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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凯律师到腾讯公司送锦旗抗封号

    【民生观察2024年5月5日消息】近日,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凯律师到腾讯公司送锦旗抗封号。此前,于凯律师一个视频号、三个公众号先后被腾讯公司永久封禁,致信腾讯总部无果;后于凯律师将腾讯告上法庭,并于今年3月提交了网上诉讼,但南山法院既不立案又不出具书面裁定书,彻底摆烂。于是,于凯律师只好亲自来到深圳腾讯总部送旌旗抗议封号。

    因坚持控告青岛市律师协原会长终致其辞去会长职务、以及牵头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废除寻衅滋事罪的法律建议书以及作为律所主任坚决维护实习律师张文鹏的权益而硬杠青岛市司法局等行为,先后被永久封禁一个视频号、三个公众号后,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凯分别致信腾讯总部无果。

    2024年3月5日于凯主任律师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网上立案,3月6日显示处理结果:“其他处理”。但经多次催问该法院既不立案,也不按照法律规定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完全丧失了改革开放前沿地带人民法院形象,彻底摆烂。

    在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提起诉讼都没有结果的情况下,2024年4月26日上午,于凯主任律师来到深圳腾讯公司总部沟通情况,并送给了腾讯公司一面锦旗。

    对此,网友留言评论:“不知道腾讯公司是否有一点点脸红,天下苦腾讯封号久矣!”

    附:民事起诉状

    原告:于凯,男,汉族,1970年6月30日出生,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六号楼603室,联系方式:18705326085

    被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35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61136T,法定代表人:马化腾,联系方式:0755-86013388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公开封禁原告微信公众号“刑辩组”(微信号:dachengyukai)的具体原因和依据;
    2、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双方的服务协议,解除对原告微信公众号的封禁措施,恢复上述公众号的正常使用状态;
    3、本案诉讼费,差旅费、邮费等为诉讼支出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依据被告发布并制定的《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使用微信公共账号《简称“公众号”)的用户,微信号为:dachengyuka,根据《服务协议》,原告享有的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内容包括被告向用户提供的信息发布,客户服务及与此相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

    2023年8月24日,原告注册使用的微信公众号“刑辩组”被永久封禁,理由是发布的《深圳市南山法院立案难!》一文违反《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2023年9月12日与2023年12月31日,原告团队使用的微信公众号“刑辩组B”和“刑辩组C”也突然被永久封禁,被告没有告知哪篇文章存在违规内容,也没有发出任何其他通知。

    原告在运营微信公众号的过程中,始终遵守《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等相关协议,没有发布、传播违反被告制定的协议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内容,也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滥用垄断地位、随意处罚的行为,违反了合同义务,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截至原告申请立案之日,被告对原告微信公众号的封禁措施仍未解除,已严重影响原告对微信公众平台服务的使用,给原告的工作、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于凯
    2024年3月4日

  • 于凯诉腾讯公司案法院拒不立案

    【民生观察2023年7月25日消息】2023年6月26日,山东青岛的于凯律师就视频号被封禁,起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深圳市南山法院至今拒不立案,近日于凯律师直接联系该院马院长,要求其解决立案难的问题。

    2023年1月15日晚,于凯发现自己的微信视频号被停止使用,理由是“由于违反视频号运营规则”。

    于凯的微信号为:dachengyukai。于凯表示,自己在视频号运营的过程中,始终遵循腾讯公司制定的诚实使用、分享好的内容、不干扰他人的视频号运营基本原则;遵守《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等相关协议及规则;自己视频号所发布的视频亦遵守了《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不存在《视频号常见违规内容概览》中所列的其它违规内容,没有发布、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也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于凯的微信视频号被封禁后,其曾于2023年5月5日向腾讯公司发送过一封《律师函》,本想通过沟通解决该事宜,但被该公司拒收了《律师函》。

    于凯认为,腾讯公司滥用垄断地位、随意处罚的行为,不仅违反合同义务,而且严重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截至他申请立案之日,他的微信视频号功能仍未恢复,已严重影响其对微信功能的使用,给他的工作、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于凯依法向深圳市南山法院提起诉讼。

    其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依法判令腾讯公司向其公开封禁原告视频号(微信号:dachengyukai)的具体原因和依据。
    2.请求依法判令腾讯公司继续履行双方的服务协议,解除对其视频号的封禁。
    3.本案诉讼费、差旅费、邮费等为诉讼支出的费用由腾讯公司承担。

    2023年6月26日,于凯在网上提交了上述立案材料,但至今已经近一个月了,南山法院仍然没有给予立案。

    2023年7月20日,于凯微信联系了深圳南山区法院院长马文权,就其起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网上提交立案材料已经一个月了,立案庭至今拖延不立案、如本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请回复告知以及立案庭接听电话工作人员工作态度消极懈怠,推卸责任,影响法院形象等问题作了反映阐述。当天时分,马院长回复“收到”二字。

    2023年7月21日,于凯在网上查询后显示,他所提交的诉讼材料南山法院还是没有进行审核。于是,于凯再次微信马院长,表示有人质疑南山法院对腾讯公司进行保护所以迟迟不给立案,希望马院长给予督促监督立案为盼。

    据悉,于凯,男,1970年6月30日出生,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六号楼603室。联系方式为:18705326085。

    其起诉的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35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61136T,法定代表人:马化腾,联系方式为:0755-86013388


  • 腾讯前编辑张贾龙案下周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5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因涉及网络言论已被羁押九个月的腾讯前编辑张贾龙涉嫌“寻衅滋事罪”将于下周开庭审理,北京知名律师燕薪代理该案。

    据悉,燕薪律师日前收到南明区法院的通知,张贾龙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定于5月13日上午九点半在该院第二十庭审理。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张贾龙被捕与网络言论有关,特别是推特言论,就此成为“因言获罪”又一人,罪名是中共近几年惯用的“寻衅滋事罪”,巧妙地避开了国际社会政治打压(迫害)的指控。

    被捕前,张贾龙才新婚一年多,并且妻子刚刚诞下一名女儿不久。张贾龙曾就职腾讯,担任新闻版块编辑,曾因被美国前国务卿克里接见并提及刘晓波而最终遭到腾讯解雇,被捕前返回贵阳结婚生子。

    张贾龙被捕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后透露,张贾龙曾被警方规劝,要求其写材料认罪,换取轻判发落,但遭到张贾龙的拒绝。

    而家属在2019年12月初曾由检察院告知,案件将会在农历新年前完成开庭,不过因受到“武汉肺炎”疫情的影响,案件至本月才定出具体开庭日期。

    张贾龙妻子邵媛女士在得知开庭消息后,随即发推表示“好歹我们又为团聚迈进一步。无论结果如何,人做事天在看。我永远相信并支持贾龙!”

  • 腾讯网前编辑张贾龙被刑拘

    【民生观察2019年8月15日消息】本网获悉,腾讯财经频道前编辑张贾龙,于2019年8月12日夜晚9时许,被辖区派出所和维稳机关从家中带走,8月13日被贵阳警方以其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现关押于贵阳南明区看守所。

    张贾龙原为腾讯网络公司员工,是一名80后知识青年,曾因为被美国前国务卿克里接见并提及知名不同政见者刘晓波,后遭腾讯公司开除。近年来,张贾龙回到家乡贵阳生活,一直比较低调,新婚未久刚生下幼女。此次张贾龙被以“口袋罪”寻衅滋事刑拘,亲友相信张贾龙突遭刑拘与他近期的政治言论有关。

    张贾龙是一名知识分子,平日里注重遵纪守法,除了喜欢发表一点不同与政府的政治观点以外,没有发现有什么“出格”的行为。

    早在2011年4月28日,张贾龙还是某财经杂志实习记者时,就曾经因为发表不同政见被北京维稳警方约谈并被失踪超过60小时。事情发生后,他的家人透露,张贾龙平时关心时事,他这次被警方带走不知是否与他报道官方认为的负面东西有关。家人除了担忧外,认为司法程序会不会走也说不清。年轻人愿意做他们想做的事,但现有的法律法规可能不允许将不同的观点公开讲,讲了就可能引起麻烦。

    据一些与张贾龙熟悉的朋友讲,张贾龙曾关注过冤民赵连海案的开庭情况,同时也关注一些维权事件。张贾龙的一位朋友称,张贾龙勤奋好学,毕业于内蒙古大学,年轻有为,是一位很有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人,如果这样的一位敢讲真话的年轻人都要被失踪,那么这个社会的价值取向真的很让人绝望。

    2019年8月14日晚,本网志愿者致电张贾龙的家人,准备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已无人接听。据以往类似案例显示,在中国大陆凡涉及政治问题的案件,警方在抓人后一般都会向家属施加压力,以威吓阻扰家人向外界透露情况。

    本网将持续关注张贾龙案件的进展情况。

    张贾龙太太电话:13985527203

  • 律师起诉腾讯无故永久封号

    【民生观察2019年6月13日消息】2018年7月10日,腾讯公司以无中生有的理由将“臧启玉律师”公众号(zqyls333)永久封禁。

    涉嫌违规文章名字为《历史的先声–读完我泪流满面》,此公众号从来没有正式发表过这篇文章,而且这篇违规文章竟然是新华日报刊发的文章,所有内容均为毛泽东的理论。经过认真审查,臧启玉律师向腾讯公司进行申诉。

    首先表明这篇文章原始来源自国内知名公众号“首席法律顾问”,而且在人民网目前也正在发表,阅读量较大。其次表明,这篇文章全文是新华日报的刊发内容。
    最后表明此公众号粉丝多,多是教育话题,优质原创文章多,永久封杀是文化损失。

    但是腾讯公司没有通过审核,估计腾讯根本就没有人审核,而是机器人自动回复。

    臧启玉律师表示,“我给腾讯总部、法务部、马化腾写去多封沟通信件。第一封信件收到后,腾讯总部来电话给我回复:经查找,找不到涉嫌封号的违规文章,答复研究后回复。
    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后续回复。其后多次信件腾讯总部收到后都不再给任何回复。朋友们帮助多方联系到腾讯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皆在向我询问情况后,告知因查不到违规文章而无法解封。这是一个死结。

    我多次向腾讯公司表态,只要恢复公众号,愿意将近三年来转载的所有文章全部删除,只保留原创的一些回忆录和人生感悟文章。”

    在多次的沟通仍无任何答复的情况下,臧启玉律师只好将腾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其微信公众号“臧启玉律师”并保持正常运营。

    附:民事起诉状

    原告:臧启玉(个人信息略)
    被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301503270924
    住所:深圳福田区赛格科技园2栋东403号
    联系地址:深圳南山区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法务部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
    电话:075586013388

    诉讼请求:
    1、恢复原告的微信公众号“臧启玉律师”(ID:zqyls333)并保持正常运营。
    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8年7月10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我们公众号的一篇文章《历史的先声——读完我泪流满面》“经用户投诉并经平台审核确认,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已被永久封号”为由,将微信公众号“臧启玉律师(ID:zqyls333)”永远封禁。

    我经过认真调查认为:
    1、我们公众号7月10日前后从未有正式发表过《历史的先声—读完我泪流满面》这篇文章,从始至终也没有正式发表过这篇文章。发表文章历史记录可以证明,因此处罚没有事实依据,公众号不构成事实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造成事实上的后果。腾讯对公众号永久封禁于法无据。
    2、文章《历史的先声—读完我泪流满面》目前这篇文章是来源于我国权威媒体《新华日报》,至今在其它微信公众号上依然长期存在而且阅读量较大。单独对“臧启玉律师”公众号永久封禁不合理。
    3、文章《历史的先声—读完我泪流满面》没有正式发表,怎么会有用户投诉?永远封禁的理由为莫须有。

    公众号“臧启玉律师”的原创文章一向以宣扬人性真善美为主题。经常也转载文章,而这次就是因转载的文章造成的处罚。永久封号对律师本人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同时数百篇阅读量较大的优秀原创文章也被屏蔽,这不仅是文化损失,在读者中也造成极坏的影响。

    此致
    福田区人民法院

    附证据:
    1、被告对原告公众号“臧启玉律师”永久封号的理由证据
    2、原告申诉后被告不给予通过的理由证据。
    3、《历史的先声—读完我泪流满面》在很多公众号大量存在的证据。
    4、《历史的先声—读完我泪流满面》发表在新华日报、人民网的证据。

    起诉人:臧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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