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许双军

  • 鹤壁许双军案件最新情况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2日消息】近日,鹤壁许双军案鹤壁中级人民法院包庇红顶律师违法出庭代理案件。当事人和辩护人完全有理由相信是法院故意放纵,应当由法院全权负责。

    《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可是近日在河南许双军等人涉黑案的二审辩护席上,赫然坐着—位身兼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等数职的律师。按照律师法的规定,他不得从事辩护业务。

    试问,这样—位明显不具备辩护人资格的律师,是怎么被指定为本案辩护人的呢?这样—场违法的审判,还要继续演下去吗?

    而法院明知李红军无辩护资格任允许其参与辩护,才导致造成如此严重后果,因为法院对李思军、李强、陈敬轩等辩护人的资格审核极其严苛,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是法院故纵,应当由法院负责。

    为了确保律师的独立性和维护司法公正,中国的基本法《律师法》对律师可以兼任的职位做出了禁止性规定。

    《律师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公权力对律师执业活动的干预,确保律师能够独立、客观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律师如果同时担任与司法系统密切相关的职务,就可能面临利益冲突,无法忠实履行律师的职责。

    李红军律师同时担任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法官履职评议专家等多项重要公职,却仍在同一家法院为被告人辩护,甚至有开庭期间“调研”法院的奇葩举动。

    如此明显的违规操作,法院和检察院为何视而不见?难道法律面前,真有人可以凌驾于规则之上?

    这起案件,究竟是李红军律师个人的“越位演出”,还是司法机关的集体“失职渎职”?

    据悉,许双军,1963年生人,河南新乡长垣市知名企业家。

    早年经商后回乡办实业,经过近20年打拼,积累了丰厚的财富。他主营商砼,因自幼失学,他非常重视教育,慷慨捐资助学,担任了一间学校的荣誉校长;因处世得体,在家乡声誉斐然,被选为长垣市人大代表。

    然而当家境殷实、事业有成的许双军正志得意满,欲归隐田园之际,却突然祸从天降。

    2022年6月20日,年近六旬家境殷实、事业有成的许双军突然被鹤壁市公安局刑警带走。

    警方逼迫许双军招认一些他并不知情或没责任的事,遭到他的拒绝。随后许双军被转到鹤壁,被警方以伤害罪为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6个月时间,期间他遭到了非法拘禁和虐待。

    2024年1月24日,许双军及其代理人就其被羁押地点、羁押地生活居住环境以及对其监控采用方式等情况,向鹤壁市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6月5日上午九点,许双军涉黑案在鹤壁法院召开庭前会议。会前,鹤壁中级法院不允许案外财产权人参与庭前会议,要强制带离案外财产权人的代理律师。

    此过程中,北京凯门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曾玥因不满法院该做法,准备拿出手机拍照,被多名法警一拥而上,强制拖出法庭后的羁押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之后曾玥的手机被抢走,密码被破解,强制删除了监督视频。

    鹤壁中院暴力执法导致曾玥身体和精神均受损。张凯律师团队招募律师对鹤壁中院提起诉讼。

    2024年11月11日,在许双军涉黑案二审开庭之际,法官企图绕开辩护律师进行审判,律师杨晓、王兴未不被允许进入法庭,两人只能趁休庭间隙进入法庭,要求法官立刻停止这种非法审判行为。

    法官见到二人当即决定休庭,法警强制关闭所有电源,美其名曰断电维护,等待和法官理论的律师们在鹤壁中院用手机照亮法庭。

    11月14日早晨复庭,律师杨晓、王兴未二人再次被拒之门外,在拍摄叙述被剥夺辩护权过程时,王兴未律师被法警控制,遭到法警假摔碰瓷,随即被带到派出所,至当天晚上时分才被释放。

  • 许双军涉黑案杨晓王兴未律师被剥夺辩护权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16日消息】2024年11月11日,在许双军涉黑案二审开庭之际,法官企图绕开辩护律师进行审判,律师杨晓、王兴未不被允许进入法庭,两人只能趁休庭间隙进入法庭,要求法官立刻停止这种非法审判行为。法官见到二人当即决定休庭,法警强制关闭所有电源,美其名曰断电维护,等待和法官理论的律师们在鹤壁中院用手机照亮法庭。11月14日早晨复庭,二人再次被拒之门外,拍摄叙述被剥夺辩护权过程时,王兴未律师被法警控制,还遭到法警假摔碰瓷,被带到派出所,晚上才被释放。

    杨晓律师和王兴未律师是受许双军涉黑案第三被告/第二上诉人李思军于10月29日当庭委托并签署书面委托书的律师,此前李思军解除法援律师后委托两位律师前处于自行辩护中,所以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同一阶段超过两次委托的情形。

    鹤壁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7号,8号将书面委托书转交给杨晓律师和王兴未律师,二人完成会见及委托合同签订后,于11月11日(本周一)向法院提交了完善的委托手续和双备案手续。

    但是因为10月29日李思军当庭委托时曾提到合议庭私下曾和他说,如果委托律师后依法要求阅卷时间,将对其分案另案处理,李思军觉得分案后不利于事实的查明,所以他当庭表示放弃阅卷时间。合议庭当庭中午休庭前是说,虽然他个人放弃阅卷时间,但是辩护人不一定放弃,法庭要核实。当天中午杨晓律师和王兴未律师得知此消息,为尽快到岗辩护,就分别出具了尊重李思军个人意愿,也放弃阅卷时间的声明。下午由佀化强律师转交给了法庭。但此后,李思军就再也没有被允许出庭过。

    11月11号下午,杨晓律师和王兴未律师向法院合议庭法官助理李艳艳交备案手续时,李艳艳说让二人把对合议庭的诉求也写一下,而且这是她否认合议庭曾私下威胁李思军说如果要阅卷时间就分案,说合议庭只是给李思军宣读过刑诉法解释第311条和313条,考虑到这两条只是提到,没有辩护人的,可以另案处理,而李思军不属于没有辩护人的情形。所以两位律师在书面表达诉求时有写,之前李思军及两位律师写放弃阅卷时间的事情原委,及如果确如李艳艳所说,合议庭不曾威胁,那在保证不分案的前提下,两位律师申请阅卷时间;但如果合议庭不保障不分案,为尽快到案辩护,两位律师如前承诺,尊重李思军放弃阅卷时间的意愿,申请即刻入庭辩护。请合议庭作出决定前先行休庭,别在两位律师和当事人李思军都缺席的情况下继续审理下去。

    当时李艳艳法官又让两位律师写淸楚,是要求已经进行的审理程序推倒重来还是愿意按现在的程序继续跟下去,两位律师只能答复,因为并不知道都进行了哪些程序,所以无法承诺,当时李艳艳法官就很不满意,说拿着两位律师的书面诉求去向合议庭汇报,就走了。两位律师在接待室等拷案卷。

    这时候,刚巧两位律师看到同案其他辩护人在法院台阶上吸烟,知道休庭了,顺便问案件程序到底在进行什么,了解到当天法庭在审理的案情涉及当事人李思军在场,但是李思军和两位律师却都没有在庭上,杨晓律师和兴未律师就和其他辩护人一起进了法庭。

    开庭后,审判长对杨晓、王兴未两位律师身份及委托情况进行了核实,其后就说二人自愿放弃了阅卷时间,两位律师就把之前放弃及交手续当天因为李艳艳法官提到合议庭没威胁当事人分案所以不分案前提下二人就又申请阅卷时间当庭表达并请书记员记录。

    审判长不肯让两位律师说完即休庭,又复庭后即说:一则两位律师放弃阅卷时间不阅卷即辩护不负责任;二则两位律师没有接到法院出庭通知即出庭,又不肯退庭属于扰乱法庭秩序,要向律所通报二人。然后不听辩解即又休庭。

    两位律师当场要求合议庭回来和他们核对出庭笔录及要求保证他们的辩护权,但是合议庭始终未能出现,在等待中法警还对法庭进行了断电处理,美其名曰断电维护。同案其他辩护人和两位律师同等合议庭人员回来,同案辩护人佀化强律师和法官沟通中,合议庭成员始终说,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应该不少于三天通知辩护人,没有通知,辩护人就不能出庭。尽管两位律师一再表示,这个不少于三天通知法条是为保障律师协调行程的制约法庭的通知义务,而不是有合法合规完善委托手续的辩护律师进庭辩护的门槛,但任利民、孙志强法官等人无动于衷,甚至表示即便两位律师执意不肯离开法庭,第二天法警也会清场,不会允许杨晓和兴未律师在庭上。

    杨晓、王兴未律师在法庭等到次日凌晨一点,同案辩护人接到休庭通知,第二天上午的开庭取消了,考虑到第二天二人找相关部门控告合议庭剥夺他们当事人李思军上诉权,违法缺席审理的情况,两位律师就当即离开法院了。

    周三复庭后,杨晓和王兴未律师每天早晨都有来法院门口要求进庭辩护,但是门口法警始终以二人没在他们拿到的辩护人名单及二人没有法院给的出庭通知为由,不允许两人进庭辩护。但是这两天,案件一直在继续违法审理。而两位律师也陆续接到李艳艳电话说,合议庭初步决定,或将对他们的当事人李思军进行分案处理。

    李思军作为许双军涉黑案第二上诉人,第三被告,其被指控的罪名多和其他同案人员关联,同案审理才更便于当庭对质查明全案案情,而且李思军也不符合分案处理的法定情形,合议庭一边不承认曾私下威胁李思军要阅卷时间即分案处理这样附条件的保障其辩护权,一方面又确实在筹划对李思军违法分案,以保障李思军阅卷时间之名剥夺其出庭被公正审理权利。

    11月14日(周四)早晨,杨晓和王兴未律师又是按时来到法院门口,又被同样的理由拒之门外,二人很气愤,在法院门外拍摄叙述被剥夺辩护权过程时,法警过来干预拍摄,把杨晓律师强行逼退到了法院门前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绿化带里,强行控制住了王兴未律师,见证全过程的唐仙龙律师拍摄的视频可以看出,王兴未律师被两名法警控制着,距离假摔的法警有一米多远;但是后来大家在兴未律师在警车里传回的视频中可以了解到,兴未律师就是被这位假摔的法警碰瓷,以此为由就被带到了鹤壁市淇滨分局九龙路派出所。

    许多不了解情况的同行朋友都问两位律师,什么情况,法院为什么不让进去,你们是不是超过同一阶段不得两次委托律师这个次数了,你们是不是委托手续不完善,你们是不是没有双备案?在此,杨晓律师想正式回答下:没有超过委托次数,没有委托手续不完善,也双备案了,把备案手续交法院了,我两位律师没有任何违规。合议庭就是说,没通知二人,二人就不被允许进法庭。而过去几天,同案辩护人也有当庭要求允许李思军出庭,允许杨晓和王兴未律师进庭辩护,但是,合议庭就是不予理睬。

    更让人气愤的是,14日下午杨晓律师去会见李思军,李思军说今天上午合议庭又派人提审他,并且让他在分案通知上签字。分案理由居然是,为保障辩护律师的阅卷期及李思军的辩护权。

    两位律师了解到,鹤壁市淇滨分局即是许双军涉黑案的侦办机关,二审庭前会议时,李思军有当庭提到被侦查人员换看守所羁押时曾有三十个小时被带到其它场所刑讯逼供并威胁,其他多名同案人员也庭上表示过受到威胁,但鹤壁中院并未启动排非程序,就像侦查人员的违法不曾存在过。

    而在14日早晨法警假摔后,王兴未律师也是直接被法警带到法院院内早就停在那里的警车上,不存在所谓冲突发生后有人报警,大家也没有看到任何警车之后驶入,这不能不让人怀疑,这场假摔早有预谋。而王兴未律师被带到的九龙路派岀所即许双军涉黑案侦办机关淇滨分局的派出单位。

    尽管上午大家询问时,九龙路派出所一位女民警在派出所大厅里说派出所是经报警后出警的,但大家依然疑虑,这到底是经正常程序的110报警派单出警,还是法院视而不见侦办机关的刑讯逼供,侦办机关派出单位公器私用相互“行方便”,大家没有证据,但是让人会难免产生这种不好的联想。

    当日晚上六点,众人等在派出所办事大厅,王兴未律师终于被带出来从大家面前经过一下。据说要没事了,但具体还需要多久,就法警假摔如何定性,大家仍然不得而知。


  • 许双军羁押期间遭虐待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民生观察2024年2月4日消息】河南新乡长垣市知名企业家许双军于去年6月被鹤壁警方带走,被以伤害罪为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6个月时间,期间遭到非法拘禁和虐待。近日,许双军及其代理人就其被羁押地点、羁押地生活居住环境以及对其监控采用方式等情况,向鹤壁市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目前尚未收到鹤壁市公安局的登记回执。

    2024年2月2日据微信公众号“隋氏说案”发布,2022年6月20日,年近六旬家境殷实、事业有成的许双军突然被鹤壁市公安局的刑警带走。

    警方逼迫许双军招认一些他并不知情或没责任的事,遭到他的拒绝。随后许双军被转到鹤壁,被警方以伤害罪为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他遭到了非法拘禁和虐待。

    许双军告诉他的辩护人:“当天晚上,我被带到鹤壁一个平房里,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一个废旧工厂。

    我被戴上手铐脚镣。起初的十几天时间,手铐脚镣是分开的。之后4、5个月时间里,手铐和脚镣都连锁着。半年时间,只允许我洗过一次澡,不能刷牙。最后的一个多月时间,手铐脚镣才又分开。

    一审开庭时才知道,他们抓我,并没经过立案程序。”

    其代理人隋牧青表示,监视居住对人身自由限制程度,介于取保候审与拘留、逮捕之间,是一种非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

    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对于“无固定住处”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下,在一个区域内指定一个场所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由专门的人员看管,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起居饮食。

    《刑事诉讼法》第75条第1款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因此,“居所”是监视居住的重点。

    那么,既然是“居所”,就要有合适的居住生活条件以及适合居住的起居饮食环境等;另外,在监视上,一般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通信监控三种监视方法;特殊情形下,经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技侦措施监视。

    监视居住不管是在自己住处还是指定居所,都是一种在监控下的普通生活状态。

    即,非羁押性是“监居”的主要特征。

    从许双军的证言看,对他的指监,完全是非法拘禁或强迫失踪。

    许双军究竟被羁押于何处?羁押地的条件符合生活居住环境吗?对他的监控采用的是什么方式?他有正常的生活费用吗?

    鉴于以上诸多疑问,许双军及其代理人就相关事项,于2024年1月24日,向鹤壁市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1、就许双军指监居所情况,申请公开“用于指监的鹤壁市淇滨区三兴集团原职工宿舍不动产权属信息文件或租赁文件”;

    2、就监视设备,申请公开“用于指监的鹤壁市淇滨区三兴集团原职工宿舍的电子监控设施采购招标信息”;

    3、就日常生活,申请公开“生活物品采购报账”信息。

    目前,信息公开申请发出已一周多时间,许双军及其代理人包龙军、隋牧青尚未收到鹤壁市公安局的登记回执。

    二代理人请鹤壁市公安局依法、依规及时公开申请事项信息。

    据悉,许双军,1963年生人,河南新乡长垣市知名企业家。早年经商后回乡办实业。经过近20年打拼,积累了丰厚的财富。他主营商砼,因自幼失学,他非常重视教育,慷慨捐资助学,担任了一间学校的荣誉校长;因处世得体,在家乡声誉斐然,被选为长垣市人大代表。

    然而当家境殷实、事业有成的许双军正志得意满,欲归隐田园之际,却突然祸从天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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