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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艳请求全国人大监督余文生案

    【民生观察2019年2月13日消息】北京知名人权律师被捕已超过一年,期间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已二十多次往返徐州要求会见余文生,但始终未获批准。

    2月12/13日,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女士与两位辩护律师常伯阳及谢阳再次去到徐州就会见一事进行交涉,但结局依然如往常一样,徐州方面坚拒律师提出的会见申请,且不予提供理由与法律依据。

    日前,许艳女士以《律师妻子许艳:2019年梦想请求人大代表对余文生案进行监督》为题发出公开信,以被捕律师妻子的身份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代表以及委员长栗战书对余文生案进行监督。

    许艳女士表示,余文生律师是北京市人。先由北京石景山区公安分局抓捕。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徐州市。余文生从出生至约35岁,一直在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住。父母住在北京市朝阳区。所以我想请求以上地区人大代表及全国人大代表,对余文生律师案进行监督与纠正,并请求人大代表帮助呼吁无罪释放余文生律师。

    许艳女士称,从网络上数据查询显示,全国人大代表有2980名,北京市人大代表759名,石景山区人大代表27名,徐州市人大代表86名,江苏省人大代表808,北京西城区人大代表81名,朝阳区人大代表100名,上述人大代表共有4841名。许女士拟以平均每天13封信的速度给上述地区的近五千名人大代表邮寄公开信,以一年时间完成这个巨大的梦想。

    2月11日,许艳女士首先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全国人大委员长栗战书、14位副委员长及1位秘书长邮寄了公开信,请求对余文生案进行监督,并就违法行为和违规办案程序进行纠正以及帮助呼吁无罪释放余文生。

    附公开信原文:《许艳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等的公开信》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代表:
    栗战书委员长:
    您好!

    我叫许艳,身份证号:。手机号:13718826079。住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北路24楼6单元107室。

    我的丈夫是余文生律师,先被北京市石景山分局警察抓捕,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到江苏省徐州市,已经失去自由一年多,一直没有得到辩护律师的会见。他的身体情况怎么样?有没有遭到酷刑?具体案情也一直没有让辩护律师阅卷。余文生律师是709王全璋律师的辩护律师,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在2019年春节前夕,万家灯火盼望家人团圆的日子里,2月1日,被徐州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到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从网络上查询:

    人大代表职责,包括:
    1、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社情民意。
    2、了解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
    3、向国家机关部门反映人民呼声,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宣传法律法规政策。

    通俗点说,人大代表是人民选出的人民代表,是为民请命的。

    人大代表的义务,包括:
    (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积极参加闭会期间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
    (3)认真参加履职学习,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4)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5)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人大代表的权利,包括:
    1.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2.提出询问和质询
    3.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
    4.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
    5.提出组织和参加关于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特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人大代表、栗战书委员长帮助事项:

    1、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问询余文生律师被抓,是不是因为他代理709王全璋律师案,对709的辩护律师继续打压迫害?问询余文生律师被抓,是不是因为修改宪法的建议,打压言论自由权?

    2、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向办案单位提出意见:余文生律师接受家属委托,代理709案,是正常的律师执业范围的业务,不应该遭到打压迫害。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有法律知识,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法律鼓励的情形,宪法也规定,不可以对提出建议者打击报复。不应该被抓捕,否则,以后,法律工作者谁还敢为法律去说真话,请善待,热爱法律的法律工作者。

    3、请您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到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分局、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检察院进行视察,问询余文生律师案件情况?对不予辩护律师会见余文生律师、不告诉办案人员是谁、不给延期和退补通知书、剥夺通信权、购买权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4、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约见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分局局长、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州市公安局局长、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让他们依法、良知办案,对余文生律师案件的违法与不公,即刻纠正,还老百姓公平正义希望。

    5、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在本级的工作与会议中,能帮助提到余文生律师案件,呼吁释放余文生律师,谢谢。

    6、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提出组成,余文生律师案调查委员会,讨论余文生律师这个案件,到底违不违法?如何让每个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作为余文生律师的妻子,在这4年多时间里,真的感受到的都是不公平、不正义、非常的无助,特请求您的帮助。

    最后,请栗战书委员长,对这封信的请求,您所做的工作能电话或者书面给予我回复,哪怕您一个电话问询,也是您的工作与对余文生律师案的帮助,谢谢您。

    此致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代表
    栗战书委员长

    写信人:许艳
    与案件当事人关系:余文生律师妻子
    2019年2月11日



  • 余文生妻子许艳状告澎湃网立案受阻

    【民生观察2018年7月23日消息】今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已被羁押超过半年的余文生律师的妻子许艳女士前去北京石景山区法院立案,状告澎湃新闻网在余文生被捕案中的失实报道,立案过程阻碍重重,目前法院已经接收材料。

    今日(7月23日)一早,许艳女士带同起诉材料去到石景山区法院立案,准备对澎湃新闻网在余文生被捕案中的失实报道行为提起诉讼。得知消息的维权人士李美青、陈岳秀、野靖春、肖娟以及季新华等人一早已在法院门口等候,声援坚持为丈夫发声、抗争的许艳女士。

    据现场人士讲,众人到达石景山法院的安检通道后,许艳女士向安检工作人员出示了身份证,然后被要求对着专门的信息采集摄像头拍照核实身份,紧接着随身携带的背包等行李放入安检设备进行安检,其后许艳女士全身上下被工作人员用手持仪器扫描并用人工检查衣物鞋子等。在前三道安检确认无违禁的情况下进入第四个人工安检环节,工作人员因见许女士手持手机,遂要求许女士打开手机,检查是否拍照,表示如有拍照则需要删除照片(后才能进入法院)。在得到许艳女士表示自己并未拍照的回答后,对方坚称必须打开手机经工作人员检查后方可作实。

    对于法院工作人员的刁难行为,许艳女士感觉自己受到侮辱,非常委屈,因此向对方提出哎做法的法律依据,并表示如有法律依据才会打开手机允许对方检查。僵持之下,法院动用十几人包围许女士,气势汹汹要求许女士屈服照做。最后,许艳女士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之下打开手机旁对方检查,在检查无果的情况下,对方变本加厉要求许女士打开所有相册接受检查,最后又要求许女士打开备份资料接受对方的检查,甚至要求许女士将手机交由对方仔细检查。法院方面在百般刁难之下并未检查出他们认为的“违禁”或“违法”证据后,随后又派出一名年老法警,在对手机仔细检查后表示可以进入法院立案大厅,但之前各个关卡刁难检查许女士的工作人员又重新进行安检,直至满意后才放行。

    许艳女士在历经重重阻碍后进入石景山法院的立案大厅,排队后到3号窗口递交起诉材料。工作人员收下材料后出示了“材料接收清单”,并表示(该立案事项)他们需要商量一下,会在七个工作日内答复。

    许艳女士表示,对于当局这样的敷衍答复已经经历很多次,但对法律的憧憬依然存在,希望石景山法院能够准许立案。自从丈夫余文生被捕后,自己在奔波过程中遭遇了太多次的故意刁难,那些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和野蛮态度已经见怪不怪了,虽然自己的心在发抖,腿脚也在发抖,此次的维权之路或许会很漫长和痛苦,但一想到丈夫还在遭受无辜的牢狱折磨,自己委屈落泪之余也变得更加坚强,擦干眼泪继续努力。幸运的是自己遇到了很多关心余文生的朋友们,他们的帮助令自己信心倍增。

    相关报道:余文生妻子许艳状告澎湃网失实报道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0/2018/0715/17746.html



  • 余文生妻子许艳状告澎湃网失实报道

    民事起诉状

    原告:许艳,女,汉族,1982年10月3日生,身份证号:321324198210034284,现住:北京市石景山区古盛路36号院2-312室。系涉案报道中余文生之妻。电话:13718826079

    被告: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1515室,电话:021-6247123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5981888955邮政编码:200040

    法定代表人:王伟;职务:董事长

    诉讼请求:
    1、认定被告的涉案报道严重失实、侮辱人格、致原告及家人名誉受到严重损害;
    2、以原告认可的方式公开在报道影响的范围内向原告赔礼道歉;
    3、赔偿原告差旅费、精神损失等费用共计1万元。

    事实和理由:

    2018年1月23日14:35,被告的澎湃新闻网在《时事》栏目首页,以“一号专案”刊发了一篇《北京警方:一男子暴力袭警致两民警受伤,涉妨害公务罪被刑拘》的报道,报道记者:庄岸,责任编辑:陈雷柱。报道中附有一段48秒的执法记录仪录像,来源:北京警方(00:48)。网址: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963877,报道内容:(附后)

    此报道发出后,迅速引起各大网站的大量转发,用标题在360搜索,当时即能搜到约5600个结果。此报道的视频仅在腾讯网的播放量就高达9.5万次,在新浪视频的播放量也有8300多次,而其他门户网站和新闻网站也都有大量的占击和播放量。查看评论,对余文生律师几乎是一边倒的谴责和骂声,什么“在美国当场就乱枪打死了”,“希望严查!”,“这种作死的律师”,“这人也太狂了吧?关个几年”等等等等,可见,此报道对余文生及原告等家人产生的影响之大,余文生是原告丈夫,现被关押。

    然而此报道明显歪曲事实,视频有明显的颠倒和编辑,结论有明显的倾向性,具体如下:

    一、法律常识告诉我们:警察执法,首先要出示执法证件,传唤要出示《传唤证》,但视频中始终没有看到,可见警察已经违法在先,作为公民,不配合这种违法的所谓传唤,是公民的权利体现,否则,生活在中国将没有任何安全感,谁都不会例外。而本案的执法,更应当严格要求执法警察。作为一个知名网站,作为将本案作为“一号专案”进行报道的记者和编辑,应该有一点儿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明白在“依法治国”的口号下,警察执法更应该依法,而不是穿上警服,说的话就是法律,甚至自称是警察,说的话就是法律,是个警察就代表法律。相反,和任何普通公民一样,警察也会有违法的时候,本案即如此。

    二、视频明显是由两个记录仪拍摄的,且是交替出现。时间点上,有时一个记录仪的视频突然跳过10几秒,有时从一个记录仪突然后退近7分钟切换到另一个,有时又从一个记录仪突然跳过近9分钟切换到另一个,有明显的拼接和编辑。这个所谓的过程显然不是连贯的,那些漏掉的视频拍摄了什么?余被带上车后,有无对其进行报复性殴打?是不是警察有违法行为?否则为什么警察不完整出示呢?之后又为什么不让原告聘请的律师会见余文生?所以,存在这种合理怀疑的可能性极大,全部公开视频的结果可能完全颠倒视频给公众的印象。就比如一个人的正当防卫,如果掩盖加害人违法行为,那么正当防卫者就会被人为转化为凶手,黑白即刻被颠倒。
    案发后一周左右,北京警方为什么将案件转移到外地?且至今不让律师会见?更加重了上述的合理怀疑。

    作为专业记者和编辑,对视频里面的拼接和编辑,对一些连带的问题,显然是有意的忽视,甚至是故意掩盖。

    三、余文生以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视频报道的也是所谓妨害公务的过程,妨害的一方是余,被妨害的一方是北京警方,那么作为报道记者,采访报道引述的完全来自于一方即北京警方,而没有对另一方余文生的任何采访记述,你的客观公平性又在哪里?这难道不是带有明显倾向性的报道?两个人理论,却只听到一个人的声音,谁会相信他说的话?

    综上,被告严重背离了新闻报道的客观公正原则,完全引述对立双方中一方的说法和视频,没有对另一方的任何采访,完全变成了一方的喉舌,报道内容严重失实。对引述的说法和视频不加分析,故意歪曲了事实,造成余及原告等家人在公众中极度恶劣的印象,侮辱了余及原告等家人的人格,明显降低了公众对余及原告等家人的社会评价,严重侵害了余及原告等家人的人格名誉权,对余及原告等家人产生了巨大的精神创伤和损失。因此,请求法院依法公正裁决,维护原告等家人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此致
    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

    具状人:许艳
    2018年7月16日

    附:被告的报道及证据

    附:涉案报道

    时间:2018年1月23日14:35,澎湃新闻网/《时事》首页/一号专案
    标题:《北京警方:一男子暴力袭警致两民警受伤,涉妨害公务罪被刑拘》
    记者:庄岸,网址: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963877

    报道中附有一段48秒的执法记录仪视频,来源:北京警方(00:48)

    报道内容如下:

    1月19日,一余姓男子在接受公安机关依法传唤时暴力袭警致民警受伤,被公安机关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北京市公安机关获悉,涉案男子系在被警方强制传唤时,先后打伤、咬伤两名民警。

    据警方介绍,余某某,男,51岁,北京市石景山人。19日当天,公安机关对涉嫌寻衅滋事的余某某依法进行传唤。警方执法记录仪录像显示,民警现场多次向余某某口头宣告传唤措施,余某某反应激烈,拒不配合,反复表示不服从传唤。就在民警依法向余某某宣告口头传唤变更为强制传唤时,余某某突然挥拳重击民警头部。在场的其他民警迅速将余某某制服。在被带离过程中,余某某再次袭击同一民警,猛踢该民警膝盖,还咬伤另一民警手指。

    经司法机关鉴定,两名被袭击民警伤势均已构成轻微伤。余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罪。经依法审查,余某某对自己暴力袭警行为供认不讳。记者还了解到,余某某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正在开展进一步审查调查。

    澎湃新闻从北京警方处还获悉,余某某曾先后在多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2017年7月与某律师事务所解除聘任合同,后未再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因为时间超过六个月,北京市司法局根据《律师执法管理办法》规定,已于2018年1月15日依法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责任编辑:陈雷柱

  • 王宇律师:我所认识的许艳

    许艳是谁?几个月前,可能没多少人知道她,但现在可能就很少有人不知道她了。许艳是著名中国人权律师余文生的妻子。我认识许艳还是在四年前。

    2014年10月,香港“占中”事件在国内引起很大的反响,一大批公民朋友因喊出“风雨中抱紧自由”声援香港同胞而被当局抓捕,余文生律师在代理其中一位公民朋友时,为维护律师的会见权,抗议看守所违法不予会见,而被抓捕,成为当时因涉及声援“占中”而被抓捕的唯一一位大陆律师。

    余律师被抓捕的第二天,他的妻子许艳就给我打电话,要聘请我代理余律师的案件。当时我正在丰台看守所会见另一位也是因声援占中而被抓捕的公民:韩颖。为了节约时间,我就约许艳在余律师被关押的大兴看守所门前见面签委托书等手续,同时,许艳聘请的另一位余律师的辩护人——张维玉律师也从山东乘火车赶到北京,当时是我们三个人在不同的地方往同一个地方赶。但是到大兴看守所的时候,看守所已经下班了,不给安排会见。在这里,我们和许艳见面了,她看上去就是一个娇小瘦弱、神态可人、温温柔柔的邻家女孩,但她一双大眼睛里透出了她的坚定。

    这时,许艳接到办案单位,石景山区公安分局八角派出所的电话——他们让许艳到派出所,说找她有一些关于余律师的事。我说这么晚了,就不要去了,明天白天再说。但许艳很坚定的说,只要是关于余律师的事情,不管多晚,她也要去。看上去是那样弱不禁风的许艳却是那么的坚定。我们担心她一个人去会出现什么状况,所以决定陪许艳一起去派出所。

    当我们打车返回到八角派出所的时候,已经是很晚了,一群警察等在那里,看到我们,他们问许艳我们是什么人?许艳说这是我聘请的律师。那些警察说只让许艳一个人进到里面的办公室谈话,不让律师进去。派出所的办事大厅旁是一个有门禁的大门,只有刷卡才能进入,进入到大门里边是办公区。那大门里面看上去景况森严的样子,我不放心让许艳进去,就和张律师要求陪同许艳一起进去。警察说只能许艳一个人进去,如果要律师一起,那今天就不要去谈了。许艳说那就一个人去!一定要了解到余律师的情况!让她一个人进去,我们都很担心,但她坚持要去了解余律师的情况,谁也无法阻挡!

    这就是第一次认识许艳,让我感受到了许艳和余文生之间的夫妻情深,那种她要为她的丈夫余文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坚贞承诺,这是最让我感动的。

    那一次,我们律师代理余律师的案件,却一直无法会见到他,而许艳把她刚刚九岁的儿子交给母亲照顾,她自己一直配合律师为余律师积极奔走呼吁,展开各种申诉和控告以及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等等司法救济途径,同时也在自媒体上发布相关余律师的即时情况通告,直到后来2015年1月20日余律师被非法关押了99天后,最终无罪释放,期间余律师遭受了非人的酷刑和虐待,并因酷刑而患小肠疝气,出狱后不久就做了手术。那一段时间,许艳一直陪伴在余律师的左右。虽然在余律师被抓期间,她付出了太大的辛苦,但余律师释放后因身体健康被损害很严重而需要更多的照顾,许艳也因此付出了更多的辛苦,那使得本来就略显瘦小的她显得更加羸弱了。

    不久后,就是震惊中外的“709大抓捕事件”,我们夫妻都被抓捕,与外界完全失去了联系。

    2016年8月我们夫妻取保后被送回内蒙古软禁起来,因没有通讯工具,仍然无法与外界联系,直到2017年7月,余律师冲破层层阻力来到我们被软禁的乌兰浩特市,见到我们,我们才了解到一些我们被关押和软禁期间的事情。这次余律师冒着那么大的风险来乌市,也仍然带着他最亲爱的妻子许艳,而许艳也仍似以前一般小鸟依人的随在余律师身边。我们夫妻两都惊诧了,惊诧于:这样冒险的事情,余律师竟然带着他妻子来了,而许艳居然亦淡定从容的跟随着余律师,就在跟从我们的警察面前毫无顾忌的与我们亲切交谈。我们笑道:你们两个也太冒险了,或者你一个人来还行,不应该带许艳一起来这里。余律师仍用那种豪气干云的语气说:“没事!”而许艳也淡淡的笑着轻轻的说:“他一个人来,我不放心。”

    而那次我才知道,2016年10月他们两个已经冒险一起来过乌市了,但因为我们并不知道他们来,并且我们被国保提前带离了我们的住处,所以,他们没有见到我们。那次我们还了解到在我们被关押期间得到了海内外大量朋友的关注和支持。

    2017年9月我们解保回到北京后,得知余律师和许艳曾在我们刚刚被抓捕后的2015年7月19日率先发出了《关于王宇律师被刑事拘留的声明》并就709事件发出多份信息公开申请及控告函,并因此受到传唤,但余律师也以此形式打破了“709大抓捕”刚开始时的萧杀氛围。

    在“709”期间,余律师被李文足聘请作为王全璋的辩护人,并被李和平太太王峭岭聘请作为“诉官派律师委托无效案”的代理人,直到2017年底余律师被注销了律师执业证。这期间余律师为709被抓捕的同仁做了大量的法律工作,而这时余律师因2014年底的酷刑和2015年的手术还根本没有完全恢复,许艳就一直陪伴在余律师的左右照顾他的生活,同时也帮助照顾709家属和孩子们。这时,她再次展现了作为一个女人、一个妻子的温柔和细腻,她对家属们的帮助总是那么古道热肠,就似一股暖流涌流身旁,可说是润物细无声的毫无声息,又令人倍感安慰。

    2018年1月19日,余文生律师再次被抓捕,许艳再次放下了小鸟依人的生活,再次扛起了照顾孩子,同时为余律师维权的重任。看守所、公安局、检察院、监察委又成了她常常光顾的地方,她一次次的陪同律师前去公安局、看守所要求会见余律师,一次次的去检察院、监察委控告相关部门的违法,又因余律师被关押在徐州,她时常往返于北京和徐州之间,她几乎每一次都是无功而返,但她从不气馁,反而越来越有勇气和毅力,而她也受到了更严厉的打压。从余律师被抓捕之后,警察多次去她家敲门骚扰,还多次进行搜查,并三次以涉嫌“煽动颠覆”的罪名传唤她,有一次甚至超过十九个小时,还把她绑在审讯椅上虐待。但每一次,许艳都坚强的面对,用冷傲的态度直面审讯她的警察,毫无惧色!

    许艳第一次被传唤的第二天下午,刚好我之前和她约好了那天要去帮她照顾孩子,没想到进门就看到许艳的母亲和儿子相拥而泣,孩子一见我就说:“阿姨,我妈妈被警察带走了!”我一惊忙问:“什么时候?”他说:“昨天晚上九点多警察就来了,在家里搜查了半天,大约十一二点把妈妈带走的。”我说:“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呢?”他说:“警察吓唬我们,不让告诉别人。”我赶紧把这一消息发给朋友们,并考虑要找律师代理许艳去要求会见。这时,许艳开门进来了,一进门她就搂住我大哭,说:“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救我们的!”然后,她断断续续的告诉了我事发的经过:原来,昨天晚上,她家突然停电了,她打算去物业充电,刚一出门就被事先等在楼道里的警察抓住了,收缴了手机,连孩子的手机都被搜走了。到了派出所后,警察威胁她,让她不要再为余律师维权,还威胁也要抓她,并把她关起来!我问她,你是怎样回答的?她说:“我坚持要为余律师维权,别的他们问我什么我根本都没有理他们!我在警察面前一点都没有哭!”我搂了搂她那羸弱的肩膀,告诉她:“你太棒了!你怎么会这么勇敢?”她不好意思的说:“其实我特别害怕,但不管发生什么事,不管有多害怕,我都必须坚持为余律师维权!”她再一次在我面前表露了为她丈夫余文生赴汤蹈火的坚贞。

    而之后的两次被传唤,她一次比一次更坚强,更有经验,最后一次她更是坚决回绝了警方的非法传唤,及时得到了朋友们的关注,最后令警方无地自容,只能草草了事,灰溜溜的离开了!

    在为她丈夫余文生维权的过程中,许艳也帮助了更多的被打压的伙伴。她不止一次的持续的为她丈夫曾经代理的、至今已1090余天还杳无音信的王全璋律师呼吁;她帮助因声援李文足而被不明身份的人殴打的李美青、陈岳秀找120救护车送到医院,并为她们支付了1000元医务费;她还支持被吊销律师证的隋牧青律师、文东海律师,并不远千里去广州和长沙参加他们的听证会……

    在余律师被抓后半年多的时间里,原本是完全依靠余律师生活的全职太太许艳用她那柔嫩的小手撑起了她和她丈夫的一片天空!她用她那羸弱的肩膀扛起了她的家庭和为她丈夫不懈维权的重担!她曾不止一次的和我说过:“王律师,不知道为余律师维权的路还有多长?但无论如何,我都要继续坚定的走下去,不管前面的路有多长多难多险,我都会矢志不移!”

    我们都在期待着不久的将来的某一天,余文生离开监狱,满脸笑容的向我们走来。

    我总是看到一幕温馨的画面:余文生律师和他同样历尽沧桑的妻子许艳及刚上初中的小儿子,一家人又亲亲热热的在一起,文生依然豪气干云的对我们说:“嗨,没事!”

    此文的结尾,我和文生的朋友们一起为他们的家庭祝福,希望文生早日恢复自由!并真心的感谢他那柔弱而坚强的妻子——许艳!

    谨以此文纪念“709大抓捕事件”三周年

  • 许艳受到警察的威胁、跟踪、限制自由

    【民生观察2018年5月31日消息】本网获悉,最近连日来,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女士持续受到当局的滋扰威胁,今日甚至被跟踪和限制自由,估计与上周四(5月24日)获得正在中国访问的德国总理默克尔的会见有关。

    据悉,今日上午,许艳女士准备出门购物办事,行至楼下时,小区平房里的监控人员随即出来戒备(此平房系当局早前租用专门用来监视许艳女士一家人出入所用),但未靠近和询问。许女士讲,跟踪者有四人,一个是八角派出所的片区民警,还有一个未曾谋面的陌生人,另外两个则是认识的八角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四人一直近距离尾随许女士,足足跟踪大概一公里路程。其后许女士准备搭乘出租车去办事,刚刚坐上出租车,即被四人拦住,以警察的身份强令出租车拒载。许艳女士在路边连续拦停两部出租车,均被跟踪者恶意阻拦导致无法出行。

    气愤不已的许艳女士质问八角派出所片警为什么,该片警回答不知道,问及限制到何时以及谁发出的限制命令,均回答不知道。

    许艳女士透露,前几日(5月28日),住所有八角居委会工作人员上门要求核查身份。来人先是敲开隔壁邻居的门后,发现并非许女士,随即到许艳家要求核查身份。许女士向对方提出核查身份的法律依据时,对方回答是八角派出所指令核查。许女士回绝了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要求。许女士表示,当局的做法太过明显,针对性十足,上门威胁恐吓的意思很明显。

    据许艳女士介绍,其于5月24日,与“709案”家属王全璋律师妻子李文足一起获得正在中国访问的德国总理默克尔的会见。期间,许艳女士恳请默克尔总理关注余文生被羁押四个多月未能获得律师会见的情况。许女士表示,最近连日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是否与和默克尔会见有关不得而知。

    有分析人士认为,目前六四临近,北京大部分异议人士、维权人士等人均已上岗看管,加上青岛的上合峰会将在十天后举行,因此气氛紧张在所难免。对于许艳女士的遭遇,会见默克尔及上述原因都应有关联。


    上图为许艳女士


    上图为八角派出所警察


    上图为跟随许艳的不明身份人士


    许艳与德国总理默克尔的合影

  • 余文生取保被拒 许艳申请对案件进行监督

    【民生观察2018年5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日前,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女士收到徐州市公安局寄来的《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拒绝家属提出的取保候审要求。为此,许女士于今日向徐州市监察委、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江苏省监察委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邮寄了《申请对余文生案监督》的申请书。

    北京知名人权律师余文生被捕已有四个月,但律师与家属至今未知该案的办案部门及办案人员的具体信息。四个月间,辩护律师及家属多次前往徐州市公安局了解情况并要求会见当事人,但当局一直推来搪去,因此外界对该案几乎一无所知。最近一次是5月16日,辩护人常伯阳及谢阳两位律师和许艳女士一起去到徐州市看守所要求会见余文生不果,看守所的工作电脑显示“限制会见”。其后,两位辩护律师又去到徐州市公安局要求会见办案人员进行会见申请,但办案人员并无接待,将律师与家属指派去信访办,而信访办官员则以两位辩护律师已被解聘为由,不认可辩护律师的身份。

    今日5月23日,许艳女士用邮寄的方式向徐州市监察委、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江苏省监察委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邮寄了《申请对余文生案件监督》的申请书,申请监督事项包括:

    1.监督徐州市公安局对余文生案件行使公权力的情况;
    2.监督徐州市检察院对余文生案件行使公权力的情况;
    3.监督余文生案件中公职人员是否实施酷刑情况;
    4.监督余文生案件中公职人员是否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情况;
    5.监督当事人余文生聘请律师的权利是否被剥夺,余文生获得辩护律师帮助的法律权利如何得到保障。

    据称,前日余文生律师的妻子许艳女士致电徐州市公安局信访部门的电话,向该部门核实5月16日信访办答应转交的两份材料,一份是“余文生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另一份是家属写给余文生的家信,但令人惊讶的是信访办竟然答复称“信访办5月16日没有收过上述东西”。其后,许女士又致电徐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徐州市公安局总机及徐州市公安局国保的电话,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余文生案的情况,均以“应找到具体办案部门与办案人员问询”的理由推脱。

    许艳表示,截止目前,家属并不知道余文生案办案人员的具体信息和联系方式,加上徐州市公安局不承认家属为余文生聘请的辩护律师,因此目前无法获知余文生有没有辩护律师,更加不清楚案件的具体情况。为此,许女士表明态度称,假如余文生有律师(当局指定),那么家属是不认可官派律师的;假如没有辩护律师,那么就是剥夺了余文生聘请律师的权利,当事人理应在被捕后一直享有根据自身意愿聘请辩护律师的权利。

    关于向多部门邮寄监督申请书,许女士直言,余文生案完全是赤裸裸的打击报复政治迫害案件,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余文生案件进行监督,避免不公正或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亦希望那些滥用职权者可以回归人性与法治。



  • 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写于王宇律师被关9个月整之日

    2015年7月9日,一大早起床我打开手机,看到了一条让我十分惊愕的消息,是王宇律师自己夜里约4点发出的,内容大致是警察到她家敲门断电包龙军和孩子联系不上 。因为当时王宇律师还是余文生律师的辩护律师,看到王宇律师出事的消息后,余文生律师和我都立即拔打了王宇律师的电话,打不通!很快网络上传来消息称:“王宇律师可能昨天晚上睡太晚,也许还没起床”,真希望这消息是真的,可事实很快证明王宇律师被警察带走了,听说小区里居民反应是有人涉嫌吸毒被警察带走的。更不可思议的消息又网上传来,王宇律师的丈夫包龙军律师也被警察带走了,包龙军律师是在送他儿子出国留学的机场被带走的。一天之间夫妻俩都失去自由,那孩子在哪里?孩子怎么样?牵动着大家的心,还好,后来网上传来孩子回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家了。
    王宇律师至今己经失去自由9个月了,9个月间,在电视上看到过王宇律师,看到她在法庭上为当事人辩护时的职业形象,也看到她疲惫不堪担心她孩子的形象。
     
    我是在2014年10月13日,在余文生律师因涉嫌“香港占中”被抓时认识王宇律师的,余律师出事当天,我刚发出余律师手机打不通的消息后,就接到了王宇律师电话,她安慰我!我们不知所措时是王宇律师告诉我去单位去派出所找人的,在王宇律师的帮助下,我查到了余文生律师被北京市大兴区金星派出所带走,查到人被关大兴看守所了。当时王宇律师在外地办案,从余律师失踪约1天多,她刚回北京没回她的家中就直接到达大兴看守所要求会见,当天晚上警察去家中搜查,王宇律师和张维玉律师一直在现场陪着我,帮助我。在我最困难的日子中,是王宇律师帮助了我,我很感谢她!她在帮助我的过程中,王宇律师都是在法律法规的范围之内帮助我,她有什么错呢?这么好的律师为什么要承受这些呢?后来和王宇律师的接触中,发现她很忙很忙,她各地奔波帮当事人办案维权。
     
    我当时真的很困难,王宇律师她无私的帮助我,有空就去看守所要求会见余律师、进行信息公开申请、控告等法律行为;我和孩子生病无助时她也会放下其他工作来帮助我;我问她的问题她总是不厌其烦的给予我帮助与指导。现在王宇律师出事了,己经失去自由9个月了,我很难过,也很担心她,因为我相信王宇律师是好律师,这样对她不公平!!!
     
    我梦到过王宇律师2次,一次是她失去自由约30天左右,一天中午,我正躺着想休息一会儿,耳边就听到王宇律师在喊我的名字,被喊醒后我想接着睡又被喊醒,反复好多次我哭了,我知道我会尽力,可是我又能做多少呢?!第二次梦见王宇律师是约10天前,我梦到:“北京市市国宝找到我,他告诉我王宇律师情况,说王宇律师是当初办余文生案的警察在办理,我骂这些国宝,说王宇律师有多好多好,国宝听着我骂”。
     
    王宇律师在失去自由前到各地帮助别人维权,各处帮助别人呼吁,现在她已经失去自由9个月了,我们也为王宇律师做点吧!希望王宇律师能早日回来!

    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
    20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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