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 安徽范玉珍遭强拆上访无果被迫自杀抵抗耕地被抢

    [访民之声2016/10/11消息范玉珍,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高铁新区南苑社区村民,昨天为了抵抗强征强拆服毒自杀,现在砀山县医院抢救,范玉珍的丈夫段学峰被关押20小时后于今天下午才获自由。

     
    据范玉珍的儿子介绍,昨天因为修路占地,高铁新区政府负责人邵泼,指挥高铁新区主任王庆仓、高铁新区派出所和城管出面对他家土地抢夺挖掘,范玉珍拿着“毒鼠强”一死相拼,抵抗强征,在争执拉扯过程中范玉珍服下了“毒鼠强”剧毒药物,他的父亲段学峰被强行带走20个小时,今天下午才获自由。范玉珍目前还在砀山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观察抢救。

     
    而范玉珍以死抵抗抢地的起因是她家遭遇的强拆。今年的314日下午,范玉珍夫妻经区和村里批准,在自家耕地上建造的养殖场和看护棚就被高铁新区政府负责人邵泼带领上述人员以违章建筑的名义进行了强拆,这之前并没有给范玉珍一家任何通知。

     
    随后范玉珍夫妻向宿州市政府申请复议,宿州市政府受案后查明,该地块2013年已被政府征收,砀山县政府在做出行政强制行为之前,没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履行书面催告义务,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对其强拆行为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认定其行为违法,但驳回了范玉珍夫妻的赔偿请求。

     
    范玉珍夫妻拿到复议决定后找砀山县政府要求赔偿强拆给他们造成的财产损失,遭到拒绝。之后他们一家反复在县、市政府、信访局、纪委走访投诉,要求赔偿,均被推脱不予受理,至今未获赔偿。而此次抢地事件发生之前,范玉珍一家也同样没有得到通知,更未谈及补偿。

     
    附:
    《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三十七条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范玉珍

                 

    诊断证明

     抢地现场
                      

    复议决定书1
    复议决定书2
    复议决定书3
    复议决定书4

     

  • 安徽范玉珍遭强拆上访无果被迫自杀抵抗耕地被抢

    [访民之声2016/10/11消息范玉珍,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高铁新区南苑社区村民,昨天为了抵抗强征强拆服毒自杀,现在砀山县医院抢救,范玉珍的丈夫段学峰被关押20小时后于今天下午才获自由。

     
    据范玉珍的儿子介绍,昨天因为修路占地,高铁新区政府负责人邵泼,指挥高铁新区主任王庆仓、高铁新区派出所和城管出面对他家土地抢夺挖掘,范玉珍拿着“毒鼠强”一死相拼,抵抗强征,在争执拉扯过程中范玉珍服下了“毒鼠强”剧毒药物,他的父亲段学峰被强行带走20个小时,今天下午才获自由。范玉珍目前还在砀山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观察抢救。

     
    而范玉珍以死抵抗抢地的起因是她家遭遇的强拆。今年的314日下午,范玉珍夫妻经区和村里批准,在自家耕地上建造的养殖场和看护棚就被高铁新区政府负责人邵泼带领上述人员以违章建筑的名义进行了强拆,这之前并没有给范玉珍一家任何通知。

     
    随后范玉珍夫妻向宿州市政府申请复议,宿州市政府受案后查明,该地块2013年已被政府征收,砀山县政府在做出行政强制行为之前,没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履行书面催告义务,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对其强拆行为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认定其行为违法,但驳回了范玉珍夫妻的赔偿请求。

     
    范玉珍夫妻拿到复议决定后找砀山县政府要求赔偿强拆给他们造成的财产损失,遭到拒绝。之后他们一家反复在县、市政府、信访局、纪委走访投诉,要求赔偿,均被推脱不予受理,至今未获赔偿。而此次抢地事件发生之前,范玉珍一家也同样没有得到通知,更未谈及补偿。

     
    附:
    《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三十七条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范玉珍

                 

    诊断证明

     抢地现场
                      

    复议决定书1
    复议决定书2
    复议决定书3
    复议决定书4

     

  • 安徽范玉珍遭强拆上访无果被迫自杀抵抗耕地被抢

    [访民之声2016/10/11消息范玉珍,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高铁新区南苑社区村民,昨天为了抵抗强征强拆服毒自杀,现在砀山县医院抢救,范玉珍的丈夫段学峰被关押20小时后于今天下午才获自由。

     
    据范玉珍的儿子介绍,昨天因为修路占地,高铁新区政府负责人邵泼,指挥高铁新区主任王庆仓、高铁新区派出所和城管出面对他家土地抢夺挖掘,范玉珍拿着“毒鼠强”一死相拼,抵抗强征,在争执拉扯过程中范玉珍服下了“毒鼠强”剧毒药物,他的父亲段学峰被强行带走20个小时,今天下午才获自由。范玉珍目前还在砀山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观察抢救。

     
    而范玉珍以死抵抗抢地的起因是她家遭遇的强拆。今年的314日下午,范玉珍夫妻经区和村里批准,在自家耕地上建造的养殖场和看护棚就被高铁新区政府负责人邵泼带领上述人员以违章建筑的名义进行了强拆,这之前并没有给范玉珍一家任何通知。

     
    随后范玉珍夫妻向宿州市政府申请复议,宿州市政府受案后查明,该地块2013年已被政府征收,砀山县政府在做出行政强制行为之前,没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履行书面催告义务,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对其强拆行为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认定其行为违法,但驳回了范玉珍夫妻的赔偿请求。

     
    范玉珍夫妻拿到复议决定后找砀山县政府要求赔偿强拆给他们造成的财产损失,遭到拒绝。之后他们一家反复在县、市政府、信访局、纪委走访投诉,要求赔偿,均被推脱不予受理,至今未获赔偿。而此次抢地事件发生之前,范玉珍一家也同样没有得到通知,更未谈及补偿。

     
    附:
    《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三十七条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范玉珍

                 

    诊断证明

     抢地现场
                      

    复议决定书1

    复议决定书2

    复议决定书3

    复议决定书4

     

  • 浙江湖州老资格异议人士范子良十次被抄家的记录

    从1991年10月31日至2014年5月30日我共被抄家十次,拘留3次,劳教一次,传唤12次数。
     
    第一次1991年10月31日,地址上海铁路分局张庙站单人宿舍。抄走收音机一台,少量文字资料。收音机一星期后归还。(抄家、传唤、拘留30小时,民德路一号铁路拘留所)無任何法律文书(包括:搜查令、传唤证、扣押物品清单)
     
    第二次1999年5月18日,地址湖州菱湖周家弄三号楼206室。湖菱安分局公刑唤字(99)05号。扣押物品清单:德胜牌收音机一台;笔记本通讯录:九本;资料:伍佰份(手抄,油印,铅印);信件:陆拾伍份。签收:吴永星,蒋建强,菱(99)05号。無搜查令。见证人:沈雄鹰,吴钧?(手印)
     
    第三次1999年10月23日,地址湖州菱湖周家弄三号楼206室,传唤证编号:970511号,菱湖派出所(日期错写28日)所长:吴永星(印)。扣押物品清单:笔记本贰本;资料:玖拾份(手抄,铅印);信件:叁封;复写紙:壹盒。签收:蔡建强,姚国安,见证人:倪建中,丁安莉,公章是菱湖公安分局,菱(99)07号無搜查令。
     
    第四次2000年11月22日,地址湖州菱湖周家弄三号楼206室菱湖公安分局。湖菱公刑字(2000)8号。扣押物品清单三份都未盖公章:收音机二台(其中一台高级伯龍牌)大型小型收录机各一台;收录机二台(大型);磁带录像带11盘;信件36封;"反动"资料:200多份(手抄,铅印);白纸:1000汾;笔记本:33(2本硬封面,31本软封面);复写纸一盒);摘抄卡片约100份;手抄资料约150份;《北京之春》杂志1本;《在野党论坛》杂志1本;《在野党》杂志2本;《美国之音》节目表等;散写资料80汾印刷品;“开除”党藉文件1份。签收:陈生江,唐斌兵,见证人:倪建中,丁安莉,吴?,朱小伟,周新福。無搜查令。
     
    第五次2001年1月15日,地址湖州菱湖周家弄三号楼206室菱湖公安分局。湖菱公安保字(2001)1号。扣押物品清单:文字资料18汾。签收:陈生江,唐斌兵,菱(2000)08号無搜查令。
    见证人:倪建中,丁安莉。
    菱(2001)01号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劳教2年湖菱公刑字(2001)7号。。。。無搜查令。
     
    第六次2008年6月3日,地址湖州菱湖周家弄三号楼206室。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分局:湖浔公传字[2008]第468号。
     
    第七次:2008年7月10日,湖浔公传字[2008]第523号。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零九条。在扣压物品清单:电脑主机,显像管各一台;纸张陆张;通讯录壹本;特快专递柒份;手写纸拾叁张;信件肆份;打印纸壹张;中行存折壹份;中行兌换水单壹份;中行存款回单肆份;中行存款回单肆份(余铁龙名);中行费用收据:捌份;信件:伍拾封;手写纸:伍份;鲍彤照片壹张;韩国台收听卡:壹张;新年贺年片壹张;打印纸叁拾陆张;手写纸拾玖伥;传真纸壹张;范峰存折壹份;四角号码词典壹本;哲学别论书壹本;手写纸拾张;卡片壹张。签收的:沈建强,沈光明。無搜查令。见证人:郑姗姗
     
    第八次2009年4月29日,地址湖州菱湖周家弄三号楼206室。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分局。湖浔公传字(2009)第116号。扣压物品清单:(全套:包括鼠标,键盘)电脑二台,手写板一个,挂号函件收据捌张;信封伍个;中行存款回单柒份;中行汇单壹份34汾文字资料。签收的:沈光明。邱国明。见证人:郑姗姗。
     
    第九次2010年2月7日,地址湖州菱湖周家弄三号楼206室。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分局:湖浔公传字(2010)第11号。扣压物品清单:(全套包括鼠标,键盘)电脑一台。写字板一个,《防“左”备忘录》和《中国“左”祸》书二本。签收的:朱然,孙项水。见证人:郑姗姗。無搜查令。
     
    第十次 2014年5月30日。2014年5月30日20:15第十次抄家。抄走电脑主机一台,显像管一个,接线板一块。南浔公安分局,包括社区共十二人。
     
    浙江范子良
    2014-6-2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