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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穆棱市政府拆迁补偿不合理王春霞上访遭打压

    【民生观察2024年5月8日消息】黑龙江省穆棱市王春霞因穆棱市政府拆迁补偿不合理,合法上访遭到打击报复。2024年5月5日,王春霞对黑龙江省穆棱市政府、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发起控告。控告穆棱市政府在民生工程大拆大建中弄虚作假,利用拆迁安置补偿侵犯群众利益,强迫克扣面积,欺下瞒上,不履行拆迁协议等问题。王春霞要求合理处理自己的信访诉求,让其早日回归到正常的生活当中。

    王春霞,女,现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永圣小区。

    王春霞家原房是发郎街中心地段二层小楼,2011年永圣小区一期棚户区改造开始拆迁,5月她家就开始被停水停电,大门堵上,王春霞家开始租房住。

    2011年9月28日上午11点左右,穆棱市住建局公职人员梁勇(开发商)到王春霞家找她谈拆迁房,商服85.8平方米房照,二楼阳台40平方米左右,另有楼梯、院,根据这些条件,梁勇与王春霞达成协议:协议一楼110平方米,还83.45平方米,按协议少26.55平方米,协议每平方米8000元;协议二楼90平方米,还69.79平方米,按协议少20.21平方米,协议每平方米3000元;一楼二楼共少47平方米商服;协议6楼没盖(3号楼5单元601室)77.4平方米,协议单价每平方米2000元,以上回迁时没有履行拆迁协议。

    2014年8月5日在住建局,由工作人员记录协商6楼没建77.4平方米,调2号楼5单元202室,在2014年9月不给了,王春霞现住68.87平方米,只能临时居住,玻璃裂、墙体裂、主体墙裂,严重质量问题,王春霞不要,她要求履行拆迁协议6楼77.4平方米。永圣小区至今没有检验报告,大部分房子都可以办理产权,还有部分办不了产权,入住四年没有小区物业,办理产权建筑商和梁勇要4年物业费。

    居民在入住后方才得知永圣小区拆迁时根本没有拆迁手续和证件,安置房盖成豆腐渣工程烂尾楼,供热下水入住。2014年12月之后经常堵,常年维修,王春霞家是受害者,重挖下水道。梁勇和王春霞谈门市房说东至西盖16个门市房,可建成20个门市房造成王春霞家门市面积减少,且永圣小区根本没有审批手续。

    2015年1月22日政府那榕波打电话找王春霞到信访局签字,是1份假的约谈笔录,王春霞看后问那榕波:王俭雄没找过我你拿的假约谈笔录让我签字,我不签。

    之后在2015年1月28日上午9点左右,王春霞到穆棱市政府维权,市长王俭雄亲自指挥调动大批警察在政府办公楼里将其暴打,市长王俭雄说:大家都散了吧,120车马上就到。之后将王春霞拉到穆棱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

    事实已充分证明,市长王俭雄充当黑恶势力梁勇住建局公职人员的保护伞,这个市长勾结开发商滥用职权携手公检法欺压百姓、横行霸道,抓、打让百姓受到伤害,百姓在当地是有冤无处伸!从2015年9月初开始,王春霞的手机号就被地方监控录音。

    因王春霞家是棚户区改造拆迁,她家门市房给的面积比协议少很多,没有履行拆迁协议等问题得不到处理,严重影响门市房生意。在当地维权得不到处理,她被逼走上了上访之路,在上访过程中王春霞受到很大挫折,上北京抓回就被拘留,无数次拘留,最后去北京抓回还被判刑2年,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

    2018年12月27日王春霞刑满释放。2019年1月正常发养老金工资,王春霞在家正常生活的情况下,2019年2月至2020年12月,穆棱市社保局停发她23个月退休养老金工资。

    2020年5月25日王春霞到山东维坊打工,在天津火车站换车(26日早6点)被穆棱市公安局警察杨利伟,项金海等多名警察控制抢其手机,到旅馆杨利伟和另一个警察在床上打王春霞,王春霞拿着火车票到维坊打工的证据给他们看,但警察不看。后被雇黑车于27日被送到八面通第一派出所进行训诫。只要王春霞去外地就被抓回。

    2022年2月17日,穆棱市信访局长张利鹏、住建局长于凤春在信访局折中面积,应该是没有核实,显然是变更协议,按协议应该是给王春霞门市房。

    2022年5月9日,穆棱市人社局出具处理意见书(穆人社信访发[2022]5号)。当日下午,王春霞到穆棱市人民政府之后给她出具(穆政信复{2022]5号)让她到劳动仲裁,王春霞到劳动仲裁工作人员告诉她,这里是管劳动员工,不管退休养老工资的事!造成王春霞现在养老金工资每月少领300元左右。

    2022年11月22日上午9点25分至9点40分,穆棱市人民检察院一检察官给王春霞打电话说念审查结果,但是始终没人找过王春霞就直接出审查结果,其审查结果与当初判决时一模一样,换汤不换药,王春霞问对方叫什么名字,此人却不敢报出姓名,不知是何原因。

    王春霞表示,“公民有依法上访的权利,上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当公民在地方逐级上访得不到公正对待,有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向中央投诉的权利,地方公检法机关滥用职权,阻止公民合法进京上访就是违法行为,枉法立案、枉法起诉、枉法判决就是滥用职权,请领导明查。有录音为证,来电号码为:0453-3122000。

    以上自己所说全都是事实,如有半句假话,我愿负法律责任!希望领导能依法依规解决自己的合理诉求,早一天结束维权的痛苦之路!”

    另外,2020年5月29日王春霞家被盗,她向穆棱市公安局报案,但是至今不给她立案调查。

    王春霞手机:18645259248

  • 德州化工厂裁员未出补偿方案工人连日维权

    【民生观察2023年12月26日消息】近日,山东省德州化工厂裁员未出补偿方案,2000多名工人连日维权,未有结果。另外,山西省永济市化肥厂近日宣布破产,900多名工人未获安置,工人们连日维权,甚至陪领导“晨练”,仍未有近展。

    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近期因工艺落后设备陈旧而宣布关停,计划裁减2600名工人中的2500人,但公司在没有出台裁员方案的情况下,就给工人降薪甚至无工资放假,引发工人不满,于12月19日至22日期间发起多次维权行动,要求公司给出合理的赔偿方案。

    平原化工是一家由潞安集团控股,中化集团及平原县参股的股份制公司,主要生产尿素、甲醇、三聚氰胺等化肥和化工产品。公司前身为国营平原县化肥厂,2008年由中化集团重组,2012年由阳煤集团增资扩股。

    维权工人在社交媒体上发帖称,公司由于工艺落后设备陈旧,将于2023年12月关停,加之新项目立项五年一直未有实施,导致全公司2600多人面临下岗失业。他们都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公司却没有给出合理的裁员补偿方案,现在职工大多处于四十多岁,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支柱年龄,也是职场中的求职困难户,失业令他们很多人都感到迷茫和无助。

    维权工人提出了三点诉求: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一次性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或者缴纳五险一金并发放一定生活补助到退休年龄。二、坚决反对任何单位组织的以安置工作代替赔偿的事项。三、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不能以任何理由降低职工薪金。

    他们还表示,如果12月31日上午,如果安置方案不合理,劳动合同未解除,他们将不同意放假,全员必须按正常出勤。

    网络资料显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平原化工的大股东,持有24.19%的股份,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主要从事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由山西省国资委控股的国有企业,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和洗选、煤化工、新材料等业务。

    据中国化学工业新闻网报道,平原化工曾计划建设年产60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的新项目,但由于资金、环评等问题,一直未能实施。

    目前,工人的维权行动仍在继续。

    另外,央企山西永济化肥厂破产工人未获安置,900余名工人于12月22日至24日连日维权,陪同领导“晨练”。

    山西省永济市中国农资集团永济化肥厂于2022年12月1日宣布破产,但没有给900名工人提供任何的安置方案,导致他们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受到影响,甚至有患重病的员工无法住院治疗。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人们从当地时间2023年12月22日开始,连续三天在厂区内外举行集会抗议,要求中农集团相关领导给出合理的解决办法,但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据了解,永济化肥厂是央企中农集团旗下的一家子公司,主要生产尿素、氨水等化肥产品,曾经是全国最大的化肥生产基地之一,但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和成本上升等原因,经营状况不佳,多次亏损,最终被申请破产清算。

    维权工人通过社交媒体称:“中农集团永济化肥厂已经宣布破产,然而破产之后没有给员工妥善安置,职工的医保,养老没有保障,我们呼吁集团董事长,尽快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还有工人愤怒的表示:“他们都是我曾经的同事,企业破产,没有安置方案,他们吃馒头咸菜,无休无眠,日夜奔波,象无头苍蝇一样,无助,无奈!老天爷!谁能帮帮我们!”

    他们还说,他们并不想与领导对抗,只是想与他们沟通和协商,但领导却一直回避和拖延,甚至有部分工人连续三天,寸步不离跟随一名中农领导,陪其“晨练”,也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目前,工人的维权行动仍在继续。

  • 马桥村村民关于征地补偿的举报信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

    我们是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豹澥街道办事处马桥村村民(行政区划属于武汉市江夏区豹澥街马桥村,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我们反映豹澥街征地不按照湖北省政府制定的最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进行征地补偿,而是按照东湖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与各村签署的土地征收协议(豹澥街均采取统征的方式)规定的一个固定价格32000元/亩,支付给各村,到户标准为17000元/亩,该标准是一个固定价格,十几年不变,严重侵害被征地村集体和群众利益。

    详情:根据豹澥街官方回复,豹澥街均采取统征的方式,根据东湖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与豹澥街各村签署的土地征收协议,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3.2万元,土地征收补偿费到户标准均为1.7万元/亩,该标准已经十几年未变。

    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事实上,自豹澥街违法规定统征土地补偿标准为3.2万元/亩包干到现在,湖北省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经调整两次,最新标准为鄂政发〔2019〕22号,该文件规定豹澥街道各村(包括马桥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65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比例为40%,安置补助费比例为60%),但豹澥街范围内征地补偿仍然只按32000元/亩支付给各村,到户补偿只有17000元/亩,严重侵害被征地村集体和群众利益。面对群众的质疑,豹澥街道的辩解是因为要给被征地农民买社保。

    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列入征地成本,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优先足额安排,不得减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不包括社会保障费用。社会保障费用,不能从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里扣除。

    总之,豹澥街道不按照湖北省制定的最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进行征地补偿,而是按照一个十几年不变的固定价格32000元/亩进行征地补偿,严重违法,严重侵害被征地村集体和群众利益。

    恳请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责令湖北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举报人:马欢平
    联系方式:18186419437
    2021.11.7

    ——————————————-
    收件人: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收)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邮政编码:100812

    收件人: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司长刘明松(收)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邮政编码:100812

    收件人: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凌月明(收)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邮政编码:100812

    收件人: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收)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邮政编码:100812

    收件人:自然资源部副部长陈尘肇(收)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邮政编码:100812

    收件人: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庄少勤(收)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邮政编码:100812

  • 完善救济与补偿——疫苗受害者的心声

    随着中共一年一度的全国人大与政协会议即将召开,中国民间各种以上书、建言方式发出的痛苦呻吟再度响起。近日网络传出疫苗受害者的母亲致两会代表的信,建议完善对疫苗受害人群的救济与补偿机制,引起各界共鸣。这是中国最近几十年来民间因疫苗而受害人群的心声,是真正来自民间,反映民情的声音,作为自称是人民代表与政协委员的参会者最应该听到。

    据媒体报道,北京时间2月23日上午10点,广东的疫苗受害者母亲欧阳春兰将一封《关于“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济和补偿机制”的提案建议》(下文简称“提案建议”)通过邮局同时邮寄给广东区的11位两会代表,她希望两会代表能关注疫苗伤害的救济和补偿问题。欧阳春跟媒体说:“现在疫苗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少,但认定疫苗是否异常反应的环节由卫生部门控制,而认定过程又不透明,导致大部分受害者不被承认,也就得不到补偿。我们这样的家庭基本都是一针疫苗下去,孩子伤残却无任何补偿而负债累累,希望我们这边的代表能去两会上提交这方面提案。”

    从所周知,最近几十年来,中国大陆灾难不断,各种食品药品伤人害命事件层出不穷,而事关几乎每个家庭公民生命安全的疫苗也不断出事,导致众多接种疫苗者伤残甚至死亡。作为疫苗受害者家属被迫走上维权之路。

    据中共大陆媒体的有限披露,最近十余年来影响较大危害较广波及人较多的系列典型疫苗事件就有如下一些:

    2007年山西疫苗事件:是指发生于中国山西的多起儿童注射疫苗后致伤致死的事件。事发2007年,但事件被当地政府与媒体长期隐瞒,直到2010年,由《中国经济时报》的记者王克勤,经过半年实地调查后,于该年3月17日发表《山西疫苗乱象调查》得以揭露。时值中国大陆两会刚刚结束,报道引起重大反响,卫生部等虽然表示关切,且派出工作组,但最后不了了之。披露后两个月,《中国经济时报》社长、总编辑包月阳被调离;次年7月,《中国经济时报》调查部解散,王克勤被解职,并于9月加入《经济观察报》,随后的2012年10月该调查新闻部也遭到解散。中国大陆的新闻工作者遭此待遇,事实上形成了寒蝉效应;也成为了后来若干年中国大陆调查记者群体的迅速衰落的契机。

    2008年大连金港问题疫苗案:辽宁省大连市的大连金港安迪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在11批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中,添加成分外核酸物质。但问题疫苗在2009年才检出,影响不明。

    2013年乙肝疫苗死亡事件:2013年11月至12月,中国大陆南方地区出现多起婴儿注射乙肝疫苗后,引起致伤致死的事件。主要涉及厂商为深圳康泰生物,其生产之疫苗制品之前已屡次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但最终均被当地医疗主管部门认定为“偶合症”。

    2016年山东疫苗事件:涉及中国的十八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虽然疫苗本体生产合规,但是由于运输与储存不达到冷链标准,而引起疫苗变质。涉案人员明知疫苗情况,仍然进行变造销售。后因涉及地方众多、社会危害性极大,成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同时也引起了世界卫生组织关切。

    疫苗政策性断供与非法进口事件:辉瑞制药的沛儿Prevenar(PCV7)属于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在2000年通过FDA审批通过,且在2009年成为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的疫苗之一。其在2008年在中国大陆获批上市,但于中国大陆的许可证在2015年过期,续期申请出于不明原因未获批准,使得该疫苗政策性断供。造成了大量免疫接种进行中的儿童无法接种后续剂次,而新生儿在中国大陆无合法渠道接种。为应对政策性断供,上海美华门诊从新加坡进口了共1.3万余支疫苗,并且进行付费施打。上海美华被起诉,一审定案“销售假药罪”,但同一批进口疫苗,北京美华只给予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二审在6月27日开庭,由于时值中国大陆关于陆勇案的改编电影《我不是药神》热映,也引起媒体联想。

    长生生物系列疫苗问题事件: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上市企业长生生物的全资子公司,其于2018年7月15日的药监局通告提及,飞行检查中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18日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其2017年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不足的调查。而同在2017年查出白百破疫苗问题的,还有生产量更大的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百白破效价不足疫苗,长生生物涉事252600支、武汉生物涉事计400520支);根据披露,涉事企业之前曾发生行贿与疫苗不良反应的诉讼。一时之间引起信任恐慌,中国大陆历次疫苗事件累积的信任危机爆发。2018年7月21日,出现一篇《疫苗之王》文章,原刊于微信公众平台,转载的标题为《疫苗之王们的造假之路穷病真的没法治?》,文章直指长生生物背后持有人的发家史,涉及侵吞国有资产和相关部门腐败,引起猜想。之后该文章原地址无法访问,但各地转载版本持续火热;同时,删稿也引起了外媒注意。BBC将其与“丁香医生”等称作“新闻游侠”。此系列事件引起了震动,作为药品管理部门的国家药监局,表示要对所有疫苗企业进行飞行检查,而国家领导也表现了处理意见。长生生物在稍后被强制退出中国股市,成为中国大陆第一家被强制退出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

    江苏金湖过期疫苗事件:2019年初,江苏省淮安市下属金湖县出现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儿童群体出现不良反应,牵出批量过期疫苗混用情况。该事件官方宣称涉及145名儿童,但随后有媒体根据家长核查疫苗本,过期疫苗事件存在已久,且品类多项,推算影响面可能多达两万接种婴幼儿;且存在疫苗批号被修改的情况。初步调查导致该县疾病控制中心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免职,但有涉及人员透露其提出过整改但未被采纳。金湖县医院集团负责涉事接种儿童的体检、就诊费用。

    石家庄疫苗错种事件:2019年1月30日,石家庄家长冯女士发帖称该市桥西区汇通社区卫生院疑似发生“疫苗掉包”事件,卫生院护士用价值100多元的流感嗜血杆菌疫苗代替600多元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脊髓灰质炎、HI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5合1疫苗。当事家长表示,卫生院电脑纪录的疫苗入库与接种记录显示购进了26支五联疫苗,但接种记录本上显示有44名儿童接种了5合1疫苗。不过,桥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声称疫苗从正规渠道购进,不会对儿童身体构成伤害。2月3日,桥西区人民政府通报事件,初步调查发现中心疫苗预防接种工作不规范,管理混乱。据涉案接种人员供述,为牟取私利,对29名儿童使用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替代五联疫苗接种。同时,多位事故责任人遭到处分和立案审查,涉事儿童会得到补种。

    新冠疫苗造假事件:2020年8月,孔某、乔某想要制造假新冠疫苗以销售牟利。两人通过互联网查找真品疫苗的包装样式,并购买了设备,找来亲属朋友共3人帮忙假造,殷某为他们设计了包装盒和标签。该团伙以生理盐水及矿泉水制造假疫苗。制造完成后,孔某将假疫苗卖给王某,并于11月19日将剩余包装、半成品销毁。2020年11月27日,公安机关发现犯罪线索,决定立案侦查,当天将孔某、乔某抓获,随后相继抓获殷某等人。初步查明,孔某、乔某等人制造并销售假新冠疫苗约5.8万支,获利约1800万元。2020年12月22日,公安机关以孔某、乔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考虑中共对新闻舆论管控严酷的现实,中国大陆危害广泛的疫苗事件肯定远远不只如上一些。在数以千万计的疫苗受害群体中,真正起来维护自己权利者少之又少。而这些起来维权者及其为他们代言者基本得不到什么补偿甚至还被关入监狱或解除职务的现实,控诉着中国疫苗受害群体的艰难处境。说明了在中共权力机关掌控医疗事故鉴定、审查与最终处置权下,疫苗受害者很难得到应有的救济与赔偿,甚至连疫苗受害的公正认定都无法得到。

    今天,在中共两会即将召开之际,疫苗受害者母亲们在痛苦绝望中不得不再次向两会代表发出“完善疫苗受害者救济与补偿建议”。这个建议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与监督、建言政府改正错误的权利,同时也是两会代表理应听取的民众心声。

    现代文明世界的历史事实一再证明,要想落实对疫苗受害者的救济与补偿,就得有监督政府权力的社会力量,而从上面公开报道的众多疫苗事件可见,中国监督疫苗相关机构的媒体与公民力量,都是受到打压,是不可能成长成权力的制衡器的,所以,要想改变中国疫苗受害者困境,首先就得成长起抗衡权力的民间力量,只有这种力量产生,才能最终促进中共完善疫苗受害救济与补偿,而当下人大与政协代表理应成为这种监督力量的重要部分。

    民生观察 2021年2月24日

  • 袁景平家鱼塘被强拆无分文补偿

    【民生观察2020年6月25日消息】湖南长沙开福区因强征强拆补偿不公“造就”了大批访民,也给国家给社会给民众制造了大量的麻烦,由此凸显开福区法治水平之低、社会治理之乱、权大于法以权代法现象之严重。

    袁景平,原住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街道捞刀河村,现住捞刀河街道堤纳湾三期一区5栋403。袁景平家的房屋、责任田和一口养殖了38年面积为38.8亩的鱼塘先后被捞刀河街道强挖后,一家人在讨公道的过程中付出的代价是一人死亡,一人负伤致残,一人诱发心脏病迫不得已地安装了心脏起搏器,一个家庭的健康和幸福就这样被摧毁了!

    由于被强征强拆强挖伤的太重,袁景平现在都不敢写投诉材料,因为她一拿起笔就泪水长流,脑子里浮现出在强拆和信访过程中的一幕幕酸甜苦辣、苦痛悲伤的画面。

    近年来,捞刀河街道在征地拆迁中,由于受利益驱使,不择手段地掠夺农民土地,损害被拆迁农民的利益。政府对袁景平家的伤害,源于楚家湖水利综合治理开发工程(以下简称楚家湖工程)。政府以楚家湖工程是省重点水利工程为由欺上瞒下,当地政府分多次拆分审批,实际上是几个本地老板在沙河堤亚纳湾搞房地产开发。楚家湖原本是一个历史悠久、风景优美的生态湖,有350亩面积。因楚家湖水清岸绿,景色宜人,成了开发商建设商品房的一大卖点。自从长沙鸿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楚家湖沙河提亚纳湾开发建设了121亩的鸿涛翡翠湾大型高档楼盘之后,占湖建房便成为不可遏止之势,使得楚家湖的面积越来越小,环境越来越差。如今鸿涛地产公司又凭借建亲水平台大面积填埋湖面。建亲水平台最多打桩子,有必要填湖吗?政府声称建设水利工程但展现在人们眼前的却是商业房产,是否涉嫌“挂羊头卖狗肉”?

    楚家湖工程牵扯了太多的腐败——已经被判刑的原长沙市副市长、市委宣传部部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张湘涛,在该项目中发了大笔腐败财。显然,腐败官员所发的腐败财,侵占的是被拆迁户们的利益,既然张湘涛等腐败官员被判刑了,官员侵吞的土地款和“拆迁款”就理应回归到拆迁户们身上来,让她们获得原本属于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2019年5月1O日凌晨,袁景平家在没有收到腾地告知书、没有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在原捞刀河街道工委书记余文韬、征地办主任周承旺的率领下,数百公安民警及社会闲散人员,驾驶上百辆车浩浩荡荡开进楚家湖,动用大型挖机捣毁了袁景平家养殖了30多年的面积为38.8亩的渔塘,并断了她家的水电。

    众所周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生活的最基本的保障,也是农村稳定的基础。这口鱼塘是袁景平家的“生计塘”——30多年来,一家三代人就靠着这口水塘的收入,维系一家人的生活和日常开支,捞刀河街道在没有给袁景平家支付分文补偿的情况下捣毁了她家的鱼塘,不啻于拔掉了一家人的“命根子”,让其一家蒙受了不堪承受的经济损失。

    将日历倒翻到2015年,因修建长沙车站北路延长线,袁景平家大女儿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当时政府也是没有出具限腾书、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就强挖大女儿家责任田渔池4.61亩、强拆大女儿房屋。

    袁景平说:“面对无力抗拒阻挡的强征强拆强挖,我一家人急得手足无措,一筹莫展,婆婆见到街道组织的强拆阵势,吓得浑身发抖,一病不起,没过多久就离开了人世;我老公在大女儿房屋被强拆、责任田鱼池被捣毁后气急攻心,在四处奔走求助的路上,由于心慌意乱、百爪挠心而发生严重车祸。”

    对于袁景平家的遭遇,捞刀河街道征地办主任周承旺竟毫无人性地宣称:“你袁景平有本事就去告我,天上的人不会解决地上的事!在这里我说了算,你告到哪里也没用!”袁景平欲哭无泪,在向区、市、省三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求助无果后,多次进京城向国家信访局、中纪委等部门讨说法。

    袁景平称,“2017年1月1日是一个悲惨、黑暗的日子——当时我正患重感冒,头重脚轻,浑身酸痛、四肢无力,我被捞刀河街道干部截访回来后,又被捞刀河派出所警官石志高等6人丢在开福区公安分局大厅内地板砖上受冻一个多钟头无人管。在我痛苦万分的时候,石志高竟然恶狠狠地说我装死,这句泯灭人性的话在我的心头永久地留下了一个疮疤!2017年1月14日在长沙市拘留所,贺旭龙警官等3人把我送往湖南省人民医院(马王堆疗养院)抢救室抢救并下发了病危告知书,从此我疾病缠身靠汤药保命。2017年8月1日,我在万般无奈之下在息访息诉承诺书上签了字。2017年9月,我被湖南省人民医院确诊为病毒感染心脏窦房结并安装了人工心脏起博器。”

    2017年12月26日,捞刀河街道将袁景平家在车站北路1公里外的屈大家全部代征(三户),在我家人付出了无法估量的代价和无法弥补的创伤之后,总算拿到了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款,但责任田渔池仍然没有获得分文补偿。

    需要指出的是,政府打着建设水利工程、治理楚家湖的幌子大搞商品房开发,让开发商“围猎”楚家湖,让公共资源变为开发商的财富。政府强征强毁袁景平家鱼池的理由是“沿捞刀河右岸修堤防460米”、“在桃花港出口建电排站”等云云,然而,事实证明这是谎言和鬼话——时至今日,人们见到是大片的商品房,哪里有什么“堤防”和“电排站”?

    2019年3月19日,袁景平在开福区信访局向区政府廖勇区长汇报了自己的诉求,当时廖勇区长承诺袁景平说“袁景平的老问题没解决前,新的矛盾不能发生!”廖区长从“维稳”的角度不希望袁景平再次受到伤害,谁料不到两个月,开福区政府就失言于她:2019年5月10日,政府来了一大帮人强行挖掘填埋了袁景平家的渔池,并断了她家的水电。政府官员说话没有诚信,其公信力何在?

    国家三令五申不能强征强拆,强调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然而,开福区捞刀河街道无视中央的禁令和要求,公然实施“没商量”的行政强拆,且强拆后仍然不予合理补偿,将失地农民伤害到底!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街道的强征强拆强挖,不但摧毁了袁景平家的物质财富,让她们一家倒回到改革开放前的贫困生活,也摧毁了她们一家人的尊严感和幸福感!

    袁景平表示,“我家的责任田鱼池被强征强填之后,为了讨回公道和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我一直行走在维权路上,但遭遇的是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相互推诿踢球,导致我家的合理合法诉求至今尚未得到解决,致使我一家人心累无痕、精疲力竭。然而,在中央高层致力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今天,我坚信属于我的“公平正义”迟早会到来,在我的合法权益没有回归之前,我也决不会停止维权讨公道的脚步!”

    籍此一帖,袁景平再次提出她的诉求——

    (1)请求政府合理解决屈锐哲车站北路延长线代征新增人口的安置问题;

    (2)请求政府合理解决车站北路延长线责任田被强征强挖后的补偿问题;

    (3)请求政府合理解决车站北路延长线责任田鱼池土地款被截留的问题;

    (4)请求政府合理解决屈建国于1982年承包捞刀河镇政府38.8亩鱼池鱼塘被强挖填埋的赔偿和补偿问题——《租用协议》约定租期延续至2007年底,同时约定“在项目未能实施征地补偿前,仍由乙方人管理至该项目征收补偿到位,实施破土动工腾地为止”,捞刀河街道不遵守协议,在没有给她家出具限腾书、没有和她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强挖强填她家经营的鱼池鱼塘,给一家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所以,政府理应为她家被强征强挖的鱼池鱼塘作出合理赔偿和补偿。

    袁景平电话:15387558756

  • 退伍军人胡金斌诉公安局行政不作为

    【民生观察2018年11月28日消息】本网消息,退役军人胡金斌诉潜江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一案于2018年11月27日下午开庭,到庭旁听人数有公安局各派出所的警察,有村民,有潜江失地农民,有银行下岗维权人士,还有计划生育结扎失败的受害者等一些维权人士,旁听席有30多人,各乡镇派出所警员都没有穿警服参加旁听,大家都是来学习法律知识的,也是监督开庭是否公平正义的。

    整个开庭围绕着退役军人胡金斌被强迫,被逼迫在家里,被拘禁,被断水断电的情况下受到威胁恐吓中被迫签字的,征收办与拆迁办村干部等人强行进入胡金斌家里6天,3夜,当事人8月19号当天就报警6次,在8月20号早上翻墙出去后到派出所报警,竟然不予立案由于当事人家人有两位80几岁的老人在这样的恐惧中,胡金斌老婆在迫于无奈下签字。

    但是退役军人胡金斌却不服签字协议,将保护强坼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的公安局告上法庭,在围绕强坼过程中严重违法行为,所有行为都是黑恶势力,打砸强行进入退役军人家里打地铺吃住,整夜用打砸行为制造恐怖噪音,迫使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书的坼迁不合理的协议上签字。

    整个开庭公安局法人代表刘斌依然与前几任公安局局长一样无视法律拒不到庭,开庭没有开设视频,旁听群众要求打开监控直播视频,审判长说,没见我们搞不好吗?在当事人出具录音录像的证据时,法院使用的播放器是坏的,无法播放,等了一会又从别处搬来一台播放设备才继续开庭看录像与电话报警录音,因为没有开大视频,旁听者都无法看到证据视频,当事人就把自己看的小电脑显示屏转向旁听席让旁听者看到录像视频,最后被审判长关于阻扰,当事人在家里安装了监控视频,在监控视频中截取了被打砸的照片,被告方不予承认照片有合法性,派出所出警的执法仪录像只有几分钟,被告方说数据太大无法下载,说这是技术问题。中国监控大数据不就是公安机关掌握着的吗,有利于老百姓的录像却“数据大了无法下载”!

    从强拆中看到当事人是在维护自己合法财产中受到伤害,潜江市政府成立了拆迁办与征收办,被告方公安局在法庭上诉说,:他们已经出警做了该做的事,被告方还狡辩的胡说,本意不是要损坏退役军人胡金斌财产,是为了要达成协议同意拆迁,是想劝说他同意拆迁,拆迁是为了潜江市大体建设,他们出警看到有征收办与拆迁办还有乡镇干部等人,他们是村长王万龙,副书记付佳,村主任王代平等人都是光明村干部在场,看到这一情况警察当然很明白,所以被告方代理人承认是政府行为。

    被告方公开承认这是政府行为他们民警管不了,然后不断不制止征收办与拆迁办还有乡镇干部的违法行为,来了一看了之走人,当事人没有得到救助还是被征收办与拆迁办还有乡镇干部等人围住在家里不准进出,限制人身自由,并且在没有强行进入当事人家时已经打砸坏了六个卷闸门,严重造成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在法庭上被告方继续推卸责任说;所发生的事是由乡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事,胡金斌拆迁纠纷应该是乡政府与村领导解决而不是由派出所处理,请问被告方110是起什么作用的?110就是在群众受到生命危险与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拨打110寻求保护,而当事人多次拨打110却得不到保护,这就是潜江普遍的拆迁情况。

    在开庭快结束时陪审员问被告方你们怎么看征收办与拆迁办的关系?被告方回答两个办事机构都是政府成立的,在拆迁中央有文件规定必须达成相互同意的协议后,安排好安置房入住后才能拆迁,而潜江征收办与拆迁办还有乡政府是怎么做的通过开庭举证当事人诉说已经一清二楚征收办与拆迁办还有乡政府都是违法拆迁,而派出所出警不作为造成逼迫签字的主要原因,所以派出所应该承担追究责任。

    行政起诉状

    原告胡金斌,男,汉族,1973年10月5日出生,住湖北省潜江市园林路24号
    被告潜江市公安局,住所地潜江市章华中路62号。
    法人代表人:刘斌,职务局长。

    诉讼请求
    1.确定被告行政不作为的行为违法;
    2.判令被告对原告报警事项依法作出处理;
    3.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家的房屋位于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光明村8组,(红梅路与东侧大道交叉口酒楼)。2917年8月6日园林办事处开始对原告的房屋实施征收。经过了解,本次征收没有任何征收文件与征收协议,没有行政强制性,因此原告也就未签订补偿协议,直至2018年8月15日至8月22日,园林办事处动用村干部及坼迁公司几十人强行闯入原告家中对原告一家人非法拘禁限制自由,不让进出,断水断电,整夜打砸,敲门,制造噪音等非法方式威胁恐吓,逼迫原告家人签字。在此期间,原告多次拨打110报警求救解救,报警电话不是被呼叫转移,就是所到警察出警不作为。原告甚至在8月20日凌晨翻墙逃出,下午约3点钟到市公安局门前跪求领导出警解救其家人,结果又被安排到园林派出所去处理。登记后,对这种突发险情,拒不出警,第二天九点多才出警,到现在未对违法人员进行制止或带离,更没有对其家人进行解救,导致原告的家人被违法拘禁长达6天3夜,最后因为原告妻子及父母精神崩溃,在8月22日无奈被迫签订协议后违法人员才离开,原告极其家人才获得自由,原告当天晚上由到园林派出所报警,接警人员在登记快完时,接个电话后立马全部删掉登记的内容,说马上要出警没有时间立案,第二天8月23日到园林派出所值班民警依然不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2条,第6条 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负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面对原告极其家人的财产,人身自由受到侵犯,原告请求被告保护其财产及人身自由,根据上述法律条款之规定被告又具有请求事项的法定职责。可原告多次求助后,被告至今未做出任何处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7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报警后应该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根据情况分别做出处理。本案被告接受报警后未做出任何处理行为,其行为已经构成不作为,因此,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潜江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胡金斌
    2018年9月26日



  • 何方美呼吁设立疫苗风险补偿基金

    【民生观察2018年11月19日消息】近期,为了响应国家药监局对疫苗的重新立法,河南疫苗受害家长何方美在网上发起呼吁,希望相关部门设立疫苗风险补偿基金,对疫苗受害者给予前期生病救治,后期养老保障的救助措施,使全国疫苗受害家长不要再遭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压。

    据何方美反映,2018年3月,她的女儿在同一个月内连续接种三针问题疫苗(甲肝,麻腮风,百白破)之后瘫痪在床,为此她和疫苗受害家长们组建了“疫苗宝宝之家“的维权团体并联合公民维权,之后她们一家就一直被当地维稳人员监控,全家都被打压。就在今年9月,她和丈夫李新准备带女儿出国治疗,后前往当地出入境中心办理护照,却被警方以存在违法行为为由拒绝办理,并且拒不依法出具书面理由。

    何方美说,因孩子打了问题疫苗被致残致死,一些家长长年累月带着孩子在北京治病,无任何收入来源,造成严重的经济压力,有的实在走投无路只好在街头向好心人募捐,可却遭到警察驱赶。如:今年国庆节期间,疫苗受害家长贾小玉怀着身孕在北京给孩子治病,后因无法承受高额治疗费用,只好在王府井募捐,随后被北京警察抓走并被驱赶回老家。

    现在全国各地的疫苗受害家长只要是在敏感时期前往北京或其它什么地方,都会遭到当地维稳人员的打压迫害,其目的就是不让受害家长上访维权,而受害家长被带回当地后根本不给解决问题。如:2018年11月17日半夜1点,疫苗受害家长王晓芳带着身孕,来京给疫苗致残的大孩子看病,却在火车上被截访人员拦截,气愤的王晓芳当即在火车上痛斥截访人员毫无人性,可来人根本不予理会,强行将她带回当地控制。

    近期因浙江乌镇在召开互联网大会,一些维权无门走投无路的疫苗受害家长纷纷带着残儿前往,却遭到当地维稳部门拦截遣返甚至拘留。

    2018年11月3日,疫苗家长王金凤带着残儿在浙江湖州被带往康山派出所关押,之后被宁夏银川的维稳人员带走,而就在今年8月份,正是这伙人在北京将洗澡的王金凤殴打并拖走,后连同孩子一起被带回当地被关了长达半个月之久。而浙江湖州户籍所在地的疫苗受害家长姚春锋,在浙江互联网大会召开之际,在无任何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被当地警方强制拘留10天,家属至今没有收到任何书面通知。

    何方美表示,为了响应国家药监局对疫苗的重新立法,这关乎到全国每个孩子的健康,她在网上发起呼吁,为疫苗损害的孩子实行无过错补偿制度,设立疫苗风险补偿基金,前期相关部门给予生病救治,后期给予养老保障救助。现全中国200多名疫苗受害家长已签名,另有20多位律师与非律师也签名支持!现征集支持者签名,汇总后会在2018年11月25日之前,由律师统一提交到国家药监局。

    请为了你我的孩子,也请需要签名的支持者发短信或微信给我,或在后台留言,写上:
    地区+支持者姓名+电话
    河南新乡疫苗受害家长何方美(网名:侠女十三妹)13651305692(微信同步)

    【附:何方美呼吁:设立疫苗风险补偿基金,前期生病救治,后期养老保障】

    全国疫苗受害家长+支持者联名致国家药监局疫苗管理法建议书

    海外网2018年11月11日21点59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疫苗受害者积极响应,特此建议:

    近年全国范围发生多起疫苗有关的事件,2018年7月爆发的疫苗质量事件,更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也让大家看到一个鲜为人知的群体,即疫苗受害者。

    接种是政府强制性的,上学时若发现没接种又强制要补种,我们没有选择!

    疫苗致残的孩子,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严重受损:神经系统,运动系统,内分泌系统循环,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比如:脑膜炎,全身肢体瘫痪,癲痫,自闭症,小儿痉挛,小儿麻痹,淋巴结穿孔,或常年吐血和流鼻血,或内脏受损去世,或眼癌去世等等,均因救治孩子10年左右倾家荡产花费上百万而无家可归。

    家长一方面给孩子治病,一方面募捐乞讨自救被寻衅滋事或刑事拘留,甚至有因维权被关押多年,而耽误了孩子最佳抢救黄金期。

    对于严重受害家庭长期治疗、护理费用缺乏科学考虑就够难以承受一生的重负,再遭抓捕关押无疑雪上加霜。

    由于政府有关部门和疫苗受害者之间沟通不够,加上卫计委从来不主动或被动出面解决受害者治疗问题,打压和关押的正是由维稳部门操纵着这一切,无疑助长了卫计委理直气壮不负责的底气,才导致疫苗受害者不能及时得到救助,形成了恶性循环。

    由于以上种种问题,我们可爱的孩子正经受着身体和心理的严重创伤,也承受着沉重的经济压力。我们迫切希望国家完善疫苗接种的有关立法,以及政策衔接,建立疫苗致害的补偿、追责、长效监督机制。及时充分地补偿我们的损失,保障所有人的健康,这关系到疫苗受害者一生的幸福。一个现代文明国家,儿童大病免费医疗本应是政府的责任。何况孩子不可逆转的损害与政府主导的疫苗接种有关。孩子为疫苗事业牺牲了健康,是为这个社会受难,也是全人类的灾难。

    目前,我们的要求仅仅是补偿,使受难孩子得到医治,不幸家庭得到支撑。

    我们特发起本次联署,发出如下呼吁:
    1、设立某苗风险补偿基金:
    ①国家主导成立疫苗风险补偿基金,设立科学标准,无论是政府免费接种的一类疫苗,还是受种者自费的二类疫苗,政府均对受害者进行前期救治合理补偿,以及父母亲人放弃工作24小时护理补偿。
    ②疫苗受害者前期救治康复结束后,落下终身残疾的损害每年每月给予受害者后期赔偿保障,以及父母终身养老及心理伤害补偿。
    2、建立疫苗从生产到使用全程透明的监管措施,对接触此批疫苗的相关责任人信息公开,比如工作人员及生产流水作业,冷藏运输记录,出厂到入接种点记录,接种医生信息公开,再到受种者每针批次公开。
    3、对国外疫苗开放市场,零关税,打破行业垄断,有了国内外竞争,才能提高质量服务。
    4、设立对受种者出生时刻到每月接种前的体检报告鉴定机构。
    5、接种疫苗应选择自愿而非强制,并告知接种者可能出现的危害,以及出现疫苗异常反应后主动获得救济等情况。

    6、设立接种者血液抗体检测的机构或医院,进而知晓抗体是否有效而决定补种与否。
    7、对疫苗受害者进行登记,取消偶合症,取消疾控中心私自为疫苗受害者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疫苗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与医学会鉴定。按照美国确定的无过错补偿责任原则,院方需要证明:孩子致病致残致死与某苗没有关系,如果院方不能证明,就要赔偿。依据美国的法律,也是先行赔付,然后再打官司。一般而言,孩子接种疫苗后,只要不是明显的意外或其他疾病导致受种者损害,都会推定为疫苗导致。
    8、至于质量问题、医疗事故还是概率事件,政府负责相关追责和处罚,并禁止生产厂家继续经营的同时,不影响受害者先行获得前期救治与后期保障。
    9、国家卫生部门主导设立,因接种疫苗引起的异常反应的受害者信息,定期公开报告制度,并把受害者列入“因公致残”殊荣称号!

    现全中国200多名疫苗受害家长已签名,另有20多位律师与非律师也签名支持!

    请为了你我的孩子,也请需要签名的支持者发短信或微信给我,或在后台留言,写上:地区+支持者姓名+电话

    汇总后会在2018年11月25日之前,将联名建议提交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

    撰写人:河南新乡某苗受害家长何方美(侠女十三妹)
    13651305692(微信同步)
    某苗宝宝之家网址www.ymbbzj.com
    (欢迎大家上论坛发表疫苗内容,这里不被删帖,也暂时不用翻墙)

    河南疫苗受害儿童家长何方美

    河北保定受害儿童家长贾小玉


  • 陈燕华在港绝食抗议强拆未补偿时晕倒送医抢救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9月26日消息:北京维权人士陈燕华在港绝食抗议英皇公司拆迁未补偿时晕倒被送医抢救。
     
    9月26日上午陈燕华在香港告诉民生观察网,她从本月21号中午开始绝食抗议,在香港英皇公司门口不远处搭了帐篷,绝食到9月25日傍晚时她想起来上厕所,刚站起来就晕倒了,随后有香港市民报警送她去医院救治,医生说她血糖太低需要留院观察。
     
    陈燕华说,在她绝食期间英皇公司派了一个北京来的部门经理劝她停止绝食,等回北京再谈拆迁补偿的事。去年六月份陈燕华来港抗议时英皇公司就劝她回北京谈,谈了两三次后就不理她了,所以陈燕华不相信英皇公司的人作出的承诺。
     
    由于房屋被强拆后没有一分钱补偿,这四年多陈燕华带着年迈父母靠借钱租房住,全家人因此遭受了很多磨难。本网志愿者在与陈燕华通话时明显感觉到陈燕华身体虚弱,在这间医院住院一天费用四千多,且在港逗留时间马上到期,所以陈燕华打算回北京再进行维权。

    图为陈燕华在医院接受救治
  • 就我们的家园被强拆补偿不公给中共西宁纪委的控告信

    控告人:李利光,男,回族,1967年12月11日出生,原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72号恒利小区居民,现居无定所,身份证号:630121196712113110
      控告人:陈民, 男,汉族,1965年1月13日出生,原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72号恒利小区居民,现居无定所,身份证号:630121196501133111
      控告人:崔建昭,男,汉族,1969年1月3日出生,原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72号恒利小区居民,现居无定所,身份证号:630121196901033136
      控告人:王明海,男,汉族,1966年9月14日出生,原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72号恒利小区居民,现居无定所,身份证号:630121196609143119
      控告人:王顺民,男,汉族,1962年9月28日出生,原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72号恒利小区居民,现居无定所,身份证号:630121196209283139
      控告人:张宝忠,男,汉族,1931年2月20日出生,原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72号恒利小区居民,现居无定所,
      身份证号:630121193102203115
      控告人:张艳霞,女,汉族,1970年10月6日出生,原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72号恒利小区居民,现居无定所,身份证号:630121197010063141
      控告人:陶春红,女,汉族,1967年10月21日出生,原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72号恒利小区居民,现居无定所,身份证号:630104196710210025
      控告人:刘玉清,女,汉族,1967年1月13日出生,原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72号恒利小区居民,现居无定所,身份证号:630121196701133124
      被控告人:何明星,男,系中共西宁市城东区委副书记、城东区区长
      被控告人:吉辉,男,系中共西宁市城东区委常委,城东区副区长
      控告请求:
      二被控告人何明星、吉辉的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了党纪国法,请纪委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均系位于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72号恒利小区(下称“该小区”)的业主,该小区被列入西宁火车站综合改造项目拆迁范围内。2013年5月起,在未出示任何规划手续和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自称是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便开始要求小区居民与之签订所谓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广大业主被告知,此次拆迁项目的补偿按2004年的房屋评估价格上浮15%的标准予以补偿。随后在没有向控告人出具任何评估报告的情况下便强行要求控告人进行搬迁。经多次追问,拆迁办人员称,该小区的房屋评估结果约为每平方米900元左右,而该位置的市场价格为约每平方米8500元。此外,控告人家中花费数千元购买的防盗门评估作价仅为200元,市场价上千元的马桶评估作价仅为100元。评估机构对控告人房屋及装修的评估作价严重脱离现实,评估结果不合理、不合法。由于补偿标准不公平、不透明、不合理、不合法导致控告人未与拆迁人签订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013年7月,在没有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城东区副区长吉辉在区长何明星的指使下带领上百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城管以及不明身份的人员将恒利小区大门及围墙全部拆除,并将拍照的居民打伤。
      2013年8月9日城东区政府组织拆迁办人员将小区电线挖断,造成小区停电。
      2013年8月21日,城东区政府在未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将控告人家中房屋拆除,造成控告人家中财物下落不明,人员流落街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五百万元。
    2013年底,控告人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城东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控告人房屋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2014)宁行初字第022号行政判决书,确认城东区人民政府拆除控告人房屋的行为违法。城东区人民政府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4年10月23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015年11月,我们正在向最高法申诉中。
      控告人认为:国务院《关于做好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等多个文件均规定,城镇房屋拆迁,必须严格依法规范进行,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2011第8号)中要求:要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在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且在国家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其行为已经被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青海省高级人民确认违法,给政府声誉造成极大的损害,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何明星区长作为区长,在明知党纪国法禁止强制拆迁的情况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作案,吉辉作为副区长在明知强制拆迁是违反国家法律及党纪政纪行为的情况下仍然在现场组织强行拆除,且情节恶劣,激化了社会矛盾。该二人的行为均已违反中央规定及国家法律,为此,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特提出控告,恳请纪委依法查处。
      此致
      中共西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控告人:
     
     
     
      2015年 11 月
     
      附:
      1、控告人联系方式:
      李利光:13709787105
      陈 民:15597480901
      崔建昭:18095783535
      王明海:13709716487
      王顺民:15597188688
      张宝忠:18997083565
      张艳霞:13997006066
      陶春红:13897116303
      刘玉清:18097434695

  • 河北枣强县江维长关于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的反映材料

    尊敬的县领导:
    我叫江维长,是河北枣强县枣强镇接官亭村村民。在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枣强县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并取得显著成绩。作为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的一个公民,仅携全家感谢县领导的辛勤付出,也感谢县领导百忙之中能抽身为我们解决问题。
    此前递交给县领导的陈述我们完全认同,但可能有些冗长繁杂,在镇领导的要求下,将我们家的事情叙述如下:
    在我县城西大广高速连接线两侧拓宽改造工程、义乌商城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第一次丈量房屋并签署协议(2011年3月)以后,为了配合拆迁工作尽快搬迁,将其中一处房屋(即原陈述中的“给孩子结婚分户所盖的新建房屋”,房屋原貌曾拍照留存,时间正好是第一次协议签完以后)主动拆除。不幸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右腿被砸断。紧接着政府第二次丈量,2011年7月21日,拆迁办人员表示可以帮忙到民政部门申领补助救济,全家在感动之余,妻子代表我在拆迁协议上签了名字。时过不久,竟发现前后院的补偿标准有明显差异。后院1000元/平,前院的竟然变成500元/平。为此,我们多次找拆迁办反映情况,希望能对如此明显的差错进行更正,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上通下达。而全村无论是新房还是旧房,每平米均不低于1000元。(详尽事实见原材料)
    拆迁事务繁杂,难免有些纰漏,但我们全家始终相信县政府绝对是公平公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
    一晃距离拆迁已经四年之久,感谢县领导,在看到我们的反映材料之后,立马组织县、镇以及拆迁办三方力量对我家的问题进行会审研究,并责令七天之内拿出解决方案,这正是以实际行动响应习主席关注三农的号召,“政府”前面有“人民”。
    对于县领导能对我们反映的四年之前的事情引起重视,并在极短的时间内拿出解决方案,我们全家不胜感激,同时,也为枣强县有这样廉政民主的县领导感到骄傲。我们也更加相信,在这样的政府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枣强县的明天一定越来越好!
     
    此致
    敬礼
     
       
                                                  反映人:江维长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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