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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山张爱民不配合法院开庭解除律师代理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31日消息】唐山维权访民张爱民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经过四次开庭任然不宣布判决,久押不判严重超期羁押,程序严重违法,法院原定明日2024年12月31日周二再次开庭,张爱民在律师会见后表态不再配合法院违法。解除了一审辩护律师马纲全。为尊重张爱民的本意律师不再代理开庭,接下来由法院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自由表演

    马纲全律师会见后向法院递交了解除委托手续,主审何法官明确表态明日开庭取消,争取为张爱民指派律师为其辩护,但张爱民已经明确表示不接受指派律师,不在配合法院违法。张爱民躺平,旨在一审法院想怎么判就怎么判,等二审判决后会给一个确定的判决结果,何时能恢复自由等二审结果。目前张爱民只能在看守所躺平等待,张爱民用躺平的态度对法院违法行表示抗议,同时表示对法律的失望,对自由的期许,对家庭的思念。张爱民一再表明态度绝不会配合政府违法行为、同时不配合公检法联合违法行为,张爱民的抗议也是对形同虚设的法治中国一记响亮的耳光。张爱民目前在看守所身体健康状况不好,进看守所以前身体胖达200来斤,目前体重爆瘦到140斤左右,希望法院尽快判决。

    张爱民涉嫌寻衅滋事一案2024年9月4日开庭到现在已经三个多月过去了,一直不判决,久押不决使家属开始了漫漫控告之路。张爱民最后一次审判后遭到法警殴打,拒绝进入监室的,在看守所大院内睡在冰冷的地下长达好几个小时,对张爱民进行了严重迫害与精神伤害。

    2024年9月4日上午,唐山维权人士张爱民被寻衅滋事一案,在古冶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第四次再次公开开庭审理。此前,该案已经开过了三次庭。

    在本次开庭时,张爱民的家属和亲友,以及从湖北、四川、辽宁等地赶来声援的访民,一共二十余人到庭参加了旁听。张爱民的妻子祖巧玲则继续以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但未被允许参加旁听。当天的庭审从上午十点多钟开始,直到下午两点才结束。期间,法庭仅休息了一次,时间五分钟。到庭为张爱民辩护的是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马纲权律师。

    经律师在庭前与法官交涉,张爱民在开庭时被允许不穿看守所的号服,不戴手铐。当张爱民穿着深褐色T衫走进法庭,向旁听人员挥手示意时,前来参加旁听的访民和亲友都站了起来,对他表示鼓励和支持,法警未予制止。播放法庭纪律后,审判长宣布开庭。应张爱民要求,法庭重点播放了他与京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磊等人的对话录音。律师则指出对话录音显示京华街道办事处领导曾经对张爱民夫妻承诺:只要张爱民一家的低保没有得到恢复,就每月给张爱民一家生活补助。同时,对张爱民一家的生活困难补助,具有连贯延续性,京华街道办事处不但在张爱民被抓之前给他家里补助,而且在张爱民被抓之后,由金猛接替王磊作为京华街道办事处分包社区信访工作的副主任,继续给张爱民的妻子祖巧玲生活困难补助。如果张爱民是强拿硬要的话,那么,办事处怎么可能继续给其家人生活困难补助呢?显然是不合常理的。

    况且,京华街道办事处是古冶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拥有强大的公权力。相比之下,张爱民仅是一个普通百姓,无职无权,是地地道道的弱势群体。按照逻辑,只有强势的一方,才会有能力去强迫弱势的一方就范。但是,按照《起诉书》的指控,处于弱势一方的张爱民,居然可以利用弱势地位和力量,去强迫强势一方的京华街道办事处领导王磊、陈璐就范,显然是违反逻辑的。由此可见,张爱民没有强拿硬要的行为。鉴于目前2024年9月4张爱民已被羁押一年3个月的时间了,律师要求法院尽快无罪释放。

    出庭的公诉人没有发表新的意见。最后,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案件择期宣判。张爱民质问是不是最后一次开庭,审判长予以肯定回答,并说力争在国庆前下判决。目前,直到2024年12月22日张爱民仍被羁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一年半的时间了。

    本站将继续关注张爱民后续的情况,等待法院判决,有罪判决!无罪放人的原则!尽快无罪释放张爱民回家。

  • 王默解除监视居住获释回到家中

    【民生观察2024年8月20日消息】近日,江苏淮安公民王默获释回到家中。此前王默因前往杭州被当地国保带回淮安,软禁于当地某酒店,后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监视居住。目前,王默在获得自由后向朋友们报平安。

    2024年8月18日,王默发出消息说:“我7月3号去杭州准备找个工作维持生计,然后7月4号被请回淮安,7月18日起被依法监视居住,现在已经回到淮安区葛老庄家中。

    感谢关心我的推友,感谢关注我的多家媒体。

    特别感谢王剑虹、迷迭香、张展三位女士对我的关心。”

    王默自去年被淮安当局多次拘留以来,即使后来解除了取保候审,依然被“软禁”在当地,每天有不明人员分三班看管,跟踪,限制在当地不得外出。

    不堪忍受的王默于2024年7月3日前往杭州会友,当晚在群里跟朋友们报过平安后,一直处于失联状态⋯⋯

    后家属多方打听,得知其被淮安当地国保带回当地,软禁于淮安一酒店内。

    7月中旬,王默的父亲确认王默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名,被江苏淮安当局监视居住,但没有关在看守所。家属在通知书上签了字,但是没有拿到书面的文书。

    王默,1972年12月15日出生,江苏省淮安市人,网名“菜王默刀”,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

    近年来,因追求民主常在网上及南方街头发表积极言论而为民间所熟知,是近年走出网路开始参与现实抗争的典范;曾先后参与多起,诸如“曲阜薛福顺非正常死亡事件”、“新余刘萍等三人开庭声援围观”、“郑州十君子声援团”、“焦作张小玉事件调查”等大型抗争活动,遭到警方的多次打压和拘留;

    2016年4月8日,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送往韶关市乐昌监狱服刑。于2019年4月2日出狱。

    2021年5月27日,被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22年5月13日,刑满释放。此前在江苏省南京监狱服刑。

    出狱后因声援广州民主人士王爱忠、为老家淮安农户自留地权利发声、悼念南京公民孙林等,多次被淮安警方拘留。

  • 曹芷馨声称解除与张磊律师的委托关系

    【民生观察2023年4月2日消息】北京“白纸运动”抗议者曹芷馨于2022年12底被中共当局抓捕,至今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近日,其代理律师张磊收到了署名为曹芷馨的书面声明,称其自愿解除与张磊律师的委托关系。

    2023年3月29日,曹芷馨声称认真考虑认为张磊律师达不到她的要求,还会影响诉讼,不适合代理她的案件,因此自愿解除与张磊律师的委托关系。

    出生于1996年的曹芷馨,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被抓之前就职于北京大学出版社编辑。

    2022年11月底,曹芷馨与朋友参加了在北京亮马河畔举行的白纸运动,以及和平悼念乌鲁木齐火灾的亡者。后来她发现同伴们陆续失联,预感自己可能也会被消失,在被抓之前录下一段4分多钟的视频,委托朋友如她被消失则发布于网上。

    视频中曹芷馨说:“如果仅仅是因为我们出于同情去了悼念现场,那么这个社会还有多少可以容纳我们情绪的空间?我们不想凭空被消失。我们想知道,为什么是我们会被定罪?定罪我们的证据是什么?在没有罪证的前提下,为什么我们可以被这样轻易地带走?”

    曹芷馨问:“我们是谁不得不用来交差的任务?”

    2022年圣诞节前夕,曹芷馨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秘密抓捕、刑拘,涉嫌罪名为寻衅滋事。

    据人权组织披露,在“白纸运动”抗议者中,曹芷馨、李思琪、李元婧和翟登蕊已因“寻衅滋事罪”被正式批捕,可能会面临最高5年的刑期。

    另有媒体报道,2023年2月中旬,由多个海外民运组织联合举办的第十届“奥斯卡自由人权奖”揭晓,因反对中国疫情封控的“白纸运动”获得团体奖,因参与运动被捕并至今仍被羁押的曹芷馨获得杰出个人奖。

  • 陈界融教授申请解除疫情防控措施

    【民生观察2022年10月18日消息】四川大学法学院陈界融教授,于2022年10月10日向国家卫健委提交《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要求依法解除疫情防控措施。据悉,2008年陈界融曾因质疑博导产生机制而罢教,是个非常有正义感和有勇气的人。

    2022年10月10日,四川大学法学院陈界融教授,向国家卫健委提交了《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要求依法解除疫情防控措施。

    陈教授表示,2020年初,湖北省武汉市爆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WH0冠名为C0VID-19)后,先在武汉,后在全国采取包括医学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控制住了疫情的漫延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成绩是第一位的,也是有目共睹的。

    陈教授认为,新冠病毒变异到奥密克戎之后,已经成为“类似于感冒一样的呼吸道病,甚至有的国家认定为比流感还要轻的‘流感’,这也是WHO和近120多个国家陆续宣布疫情结束,国边境完全放开的重要原因。”

    陈教授表示,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14多亿人口的大国,适时、科学、依法解除自2020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措施意义重大。因此他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依法履行解除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措施的法定职责,依法解除、报批、公布该行为结果。

    陈界融教授:“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竞没有炬火,我们便是唯一的光。”

    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

    申请人:陈界融
    身份证号码:
    四川大学法学院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四川大学法学院

    申请事项:

    1.请依法解除自2020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措施;

    2.请依法向国务院报请批准该解除预防、控制措施;

    3.国务院批准解除该预防、控制措施(如果有)后在全国范围内予以公布。

    事实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2020年初,湖北省武汉市爆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WH0冠名为C0VID-19)后,先在武汉,后在全国采取包括医学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控制住了疫情的漫延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成绩是第一位的,也是有目共睹的。

    COVID-19病毒数度变异,2022年后OOVID-19病毒的变体的官方症状——味觉或嗅觉丧失、新的咳嗽和高温的病理表征逐渐弱化,变异到奥密克戎(0micron)后,症状变异成喉咙痛、流鼻涕和头痛。换言之,COVID-19病毒最初是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变异到奥密克戎之后,不是非典型肺炎,而是类似于感冒一样的呼吸道病,甚至有的国家认定为比流感还要轻的“流感”,这也是WH0和近120多个国家陆续宣布COVID-19疫情结束,国边境完全放开的重要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规定“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14多亿人口的大国,适时、科学、依法解除自2020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措施意义重大,特申请贵委依法履行解除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措施的法定职责,依法解除、报批、公布该行为结果。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并马晓伟主任

    申请人:陈界融
    2022年10月10日

  • 公民联署征信

    联署征集:要求解除对知名律师唐吉田先生出境限制的呼吁
    发起人:刘巍,刘仕辉
    请将姓名,职业,联系方式,发到征集邮箱
    征集邮箱:chineselawyersrights@gmail.com

    中国大陆知名律师唐吉田先生的女儿孤身一人在日本求学两年,2021年4月底突发重病,失去意识近三个月之久,病情极其严重。唐吉田律师6月2日欲赴日陪护女儿,被北京警方以莫须有的出境后会危害国家安全之滑稽理由阻止,未能成行。国际社会已有百余名学者发起联名,呼吁北京警方收回这一荒唐决定,对唐吉田先生赴日陪护女儿予以放行。

    十余年来,中国公安等强权部门固守不合时宜的“文革”对内斗争和专政思维,将民间各界众多人士如律师、学者、宗教人士、弱势群体视为敌人,率性滥权,不仅动辄刑罚相向,而且更随心所欲、漫无标准地对唐吉田律师这样无任何违法行为的人士施加禁止出入境之限制,此种限制越来越有恣意扩大之趋势,成为一种任性、武断的行政处罚甚至精神酷刑!

    唐吉田律师的女儿年仅25岁,花样年华,却命悬一线!无论依中国自己的法律还是依普世的人道主义原则,北京公安或任何强权部门均无任何借口禁止唐吉田律师出境。在当今全球一体化的时代,国际自由旅行是各国公民普享的一项基本人权,恣意限制唐吉田律师或任何公民个人出境,不仅会使中国成为许章润教授所称之人类文明的孤岛,更会使中国成为国际文明社会的另类和异端。

    为唐吉田律师赴日之行而呼吁同时也是为每个中国公民的国际自由旅行权而呼吁!

    本呼吁向全体华人及国际人士开放,敬请联署!

    2021年7月20日

  • 被“煽颠罪”李霖狱中脚镣已解除

    【民生观察2021年3月18日消息】辽宁沈阳电力软件工程师李霖因在推特发表涉及新疆现状的信息,被新疆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目前关押在乌鲁木齐市第一看守所已经3年多时间,此前在狱中一直戴着脚镣。在多方关注和努力下,近日家人得知李霖戴了三年的脚镣已经解除。

    2018年2月10日,李霖到新疆省亲,看到了新疆的一些真实情况,随后在推特上发表了5条有关新疆现状的信息,被新疆警方抓捕,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冤判4年,至今关押在乌鲁木齐市第一看守所,现在已被关押三年多,在狱中一直戴着脚镣。

    李霖母亲李新华一直在为儿子四处喊冤,她在得知上述情况后,于2021年2月10日上午,给看守所打电话请求立即解除李霖的脚镣,管教干部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条例规定:这类案件的人一直要戴着脚镣。

    李新华又向辖区社区求助,社区书记和社区民警与看守所沟通后,告知:管教干部说,看守所只是执行机构,解除脚镣之事需向上级反映。无奈,李新华只好在网上发帖求助网友和媒体。

    2021年2月,在广大网友,尤其是外界的呼吁下,2021年3月李新华得知李霖戴了三年的脚镣已解除。

    2021年3月15日,新疆伊犁尼勒克镇政法委书记和辖区社区主任二人上门走访李新华。镇政法委王书记说:因为你现在居住在尼勒克,我们受乌鲁木齐市你居住地的街道办书记和社区书记的委派,劝告你要依法上访,不要再在网上发你儿子的案件信息了。

    李新华回答说:哪有法可依?如果乌鲁木齐市公检法的那些办案人员依法办案,我儿子李霖怎么可能被判刑?被长期戴脚镣?我拿着他们大量造假的证据依法控告和申诉被推诿、愚弄、被打压,为何没有人管?法律规定不能在网上喊冤和揭露黑暗吗?我今天就发贴了。今后,我不但不会停止,还会天天发贴曝光。

    李新华说,今天王书记和加主任的工作态度值得称赞。但她还是要网上曝料,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南湖北路派出所民警范跃锋,伪造李霖在新疆有居住地和户籍地的证据。新疆乌鲁木齐市当地公检法的办案人员联合构陷李霖冤案违法之处多达15条,她要每天在网上曝光。

    据悉,31岁的李霖长期居住在内地,户口在辽宁省沈阳市,2018年2月10日,李霖来新疆乌鲁木齐市母亲家中探亲过春节,他按以往半年内在推特上写日记的形式发了5条涉及新疆现状的信息:

    第1条,叙述了当地的安检现状。
    第2条,叙述当地网络不好使用。
    第3条,叙述清真标志下架现状,配有2张被去掉“清真”二字和标识的图片。
    第4条,途述当地街头众多警务站现状并转述了别人的评论,配有一个街口有二个警务站的1个小视频。
    第5条,讲述对当地干部一对一扶贫和结亲政策的看法。

    2018年2月20日大年初五,李霖被民警持枪带走。民警抓人、搜查、拿物,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2018年2月21日当地公安分局认定李霖发的那5条信息是造谣,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给予10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2018年3月3日10天行政拘留期满,又认定那5条信息涉嫌煽动民族分裂、民族歧视罪直接转刑事拘留。

    2018年8月10日李霖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2018年12月5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

    2018年12月5日,法官张诚和书记员李浩到看守所向李霖下达了判决书。李霖当场提出上诉。二审书面审理维持原判。

    2019年李新华多次到新疆高级法院申诉,每次立案庭法官都说:审监庭领导说这个罪名不允许申诉。他们拒绝接受李新华的申诉材料。

    2020年在李新华的据理力争下,新疆高级法院收了她的申诉状却一直不给结果,李新华多次催问后,竟然不允许她再进入申诉大厅。法警说:我的职责就是把你挡在法院门外。

    李新华控告无门。新疆各级相关部门都推萎不受理,她向中央巡视组反映,可交办下来又回到各个具体的办案部门。

    2020年12月23日,新疆高级人民法院给李新华出具了一张《驳回申诉通知书》。

    李新华电话:13639955916

  • 欧彪峰代理律师被解除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4日消息】近日,已被羁押四十日的湖南异议人士、公民记者欧彪峰传出最新消息,妻子突遭工作单位解雇,辩护律师被警方借故解除代理资格,而正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欧彪峰本人所属之社交软件“telegram电报”账户突然登陆在线,此举动令人怀疑欧本人在被施行酷刑之下被迫向警方交出密码。

    周二(12日)傍晚,欧彪峰妻子魏欢欢女士发推表示,自己在临下班时遭到所在工作单位湖南宁乡市某私立幼儿园园长的突然解雇,对方称教育局以防疫控制需要发文件要求各教育单位提前放假,除了毫无先兆,并且全园仅其一人遭此待遇。在欧妻追问之下,园长亦无合理解释,在当场致电咨询相关律师后,欧妻告知园长,此事属非法解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要求雇佣单位依法赔偿,对方听后出言不逊,并暗示自己因受到有关部门压力而作此决定,希望欧妻勿小事化大。目前此事正与律师商议,准备作出相应法律行动。

    据了解,欧彪峰至今已被羁押四十日,但辩护律师多次与株洲警方交涉并要求会见,但均未成功。周一(11日),魏欢欢女士曾陪同欧彪峰好友、长沙陈以轩律师及前律师谢阳前往株洲,向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支队)询问欧彪峰案件的相关情况,不过警方以各种理由拒绝透露案情。

    而欧案另一辩护人李贵生律师曾于2020年12月30日在魏欢欢女士陪同下去到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递交辩护律师函及会见申请,遭到警方拒绝,理由是李贵生律师知晓案件相关情况,属于该案证人和利害相关人,不符合担任辩护人的条件,警方并于几日后向李贵生邮寄不予受理其辩护人资格的书面函件。

    根据李贵生律师的解释,株洲国保部门在函件中所说的案件相关情况指的是“欧彪峰唆使董父(泼墨案当事人董瑶琼父亲)进入株洲三医院(精神病院)”一事,而当时的实际情况是李贵生律师与另一名律师一起受董父委托,向院方申请探视(董瑶琼)及了解治疗方案,对警方所指事项根本不知情,更谈不上为该案作证。而家属则怀疑警方故意寻找借口以此将李贵生律师排除在外,变相剥夺欧彪峰的辩护权。

    此外,早前家属及多位欧彪峰的朋友意外发现欧彪峰在“telegram电报”的帐号突然登陆在线,而欧彪峰本人从2020年12月4日已被警方送到株洲市拘留所以“寻衅滋事罪”名义行政拘留十五天以及临届满后随即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实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根本无法使用手机,因此家属怀疑该登陆操作系警方所为,亦就此怀疑警方曾使用特殊或非常手段,其中不限于使用酷刑手段,逼迫欧彪峰交出开锁密码及帐号。

    根据目前案件情况分析,欧彪峰被捕极大可能涉及“泼墨女”董瑶琼求救视频事件,董瑶琼在视频中痛斥中共最高领导人习近平的恶行,而当时欧彪峰及时转发了该视频,不日后便被警方从家中带走,而警方暂时对外公告的事由则宣称欧彪峰推特言论涉嫌“违法”。

    据公开信息显示,“泼墨女”事件发生后,欧彪峰一直积极跟进,将所了解到的案件情况及时向外公布,包括联络家属、发布消息以及帮助协调律师等事务。

  • 国保施压谢文飞家属解除委托律师

    【民生观察2020年5月15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南郴州国保施加压力,要求谢文飞家属解除对辩护律师张磊的委托,声称谢文飞本人已委托其他律师代理,而谢文飞被捕初期郴州国保曾要求家属必须聘请“国家允许”的律师。

    据了解,4月29日,谢文飞被捕后,其胞兄谢丰春便感受到压力,国保曾明确告知,必须聘请“国家允许”的律师作为谢文飞的辩护人,但未明确具体哪位律师合适或者不准。

    本周一(11日),谢丰春为胞弟谢文飞聘请的辩护人北京张磊律师曾去到郴州资兴市看守所要求会见谢,但遭到拒绝,理由则是需要办案单位同意。

    周三(13日),谢文飞老家桂阳县的国保人员致电正在东莞上班的谢丰春,要求其解除对张磊律师的委托,理由是谢文飞本人已经委托了一名律师。而周四(14日),办案单位郴州市苏仙区国保联同桂阳县国保一起去到东莞约谈谢丰春,再次要求其解除张磊律师施压,并声称谢文飞自行委托律师是“709”谢阳律师。

    而根据国保所言谢文飞委托了谢阳律师的说法,有知情人曾向谢阳律师本人确认,谢阳称自己对此事并不知情,亦未收到郴州办案单位的正式通知,怀疑可能有所误会。

    有分析人士认为,如果事情所言属实的话,不排除故意挑起事端误导大家的可能性,一边声称谢文飞的辩护律师必须“国家允许”,一边要求解除张磊律师(国家不允许?)而一边又声称谢文飞委托的律师系谢阳律师(国家允许?),明显的挑拨离间手段,细思极恐。

    谢文飞系“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年10月曾因拉横幅支持香港“占中”(雨伞运动)而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半,刑满出狱才念余,半个月前在郴州苏仙区租住地被苏仙区国保破门抓捕,被控“寻衅滋事罪”,羁押资兴市(属郴州市辖)看守所。

  • 关于长沙富能案律师突被集体解除的家属声明

    湖南长沙从事防艾滋病传染、残障人士权益保护工作的三义士程渊、刘大志、吴葛健雄自2019年7月22日被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刑事羁押,8月26日被长沙市人命检察院刑事逮捕。后经长沙国家安全局数次违法延长侦查期限,至2020年3月25日,为最近一次延长侦查期限即将到期。

    家属得知三义士被长沙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的消息后,在第一时间,根据当事人本人的要求,为三人聘请了辩护律师,各辩护律师也在第一时间将办案的委托手续交给办案机关即长沙市国家安全局。

    但是,长沙市国家安全局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内,假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律师会见当事人需经办案机关批准的规定,将会见“需要经办案机关批准”变成了“一律不允许会见”,而且非法剥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律师可以和自己当事人通信、电话的权利,致使三当事人的六位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始终不能履行辩护职责。

    2020年3月16日,在长沙的各辩护律师突然接到长沙市司法局的约谈,声称三当事人已经解除与所有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的委托,另行委托律师。对此,我们全体家属深感惊诧!我们一致认为:三当事人所谓的解除家属所委托的律师,并不是三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而是办案机关肆意剥夺三当事人受辩护权的恶行。理由如下:

    1、三当事人的辩护律师,家属都是依据办案人员传达的当事人自己的要求或事前谈话明确的意思表达进行聘请的,在律师一直没有正式能够开展辩护工作之前,三当事人又突然一致解除原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如果不是办案单位假传当事人的意思的话,显然是因为他们遭受到了某种巨大的威胁或者逼迫。

    2、所有的辩护律师完全没有机会开展辩护工作,连最基本的会见也从未能完成,三位当事人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理由,来作出对辩护律师工作能力的判别,从而重新作出委托辩护律师的决定。

    3、纵然当事人认为需要解除原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也完全可以通过办案人员向当事人的家属传达,或直接向受委托的辩护律师传达,并出具当事人自己签署的解除委托说明,而非通过律师的律政主管部门即长沙市司法局以对辩护律师进行约谈甚至威胁的方式,要求原辩护律师不得再履行其与家属签订的辩护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

    4、三位当事人在湖南省国家安全局看守所,是分别单独羁押的,完全不可能有机会会面,更无可能会一起商谈约定。但是,他们三人却都不约而同地在同一个时间解除自己要求家属所委托的辩护律师,这显然是三人在同一个时间段里都受到了同样的威胁和逼迫。

    鉴于以上理由,我们声明如下:

    1、我们绝不接受任何官方指派的辩护律师,即使当事人自己真的意愿需要变更辩护律师,也必须由我们家属自己来委托,而不需要任何官方的指派。

    2、我们也绝不接受任何所谓的法律援助律师,因为我们认为,我们并非无法支付辩护律师的律师费,根本不需要任何官方的“法律援助”。

    3、任何非经我们家属认可,只是根据官方的指派而参与三人案件辩护的任何律师,即使持有所谓三当事人自己签署的“委托书”,我们也只视为该委托是在被严重威胁和逼迫情形下签署的,而非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

    4、鉴于此,任何未经与家属沟通而秘密参与此案辩护的律师,我们全体家属将不惜以一切手段,暴露他们丑陋的恶行并使他们得到应有的惩处!

    特此声明!

  • “长沙富能案”六律师遭集体解除委托

    【民生观察2020年3月17日消息】由湖南省长沙市国家安全局经办的NGO“长沙富能”公益法律机构“长沙公益仨”案发生已近八个月,截至目前为止案件已经三次延长侦查期限,而此次期限为3月26日,至今不足十日,但案件突然传出惊人消息,三名当事人的六位辩护律师均被解除,而官方提供的理由是解除辩护律师的要求来自三名当事本人。

    据了解,日前,“长沙公益仨”案六名辩护律师同时收到当局口头通知,表示已因应当事本人的要求,各自解除与辩护律师的委托关系,不过当事众律师并未见到相关书面材料。

    而六位辩护律师之一的浙江吴有水律师系三当事人之一吴葛剑雄的亲生父亲,自小吴因涉案被捕以来自然成为辩护人,此次被自己儿子“解除委托”感到始料不及,表示担心仨当事人羁押下的状况。

    “公益仨”三名当事人程渊、刘永泽和吴葛剑雄于2019年7月22日分别在深圳及长沙两地被长沙国安抓捕,被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羁押地点为位于长沙开福区的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不过三人被捕至今近八个月,尚未被获准会见律师,虽辩护律师们不间断进行交涉和申请,但始终被长沙国安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

    此次案件的六名辩护律师被集体解除一事引致外界一片哗然,特别是案件第三次延长侦查期限将至之际,解除一事令人费解。据称此次解除由多个部门包括司法局、国安局以及律所分别通知六位当事律师,声称由三名当事人主动要求解除,并接受由当局安排的律师进行代理,且提到当事人之一的程渊为此次解除录制有相关视频,但当局未向当事律师播放上述视频。

    作为涉案人家属及辩护律师之一的吴有水律师认为,集体解除一事并不寻常,自己作为当事人的父亲为儿子辩护天经地义,儿子亦不可能不信任父亲转而却去信任由当局安排的陌生律师,无法理解之下令人担心三名当事人在羁押下的状况。

    而当事人之一程渊的妻子施明磊女士则随即对此次表态,声明程家人绝对不会解除为程渊所聘请的辩护人张群林及张磊两位律师。

    网友刘先生认为,三名当事人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又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这种情况下被酷刑已经毋庸置疑,而一个人在失去自由之下有被任意逼迫的可能,区区的律师解除小事不足为奇。以往也出现过多起同样的案例,当事人在羁押期间被逼迫做出包括解除律师、电视认罪等的决定,甚至包括最近发生的原已为瑞典国籍的香港书商桂民海在羁押期间“申请恢复中国国籍”的离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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