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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陆辉煌蒙冤狱两年半 申诉无门

    【民生观察2021年7月20日消息】广西公民陆辉煌,从2013年10月至2018年7月,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QQ群、境外《北京之春》网站,发表传播《致中共中央公开信——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致习近平总书记的公开信》、《“妄议”国事》、《对当前政局的分析与呼吁》、《“艰时克共”的建议》、《致中国劳工观察组织的信》。呼吁中共当局实行宪政改革,加强反腐、清除周永康等腐败集团,反对习近平大搞个人崇拜、修宪,并呼吁关注劳工的悲催境遇等。

    2018年8月1日,陆辉煌被深圳市龙华公安分局福民派出所传唤到派出所。在派出所里,警察利用威胁的手段(不说就打人)获取陆辉煌的手机开机密码、微信、QQ、邮箱等密码,然后利用这些密码非法打开陆辉煌的微信、QQ、邮箱,搜集到陆辉煌所谓的罪证——陆辉煌所写的前文所列的六篇文章。为什么说警察打开陆辉煌的微信、QQ、邮箱搜集证据是非法的呢?因为8月1日警方传唤陆辉煌到派出所时,公安机关对陆辉煌所谓的寻衅滋事案还没有立案(起诉书和判决书上面都写着8月2日立案),也就是说还没进入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是根据文章的作者(陆辉煌),对深圳市叫“陆辉煌”的人进行传唤,强迫他们交出手机开机密码、微信、QQ、邮箱等密码。如果文章的作者用“赵钱孙李”或者“习李栗汪”,公安机关是否也要把名字中含有“赵钱孙李”、“习李栗汪”的人传唤过来,并强迫他们交出手机开机密码、微信、QQ、邮箱等密码呢?根据《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公安机关在还没进入刑事案件阶段就非法打开陆辉煌的手机、微信、QQ、邮箱搜集陆辉煌所谓的犯罪证据,这明显的是违反《宪法》第四十条的行为。违宪采集来的证据当然就是非法证据。深圳龙华公安机关依据这些违法违宪采集的非法证据立案,深圳龙华检察院依据这些违法违宪采集的非法证据起诉陆辉煌造谣污蔑国家领导人、造谣污蔑国家的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反腐斗争、战略布局、劳工制度与现状以及民族复兴目标等。最后深圳市龙华法院依据不实的事实和这些违法违宪采集的非法证据判决陆辉煌犯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2年半。

    陆辉煌自始至终拒绝认罪。由于在深圳宝安看守所羁押期间,坚持信仰,拒绝认罪,加上不服牢头的不合理管理,陆辉煌遭遇看守所恶警杨伟东电击、禁食、带手铐脚链等酷刑。加上长期营养不良、睡地板,陆辉煌患上严重的风湿,看守所的日子日渐摧残他的身体。在判决书下来后,陆辉煌选择不上诉,离开魔窟般的看守所去监狱服刑,等到刑满出狱后再申诉。

    陆辉煌好不容易熬到2021年1月31日刑满释放的日子。出狱后,陆辉煌开始了艰难的申诉维权工作。4月16日,陆辉煌按法定程序通过邮政EMS递交申诉材料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陆辉煌寻衅滋事案。至今超过三个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没有给予陆辉煌任何回复。6月15日,陆辉煌通过国务院信访网站投诉深圳市龙华法院,要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陆辉煌寻衅滋事案。上级信访部门兜兜转转,把信访事项又发回原审龙华法院,龙华法院回复陆辉煌:请你按照法定程序提起再审。我去,我真想骂人了,陆辉煌按法定程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三个多月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连个回复都没有。陆辉煌向上级部门反映又叫他按法定程序提起再审。这球踢来踢去的,陆辉煌要申诉,无门。

    深圳作为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它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今天,深圳法院不顾事实、以违法违宪的非法证据判决陆辉煌有罪,明天所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将会出现无数不顾事实、已违法违宪的非法证据判决的陈辉煌、李辉煌冤假错案。

  • 在蒙强推汉语教学严重侵犯少数族群权利

    连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地发生大规模学生与家长集会、罢课、拒绝到校等等抗议中共当局在学校强推汉语教学运动,引发世界广泛关注。由此中共当局多年来为了极权统治需要而图谋消除一切小数族群语言文字、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等的违法侵权行径更进一步暴露在世人面前,值得各小数民族及世界高度警惕!

    8月26日,内蒙古官方发布: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自治区政府研究、教育厅印发《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实施方案》:1、2020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将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2、2021年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政治)教材。3、2022年初中一年级使用统编《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即,该方案明确规定了从今年秋天开学起,内蒙古民族语言授课的学科,要在小学一年级开始使用全国通用的语文教材,使用汉语授课。在今后两年逐步开始小学一年级的政治课和历史课,也改用汉语授课。

    此方案一出,立刻引发内蒙古各地蒙族家长、老师与学生的强烈反感,致使大批学生罢课及集会抗议,家长们纷纷到校接走自己的孩子回家自学,以拒绝参加学校汉语教学。中共集团面对蒙族人民的强烈抗议,不仅不检讨自己决策的失误,反而利用手中镇压工具,动员一切暴力资源,调动党政各种手段,胁迫所有公职人员,在蒙古展开大规模的禁言、监控、连坐等等活动,进一步侵害小数族群权利,激化民族矛盾。如中共阿鲁科尔沁旗纪律检查委员会、阿鲁科尔沁旗监察委员会、中共阿鲁科尔沁旗委组织部于2020年9月1日发出的《致全旗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公职人员的公开信》要求:“紧盯本地区、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农牧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及过激言行,精准分析研判,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教育、及时上报、及时处置,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旗推进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全面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发挥网格最小单元的治理作用,组织网格长、网格员常态化深入网格做好政策宣讲、信息采集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置。”“全旗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要紧盯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改革工作中存在的认识有偏差、工作不到位、方法不细致、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担当不够、消极应付,参与造谣、传谣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处置力度,特别是要加大‘两面人’的甄别和查处力度,坚持深挖细查网络舆情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对造谣、传谣,特别是妄议中央、挑拨离间、煽风点火、蛊惑闹事的要依据有关党纪国法严肃处理。”

    从公开信可以清晰闻到那种气势汹汹张牙舞爪大肆镇压的火药味,可以肯定,中共当局为在蒙地强推汉语教学而对一切不满的抗议者正张网以待,随时准备暴力镇压。当然,现实中中共当局业已派出武警封校,抓捕家长与学生,阻止学生回家,并因此导致家长被殴打且学生跳楼自杀惨剧。但依照中共集团固有本性,民众的不满与反抗是阻止不了其为了维护统治推行的一切政策的。果不其然,就在学校学生与家长反抗的同时,中共当局掀起了对蒙地文具商店清理一切蒙文图书与文具的活动,可见中共正系统性地推进消除一切蒙族文化痕迹。

    应该看到,在内蒙古地区推出汉语语言文字教学是中共蓄谋已久的一项举措,因为消除小数民族保持的民族特色,使小数民族丧失民族历史文化记忆而完全认同极权统治集团意识,这是中共极权统治集团为维护统治需要的既定决策。事实上,中共集团在西藏、新疆多地小数族群居住区多年来已经通过各种形式推开这种汉语教学。这种汉语教学虽然被中共集团披挂上种种利于发展、谋福民众等等光鲜的外衣,但仍掩盖不住其弱化及至消除小数族群民族特色与语言文字历史记忆,从而抹杀民族意识与认同的目的。

    在内蒙古学校推行汉语教学问题曾有蒙古专家央·特古斯巴雅尔先教授从宪法关于多民族国家和民族平等规定的角度指出,加大汉语教学学时会削弱蒙语母语教育,违背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平等的规定。另外他从语言学习的角度分析说,在小学一年级加强汉语教育时间,弱化蒙语母语教育,很难达到"双语教育"的初衷,即培养出来的不是“双语者”,而是有缺陷的“单语者”,或者两种语言都不合格的“半语者”。

    中共集团强行在蒙地推行汉语教学及清除蒙文图书与文具的行径,严惩违反有关国际人权条约并涉嫌种族灭绝罪。现有国际人权法为增进和保护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奠定了一个框架。两项《国际公约》都包含了对少数群体特别重要的规定。《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七条承认,“在那些存在着人种的、宗教的或语言的少数人的国家中,不得否认这种少数人同他们的集团中的其他成员共同享有自己的文化、信奉和实行自己的宗教或使用自己的语言的权利”。两项《公约》的其它一些规定虽未直接涉及少数群体,但在这一背景下应当提及:《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关于受教育权的第十三条规定,教育应促进各民族之间和各种族、人种或宗教团体之间的了解、容忍和友谊;该公约的第十五条规定了享受文化的权利。在这一方面还应当提及《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这项公约或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所通过的一般性建议都未直接提及少数群体的概念,但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向缔约国提出的一般性建议和结论性意见明确表明,委员会认为少数群体的状况与其工作十分相关,而且指出委员会认为,《公约》对少数群体提供了保护。就宗教少数群体而言,应当指出,虽然《公约》未列明基于宗教理由的不歧视,但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确实承认种族歧视与宗教歧视的交叉性。最后,1948年的《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灭绝种族罪公约》)将灭绝种族罪定义为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的罪行和刑法上应予以惩治的罪行。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尊重蒙族人民意愿与权利,立刻停止在蒙地强推汉语教学,释放一切被拘押的家长与学生,对在此次事件中受伤、死亡的学生与家长进行国家赔偿。

    民生观察 2020年9月2日

  • 徐永海:众教案蒙难者看望被关精神病院的张文和

    1年前的2014年1月24日,是我们这个小小家庭教会在张文和(老)弟兄家聚会学习《圣经》的日子。可是在这一天,我们15人被警察从张文和家中抓到梨园派出所,2天后我们其中的13人又被关进北京第一看守所,以“非法集会罪”被刑事拘留1个月。这被称为“2014北京(通州梨园)圣爱团契教案”。
    在坐牢期间我们经历了很多苦难,出狱后我们依旧不自由。因被软禁在家,连外出看病也不允许,张文和弟兄表示抗议,为此在3月5日这一天张文和被警察送进北京昌平精神卫生保健院(一家精神病医院),至今已经一年多了。期间,我们有好几次去看望他,其中多次不让见。还好,在2015年5月21日这一天,我们在张文和家人的陪伴下,看望了张文和。
    张文和的精神面貌还不错,他说了很多,其中主要是希望能够早日出院,离开精神病医院。虽然这里的医生、护士还不错,对他很好。他对这里的医生、护士也很好,他是尽自己能力帮助干一些活,如帮助打扫卫生,如帮助给其他行动不方便的病人送水送饭等。但是他希望能够尽快离开这里,他不想在这里多待一天。
    上次(一月前,也是在他家人的陪伴下)我们看他时,作为教会我们给他留下300元钱,让他平时买点水果。可是,这次,我们这个小小的家庭教会实在困难,实在是没有钱来给张文和留下。好在张海彦弟兄买了一些水果,沈中厚给留下了200元钱。想想实在是亏欠张文和(老)弟兄,我们这个小小的教会实在没有什么能力来帮助张文和弟兄。
    我们仅仅是在一起学习《圣经》,来被耶稣感动,来具有耶稣那样的大爱的心——连仇敌都爱的心(只恨撒旦),我们没有罪,我们却被刑事拘留1个月,张文和出狱后还被关进精神病医院里,至今已经1年多。为此,在出狱后的一年多中,我们多人要求国家赔偿,其中徐永海、王春艳、王素娥、居小玲、杨秋雨在经过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阶段后,已经诉讼到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等待开庭。
    张海彦、杨敏在经过区公安分局后,已经到了到市公安局复议阶段。由于杨敏家住辽宁的沈阳,她收到通州公安分局的《刑事赔偿决定书》时已经过了一个月。为此她在近日来京,到北京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时,没有被受理。由于各种原因,如我们不熟悉法律,如我们没有钱请律师来获得在法律的帮助,我们走了很多弯路,如杨靖(老)弟兄也是没有能够到北京市公安局去申请复议,更没有走到法院诉讼阶段。
    我们仅仅是在一起学习《圣经》,我们没有罪,可是张文和弟兄依旧还在精神病医院里。还有王春艳姊妹,在“2014北京(通州梨园)圣爱团契教案”我们坐牢期间,由于她这个监护人被关在看守所里,她患精神分裂症的弟弟王亚新走失、死亡,尸体被发现在高铁的轨道旁,至今尸体没有被火化,问题没有解决。
    因为张文和还在精神病医院里,因为王亚新死亡一事还没有解决,而且我们还在一直要求国家赔偿,因此可以说,我们的教案还没有结束。为此我们请求主内肢体们,为我们祈祷,求主给我们力量,使我们能够为我们的基督信仰来竭力争辩。为被关精神病医院里的张文和祈祷,求主使他早日出狱。为王春艳祈祷,求主与她同在,使她弟弟在教案期间死亡一事早日得到解决。
    我们在一起学习《圣经》我们没有罪!!!
    (来源:维权网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05/blog-post_947.html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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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通州教案一周年蒙难者杨秋雨遭拘留

    (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圣爱团契)徐永海
     
    2015年1月24日星期六
     
    今天(2015年1月24日)是我们这个小小的家庭教会(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圣爱团契)所经历的“2014北京(通州梨园)圣爱团契教案”整整一周年。去年的今天我们15名基督徒及慕道友被抓进北京市通州区梨园派出所。2天后我们13人被关进北京第一看守所,被刑事拘留,罪名是“非法集会”罪,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左右才被释放。
     
    今天,教案蒙难者杨秋雨和他的妻子王玉琴再次被抓进派出所被拘留。至于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目前还不得而知,据杨秋雨的儿子说正在等待分局等上级的指示,总之是被拘留了,是要往看守所送了。昨晚,杨秋雨曾经给我来过电话说,他和王玉琴正在警车上。他还说了,他们是在上午聚会学完《圣经》后,下午去了正在召开的2015年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开会的会址了。至于为什么被抓,他们电话中也没有说。
     
    昨天上午是我们这个小小的家庭教会聚会学习《圣经》的日子,我们学的是《彼得后书》第二章,正是杨秋雨主讲。因是教案正好1周年,我们为此祈祷,尤其是为张文和弟兄祈祷,去年2月底释放后,我们依旧不自由,连看病都不许去,为此张文和表示抗议,为此张文和在3月5日被抓进精神病院,至今。为此,我们要为我们的基督信仰竭力争辩。是否是为此,杨秋雨他们夫妻俩去了人民代表大会开会的会址,要找人民代表说一说教案的事情,而被抓?
     
    我们在一起学习《圣经》,来具有耶稣那样的大爱的心——连仇敌都爱的心(只恨撒旦),来使人人都能相爱,我们有什么错,我们有什么罪。我们所信仰的上帝是真实可信的,我们不是极端、异端、邪教。为了从科学角度论述这点,我写了《宇宙与精神的终极》,尤其是近来完善了它的《前言》部分(见后)。在昨日聚会前,我曾写文章《北京通州教案一周年我们要为信仰争辩》,希望大家也来通过科学来为我们的信仰竭力的争辩。
     
    今天是北京通州教案一周年,教案蒙难者杨秋雨遭拘留。他的妻子王玉琴,去年在教案时,因是年老体弱而没有被抓进派出所、看守所,但是一直在为我们担忧,尤其是开始的三天,没有回家一直在张文和家、派出所外,也应算是教案蒙难者,今天她也遭到拘留。望肢体们为他们夫妻祈祷,求主保守他们。望有能力的朋友帮助他们,如帮助他们请个律师。我们更希望肢体中的律师,律师中的朋友能来帮助他们夫妻俩。
     
    徐永海,住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新风南里10号楼6门501室,邮政编码:100088;电话:86-10-82082198;手机:18600229405;电子邮件:xuyonghai@aliyun.com
     

  • 北京蒙小苏

     

     
    姓名: 蒙小苏
     
     
    性别: 男
     
    年龄:42
     
    籍贯: 北京
     
    受难者单位、职业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航太一院)15所研究员
     
    案件发生地
     
    航太一院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公安部门及所在单位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0年10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北京某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蒙小苏,男,约42岁,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航太一院)15所研究员。为人和蔼可亲,工作踏实勤垦,技术精益求精。為航太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曾获部级先进党员等荣誉称号,他的品德、技术水平和业绩受到大家的一致称讚。
    这样一位好人,却因上访及向有关领导说明法轮功的真相遭到了公安部门的非法拘禁和单位的迫害。
    蒙小苏所在的单位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15所,採用欺骗的手段,将蒙小苏骗到北京某精神病医院。大家都知道蒙小苏精神正常,没有精神病。医院表面告诉蒙小苏不用药,却在饭里掺药给他吃。
     
    案件来源: 明慧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9/296.html
             

     
    收集时间:2010-4-17

  • 四川成都蒙潇

     

     
    姓名:蒙潇
     
     
    性别:女
     
    年龄:37
     
    籍贯: 四川成都
     
    受难者单位、职业
     
    成都钢铁厂工段长
     
    案件发生地
     
    四川成都金堂县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成都市610、成都市防暴大队、金堂县公安局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3年11月19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201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蒙潇(女,37岁),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钢铁厂法轮功学员。2003年11月19日蒙潇被关押在金堂县看守所,看守所警察多次将她送到201医院强迫输液,所用的全是破坏中枢神经的药品,包括两支安定和一支冬眠灵。每次打针回来都昏睡2-3天后才有所清醒,然后又马上送去医院。后来蒙潇对医生讲真相,明白真相的医生拒绝再给她注射有毒药物,劳教所于是就将蒙潇改送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继续输液,输液后蒙潇又出现2-3天昏迷才苏醒的症状。家属请求公安局放人,成都市610办公室答覆说:宁可让她死在医院或看守所,也不释放。2004年1月8日,蒙潇再次被送到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之后再也没有回到看守所,遗体在不通知家属情况下被强行火化。
     
     
     
     
    案件来源:大纪元http://www.epochtimes.com/gb/14/5/8/n4149994.htm
             

     
    收集时间:200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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