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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何宗旺“袭警”案将于22日再次开庭审理

    【民生观察2024年4月20日消息】福建公民何宗旺所涉“袭警”一案,日前家属从辩护律师纪中久处得知,福清法院将于2024年4月22日上午八点十分再次开庭审理。家属认为本次开庭,应该是直接宣判。

    何宗旺是于2023年12月8日,因接听福州访民叶钟妻子李美英打来的电话,莫名其妙就被福清公安从家中抓走。何宗旺先是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期满后再被构陷“袭警”罪而入狱。

    何宗旺所谓的“袭警”,无非就是与福州访民叶钟被公安活活打死事件有关。2023年9月12日中午,叶钟和何宗旺及其他访民一起聚餐时被公安抓走,几天后叶钟就惨死在刑警队。当局为了掩盖叶钟被活活打死真相,随后叶钟妻子李美英也被带走软禁,控制在江西老家。叶钟给何宗旺等访民打电话告知事实,消息走漏后,众多福州访民自发联名向上级部门举报反映。而当地政府认为这是因为何宗旺在幕后策划推动,所以就滥权制造冤案,构陷报复何宗旺。

    何宗旺“袭警”案曾于4月12日在福清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福州唐兆星、林兰英、张华,福清陈光等访民都遭当地暴力控制出行。在法院周边,福清公安手持冲锋枪和手枪,在现场大抓捕所有来旁听和围观的人员。其中张丽芳女士刚在法院前下车,特警就手持冲锋枪架在她的脖子上,把同行几个人吓得半死。据悉张贤兰、叶国琴、陆祚钰等人被强行抓到福清龙田派出所,庄磊、廖俊、张丽芳、林谭等人被抓到福清音西派出所。所有被抓捕人员都遭到强制搜身,检查手机,并在威胁恐吓中制作笔录。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必须公开开庭审理。本来关注何宗旺袭警案的访民,来旁听庭审,是想学法,同时了解何宗旺是如何袭警的?庭审是否公正!没想到让人大跌眼镜,福清公安竟然如此灯下黑,无法无天,显然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福州众多访民指出,何宗旺“袭警”案的本质是公安践踏法律“以刑化真相”。


  • 女子曝光天价烧烤被指造谣抹黑长沙

    【民生观察2023年6月19日消息】湖南长沙刚烈女子曝光天价烧烤,被公安局,网信办指控造谣抹黑长沙,被抓走关小黑屋,警察逼其认罪。女子当众怒吞认罪书,被送去医院紧急洗胃。

    6月13日,湖南长沙。一女子发布一个视频曝光长沙天价烧烤,称这个在长沙特别常见,希望可以把长沙烧烤的价格打下来。

    根据女子事后描述,第二天下午,网信办有人联系其见面,被女子拒绝。当晚,女子再次发布视频曝光长沙的天价烧烤不是个例。随后第三天,公安局,网信办等多名执法人员两次上门将女子带走协助调查。

    在调查期间,询问其是否是为了想红,是否收受稿费,是否故意抹黑等。在得到女子否认后,警察威胁称“如果不配合搞东搞西,就调查你父母”。

    随后女子被关在“小房间”,警察称她将要被治安拘留两天。期间,因肠胃炎和双相情感障碍,女子被送医院,在意识模糊中听见周围人称,最近长沙烧烤负面新闻太多,需要有人顶锅,只要女子认了造谣,他们就可以让平台把所有视频下架,同时震慑其他说长沙烧烤价格贵的人。

    之后有人送来一份文件,称只要盖章就能回家。上面赫然写着“承认造谣,恶意抹黑长沙”。

    女子表示不愿意签署,对方称不签就继续跟你耗。随后女子将“认罪书”当场就水吞下,被立即送去洗胃。

    之后所有执法人员都不见了,什么工作人员,什么网信办一个不见,连签字的人都没有。女子表示,如果不是她的朋友在,她可能就凉在医院了。

    后来女子洗胃完之后,他们找人把女子的手机给了她的朋友,说这事儿到此结束。

  • 云南律师夏云飞被指涉黑一审获刑10年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20日消息】在云南曲靖市师宗县鸣威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夏云飞,被指参与涉黑团伙并出谋划策,实施了虚假诉讼、强迫交易等犯罪。但他认为,所涉犯罪事实都是正常执业活动,坚称无罪已提起上诉。

    自2015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以来,夏云飞一直在鸣威律师事务所工作。只有42.9万人口的师宗县不大,现年36岁的夏云飞工作也不复杂,除了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还代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合同纠纷、借贷纠纷等民事案件。

    2018年10月,夏云飞的客户张永明因涉嫌严重违法,被师宗县监察委员会留置。同年12月,解除留置的张永明又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曲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一个月后批捕。

    夏云飞的命运也由此发生改变。2019年4月,他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师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次月被批准逮捕。夏云飞卷入的是一起涉黑大案,全案共18名被告人,其中12人被控涉黑。2019年11月,经指定管辖,曲靖市会泽县检察院向会泽县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6月8日,该案首次开庭,连续7天的审理中,涉案所有证人均未到庭。

    2020年7月20日,一审判决下发,张永明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窃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

    夏云飞则被认定明知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多次向张永明提供法律咨询,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为该组织出谋划策,意图通过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和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夏云飞始终坚持自己无罪。一审宣判后,他向曲靖市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状,目前二审尚未有结果……

    县城里的黑社会

    被认定为“黑老大”的张永明,绰号“小万”,现年41岁。张永明早年曾因吸毒被劳教,2011年10月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法院判处罚金9000元。

    2012年3月,张永明成立师宗信义泰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信义泰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信义泰公司一开始主要做煤炭、矿石生意,后来做面条生意和工程项目。2018年3月信义泰公司更换了法定代表人,但张永明仍为实际控制人。

    根据张永明的供述,2012年底,其以个人名义开始做民间借贷,与信义泰公司并无关联。放贷的本金是通过煤炭和铁矿石生意赚来,除了自己放贷,有时也会和他人凑钱再贷出去,截至刑拘前,其总共放贷5000万元,约3000万元没有收回。

    2016年,夏云飞经人介绍与张永明相识。按照张永明的说法,其委托夏云飞代理了一些民事诉讼,并先后给夏云飞约20万元以及部分报销款。

    会泽县检察院指控,张永明等人假借信义泰公司作掩护,以5%-7%的月息,从事非法高利放贷牟取暴利,形成了比较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组织结构紧密,成员每月领取固定工资及奖金等,在追讨债务期间,张永明指使团伙成员多次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暴力或软暴力行为,同时在夏云飞的帮助下,通过强迫交易、虚假诉讼等方式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变相侵吞、控制了大量民营企业和个人的资产,逐步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犯罪团伙。

    检方指控,该组织经过多年经营,逐步形成以张永明等为领导者,夏云飞等为积极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其中张永明涉及八项罪名,夏云飞涉及三项罪名,且在虚假诉讼中,二人同为主犯。

    经审理,法院认为,张永明组织、领导的犯罪组织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基本特征,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在经济方面以信义泰公司为依托,通过放贷获取巨额利息,通过盗窃、强迫交易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并通过发工资和报销,将违法所得用于维系组织生存、发展以及违法犯罪活动,且以暴力、威胁等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同时指出,为了掩盖非法目的,该组织多次进行公证,提起虚假诉讼,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帮助他人控制巨额资产,导致其他债权人不能公平的追偿债务。其中夏云飞明知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多次向张永明提供法律咨询,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为该组织出谋划策,意图通过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虚假诉讼

    根据检察院的指控,夏云飞所涉的虚假诉讼共计四起,其中三起与放贷有关。

    判决书记载,2015年受害人查红亮向张永明借高利贷400万元,月息5%,支付一年多利息后,不能还本付息。2018年2月,查红亮被迫与张永明签订了一块约800平方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且被迫出具了385万元的虚假收条。一个月后,按照张永明和另一被告人张立兵的要求,查红亮被迫就同一块土地和张立兵签署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并再次出具了同等价值的虚假收条。2018年5月,在张永明的指使安排下,张立兵为原告,夏云飞为代理律师将查红亮起诉至法院,要求将上诉土地转让至张立兵名下。后师宗县法院以存在两份转让协议为由驳回了起诉。二审期间,张立兵和夏云飞补充了张永明放弃过户权利的证据,但曲靖中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经师宗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案发时涉案土地价值417.4万元。

    根据张永明的供述,这宗土地早在借钱之初就被抵押,且因为该宗土地是查红亮与他人共有,不想得罪对方,遂将土地的受让方变更为张立兵。夏云飞则向法庭表示,依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案件是正常诉讼,没有虚构事实。他还提出,如果不是查红亮在法庭上提交两份转让协议,其根本不知道张永明签署过转让协议,否则必定会首先解决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因此自己根本不可能事先参与。

    夏云飞的辩护律师认为,不论是张永明还是张立兵,都没有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查红亮当然没有收到385万元,但这实际是将查红亮所欠张永明的借款转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费。“构成虚假诉讼罪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双方不存在债务关系,但查红亮、检方和法院均认可这个债务关系。”

    另两起与放贷相关的虚假诉讼,均涉及被害人岳良明。根据岳良明的证言,其自2011年向张永明借款,至2015年4月左右约欠张永明900万元,且当时还另欠民间借贷约有1亿元。

    检方指控,2016年,张永明、夏云飞以及被岳良明拖欠工程款的王德润多次与岳良明商议还款事宜。经岳良明同意,决定将其名下的师宗县绿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绿海公司”)股权转让,以王德润弟弟王德荣的名义与岳良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伪造了1000万元的转账流水,同年7月,王德荣以岳良明未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工商登记为由提起诉讼,后达成协调协议,当事双方自愿办理股权转让和工商变更等,曲靖中院作出了民事调解书。

    2016年4月,张永明安排自己的外甥与绿海公司签署了绿海商贸及农产品交易中心2号楼的整体出租协议,租期20年,租金600万元。8月,张永明又以信义泰公司的名义和绿海公司签订了前述楼盘的转让协议,转让费用2000万元。

    绿海公司在完成过户后,夏云飞作为张永明外甥的代理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将前述楼盘交付使用,2017年5月,师宗县法院做出了民事调解书,完成了交付。2017年8月,张永明向法院起诉绿海公司,诉请将上述楼盘过户到自己名下,同年12月,张永明与王德润达成调解,上述楼盘最终过户至张永明名下。

    作为被欠钱的一方,张永明自然没有支付过2600万元。而夏云飞作为绿海商贸及农产品交易中心2号楼租赁交付和过户登记两起案件的代理律师,被检方认定涉嫌虚假诉讼。

    张永明坚称,两起诉讼均经过岳良明本人的同意,并非虚假。岳良明的证言也称,因为处理不了债务,“才请张永明帮我处理名下的资产”,期间岳良明还将绿海公司的印章等交由张永明保管。

    “岳良明始终承认有约900万元未还张永明,因此产生了以租抵债和以物抵债的楼盘租赁协议以及转让协议。”夏云飞的辩护律师对记者称,王德润实际上是把债权转成股权,成为绿海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开发的地产项目如果完成,完全可以清偿岳良明的对外欠款。“王德润作为绿海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自然要负责此前的债务,两次诉讼之所以达成调解,就是因为王德润认可张永明与岳良明的债务问题。”

    辩护律师还介绍,绿海商贸及农产品交易中心因为迟迟没有建成,才将租赁改为建成后转让产权,“而这仅是绿海公司资产的一部分”。他认为,这是岳良明、王德润和张永明三方均认可的用以解决彼此之间借贷清偿问题的方式。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然签订了协议,但双方不具有真实的土地使用转让、股权转让、房屋租赁、房屋转让的事实。张永明等为实现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捏造了土地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房屋租赁、房屋转让的事实,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

    教育局长的装修费

    夏云飞卷入的第四起虚假诉讼,与时任师宗县教育局局长周文茂有关。

    据起诉书,2017年9月,张永明的哥哥张明科帮周文茂装修房子,并将290万元装修费用支付给其安排的装修公司。2018年8月,张明科被师宗县监察委留置并调查装修一事。两个月后,夏云飞与装修公司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向师宗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周文茂支付装修材料款290余万元。2018年12月底,师宗县法院判决要求周文茂支付232万元。检察方认为,这场官司同样为虚假起诉,欲图掩盖张明科已支付装修款的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上述打官司的行为实际上是为了掩盖张明科向周文茂行贿而提起的虚假诉讼,应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刑事责任。周文茂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开庭前,上述关于支付装修款的判决书被提交给法庭做为证据,辩方据此否认周文茂接受张明科出资290万元为其装修房屋的受贿事实,导致周文茂案审理被中断。

    2019年8月,周文茂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其利用职务便利共计侵吞公款181万元,收受他人财物442.8万元。2019年11月,张明科因行贿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判决书显示自2014年至2017年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先后行贿136万元。

    但是,无论是周文茂贪污受贿的判决书还是张明科行贿的判决书,均没有提到上述装修款。

    张永明在法庭上表示,张明科当时是(全屋整装对此文亦有贡献)帮周文茂装修,不是自己花钱替他装修。后来对方来跟其商量给钱一事,但一直没给,才想到起诉。

    夏云飞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打官司过程中夏云飞没有策划或组织的行为。“张永明此前确实咨询过,起诉周文茂家返还装修款,判决生效,能否不认定张明科行贿?夏云飞的回答是要看法院是否认定这项债务关系,如果认定,也要看判决结果能否被刑事法庭采信。张永明还向另外两名律师咨询过这件事,他们给出的答复也与夏云飞的答复基本一致。”

    律师认为,夏云飞只是为张永明提供正常的法律咨询服务,最后作为代理律师起诉,也只是在履行正常的律师职责。

    强迫交易

    夏云飞的另一项罪名是强迫交易。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6年间,借款人赵建国以月息5%向张永明借高利贷,期间陆续还了2000余万元,但截至2016年底仍未还清。张永明安排公司人员对其索债,并通过夏云飞出谋划策,迫使赵建国把自己名下师宗县泰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称“泰宇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信义泰公司。经师宗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案发时泰宇公司土地、厂房、办公楼总价值913.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永明采用语言威胁、滋扰、纠缠等手段逼迫赵建国签订股权质押协议,行为符合强迫交易的构成特征,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夏云飞明知张永明想控制赵建国的泰宇公司以保证自己的债权能够得到偿还,向张永明提出采用股权质押的方式,并帮助拟定协议,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对张永明逼迫赵建国进行股权质押提供了积极帮助。

    张永明在法庭上否认逼迫赵建国,称赵建国因无法偿债,主动提出将泰宇公司给自己经营,但自己并没有同意,后来赵建国又主动提出股权质押。

    赵建国的证言显示,截至2016年底,除了欠张永明约600万元之外,他还另有欠款。为了解决债务问题,曾找多位债权人相约商谈。根据另一债权人的证言,商谈期间有人提出将泰宇公司股权稀释,但被赵建国拒绝。赵建国称,他希望泰宇公司名义上交给几位债权人,但实际经营仍由他负责。当时几位债权人达成的共识是,将泰宇公司股权以800万元的价格质押到另一债权人名下,但因为股权质押不能办理到个人名下以及工厂营收分配问题,在谈判过程中,几位债权人相继退出,最终张永明与赵建国达成了股权质押协议。

    记者注意到,赵建国的证言没有提及张永明威胁或采用暴力手段使其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但他说了这样一段话:“张永明向我讨要时,就是多次把我叫到他办公室,跟我举别人借高利贷还不上被打伤的例子给我听……别的也没说什么,没有对我动过手。”赵建国还表示,上述股权质押方案是夏云飞提出来的。

    夏云飞在上诉状说,作为律师,当张永明咨询有关解决民事债权债务的问题时,进行解答是本职工作。张永明要咨询的问题并不违法,不管是进行答复还是拟写股权质押协议,都是合法行为。

    这一轮如火如荼的扫黑除恶斗争迄今已开展近三年,各地多有民营企业主涉案,一些为民营企业主提供民商事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也卷入其中。在青海,女律师林小青作为“套路贷”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被控诈骗、敲诈两宗罪,该案开庭后引起舆论关注,后检方撤回起诉(参见报道《青海律师“涉黑”被控两罪开庭后检方撤诉获批》);在安徽,律师吕先三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诈骗罪,2019年10月合肥市中级法院一审未认定他涉黑,但仍以诈骗罪重判其有期徒刑12年,坚称无罪的吕先三上诉至安徽省高级法院,该案2020年8月底二审开庭,庭审持续六天两夜,11月17日,吕先三一案二审宣判,其涉嫌诈骗罪成立但未遂,改判吕先三有期徒刑3年;在贵州,律师戴文勇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其中诈骗罪因指控证据不足未予认定,其他罪名均获法院认定,2020年9月戴文勇一审被判有期徒刑7年,目前已提起上诉。(参见报道《特稿|贵州律师戴文勇被控涉黑获刑七年律师执业风险凸显》)。

    夏云飞也认为自己无罪。一审获刑10年后,他上诉至曲靖中院。两位辩护律师表示,仍将为他做无罪辩护。他们认为,虚假诉讼和强迫交易两项罪名涉及的事实都与夏云飞的执业活动直接相关,也是本案涉黑认定的基础事实,“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相关案件时,只要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就有权开展相关业务”。

    就律师代理行为的罪与非罪而言,刑法学者、清华大学法学院周光权教授曾撰文表示,《律师法》第29条规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他认为,不能将中性业务活动参与者的特殊认知转换为犯罪故意来处理,即便律师对他人正在实行犯罪有明知或者未必有认知,只要其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本身符合法律规定,律师的行为也就是合法的。“如果要将律师认定为诈骗罪等的帮助犯,就应有充足证据证明其超越了律师业务活动的操作规程,而为诈骗集团出谋划策、参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如果不具备这些主客观条件,即便律师的执业活动客观上为罪犯提供了支持,也不能将律师的执业活动认定为犯罪”。

    就律师执业规范而言,《律师法》第40条列举了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从事的行为,包括: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有资深民事律师向记者表示,为防控执业风险,律师代理民事案件应当注意审核案件情况、做好谈话记录、认真审核委托人提交的证据,向委托人核实案件情况,必要时也要在律师事务所内进行汇报、分析。另有刑事律师提醒说:“犯罪扩大解释、有罪推定以及重口供轻物证是司法实践中的痼疾,面对这样的情况,律师应格外注意风险防控,要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仅是规范的、合法的,还不能挖社会的墙角,如果大家屡屡去挖,则可能给行业引来灭顶之灾。”

  • 农民被指敲诈官员入狱 判决撤销后要求赔偿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0日消息】在被控敲诈勒索当地计生办主任等人55000元而入狱13个月后,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台头乡杜甘固村农民杜俊红申诉了3年,终获邯郸中院认定罪名不成立撤销判决。2019年5月24日,杜俊红收到了邯郸中院制发的申请国家赔偿《受理案件通知书》。

    对于这一结果,杜俊红表示,他还会继续申诉,争取另一起因发帖邀约乡党委书记生死决斗,而被判寻衅滋事的案件也改判无罪。

    农民被指敲诈官员被判入狱13个月

    杜俊红的遭遇要从两年前说起。2015年5月,该县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他们村杜甘固也在实施范围。当时,他因质疑本村的改造工程存在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行为,曾多次向乡、县有关部门反映,但未果。无奈之余,略通网络的杜俊红继而通过博客、贴吧、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维权,一时杜俊红在当地成了“维权人士”。此间也有几个邻村的村干部因对蒿某在工作中的不满,主动向他透漏乡政府工作中存在的纰漏,杜执笔编辑文字后全部发布于网络。缘于此,时任台头乡党委书记的蒿某为避免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曾通过多渠道与杜俊红沟通妥协,以息事宁人。但是,杜并未领情。据杜俊红说,正因如此蒿某与我结下了积怨,蒿某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曾对我本家叔叔杜万红放言,我一定要把杜俊红弄到公安局,把他弄毁。

    蒿书记果真是言必行,行必果。“2015年12月8日,注定是我‘因言获罪’历程的开始。杜俊红说,当日下午5点多,在未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20多名公安人员突降而至他家将他强行抓走。罪名为“敲诈勒索”,当晚公安人员就开始对他进行了长达三天的突审。同月17日,魏县人民检察院向其下发了逮捕通知书。

    检方对他指控有5宗犯罪:
    1、2011年夏天,利用在互联网发帖子为手段,敲诈勒索时任北台头乡计生办主任岳某现金30000元。
    2、2012年夏天,利用在互联网上发布魏县泊口乡华营村华某诊所负面帖子进行威胁,敲诈现金3000元。
    3、2012年底,以发布负面帖子为敲诈手段,勒索野胡拐乡民政所所长栗某现金2000元。
    4、2013年7月份,以在互联网上发帖进行威胁,敲诈勒索时任南双庙乡党委书记赵某财物折合人民币1100元。
    5、2013年6月份,利用网上发帖说车往镇车东村曹某家诊所的负面信息,借此敲诈曹某23000元。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魏县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二次庭审,审理期间所涉及的证人无一人到现场。但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本案合议庭仍以“庭审质证”为由,对上述的1、3、5起予以认定。2016年8月16日,魏县人民法院对其做出判决结果:一年零一个月的刑期(自2015年12月9日至2017年1月8日),并处罚金2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32000元返还被害人。

    至此,杜俊红不服一审判决,当即提出上诉。对于本案的第一起指控,他说,其2011年根本就没有发过关于北台头乡的帖子,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中也没有我关于发北台头乡的帖子。对于本案的受害人岳某,我根本就不认识,更没有收过岳某的三万元,这简直是凭空捏造子虚乌有。

    关于本案的第三起指控,杜俊红说,我与野胡拐乡民政所所长栗某从未要过现金,栗某也从未给过我现金。当时栗某确因网上帖子的事经人找我说和,并让我吃过饭,至此事情就和解了。指控我向栗某索要现金完全是栗某的单方之词,之间无任何证据能印证我与栗某有现金交易。

    至于本案的第五起指控,杜说,这是正常的民事纠纷赔偿,怎么也会成了敲诈勒索?据杜俊红讲,2000年因为妻子分娩时出现大出血问题,之后留下了切除子宫的后遗症,遂与当时在场接生的邻村乡村医生魏某提起索赔,但遭拒。因此与魏某之间产生了更深的积怨。2013年期间,杜频繁通过网上发布有关魏某诊所存在非法鉴定性别和出现过医疗事故的情况。慑于压力,魏某便通过熟人关系从中调解,最终双方协议,魏给杜23000元作为当时因医疗事故赔偿而告终,并且还签订了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2017年1月8日,杜俊红刑满出狱。因认为其入狱系被台头乡原党委书记蒿某领陷害,从该年11月1日开始,杜俊红在微信朋友圈、百度贴吧等处持续发布网帖、视频等,声称要与蒿某领进行生死决斗。

    4天后(11月4日),魏县公安局以涉嫌威胁人身安全为由将杜俊红行政拘留,11月12日又转为刑事拘留。2017年11月24日,魏县检察院以杜俊红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为由将其逮捕。

    2018年4月4日,魏县检察院通过追加起诉的方式,对杜俊红发帖要与原乡党委书记决斗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提起公诉。魏县检察院指控称,杜俊红信息网络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9月29日,魏县法院一审认定,杜俊红在网上发布题为《河北省魏县一农民与腐败官员的生死决斗书》的内容及视频,先后被13家门户网站转载和炒作,点击量近17万次,其利用网络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寻衅滋事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一再上诉获撤罪申请国家赔偿获受理

    邯郸中院﹝2018﹞冀04刑终667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16年8月魏县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后,杜俊红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6年10月26日,邯郸中院于作出﹝2016﹞冀04刑终587号刑事裁定,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2016年12月28日,魏县法院作出﹝2016﹞冀0434刑初194号刑事判决,仍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杜俊红再次上诉。

    2017年7月10日,邯郸中院又作出﹝2017﹞冀04刑终176号刑事裁定,以原判决未通知被害人参加庭审、未公开进行宣判,程序违法为由,再次发回重审。

    在这次重审审理期间,发生了杜俊红发帖要求与台头乡原党委书记决斗事件。魏县检察院遂以杜俊红犯寻衅滋事罪为由,于2018年4月4日作出冀魏检刑追诉﹝2018﹞1号追加起诉决定书。

    2018年9月29日,魏县法院作出﹝2017﹞冀0434刑初131号刑事判决,仍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杜俊红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杜俊红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55000元返还被害人。

    我们注意到,该量刑时限与杜俊红实际被羁押期限相同,即俗称的"实报实销"。但对于魏县法院这一判决,杜俊红仍不服,第三次提出上诉,与此同时,公诉人魏县检察院亦不服,提出抗诉。

    这次上诉三个月后,2018年12月24日,邯郸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指出现有证据不足证实杜俊红以发帖为要挟主动向乡工作人员和魏某超(曹某祥妻子)索要财物,认定该三起杜俊红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该项判决。同时,对杜俊红所犯另一项寻衅滋事罪的定罪量刑则予以维持。

    杜俊红说,这一判决作出后,他咨询律师得到申请国家赔偿与继续就另一项判决上诉的要求互不影响的结论后,同时向邯郸中院申请国家赔偿和再审。目前邯郸中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受理了他的申请,再审邯郸中院也受理了,但是没给书面回复,因为期限是三个月。

    邯郸中院于2019年5月24日作出的﹝2019﹞冀04委培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杜俊红的申请符合立案条件,该院决定予以受理。

    对于将来,杜俊红说,他希望法院能最终改判他无罪。

  • 张唯楚被指“袭警”已被刑拘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4日消息】本网获悉,广州维权人士张唯楚(本名:张七毛)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被指“袭警”,可能的羁押地为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张唯楚10月25日准备旁听“梁颂基、张五洲”案宣判时在安检期间与警务人员发生冲突,随后被带到派出所,即与外界失去联系。

    张七毛系张五洲的亲妹,姊妹二人因兄弟张六毛在看守所非正常死亡案发生后坚持申诉维权而一直遭到打压。张五洲之前曾遭行拘,此次开庭宣判的案件被控“寻衅滋事罪”及“妨碍公务罪”,前罪获刑一年零两个月,后罪获刑六个月,合共执行刑罚一年零四个月;张唯楚曾被驱离广州,多次工作机会被人为破坏。

    据广州消息人士透露,张唯楚于10月25日上午八点半左右,赶到广州荔湾区法院,准备旁听梁张案的宣判,在与辩护律师一同进行安检的时候同警务人员发出肢体冲突,随后张被强行带离现场。张唯楚失联前在微信群发出消息,指自己先被带到法院附近的中南派出所,随后再发信息指被带到海龙派出所,其后张唯楚与外界失去联系一周。

    周日(11月3日)中午传来消息称,日前有辩护律师前往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已被判刑的张五洲时从工作人员口中得知,张唯楚亦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理由是25日当日安检时与警务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张唯楚遭到暴力制服时“咬伤”警务人员,因此涉嫌“袭警”,可能被以“妨碍公务罪”刑拘,而羁押地点估计同在广州一看。

    目前本网暂未与张唯楚的家属取得联系,因此未知家属是否收到《拘留通知书》,至于辩护律师方面,已知暂未有律师跟进。

  • 丁家喜出境受阻被指危害国家安全

    【民生观察2019年3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知名人权律师丁家喜今欲出境再次受阻,当局指其出境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丁家喜律师上一次出境受阻是在2018年5月。

    据了解,丁家喜律师是在21日(周四)上午准备由深圳罗湖口岸出境前往香港时电脑系统发出异常提示,随后遭到罗湖海关边检人员的拦截,将丁家喜律师带离检查区。

    经边检人员再次确认后,由边检大厅值班负责人向丁家喜律师宣读限制出境的决定,当局指“因出境后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因此限制其出境。而边检的限制依据是《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五款。

    丁家喜律师上一次遭限制出境是在2018年5月,当时丁律师准备出境,前往美国探望妻女,遭到当局同样理由的拦截和限制。其后,丁家喜律师向公安部门提出行政复议,要求相关行政机构出示限制出境的理由,最终在几经推诿扯皮后,公安部以“国家机密”为由,草草敷衍了事。

    面对无故被限制出境,丁家喜律师表示,无论有没有这种限制,都会坚守在愿意为之付出一切的土地上,直到夺回本属于我们却被剥夺的权利,从自由出入境的权利到自由投票的权利。

    网友刘先生表示,丁家喜律师的上述言论展示了其争取自由权利的坚定信心以及愿意坚守付出一切的决心,这一点从丁家喜律师出狱后曾顺利去到美国探望妻女最后却毅然回国可以看出其所言非虚,非常值得赞赏。

    公开消息显示,丁家喜律师于2013年4月与许志永、赵常青,李蔚、张宝成等人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最后获刑三年零六个月,于2016年刑满释放。

    相关报道:丁家喜律师被禁出境 复议遭推诿
    https://msguancha.com/a/lanmu9/2018/0607/17571.html


  • 精神分裂被指撞邪 家人逼饮“符水” 医生教分辨病症

    如身边的至亲告诉你,看到其他人看不到的鬼怪、怪物,你会如何看待他?有精神科医生分享,有家属误以为精神分裂患者“撞邪”,多次带他求助于“茅山师傅”,拖延逾一年才求医。但其实心病和身体的病都一样,应病向浅中医,精神分裂拖延治疗愈久,有机会对脑组织带来愈大的永久破坏,会减低康复机会。

    精神病一点也不罕见。每一百个人中,更有一人患上重症精神病—精神分裂。根据医院管理局2011年资料,本港有4万人确诊精神分裂症,心理社会康复协会估计,小区仍有不少未被确诊的隐形患者。

    香港心理社会康复协会成员、精神科专科医生陈贵阳解释,精神分裂属脑部疾病,相信由遗传、后天压力等因素引起。精神分裂患者脑内神经传递物多巴胺分泌较正常人多,患者或出现没有根据的信念,如感到被逼害;出现幻觉,包括看到其他人没有看見的影像、听見不存在的声音;出现思想紊亂、說话杂亂无章、自言自语等。精神分裂症患者如没有接受适当治療,可能会严重影响病者的情绪,出现自毁、甚至自殺的行为。

    中国人社会中最常见的谬误是,误以为精神分裂的病征是“撞鬼”或“撞邪”,令病人延误求医。陈贵阳曾遇过有年青学生出现幻觉病征后,家人却以为他是“撞邪”,多次带他求助于茅山师傅,喝下多剂“符水”无效,一年多年后病情愈来愈影响正常生活才求医确诊,开始接受治疗。但其实心病和生理的病都一样,应病向浅中医。陈贵阳指,精神分裂拖延治疗愈久,有机会对脑组织带来愈大的永久破坏,会减低康复机会,应认清上述精神分裂的症状及早求医。

    (来源:香港01新闻 https://goo.gl/K2C7Ae 2017-09-06)

  • 被指操纵千余民师上访 陕西陈彦华遭警方抓走

    [访民之声2017/9/8消息] 教师节临近,昨天在教育部上访的千余民师今天转战国家信访局,有民师被截访人员带走,陕西民师陈彦华被指操纵此次上访,遭警方带走控制。

    陕西民师告诉本网,今天人员有点分散,进入国家信访局登记的只有几百人,其他人都没能进得去。排队时间太长,这些人又都不年轻了,经不住长时间站立和暴晒,出去歇一会或上个厕所就进不来了,有保安看着。也有被强制截访人员带走的,陕西的张老师被带走不知道怎么样了。

    此外,这位民师还告诉了本网一个惊人的消息,陕西故城县民师陈艳华此次并没有到京上访,却被认为遥控指挥此次集体访而遭到拘留处罚。

    随后,本网联系陈彦华家人得知,今天凌晨,故城县公安局三里桥派出所人员在故城县医院将陈彦华以非法集会的名义强行带走,至今未归,也无法联系。

    其家人表示,陈彦华身体不好,在城固县医院19楼中西医结合科三病房住院治疗,经了解,没有任何人去病房看望她,不知怎么会有这个罪名,到现在警方也没有通知家属。

    刚刚甘肃民师发来消息,昨天在教育局举山东牌子的迟汉英老师被当地教育局的人骗出去后,拖上了一辆出租车,把她扔到河南濮阳的高速路上,并抢走了她的手机、身份证。目前迟汉英的家人已报案。

    相关报道:陕西省故城县上访民师陈彦华遭受严重酷刑
    https://fangminzhisheng.blogspot.com/2016/11/blog-post_94.html



  • 江苏丰县爆炸案嫌疑人被指“精神病”

    震惊中国全国的江苏徐州丰县幼儿园爆炸案造成七十多人死伤。警方称嫌疑人名叫许陶冉,他向幼儿园门口投掷一枚自制炸药,自己也被当场被炸死。中国央视报道称嫌疑人患有因植物神经功能失调。有媒体披露,嫌疑人是徐州一所大学的毕业生,其父母均从事爆破工作。

    6月15日,江苏丰县创新幼儿园发生爆炸,截至16日,死亡人数增至8人,受伤65人。16日,新华社报道,公安机关经物证检验和DNA比对等工作,认定爆炸案系许某某(男,22岁,徐州市泉山区人)自制爆炸装置所为,其已当场被炸身亡。报道称,许某某因植物神经功能失调从某学校休学后,在案发地附近租住打工。在其租住房内发现留有自制爆炸装置材料,并在墙上多处留有“死”、“亡”、“灭”、“绝”等字迹。

    有舆论认为,当局指嫌疑人早年患植物神经功能失调,明显是想推卸领导责任。安徽省前检察官沈良庆6月16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时表示,肇事者选择儿童来报复社会,手段残忍:“警方已经锁定犯罪嫌疑人,从这一点来看,至少是一起刑事案件,可能就是类似砍杀幼儿园学生的那种对社会报复型的案件。也就是一些人因为不满,可能是所谓弱势群体或者是因为个人遭遇,或者生活比较困难。他就疯狂报复整个社会”。

    网络媒体“时事前沿”发消息称,疑犯许陶冉,徐州市泉山区人,徐州某大学毕业,本应该是当天参加毕业典礼,其父母均是从事爆破职业者,在丰县和丰园小区租房,据说住在地下室。许某在幼儿园门口扔下一黑包,然后发生爆炸,本人已当场炸死。还称,据此判断,此人有反社会倾向。

    目前,大部分伤者在徐州多家医院接受治疗。丰县政府派出善后工作组,安抚死者家属。
    16日,警方继续在爆炸现场置警戒线,公安部门出动勘察人员在爆炸现场调查取证,引来少民众围观。有前往现场采访的记者称,他们遭到当地政府方人员驱赶,声称不欢迎记者。记者提供的一段现场视频显示,一位记者被便衣人员围住推搡。

    中国舆论监督网创办人李新德当天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说,政府应该从中汲取教训:“要排查,包括对炸药的管理等。这个报复社会,他也不是第一个,有很多。有炸法院、炸法官的,因为遭受不公。为什么会有这种行为,是什么原因促使了他有这种行为”。

    15日下午5点左右,丰县创新幼儿园门口发生爆炸。当时有不少家长正等待接孩子放学。爆炸发生后,在幼儿园门口位置,多名家长及幼儿躺倒在地,身有血迹,一些人衣不蔽体,场面悲惨。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shehui/ql1-06162017090308.html   2017-06-16)

  • 被指参与“学潮” 辽宁教师付殿英被关精神病院

    一段不曾遗忘的历史让身为教师的付殿英失去了自由,也失去了工作,在她为此上访的20多年里,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没有参与学潮”,但这并没有洗白她的冤屈反而被认为精神有问题。
     
    付殿英清楚的记得,是2011年7月2号上午8点,她在国家信访局诉冤看到有警方安排好送访民去久敬庄登记(接济服务中心)的公交车就上了车。在久敬庄排队准备到安检大厅的时候,辽宁沈阳大东区劫访人员强行把她从队伍里拉出来塞进他们的车里进行殴打,许多上访人员大声喊“打人了,救命”!久敬庄的警察闻讯赶来把她从“虎口”里救了出来。
     
    但这几个对于付殿英来说就像魔鬼似的人并没有走远,付殿英从久敬庄出来即被那几个劫访人员拦住,她多次报警没人管,身份证和手机反被抢走。大东区宋雯强行把她推进车里拳打脚踢,造成她身上多处受伤一度昏迷、呕吐,而后连夜把她带回沈阳市送到一处黑监狱关押,付殿英绝食抗议。但她想不到的灾难再一次降临到她的身上,她被送到了大东区华阳精神病院。
     
    付殿英说,他们觉得不解恨,在黑监狱关了我两天一夜后瞒着我家人用3个不明身份人员把我强行拉上车,途中不让我往外看,把我按在座位下,有个人坐在我头上送到大东区华阳精神病院。精神病院院长叫李艳春,她的丈夫在辽宁省有势力,她把我扔到3楼的一个房间,门没有门插,半夜三更时常有精神病人闯入房间,我不敢睡觉,精神极度紧张,半夜去厕所经常看到精神病人一丝不挂的在游走。这样他们还不放过我,明里没让我吃药,暗里在饭里下药,在里边住了2个星期,我成残疾躺在床上三年不能行动。里边还有一个叫大兰子的上访的,住了1个多月被政府接走了。
     
    付殿英介绍,她1960年生人,l978年参加工作,是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沈海小学体育教师,家住大东区辽沈三街。198l年被学校评先进教师,l987中师毕业,1988年被评为一级教师。
    事情出在1988年8月,沈阳市政府一个大领导的儿子把操场变成了煤场。她是体肓教师,没有操场上不了体育,学生们的体育成绩就不达标,因此,她就给校领导提意见,被田冬梅校长公开威胁,还遭到打击报复不让她上课。为此她向大东区教委举报田校长的行为,没想到大东区教委把她的举报材料转给了田校长,田校长恨死她了,还煽动老师们说她把大家的奖金给搅黄了。
     
    1990年秋季开学,就在上课期间学校的李主任喊她,说大东区教育局局长找她,她刚进办公室张奎元局长就骂她该死,正在她一头雾水之时进来几个人 不由分说把她的头蒙住送到辽宁省收容遣送站关押了11天,出来之后她才得知关她的理由是她1989年煽动当地的学潮,付殿英对此不承认。
     
    这之后就再没让她上班,她四处反映始终没有结果,1993年学校口头告知开除她的教师资格,因为没有书面通知她只好一次次的进京上访,期待公正解决。
     
    付殿英说,我知道是大东教委把我的教师资格给卖掉了,大东教委为了阻止我上访,不让这件事的真相败露,在我上访的20多年里,他们玩法律游戏,全国旅游一圈,然后用莫须有的罪名如卖淫嫖娼、煽动闹事等罪名打压我!抓回沈阳的黑监狱、精神病院、棋盘山监狱等地方关押我。然后利用社会闲杂人对我进行电话威胁,跟踪我、打我、还想尽一切办法陷害我,不管走到那个部门他们都买通关系陷害我,使我的案子越走越多,有家难回。现在我身体极差,没有医保,没有生活来源,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脑梗、肝、肾也不好,天天吃药,生存的路都没有了。
     
    在本刊人权信息员和她交流的过程中了解到,她现在也和其他访民一样,还在苦苦盼着“清官”的出现,盼着“清官” 能为她申冤补偿她25年的工资和一切费用,给她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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