这些“外来人员”。

    值得庆幸的是,她的女儿很懂事,聪明,学习成绩很好,后来还考上了大学,现在在外地工作。女儿也很体贴罗玉英,每个月都能收到女儿寄的钱,她要是没有钱,她一家子不知该怎么办!尤其是她那傻小伙子,要吃饭,要吃药。县上有些领导对罗玉英说,你只要承认了我们与各方面达成的协议,不要再上访,我们给你喝你的小伙子解决生活费,恢复你丈夫的“退休金”,并研究把你的丈夫再聘回原单位,把你们家“评”成低保户,等等,可罗玉英就是“死脑筋”,一切优厚的条件她都不同意,她一门心思就是要“寻一个说法”。你记者说说,大家都去讨一个说法,哪有那么多的说法?难怪个个领导都喊“累”呢!

    邻居乙

    你刚才跟老方谈了啥我不知道,你从我这里也套不出什么好的新闻素材。你们现在这些记者,说不清是什么些人,一些社会问题是你们发现的,也引起了高层的注意。可有些记者的道德水平低下,给钱就说好的,不给钱就乱说,或者颠倒黑白,坑害老百姓。我相信罗玉英没有给你钱,为什么呢?作为她的邻居,我知道她没有钱。她一家子的生活费都是借的。她向她舅舅借,也向她侄儿借。向亲哥亲嫂借,也向表哥表嫂借。她拒绝一切好心的“救助”,没有钱,就向她的亲戚借。借来借去,现在她的亲戚见她就躲。她现在借都借不到钱了。你无论怎么写,怎么报道,她都没有钱给你。

    (我说,我来采访,不是为了钱!)

    这位邻居笑笑说,这就对了,总算遇到有良心的人了。有很多人不仅不帮罗玉英,还帮着坏人整她。一天早上,天刚蒙蒙亮,罗玉英从小伙子住的精神病院回家,路过一个借口,一个黑衣大汉从一辆黑色轿车里下来,拦住了罗玉英的去路。手里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寒光凛凛,让罗玉英惊慌失措。但很快罗玉英就镇定了下来。

    来人问,你是罗玉英?罗玉英回答,我是。来人又问,你就是那个“缠访户”?罗玉英回答,是。那人又走进了一步,把刀子架在了罗玉英的脖子上。罗玉英感到那刀刃离她的肌肤很近,都能感受到刀子的寒气。来人问,你要命还是要“访”?罗玉英说,我有冤。那人说,有冤也不能上访!再上访我就要了你的命!罗玉英脑子里一片空白,知道自己完了,就闭着眼睛等死。可等了很久,自己的喉咙没有被割破,她睁开眼睛一看,那黑衣大汉不见了踪影,也不见了黑色轿车的踪影。记者小弟,你说说那黑衣大汉是谁?

    (我摇摇头,说我哪里知道)

    哎!倒霉事都给罗玉英遇上了。她为了儿子的事可是说是“众叛亲离”,没有一个亲戚愿意见她,就是她的丈夫也不“从”她了。她的确变了,性格变了,身体变了,思维变了,变得很“偏激”,变得我们都认不出了。她丈夫也不容易,一直跟她“南征北战”,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累,也挨了不少“黑打”。听说就在罗玉英到北京上访被遣送回来后就关进了拘留所时,她的丈夫去看她,刚刚进门,就被几个协警打了一顿,牙齿都被打掉了两颗,领头还教训他,怎么管的老婆?惹出这么多的事,我们教你吃不了兜着走!回家躺了五天才起床。

    又有一次到了某地,刚刚走到火车站,一群“街娃”就围住了他们,一阵拳打脚踢,让他们个个都鼻青脸肿,最后还抢走了他们剩下的五十元钱。他们报警,警察说:“打你们的人不是这里的人,我们管不了。”他们就只好回家。

    为了儿子的事,弄得他丈夫丢掉了饭碗,尊严,她丈夫再也受不了,就在前几天,她丈夫跟她离婚了。

    (邻居忽然用手指指着远处一个伛偻的背影对我说)

    那不是罗玉英吗?她又上她儿子住的精神医院去了。你看她,不到五十岁,就像七十岁的人,逢人就说我的儿子子是冤枉的,我要讨一个说法!

    (邻居向我招了招手,示意我走进些。我于是走到她跟前。她两手捂住嘴,对着我的耳朵,用蚊子般大的声音对我说。)

    你不要乱说,也不要乱写,我也是听说的,最“上面”本来是要给她儿子“解决”的,可不知怎的。却收到了一个举报材料:说是她儿子因“犯强奸罪”正在被通缉,因此不能定案。可她还蒙在鼓里呢!我们也不好给她说。

    (她顿了顿,又说)

    我经常见到她的儿子,精神都失常了,终日里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见到人就躲开了。说他犯了“强奸案”,我还真犯嘀咕。在这条街上,我还没有听说那个人被强奸了。但我也不敢肯定,她儿子真的就犯了呢。我可拿不准啊!

    小兄弟,大记者,你的“权力”大得很,你就给她的儿子子洗刷一下冤情吧,给她一个满意的说法吧!我替罗玉英和罗玉英一家人谢谢你了!也替街坊邻居谢谢你了!

    遭孽啊!唉,唉……

    (夕阳西下,周遭是一片惨淡的光,我怔怔地呆立在街上不知所往。我知道自己明天将告别这个让我无比沮丧的小城,将回到大都市里的办公室里去,去写些市井八卦和“烂菜”新闻。那些文字稿费不菲,正适合我们努力挣钱的年轻人。此次采访的这样“重大”题材,我失去了辨别的能力,令我无从下笔。一阵狂风吹来,掀开了我记者蓝马甲的衣兜,把我那本鲜红的记者证吹落到了地上。我刚伸出手去捡时,那记者证就如一张薄纸,早随风飘到了雾霾笼罩的空中去了,瞬间失去了踪影。我想完了,我吃饭的“家伙”都给弄丢了,回到报社主编不把我痛骂一顿才怪呢。我正郁闷着,忽然,“哗啦”一声响,夜色笼罩下的街灯亮了,扯天扯地的雪白明亮的灯光,如一把把利剑斩断了周围浓重的黑暗,连同那些槐树奇奇怪怪的魔影。街中心是一条洁白的大理石铺就的白线,一直通向世界的远方。我想,如果我独自一人走到郊外,爬上高峻的旋子山,就能在浩旷的天宇里找到那颗最耀眼的北极星。)

    2019.6.19

  • 四川省南部县访民罗玉英押回老家遭公安扣押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7-15消息:前天,本工作室报道了四川南部县访民罗玉英在北京被关的消息(四川罗玉英等八访民被押空军干修所地下室 今被押回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4/0713/10376.html)。
     
    今天下午17:15分,罗玉英致电本工作室说,她刚刚被南部县滨江办事处一名副书记和两名公安押回了南部县,现要送往南部县公安局或者是派出所。

  • 四川罗玉英等八访民被押空军干修所地下室 今被押回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7-13消息:四川南部县访民罗玉英于2014年7月12日晚上8点被警号为027551的四川公安带领8人,从马家楼绑出拉到公安厅驻京办,然后又送北京六里桥空军干修所5号院地下室关押。
     
    罗玉英是因儿子十年前在空军15军服役,请三天丧假未送钱被打残无人管而上访。罗玉英因上访多次被抄家.、绑架、关黑监狱及劳教。
     
    据罗玉英今天设法发出消息:我们这地下室共关8访民,限制通话,打了二十几遍110,打不出电话。晚上给我们吃他们的是剩饭,大家吃了就吐。

    最新消息:7月14日7:30分,罗玉英等三访民被五名公安、4名不明身份人员强行押上817次回四川的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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