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老人

  • 上海七旬癌症老人凌荣辰致社会各界的公开信

    习总书记强调:“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叫凌荣辰、妻子陈永香,都是七十五岁老人。由于受到法院一系列滥用权力迫害,特向党中央汇报、請求、关注、批示。       本人手机:18112654665   

    本人诉求:依法解决我俩老人的住房和应有的补偿;依据习总书记指示:“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追究”。确保党的事业千秋万代。
    简况如下:
        维权八年了,一言难尽,先暫却不说黄浦法院违背中央指令和违背法律规定的一系列违法行为,先請首長及各级党组领导看两份法律文书:第一份是2007年7月4日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以“被执行人暫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依法中止执行”。因裁定书漏洞百出、自相矛盾見不得人,故而采取暗箱操作,把制作好的裁定书,隐藏在档案材料中达五年之久,在我查档时被我发现,裁定书是法律文书,不送达给当事人,剥夺当事人的诉权,嚴重违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是瑕疵问题吗?还是嚴重的违纪违法问题?第二份是2007年7月9日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拍卖函。該拍卖函充分説明了:黄浦法院弄虚作假,伪造事实,权力凌驾法律之上的客观事实。依据最高院审判委员会第1315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四项:“对依法应当拍卖的财产未拍卖,给确认申请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确认违法”。法院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他们不懂法吗??? 由于黄浦法院故意拖延,徇私枉法,又由于院长許伟基的包庇纵容,无視国家法律,造成我妻子在种种精神压力下而自杀,虽经及时抡救挽回了生命,但给我妻子在身体上、精神上造成了嚴重伤害,造成我俩老人居无定所。党中央三令五声最近又下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訴信訪问题的意見》然而黄浦法院对党中央指令继续阳奉阴违,继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事实面前不得不轻描谈写承认执行案中存有瑕疵,但又不依法给予落实办理解决问题。我逐级上訪,写了数千封信,不了了之。日本鬼子侵略中国,中国人民是八年抗战。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维权八年,如此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至今仍得不到解决。为什么???这是法制社会吗???如此信寄出后仍没一个説法,我只好向民主党派、无党派、向全民呼吁、有必要向全世界呼吁,当然我不想这样做,如討不回公道,我不得不做。盼复!    
     七旬癌症老人:凌荣辰携妻叩拜  联系地址:上海市長宁区淞虹路805弄14号601室,凌叶华收转交凌荣辰  邮编:200335  
    日期:2014年5月

  • 奥运劳教老人王秀英为访民发放换季衣服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5-14消息:今天下午北京市奥运劳教老人王秀英为王爱英、池秋霞、侯敏玲、周志银、杨宗生等访民发放了换季衣服。这段时间王秀英老人经常给访民一些衣物,她说这些都是各界爱心人士给访民的捐赠,她只是帮着发,她希望这些东西能帮助访民解决点实际困难。

  • 信访官员骗人没商量 黑龙江老人刘淑香连续被拘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3月22日消息:刘淑香是来自黑龙江省穆棱市八面通镇四平村工区路8号的居民,近期因上访连续被拘留,现还在拘留所中,而就在此前的1月1日穆棱市信访干部韩有良亲书保证回家后不拘留刘淑香。
     
    可1月5日,回到穆棱市的刘淑香就被拘留七天,理由是2013年和2014年1月1日刘淑香多次到中南海地区上访。对此不服的刘淑香从拘留所出来后,再次进京上访,结果3月13日刘淑香再次因到天安门、中南海上访被拘留十天,20号刘淑香被送进了拘留所。
     
    刘淑香的情况请见:
    黑龙江省穆棱市王华君的刑事申诉状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0/2014/0319/9563.html
     

    刘淑香



  • 北京香山脚下民居遭强拆 老人头部被撞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3-15消息:地处北京西北五环的香山是京郊的著名景点,今天是周末加上天气晴朗,附近人多车多,不少来香山徒步休闲的市民也眼见了香山脚下香山村四王府村民小组的暴力强拆。
    本工作室志愿者到达强拆现场时,看到受害者是一位60来岁的妇女,老人报警要求追究殴打她的两位拆迁人员行凶打人的责任,两人受雇于香山村委会。老人称,在她阻拦铲车拆除她家房屋时,两名拆迁人员将她拖往一处无人房间,期间她背部着地,有背部衣服上的灰尘为证,头部也被他们撞到地面,所幸无大碍。暴力行为发生后,施暴者逃离现场,愤怒的村民和路人堵住了铲车的去路,一直等到警察来现场处置。
    警察到现场后不久,之前逃离的二人中的一个返回现场,向警察表示他没有打人,但围观的村民说可以作证他打人了。
    随后该警察要求双方去派出所做进一步的质证。
    以下是今天现场照片:

  • 上海六旬老人遭名誉侵权 蒙冤受辱十余载

    ——记上海老知青王秀珍名声受辱为求清白的艰辛历程

    王秀珍,64岁,住上海市黄浦区(原卢湾区)陕西南路。自2003年底,因家庭生活困难,王秀珍为了其两个双胞胎儿子上大学的事情,名誉遭到上海市黄浦区(原卢湾区)瑞金街道(原陕建居委)汤晓健书记、主任白丽萍与建设委员会相关人员的诋毁,蒙冤受辱十一年;期间,多次遭到野蛮殴打、身心遭到严重摧残,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因名誉受损,王秀珍的两个儿子也受到牵连。诉求无门之时,王秀珍希望寻求媒体帮助,为其讨回一个合理说法!

    王秀珍与丈夫佘德友是老三届的知青。佘德友内蒙插队,1976年返沪在卢湾区住宅公司一队当泥工,王秀珍当时被安置在静安区集管局高远有机粉末厂工作。1983年,王秀珍与佘德友结婚。1984年,王秀珍产下一对双胞胎儿子。因当时夫妻没有经济基础,两个双胞胎儿子全靠夫妻双方组织的关心、照顾才抚养长大(当时没奶,靠的是人工喂奶)。从中学时代起,每逢暑寒假这一对双胞胎就开始到肯德基、麦当劳当工,挣点零花钱。

    然而,自王秀珍的儿子上小学开始,由于家里贫穷,又是弱势家庭,王秀珍就曾遭到邻居的歧视、侮辱。
    2003年底,王秀珍的两个双胞胎儿子双双考进大学,因家庭困难等原因,儿子的学费一时凑不齐。王秀珍就多次向居委街道、区政府反映自己两个儿子上大学所需学费的问题,并写信给当时的区长王丽华、建委的许明(已过世);最终,多亏街道领导帮王秀珍多方面与各部门领导协商,两个儿子才进入学校的大门。

    就因王秀珍为儿子上大学的事,当时的居委干部书记汤晓健、主任白丽萍对王秀珍的印象极坏。这两位“领导”用侮辱性的言语及行动对王秀珍进行打击性的名誉侵害、人格侮辱。这给王秀珍在居民、社会中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时间长达9年多。

    期间,原居委书记汤晓健、主任白丽萍先是散步谣言说:“王秀珍生活作风不好”,后又煽动人在王秀珍家门口倒垃圾、仍破沙发、死狗、死猫等杂物,还到处悬挂赃物,对王秀珍进行人格侮辱。王秀珍向居委反映情况,居委人员置之不理;如果有人同情、照顾王秀珍,帮其解决一些问题和困难的话,王秀珍就被诬蔑和人家有关系,这致使王秀珍在公共场所、社会及地区乃至朋友面前抬不起头来,莫名其妙地成了“议论”的对象,背起了“黑锅”、扣上了“黑帽子”。王秀珍有口难辩,处处受委屈。

    2010年4月16日,王秀珍在街道办事处遭到保安欺辱,右手中指被掐断。所幸的是,当时瑞金派出所民警陈宣庆采取果断措施,这才使得王秀珍的手指少截肢一只手指。然而,这一件事给王秀珍留下了残疾、后遗症。6月4日,王秀珍到市信访办去反映情况,竟然遭到人民广场派出所警察(警号17278)莫名其妙地打耳光。7月1日,王秀珍再次遭到警察(警号17292)的谩骂与诽谤。以上事件,至今没有得到合理解决。

    2010年8月8日、9月23日、10月23日,王秀珍遭到三次更严重的殴打,当时的卢湾区分局这才予以了重视。春节前,瑞金派出所调解组柴伟业为王秀珍的医药费、以及让其一家过个平安年,通过社区民警、委员街道协调,甚至他们自己掏腰包来解决了此事。怀有感恩之心王秀珍,感受到了一时的温暖与欣慰!

    为了洗清自己的冤屈,证明自己的清白,王秀珍多次到街道区市索要“证据”,却被说成是“神经病”,造成周围的人对王秀珍有看法,遭到歧视、孤立等不良影响。

    4月25日上午,王秀珍到街道政府,以第三把手为首的几个人,其中一司法科曹科长带头对王秀珍破口大骂:“滚,滚,滚!”,王秀珍就这样被几个年轻力壮的中年人扶着双手往外拖打。5月11日下午,王秀珍经社区271弄23支遭到围攻,被其中一女子踢了一脚,此女子拨打110却说王秀珍“打她”。5月12日下午4时许,王秀珍不被允许经过23支弄,并被诬蔑“勾引男人”,当众受辱。5月14日中午,王秀珍被打耳光、揪头发,其景惨不忍睹。5月29日中午,王秀珍边走变喊,经过23支弄时,冲出几个人不许王秀珍出声,说其“夹拼头”。报警后,王秀珍为了自己的清白,要求民警让这几个人拿出诬陷自己的“证据”。

    2012年8月6日下午2时许,王秀珍到国家信访局反映情况,遭到一名50多岁信访局人员欺辱。市驻京办将王秀珍转至黄埔区工作人员处后,黄浦区接访人员再次对王秀珍百般刁难、迫害老人;时任上海市瑞金街道司法所所长曹不宁,更是恶言相逼,将王秀珍老人推向绝境。期间,王秀珍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钱、身份证被抢、包被夺,财物损失近250元。

        2013年1月8日至1月13日,王秀珍因到中南海投信被黄浦区瑞金二路派出所拘留5天。

        当时,王秀珍家的生活水平每月仅260元,超过262元,就连廉租房都没有;现如今,王秀珍夫妇和未成家的儿子居住在仅16平方米的房内,两位60多岁的老人只能睡在地板上。因名誉受到侵害,不仅使本人受到严重损害,更给家庭带来了不良影响,对于这样一个家庭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
    受害人要求:
    一、若非名誉侵权,请原陕建委书记汤晓健、主任白丽萍及黄埔区(原卢湾区)建委相关人员出示合法证据;若是名誉侵权,请相关人员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二、相关名誉侵权者,应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4、3

  • 七十岁老人赵国臣被宁城公检法陷害入狱的内幕

    七十岁老人赵国臣被宁城公检法陷害入狱的内幕
     
    我丈夫赵国臣一生最大的遗憾,就是宁城公检法公开对他的陷害。敬请大家了解详情。
     
    2000年6月10日,我们家找30多人帮工磊健院墙。邻居赵振国的妻子徐秀珍以我家院内的两颗杨树是他家的为借口谩骂我丈夫赵国臣。我丈夫赵国臣和赵振国的妻子徐秀珍争吵了一会。赵振国从他家屋里出来手持树窜子,跳到我家院内。就打我丈夫赵国臣,我丈夫赵国臣躲过赵振国树窜子,顺手拿起一根铁撬棍,搪住赵振国第二下树窜子的攻击。随后两人扭打在一起。赵振国年轻体壮,我丈夫赵国臣年近花甲。赵振国一拳头把我丈夫赵国臣的牙打掉一颗。赵国臣根本没有打着赵振国。在场拉架的人都非常清楚这一事实。事后,赵振国在袁子惠的策划下,直接把我丈夫赵国臣起诉到宁城县法院。
     
    宁城县法院不顾事实真相,与2000年8月10日,做出(2000)宁刑初字第17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此判决书第一项判决:“赵国臣、赵杰无罪。”第二项判决:“赵国臣、赵杰赔偿赵振国医疗费人民币850.65元。”这份枉法判决让我们无法接受。赵国臣根本没有打着赵振国,哪来的医疗费一说?赵振国、袁子惠搞得假票据,通过关系竟成了真的。判决书上公开造假,把本来是我们家的两颗杨树,说成是:“被告人赵国臣擅自将自诉人家的树木放掉的行为是错误的,因此二被告人与自诉人发生口角并将自诉人致伤,应付相应责任”。试问法官大人,你们做过调查吗?你们的法律依据在哪里?我们家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可以明确的认证那两颗杨树在我们院内。现今物证还在。当年开庭时,我也向法庭出示过。我的其他很多书面证据,在当年向法庭出示时,法官们看也不看。我们向法官提出,让赵振国提供相关证据,法官们装聋作哑,不作回答。法官们暗箱操作、执法犯法,不顾法律的尊严按照关系人的意愿枉法判决。
     
    我依据国家的法律程序,上诉到赤峰中级法院。荒唐的是:立案庭厅长刘汉章、我的代理律师杨立新,到我家非常清楚看到那两颗杨树在我们院内。当时,立案庭厅长刘汉章,让我下个星期去法院立案。我按时去了赤峰法院,找有关法官跑了一天没有立上案,非常伤心。不得已先回家。准备第二天再去。没想到,当我回到家里,法院把判决书已送到我家里。赤峰中级法院把立案、开庭都给省略了。与2000年10月24日,做出(2000)刑终字第22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此判决书大言不惭的说:“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民事赔偿合理。”赤峰中院这种说法没有一点法律依据。就是在保护宁城法院的枉法判决。我与丈夫赵国臣为了把事情搞清楚,被迫到内蒙高院申诉、去北京上访。宁城法院、赤峰法院,这一明显的违法行为,我们夫妻通过10年上访,眼看就要水落石出了。宁城法院王义军使出更恶毒的阴谋诡计。
     
    2010年宁城法院、赤峰法院腐败法官,绞尽脑汁想出一个卑鄙毒辣的办法,妄想限制我们夫妻上访说理。宁城法院与2010年8月2日,做出(2010)宁刑初字第00168号《刑事判决书》。以私非法持有枪支罪,分别把我丈夫赵国臣、儿子赵杰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所谓的私非法持有枪支罪的事实又在哪里?
     
    我们家确实有一只老辈传下来的一只土枪。早在1973年9月3日,经大队治保主任赵国玉给赵国臣办了枪证,并让赵国臣交了费用。这支土枪几十年没有使用过,也没有相关领导关注过这只土枪,一直在我们屋里后墙上挂着。我们家这只土枪众人皆知,村委会在1999年4月还让赵国臣写过妥善保存土枪的保证。宁城法院以私非法持有枪支罪给我丈夫儿子判刑,远远超出法律的规定了吧?
     
    欲盖弥彰。请全球看看宁城法院及相关别有用心人欺压百姓的杰作!
     
    在宁城法院没有下判决前,我丈夫儿子已被关押60多天了。期间,大双庙镇派出所所长李福三次到我家,以给我丈夫、儿子办取保候审为由,向我要三千元钱。我丈夫、儿子没有违法。况且我家里没有三千元钱。我没有满足他们的私欲。我丈夫、儿子也被释放了。
     
    我丈夫赵国臣出狱后,针对宁城法院这种明目张胆的枉法判决,先后到有关单位上访说理。相关部门无法对我丈夫赵国臣提出的问题无法回复。2011年7月11日,我丈夫赵国臣在宁城县信访局上访,宁城县信访局指派公安把我丈夫赵国臣抓进宁城看守所。宁城法院审判员王义军,不顾国家法律、社会伦理道德,把我丈夫赵国臣送进赤峰四监狱。我丈夫赵国臣当时已七十一岁高龄,身体又不好,找政府说理却落下进监狱的悲惨下场。不知王义军是怎么想的?把一个被陷害的老人再次陷害送进赤峰四监狱。更让人无法想到的是:王义军给我丈夫赵国臣带着手铐送往赤峰四监狱的途中,王义军把我丈夫赵国臣身上仅有的一百元掏走。我丈夫赵国臣问王义军讨要,王义军却说是帮我丈夫买行李花掉了。我丈夫赵国臣被陷害送进赤峰四监狱,我两个月以后才通过好心人调查出来。
     
    可怜我丈夫赵国臣七十多岁,因相信政府,找政府有关部门讲理。却遭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昏官一次次陷害。我丈夫赵国臣在赤峰四监狱二年里被彻底折磨垮了。这也是昏官们想要的结果吧!现今我丈夫赵国臣病在家里,性命垂危、朝不保夕!
     
    我丈夫赵国臣现今最大的祈求,就是希望全球媒体关注他的不幸遭遇。让他的内心得到一些安慰!多活几年。亲眼见到黑恶腐败势力应得到的下场!
     
    2014年3月
     
    呼吁人:刘桂枝电话:13789493196
     

  • 西单民主墙老人张文和又一次被北京警方强作精神病鉴定

    2014年1月15日,西单民主墙老人张文和说,上月,他因不服北京警方以精神病为由对他违法关押55个月而向法院起诉北京市公安局,前日他请求法院尽快立案,法院说可以立案,不过要他补充被公安关押的证据。14日早8:00,北京通州区和梨园派出所在没有出具传讯手续的情况下,以谈话为名,用警车强行把他带到北京市公安局精神病强制治疗管理中心的司法鉴定中心,由三位警察给他进行鉴定。下午1点送回通州后,在通州警区工作的一位民族委员会人(注:张先生是回族人)警告他不要再搞家庭教会,否则将要被强行取缔。
    张文和说,他难以相信北京警方为他作公正鉴定,希望有不受官方干扰的精神病专家能够给他进行鉴定。
    张文和起诉北京市公安局一案的代理人罗茜说,行政诉讼立案的条件是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诉讼请求和属于行政诉讼立案的范围。法院只对其进行形式审查,当事人在立案时只需要提供原被告的身份证明或机构代码就可以,以便法院发传票,无需提供其他证据。北京市通州法院在立案时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证据显然是一种刁难行为,是违反行政诉讼法的。
    罗茜说,北京市公安局如果出于本案的需要在14日再次对他的当事人进行精神病鉴定是大错特错的。因为先强制治疗后鉴定是程序倒置。另外据当事人自己介绍,他被关押了55个月,从来没有看到过相关法律文书。
    张文和的电话:18511408964
    罗茜:18873973805
    2014-1-15

  • 浙江温州74岁老人胡秀珍遭强拆无家可归

    浙江省温州市永川路104弄7号74岁老人胡秀珍,儿子定居海外,现孤身一人生活。2006年7月温州市江滨路鹿城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对鹿城区永川路(二期)建设项目实施房屋拆迁,老人房屋座落在被拆迁范围内。原庆幸晚年自已在风烛残年能住上高楼大厦,改善自已生活环境。然而欣喜之余,恶梦却刚刚开始并无情地向她袭来,迫使身处绝望的境地。
    所有发生的一切,根本不敢相信这些发生在中国经济发达文明之地温州,有这么一群害群之马对百姓民生如此欺凌,如此漠视,也正是孤寡老人以一颗坦诚之心反映的血淋淋事实。
    由于拆迁人自身的错漏百出的原因,使拆迁进度滞后,2013年3月温州市电视台曾对该拆迁工程进行报道,称之为"蜗牛"工程,拆迁人也承认该拆迁工程必备手续还在办理过程中,究其原因可想而知。
    为维护被拆迁人自身合法权益,2013年1月21日被拆迁群体自发去省有关部门上访,老人也参与其中,上访得到省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但意想不到的是,拆迁人与地方政府为打击上访人,联合公安、街道几十人强行将老人们一行上访人拖回中巴车运回,老人年迈并患有高血压、心脏疾病,如此恐吓折腾,出现胸口疼痛,四肢麻木全身出冷汗等症状,在被截访途中多次乞求就近医治均遭拒绝。直至抵达温州一小时后再得以自由,由拆迁人派人监督到第二医院急诊住院治疗,为此先后二次住院治疗,花费二万余元,拆迁人及有关部门的所为使老人身心交病受到严重伤害。
    拆迁人为了达到目的,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2012年4月25日对老人永川路104弄7号私人房屋作出行政裁决,并申请鹿城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3月21日联合有公安、保安、特勤、街道几百人对私人房屋,至今未与拆迁人签订任何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情况下进行了暴力强拆,使老人赖以生存的家园倾刻化为一片平地,强拆的不仅仅是私人房屋,折毁了是对人权的尊重,更拆毁了百姓对地方政府的信任与感情。
      自进行暴力强拆,至今己近一年,当初为被截访而化去的住院费二万余元,及因强拆后致老人流离失所,拆迁办工作人员叫老人去住旅社,在同意下而被迫无奈住旅社住宿费数万余元,为此引起的经济损失,至今拆迁办拒绝报销。
    老人七旬拖着病体已就此冤案,曾通过温州相关政府部门提出过上访过,得到的互相推诿,处于申诉无门,下跪无地,上访中又致腿骨骨折,在床治疗休息,出门靠轮椅,近日老人身穿"违法强拆,无家可归"状衣到市政府等部门上访,2014年1月9日再次去市政府门口至夜晚九点,遭强行截访,誓言抗争到底。老人身心已处于崩溃境地,一切并未得到公平的对待。在此强烈要求上述政府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对此案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净化温州市环境和秩序,保护百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胡秀珍
                                手机: 13777769724
                                 二0一四一月

  • 湖北应城七十岁老人胡金春被押回后拘留十五日

    湖北省应城市政府和法院不作为,乱作为坑害当事人。我因2005年生效终审判决书依法申请执行法院收了执行费,后来依法逐级提执到最高人民法院并且下达了督促执行函,为此事多次上访到有关部门长达8年之久,应城市法院却不作为乱作为相互串通。孝感市中院未依法开庭执政的情况下,于2013年6月份非法作出了再审裁定书,撤消原来判决书的内容,我依法向检察院,一审,二审,高院申请抗诉和申诉理由即依据,无任何单位受理,明显剥夺了我的执政权和申诉权。
     
    今天我从北京上访押回来后,被拘留十五天,现在应城拘留所。
    湖北应城 胡金春
    2014年1月4号

  • 辽宁丹东张正庭王淑芝二位老人被拘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15消息:辽宁丹东张正庭、王淑芝两位老人因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的十一月九日,到天安门金水桥撒冤情传单先被送马家楼,后抓回丹东拘留分别拘留十天。
     
    两位老人患有高血压、心脏病13号就开始了绝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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