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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疫不能成为公权违法侵权的借口

    8月11日,江西教师因在网络发表对疫情防治的建议,竟遭当地警方以涉疫“不当言论”而行政拘留15天,引发网络质疑。然而,稍微留意中国网络信息者当会发现,自新冠病毒疫情爆发以来,中共警方以种种控制疫情为由,持续不断在全国拘押各种发表涉疫言论人士,至今究竟抓捕了多少人,在信息高度封锁的当下,都无法统计。而从已经披露出来的因疫情拘押消息可见,中共当局正借防疫强化对国民的管控,将肆意违法侵权常态化。

    据中共官方媒体报道,江西丰城政府微信公众号“丰城发布”8月11日消息,“10日,我市一名教师张某良在今日头条以‘无线观察’的用户名发布涉疫情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市公安局及时处置,于8月11日依法对张某良予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无线观察”8月10日在今日头条一文章的评论区留言称,“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结果马上遭致警方拘押,随后的11日下午,涉事教师张先生在个人今日头条账号“无线观察”发布一则致歉声明:“昨天我发的评论(扬州疫情)对大家造成了伤害,我当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感到很后悔,所以马上删除了;在此我向大家表示深深的歉意;我诚恳接受处罚,今后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外界应该注意到,近日以来,随着疫情蔓延,新冠病毒不断变异,世界在防治新冠病毒上出现两种不同思路:其一,“与病毒共存”,即通过群体免疫力提高,公民生活中防治应对疫情意识增强,逐渐形成人类日常应对疫情而学会与病毒共存状态,就如过往人类与流感共存一样;其二,坚决通过一切方法来防治杜绝新冠病毒,最终消灭新冠病毒,使人类免除新冠病毒之害。至今这两种应对新冠病毒思路究竟属优属劣还没有最后结果,但从西方文明国家,如以色列、加拿大、日本等等所行来看,那种学会与病毒共存的防治方式显然有着不可忽视的成效,而同样,在不惜一切手段防治疫情方面,中国至今也有让人不可轻视的效果,只是抛开了人权而不成本而已。这样,只要疫情没有得到最后控制,如上两种防治思路就不能最后说谁最有效。既然如此,对这两种方式的讨论探索,就是人类的共同课题,而身为人类的任何一员,对此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就是情理之中的事,就是合法合理的思考。

    连日来,世界治疫思路在中国也反应于医学专家张文宏主张“学会与病毒共存”与前卫生官僚高强坚决反对“病毒共存”的观点对峙中,在这种观点已经在网络与媒体展开公开讨论之际,江西丰城张姓教师在网络留言中表达让扬州进行实验意见,无论从疫情防控与言论自由角度都无可厚非,这完全是公民正当的意见表达,没有任何恶意,也没有造成任何损害,所以无论如何也谈不上触犯法律而应该遭致拘留处罚。

    中共丰城警方将一个公民的建议作为“不当言论”而予以处罚,不仅让他删除了建议,还发表了道歉,而且还将其行政拘留15天。警方这种行为不仅是适用法律不当,而且是公然违法滥权残民。而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此种案件在丰城发生属于中国的特例,那我们可以说在世界任何国家都在所难免的事,因为任何法治优良的国家,也难排除局地个别用法不当或违法侵权情况,然而,问题是类似江西丰城警方将公民建议防疫而处罚的情况,在疫情爆发至今的中国屡屡发生,可谓遍地皆是,业已成为中国大地一种普遍现象。这就不是局部个别偶然警方执法出现的问题,而是整个中国执法已经在疫情掩护下走到了将违法侵权普遍化的境地,这是值得高度警惕与防范的。

    2020年元月,中国武汉新冠病毒爆发以来,武汉当局先是传唤惩处了八名为新冠病毒向社会发出报警的医务人员,并通过新华社发布惩处消息,可见中共当局禁言新冠的全局性安排。随后疫情蔓延,致使全国终至世界陷入危机,遭受灾祸,至今仍然没有尽头。而在抗击疫病过程中,中国一批有社会责任人士,勇敢前往武汉进行现场调查报道情况,结果如陈秋实、方斌、张展等等人士。先后被拘押、失踪及判刑,而利用自己获得的信息对疫情起源进行推测的南京郭泉教授也被拘押至今没有消息。这种因关注疫情而尽已所能贡献力量人士,结果却遭致当局残酷迫害,给社会塑造着一切胆敢关注疫情都将被当作罪犯惩处的范式,这大大激发了公权力借疫情肆意残害公民的动力,由此各地纷纷上演各式涉疫案件,如因披露当地疫情遭拘,因批评当地政府遭拘,甚至在打疫苗上有不同意见遭拘,直至今天因提出防治疫情建议被拘。如此种种稀奇古怪的事件,让人深感只要涉疫言论那就成为罪犯,就随时面临被惩处。

    中共利用这次疫病危机,以防治疫病需要为名,完全抛开公民各种宪法权利于不顾,而肆意以防疫应急为借口,而对公民采取任意处置,这事实上已经让中国在疫情下公权力完全无法无天,已经完全剥夺了公民一切权利。这种情况不仅直接导致了中国法治与人权的大倒退,而且随着公权力枉法常态化,而会出现将这一切危机时期的违法侵权固定化制度化,从而使整个社会日益陷入野蛮权治状态,彻底背离人类走向法治民主人权自由的正道。

    民生观察 2021年8月12日

  • 精神疾病真的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免死金牌”么?

    “首先,民事责任不能免除,也就是该赔的钱一分都不能少,自己难以支付则需要家人来支付。其次,只有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才能免于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精神病人都可以免于刑事责任。”

    我们看过许多犯罪分子拿出精神疾病的诊断证明来逃脱罪责。那么精神疾病的诊断证明,是否就成了“免死金牌”呢?其实这个问题很复杂,需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真的精神疾病

    首先要说的是,精神疾病患者伤人是没有指向性的。不限于某个特定的人,如果你专门去伤害你的仇人,无论如何是很难用精神疾病解释的。比如杀医伤医事件的凶手,治疗效果不理想,甚至亲人离世,家属心情难以平复,这一点完全可以理解。但是拿着武器到医院里,有指向性地攻击,就无法用精神疾病来解释和开脱了。

    但要注意的是,很多有精神问题的人,其实自己并不知道,更没有诊断证明。所以说不排除很多违法犯罪分子本身确实有精神问题。这个比例没有官方统计,但是应该比想象的高。

    2.伪装精神疾病

    答案很显然,没有一定经验的人想装精神疾病,非常容易被识破。大部分人其实都不知道精神疾病的特征,上来就吃屎喝尿,装得太过了。这也许在古代行得通,孙膑也是通过这个方法逃出庞涓的控制。然而现代医学对于精神疾病症状的观察要科学得多。许多特征性的症状是精神病人特有的,有经验的医生一眼就可以判断。

    比如在回答量表的时候注意“诈病指数”, 这些问题就是要看看你有没有认真地在刻意装病。一些答案很明显的问题,没有专业知识的人可能认为什么题目都反着答就可以装病,这真是大错特错了。

    最关键还有精神疾病的病史,不仅要有精神科的就诊记录,还需要精神科医生早先开具的诊断证明。这些都是司法鉴定的重要依据。精神疾病可不是你说有就有的。

    3.伪装成功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只有在完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犯罪,才能免于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也就是说,犯罪时是否有精神症状是判断的重要依据。即使有精神疾病的人,也具有发作期和缓解期。不管是强迫症、抑郁症还是精神分裂症,在缓解期的时候看上去和正常人别无二致,甚至感觉比一些上班族还要健康。在这段时间,是完全有能力和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

    但如何鉴别患者犯罪时属于发病状态?人的判断免不了主观,连特朗普都可以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美国多名精神科专家诊断为精神疾病,不具有担任美国总统的资格,但其实精神疾病并不是你想诊断就可以诊断的。简单地说,没有接触当事人并且获得授权,精神科医生就不能做出诊断。

    有些人认为只要有精神疾病,就可以犯了白犯。其实这也是不正确的。首先,民事责任不能免除,也就是该赔的钱一分都不能少,自己难以支付则需要家人来支付。其次,只有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才能免于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精神病人都可以免于刑事责任。

    4.逃脱刑事责任

    2013年《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予以强制医疗。

    如果精神疾病患者在发病期伤人,可以不受法律制裁,但是一定要强制住院治疗。即使逃脱死刑,也不会完全自由,很多会被强制治疗,因为你有伤人杀人的行为,可能需要去隔离治疗,或者是长期强制和精神病人共同生活,直到被医生认为病情得到控制。

    患者还需要长期服药,精神疾病的药物可不是想不吃就不吃,因为神经科医生、护士和护工每天很大一部分工作就是督促患者完成吃药的任务。如果你进入精神病院就变得跟好人一样,说自己瞬间好了,可没有那么容易。

    (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http://www.sohu.com/a/198835435_120100 2017-10-19)

  • 讨薪维权之路:“六四”能成为政府贪污工资的理由吗?

    我几十年来不断地向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政府追讨被贪污(1997年至2009年)的工资未果,今年7月在网上发出了 “龙港镇明目张胆地贪污工资和光天化日之下的抢劫有区别吗?龙港镇组织部门索贿不成就恶意报复篡改工资级别成铁证!组织部门声称“六四”问题没解决谁也不敢给你补发工资!这是针对“六四”受害者的迫害?还是龙港镇组织部门的腐败?”的质疑。

    龙港镇当即回应:“龙港镇的组织部门都集体犯傻了吗?贪污你的工资放自己口袋里了么?你大学本科毕业生这点常识都没有了么?每个人的人生轨迹都是一样的么?你一同参加工作人员当领导你就一样会当领导且拿一样的薪酬么?龙港镇组织部门的权利有那么大么能随便扣发在岗上班人员的统发工资么?既然铁证何不走司法程序呢? 8964光一个龙港组织部门就能说清楚么?党委、政府也不是今天才有的你早都干嘛去了呢?现在有些人要钱的方式也真是千奇百怪,有谁见过没在岗还讨要工资的,而且还说十几万是打发要饭的,帮助处理旧事的人反而被诬陷的,也许有很多人不会相信这样事情,但是这个奇葩的事情确在某人身上发生了。”

    针对龙港镇的无耻谎言作出如下的回应:

    “龙港镇的组织部们的工作人员现在应该主动向纪检部门自首或者揭发内部的腐败问题以求国家宽大处理,还在这里混淆是非诋毁受害人到底还要不要脸?从目前中央公布的反腐败数据来看政府部门的犯罪往往都是集体作案,很多人未必清楚自己的行为到底是不是在犯罪,龙港镇的组织部门都集体犯傻了有什么奇怪?这叫做利令智昏!每个人的人生轨迹固然不会都是一样的,一同参加工作人员有没有当领导拿的薪酬不一样都很正常,但我正当的工作权利和工资被组织部门无故剥夺,人生的轨迹被扭曲造成的伤害自然向组织部门要说法,这有错么?

    试问:8964的事龙港组织部门如果说不清楚,为什么龙港镇组织部门多次要提8964的事?我的工作权利被剥夺和工资被克扣哪样跟8964有关?党委、政府固然不是今天才有,我这几十年来一直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前面政府官员腐败渎职,后面的是不是要“前腐后继”?这人世间要钱的方式本来就是千奇百怪,但只要合法都是无可指责的,到底组织部门眼睛瞎了还是脑子进水了,我明明在华东制版厂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怎么会是不在岗还讨要工资呢? 如果我是不在岗你会说赔我十几万的?说这十几万是我在龙港镇十二年的工资总和,我确实说过“这十几万是打发要饭的”,过去的工资拿来是在过去那个年代消费的,现在和过去的生活水平及物价指数都不一样了,把几十年前的工资数额放到现在才发给工作人员确实不合理。像现在政府发给那些低保的人每年的救济款项都在一万几到几万,这些人如果没有政府的救济就有可能去要饭,他们得到救济二十几年加起来也在二三十万以上,我这样说有错吗?我们没有那些共产党人为了共产主义事业可以贡献出一切那样的伟大胸怀!我要的是我应该得到的工资,这没什么可耻的,工资对于每个工作人员来说是养家糊口所必需的,但对于那些靠索取贿赂的组织部门的人而言工资可以忽略不计的,当然看不上。

    帮助处理旧事的人反而被诬陷了吗?

    龙港镇政府曾书面回复:“经了解,你于1987年参加工作时被派至华东制版厂、包装装潢厂(以上两个单位均已改制)等单位工作,原工资系县二轻局发放,1989年8底因”六四”事件受同学连累被拘留,1989年12月取保候审,1991年被判缓刑。1997年10月你调至龙港镇,至2009年底。因你系在编不在岗人员,龙港镇没有为你发工资(2009年苍南县在编不在岗人员的相关政策出台前,人事挂靠龙港镇的人员均未发放工资),2009年县在编人员的相关政策出台后,你返岗上班,并正常发放工资。”

    很清楚!我是在二轻局被派至华东制版厂、包装装潢厂等单位工作的,我的工资是二轻局发的,我是在1997年10月因二轻局撤并被调至龙港镇的,写得很明白,我的工资关系已经转到龙港镇,龙港镇必须继续给我发工资?怎么突然变成人事挂靠龙港镇了呢?我明明在华东制版厂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怎么突然变成是在编不在岗的人员呢?如果龙港镇需要我回到政府工作完全可以通知我到政府报道,何况我本人已经向组织部门要求回到政府工作,组织部门推说党委会“研究研究”,却一直没有落实,却把国家发给我的工资强行领走。

    组织部门作出的答复如此前言不对后语,连简单的逻辑关系都搞不清楚,到底是脑残了还是道德有问题?

    现在龙港镇政府终于承认过去扣发的工资是不对的,但同意赔偿给我的工资金额竟然只是过去工资数字的累计,说这是依法补偿的就这么多了!如我不同意可以去法院或者劳动仲裁部门告他们,如继续在网上发表言论一切后果要我自己负责,他们已经做好一切准备了!

    这就是我们的龙港镇人民政府吗?他们为了掩盖扣发我工资的事实,极力将整个事件与“六四”挂上钩,试图将贪污我工资的无耻行径政治化,难道已经成为历史定论的“六四”可能作为贪污我工资的理由?

    [薛振标简历]
    薛振标,1989年因收留大学同学王有才,被拘留,后被判刑两年,缓期两年。
    1987年7月毕业于杭州大学物理系
    1987年9月—1989年7月,分配到苍南二轻局工作,同年被下派到浙江塑胶包装装潢厂工资,工资由二轻局发放, 但编制从原来答应的行政编制被改为事业编制。
    1987年8月的工资被无故停发,直到97年10月,国家发给我的工资记录在人事局的挡案,我没有领到。
    1989年8月19日因收留参与“六四”事件受通缉的王有才被苍南公安局收容审查,
    1991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1989年12月25日(被取保候审)–1993年在浙江塑胶包装装潢厂继续工作,同年该厂倒闭,转到华东制版中心上班。
    1993年—1997年在华东制版中心工作。
    1997年11月二轻局被撤销,随龙港办事处人员被龙港镇接收,但一直不给安排工作,而我的工资却被龙港镇截留直到09年8月,只得继续留在华东制版厂工作。
    1997年—2008年6月被华东制版中心派到广西南宁办事处工作。
    2008年6月—2009年8月协助浙江塑胶包装装潢厂清算组工作。
    2009年9月,县在编不在岗人员的相关政策出台的时候被安排工作。

  • 油田普通职工不能成为高管降薪的陪葬品!!

    “我们的工资、奖金要降啦已经不保温饱”,最近,同事们针对油田企业员工降薪的事情吵得沸沸扬扬,身为石油石化员工牵扯到自己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也反复的分析了一下降薪的目的是什么?是真对哪些人员降薪,从新闻上看到这次降薪主要是针对高管和领导层。中.央的目的是缩小高管和底层员工的效益差距。这怎么可能呢?又给老百姓开了一个玩笑,打“老虎”跟我们底层老百姓关系不大,要打就把那些满天飞的“苍蝇”多打些,左右开弓打他个天昏地暗,打他个彻彻底底。
    油田员工都知道,一些石油石化单位的腐败很多都源于工程外包和设备采购。在油田,大量的工程是“外协”项目。吃苦受累的一线员工都明白,这些“外协”项目大多都是领导直接安排,项目利用率更是低廉,工程、材料都是偷工减料和劣质器材,项目之所以能够顺利通过,主要就是由领导定板,每年都是拆了修、修了拆,开题立项就高达成百上千个,而每个项目最低金额都在100万以上,每个项目在验收时,领导都“获益匪浅”。根本不在乎那几张红票票的工资。不然你看吧!那些开豪车、穿名牌、高消费的人群里哪个不是跟领导有直系或者有亲戚关系?
    曾几何时,中石油中石化财大气粗,如日中天,那时只见领导、高层花起钱来何止一掷千金,各单位配车多如牛毛,一个科级单位的副科级干部都配几十万的车,并且还是每人一辆车,这不是开资吗?能不能减少些不必要的开资和成本?少降点一线员工的效益,虽也偶尔哄哄工人涨点奖金,可是干部和员工之间的差距已然惨不忍睹。
    如今,江河日下,腐败案发,没见你们痛定思痛,顺历史潮流深化自身改革,没想到你们却开历史倒车“天才”的提出降职工收入,听到此消息简直被你气笑了,你机构臃肿,官员繁多,浪费严重。没见你针对这些弊病推出什么改革措施,一上来你先拿辛辛苦苦的员工开刀。平常口号喊的震天响什么“百姓是父母,官员是公仆”可怜的家长怎么养了你们这么些个孽子,有肉你净往自己碗里扒,出事了你就把爹妈往外推,有此逆子家门不幸。
    工人是最辛苦也是最无私的无产阶级,当企业真有了困难做出最大牺牲的还是工人,问题是中石油中石化你真到了连工资都发不了的状况了吗?我看不然,且不说你总的还是在盈利,我看领导的车还照坐—越坐越豪华、越坐越高级,公司的人打着飞机到各单位查岗,去干一件班长就能干好的事,做这些没见你差钱呀。
    中.央的精神是降高管过高的收入,稳步增长基层的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梦,你怎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不知你是同上面闹情绪还是在拿下面撒气,或更有甚者像党报上说的,借着基层降薪煽动底下的情绪以此来……。不懂真是闹不懂,有权就任性。
    对生活工作在大山里的靠工资生活的一线员工来说,影响最大的就是降薪。
    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于2015年年初开始实施,改革首批将涉及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以及金融、铁路行业在内的72家央企。根据方案,改革后,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到8倍。这是好事,老百姓都欢迎鼓掌。
    尽管央企纷纷表示负责人的降薪不直接影响基层,但实际上还是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了基层。在油田一线工人看来,春节后的第一个月工资就感觉到寒意。
    油田一线人员的工资并不高。工人不到2000,基本靠奖金增加收入,因为油田开采区地处荒野,冬季气温夜晚最低至零下30摄氏度,条件艰苦,所以会有适量的奖金补助。但在“降薪风暴”之下,奖金补助的削减,直接让一线员工的收入大幅下降。
    在2013年,中石油中石化年报计算,当时中石油中石化员工的工资、薪金和津贴为687.90亿元。如果将318311名临时工计算在内,中石油去年的员工平均费用为12.25万元。但在一线员工看来,他们是“被平均了”。
    现在形成了一个:基层的人很无奈,中间的人常胡整,上层的人问心无愧的局面。有些厂长和经理还在胡整、胡闹,搞什么小区块承包,把承包人的奖金系数猛提,还把考勤画成全年出勤,即使在家休息还按上班在岗发工资发奖金,一年365天的夜班,富了个别人穷了大多数,天下的朋友们你们说合适吗?
    员工们针对这种不平衡现象提出质疑,而领导们大发雷霆,大骂员工说:不支持他们改.革、不支持他们的工作,不安分守己,不好好干活等等,试问一下领导:你他妈的脑子进水啦?油田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干出来的的吗?我认为是几代人流血流汗,前赴后继干出来的,是几万人背井离乡、抛妻弃子干出来的,是几万员工奉献青春、坚守岗位干出来的,希望你他妈的以后说话要经过大脑。这种人能当领导吗?这样的人当领导企业还能发展吗?员工还有活路吗?现在采油队的人多的没地方住,搞什么承包?节俭什么人?节俭了人都去干什么去?
    当下就有不少员工担心,高层年薪降了,他们会不会层层往下砍?类似担心并非没道理。事实上,国企为了调出“合理的级差”,已经从上到下重新计算收入。我熟识的一位油田公司机关职员,看到这个情况后,最近就在为被“殃及”叫苦不迭。
    央企薪改的一个重要方向,是减少企业内部的收入差距。之前高管与职工的差距在12倍左右,高管减薪后的目标大概在8倍左右,如果还将职工工资、福利“同步缩水”,差距岂不还是很大甚至可能更大?由于基数低,职工涨10%也赶不上高管涨1%,怎可同比例降?中央收入分配政策是“限高提低”,“决不能让一线员工成为高管降薪的‘陪葬品’”。
    诚如斯言。很多国企油田的一线员工,贡献与收入相当不匹配。夏天汗珠掉到抽油机上“嗞”成一缕烟,冬天挖沟解堵吃一口饭灌一口寒风。纵然如此,一年到头的收入勉强踩上当地平均线。至于编制外的不少聘用人员,很少能同工同酬,辛劳地付出,创造了价值,倒往往拿不到应有的酬劳。这类收入不公现象亟须纠正。
     该限的限,该稳的稳,该调的调,才是全面理解中.央的改革精神。说透了,这得回到“为什么要有国企”的老问题上。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起着支柱作用,是发挥制度优越性、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对外,国企上缴利税,用来转移支付,平衡行业、地域、所有制之间的差距;对内,则要体现出国家对薪酬体系的政策导向,在劳动者之间形成“按劳分配”的公平与激励。
    这就要求,具体的制度设计,必须服从于多劳多得的绩效考核。基层职工的收入要与创造的价值相对称,中高层管理者也需要“精准化考核”。在企业的成长中,哪些利润来自工人的贡献,哪些利润来自管理层的辛苦,哪些又来自特定市场地位,现代管理技术应能明晰。至少,一边亏损连连,一边高薪照拿,绝非公平之义。只有基层的人不憋屈,中间的人常有盼头,上层的人问心无愧,打造科学的企业薪酬结构,才能吸引人、留住人、发展人。
    与公平、激励相配套的,还有公开度。对一些福利、灰色收入畸高的官员来说,工资收入远不是其个人所得的主要来源。有时候,面上的工资少了,暗中的福利又在“找补”。根据相关精神,央企负责人不得在企业领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严禁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也不得用公款支付其工作职责之外的费用。把这些“看不见的收入”管住掐断,就得在阳光下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负责人基本年薪将按照上年度所在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以“下”定“上”,这一制度设计指出了改革的要害,也道出了改革的方法论、价值观。科学合理的收入格局,需要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求黄金平衡点,不能回到“大锅饭”的老路上,也不能陷入人为拉大差距的歧途,才能闯出一条激发活力、创业兴业的新路。
    央企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到8倍。
    面对即将到来的薪酬制度改革,央企负责人面临薪酬的大幅缩水,不仅到手的工资绝对收入减少,各种隐性福利也会大为压缩,作为央企高管自然心有戚戚焉。而作为普通的央企员工,不少人也深谙“唇亡齿寒”的道理,喊出“不好意思比领导拿得多”,看似一句调侃语,其实更是一种忧虑、一声无奈的叹息。其实,这不应成为员工的一种忧虑,而是一个可以有的常态。员工心里有数,其他的灰色收入不算,年底相当于科级的兑现奖8-15万,一线员工有吗?没有。绝对没有!!!到年底给一线员工发点年终奖几千块钱,员工们就高兴的感天谢地,直呼:万.岁万.岁万.万.岁。
     国企高管高薪酬高福利一直以来确实令人羡慕嫉妒恨,一边身居高位,一边领取高薪,可谓当官发财两不误。而真正将国企搞的怎么样?意义上讲,普通国企员工确实面临降薪的风险,但是否减薪根据的应该是个人作为、贡献,而不应是职位的高低,员工们都在任劳任怨的干活凭什么减他们的效益? 近年来,高管与底层员工收入悬殊,将直接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一项关于基层员工收入的专项调查显示,75.2%的员工认为当前收入分配不太公平。
     从目前情况来看,现在底层员工的收入水平偏低,增长相对缓慢,长庆油田中原油田等已经5年没涨工资了。而央企高管与底层员工收入差距很大,说明了问题的严重程度。由于收入分配失衡导致的社会情绪积累,必然容易让人对制度产生不信任感,甚至出现了“公有制不能实现共同富裕”、“劳动不再光荣”等认识偏差,对此高官要员们要尽快找到“药方”整合这一认识上的分歧。
     对高管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是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但要看到,这次薪酬改革针对的是央企高管。底层员工的工资本来就不高,如果因为高管降薪,他们的薪酬跟着递减,显然有悖改革初衷。在以往一些央企高管薪酬大幅提升中,员工工资并没有普遍提高。如果高管降薪的同时也对职工层层降薪,既不符合规律,也不符合原则。
     毋庸讳言,在连日来的多个政策动作之下,央企高管降薪已成定局。在欢欣鼓舞之时,必须谨防一些执行者借高管降薪之名拿掉底层一线员工应有的福利。高管降薪的最终目的之一,是为了缩小收入分配公平差距。国.家明确提出收入分配要提低限高,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因此,在高管降薪的改革进程中,不应降低底层员工的工资。
     一言概之,高管收入过高,影响社会公平。但是,高管降薪切不可让员工成为“陪葬品”。只要做到高管降薪的同时,员工收入不会因此“被拉下水”,才能让改革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
     其实,央企本就应该营造一种正常的就职取向,而不该是一个因为薪水福利畸高,与正常市场情况脱轨的就业“特区”。要知道,央企是国.家的央企,是全民的央企,不是哪一部分人的企业。
     2015伊始,带国字号的单位不断讲述一个又一个笑话,如果汇集在一起,再经我们那些深刻幽默大肯定是一场不亚于相声晚会.
     
    江汉油田职工

  • 防疫不能成为公权违法侵权的借口


    8月11日,江西教师因在网络发表对疫情防治的建议,竟遭当地警方以涉疫“不当言论”而行政拘留15天,引发网络质疑。然而,稍微留意中国网络信息者当会发现,自新冠病毒疫情爆发以来,中共警方以种种控制疫情为由,持续不断在全国拘押各种发表涉疫言论人士,至今究竟抓捕了多少人,在信息高度封锁的当下,都无法统计。而从已经披露出来的因疫情拘押消息可见,中共当局正借防疫强化对国民的管控,将肆意违法侵权常态化。

     

    据中共官方媒体报道,江西丰城政府微信公众号“丰城发布”8月11日消息,“10日,我市一名教师张某良在今日头条以‘无线观察’的用户名发布涉疫情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市公安局及时处置,于8月11日依法对张某良予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无线观察”8月10日在今日头条一文章的评论区留言称,“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结果马上遭致警方拘押,随后的11日下午,涉事教师张先生在个人今日头条账号“无线观察”发布一则致歉声明:“昨天我发的评论(扬州疫情)对大家造成了伤害,我当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感到很后悔,所以马上删除了;在此我向大家表示深深的歉意;我诚恳接受处罚,今后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外界应该注意到,近日以来,随着疫情蔓延,新冠病毒不断变异,世界在防治新冠病毒上出现两种不同思路:其一,“与病毒共存”,即通过群体免疫力提高,公民生活中防治应对疫情意识增强,逐渐形成人类日常应对疫情而学会与病毒共存状态,就如过往人类与流感共存一样;其二,坚决通过一切方法来防治杜绝新冠病毒,最终消灭新冠病毒,使人类免除新冠病毒之害。至今这两种应对新冠病毒思路究竟属优属劣还没有最后结果,但从西方文明国家,如以色列、加拿大、日本等等所行来看,那种学会与病毒共存的防治方式显然有着不可忽视的成效,而同样,在不惜一切手段防治疫情方面,中国至今也有让人不可轻视的效果,只是抛开了人权而不成本而已。这样,只要疫情没有得到最后控制,如上两种防治思路就不能最后说谁最有效。既然如此,对这两种方式的讨论探索,就是人类的共同课题,而身为人类的任何一员,对此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就是情理之中的事,就是合法合理的思考。

     

    连日来,世界治疫思路在中国也反应于医学专家张文宏主张“学会与病毒共存”与前卫生官僚高强坚决反对“病毒共存”的观点对峙中,在这种观点已经在网络与媒体展开公开讨论之际,江西丰城张姓教师在网络留言中表达让扬州进行实验意见,无论从疫情防控与言论自由角度都无可厚非,这完全是公民正当的意见表达,没有任何恶意,也没有造成任何损害,所以无论如何也谈不上触犯法律而应该遭致拘留处罚。

     

    中共丰城警方将一个公民的建议作为“不当言论”而予以处罚,不仅让他删除了建议,还发表了道歉,而且还将其行政拘留15天。警方这种行为不仅是适用法律不当,而且是公然违法滥权残民。而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此种案件在丰城发生属于中国的特例,那我们可以说在世界任何国家都在所难免的事,因为任何法治优良的国家,也难排除局地个别用法不当或违法侵权情况,然而,问题是类似江西丰城警方将公民建议防疫而处罚的情况,在疫情爆发至今的中国屡屡发生,可谓遍地皆是,业已成为中国大地一种普遍现象。这就不是局部个别偶然警方执法出现的问题,而是整个中国执法已经在疫情掩护下走到了将违法侵权普遍化的境地,这是值得高度警惕与防范的。

     

    2020年元月,中国武汉新冠病毒爆发以来,武汉当局先是传唤惩处了八名为新冠病毒向社会发出报警的医务人员,并通过新华社发布惩处消息,可见中共当局禁言新冠的全局性安排。随后疫情蔓延,致使全国终至世界陷入危机,遭受灾祸,至今仍然没有尽头。而在抗击疫病过程中,中国一批有社会责任人士,勇敢前往武汉进行现场调查报道情况,结果如陈秋实、方斌、张展等等人士。先后被拘押、失踪及判刑,而利用自己获得的信息对疫情起源进行推测的南京郭泉教授也被拘押至今没有消息。这种因关注疫情而尽已所能贡献力量人士,结果却遭致当局残酷迫害,给社会塑造着一切胆敢关注疫情都将被当作罪犯惩处的范式,这大大激发了公权力借疫情肆意残害公民的动力,由此各地纷纷上演各式涉疫案件,如因披露当地疫情遭拘,因批评当地政府遭拘,甚至在打疫苗上有不同意见遭拘,直至今天因提出防治疫情建议被拘。如此种种稀奇古怪的事件,让人深感只要涉疫言论那就成为罪犯,就随时面临被惩处。

     

    中共利用这次疫病危机,以防治疫病需要为名,完全抛开公民各种宪法权利于不顾,而肆意以防疫应急为借口,而对公民采取任意处置,这事实上已经让中国在疫情下公权力完全无法无天,已经完全剥夺了公民一切权利。这种情况不仅直接导致了中国法治与人权的大倒退,而且随着公权力枉法常态化,而会出现将这一切危机时期的违法侵权固定化制度化,从而使整个社会日益陷入野蛮权治状态,彻底背离人类走向法治民主人权自由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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