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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方扣押“信访重点人员”尹旭安的经过

     

     
    2013年七月一日晚上六时五分,维权人士尹旭安在北京市房山区长阳地铁站遭遇到编号052333警察(以下简称警察)查验身份证。尹旭安当即表示自己是上访人员,身份证被自己户籍所在地大冶市保安镇政法委书记柯光明抢去一年多,去保安派出所办身份证时,一直不办理。拿出在火车站制证点办理的临时证件,警察照身份证号码输入后,马上向110中心汇报:在长阳地铁站发现一名重点上访人员,并且将尹旭安扣押。
     
    尹旭安当即质问警察自己有没有违法犯罪,及任何过激行为,当得到否定答复后,又接着问查验完后,为什么不让离开,限制人身自由。而且,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警察答复是现在非常时期(七一和新疆七五事件期间),属于敏感时间,再加上尹旭安又是重点信访人员,上面交待必须扣押,不然不好向上面交待。
     
    尹旭安马上将自己境遇及时向关注人权的律师王宇、唐吉田、谢燕益及著名维权人士胡佳和林明洁,诗人王藏发出,请求关注及呼吁。
     
    接着,警察请示准备把尹旭安交给属地长阳派出所,但尹旭安认为此种做法违反政府依法行政,不能仅由一重点上访人员,在没有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就可以剥夺公民出行的权利,并且限制人身自由。不能乱用公权力伤害守法公民,北京警察作为平安北京的守卫者,更应做出表率依法行政。在尹旭安的交涉下,警察现次请示北京市公安局公交分局随后,把尹旭安带到警务室,打开公安网仔细核对。尹旭安发现自己被政府公安网络上列为五六种重点人员:信访、治安、违法犯罪、政治核心区及其它等等。
     
    尹旭安再次提出抗议,要求马上恢复人身自由。警察见此情况,第三次向上级汇报,得到指示后,说马上来位所长想和尹旭安本人谈下,并且认为尹旭安居无定所,没有身份证,从安全角度来说,准备把尹旭安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或让地方接回去。
     
    大约三十分后,来了一位警察自称所长,询问尹旭安上访情况后,说可以让尹旭安离开,但要检查尹旭安随身携带的包,特别是一相机。尹旭安当即表示如需检查必须出示搜查证,要不然就有权拒绝。而且就此事向律师咨询,得到一样答复后,更加坚定决心。并且声明,如没有搜查证,拒绝违法检查,就是不放尹旭安离开,也不会向违法行为低头。坚持了十几分钟后,在没有检查的情况下,但在对方请求不要在地铁站坐地铁的情形下,离开了长阳地铁站,完全恢复了人身自由。
     
    尹旭安
    2013-7

  • 湖北荆州维权工人周远武被北京警方劳教一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2-4消息:本工作室曾在2007年报道过湖北省荆州市工人周远武的情况(警察喷催泪瓦斯 拘捕工人代表http://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80)(湖北荆州工人代表遭判刑

    http://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48).今天,本工作室获悉,周远武又失自由了。

    据荆州当地维权人士发来的消息,周远武被北京市劳教委于2012年10月31日劳教一年,现关在北京劳教所内。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指,2012年10月1日3时许,周远武等人携带汽油、打火机等欲进入天安门广场制造影响被查获。北京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认为周远武曾被判刑,其不思悔改,又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故劳教一年。

     

    周远武是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荆楚洒厂的职工。2002年2月,荆州区政府决定荆楚洒厂破产。工厂破产时,工人们认为,政府将他们厂里的设备等资产以低于市场十数倍的价格转让给他人,职工们的安置一直没有解决,工人们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没有购买。这些情况导致了荆楚洒厂的职工生活出现了严重困难。为了生存,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荆楚洒厂的全体职工委托周远武作他们的代表,为全厂职工讨一个说法。从2005年开始,周远武就带领荆楚酒厂的职工,展开了依法维权行动。他们曾六、七次到北京上访。2006年8月18日周远武被抓,2007年5月15日,荆州区法院判决周远武妨害公务罪成立,判处周远武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以下是周远武的劳教书:

     

    周远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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