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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石根长老申请“保外就医”仍被拒

    【民生观察2020年9月5日消息】因“709案”被判刑七年半的北京家庭教会长老胡石根,由于患有心脏病曾经多次申请保外就医均遭拒绝,他的病情受到外界关注。上个月,家属前往天津监狱医院探望了胡长老,得知其身体状况良好。

    北京异议人士刘跃:我刚刚和胡石根长老的弟弟通过电话,上个月胡长老的大妹妹,去天津监狱医院探望胡长老,因疫情的关系,监狱拒绝家属面对面会见,改为视频会见。

    据胡长老弟弟介绍,胡长老身体尚好,因胡长老入狱前患上严重的冠心病及其它慢性疾病,他一直在监狱医院里留住。家属和狱方多次申请的“保外就医”,还是遭到拒绝,“保外就医”还是那样的遥遥无期。

    胡石根长老,因“709”一案“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入狱7年半,他是“709”案判刑时间最长的政治犯。

    附简介:胡石根(1954年11月14日)出生于中国江西南昌,中国持不同政见者、民主活动家、独立中文笔会成员、中国家庭教会长老。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与胡春华是同班同学),之后曾担任北京语言学院(今北京语言大学)的讲师。曾参与八九民运并組建“中国自由民主党”,上世纪九十年代因抗议六四屠杀被判刑20年。2008年提早获释后继续坚持不同政见。他也是中国地下教会“雅和博圣约教会”的长老。

    四年前胡石根作为首批被判刑的“709案”当事人,被裁定“颠覆国家政权罪”罪成,判刑七年半,其后在狱中患上心脏病,2018年年初更出现突发急性心脏病。家属曾以他患有多种疾病为由,一再为他提交“保外就医”申请,却不成功。

    据了解,当局一直要求胡石根认罪,作为批准他保外就医的条件,但胡石根坚持自己是无辜的。

  • 胡石根在狱中冠心病发作 申请保外被拒

    【民生观察2018年1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被北京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7年半的胡石根长老(基督徒),近期因冠心病发作而服刑困难,家属为他申请“保外就医”,但当局却说“现在还不行”,予以拒绝。

    据知情人刘跃介绍,胡石根长老在2016年间被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七年半。近期,他的家属探监后得悉,胡石根现突发急性冠心病,身体极度不适,每晚只能以坐姿睡觉来缓解疼痛。胡石根告诉家人说,他只要一躺下,就会喘不过气来,并且还会出现剧烈的胸痛。
    2018年1月18日,关押在天津长泰监狱的胡石根被送往监狱医院就诊,在此期间狱医给他做了一次全面的体检。但目前体检的结果,医生还未告知病人及家属,家属为此心急如焚。昨天(1月21日),胡石根的家属向狱方提交了“保外就医”的申请,但是监狱方却给出了如下答复:“现在还不行,要等到‘7O9案’全部结案了以后再说。”

    对此,家属十分懊恼,因为胡石根曾告诉家人说,在他审判之前,有关部门多次劝解他说:“只要你认罪,后面的事情一切都好说!包括保外就医等宽大处理”。但时至今日,家属看到的却是各种借故推辞,全然不顾及胡石根年老体弱,病痛缠身的疾苦。因此,家属要求当局信守承诺,尽快给胡石根办理“保外就医”,以让他得到应有的救治。

    据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公民胡石根现已年过六旬,在1991年间,他参与创建了“中国自由民主党”。;1992年5月间,胡石根因抗议当局镇压“六四”(学生运动)被捕,随后胡石根被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等罪名判处监禁20年(后获减刑),并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14年5月,胡石根因参与纪念六四25周年研讨会,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年7月10日,胡石根在“709”“大搜捕”中被警方抓走,7月11日被刑拘,其后转为监视居住,涉嫌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2016年他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7年半,现关押在天津市西青区梨园头长泰监狱服刑。(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梨园头长泰监狱医院,邮编300381,电话:022-225583005)

    相关报道:狱中胡石根健康恶化 当局承诺保外至今仍无消息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714/16156.html

  • 狱中胡石根健康恶化 当局承诺保外至今仍无消息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7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因“709大抓捕”获刑七年半的胡石根,其家属在近日探望了正在服刑的胡石根,得知他身患多种疾病,而当局当初保外就医的承诺一直没有兑现。

    据胡长老胞弟胡水根讲述,胡石根患有严重的冠心病、心功能不全、慢性支气管炎、高血压、脂肪肝等疾病,进入监狱服刑以来已发生两次被紧急送院救治的情况,由于监狱条件简陋和环境较差,致使胡长老病情更加严重。会见时,胡石根谈到当初当局劝喻其认罪时曾经表示,只要胡长老认罪,承诺什么都好说,包括保外就医。但令他感到愤怒的是,当初的承诺至今没有消息。

    胡水根表示,家属们心急如焚,胡石根年事已高且重病缠身,希望当局兑现承诺,可以准许胡石根保外就医,除了能够得到相应的治疗外,还能有家属的精心照料,会对其身体大有帮助。

    有关胡石根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声明:停止打压人权 民生观察要求立即释放周世锋、胡石根等人
    http://msguancha.com/a/lanmu2/2016/0801/14704.html



  • 基督徒民主人士胡石根失踪44天 民生观察呼吁各界关注

    7月10日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圣爱团契长老、民主人士胡石根与另两名信众戈平(勾洪国)、刘永平,在原计划前往参加教会聚会时,与外界失去联系。随后几日,勾洪国、刘永平分别被天津警局以涉嫌“寻衅滋事”而在指定地点监视居住,而胡石根与外界失联至今已经44天,杳无音讯。民生观察对胡石根失踪事件表示强烈关注!
     
    胡石根先生失踪这已不是第一次。2011年春,网传“茉莉花革命事件”时间,在全国警方掀起大规模抓捕运动时,胡石根先生也一度失踪,后外界知道其被警方戴黑头套,被殴打、威胁,被秘密关押。当然,自从2008年胡石根先生出狱至今,在中国所谓一些重大而敏感时期,他失踪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尽管如此,这次在中共元首将访美前夕,中国忽然发生诡异的“7.10”对律师与维权人士的大抓捕,其中原因有待未来历史拆解,但一个公民无端失踪如此长的时间,的确注解着一个社会公民生命安全与人身自由权利的缺失。当然,值得引起各界关注。
     
    胡石根,1954年11月14日生于江西南昌,1978年中国文革结束恢复高考后,以优异成绩考入北京大学,经历并参与了80年代高校选举与启蒙,毕业后成为北京语言学院(今北京语言大学)的讲师。亲历“89反腐爱国运动”。1991年,在“六四屠杀”后的红色恐怖之下,胡石根与王国齐秘密组建了地下反对党派——中国自由民主党,还组建了外围组织——“中华进步同盟”和“中国自由工会筹备委员会”。1992年,胡石根打算在当年的6月间到北京、上海、武汉等地派发传单,以抗议“六四事件”的镇压和纪念“六四死难者”。结果胡石根在1992年5月27日因被人举报计划在天安门广场用航模飞机撒传单而被捕。
     
    1994年12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和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等罪名,判处胡石根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服刑期间,曾经有传胡石根病危。胡石根于2005年和2008年两次获得减刑,最终在2008年8月26日,服刑16年之后刑满出狱。
     
    出狱后,胡石根继续追求推进中国人权、法治与民主的理想,关注并积极参与全国一些维权与公民活动,并信仰基督教,成为家族教会的传道人。也因此,胡石根先生一直受到当局的严密监控与传唤、软禁、失踪等等迫害。
     
    2011年11月21日中午,胡石根骑自行车回家,被一骑电动摩托车撞飞,所幸并无大碍,只是膝盖受伤,撞人者扬长而去。
     
    2012年3月3日是全国“两会”开始日,北京异议人士胡石根等全面受到监控。
     
    2014年5月3日,胡石根因参加“六四纪念研讨会”被传唤并刑拘,其他被捕人士包括人权律师浦志强﹑学者徐友渔、80后作家刘荻以及北京电影学院教授郝建。同年6月5日获得释放。
     
    今年7月10日,胡石根计划参加家庭才会例行聚会而再度失踪,并且在近一个半月中,没有任何机构出来对此表示负责,也没有通知其家属亲友。
     
    《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工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人权捍卫者宣言》也规定:“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1.每个国家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保护、促进和实现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除其他外,应采取可能必要的步骤,在社会、经济、政治以及其他领域创造一切必要条件,建立必要的法律保障,以确保在其管辖下的所有人能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实际享受所有这些权利与自由”,“1.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参加反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动。2.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何暴力、威胁、报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歧视、压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为的侵犯”;《强迫失踪问题国际公约》明确指出:“任何人都享有不遭受强迫失踪的权利,受害人有得到司法公正和赔偿的权利”,且“认识到强迫失踪的极端严重性,认为它是一项罪行,且在国际法界定的某些情况下,构成危害人类罪”;中国《宪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
     
    一个追求民主法治,致力推进中国人权改善,而信奉基督教和平与爱的公民胡石根,不仅曾经被判重刑,出狱后也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而长期遭到骚扰、迫害,现在又如此长时间地失踪。这充分说明中国公民人身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等等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都形同虚设。为此我们呼吁各界人权组织关注胡石根先生的失踪情况,也呼吁中国政府切实履行依法治国承诺,真正承担起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与自由的责任,尽快查清胡石根先生失踪根由,并为胡石根讨还自由。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5年8月24日

    自由胡石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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