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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覃永沛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二审判决书

    【民生观察2024年1月3日消息】12月29日,广西知名人权律师覃永沛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上诉一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判,维持一审五年有期徒刑判决。

    覃永沛于2019年10月30日失去自由;2019年11月1日,被南宁市公安局拘留;2020年3月3日审查起诉,历时4个月;审查起诉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020年6月2日被起诉到南宁市中级法院。2021年12月30日开庭。2023年3月31日宣判,一审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从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止。2023年8月14日,覃永沛二审庭前会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看守所临时法庭召开……

  • 覃永沛煽颠罪上诉一案维持原判

    【民生观察2023年12月31日消息】2023年12月29日,广西知名人权律师覃永沛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上诉一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判,维持一审五年有期徒刑判决。

    覃永沛煽颠案于2023年12月29日,被广西高法宣判维持一审五年有期徒刑判决,这是可查到的此罪最高刑期顶格判决,刑期至2024年10月30日。

    辩护人程海律师表示,“非常遗憾,法院对于辩护人无罪辩护或刑期过重的意见完全不予理睬。

    覃永沛的所谓犯罪事实主要是在微信,推特上发表对普遍的官员贪腐,言论不自由,专制的不满和批评,公检法人员在办理他代理案件中的违法情况的投诉控告。

    这是公民言论自由,合法的监督批评权的行使,但却被违法作为犯罪处理,这是司法人员明知无罪而处刑的徇私枉法。”

    覃永沛于2019年10月30日,被带走失去自由;2019年11月1日,被南宁市公安局拘留;2020年3月3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历时4个月;审查起诉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020年6月2日案件被起诉到南宁市中级法院,历时2个月。

    2021年1月20日,覃永沛被单独羁押在广西区国安厅看守所。法院受理案件超过20多个月后,最终于2021年12月30日开庭。其代理律师认为,覃永沛的案子明显超期羁押。

    2023年3月31日,案件终于得以宣判。覃永沛一审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从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止。其辩护人是他的妻子邓晓云和李贵生律师。

    覃永沛表示不服从该判决,要求上诉。

    2023年8月14日,覃永沛二审庭前会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看守所临时法庭召开,据称当天覃永沛被带着脚镣出席庭前会议。

    覃永沛曾是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主任,也是中国律师后俱乐部发起人。

    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1年,曾代理过徐纯合案、秦永敏案以及不少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因代理敏感案件及反对中共暴政,覃永沛律师长期遭受当局的迫害打压。

    2018年5月,覃永沛被注销律师执照,随后百举鸣律师事务所也被强迫关闭。该律师事务所被勒令解散后,转为法律咨询公司的形式提供法律服务。覃永沛也连同多名维权律师成立“中国律师后俱乐部”,继续帮助一些弱势群体。


  • 覃永沛律师仍被长期单独监禁

    【民生观察2023年9月27日消息】近日,律师前往广西第二看守所会见了覃永沛律师,得知覃律师仍被看守所长期单独关押。同时,覃律表示自己的行为都是合法的,是行使正当公民权利的行为。

    近日覃永沛律师家属反映,在与律师会见过程中,覃律师表示他的行为都是合法的,是正当行使公民权利的行为,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他五年重刑是当局在其罪恶史上又画上一笔,他认为煽颠罪和颠覆罪都应该废除。

    覃律师同时控诉称:广西第二看守所对其进行长时间单独关押,这是严重违反联合国《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七条规定“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残忍、不人道或侮辱之处遇或惩罚。”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在《关于禁止酷刑和残忍的待遇或刑罚的第20号一般性意见》(第44届会议,1992)第6条指出,“长时间单独监禁挽留者或囚禁者可能构成第7条所禁止的行为”。

    对覃永沛律师进行长期单独监禁,对他的心智无疑是严重的摧残。这是极其不人道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的行为。

    家属强烈要求当局要恪守国际人权法的规定,不要在侵犯人权的路上越走越远,成为一个反人类的邪恶政权。

    2019年10月30日,覃永沛律师被带走失去自由;2019年11月1日,被南宁市公安局拘留;2020年3月3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历时4个月;审查起诉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020年6月2日案件被起诉到南宁市中级法院,历时2个月。

    2021年1月20日,覃永沛被单独羁押在广西区国安厅看守所。法院受理案件超过20多个月后,最终于2021年12月30日开庭。其代理律师认为,覃永沛的案子明显超期羁押。

    2023年3月31日,案件终于得以宣判。覃永沛一审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从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其辩护人是他的妻子邓晓云和李贵生律师。

    覃永沛表示不服从该判决,已手写一份授权委托书,委托其妻子和女儿作为其二审辩护人。

    2023年8月14日,覃永沛二审庭前会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看守所临时法庭召开,据称当天覃永沛被带着脚镣出席庭前会议。

    覃永沛曾是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主任,也是中国律师后俱乐部发起人。

    广西百举鸣律所成立于2001年,曾代理过徐纯合案、秦永敏案以及不少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因代理敏感案件及反对中共暴政,覃永沛律师长期遭受当局的迫害打压。

    2018年5月,覃永沛被注销律师执照,随后百举鸣律师事务所也被强迫关闭。该律师事务所被勒令解散后,转为法律咨询公司的形式提供法律服务。覃永沛也连同多名维权律师成立“中国律师后俱乐部”,继续帮助一些弱势群体。


  • 覃永沛被带脚镣参加二审庭前会议

    【民生观察2023年8月15日消息】2023年8月14日,人权律师覃永沛二审庭前会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看守所临时法庭召开,据称当天覃永沛被带着脚镣出席庭前会议。

    2023年3月31日,覃永沛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从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辩护人是他的妻子邓晓云和李贵生律师。覃永沛表示不服从该判决,已手写一份授权委托书,委托其妻子和女儿作为其二审辩护人。

    2023年8月9日,邓晓云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庭前会议通知书。

    通知书称,该院受理覃永沛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定于2023年8月14日15时3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看守所临时法庭召开庭前会议。

    在8月14日的庭前会议结束后,邓晓云发布消息说:“【广西高院侮辱式审理人权律师覃永沛案件(二审庭前会议)】庭前会议必须带脚镣吗?不是死刑犯才带的吗?今天法警给覃永沛带脚镣,侮辱他,不让他带水,是故意要激怒他吧?他气的手一直发抖。”

    据悉,覃永沛曾是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主任,也是中国律师后俱乐部发起人。

    广西百举鸣律所成立于2001年,曾代理过徐纯合案、秦永敏案以及不少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因代理敏感案件及反对中共暴政,覃永沛律师长期遭受当局的迫害打压。

    2018年5月,覃永沛被注销律师执照,随后百举鸣律师事务所也被强迫关闭。该律师事务所被勒令解散后,转为法律咨询公司的形式提供法律服务。覃永沛也连同多名维权律师成立“中国律师后俱乐部”,继续帮助一些弱势群体。

    2019年10月30日,覃永沛律师被带走失去自由;2019年11月1日,被南宁市公安局拘留;2020年3月3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历时4个月;审查起诉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020年6月2日案件被起诉到南宁市中级法院,历时2个月。

    2021年1月20日,覃永沛被单独羁押在广西区国安厅看守所。法院受理案件超过20多个月后,最终于2021年12月30日开庭。其代理律师认为,覃永沛的案子明显超期羁押。

    2023年3月31日,案件终于得以宣判。覃永沛一审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其当庭表示将上诉。

  • 广西覃永沛被以煽颠罪判刑五年

    【民生观察2023年4月1日消息】2023年3月31日,广西人权律师覃永沛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从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辩护人是他的妻子邓晓云和李贵生律师。覃永沛表示不服从该判决,已手写一份授权委托书,委托其妻子和女儿作为其二审辩护人。

    根据其判决书,2019年11月1日,覃永沛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看守所。

    南宁市检察院指控,2014年以来,覃永沛通过在微博、推特上大量发表言论以及接受境外媒体采访等形式,攻击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018年5月,覃永沛律师资格证书被撤销律师执业许可后,成立非法组织“中国律师后俱乐部”,运作“模拟法庭”,挑战国家司法公权力。2019年1月,“中国律师后俱乐部”被认定为非法社会组织,被依法取缔。

    覃永沛对起诉指控其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和罪名提出异议,认为其在新浪微博和推特上发表或转发言论是个人行为,属言论自由范畴,没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观故意,不构成犯罪。请求宣判无罪。

    辩护人李贵生认为,覃永沛在微博、推特及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时所发表的言论仅是其个人看法,并非恶意炒作、歪曲事实、诽谤抹黑;指控覃永沛策划成立“中国律师后俱乐部”及“模拟法庭”挑战司法公权力也不是事实。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对被告人覃永沛作出公正判决。

    被告人覃永沛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覃永沛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以上判决后,表示不服判决要求上诉,已书面手写了一份《授权委托书》,委托其妻子邓晓云和女儿共同担任其二审辩护人。同时要求保证自己的会见权和最基本的辩护权。

    据悉,覃永沛曾是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主任,也是中国律师后俱乐部发起人。广西百举鸣律所成立于2001年,曾代理过徐纯合案、秦永敏案以及不少法轮功学员的案子。

    因代理敏感案件及反对中共暴政,覃永沛律师长期遭受当局的迫害打压。

    2018年5月,覃永沛被注销律师执照,随后百举鸣律师事务所也被强迫关闭。该律师事务所被勒令解散后,转为法律咨询公司的形式提供法律服务。覃永沛也连同多名维权律师成立“中国律师后俱乐部”,继续帮助一些弱势群体。

    覃永沛曾网络实名举报南宁市公安局长唐斌(现任广西区公安厅副厅长),原桂林市公安局局长仇祖和,七星分局局长胡凯、全州市公安局长蒙新宇,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并将举报材料发到今日头条。

    因不服广西区司法厅的行政处罚,覃永沛于2018年11月16日起诉司法厅,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收到材料后第二天快件寄回退还。快件寄给南宁市中级法院,签收后没下文。又寄给广西高院,签收了没下文。又快寄给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签收了,没下文。覃永沛把这些情况全发到了推特上。

    覃永沛因自己的言论,对司法现状、对国家治理方式的感概评论以及对律师同行的声援,触及到一些人的敏感神经,共被封了917个微博账号,80多个今日头条。

    2019年10月30日,覃永沛律师被带走失去自由;2019年11月1日,被南宁市公安局拘留;2020年3月3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历时4个月;审查起诉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020年6月2日案件被起诉到南宁市中级法院,历时2个月。

    2021年1月20日,覃永沛被单独羁押在广西区国安厅看守所。法院受理案件超过20多个月后,最终于2021年12月30日开庭。其代理律师认为,覃永沛的案子明显超期羁押。

    2023年3月31日,案件终于得以宣判。


  • 律师要求会见覃永沛被拒

    【民生观察2022年12月14日消息】2022年12月12日早上,李贵生律师打电话给南宁市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覃永沛律师,看守所仍然以防疫为由不安排。看守所也全员核酸,但不安排律师会见。

    李贵生律师:上周四傍晚到南宁,周五开庭一天。为了会见覃永沛,周六日等在南宁。今早打电话给看守所,仍然以防疫为由不安排。南宁第一看守所也全员核酸,不安排律师会见。

    覃永沛律师于2019年10月30日被带走失去自由;2019年11月1日,被南宁市公安局拘留;2020年3月3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历时4个月;审查起诉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020年6月2日起诉到南宁市中级法院,历时2个月。

    2021年1月20日,覃永沛被单独羁押在广西区国安厅看守所。法院受理案件至今已经20个月多了,2021年12月30日开庭,至今未判。

    代理律师认为,覃永沛的案子明显超期羁押。根据刑诉法第208条规定了一审不得超过三个月。有本法158条的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合计6个月。再要延长就得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了。 作为覃永沛的辩护人,李贵生律师至今未看到广西区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延期批准。

    刑诉法第98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

    代理律师呼吁,南宁市中级法院应当公正执法,拿出点担当,把覃永沛先释放了。

    覃永沛曾是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主任,也是中国律师俱乐部发起人。律所成立于2001年,曾代理过徐纯合案、秦永敏案以及不少法轮功学员的案子。

    因代理敏感案件及反对中共暴政,覃永沛律师长期遭受当局的迫害打压。

    2018年5月,覃永沛被注销律师执照,随后百举鸣律师事务所也被强迫关闭。该律师事务所被勒令解散后,转为法律咨询公司的形式提供法律服务。覃永沛也连同多名维权律师成立“中国律师后俱乐部”,继续帮助一些弱势群体。

    覃永沛曾网络实名举报南宁市公安局长唐斌(现任广西区公安厅副厅长),原桂林市公安局局长仇祖和,七星分局局长胡凯、全州市公安局长蒙新宇,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并将举报材料发到今日头条。

    因不服广西区司法厅的行政处罚,覃永沛于2018年11月16日起诉司法厅,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收到材料后第二天快件寄回退还。快件寄给南宁市中级法院,签收后没下文。又寄给广西高院,签收了没下文。又快寄给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签收了,没下文。覃永沛把这些情况全发到了推特上。

    覃永沛因自己的言论,对司法现状、对国家治理方式的感概评论以及对律师同行的声援,触及到一些人的敏感神经,共被封了917个微博账号,80多个今日头条。

  • 覃永沛被超期羁押家属申请取保

    【民生观察2022年7月16日消息】2021年12月31日,广西人权律师覃永沛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审进行开庭审理,至今一审仍未宣判仍未审结,属于严重超期羁押。2022年7月13日,覃永沛妻子邓晓云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覃永沛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2019年11月1日,南宁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覃永沛进行刑事拘留。羁押于南宁市第一看守所。

    2019年12月3日,经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转为执行逮捕。

    2020年3月2日,南宁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2020年6月2日,经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后起诉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0日,羁押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看守所。

    2020年6月4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2021年12月31日进行一审开庭审理,至今一审仍未宣判仍未审结,属于严重超期羁押。

    2022年7月13日,邓晓云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覃永沛进行取保候审。其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覃永沛没有罪。

    1.覃永沛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如果他对社会不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闷声发财,就不会遭此厄运。

    2.对覃永沛的立案侦查起诉,是对他多年来对一些强力部门的官员违法违纪的行为以网络曝光的方式进行批评揭露、招致他们的忌恨,于是罗织罪名对他进行打击报复。

    3.起诉的所谓的“犯罪事实”都是他多年来在新浪微博、推特上针砭时弊、同情弱者的言论。

    二、严重超期羁押。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5月底起诉,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6月4日受理,2021年12月31日一审开庭。到现在为止已经二十五个多月。一审庭审后经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2月14日作出的(2022)最高法刑延339号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审理期限到2022年5月13日为止。可是到今天2022年7月13日为止,已经超期了二个月。严重超期羁押,绝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在审判阶段,对于取保候审有明文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公诉案件的审限】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条被告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和《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工作规定(试行)》都对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做了相应的规定,要求切实解决超期羁押的问题。

    三、对被告人覃永沛取保候审,根本没有社会危害。

    覃永沛取保回家不会自杀、不会逃跑、不存在串供、有温暖的家庭、有固定的住所,对其变更措施不影响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申请人邓晓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7、98条规定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邓晓云盼望南宁市中院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 广西前律师覃永沛被超期羁押

    【民生观察2022年2月20日消息】广西前律师覃永沛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于2021年12月31日在南宁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之后因承办法官意外受伤而暂停审理,覃永沛至今被超期羁押。

    2022年2月18日,覃永沛辩护律师李贵生微博发文:如果覃永沛的案子难判,先把人释放了吧。

    2019年11月1日覃永沛被南宁市公安局拘留,2020年3月3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历时4个月。审查起诉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020年6月4日起诉到南宁市中级法院,历时3个月。而法院受理案件至今20个月多了,2021年12月31日开庭。承办人梁锦康法官意外受伤,一、二个月好不了,案子不可能继续停摆吧。

    别给我说没有超期羁押!看看刑诉法吧,208条规定了一审不得超过三个月。有本法158条的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合计6个月。再要延长就得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了。

    作为辩护人,至今未看到广西区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延期批准。

    刑诉法98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

    韦武斌院长,虎年,该虎虎生威,拿出点担当,把覃永沛先释放了吧!

    咱们法院公正执法,自己得先公正吧。

    此前,覃永沛的妻子邓晓云曾发文说,丈夫覃永沛因性格直率、嫉恶如仇得罪不少当权者,可以说是因言获罪。2015年7月15日被以公开的网络言论,立寻衅滋事案、诽谤他人案;2019年10月15日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他不认为自己犯罪而是因为:

    1、实名举报并在微博上发帖批评南宁市公安局长唐斌(现任广西区公安厅副厅长),举报原桂林市公安局局长仇祖和,七星分局局长胡凯、全州市公安局长蒙新宇,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并将举报材料发到今日头条。

    2、因不服广西区司法厅行政处罚,2018年11月16日起诉司法厅,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收到材料后第二天快件寄回退还,快件寄给南宁市中级法院,签收后没下文。又寄给广西高院,签收了没下文。又快寄给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签收了,没下文。并把这些东西全发到了推特上。

    3、自己的言论,涉及到对司法现状、对国家治理方式等方面的感概评论、对律师同行的声援,触及到一些人的敏感神经,被封了917个微博账号,80多个今日头条。

    他于2019年11月1日被羁押于南宁市第一看守所,2020年3月3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历时四个月。家属聘请了两位律师,始终未得会见。失去自由205天后第一次见到律师。这205天里,从未收到家属和辩护律师的信件,侦查人员未告知家属为他聘请了律师,他写的信不给投递,起诉看守所,管教干警不把诉状交法院,禁止同监室的人同他说话,否则调换监室,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2020年5月底起诉到南宁市中级法院,公诉人何芳,至今一年七个月,严重超期羁押,法院公开的违法。2021年1月20日转到广西区第二看守所单独羁押,没人说话,继续不能通信,律师会见需要法院承办法官梁锦康同意,否则看守所不安排会见,继续公开违法。

    2021年12月27日,在看守所开了庭前会议,梁锦康、欧阳杰、郑晓霞三人合议庭决定秘密审判,违反刑诉法第38条规定。

    2021年12月31日,覃永沛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八号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女儿亲人朋友都不得旁听。

    多年来,覃永沛一直以敢言著称,曾公开悬赏征集广西司法厅及公安厅厅长的犯罪证据,加上曾公开控告最近已经落马的原司法部长傅政华,因此遭到政治报复。目前被羁押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看守所。

  • 覃永沛案将秘密审判证人不得出庭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29日消息】广西前人权律师覃永沛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将于2021年12月31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八号法庭开庭审理。12月27日在看守所召开了庭前会议,今天辩护律师李贵生向法官提交了《通知以下证人出庭作证法律意见书》,法官答复基本不同意证人出庭,并不允许律师自带电脑开庭,由法院提供电脑。据悉,该案一审在南宁市中院不公开审理,女儿亲人朋友都不得旁听,覃永沛妻子邓晓云发文抗议。

    12月29日李贵生律师发布通报称:刚才本辩护人将《通知以下证人出庭作证法律意见书》以图片短信的方式发给了梁锦康法官。随后通话告知。梁法官答复并涉及其他问题:

    1、基本不同意我方证人出庭;

    2、不允许自带电脑开庭,由法院提供电脑。

    3、让我周四(30号)下午之前到法院把U盘装在法院电脑。

    对此,我表达:

    1、举证是我方权利,不能剥夺。

    2、我的电脑里装有法规库,方便查找需要的法条。我的硬盘内容很多,为了安全,不连接别的电脑。法院这样做没有法律依据,让我感觉到对立气氛,把我这个辩护人摆在对立面,不利于工作。

    针对法院的种种违法行为,覃永沛妻子邓晓云发文抗议南宁中级法院灯下黑,秘密审判不公开审理,且剥夺当事人和辩护人诸多权利。

    邓晓云表示,丈夫覃永沛因性格直率、嫉恶如仇得罪不少当权者,可以说是因言获罪。2019年10月15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立案;2019年11月1日被羁押于南宁市第一看守所;2020年3月3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历时四个月;在失去自由205天后第一次见到律师;2020年5月底起诉到南宁市中级法院,2021年1月20日转到广西区第二看守所单独羁押,没人说话,继续不能通信;2021年12月27日,该案在看守所开了庭前会议,合议庭三人决定秘密审判,不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全文内容如下:

    抗议南宁中级法院灯下黑,破坏党中央、习主席依法治国大计

    我的丈夫覃永沛性格直率,快言快语,嫉恶如仇,得罪不少当权者。2015年7月15日被以公开的网络言论,立寻寻衅滋事案、诽谤他人案,2019年10月15日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他不认为自己犯罪而是因为:

    1、实名举报并在微博上发帖批评南宁市公安局长唐斌(现任广西区公安厅副厅长),举报原桂林市公安局局长仇祖和,七星分局局长胡凯、全州市公安局长蒙新宇,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并将举报材料发到今日头条。

    2、因不服广西区司法厅行政处罚,2018年11月16日起诉司法厅,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收到材料后第二天快件寄回退还,快件寄给南宁市中级法院,签收后没下文。又寄给广西高院,签收了没下文。又快寄给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签收了,没下文。其把这些东西全发到了推特上。

    3、自己的言论,涉及到对司法现状、对国家治理方式方的感概评论、对律师同行的声援,触及到一些人的敏感神经,被封了917个微博账号,80多个今日头条。

    他于11月1日被羁押于南宁市第一看守所,2020年3月3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历时四个月。家属聘请了二位律师,始终未得会见。失去自由205天后第一次见到律师。这205天里,从未收到家属和辩护律师的信件,侦查人员未告知家属为他聘请了律师,他写的信不给投递,起诉看守所,管教干警不把诉状交法院,禁止同监室的人同他说话,否则调换监室,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2020年5月底起诉到南宁市中级法院,公诉人何芳,至今一年七个月,严重超期羁押,法院公开的违法。2021年1月20日转到广西区第二看守所单独羁押,没人说话,继续不能通信,律师会见需要法院承办法官梁锦康同意,否则看守所不安排会见,继续公开违法。

    昨天(12月27日),在看守所开了庭前会议,梁锦康、欧阳杰、郑晓霞三人合议庭决定秘密审判,违反刑诉法第38条规定。

    我的丈夫不是完人,有很多缺点,但是一位真诚直率的人。他说的话、做的事不一定对,但没有一丝秘密,不认为是犯罪,所以不能接受秘密审判!我表达抗议!

    没有公开就没有公正,党中央要求阳光司法。“犯罪分子”不怕阳光,法官审判“犯罪分子”却怕见阳光!咄咄怪事!他要求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区人大代表、南宁市人大代表、广西区、南宁市律师协会派代表旁听,要求新闻媒体记者旁听报道,要求网络直播,让关心此案的公民旁听。

    我完全支持!

    前律师覃永沛的妻子:邓晓云
    2021年12月28日

  • 第四次会见覃永沛通报

    12月10号拿到了13号同意会见申请书。

    和看守所预约了13号上午十点前到看守所。

    我们九点四十多分钟就到了,大概十点二十几分钟就时候,覃永沛来了,他比我上次10月12日会见时胖了,上次脸色苍白没有血色,这次皮肤颜色光泽都很好,他留了头发,胡子刚剃,整个人看起来状态不错。只是他一脸怒容,看见我们眼睛发红。没等我们解释为什么这么久才来会见,他先说了:我知道他们不让你们会见我,我投诉了,而且今天会见不能限制时间我才来的。我知道我老婆上次会见我回去之后有麻烦,他们老是拉我出来要我认罪配合开庭。由于他一说话嘴角就有白沫,我很担心的问了他两次怎么回事?身体有什么不舒服。

    说完这些后他就开始激动的列举他这些年在执业过程中的种种遭遇,他为什么会被抓被解散律所被注销律师证的前因后果。比如他在2012年的时候实名举报崇左市公安局局长仇祖和武装抢劫价值五千万的红木家具。不到一个月,他从内蒙古回来后,连续三天被歹徒在办公室楼下,在法院门口追杀,身上脸上被捅了好多刀,幸亏当时身边有两个人陪同,不然他可能那时就没命了。还几次举起手来让我们看他的伤疤。可是在有监控视频拍下来的情况下,警察说找不到人,不了了之。

    还有2015年江南建材城,黑社会手持长钢管连续多日打砸,报警也没人管,最后把谢阳律师还有经营者的腿都打断了。由于他在新浪微博上控诉当时的公安局长唐斌,现任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南宁市政法委书记杨维超。还有给南宁市政法委实名举报,结果他就被列入了黑名单。等等此类事件。我都不愿意回忆这么多了。他说完这些后说两个月没有人和我说话了,然后瞬间心情平静下来。

    听完这些,我一直在想,自从中央一再动真格整顿政法系统后,社会治安确实好转很多很多,以前去办事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僚作风也基本没有了。确实深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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