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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要求会见朱承志再被拒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27日消息】本网获悉,因到苏州纪念林昭而被苏州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的著名湖南维权人士朱承志,2018年12月26日其委托律师任照再次抵达“苏州一看”,要求会见朱承志再次被拒。湖南株洲公民陈思明,圣诞节期间到“苏州一看”为朱承志存钱送温暖。

    据公开消息显示,湖南维权人士朱承志因今年4月29日到苏州灵岩山为林昭扫墓而遭苏州当局抓捕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0月29日,朱承志被监视居住期限6个月期满后转刑拘,于11月12日被苏州当局以其涉嫌“寻衅滋事罪”遭逮捕。

    朱承志首任代理律师黄志强曾四次前往苏州要求会见其当事人均被拒绝,迫于来自当局的压力,被迫退出此案。

    朱承志家属再次聘任河南80后年轻律师任照为其代理律师,任照律师遂于11月13日赶到苏州要求会见其当事人,再次遭苏州当局相互推诿无果而归。

    12月26日,任照律师再次来到“苏州一看”要求会见朱承志再次遭拒。

    据知情人士透露,下午一点半左右,朱承志辩护律师来到苏州市第一看守所准备会见朱承志,看守所值班人员称“朱承志属于限制会见人员”,让律师和办案单位沟通。

    律师称,自己肯定会跟办案单位沟通,但是你们看守所得按照刑诉法执法,不能只听办案单位和上级的命令,你们按法律办事,最后不会承担责任,但不按法律只听办案单位和上级的,后来上级也管不了你,你还要承担责任。

    26日恰巧吴中分局国保在此,看到律师与值班人员的对话便从旁边走过来对律师说:“你上次不是来过吗?你做律师也很久了,不知道有些案子特殊吗?朱承志在全国都有名,你不知道?”

    律师说:我只知道寻衅滋事罪是普通罪名,不需要经过办案单位同意就能会见。

    国保说:你写申请吧,我们会书面回复你的,明确告诉你,结果还是不予准许会见。

    律师最后问国保:朱承志的身体情况怎么样?你们没有迫害虐待他吧?国保称没问题?

    随后,律师便打电话给吴中分局法制大队,称会以邮寄方式继续申请会见当事人朱承志。

    值得一提的是,湖南株洲维权人士陈思明26日也到苏州来为朱承志存钱送牢饭,在苏州一看恰遇任照律师。

    陈思明告诉本网,他于前一天连夜乘车赶到“苏州一看”,就是想代表湖南的朋友,在圣诞节期间为老朱大哥送点温暖,朱大哥无罪,希望他能够早日获得自由。

  • 律师会见湖北鲍乃刚再遭拒绝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7日消息】本网获悉, 2018年10月18日湖北京山维权人鲍乃刚刚到北京就被维稳人员强行劫持,押解回当地,第二天,鲍乃刚在京山公安局接受询问并被抄家,警方拿走了鲍乃刚的电脑、手机,以及一些上诉材料等,之后鲍乃刚被刑事拘留。

    10月25日,鲍乃刚的律师来到看守所要求依法回见,但是却被看守所、办案警察以“鲍乃刚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拒绝。

    12月7日,鲍乃刚的律师再次来到看守所要求依法回见,但又一次被看守所以同样的理由拒绝。无奈之下,律师只好依法向驻所的潘检察官反映情况,表明鲍乃刚的刑拘、逮捕通知书上,均载明鲍乃刚是涉嫌“寻衅滋事罪”而非危害国家安全罪,依法可以随时会见,看守所不应借“鲍乃刚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拒绝律师会见。律师要求驻看守所检察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解决会见鲍乃刚遇阻的问题。对此,潘姓检察官答应过问,但同时又劝律师说“待侦查终结后,再会见。”,最终,律师仍然没有被允许会见鲍乃刚。

    据鲍乃刚妻子的罗汉娥介绍,这分明就是在践踏法律,党领导下的公安、检察院、法院本质上就是一家人,这种体制根本就无法做到司法独立、客观公正、依法治国,只能是一个本质上的人治社会。

    罗汉娥介绍,年青时的鲍乃刚曾当过兵,并荣获二等功和三等功各一次,1992年退伍后,鲍乃刚发现他的档案被有关部门偷梁换柱,经多次反映无果后,只好作罢。20年前,鲍乃刚的父亲鲍述忠曾是一名中共老政协委员,后因生计问题被京山城管殴打至重伤偏瘫,从那时起鲍乃刚开始上访,无奈公检法部门都推诿,律师媒体都偏袒打人凶手,多年的上访维权,其结果是换来多次入狱。之后,鲍乃刚的父亲因遭殴打致重伤在卧床7年后死亡,当地政府部门也是无人问津。

    在此过程中,鲍乃刚积极关注公共事件,并作为一名志愿者投身于2008年四川的抗争救灾活动中,曾受到绵阳自愿者协会的书面嘉奖。2011年2月26日鲍乃刚因参与灾后的维权案件,被四川绵阳市北川芜族自治县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于绵阳看守所,2011年11月21日被取保候审释放。

    2014年,鲍乃刚的弟弟在佛山一家公司打工时从高处坠落致重伤后死亡,该公司为了逃避责任不尽责处理此事,还将他母亲打伤,后联合公安机关把鲍乃刚拘留,其弟尸体至今在广东佛山南海看守所停放,鲍乃刚一直坚持不签字不火化。此次,再次抵达北京准备上访维权的鲍乃刚,被当地维稳人员强制带回并刑拘抄家。

    据公开信息显示:

    鲍乃刚,男,湖北省京山县宋河镇人,复转军官,曾在绵阳市北川县经商,因为父上访申冤10年。

    2003年,被当局栽赃入监两年。

    2011年2月,因在网上响应茉莉花革命,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后羁押于绵阳市看守所长达9个月,之后被逮捕,同年11月被取保获释送回原籍湖北。

    2017年2月10日,鲍乃刚因旁听武汉王芳涉嫌寻衅滋事案庭审遭户籍地京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3日处罚。

    2017年2月17日,鲍乃刚向京山县人民法院对京山县公安局提起行政诉状,要求撤销京山县公安局京公(宋河)行决字11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恶意剥夺公民权利的京山县公安局向公众公开道歉。

    2017年2月21日,京山县人民法院对鲍乃刚诉京山县公安局行政起诉一案予以受理,并决定立案审理。

    2017年3月20日,鲍乃刚接到京山县人民法院通知,案件将于2017年4月5日上午8:30在京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庭审理。

    2017年3月22日,鲍乃刚在网上公开发布行政诉讼募集资金倡议书。

    2017年3月23日,鲍乃刚委托湖南律师罗立志、卢京美担任其诉京山县公安局案代理人。

    2017年3月28日,湖北维权公民陈剑雄(实名:陈进新)向京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就鲍乃刚诉京山县公安局一案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2017年4月4日,鲍乃刚通过网络公开发布高调诉讼京山县公安局的理由。

    2017年4月7日,鲍乃刚向京山县人民法院申请使用最大法庭公开审理其诉京山县公安局一案。

    2017年4月10日 ,鲍乃刚接到京山县人民法院电话,被告知诉京山县公安局一案庭审再次延期,具体时间另外确定。

    2017年4月17日,鲍乃刚就不服行政拘留诉京山县公安局一案发起维护公益权益轻松筹项目,期望更多公民关注并参与公民抗争行动。

    2017年5月6日,鲍乃刚通过网络公开宣布撤销就不服行政拘留诉京山县公安局一案捍卫公民权利轻松筹项目,原因是该项目没有通过轻松筹官方平台验证,无法正常提取支持资金。

    2017年5月31日,鲍乃刚收到京山县人民法院传票,得知因其行使公民权利被行政拘留诉京山县公安局一案定于2017年6月6日在京山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鲍乃刚于当日通过网络公开发布邀请函,邀请公民朋友届时参与庭审围观,期望形成50人以上的围观规模,以便了解该案真相并监督公权力,共同维护公民正常行使权利。

    2017年8月10日,京山县人民法院驳回鲍乃刚诉讼请求,并让其负担50元案件受理费。鲍乃刚遂上诉至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2日,鲍乃刚收到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得知其因围观武汉王芳案遭行政拘留诉京山县公安局二审将于2017年10月31日上午九点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开庭。

    2017年10月31日上午九点,鲍乃刚诉京山县公安局案二审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庭审只有十来分钟,庭审过程没有任何如实记录,几页纸都是过场套话,鲍乃刚虽然表示异议,但考虑到安全问题无奈按要求签字走人。

  • 朱承志被批捕 律师会见仍遭拒

    【民生观察2018年11月15日消息】本网获悉,被监居半年期满却被苏州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的湖南维权人士朱承志,其家属11月13日接到苏州国保电话通知:朱承志目前又被转换罪名,被以涉嫌“网络寻衅滋事罪”逮捕。因代理朱承志案,黄志强律师遭到当局施压;任照律师继续要求会见朱承志仍遭拒。

    据悉,湖南维权人士朱承志因今年(2018年)4月29日到苏州灵岩山为林昭扫墓而遭苏州当局抓捕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0月29日,朱承志被监视居住期限6个月期满后,不料前去迎接的网友得知其已被转《刑拘》;朱承志家属亦收到苏州国保口头告知:老朱已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上个月(10月30日),朱承志被指定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现已变更强制措施羁押在苏州市第一看守所。2018年11月1日,其代理律师黄志强到苏州市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朱承志,看守所回复朱承志的案件是“监管案件”,要求律师向侦查单位申请批准会见。当天上午十一时许,律师到达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藏书派出所。在朱承志指定监视居住期间接待律师的办案警察姓王的副所长已经调走。下午一点,律师到达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又让律师去苏州市公安局找姓徐的警察。下午三点半左右苏州市公安局姓徐的警察给律师打电话,承诺会在法定时间内给予律师答复。

    不料,11月2日下午,黄志强律师还没收到苏州当局的“是否准许会见的答复”,结果却收到了来自于浙江金华司法局给予的警告。

    11月3日下午,黄志强律师收到了苏州当局邮寄过来的“不准会见的决定书”,其理由还是:侦查中发现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律师会见可能会泄露国家秘密。

    如黄志强律师再继续代理此案,表示压力很大。家属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近期又聘请了河南青年律师任照为朱承志的代理律师。

    11月13日,朱承志家属又接到苏州国保来电,称,朱承志现又被更换罪名,已被以涉嫌“网络寻衅滋事罪”逮捕。

    家属表示非常震惊,亦不知“网络寻衅滋事”是什么罪名,其问国保“为什么会这样对待他?没有回旋的余地了吗?”,国保对家属称,我们也不愿意这样做,但老朱太倔强,始终不肯低头认罪,如果他肯认个错,或许还有改变的余地。

    国保并对家属称,朱承志涉嫌“网上寻衅滋事罪”《逮捕通知书》这两日将会送达家属。

    接到苏州国保电话通知后,家属随即联系了任照律师到“苏州一看”,要求其会见朱承志。

    家属称,现在老朱变更了罪名,“网上寻衅滋事”都是在网上公开的,总不是他们(苏州国保)说的“律师会见可能会泄露国家秘密”了吧?

    不料,11月13日下午,任照律师高效率到达苏州市“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其当事人朱承志,却依然遭到看守所值班人员的拒绝,遂故伎重演让律师去吴中分局藏书派出所找办案单位,称办案单位同意才能会见;律师先找到第一看守所驻检察室进行投诉,接待的检察官为任照律师做了记录并留下其电话,承诺周五之前回复;随后律师又马不停蹄的赶到藏书派出所,派出所值班民警又让任照律师去吴中分局找国保;律师又赶到吴中分局,接待的国保让律师等,他要向上级汇报,上级让会见才能会见。

    任照律师一直等到下午下班,接待律师的国保说,第二天中午之前会电话联系律师,无奈,任照律师只能暂住苏州一晚。

    11月14日上午10点40分许,自称是吴中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的人终于打来电话,告知律师“不予会见”,没有理由。

    原以为此次朱承志变更罪名,当局不会再以“律师会见可能会泄露国家秘密”的理由拒绝律师会见,但律师与家属的希望再次破灭。

    家属气愤的说,不就是去墓地扫了个墓吗?竟会招来他们(苏州当局)对朱承志如此兴师动众的打压,难道扫墓也有罪吗?

    对于苏州当局一再拒绝律师会见朱承志的违法行为,家属表示强烈抗议,呼吁网友与国际社会继续关注朱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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