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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玮平被以煽颠罪批准逮捕

    【民生观察2021年4月17日消息】2020年10月,陕西律师常玮平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近日,家属收到了逮捕通知书,得知常玮平被宝鸡市检察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目前羁押在陕西省宝鸡市凤县看守所。

    常玮平妻子陈紫娟表示,作为宝鸡人,都知道那是交通不便的秦岭山区,律师需乘坐高铁飞机到西安,再乘坐高铁到宝鸡,再坐两个小时二十多分钟大巴方能抵达那个小镇看守所。作为市公安局侦办案件,开庭需中级以上法院,安排在如此偏僻的看守所,可谓用心良苦。为此,2021年4月16日,陈紫娟发表了如下声明:

    关于常玮平被逮捕的家属声明

    一,常玮平没有任何的犯罪行为,更谈不上颠覆国家政权,宝鸡公安及检察院涉嫌滥用职权,相关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宝鸡公安将常玮平进行异地羁押,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徒增家属和律师的精力,是彻头彻尾的滥权和报复行为,家属将就此提起控告。

    三,家属对于宝鸡司法机关的肆意妄为极为愤慨,要求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立即纠正错误,释放常玮平。

    公开资料显示,常玮平(1984年4月14日),陕西凤翔人,中国维权律师。

    2000年就读于凤翔中学。2003年考上重庆大学。2007年毕业于重庆大学化学系材料化学专业。毕业后先在海南海马汽车工作。2009年开始自修律师资格,2011年通过考试,2013年取得律师执照。

    取得律师职业资格后,常玮平挂靠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常玮平介入了很多公益和敏感案件,例如无锡413寻衅滋事案、江苏无锡访民王金娣寻衅滋事案、南京王健寻衅滋事案、焦作李玉凤寻衅滋事案、沈阳林明洁寻衅滋事案、郑州曹春生杀人案、维护江苏昆山访民王和英合法权益等。

    2014年7月17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派出所民警王军干命案嫌疑人许有臣、张小玉夫妇聘请常玮平作为他们的代理律师。21日,常玮平到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递交委托手续,却被警方要求提供和张小玉的通话记录。常玮平根据律师法保密原则坚持回绝,双方僵持到晚上10点时,焦作警方已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传唤常玮平讯问并提取了所有手机通话记录,至22日上午10点,传唤被解除。常玮平在被传唤的12小时一直被锁在审讯椅上。焦作警方的明显违法行为引起了大量舆论关注。《中国青年报》在25日对此事做了详细的报道。

    2018年10月14日,常玮平被陕西省宝鸡市司法局停业3个月。2018年11月22日,其所执业的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被注销。2019年1月14日,其停业三个月期满后,在陕西省内与至少十家律师事务所接洽,但长达6个月的时间,其接洽超过十家律所,不是即将签约时突然变卦不再签约,就是将申请转所手续交到司法厅办事窗口后十几分钟就接到律所解聘的电话。

    2019年12月8日,常玮平参加了厦门会议。

    2020年1月12日晚10时左右,常玮平在西安自己的住处被警察带走。13日,宝鸡市司法局注销常玮平律师证。14日早8点左右,常玮平妻子接到宝鸡高新分局国保大队电话,被告知常玮平因危害国家安全,已经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月21日下午5点左右,常玮平获释回家。

    2020年1月23日,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常玮平取保候审,并以不可离开取保候审地为由,限制常玮平离开宝鸡。

    从2020年3月15日开始,常玮平开始每日录制一个生活日志短视频,取名“趣宝日志”,并开始上传到名为DannyCrane的个人YouTube频道。

    2020年10月14日晚,常玮平在趣宝日志209期末尾表示,“今天宝鸡的国保还是在六营村见了我一面,考虑到当前的形势,我明天会对我今年的事情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发布”。

    10月15日晚,常玮平表示身体不适,推迟发布声明。

    10月16晚趣宝日志211期,常玮平做出声明,披露自己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遭到了酷刑。“我被锁在宝钛宾馆招待所的房间的老虎凳上,每天24小时,10天的时间,这是一种极端的酷刑。对我造成的伤害是,我右手的食指和无名指到现在依然是麻木的、没有知觉或者知觉不正常。”

    10月22日,常玮平失联。2020年10月22日晚,常玮平的妻子接到宝鸡市张姓警察的电话,称“由于常玮平违法犯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1月3日,常玮平家属收到宝鸡警方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涉嫌罪名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2021年4月7日,常玮平被宝鸡市检察院批准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逮捕,羁押在陕西省宝鸡市凤县看守所。

    常玮平父亲常拴明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常玮平为家中老小,大姐叫常文平,还有一个二姐。常玮平妻子陈紫娟,两人为凤翔中学同学,育有一子。

  • 李霖被以“煽颠罪”判刑狱中戴脚镣

    【民生观察2021年2月23日消息】2018年2月,31岁的辽宁沈阳人,电力软件工程师李霖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探亲过春节,因发表了5条有关新疆现状的信息,遭遇非法抓捕,最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4年,至今关押在乌鲁木齐市第一看守所,现在已三年整,脚镣也戴了三年整,目前仍戴着脚镣。

    2018年2月10日,长期居住在内地,户口在辽宁沈阳市的李霖来新疆乌鲁木齐市探亲过春节,他按以往半年内在推特上写日记的形式发了5条涉及新疆现状的信息:

    第1条:叙述了当地的安检现状。
    第2条:叙述当地网络不好使用。
    第3条:叙述清真标志下架现状,配有2张被去掉“清真”二字和标识的图片。
    第4条:途述当地街头众多警务站现状并转述了别人的评论,配有一个街口有二个警务站的1个小视频。
    第5条:讲述对当地干部一对一扶贫和结亲政策的看法。

    2018年2月20日大年初五,李霖被民警持枪带走。民警抓人、搜查、拿物,不出示任何证件,不办理任何手续。
    2018年2月21日当地公安分局认定李霖发的那5条信息是造谣,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给予10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2018年3月3日10天行政拘留期满,又认定那5条信息涉嫌煽动民族分裂、民族歧视罪直接转刑事拘留。
    2018年8月10日李霖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2018年12月5日李霖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至今关押在乌鲁木齐市第一看守所,现在已三年整,脚镣也戴了三年整,现在仍戴着脚镣。

    李霖母亲李新华一直在为儿子喊冤申诉,在得知上述情况后,于2021年2月10日上午给看守所打电话,请求立即解除李霖的脚镣,管教干部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条例规定,这类案件的人一直要戴着脚镣。

    李新华又向辖区社区求助,社区书记和社区民警与看守所沟通后,告知:管教干部说,看守所只是执行机构,解除脚镣之事需向上级反映。

    据李新华反映,儿子李霖被冤判4年,遭到新疆当地公检法办案人员的联合构陷造假,其主要情况如下:

    1、管辖权造假:在案卷里给李霖虚构了2个当地居住地和1个新疆户口。
    李霖的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辽宁沈阳,而办案民警却特别备注在新疆乌鲁木齐市。

    2、侦查手续造假。如:
    (1)失去自由10天后竟然能被传换。
    (2)失去自由10天后竟然能从他身上搜出手机。

    3、在《传唤证》和《搜查笔录》上伪造李霖的签名,找不明身份,名叫代洋洋的人在《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上作伪证。

    4、先抓人,搜集和制作非法电子证据,后立案。即先打靶,后画圈。

    5、证据造假,捏造事实。
    (1)李霖共发5条涉疆信息,累计评论8条,转发21条,点赞51条,却被指控和认定发涉疆信息34条,累计评论347条,转发1224条,点赞2978条。
    (2)没有证据,也不用证据,就能指控和认定李霖发表、转发大量煽动国家政权的文章、图片和视频,在境内外引起恶劣影响,以及辱骂新疆地区领导人等等。
    (3)全案共4个口供,仅从书面上就明显看出全是非法口供。
    (4)被称作是截图来源的作案工具小米手机和小米ipad在侦查阶段竟然“下落不明”。

    6、检察院在《批准逮捕决定书》上把公安报捕后,检察院批捕前被超期羁押4个多月掩盖成4天!
    (法律规定:公安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必须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7、乌鲁木齐市检察院的公诉人刘进波,拒绝李新华自己请的律师阅卷和会见,不得已,李新华换成他给推荐的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田文化律师就能会见和阅卷。

    8、田律师分别告诉李霖和李新华:国家公权力机关定的罪名不能更改,不认就重判!

    9、违法开庭。2018年10月31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拒绝旁听。田律师和公诉人刘进波分别告诉其母亲李新华:是不公开审理,不能旁听。
    (1)当时,李霖父母提前进入法庭,法官说:出去,不能旁听。
    (2)庭审时,不允许高度近视的李霖戴眼镜,让书生气十足的李霖全程带着手铐,连基本人权也被剥夺。
    (3)田律师面对公诉人对李霖的指控,一律回答没有异议。
    (4)这么大罪名的案件,有着13页的庭审笔录,而且判决书上记载法庭上对13个方面的证据进行了质证、认证,开庭不足半小时结束。
    (5)半小时庭审结束后让其父母进入法庭同李霖见了短暂的一面。法庭内有:其父母看到进去的公诉人刘进波和1位女检察官及4位警察,还有2位男法官、2位押着李霖的法警及田律师。
    庭审记录和判决书记载的庭审时有公诉人沙拉买提·艾尔肯和审判长邓颖参加,实际上他俩没有参加庭审。
    结果,庭审记录上写着:“公开开庭,旁听4人”,判决书上写着:“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10月31日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10、法庭上,公诉人使用假物证,法官和公安人员大力配合。
    (1)因为被称作是截图来源的小米手机和小米ioad在侦查阶段已“下落不明”,所以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均没有随案移送物证。
    (2)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的3件电子物证与扣押物证不一致。
    (3)开庭结束后的第13天,公安人员在《情况说明》中把物证被调包甩锅给了李霖所谓家属。
    而之前网安大队的《电子证据检查工作记录》里明确记载着:物证于2018年2月22日被办案民警范跃锋领走。
    (4)既然公诉人在法庭上已出示过物证,但是,开完庭之后的第14天,法官张诚到看守所向李霖讯问全部物证下落。说明法官很清楚公诉人在法庭上使用的是假物证。
    最后,法官用判决没收原物来掩盖公安人员销毁或藏匿物证以及公诉人在法庭上使用假物证的犯罪事实。
    法院结案后,公安出具的《随案移送清单》上没有任何所谓的犯罪物证,只剩下一个与案件无关的笔记本电脑至今不返还。

    11、2018年12月5日,法官张诚和书记员李浩到看守所向李霖下达了判决书。李霖当场提出上诉。

    12、二审书面审理维持原判。

    13、2019年李新华多次到新疆高级法院申诉,每次立案庭法官都说:审监庭领导说这个罪名不允许申诉。他们拒绝接受李新华的申诉材料。

    14、2020年在李新华的据理力争下,新疆高级法院收了她的申诉状,但一直不给结果,李多次催问后,竟然不允许她再进入申诉大厅。法警说:我的职责就是把你挡在法院门外。

    15、李新华控告无门。新疆各级相关部门推诿不受理。李向中央巡视反映,交办下来又回到各个具体的办案部门。2020年12月23日,新疆高级法院给李新华出具了一纸《驳回申诉通知书》。事实证明:就是铁证如山也没有用!

    俗话说:夜路走多了,总能遇见鬼!新疆公检法合伙造假案,迫害李霖,万万没有想到全套案卷材料会落入李霖母亲李新华手里。

    李新华电话:13639955916,16699173396

  • 李翘楚被以“煽颠罪”关在临沂市看守所

    【民生观察2021年2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李翘楚家人得到山东临沂警方通知,李翘楚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现被关押在山东省临沂市看守所。现在还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警方说会给邮寄。

    2021年2月6日晚8点半,维权人士李翘楚被山东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带走前往山东临沂。之前,北京海淀公安局郭警官约李翘楚下午3点见面,李担心这是一个陷阱,就将这件事告诉了朋友。谁知晚上警察就叫李翘楚的父母签拘留通知书,通知书上写着李翘楚涉嫌颠覆。李翘楚父母表示女儿没有犯罪,拒不签字,这个拘留通知书也没有发给他们。随后包括丁家喜的妻子及其他朋友公布了这一消息。

    李翘楚,1991年生,女权主义者,劳工问题研究者,本科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研究生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并获公共政策硕士学位。参与过北京清退、#MeToo运动、劳工和人权律师的维权。12.26厦门聚会案中,丁家喜、许志永等多人被捕,李翘楚因是许志永的女朋友,也被捕关押4个月,随后取保候审。

    取保后,她积极奔走营救许志永、丁家喜等人。在常玮平律师揭露自己被酷刑并再次被指定监视居住后,她大力声援,并持续发布此前“被连坐煽颠、指定监视居住120天”的系列文章,曝光她在监视居住的点滴,控诉极权以“国家安全”之名,最大限度行驶绝对权力,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力。

    今年1月21日,许志永、丁家喜的三名律师张磊、梁小军、彭剑通过远程视频见到了他们。两人均告诉,他们受到了酷刑,他们的案子也被拆分,为了不吸引公众注意力,同时案件由“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升级为“颠覆国家政权罪”。

    丁家喜在山东烟台被“指定居所监视”期间遭受酷刑及虐待,包括被长期剥夺睡眠、疲劳审讯、刑讯逼供、限食限水等等。最严重的是曾7天7夜由5名警察轮流审讯;在长达半个月内,每顿饭只给四分之一个馒头,且其中一周被限饮水,每天仅提供600毫升的约一杯水。而丁家喜的10多份刑讯笔录是在遭受酷刑后做的。许志永在北京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也遭到10天被剥夺睡眠的虐待,前5天每天只能睡4小时,后5天每天2小时。在被匿名转押在临沭县看守所期间,每顿只有1个馒头。

    李翘楚在得知许志永被虐待消息后,于2月2日向山东公安厅提出对临沂市公安局及局长李登全和临沂市临沭县看守所及所长周振永的控告。由此许志永、丁家喜被虐待甚至被挨饿被酷刑的恶行昭然天下。由此李翘楚也被视为危险分子。多位民运人士维权人士向民生观察表示,李翘楚的被捕应该是对李揭露当局酷刑的报复,禁止她发声,从而达到对异己迫害的目的。

    民生观察坚决反对对李翘楚的抓捕和迫害,坚决反对对许志永、丁家喜的迫害和酷刑,要求当局无条件立即释放李翘楚、许志永和丁家喜等人,追究实施迫害和酷刑的人员,并对受到迫害的人员实行国家赔偿。

  • 盘州何成强案被以涉黑罪名起诉

    我们是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何成强的家属。何成强原系盘州红果大酒店的经营者,也从事小额贷款业务,今年四月被盘州市公安局以扫黑除恶的名义抓捕,案件于2020年10月26日移送盘州检察院。我们听说案件将于11月20日以涉黑罪名起诉,我们感到实在冤枉!

    何成强曾经在经营煤矿、红果大酒店和小贷公司的过程中,确曾与他人有过一些纠纷,但是这些都是事出有因。在要债过程中发生了一些冲突,但是何成强从来没有使用过暴力手段,更没有非法拘禁他人。据律师介绍,假定公安机关所作的加上嫌疑人基本情况一共才22页的起诉意见书所指控的全部事实都成立(实际上有很多是并不成立的),何成强等人也根本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何成强等人案件根本就不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所要求的四个法律特征,甚至一条都不具备,公安和检察院把他们定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属于显然的人为拨高认定。

    另据了解,云南省昆明市的扫黑办,曾对何成强进行过调查,结论是不构成涉黑涉恶案件,没有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为何到了盘州,却被拨高成了最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了?联想到公安机关移送的一半案卷全部都是有关财产的,让我们家属不得不心生疑惑,难道强办何成强等人涉黑案件,是冲着财产来的吗?

    我们听说,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的案件,都要经过省级人民检察院把关定夺。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在10月26日才收到移送案件,却在11月20日之前就已经决定了案件起诉性质。我们认为他们显然并没有就何成强案件请示省级人民检察院把关。据了解贵州多地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情况的律师说,相比同期贵州省其他地区的同类型案件,何成强等人案件的暴力性、社会危害性、影响的恶劣程度远远不如其他的一些涉恶案件,更不要说是涉黑案件了。

    而现在这几天,就在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做出起诉决定了的时候,公安机关又移送了二十多本案卷,这些案卷负责审查起诉的检察官看过吗?辩护律师就更没有时间阅卷了。辩护律师要求合理的时间阅卷,再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辩护意见,法律规定检察院应当听取。但是,现在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如此匆忙起诉,将审查起诉阶段的当事人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完全剥夺了,让我们感觉到检察院更像是在完成一桩起诉定罪的目标,而不是说是在实事求是的、公平公正的办案。

    所以,希望地方政府能够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确保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来的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恶案件时所一再明确强调的“不拨高、不凑数”的精神要求。

  • 刘书庆律师被以“煽颠罪”传唤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7月8日上午8时,山东人权律师刘书庆被山东临沂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传唤至辖区大明湖派出所。

    知情人王女士透露,山东警方此次传唤刘书庆,主要是为了“预防性维稳”、找借口控制人身自由,阻挠律师之间交流探讨案情。因为,7月8日恰是被关押在临沂市临沭县看守所的丁家喜和许志永的律师前往临沂的时间,山东警方为了阻止来访律师与本地人权捍卫者聚会研讨,就捏造了所谓的刘书庆律师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他实施传唤、稳控。实际上,刘书庆律师近期没有什么出格言论,即使以前有针砭时弊的言论,那也都是依据宪法践行言论自由的公民权利,所谓的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完全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在刘书庆律师被讯问三个小时后,因其身体不适讯问暂停,此后刘书庆律师去了医院检查身体,警方称,讯问没有结束,次日将继续传讯。

    8日晚间,王女士透露,警方询问刘书庆律师,主要是围绕“12、26公民案”展开。“12、26公民案”是指:2019年年12月上旬,许志永、丁家喜等倡导新公民运动的20余名维权律师和人权活动人士在厦门聚会,讨论了公民社会的建设、时事政治和国际形势等问题,被中共当局冠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四处搜捕。12月26日,丁家喜、张忠顺等四人被捕,许志永在逃。此外,35岁的公民运动人士、工人李英俊于12月26日被山东公安从福建漳州带走,所涉罪名不详。另外,黄志强、刘书庆、卢庭阁、庄道鹤、卢思位等多位律师在12月29日至1月4日期间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或“寻衅滋事”罪被传讯。黄志强于1月4日取保候审,其他律师被释放。2020年.2月15日,许志永在广州被捕,女友李翘楚随后也被带走。

    公开资料显示,刘书庆是山东著名人权律师,齐鲁工业大学教师,曾代理郑州十君子案,南乐教案、庆安案件、曹县教案及多起法轮功信仰案件,担任过许志永、陈树庆、张昆、赵广军、李玉凤等因公义而获罪的公民辩护律师。

    2016年1月14日,刘书庆被济南市司法局注销律师证。在被吊销律师证和剥夺教职后,2019年5月,齐鲁工业大学再以刘书庆“发表不当言论,影响恶劣”为由给予刘书庆“记过处分”。

    2019年12月31日下午,刘书庆在山东济南的住所被数名身穿警服者破门而入,随后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带往济南历下区大明湖派出所,同时电脑和手机被查扣,整个过程警察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而当时正值中共因1226公民案在各地传唤、抓捕人权捍卫者。

  • 戈觉平被以“煽颠罪”判刑四年半

    【民生观察2020年6月24日消息】苏州维权人士戈觉平被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开庭审理已超一年,一直未获宣判。6月18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戈觉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指控戈觉平利用网络进行片面或歪曲报道,通过有组织地持续炒作热点案件、事件,制造司法不公、政府与民众尖锐对立的假象,目的是逐步侵蚀,瓦解中国政府执政的群众基础,端动群众推翻国家政权。综上所述,被告人戈觉平主观上具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应当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相关辩解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戈觉平及其辩护人称戈觉平系为了解决家中房屋被违法强拆,以及徐建良将戈觉平打伤但至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实施维权行为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戈觉平认为自己的诉求没有得到解决,致使其对国家政权产生怀疑和不满,进而接受“推墙”、“走上街头”等思想,实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上述情况不影响其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本院在量刑时可予以考虑,对被告人戈觉平酌情从轻处罚。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戈觉平以造谣、诽谤及其他方式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戈觉平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第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戈觉平犯煸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被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5月4日起至2021年8月4日止。)

    公开消息显示,戈觉平,男,1958年8月14日生,汉族,初中文化,江苏苏州人,系北京中鼎维鑫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网名:@奔博。早年因自家房屋被开发商偷拆,一直坚持维权,终将开发商雇佣的偷拆者送上刑事法庭,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而案件开庭当日,即2013年13月3日,苏州范木根面对拆迁人员的逼迫及暴力殴打(范妻与范子被砍伤)的情况下拔刀自卫,当场砍死两名逼迁人员,范木根随即被捕,最后戈觉平的“罪状”之一竟与范案有关。

    戈觉平于2016年11月被捕,当时一同被捕的还有其妻陆国英,夫妇二人随即被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居六个月后,戈妻陆国英被取保候审,戈觉平则被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以“煽颠罪”批准逮捕,其后案件移送苏州市公安局侦办,2017年10月,案件被移送苏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年4月16日,案件被起诉至苏州市中级法院,根据《起诉书》显示,戈觉平被控“煽颠罪”德罪状有四起,包括:一,组织声援范木根案件;二,组织民众声援围观“建三江”律师被抓事件;三,在网上炒作黑龙江徐纯合事件;四,在网上炒作黑龙江鸡西民众维权被拘事件。2019年5月13日,案件在苏州中院开庭审理,至今已逾一年,近日案件才得以宣判,而戈觉平自2016年11月被捕至今已近三年零八个月。

    戈觉平被捕前大概一年,因罹患癌症并做了切除手术,因此被捕后律师曾多次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取保候审,但苏州当局一直拒绝。

  • 王清、王聚才等被以“扫黑”名义重判

    【民生观察2020年4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南南阳著名维权人士王清、王聚才等同案4人被控“敲诈勒索罪”二审法院宣布维持原判,王清获刑14年。被迫流亡至泰国的维权人士杨源林呼吁同伴无罪。

    据悉,王清2018年9月19号被南阳市公安局龙升分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随后便被检察院快速批准逮捕,经检方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超期羁押至2019年3月,王清被“涉嫌敲诈勒索罪”才移交至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8月,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将此案移交至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知情人士透露,在王清被抓捕一个月后,其同案陈强也于2018年10月18日被抓捕。王聚才、韩猛则在2018年10月30日也相继被捕。同案杨源林在旅行中得知消息后到处躲藏,现流亡至泰国。

    王清、王聚才等四人被抓捕后迄今,均被羁押于南阳市看守所。

    王清被抓捕后,其家属在微博爆料称,“2016年2月,王清将南阳市逸美时光咖啡店投诉到工商机关,工商机关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消法》规定组织双方调解,南阳市公安局龙升分局(王清涉案侦办机关)局长徐华远代理逸美咖啡店出面调解,其声称咖啡店是其亲属开的,让王清撤诉,因其盛气凌人,遭王清拒绝。经两次调解未成,工商机关依法对该店罚款四万五千元,2018年工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久,全国“打黑”运动开始,已经对王清威胁恐吓过的龙升分局趁势先将王清以敲诈勒索罪拘留,然后依职权到工商机关调取了“涉及”王清的全部投诉材料,然后将被投诉过、处理过,跟王清进行过民事调解赔偿部分钱款后被撤诉的违法商户,作为“受害人”逐一核实,并在微信朋友圈群聊等标注刑警队长朱岩的电话,以查清退钱为诱饵,公开让处理过的违法商户到公安局举报王清,并在公安局信息平台“平安南阳”上以及大街小巷贴满公告公开征集王清所谓的“犯罪线索”。

    在龙升分局提审王清的过程中,大队长朱岩一再的跟王清强调让他赶紧认罪说他们早就跟检察院和法院在一起研究好定过调儿了,要判他有罪!王清说这是迫害,他只是依法投诉,没有触犯法律,永远都不会认罪!

    9月6号王清案件即将在卧龙区人民法院开庭,面对已经羁押一年之久的王清和侦查机关一开始就以构陷入狱为目的,不计后果搞的轰轰烈烈响彻南阳的这样一个王清团伙案,希望南阳卧龙区人民法院能顶住所谓的“压力”,公正办案,为了南阳清正廉明的法制环境,也为了法制中国避免再出现冤、假、错案!“

    记者多方了解到,王清1982年出生于河南南阳,十余年前因“向南阳市181个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的壮举而名震全国。

    胡温执政期间,温家宝提出“让政务公开在阳光下之下”的治理理念,在2008年5月1日推出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王清也因此开始了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考与实施,如此不知天高地厚的要求其依法公开本单位上年度“三公消费”信息,他曾一度被人怀疑为间谍。当时,他在官方眼中成了一个难以对付的“刁民”,却在老百姓心目中成了敢于监督政府的英雄。

    王清的朋友称,他并不在乎官方称自己为“刁民”,他说,如果“刁民”能够在法律的范围内捍卫公民的尊严与权利,我愿意做一位“刁民”。

    那时,王清似乎成了媒体的宠儿,《人民日报》等国内各大主流媒体相继对其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2009年网络公布的《2009十大公民》,王清与韩寒、艾未未、钟南山齐名。

    王清、王聚才等四人到底是“敲诈勒索”的罪犯?还是因“打假”而触动了一些商家的利益被官方以“扫黑”的名义打击报复?

    为此,记者采访了王清的同案,现已流亡到泰国的杨源林。

    记者:杨先生你好,请你介绍一下你自己,以及你是怎么认识王清的,在你眼里他到底怎样的一个人好吗?

    杨源林:好的。

    我叫杨源林,出生于1994年9月26日,家住山东省栖霞市苏家店镇,风电专业学校毕业,曾在血汗工厂富士康工作,后转入韩国LG工作。因家庭和个人经常会买到一些假冒伪劣的商品,并且经常碰到手机乱扣费、骗人广告等,但随后越来越多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报道层出不穷,其中对堪称起到断代工程的假疫苗事件,更加感到震惊与愤怒。父母因身体不好,经常在电视节目中看到一些广告,并大量购买一些所谓的“特效药、神药”结果几乎每次都上当受骗,但是这些节目不仅没有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查处,并且愈演愈烈。这让我觉得非常可怕。我想,如果这样全民造假的现象得不到制止,现在我的父母受害,将来受害的就是我的孩子。于是我便开始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在网上搜集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分辨假冒伪劣产品的相关知识,从自己做起,拿起法律的武器,向那些危害人类健康的黑心商人发起挑战。

    后来在网上搜索河南南阳王清因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被当作间谍的新闻。看到各个媒体对王清的报道后,发现他在面对各种打击报复及被监视后,仍不屈不挠、不妥协,坚持推动社会进步的精神震撼了我,也更加坚定了我对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信心。随后就通过网上公开的信息联系到了王清,希望可以向他他请教学习法律法规。王清很高兴的答应了我,因为他更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推进社会的进步行列中来。

    结识王清后发现不光我一个人想向他请教学习,全国很多的人都曾跟他交流讨论过。但是王清也同时遭受巨大的精神压力,经常会有人打电话恐吓、威胁他。今天有人要报复他,明天公安、检察院、纪委要调查他,后天国家巡视组也要调查他,在受到各种威胁同时,精神压力特别大,因此王清患有抑郁症。

    记者:你参与食品安全、及其他维权活动后,受到过来自于商家及官方的威胁吗?

    杨源林:我曾在南阳也受到过威胁,因为我起诉南阳工商局不作为时,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就带着制假售假的不法商户在法院威胁恐吓我。2018年5月份曾起诉南阳交警二队行政乱作为,后法院判交警队败诉,动了当地政府和公安的奶酪(交通罚款处罚的财政收入十分惊人,而且存在乱执法等问题,实际上敛财居多,在中国有社会关系的人违法根本没人管)。交警败诉后交警队恼羞成怒,打电话威胁我,不得已我才离开南阳。并告诉他们应该通过正常的程序来处理此事。到现在此事也没有最终的处理结果。

    记者:你有想到警察会抓捕王清等人吗?

    杨源林:不知道。当时南阳交警队恐吓我,我很害怕就走了,告诉他们会用邮件的方式继续起诉他们。2018年9月份在途中通过网络消息才得知王清、陈强被以所谓的举报违法广告涉嫌敲诈勒索被抓,后王聚才、韩猛等人被南阳公安抓捕。

    记者:王清他们四个被抓捕后,你作为同案南阳警方有没有找你?

    杨源林:我先跑到泰国后,得知南阳公安发公告收集我的线索。我很害怕、恐惧不敢回国,签证到期后就流亡到老挝,并在老挝找了一份工作,2019年9月24日,两个河南警察带着老挝警察去找我,他们说是通过签证查到我在这里上班。随后我就断了与外界的所有联系继续开始了流亡生活。

    记者:后来南阳警方又找你了吗?

    杨源林:后得知自称南阳公安的副局长直接去山东我家骗我父母说:他们只想搞王清,我回去按照他们说的做就没事。他们说可以让我取保候审。我知道他们是想骗我回去,他们不会放过我的,所以我就关掉手机再也没跟任何人联系,一直在流亡中。

    记者:你对官方以“敲诈勒索”的罪名审判王清、王聚才等四人有什么看法?

    杨源林:南阳公安这是构陷!判他们有罪入狱是对王清、陈强、王聚才、韩猛等人的迫害,这是赤裸裸的公开利用公权力打击报复!

    王清、陈强、王聚才、韩猛已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一审非法判刑十四年、十二年、八年不等,并处罚金。判决书显示,王清他们四个被判刑全是按照笔录,笔录里没有任何威胁恐吓敲诈勒索商家的证据。判刑的理由全部是向工商局等部门投诉举报。但是工商局的人都已经证实所有人的投诉举报都是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而且经查证后所有的投诉举报全部属实。难道王清、王聚才他们四个按照法律程序投诉就是犯罪?

    记者:你想对南阳公安办案人员说点什么吗?

    杨源林:南阳公安龙升分局徐华远局长(据说已被调离原岗位)朱岩队长,你们利用公权力迫害、构陷王清、王聚才、陈强、韩猛等人的行为是非常无耻的!你们早晚会被送到历史的审判台上得到人民的审判!请你们停止迫害,无罪释放南阳王清、王聚才、陈强、韩猛!

  • 覃永沛被以“煽颠罪”批捕

    【民生观察2019年12月4日消息】日前,被控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月余的广西南宁人权律师覃永沛已被广西南宁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羁押南宁市第一看守所。

    覃永沛于10月末在办公室被带走调查,警方同时查抄其办公室后扣押部分个人物品及文件,覃永沛于翌日被刑事拘留,罪名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羁押南宁一看,至今未有律师获准会见。

    据了解,覃永沛家属于11月3日收到南宁警方的《逮捕通知书》,时间距离覃永沛被捕三十三天。期间,家属亦未曾被批准探视,因此外界所知甚少。

    4月末,覃永沛所属后被司法当局注销的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原执业律师陈家鸿在玉林家中被警方抓捕,罪名同样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陈被捕后,覃永沛曾积极呼吁声援,直到半年后自己亦被拘捕,而陈覃两名被捕人权律师均未有律师的会见记录,当局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拒绝律师的申请。

    公开消息显示,原为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覃永沛因代理多少敏感案件儿在2018年5月被注销律师执业证,随后百举鸣律师事务所被迫关闭。同年9月,覃永沛在原办公地址成立百永鸣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同时覃永沛与文东海、隋牧青、王宇等人成立“中国律师后俱乐部”并挂牌,不久,南宁警方及司法局冯多部门联合施压,要求覃永沛摘除“俱乐部”招牌。

    有分析认为,覃永沛被捕属于典型的打击报复、政治迫害,这一点可能与覃永沛曾公开控告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以及广西本地多名司法厅长有一定的关联,看来后果不轻。

  • 湖北凌建华被以“寻滋罪”批捕

    【民生观察2019年12月1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北随州市不同政见者凌浩波(本名凌建华),于2019年6月19日被广东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11月28日凌建华的家人透露,家属近日收到了《批捕通知书》,《批捕通知书》显示:凌浩波已于11月22日由广东河源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为“寻衅滋事”。

    据了解,凌浩波本名凌建华(推特帐号@52ling)1986年生于湖北省随州市,近年在广州工作生活。2019年6月19日凌浩波在广东华登(河源市)玩具制品有限公司被警方带走,原因和去向不明。此前,凌浩波因为关注邓传彬被刑事拘留一案并在推特发布邓案的相关消息,于5月29日被广州白云区公安分局传唤,随后凌浩波回到老家湖北随州。6月14日凌浩波返回广州后被白云区嘉禾房东告知:已应警察要求注销其门卡,强迫其搬迁;凌浩波6月17日到河源工厂上班,19日被警方带走后失联。后确认被刑事拘留。

    凌浩波被抓走后,广东警方前往湖北随州凌家中查抄其电脑、手机及纸质文件。7月3日家属与凌浩波在广东河源看守所会面两小时。据了解,凌建华被羁押期间,其家人受到警方压力不得聘请人权律师,此后其父被迫录制视频解聘人权律师,凌家人也开始淡化与维权人士之间的联系。

    凌浩波在推特发布不同政见者邓传彬被刑拘的相关消息,源于邓传彬于今年5月16日晚在推特上传了一张“六四酒案”酒瓶照片,半小时后,当地有关部门马上打电话给他,说已到了他家楼下,让他开灯证明自己在家,其后他将帖子删了。当晚凌晨,邓传彬被当地国保带走,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关押在南溪区看守所,而邓传彬的父亲签字的刑事拘留通知书则被警方拿走了。邓传彬家的路由器、手机、iPad、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主机、摄像机、照相机、存储卡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全数被抄走,家里电子物品只剩下一个电脑显示器。且邓的父母没有收到警方的查抄物品清单。

    邓传彬是四川宜宾人,一位独立电影拍摄者及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行动者。邓传彬曾于2014年为部分刑满释放的政治犯拍摄纪录片而遭刑拘。这次他推特上传的照片,是四川公民符海陆、张隽勇、罗富誉和陈兵4人于2016年6月前参与制作及推广的“铭记八酒六四”白酒(后四人被中共当局羁押近3年,于今年4月开庭,陈兵被判3年半,其他3人被处以缓刑。)邓传彬仅仅因为在网络转推了这么张酒瓶的照片,结果居然被抄家、拘押,且会见律师的法律救济权也被剥夺。

    多年来中共镇压异议人士、民主维权人士而制造的大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等等冤案,可以发现被羁押者普遍存在被剥夺会见律师的法律救济权利情况,并且存在严重而普遍的各类刑审逼供的酷刑现象,可见,中共极权统治当局对待异议维权人士这种不屈服于权力者从来是不择手段,根本不遵守什么法治、人权。

  • 李和平郑州坐火车被查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9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前知名律师李和平与妻子王峭岭在郑州火车站遭遇警方查验身份证,警员以李是“七类人”而要求查证拍照作证据,差点被带到公安局处理。

    据悉,李和平与妻子王峭岭在郑州某医院探望了住院的病人后,准备由郑州坐火车返回北京,在车站排队进站时遭遇车站与警方的联合查证。值班人员外对李和平身份证扫描后随即作出反应,在迅速拍摄李的身份证后要求李和平手持身份证才于胸前拍照,遭到李和平的严词拒绝,李和平当即表示,这里是火车站。并非看守所。

    据称李和平拒绝了警员的要求后,当时现场气氛比较紧张,带头警员以及多名辅警态度恶劣,并致电招来多名人员,声称采取应急措施要将李和平强制带去郑州公安局柳林分局进一步处理。

    双方在扰嚷一阵后,有疑似领导的人出现,在重新扫描李和平身份证后表示李及妻子不属于被拍照的人员,并多次表示(操作)由上级领导规定(他们只是职责所在),最后将李和平夫妇方形。

    王峭岭表示,当时该名警员态度蛮横凶神恶煞,联合几名辅警,行事如同疯狗一样。不过有个有趣的现象,等她和李和平被放行后发现之前一直在查验身份证的警员和辅警不知所踪,火车站旅客入口处恢复正常,难免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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