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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9影响 刘晓原律师证将被注销

    【民生观察2019年5月9日消息】今天是5月9日,距离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刚好半年,也是锋锐所合伙人刘晓原律师转所期限(法律规定时间为半年)的截止日期,表明刘晓原律师因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转所而即将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书。

    2015年7月9日,中国大陆发生震惊全球的旨在政治打压人权(维权)律师的迫害运动,受牵连律师以及其他维权人士多达数百位,锋锐所作为中心点首当其冲受到重创,当局抓捕了包括律所主任周世锋在内的九名执业律师及职员,同时锋锐所被停业。合伙人之一的刘晓原随即”被失业”,至今已达三年零十个月之久。2018年11月9日,锋锐律师事务所遭到北京市司法局注销。

    劳动关系一直在锋锐所的刘晓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在法定半年期限内进行转所,否则将会被注销律师证。从锋锐所被注销之后,刘晓原律师与司法当局沟通转所事宜,要求解除转所限制,可以尽快转所恢复执业,但事与愿违,司法官员托词推诿互踢皮球,终不见明确答复。

    期间,刘晓原律师曾无数次致电北京司法局及北京律师协会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求助,但均被以敷衍了事。当事人亦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投诉甚至控告,不过几无作用,所有控诉信件以及信访材料均石沉大海未见声响。

    面对司法当局无动于衷的傲慢态度,刘晓原律师在春节后以“每日一喊”的方式在多个网络平台进行控诉,但毫无效果无人问津。同一时间,与刘晓原律师有同样遭遇的还有锋锐所另一合伙人周立新律师,二人均进退维谷,终因法规受限以及政治因素双双被卡,将面临注销律师证以及无法正常职业的局面。

    据刘晓原律师透露,北京司法当局曾在4月中下旬与北京多名“被失业”律师进行约谈,试图挽救这些“不听话”的执业律师,但刘晓原与周立新并未获此”机会”。

    身为资深维权律师,面对维护自身权利都无能为力的尴尬局面,刘晓原表示,面对强权,面对株连,作为律师同样投诉无门,令人感到悲哀和绝望,或者当局正好利用此机会名正言顺将其赶出北京。

    相关报道:转所受限 刘晓原律师恐遭吊证
    https://msguancha.com/a/lanmu4/2019/0226/18387.html

  • 北京锋锐律所执业证被吊销扣押物品至今未还

    【民生观察2018年3月22日消息】本网从刘晓原律师处获悉,日前,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被北京市司法局正式吊销律所执业证,但2015年7月时扣押的物品至今未获归还。

    据刘晓原律师透露,昨日(3月21日),原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之一的周立新律师收到北京市司法局监管处的电话通知,称北京市司法局已经作出”吊销锋锐所执业证的行政处罚”决定,表示将此《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给他。

    刘晓原律师表示,自己亦是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并因为锋锐所涉及”709案”而导致自己损失严重,但不明白为何司法局却未有通知自己。刘律师还表示,虽然锋锐所的执业证被吊销,但公安部专案组在2015年7月以办案需要为由所扣押的锋锐所物品却至今未有归还,亦不知何时归还。

    据刘晓原律师介绍,截至目前(锋锐所被吊销执业时),执业关系尚在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有九人,包括王全璋律师、王宇律师、黄力群律师等在内,但九人中并不包括锋锐律所主任周世锋律师,其个人的律师执业证已于今年(2018年)1月被吊销,而另一人王全璋律师仍被羁押天津第一看守所,两年多来,辩护律师一直未能成功申请会见,是“709案”中唯一一位音讯全无的当事人。

    有关北京锋锐所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 北京锋锐所律所执业证被吊销扣押物品至今未归还

    【民生观察2018年3月22日消息】本网从刘晓原律师处获悉,日前,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被北京市司法局正式吊销律所执业证,但2015年7月时扣押的物品至今未获归还。
     
    据刘晓原律师透露,昨日(3月21日),原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之一的周立新律师收到北京市司法局监管处的电话通知,称北京市司法局已经作出”吊销锋锐所执业证的行政处罚”决定,表示将此《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给他。
     
    刘晓原律师表示,自己亦是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并因为锋锐所涉及”709案”而导致自己损失严重,但不明白为何司法局却未有通知自己。刘律师还表示,虽然锋锐所的执业证被吊销,但公安部专案组在2015年7月以办案需要为由所扣押的锋锐所物品却至今未有归还,亦不知何时归还。
     
    据刘晓原律师介绍,截至目前(锋锐所被吊销执业时),执业关系尚在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有九人,包括王全璋律师、王宇律师、黄力群律师等在内,但九人中并不包括锋锐律所主任周世锋律师,其个人的律师执业证已于今年(2018年)1月被吊销,而另一人王全璋律师仍被羁押天津第一看守所,两年多来,辩护律师一直未能成功申请会见,是“709案”中唯一一位音讯全无的当事人。
     
    有关北京锋锐所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 隋牧青律师证或被吊销 疑与代理敏感案件有关

    【民生观察2018年1月23日消息】今日中午,广东人权律师隋牧青发出消息称,收到广东省司法厅送法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得知当局拟对隋牧青律师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的行政处罚。

    从《行政处罚告知书》中见到,广东省司法厅列举了隋牧青律师近几年在为“敏感”案件当事人担任辩护人的过程中所谓的数次违规、违法行为。譬如2014年4月8日北京海淀法院审理丁家喜、李蔚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案中违规表现,以及2017年1月13日于四川新津县看守所会见陈云飞时手机拍照的违规行为等等。故按照《律师法》等法律规定,拟对隋牧青律师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告知书》称,当事人可以在三日内向广东省司法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视为放弃权利。此外,《告知书》还提到当事人可以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时间亦为三日内,逾期同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北京知名律师刘晓原律师认为,在2015年7月的“709大抓捕”中,广州警方曾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对隋牧青律师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近五个月后,因健康原因以取保候审将其释放,致隋牧青律师得以恢复正常执业。《告知书》中提到的第一起行为,发生于2014年4月,至今事过已有三年多,远远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两年时效。即使是截止发生第二起行为的2017年1月13日止,间隔也超过了两年时间。至于第二起行为,不过是受到行政警告处罚,根本不足以据此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处罚。

    刘晓原律师还提到,“吊销律师执业证”是司法行政处罚中对律师最为严重的一种。根据以往的吊照处罚案例来看,一般是因为律师在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时才会依照《律师法》规定吊销执照,并且仅限故意犯罪,不包括过失犯罪。纵观这些年来,仅因律师言论或办案中与公检法人员发生了“小冲突”时,就被吊销执业许可证的事情已有多起,且都是维权律师,参与辩护的案件一般都属于俗称的“敏感案件”,而当事人一般都是“敏感人士”。

    据公开消息显示,近几年隋牧青律师代理了十几起“敏感人士”的案件,如:郭飞雄、陈云飞、黄琦等。

    有关隋牧青律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隋牧青会见徐文石遇阻 称已解除代理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1222/16844.html



  • 文东海律师会见当事人时律师证被扣

    【民生观察2018年1月5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南长沙文东海律师今天在珠海市看守所会见一位当事人时,被看守所工作人员短暂扣押律师证,还被威胁要抄送文东海律师所在律协,后经据理力争才拿回律师证。

    据文东海律师介绍,今天下午在珠海市看守所会见一当事人,本来很顺利的,会见完后把登记牌交给前台,准备换律师证离开看守所,结果前台工作人员拿出一张抄告单要文东海律师签字,文律师问是怎么回事,该工作人员说文律师带手机进会见室,文律师这时才想起来确实忘了存放手机,不过自己也没有拿手机干什么违法的事,因而拒绝签字,前台竟然因此扣押文律师的律师证不予归还,并说要报告她们领导处理,还说要抄送文律师所在律协,后看守所领导出来了,经据理力争,工作人员才勉强把律师证还。

    对此,文东海律师感慨道:“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律师会见前净身(存放手机)成了义务,只听说过不准把手机给当事人使用的规定,全国律协还有明确规定律师会见时可以录音录像,到了珠海怎么就不灵了?好在今天带着手机啥都没做,要是用手机拍了照片,还不知会惹出什么风波!当事人如果触犯了法律,对他们防范倒也理所当然,但律师只是为了工作而已,有必要像防贼一样不放心吗?”

    可以看到,近几年来当局公检法部门越来越频繁使用各种借口和手段针对律师群体,尤其是维权律师群体。由于他们所代理的案件,在当局看来非常“敏感”,因此遭到越来越多打压,动辄被警告、约谈、搜查、驱逐、吊牌,甚至构陷入狱。种种迹象表明,中国的法治状况在不断恶化,维权律师们处境愈发艰难。

  • 不准年检并扣律师证 余文生状告北京司法局

    【民生观察2017年7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知名律师余文生已被北京司法局不准其律师证年检49天,扣押其律师证已18天,并且逼迫其所在律师事务所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同时,其他律师事务所接获北京司法局通知,不准接收余文生律师。余文生律师的妻子许艳女士连续一个礼拜发布每日一呼,为丈夫被当局打击迫害鸣不平,许艳女士称,余文生律师如果在6个月内没有律所接收的话将会被吊销律师证。

    据悉,昨日(7月18日),余文生律师向北京市检察院发出刑事控告状,控告北京市司法局局长苗林等公职人员利用律师证年检滥用职权打压律师。

    2017年7月18日余文生对北京市司法局局长苗林等人向北京市检察院发出刑事控告状,控告他们利用年审换证滥用职权打压律师。

    刑事控告状

    控告人:余文生,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2号CRD银座712室,电话13910033651

    被控告人1:苗林,北京市司法局局长
    被控告人2:李公田,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分管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北京市律师协会)
    被控告人3:王群,北京市司法局副局级干部(分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照许可处、律师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处)
    被控告人4:高鹏,北京市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处长
    被控告人5:徐迎春,北京市司法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处处长
    被控告人6:柴磊,北京市司法局律师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处处长
    被控告人7:高维华
    ,北京市石景山区司法局局长
    被控告人8:纪爱华,北京市石景山区司法局副局长(分管公证律师公证管理科、石景山区律师协会)
    被控告人9:陈敏,北京市石景山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
    控告事项:依法追究上述被控告人滥用职权的犯罪责任

    事实和理由: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苗林自2016年11月担任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后,继续采取对律师群体高压管控,对以捍卫人权法治为己任的、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律师继续打压。苗林治下的北京市司法局、各区司法局及其各级主管负责人采取约谈威胁恐吓等方式对付那些拥有正义感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公然破坏中国法治,言依法治国、依法治律,行依警治国、依警治律。

    2017年5月北京律师进入非法的年审(年度考核)月后,苗林及属下更是利用官权配合中国各级公检法看守所等强权单位,不给一些律师事务所年审、不给一些律师盖年审备案章,以限制律师正常执业,公然违反《律师法》及《行政许可法》,其行为已涉嫌滥用职权。

    余文生作为北京市石景山区的一名律师直到6月30日才在网上通过非法年审并交纳了年审费,然而北京市司法局及石景山区司法局却以换发新律师执业证为名,于7月1日收缴了余文生的律师执业证。在余文生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7月11日已经换发新律师执业证后,北京市司法局、石景山区司法局仍然非法扣押余文生律师执业证,滥用职权非法剥夺余文生的律师执业权。

    为此余文生律师特请求北京市检察院依法追究北京市司法局、石景山区司法局相关责任人(即上列被控告人)的滥用职权的刑事责任。

    此致
    北京市检察院

    抄送:北京市政府、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检察院

    控告人:余文生
    2017年7月18日

    附:

    《律师法》第二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的年度考核后,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本所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

    《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有关余文生律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余文生、程海要求会见王全璋遭拒 将采取法律行动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7/0614/15988.html



  • 美研究证精神病成就伟人

    【大公报讯】据美联社报道:精神疾病及其患者经常被污名化,但是美国塔夫茨大学精神病学教授根米(Nassir Ghaemi)研究发现,许多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领导人其实都有心理问题,甚至可能患有精神疾病,而且这些病症反而能在艰困时局或处境中,提供截然不同的视角,帮助这些人物做出正确的关键决定。

    依据根米研究,美国前总统林肯、肯尼迪,南北战争北军名将格兰特和谢尔曼,以及人权斗士马丁.路德.金等家喻户晓的人物,都饱受精神问题折磨,其中最常见的是忧郁症。美国之外,英国前首相丘吉尔和印度圣雄甘地也都有情绪障碍问题,但这些历史人物的成就与贡献仍不可否认。

    根米认为,称某人有精神问题「是一种恭维」。他着有《领导人都是疯子:第一本解析领导特质与精神疾病关联的机密报告》一书,根据病历和历史资料,分析历史人物的心理状况。他说,罹患躁郁症的人通常比心理比较健康的人更有创意、更有同理心和更实际。他说,这些人在乱世时较容易成功,在和平繁荣时期反而容易失败。

    (来源:大公报http://www.takungpao.com.hk/international/text/2016/0813/16406.html 2016-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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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曹秀琴上访被拘留 索要释放证被关黑监狱

    我是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灞源镇庙垭村四组小组村民李启红。
     
    我父亲于1997年3月23日在蓝田县湘子岔金矿发生矿难致死。蓝田县灞源镇政府干部胡长熊、王军民、雷兆锋把我父亲死亡抚恤金给了李喜宏、李振民、李凤娃、孙志安等四人瓜分。灞源镇司法所长樊文艺为了包庇蓝田县湘子岔金矿拿走合同制造冤假错案,我妈妈曹秀琴被逼走上了上访之路。至今 20年了,冤上加冤、拖垮了身体~~。
     
    2016年6月,我妈妈因上访被拘留,13日是西安拘留所释放我妈妈曹秀琴的日子。我妈妈向拘留所要释放书,该所不给。我妈妈就拒绝出拘留所, 该所叫来蓝田县灞源镇政府何伟。何伟带领二人(系壩源镇政府工作人员)  强行将我妈妈押上车带走,非法拘禁在蓝田县葛牌镇一家私人黑监狱软禁轮流看管,至今已五天了,不准家人探望。
     
    2016年6月17日从下午至晚上我向西安市110报警求救9次, 无果。接警员说 :这个案不归公安管, 是政府行为,我们没有办法~~"
    接着.李启红拔打了西安市市长热线 (区号029)87295170,接电话的人说 : 你去找西安信访反映。接着,我又给西安市公安局029-86751110打了2次电话还是把我推向蓝田县政府。
    就这样踢皮球,至今无人管, 他们互相推诿。请大家关注和转发。
     
    李启红(曹秀琴儿子)   18291873170
     
    2016/6/21
     
    西安市公安局 :  86751110
    镇长 :耿红波13991364398
    县委书记 :王浩13892809606

  • 浙江维权人朱瑛娣因散发自己的拘留证被逮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4-21消息:浙江杭州维权人朱瑛娣3月13日与其姐姐朱美琍在公安部门口散发“传单”后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区分局东交民巷派出所抓走至今未放。
     
    近日,朱瑛娣丈夫戴鑫根到北京了解朱瑛娣的情况。今天中午,正在北京的戴鑫根告诉本工作室说,他4月18日到了北京东城区看守所,获得了驻所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区分局曹警官的接待,曹警官称3月13日至3月20日朱瑛娣因散发“传单”扰乱社会秩序被刑事拘留,3月27日已被逮捕。随后,戴鑫根又去了东城检察院,检察院承认朱瑛娣已被批捕,案件仍在公安局进行侦查。
     
    戴鑫根说所谓在公安部门口散发“传单”,实际上朱瑛娣当时主要散发的是自己的拘留证。

  • 柳小华被证实在汉被行政拘留 郭洪伟公安厅要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4消息:昨天本工作室报道了武汉维权上访人柳小华被从随州押回武汉后,汉阳国保称柳小华被刑拘的消息(郭洪伟今顺利离开随州 柳小华回武汉后传被拘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4/0113/9130.html)。
     
    今天,郭洪伟再次和随州国保联系交涉,并到湖北省公安厅要求释放柳小华。多番交涉后,汉阳国保专门给郭洪伟发去短信说,柳小华被行政拘留,现关押在武汉东西湖拘留所,但拘留时间没有透露。

    在1月12日当晚,柳小华被武汉维稳人员赶到随州市东城派出所接回武汉市,至此她就被迫“失踪”,武汉市的多名朋友到处打听也未获其消息。2014.1.14下午18:04分,郭宏伟发出消息说,今天和他武汉的朋友们经过一整天的四处打听,终于得知了柳小华被行政拘留于 “武汉市东西湖区女子拘留所”,至于她要被拘留多长时间目前还不清楚。据武汉一位毛姓维权人告诉本工作室说,他和郭宏伟今天下午还到达了湖北省公安厅去打听柳小华的下落,并向该厅反映他们在湖北省随州市所遭遇的冤案,告知公安厅柳小华和他以及李燕军他们三人,只是因为在随州遭到了维稳人员的非法袭击,在他们自己报警后,赶来的警察们非但没有抓捕打人者,反而将他们几位被打者给抓捕并处以拘留这一事实,并要求湖北省公安厅督查此案。今晚11许,武汉毛姓维权人再次告知本工作室,郭洪伟今晚和他在一起,随州市警方今天通知郭洪伟,让他明天到省公安厅去一趟,会有人跟他谈1.11随州事件的后续处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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