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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芜湖迦密山教会案今日开庭审理

    【民生观察2024年8月2日消息】2024年8月1日,安徽芜湖迦密山教会韩燕雷,吕昭晋,谢志峰被控非法经营罪一案,在芜湖市弋江区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开庭。

    今日,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对韩燕雷,吕昭晋,谢志峰被指控非法经营罪一案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较为平和。

    公诉机关认为宣德学堂未经教育部门许可办学,侵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学堂虽然亏损,但还是以牟利为目的。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辩护律师表示,依据《世界人权宣言》和一些国际公约的规定,未成年人也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父母有为孩子选择教育种类的权利。被告人他们没有强迫任何父母将孩子送过来,不仅没有剥夺孩子们的受教育权利,而是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更广阔的天空。

    在公立学校进行唯物主义教育,无法保障孩子们的信仰权利。在宣德学堂的孩子们健康成长,学堂被冲散后,有的学生身心出现了严重问题。

    同时,被告人只领了工资,没有任何分红和牟利的计划,不构成非法经营。

    对于家长和孩子的需求,行政机关不应一味处罚或定为犯罪,而应予以保障和尊重。

    另一名辩护人提到基督教有重视教育的传统,包括宣教士在中国建立了许多学校和医院。整个国家受益于此,怎么能说基督徒办学教育子女是非法经营?

    法院将择期宣判。

    据悉,2021年5月27日,芜湖家庭教会迦密山教会宣德学堂被冲击,数十位国保、警察及民宗局、社区的公职人员冲进宣德学堂教学点,将正在辅导孩子的万红霞、韩燕雷和谢志峰(韩和谢在看守所羁押9个多月后被释放)等强制带走,同时没收了他们的手机、电脑、书籍等,查封了教学点所有设施、物品。

    与此同时,学堂另一位老师王明海也在医院上班时被诱捕。万红霞、王明海、韩燕雷、谢志锋四位老师当日被送往看守所拘禁,次日,被涉“非法经营”的罪名予以刑事拘留,其余六位老师被取保候审。

    2021年5月28日,芜湖市民政局在官网发布公告取缔宣德学堂所属迦密山教会(取缔决定书文号:芜民取字〔2021〕1号)。

    公告称:经调查,“迦密山教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之规定,决定对该组织予以取缔。

    2021年6月初,万红霞、王明海、韩燕雷、谢志锋的家属分别聘请了律师介入此案。

    2021年8月初,四位老师被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逮捕,羁押在芜湖市第一看守所。

    2022年2月28日,涉嫌该“非法经营”案的4位老师中,韩燕雷和谢志峰已获得取保候审。

    王明海和万红霞则被检察院正式起诉,移交给法院等待审理判决。在多次延迟开庭后,终于在2023年1月12日进行不公开审理。审理结果没有当庭宣布,但在律师的努力下,两位被告王明海和万红霞被改为指定监视居住,已于2023年1月13日凌晨回到自己家中,与家人团聚。

    2024年7月31日,韩燕雷,吕昭晋,谢志峰三位肢体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在芜湖弋江区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

    2024年8月1日,该案在芜湖弋江区法院开庭审理。

  • 芜湖迦密山教会案将召开庭前会议

    【民生观察2024年7月30日消息】本网获悉,2024年7月30日,安徽省芜湖市迦密山教会韩燕雷,吕昭晋,谢志峰三位肢体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将在芜湖弋江区法院召开庭前会议。

    2021年5月27日,芜湖家庭教会迦密山教会宣德学堂被冲击,数十位国保、警察及民宗局、社区的公职人员冲进宣德学堂教学点,将正在辅导孩子的万红霞、韩燕雷和谢志峰(韩和谢在看守所羁押9个多月后被释放)等强制带走,同时没收了他们的手机、电脑、书籍等,查封了教学点所有设施、物品。

    与此同时,学堂另一位老师王明海也在医院上班时被诱捕。万红霞、王明海、韩燕雷、谢志锋四位老师当日被送往看守所拘禁,次日,被涉“非法经营”的罪名予以刑事拘留,其余六位老师被取保候审。

    2021年5月28日,芜湖市民政局在官网发布公告取缔宣德学堂所属迦密山教会(取缔决定书文号:芜民取字〔2021〕1号)。

    公告称:经调查,“迦密山教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之规定,决定对该组织予以取缔。

    2021年6月初,万红霞、王明海、韩燕雷、谢志锋的家属分别聘请了律师介入此案。

    2021年8月初,四位老师被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逮捕,羁押在芜湖市第一看守所。

    2022年2月28日,涉嫌该“非法经营”案的4位老师中,韩燕雷和谢志峰已获得取保候审。

    王明海和万红霞则被检察院正式起诉,移交给法院等待审理判决。在多次延迟开庭后,终于在2023年1月12日进行不公开审理。审理结果没有当庭宣布,但在律师的努力下,两位被告王明海和万红霞被改为指定监视居住,已于2023年1月13日凌晨回到自己家中,与家人团聚。

    现在芜湖弋江区法院预备对韩燕雷,吕昭晋,谢志峰三位肢体开庭审理,教会请弟兄姊妹代祷。

    另外,北京时间2024年7月28日主日早上,江苏省常熟市新迦南教会正在举行主日聚会时,现场来了几十位警察、国保并相关人员,带走了李旷牧师和现场服侍的2位姊妹。

    请弟兄姊妹为被带走的三位肢体和他们的教会祷告。

  • 芜湖谢留卿案第三次审理延期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安徽芜湖谢留卿案,已经历了最高法院的三次批准延期,本次审理期限截至2020年8月12日。

    芜湖案是安徽省繁昌县法院正在审理的谢留卿等63人涉嫌诈骗罪案的简称。因其开庭审理地点在芜湖市中级法院,又因芜湖市公安局参与了该案的大抓捕、芜湖市检察院的检察长早已将此案作为其政绩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宣讲过,已波及整个收藏品行业,乃至艺术界、文化界和经济领域。

    在高层保护民营企业的政策频发之际,知名法学教授何兵、徐昕领衔的辩护团队倾力加入。该案获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被称为芜湖案。

    据真辩时代发文,繁昌县人民法院一把手院长吕美满,做为人民的法院,是否应该承担起一把手的担当与作为,按照“全面依法治省”、“三项清单”的制度,重点监督这起民营企业的案件,共同分忧。但目前现状,对于这起明显无罪的案件,安徽省繁昌县法院却迟迟不能作出判决与取保决定,大概率会再次走上第四次延期的道路。

    在保护民营企业家和突出纠正“一押到底”企业家的大环境下,民营企业家谢留卿在安徽一审迟迟没有判决,截止2020年7月28日,其长期被羁押三年。作为在北京与河南郑州经商的外地民企被羁押在安徽省,是否能得到关注,我们渴望着像本地民营企业那样,被一视同仁公平公正的对待,希望能尽快让其复工复产,为国家经济、文化复苏做出贡献。

    1、保障员工方面:中金公司在羁押状态下,一直在践行社会责任。2017年7月28日案发至今,中金公司一直为员工缴纳社保,缴存羁押生活费、尽最大可能保障羁押员工父母跨省少跑,少操心;为生活困难的员工家庭提供经济支持;

    2、保障客户方面:中金公司在羁押状态下,感谢上游厂商支持给予退货,盘活现有库存(部分库存在繁昌公安局保管)、保障了未发货客户退款、定金需求,维持社会稳定。三年来,不间断地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修补字画,调换货物,安排客户与产品创作者见面。

    3、社会责任方面:中金公司一直在坚守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谢留卿之女谢培代表父亲和中金公司多位员工一道,多次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芜湖二院、芜湖公安及武汉捐赠医疗物资和生活用品,助力国家抗疫。

    4、企业文化方面:中金公司曾是一家老字号有文化的企业,在公司一直设立爱心互助基金、购房扶持基金,助力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

    民营企业家谢留卿从事文化产业长达十年,是国内销售文化品老字号企业,致力于推广中国文化发展,规范行业制度,带动上下游企业发展,促进就业。现目前,由于公司主要负责人均在羁押,造成员工失业、对文化行业的打击,严重上下游企业发展、老客户失去保障,严重造成社会不和谐等不稳定因素。

    今日,王兴律师在芜湖市看守所再次会见了自己的当事人吴蕉红之后,不禁感慨万千。

    以下内容来自王兴律师微博:

    “来疫情和汛情双压之下的芜湖会见我的当事人,心情无比沉重。吴蕉红,这位谢留卿案的第五被告人,六岁女儿的妈妈,已经失去自由1089天了,还没等到一审判决。

    在全案两次庭审辩护人都做无罪辩护、公诉人都承认起诉书指控的假艺术品确属真品、用来指控被告卖贵了的所谓鉴定却没有鉴定人签字也不知道鉴定人是谁根本不能作为证据的情况下,63位被告人现在仍有8位拒绝认罪的被告人在押。

    现在法院不顾案件事实和证据,变相把取保作为让被告人屈服的手段。只要认罪,哪怕指控涉案金额大作用大排名靠前,取保;不认罪,哪怕金额少也不取保,哪怕是个司机、送货的,也不取保。

    会见中,吴蕉红谈到因疫情导致的看守所的恶劣羁押条件时,还能面带微笑;谈到法院在取保问题上明显的不公平的对待,明显是对其不认罪的报复时,仍然能够坦然面对,并为认罪换取保的同事得到自由而高兴;却在谈到自己近三年未见的女儿时情绪失控、失声痛哭,担心自己被羁押会给要上学的孩子心理健康产生影响,担心忙于生意的老公照顾不好孩子,一再让我转告她的父母,千万要来帮忙照看孩子不要再打工了,一再让我叮嘱她老公一定要照顾好女儿,不光是吃穿,更要重视陪伴。

    作为一个也算见多识广的老律师,我仍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不知道该怎么向她解释:法院凭什么只看认罪态度决定取保,繁昌法院凭什么开庭之后半年多还不判决,堂堂最高人民法院,凭什么一再批准案件延期。

    我也无法向她明确,8月12日审限到期后会不会继续延期;我也无法向她承诺,案件事实和证据上有这么多问题,就一定可以取得无罪的结果;我也不能欺骗她说数年间离开妈妈陪伴的孩子也照样健健康康的成长,因为我作为一名父亲,都不相信这种话。我只是在她询问今年会不会还要在这湿冷难耐的看守所里过年的时候,作充满信心状告诉她,不可能……但我又有多大把握呢,我也说不好。

    这律师越做越无知了,只知道现在唯一能确定的就是不确定性。”

  • 芜湖朱小平因发帖说要去林昭墓被喝茶

    【民生观察2018年4月1日消息】本网获悉,今日,安徽芜湖维权人士朱小平被喝茶约谈,事件起因源于其在网上发帖诉说自己准备前往苏州林昭墓地祭奠,另外,警方重申要求其退出“玫瑰团队”。朱小平被问话至临近中午才结束释放。

    据悉,芜湖市公安局国保人员于今日(4月1日)上午八点多就找到朱小平,并将其带至辖区派出所谈话做笔录,国保详细讯问朱小平昨晚在芜湖本地群发帖称准备在近期与他人一起前往苏州灵岩山拜祭林昭的事情。国保要求朱小平不要前往苏州,表示不要被境外敌对势力所利用,并告诫去了也没用,(可能)上不了山,同时警告会有严重后果。

    另外,国保再次向朱小平提出要求其退出玫瑰团队一事,规劝朱小平称,这个案子上面直接管的,你参与其中会被无辜波及,受到不必要的影响,非常不值得,希望其回去之后好好考虑之类的话。朱小平上次被规劝退出“玫瑰团队”是在两周前。

    本网联系了朱小平(Tel:‭+8618955301283‬),她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整个笔录过程自己并未讲太多话,他们(国保)问什么(我)基本都是回答不知道或者不清楚,事实也没什么可交代的。对于前往苏州祭拜林昭(我觉得)应该是每个人的自由意志所决定的公民权利,不是谁能够阻止的事情;关于“玫瑰团队”的事情,更没什么可讲,总之“不是很清楚这个事情”。

    相关报道:“玫瑰团队”被查 芜湖朱小平、株洲何家维遭约谈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8/0319/17198.html



  • “玫瑰团队”被查 芜湖朱小平、株洲何家维遭约谈

    【民生观察2018年3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今日,安徽芜湖维权人士朱小平、株洲何家维等人相继发出消息称,遭到辖区派出所民警约谈喝茶,并就“玫瑰团队”相关事宜做笔录,并收到相关警告。

    据悉,今日上午十点左右,安徽芜湖戈矶山派出所一方姓片区干警致电朱小平,以想了解一些情况要求与其约谈,电话中提及有关朱小平加入“玫瑰团队”一事,以及朱在“玫瑰团队”微信群组的发言等事。朱小平以身在广州为由拒绝配合并挂断电话。随后,朱小平收到方姓民警发来的短信,对方称“中国玫瑰团队”为“颠覆国家政权的组织”,要求朱小平“不要加入”,”(如已加入)必须退出该组织”,并以”否则责任自负”相威胁。下午两点,朱小平下楼准备出门办事,被楼下一早等候的警员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带至派出所讯问,至下午五点多才放回。

    同样是下午,大概两点多,株洲警方派出两名警员去到何家维住所询问,内容有关“玫瑰团队”以及创办人秦永敏。何家维称自己并不熟悉“玫瑰团队”和秦永敏,也不是该团队成员,更不知道前者的性质,只知道秦永敏已被关押两三年,具体情况一点都不了解。两名警员在做了一份简短笔录后离开,整个上门约谈历时一小时左右。离开时警员对何家维有”不要加入”以及“不要参与”等的警告字眼。

    本网联系了朱小平,她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被带到派出所后,警员就马上以“玫瑰团队”相关事宜进行讯问做笔录,但朱小平并未配合,一直保持沉默,最后亦未在笔录上签字。至于被找一事,朱小平表示,前段时间被拉进“玫瑰团队”的群组里,并有与其他群员交流讨论,可能曾经讲过要加入“玫瑰团队”之类的话,因此被当局误以为已经加入而加以阻止和威胁。朱小平坦言,就算加入“玫瑰团队”也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结社”的自由,自己的做法并无不妥。

    网友刘先生分析认为,最近除了上述两人外,还有几个不知名的网友被以此事约谈警告,可能同当局正在罗列“玫瑰团队”创办人秦永敏以及曾经的成员、独立人权观察员徐秦的“犯罪事实”,因此到处寻找蛛丝马迹确认”有力罪证”。



  • 安徽芜湖朱小平状告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案开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8-22消息:2013年8月21日,安徽芜湖访民朱小平起诉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案在朝阳区法院第五十八庭开庭。下午2点开庭前,来自全国不同地方的维权人士和访民:彭中林、赵广军、陈惠娟与徐彩霞、王继卫、林宝钗、李花仙等20多人来到朝阳区法院第五十八法庭要求旁听,享有旁听权,但法官只允许了五人进去旁听。徐彩霞作为原告证人出庭作证。
     
    因2010年5月房屋遭到野蛮强拆,失去住所的朱小平和其70岁母亲及三个姐姐一直投诉无果、控告无门。2013年5月26日,朱小平一家五口来到北京市朝阳区的联合国开发署驻中国办事处门前,向联合国人权开发署喊“我要人权、我要居住权、我要生存权”口号。立即先遭到保安撕扭按到和警察强行撕扯带走,朱小平和三个姐姐一家人四口被朝阳区公安分局以他们一家人“伙同”“聚众” ,在本市朝阳区三里屯使馆区联合国人权开发署门前扰乱该地区公共场所秩序而均遭刑事拘留30日。至6月26日后,朱小平大姐和三姐被刑事批捕待判,朱小平和其二姐却又被以“决定给予朱小平行政拘留十日。执行方式和期限:折抵2013年6月15日至6月25日刑事拘留,不再执行。送达日期为:2013年6月25日”,朝阳区看守所放出。
     
    今天开庭时,被告只来了一名穿警服的朝阳区公安分局法制处的,朱小平和其代理人倪老师及临时决定的北京一公民(不让旁听)代理出庭,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被告对原告作出的(京公朝行罚决字【2003】00397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朱小平及其代理人认为:

    第一,       不存在有被告北京朝阳区公安分局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治安处罚法》第23条第2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犯罪事实(机关单位不是公共场所),以及2013年5月26日恰巧是星期天,联合国开发署(机关单位)不上班,也不存在扰乱(机关单位)秩序的违法犯罪事实,没有事实依据,事实不清,以及没有提供警察执法现场记录仪录像的违法事实证据,证据不足;因此北京朝阳区公安分局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错误;

    第二,       作出处罚执法程序违法和错误,先刑事拘留30天,在朱小平没有新犯罪事实情况下,没有刑事案件销案,就又作出治安行政处罚拘留10天,而超期拘留20天,以及事发当天警察执法没有依法出示警察证和权利义务告知等,就对朱小平等野蛮、暴力执法和作出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

    第三,       保安先动手扭打撕扯和警察暴力执法,朱小平一家在北京联合国人权开发署(机关单位)门前喊“我要人权、我要居住权、我要生存权”口号(没有造成所谓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即先遭到被保安冲过来暴力将朱小平等双手反扭按到在地,以及和警察一起撕扯扭打将朱小平一家五口强行抓上大客车送到麦子店派出所后刑拘,野蛮、暴力执法及程序不合法;

    第四,       法院审理程序不合法,法院宣布开庭后和开庭期间,才向原告提供作出行政处罚依据事实的证据和没给原告提供录像证据,开庭期间,被告朝阳区公安分局向法庭举证提供三组路边监控录像,恰恰帮原告证明上面所述5月26日现场警察未向原告出示证件和告知权利义务,以及除一名路人骑车经过,没有任何造成所谓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即遭到保安和警察的野蛮、暴力执法。原告及代理人要求被告提供或复制录像证据,被拒。徐彩霞作为原告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她5月27日看到朱小平关进看守所时手上、大腿身上有很多青紫瘀伤,证明派出所公安对朱小平实施暴力。
     
    以上就是今天开庭的情况,下午5点结束,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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