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被捕

  • 卢昱宇被捕近一年 “非新闻”案开庭在即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6月18日消息】 本网获悉,民间维权抗争记录网站“非新闻”负责人卢昱宇被捕将近一年,其案于近日召开了庭前会议,并宣布将于本月23日下午开庭审理,但当局安排开庭审理前一日,即6月22日还将再次召开庭前会议。

    据悉,此次庭前会议时当事人卢昱宇到场发表了相关的意见,并表示以辩护律师王宗跃和萧云阳的意见为准。律师称卢昱宇精神状态良好,表现得无所畏惧。

    据公开消息显示,卢昱宇曾于2012年4月在上海南京路举牌要求官员公开财产还民选票,被上海警方拘留10日;2012年6月,在广州因“非法集会”被关押1日。2012年10月开始群体事件的搜索与统计。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卢昱宇和女友李婷玉居住在云南大理,共同管理博客(http://wickedonna.blogspot.com)及名为“非新闻”的推特账号(@wickedonnaa)。他们的推特最后一次更新是在6月15日。自此卢昱宇的家人朋友就再也没有收到两人的消息。从2013年起,卢昱宇和女友李婷玉开始每日整理中国各地的群体事件,并在不同的社交媒体上发布,包括blogger.com、谷歌云端硬盘、推特及微博。仅仅在2015年,他们就收集了近3万起包括村民抗议征地、工人罢工、业主维权等群体事件。卢昱宇和女友李婷玉此前曾多次因为博客受到警察恐吓,并几次被逼迁。

    有关“非新闻”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 屠夫吴淦被捕整两年庭审似遥遥无期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5月20日消息】今天(5月20日) 是著名维权人士吴淦(@超级低俗屠夫) 被捕两周年,众多朋友发文声援关。屠夫,该案辩护人燕薪律师发文呼吁大家关注屠夫,关注王全璋,关注江天勇,并称“709,一个都不能少” 。
     
    据公开消息显示,屠夫吴淦已经被捕两周年,2015年5月20日,屠夫被南昌警方行政拘留十天,期满后被送回原籍福建,转为刑事拘留,罪名为“颠覆国家政权罪”  以及“寻衅滋事罪”  。2015年7月9日,中国发生震惊世界的“709”  案件,随后屠夫被辗转关押到北京,后又被羁押于天津第二看守所,时间长达两年,跨越四省市。
     
    据悉,自2017年3月24日至今,屠夫的两位辩护人燕薪和葛永喜律师已经快两个月未能正常会见。燕薪律师直言,屠夫案似乎遥遥无期。
    有关屠夫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
    葛永喜律师要求会见屠夫吴淦再次被拒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502/15806.html

  • 李春富被捕一年后获取保候审 据报精神失常

    中国维权律师李春富被捕一年后,获当局取保候审,释放后据报出现精神失常,目光呆滞,说话语无伦次。
    据李春富的哥哥、维权律师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岭透露,李春富在上星期四被家属接回家,据报李春富当时骨瘦如柴,面色苍白,好像60岁一样,他回家后仍然处在极度恐惧的状态中,情绪不稳定,精神失常。
    据报,李春富在2009年5月代理法轮功学员江锡清非自然死亡一案时,曾经遭到重庆公安殴打和拘留。李和平及李春富兄弟二人都在2016年1月被捕。

    香港电台网站http://gbcode.rthk.org.hk/Tuni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307667-20170115.htm

  • 持刀滋扰邻居 疑患精神病男子被捕

    【明报专讯】一名疑患精神病男子前晚于大角嘴寓所手持菜刀冲出走廊激动挥舞,更不断用菜刀拍打邻居大门,邻居报警;警员到场前男子已回寓所反锁对峙,事件扰攘约两小时,由警员破门入屋制服男子送院。

    男事主姓张,36岁,因情绪激动不稳,要送院接受检验。据悉,张住在必发道6872号必发台一单位,疑患有精神病,过往不时滋扰邻居。

    消息称,前晚近11时,张突然情绪激动,拿起菜刀走出屋外,不断挥舞菜刀及用刀敲打邻居大门,邻居大惊报警。警员到场调查时,张已返回自己单位反锁大门,其间消防员张开救生气垫戒备;至昨凌晨约1时,警员决定破门入屋,见张已回复平静,由救护车送院检验,警方列作「发现怀疑有精神问题人士」案处理。

    香港心理卫生会助理总干事程志刚表示,若市民遭到患精神病邻居严重滋扰,包括拿武器作势攻击等危及人生安全情况,应立即报警。若滋扰行为不具伤害性,则可以向管理处反映,或到区内精神健康综合小区中心求助,由社工向疑患精神病邻居提供外展及辅导服务,若发现患者病情严重,社工会因应情况转介医管局的精神科外展队;但不建议市民自行处理事件,以免与患者产生摩擦,弄巧反拙。

    (来源:明报http://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60814/s00002/1471111637220     20168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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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访民李会民被捕 警方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8/9消息:近日,河北高阶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威达,为被刑拘批捕的河北固安县访民李会民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昨日,李威达律师收到固安县公安局的回复,内称李会民具有“社会危险性”决定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李会民是7月11日被固安县公安局从家中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5日便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办理此案的高警官告诉其家属,是信访局梳理着李会民构成犯罪了移交他们处理的。李会民家属称,李会民已经1年多不上访了,从去年的3、4月份便回黑龙江老家照顾生病的父亲,直至今年7月1日才返回河北固安的家,期间直到被抓都没有上访行为。高警官对此解释为,其犯罪行为还在追诉期。

    李会民是因为自己承包地里的树木被村民偷偷砍伐,并在其承包地里盖房,李会民报警警方不出警处理反说她女人多事而上访,上访后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反被多次拘留,还曾被劳教1年。从去年开始,李会民所在的固安县刘园村实施旧城改造,许多村民被迫搬迁,只留下10几户村民因未于开发商达成协议没有搬迁,其中就有李会民家。

    7月1日,在官方的催促下,李会民只好雇人照顾生病的父亲自己专程回来谈拆迁的事,没想到回家的第二天派出所便找上门问她打算怎么办,开发商也派人几次上门,因拆迁补偿未达成共识双方不欢而散,随后李会民于7月11日遭数十警力上门抓捕。

    附:李威达律师书写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申请人李威达,河北高阶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方式:18832534991 18903377119

    申请事项:为李会民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我是李会民涉嫌寻衅滋事案的辩护律师李威达,系河北高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将为李会民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和法律依据阐述如下,望重视并采纳:

    1、等候审判的人一般不受羁押是国际人权公约和国内法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等候审判的人受监禁不应作为一般原则,但可规定释放时应保证在司法程序的任何其他阶段出席审判,并在必要时报到听候执行判决。”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刑事诉讼法》第二条和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和法律精神是,以取保候审为原则,以逮捕羁押为例外。所以,对李会民这样因上访而涉案的人,根本没有社会危险性,不需羁押。

    2、对李会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辩护人曾两次会见李会民,向其了解了相关案情,辩护人了解到,李会民只是有多次上访的行为,没有其他犯罪行为。7月29日,辩护人也向办案单位了解了李会民涉案情况。辩护人认为,就李会民涉嫌的罪名寻衅滋事来看,也属于轻罪案件,不是对社会治安产生严重影响的暴力犯罪案件。所以,对李会民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侦查机关已对李会民多次讯问,关于本案的相关案情和证据材料已被侦查机关掌握,不可能发生隐匿证据的情况,对李会民取保候审,也不会妨碍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4、李会民患有严重的支气管炎、甲状腺病和肺病等,对李会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让其有机会住院治疗,这也是公安机关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

    5、据李会民讲,她所在的刘家园村正在被拆迁,目前仅有十几户还未谈妥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她是其中之一。辩护人认为,李会民现在被羁押在看守所,她无法与拆迁单位就其名下的房屋、院落和享有使用权的土地等,与拆迁单位谈判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辩护人认为,为不影响政府和开发商的拆迁工作,建议对李会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让其有机会与拆迁单位直接沟通拆迁事宜,这也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也不会妨碍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基于上述理由,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之规定,为李会民申请取保候审。

    此致
    固安县公安局

    申请人:李威达
    河北高阶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6年8月3日


  • 广东胡铭添被拘河北李会民被捕北京葛志慧被限制自由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7/28消息:昨日,本网报道了广东佛山访民胡铭添(广东佛山访民胡铭添遭绑架失联 其妻被打伤住院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6/0727/14690.html)一家被绑架,胡铭添下落不明的消息。就在当日下午,他的亲友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拘留所询问得知,胡铭添就在拘留所,拘留期限是5天。
     
    7月11日,河北固安访民李会民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http://msguancha.com/a/lanmu49/2016/0711/14610.html)7月25日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7月26日北京维权公民葛志慧带孩子出门被警方阻拦,不许出行,到下午葛志慧趁机带孩子留了出去,天黑夜晚,孩子无法忍受室外蚊虫叮咬,才带着恐惧战战兢兢的回了家。今天
     
    葛志慧再次出行又遭到警察的阻拦,葛志慧要求其拿出不许她出门的法律依据,对方答不需要法律依据。
     
    相关报道: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6/0726/14689.html

    图片为葛智慧跟警察对峙
     
     

  • 河南上蔡艾滋病人因上访被捕近半年 当地政府称可“有条件放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7-18消息: 今日上午,艾滋病维权人士刘喜梅陪同李小贺家属与上蔡县有关部门人士见面,要求无罪释放李小贺并国家赔偿。当地政府人员称可以以取保候审的方式释放李小贺,前提条件承诺以后不再上访。
     
    上蔡县输血艾滋病感染者李小贺为争取应有补助金和低保进京上访而被逮捕,今年2月12日被拘押于驻马店看守所。
     
    刘喜梅告诉本工作室志愿者,她和李小贺丈夫与上蔡县公安局长、乡镇书记、派出所警察见面,对方提出只要李小贺不再上访他们可以为她办取保候审,但家属要求的是无罪释放,并进行国家赔偿,目前双方的谈判僵持。

  • 声援香港占中被捕的辽宁维权人姜家文获律师会见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2-15消息:2014年10月1日因拍照声援香港占中横幅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的辽宁丹东维权访民姜家文获李威达律师会见。
     
    据了解,李威达律师是2月13日上午到的丰台看守所,这是继2月9日阅卷之后,李威达律师再一次到看守所要求会见姜家文。
    李威达律师透漏,姜家文此次被抓主要是因为香港占中和接受10多家外媒采访的事,预审重点问的是201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姜家文的情况,现在丰台区检察院已经决定将案件延期至2月22日移送到法院。
    不过,姜家文情况尚可,只是有一些中风,说话受点影响,显得口齿不是太清,姜家文还给他讲述了,在监室经常被牢头狱霸骚扰,故意不让他睡觉。因给预审讲述香港占中是合理抗争,和国内媒体被封锁只能寻求外媒支持等涉及民主法制的话题而被预审推打,辱骂、疲劳审讯,以至连预审在问什么都不知道。
    期间,姜家文还讲述了他被多次劳教、刑拘的事,他认为这是党对他所作所为的肯定 ,他为此感到自豪!
    姜家文是辽宁省丹东市人,2001年因口角被当地一汽修厂厂长殴打致重伤,住了近俩月的院,还落下终身残疾,得不到合理赔偿,打人凶手逍遥法外,姜家文仅被打塌陷的颧骨要修复至少就需要四万,法院只判给七千!凶手不判刑!姜家文上访到省里,下边才弄了两个替罪羊判了刑,赔偿金依然只判七千!    
      姜家文上访后,糟糕的信访环境令他大失所望,强权面前的零话语权逼迫他60多岁了还学会了电脑的应有,并致力于反映在京访民凄惨的生活生存现状,为自己和自己所在的群体鸣冤维权,并积极筹划访民春晚。姜家文因此被劳动教养4次、关黑监狱、刑拘、行拘达数十次之多,合计时间达7年之久,从2013年10月到现在他已经4次被京辽两地的警方刑拘。
    姜家文是2014年10月1日和数十访民一起参加了访民自发的声援香港占中集会,当晚姜家文在其暂住地被北京警方抓走,10月2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的罪名刑事拘留。 
     
     
  • 山东刘汝力维权被捕 赵作媛质问要把公民逼向何处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9-14消息;山东长岛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被刑拘,以“寻衅滋事罪”被批捕的访民,刘汝力的亲属转来了一份刘汝力的控告材料。
     
    刘汝力在控告材料中痛诉长岛县公安局以造罪式的方法把他以“敲诈勒索罪刑拘”,和他在看守所所受的虐待,他的亲属为此也做了叙述。
     
    刘汝力是因为2009年,长岛县法院枉法及长岛县政府欠款不还等问题,申诉至最高人民法院,且案件正在审理中,并得到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及国家信访局网站上出具的长岛县人民政府承认拖欠其二十年前工资合约金以及查封公司部分赔偿行为的文书。
     
    刘汝力在材料中写道,“二十年前的赔偿都未能清付给控告人,何来控告人敲诈政府”。并举证,公安局立案的依据是刘汝力给山东省驻京信访办曲天忠主任的两张收据,曲天忠主任良知未泯,为刘汝利做了没有敲诈行为的证明。
     
    但长岛县公安局并不甘心,2014年3月3日,在北京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找到刘汝力,欺骗他回去解决诉求,刘汝力随其返乡后,却被行政拘留10天,拘留期满也没让他离开拘留所,在没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长岛县法院再次把他司法拘留15天,并在司法拘留期限未满的第13天,又以他多次发短信威胁地方领导,构陷“多次敲诈勒索”政府为由把他刑拘。5月份取保候审,规定不经公安局批准,刘汝力不能离开长岛。
     
    根据《刑事诉讼法》,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主观要件是;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然而长岛县公安局却知法犯法,在明知刘汝力给地方领导发短信和上访只是为了让政府早日归还欠他的钱款,偿还因政府错误查封他的公司而给他造成的债务,并非非法强索他人财物,却仍以敲诈勒索罪把他刑拘。
     
    刘汝力释放后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长岛县公安局撤销刑事处罚,并承担对其非法拘禁、恶意伤害造成的一切损失,
     
    这期间刘汝力多次向公安局申请到外地看病,未获批准。使他长时间忍受病痛的煎熬。气愤不过的刘汝力再次到北京上访,反映公安局和政府的种种恶行,7月2日被长岛县公安局强制带回行政拘留10天。7月20日又因到烟台市政府上访被长岛县法院司法拘留, 8月4日长岛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至今关押在长岛县看守所。2013年在政府的干预下,刘汝力还被拘留过两次。
     
    刘汝力的亲属说,对刘汝力的司法拘留完全是打击报复行为,因为政府错误查封他的公司给他造成了债务纠纷,刘汝力没有能力偿还,债权人把他起诉到法院,法院明知刘汝力没有能力偿还,还一次次把他司法拘留,这是违反法律的。
     
    他们断定,是刘汝力实名举报县委书记张延廷,利用职权侵吞海岛政策、造假保送女儿上南开大学等事遭报复了。
     
    8月20日长岛电视台还播出了一段对非正常信访处罚规定的采访视频,视频中长岛县公安局纪委书记吕正杰接受采访,称,除国家指定的信访部门外,信访人去任何其它的地方上访,都是违法犯罪,都要接受法律制裁。这更激起了刘汝力的亲属和同乡访民的愤怒,,他们认为视频中说的刘某就是刘汝力,因为长岛只有他一人被批捕,长岛的赵作媛质问,抢劫公民财产不犯罪,公民维权却犯法,并遭批捕!你们到底要把公民逼向何处?
     
    并附上了她的冤情和对此事的见解。内容如下:
     
    抢劫公民财产不犯罪,公民维权却犯法,并遭批捕!这就是山东长岛真实现状!
     
    2004年10•1国庆期间,法院查封货物价值人民币约150万元,被孙运洪雇佣60多黑社会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转卖,赵作媛第一时间报110,可110到场后却说你们不打出血我们不能管,你们找法院!可法院却说,货虽是法院査封的,但还是你的,抢你货你就得找公安!当我们在市.县到处报警都没人管时,只好去省府济南上告报警,法官刘延状趁机非法将装满船的抢货船只放走!当我们惊闻返回要求公安抓人时,公安却说我没权报案,只能法院移交才能受理!直到2007年赵作媛到省厅拿到介绍信时,长岛公安局却出具包庇劫匪的“没有犯罪事实”的答复意见书,60多黑社会非法抢法院不犯罪?法官非法处置查封物品不犯罪?长岛公安局凭什么以有罪为无罪?维权人骆卫东因各信访部门不作为,到中南海找清官,却被拘留,长岛政法委书记王国秋还明里暗里逼着赵作媛去非访!
     
    刘汝力就因长岛政府腐败,一个信访问题都不解决到中南海找清官(没有任何过激行为),被当地抓回刑拘并批捕,还在2014年8月20号在长岛电视台播放,刘汝力因到中南海周边"非访"被批捕的新闻,还说什么只能到信访部门登记,去其他的地方包括机关单位都是"非访",你怎么不说说你们自己不作为腐败包庇犯罪呢?刘汝力的批捕书是长岛检察院批准的,法院查封货被抢,你检察院为啥不管呢?为何无视公民强烈抗议,任由法院枉法办案?查封弄丢我5000吨货物只赔1500吨就单方强行结案?敢问山东长岛政府,你们到底要把公民逼向何处?
     
    刘汝力的控告材料
    控告书
    控告人:刘汝利  男   汉族   1969年6月23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0634196906231014联系电话:13553100658
    住址:山东省烟台市长岛县北隍城乡山前村
    被控告单位:山东省烟台市长岛县公安局   负责人:王兆海(局长)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长岛县县府街88号
            控告人刘汝利对被控告单位长岛县公安局,以构陷“涉嫌多次敲诈勒索”政府的造罪式刑拘举报控告人,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四条、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三百四十六、第三百四十八等相关规定,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和虐待被监管人等冷暴力行为”虐待控告人,致使控告人在刑拘期间患的“冠心病、高血压、肠梗便秘和长达二十三天未能排便”等危及生命的重症(有部分病例为证),涉嫌侵犯控告让公民人身权利、人身健康权益和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控告人强烈要求公安部及上级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维护控告人的合法权益,追究并清除有关违法违纪公安民警。
    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在2009年9月25日,被长岛县委县政府要求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与长岛县人民政府之间纠纷的诉求,并协调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而在司法调查及确认了其侵权行为赔偿及司法协调中,却百般刁难拒绝。长岛县人民政府不但拒绝解决问题,反而以维稳为借口(按照中办、国办的《意见》中规定,我属于涉法涉诉人员),多次要求被控告单位长岛县公安局 ,“非法限制控告人人身自由及拘禁控告人“等妨碍司法行为(长岛公决字【2012】第00008号‘要给总理拜年…拘留8日),并于2013年6月、9月不顾控告人身体健康状况,两次非法拘留控告人,并拒绝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的要求,造成举报控告人因无法得到合理治疗而血压升高,致使口鼻出血危及生命和身体健康。
         2014年3月3日,被控告单位长岛县公安局民警再次欺骗以回当地解决我的司法诉求为由,以违反治安进行“行政拘留”处以十日拘留后,再次限制控告人离开拘留所,等待并在未履行司法程序的情况下,再次非法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在司法拘留未满的第十三日,再次以构陷“涉嫌多次敲诈勒索”政府的造罪式刑拘控告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的受害人一般都是具体的自然人,因为任何组织或机构都不会有人身权利,也不会在精神上被强制从而产生恐惧感和压迫感。”而事实是控告人司法起诉长岛县人民政府至最高人民法院(案件正在审理中),并且得到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及国务院国家信访局网站上所出示的:长岛县人民政府承认其二十年前拖欠工资合约金以及查封公司部分赔偿行为的文书。二十年前的赔偿都未能清付给控告人,何来控告人敲诈政府?其刑事立案调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的有关规定,被控告单位 长岛县公安局以构陷“涉嫌多次敲诈勒索”政府的造罪式刑拘的非法行为,恰恰说明中国的政府等公权机关强势到了可以‘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地步!
       在山东省驻京信访办曲天忠主任证明控告人刘汝利未有敲诈行为的情况下(立案依据是控告人给曲主任的两张收据),在没有立案事实和被敲诈单位及个人举报的情况下,控告人要求确认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被控告单位 长岛县公安局撤销其刑事调查,承担其非法拘禁的国家赔偿和恶意造成伤害控告人的一切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第三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第二百四十八条:虐待被监管人罪“等有关规定,要求依法追究被控告单位 长岛县公安局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控告人在法定时间内未能得到中央住山东省巡视组、烟台市公安局(2014年5月5日录音)、山东省公安厅(2014年5月12日录音)以及公安部(录音和邮政快递)等相关部门答复和制止被控告单位 长岛县公安局的违法行为,被控告单位 不允许控告人请假去看病治病的不人道行为,造成控告人至今忍受病痛和精神煎熬的折磨,与党中央国务院的“八项规定、反四风、群众教育实践路线及三严三实”的要求背道而驰,更有对控告人反映政府一些腐败行为的举报有打击报复的涉嫌,控告人保留采取一切必要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控告人:刘汝利
                                                                                                                                                                                                2014年7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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