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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援越抗美老兵秦鑫安因上访被多次关精神病院

    秦鑫安,男,1943年3月12日生人,身份证号420104194303120016。住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一路。今年70岁了。1962年7月参军,1965年参加了援越抗美战争,荣立二等功。

    走进他租住于北京破败不堪的小屋,很难把他跟援越老兵,二等功臣联想到一起,他没有古代将士们金戈铁马浴血奋战后的荣耀,也没有赢得政府的最重。上访后日子过得更加艰难。

    据了解,秦鑫安1969年退伍时享受的是连级待遇,分配到武汉第五棉纺厂后厂方没有给他保留原工资标准,而是重新计算工资,秦鑫安为此向武汉市纺织工业局和劳资处反映,劳资处答应把工资给他调回来。这期间,时任厂党支部委员的秦鑫安发现厂党支部副书记有以权谋私、盗窃公物等违法违纪的行为,就向厂组织科反映,要求加强对基层党支部领导的政策和业务素质的领导。没多久秦鑫安遭打击报复,厂里扣了他的工资、奖金,还降了他的职,从汽车队长降到了普通司机,也不审验他的驾照,政府也没给他落实转业后的待遇。

    1975年秦鑫安被掉到了武汉市铜材厂,1978年秦鑫安给湖北省委写了一条内容为“打击报复退伍军人,要求党中央华主席到武汉来调查落实政策,正视历史”的标语。当时正是在抓刚治国的时期,武汉市公安局很快就介入调查,厂方否定了事实,给公安局说秦鑫安是谈朋友,脑子受了刺激。公安局建议厂方和家属给他到医院检查,看是不是精神病造成的。

    1978年4月27日正在工作的秦鑫安被工厂保卫科10余人强行带走,送到了武汉市精神病医院,途径秦鑫安的家时,秦鑫安要求见家属也被拒绝。到医院,医护人员不容分说把他的手脚捆上用了电刑。由于秦鑫安的反抗挣扎,造成脊骨被打弯、骨关节被打坏变形、腰被打伤、牙被打掉,心脏也严重受损。秦鑫安回忆说,从中午12:30分开始,到下午5:30分结束,整整5个小时的电刑,电针一放到太阳穴就浑身抽搐,一会就休克了。电刑结束后送他去的人又把他拖回工厂继续上班。

    1978年5月5日秦鑫安背井离乡,为受电刑的事到省、市各机关和公安部上访,指责地方公安机关乱用职权和厂方勾结,对其迫害摧残。他的这些维权行动最终让这些政府部门更加恼怒。

    1983年9月13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根据国办发【1980】214号和民政部【1984】9号文件的指示精神,向市委并副秘书长王兆庭提出申请,要求把秦鑫安按照精神病收治。武汉市委副秘书长王兆庭以最快的速度当日亲笔批示,请市公安局将秦鑫安收治,一切费用由武汉市铜材厂负担。

    有了这个批示, 1985年9月15日秦鑫安再次被从工厂带走,送到武汉市公安局精神病防治院(现名安康医院)。医院不做任何检查就把他绑在床上,一直绑了两天才把他放开。为了制服他又给他用了两次电刑,灌药。过了几天就让他自己吃药,不吃药就打,吃完药还要张开嘴让大夫检查,一天两次用药,天天如此。在这期间秦鑫安的家属为此多地上访,不但没能救出他来 ,还受到了威胁。
    一次秦鑫安在和大夫闲聊中说起“这个社会不讲理了,我也只好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了”。大夫才说“你这病情有好转,在观察半年,你要真不犯病了就行,你这病吃药吃不好,还得自己调节,只要你不上访了就不会把你关精神病院”。

       这之后秦鑫安就一直很“老实”,到让出院的时候秦鑫安坚持谁送的谁接走,厂方为了牵制秦鑫安找他的弟弟担保,管制秦鑫安1年,1年内不许回厂,不许上访。秦鑫安的弟弟为了早点让他出来,答应了厂方提出的所有条件,秦鑫安才走出了关押他4年的精神病院,这时已是1989年的9月4日。

    秦鑫安说,在这不但要承受药物副作用带来的痛苦,还要忍受营养不良造成的身体虚弱。每月还要交36元钱的伙食费,每天面对的都是铁门铁窗,但他这样的苦难并没有就此结束。
     
    在秦鑫安被非法关押记录中记载,1999年9月14日至同年的10月11日;2000年3月7日至同年的4月11日被关进武汉市公安精神病管治院,遭受电刑、毒打、绑架、强制服用精神病药物,摧残身心健康,至今不给任何手续,不给复印病案、病例等。

    1981年8月15日至同年10月27日;2006年6月19日至同年9月5日被强行关进武汉市精神病院。用电刑、强制服用精神病药物迫害摧残。

    1980年9月19日至同年10月19日被强制关进湖北孝感市精神病医院。医院出具的出院证上注明,诊断“住院观察是否有病”;治愈情况“住院期间未见异常”。

    针对秦鑫安出院后的一次次上访,要求摘除被政治“精神病”的帽子,给予平反,落实政策等问题。1997年3月21日武汉市公安局委托武汉市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对秦鑫安进行了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其鉴定目的;因反复上访,要求摘除精神病帽子,并要求给予平凡,故提请司法鉴定委员会鉴定,已明确精神病是否存在,有无行为能力。

    1997年7月10日武汉市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出具的[武精鉴字97001号]精神司法医学鉴定书上显示的鉴定结论是“偏执性精神病,无行为能力”。

    2007年11月6日又被武汉市公安局精神病管制院诊断为“偏执性精神病 ”。

    秦鑫安为了证明自己没精神病,自费走访了全国12家精神病院,并买了关于精神病症状与治疗的书。多部门反映要求追究陷害他的武汉市政府及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被裁定驳回,不予受理。

    秦鑫安初步估算,为了解决他的这些问题,截止2009年他先后进京上访156次,被武汉市收容所关押约60次,共计时间长达5年之久,期间被多次毒打。他的妻儿也受到威胁,秦鑫安为了不再连累妻儿被迫离婚。

    为了弄清武汉市政府说的两份文件内容,本网志愿者通过百度搜索和民政部网站都没有找到上述文件,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网站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信访制度的构建》一文中得知国办发【1980】214号文件是以内部文件,没有公开发行)。

    秦鑫安说,按照他们的说法,他们是不是也“偏执”?那么多的医学理论和法律依据摆在那他们不执行,非要自出一套,试图用这种残害人的手段达到压制民意的目的,他们不但“偏执”,还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他希望有关部门对这些病入膏肓的不法之徒及时收治,不要在让他们危害社会,危害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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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邢台市胡羊群

     

                   胡羊群

     
    姓名:胡羊群
     
     
    性别: 男
     
    年龄:55岁
     
    籍贯:河北省邢台市郊区
     
    受难者单位、职业
     
    农民
     
    案件发生地
     
    邢台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胡羊群所在的村委会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9年6月8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在医院内被关了六天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沙河市第二医院即精神病专科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被强迫吃药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09年6月麦收季节,8日下午3时许,胡羊群正在自家责任田查看小麦能不能收割,突然被三个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到一辆面包车上。“你们是谁,要干什么?”老胡问。“到信访局解决你的问题。”绑架他的人回复道。
     
    “村里要征用我仅有的两亩多耕地,说是要搞房地产开发,答应每年每亩给补偿小麦、玉米各900斤,让我在协议书上签字。因不是国家合法的征地。我拒绝签字,并向市、省有关部门反映过。路上我琢磨可能为这事儿。”老胡说。面包车没有开往邢台信访局,而是开到了沙河市第二医院即精神病专科医院(下简称沙河市精神病医院)。
     
    病房有两道门,里边那道门是铁门,且有壮汉护士把守,窗户上密密的钢筋棍有大拇指粗,严实得如铁笼子,和监狱差不多。医生每天都要给老胡服用两次不知名的药片。药片有红,有白,有绿,每次有十几片。老胡知道自己什么病也没有,也知道“是药三分毒”的道理,不愿意吃。
     
    “最恐惧的是那些真精神病人犯病的时候”,老胡说:“这些人眼神直勾勾地盯着你,里面透着凶光,会莫名其妙地扑向你,掐住你的脖子。白天还好,能看到人,能躲避。到了晚上却防不胜防,你睡着了,连躲的机会都没有,非常恐惧。”说到痛心处,老胡的老泪在枯涩的眼眶里直打转。
     
    “多亏我女儿经多方打听,才找到距我家40多里开外的沙河市精神病院,通过村干部到场才把我解救出来”,胡羊群说:“一掐算我在里面住了六天,那六天比六年还长呀,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案件来源: 《民主与法制》http://wuxizazhi.cnki.net/Search/MZYF201002013.html
             

     
    收集时间: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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