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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必须警惕借法治行法西斯纳粹化

    ——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

    2023年9月1日,中共人大常委会公布《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旨在显示中共的所谓立法民主。草案中几个明显的恶法条文引起了法律学者、律师以及民间各界的激烈反对。

    最受诟病的是草案第三十四条,
    第(一)项“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环境和氛围”存在模糊性;
    第(二)项“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
    第(三)项“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反对者集中抨击的是这两项所称“中华民族精神”、“中华民族感情”的模糊性;
    第(四)项“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所称“亵渎、否定”与依事实和逻辑质疑“英雄烈士”如刘文学、雷锋“事迹”的真实性之间,以及“宣扬、美化”与还原鸦片战争、八国联军、义和团的史实真相之间,也都存在明显的模糊性,并且第(四)项不由分说,直接把“亵渎、否定”、“宣扬、美化”等同于八杆子打不着的“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
    第(五)项径直把“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直接等同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更体现了中共特有的蛮横和混不吝,存在着极其浅显的逻辑漏洞——亵渎、否定、宣扬、美化何以就成了寻衅滋事和扰乱公共秩序,“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这些精神性的范畴何以就成了“社会公共利益”,所谓社会公共利益的具体内容又是什么?

    宪政、法治之下法律保护的利益即法益以物质性利益为主、以精神性利益为次,无论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类公法,还是民法这样的私法,概莫能外,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所保护的人身权、财产权以及保障人身权、财产权的秩序,都是物质性的利益,只有极少的法条把个人的人格、名誉之类精神利益作为法益加以保护,如惩治侮辱、诽谤行为的法条(中共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现行2012年修改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又如中共民法典绝大多数法条都以公民或组织的物质性的人身权、财产权为保护的法益,只有第九百九十六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两个条款规范了以个人物质性的财产或人身利益损害为基础的精神损害赔偿。总之,法益以物质性利益为主体、以精神性利益为例外,并且在例外情形下作为法益加以保护的也只能是个人的精神性利益,而不能是民族精神、民族情感或国家精神之类抽象、笼统的集体精神性利益。

    2023年3月刚修改的《立法法》第七条规定“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这一规定试图体现现代宪政、法治所要求的法律规范的明确性原则。法律规范是指对公民或组织的行为方式的规定,即在什么条件下应当或不应实施某种行为,以及实行或不实行的法律后果。

    与第三十四条相比,第一百条其实更加危险,但只有少数学者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慧眼提及。第一百条称“为了确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的某些特征……或者生理状态,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或者采集肖像、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和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拒绝检查、提取、采集,人民警察认为有必要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查、提取、采集。”

    无论是第三十四条,还是第一百条,其共性都是扩权,肆无忌惮、明目张胆地扩张中共公安的权力。相对应的,必然是公民权利的缩小,尤其是被中共公安视为黑五类之一的数千万访民的权利的缩小。

    第三十四条,以及第一百条关于仅经办案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即可强制对人身进行检查,即可强制提取、采集肖像、指纹和血液、尿液样本—中共公安实践中一直就公开非法采集被羁押人的指纹、血液,如此明目张胆的违宪扩权竟然通过中共国务院的审议批准,足见中共从起草到审议的立法程序之粗疏,足见中共整个权力体系内人人坐等崩盘的尸位素餐、消极懈怠、运转失灵之末日景象。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刚刚开始征求公众意见,并未生效的第一百条的恶害已经显现。2023年9月11日,在中共国北京通州区某地铁口等人的石家庄维权人士孙愿平先生无端遭中共警员寻衅查验身份证,警员叫嚣“我觉得谁有嫌疑就可以要求你们必须出示身份证!”

    善良的国人同胞们,对强权、极权的中共及其公安,一定要像对待贼寇一样,时刻高度警惕,切不可有丝毫幻想!

    民生观察 2023年9月15日

  • 系统之恶:评小花梅案

    从徐州八孩女、狗链女到小花梅成为网络热搜词,徐州方面先后四次发布通报不仅未能平息人们的质疑,再一次凸显了公权失丧公信力的窘境。民间更有对官方处理固定套路的置喙:比如舆论带风向把众怒引向人贩子、截断所有维权进路宣布受害人父母双亡后对其进行精神病隔离治疗并对施害嫌疑者董某立案采取强制措施进行人身控制。毋庸讳言,从事件的发展来看一切尽在官方掌控之中,持续发酵不仅无碍大局,相反在一个多事之秋动荡不迭的当下,客观上未尝不可达成聚焦个案减压全局稳控社会的收效。无论最终对当事人严刑峻法还是再祭出个别基层替罪羊均是低成本可控的。

    抛开个案表层,除了众所诟病的地方权力长期尸位素餐渎职失职包庇掩盖拐卖人口所造成的一系列恶果,更应看到在这背后的系统之恶。

    买卖人口的根源在于底层无论物质还是精神的绝对匮乏。对于卖方而言,拐卖人口无论妇女还是儿童均是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营生”。一般拐卖人口均需跨省异地进行以达成有效交易,比如有大量西南边远地区妇女儿童被转卖至沿海地区。反之,对于买方而言,不单要跨地买卖而且还要承担交易风险对收买对象实施严格看管及暴力驯化。买卖双方均承担不可预见的法律风险。试想,但凡物质精神无匮乏者,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谁愿意铤而走险买卖婚姻、买卖人口?娶妻可以你情我愿,无后可以合法收养。小花梅一案,不仅小花梅是受害者,董某及其子女何尝不是受害者?

    拐卖人口的普遍发生屡禁不绝,根本在于公权力及社会资源垄断、社会服务异化成社会管制。具而言之,由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教育等基本权利的丧失或虚化导致底层物质精神陷于绝对匮乏之中。正常的性需求、家庭、生儿育女成为奢侈品。更有甚者,由于权力结构问题导致资源分配不公,在各层级地方权力及基层公权力运行主导下,医疗、养老、教育、社会保障救济等基本民生条件不仅很难造福一方,反而异化成为进一步收割韭菜的工具,加之户籍制度、计生政策等管制措施的实行,愈加增大了底层的困境民生成本。

    站在基层财政、资源现实的立场,依靠计生罚款、上户口、扫黄打非等等各种手段,依靠合法伤害权,来解决地方尤其是基层财政以及满足既得利益似乎也尚存情有可原之处。万事不如吃饭财政,大家都要活下去。由于日积月累的社会问题,中央和地方当局未必不比外界更清楚危机之重重,便需进一步的加强控制。这就势必进一步增加了基层管控社会的经济负担和压力,无米之炊难以为继。反过来,管控和收割日甚一日,窒息了民生民权的出路,导致底层资源愈加稀薄生存状态不断恶化愈加艰困陷入恶性循环之中。

    不惟拐卖人口,黄赌毒的蔓延泛滥以及社会各种黑色灰色产业的滋生莫不因此产生。

    小花梅身上的枷锁无疑就是我们每一个人身上的枷锁整个社会的枷锁。小花梅出路何在?拷问我们每一个人。

    解除这一枷锁正在于革除弊政,即逐步改变大一统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权思维模式,建立权责相对应的权力运行机制,资源及财政有效直达基层终端。比如在地方自治、社会自治、社会自助等方面革除公权力垄断、社会资源垄断方面的弊端。改变只有权力没有责任、只有责任没有权力的局面,改变既垄断资源还不做事,既不做事还不让别人做事的局面。以真正实现如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资源充分兜底,建立牢靠的社会保障底线降低民生成本,正用和善用现代科技手段,充分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从管控、维稳方面转为社会保障、人道救助、资源共享、查缺补漏之效用,补足最短的木板,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 “九不准”的禁歌为文革招魂

    ——评《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音乐内容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日前,中共文化管理部门出台《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音乐内容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对文娱场所列出了九大禁唱歌曲类,宣示着对全体国民唱歌的管控进一步强化,让人闻到文革样板戏时代只唱红歌的气息,使人深感中国文革阴魂复归的恐惧,代表着中共极权统治集团将中国引向复辟文革老路的意图。

    7月8日,中共文旅部对外发布了《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音乐内容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官方陈述出台规定的理由是,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含有违禁歌曲的现象屡禁不止,2020年通过行业自审发现的违禁曲目就达100多首。其分析的原因有二,一是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基础曲库达10万首以上,歌舞娱乐场所经营者难以识别违规曲目;二是全国近5万家歌舞娱乐场所监管难度较大。所以,中共当局为加强歌舞娱乐场所内容管理,弘扬所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和旅游部起草了《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音乐内容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到2021年7月13日。

    从过往中共出台政策法规的所谓征求意见稿来看,无一例外都是走过场地征求民间意见,最终无一例外征得的都是官方权贵的意见,而民间社会的意见不会得到任何尊重与采纳。

    本次文旅部针对文娱场所唱歌出台的规定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公开列出了禁止歌唱的九类歌曲:《规定》“第六条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卡拉OK音乐不得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七)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从中共文旅部规定列禁的九条来看,范围广泛且空洞,简直无所不包却又无一明确。如第一禁制的“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那就是包罗万象。在中共治下,根本不把宪法当作回事,既没有违宪审查,更没有宪法法院情况下,所谓的违宪事实就是违反中共极权的意志,就是中共当局根据自己维护特权统治的需要的肆意圈定,就是挥舞在中共当局手上可任意给人扣戴的帽子与打人的棒子。所以,这种违宪歌曲的划定没有什么准确的标准,是文娱管理机构随意的定性,只要这些文娱管理人员不高兴,就可以任意将任何一首歌曲定性成违宪。再如所谓“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那就意味一切倾诉人生社会悲苦艰辛及离情别恨歌曲,都是与时代不合拍,都是对伟大光荣正确极权党的控诉,因此也都是“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还有所谓“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传邪教、迷信的”,也就意味着所有非歌颂共产党的宗教歌曲都将被列入违禁之中,因为在中共治下的大陆,宗教已经被明确要求要中国化,而中国化就是中共化,就是以是否拥护与歌颂中共领导为标准,歌颂、拥护中共领导,将中共党魁的像悬挂于宗教场所膜拜,这才不是邪教,否则都将被划成邪教而予以取缔,如此一来,那些真正信仰的宗教,唱本教歌曲的,就自然成为了邪教与迷信,被列入禁制成为必然,也就是说所有真正宗教信仰的歌曲,事实都是被划入违禁之列。如此种种的规定,让人看到只有讴歌中共的歌曲,才是被允许的,才能避免被列入违禁而遭到处罚。

    中共当局如此列禁文娱场所歌曲,事实上就是向全社会宣示,必须歌颂共产党的歌曲,才能避免被禁制与处罚。

    中共统治大陆以来,言禁一直是统治的重要手段,而禁止歌曲,最为明显的是文革时期的样板戏。中共在将一切别的戏剧列为禁制后,全国风行样板戏,而与样板戏对应的全国歌曲也就是一遍红歌。中共今天在全国所有娱乐场所列禁歌曲,事实就是一种变相推广普及红歌,要求全民唱红歌。

    中共从禁言,到禁歌,当然是逻辑必然,那就是阻绝一切非维护统治的文化元素,将一切文化生活变成讴歌极权的工具。中共当局如此公然干预民众生活,管控民众歌曲,是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文化娱乐生活自由,阉割民众生活情趣,剥夺公民情感抒发与精神创造,是赤裸裸的违法侵权。

    当然,中共当局干预民众生活,剥夺公民基本选择生活自由的权利由来已久,今天禁歌曲不过是过往文革的翻板,不仅如此,中共当局还禁止公民聚餐。中共由禁言、禁歌、到禁餐,本质上就是要将公民变成政治的奴仆,成为政治驯化的工具,唯政治权力自从。

    今天中共文旅部出台禁歌规定,一则反映中共极权统治危机加深,一则也反映中共对社会控制进一步强化。它说明随着中共统治危机的加深,中共当局无视法制与人权,广泛深入干预民众生活将成为常态。对此国民应有充分思想准备与防范意识。

    民生观察 2021年7月11日

  • 拘押公民记者张展是掩盖罪恶

    据本网“民生观察”与“维权网”报道,祖籍陕西省现定居于上海的公民记者张展女士,因前往武汉通过自媒体微信、推特(http://twitter.com/consultorzhang)、油管(https://m.youtube.com/channel/UCsNKkvZGMURFmYkfhYa2HOQ)等不断报道武汉当地肺炎情况,结果日前遭致警方强迫失踪后,带回上海拘押。这是继因报道武汉疫情而被拘押的陈秋实、方斌之后的又一公民记者遭迫害。中共武汉当局何以如此接二连三地将到当地报道实况的公民记者拘押?显示武汉当局惧怕当地情况为外界所知,而不惜违法侵权竭力打压任何敢于向外报道人士,以掩盖事件真相,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

    据了解,张展自今年2月1日左右去到武汉,一直在推特、YouTube等社交媒体平台上直播武汉的现场情况,并尽其所能地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人维权。她失联前数日,曾向朋友表示自己被人跟踪。张展5月10日的推文写道:“听见两个路人议论疫情舆论:怎么整天播报美国的疫情消息,中国的真实疫情不让人们了解?美国政府给美国人发钱,中国政府为什么给外国人发钱?这是我第一次听见人们对新闻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评判。”她4月10日的推文内容就简单透露险情:“我旅馆住的人不多,有四个人是监视我的”。她5月13日晚还在汉口火车站广场进行YouTube直播,但自14日左右友人再没法联系上她。她朋友15日去其居住的汉口火车站附近的财广宾馆找她,宾馆职员说她已退房,并称“既然你来找她,应该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情”。

    除了直播外,张展亦曾撰文批评疫情管控不应以逼害人权的方式施行,称“政府以治疗为名义,将个体与外界社会的信息进行隔绝。以稳定的名义,把疾病、死亡的人数进行掩盖。以正能量的名义,对新闻进行控制……要治理瘟疫,有太多的软性环境可以改善,有太多的细节都可以做。但我们偏偏不。我们就是强制、暴力地命令,单方面剥夺民众的人身、财产等等权利。”这些质疑与批评早就让朋友们为张展捏把汗,因为在中国,批评政府就意味着将陷牢狱。果然,到5月17日,外界终于获悉张展已于15日被上海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实施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张展出生于1980年,原籍陕西西安,本科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复旦大学硕士毕业后取得上海户籍。因不满中国政治现状,多次到上海人民大道、南京路举牌,在社交平台上发表数百篇文章,长期批评中共当局一党专政腐败滥权、宣传自由民主等政治诉求,作风尖锐颇具针对性,因此多次被上海公安部门约谈、传唤、威胁。2019年初,还曾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关押于上海市浦东看守所,后获释;2019年10月,她因为撑着一支写有“结束社会主义,共产党下台”字样的雨伞,在上海市中心人民广场游行,声援香港反送中运动,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被关押两个月后获释。出狱后张展关注武汉疫情情况,在看到陈秋实、方斌等人纷纷被强迫失踪后,仍然坚持对武汉实地报道疫情,结果再次被警方拘押。

    从张展女士所行可见,她就是如实通过自媒体来播报武汉当地疫情情况,以使外界了解真相。从中国现行的法律来看,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权利,也有对社会重大公共事件的知情权。张展冒着被有高度传染性的武汉肺炎随时传染的生命危险,深入武汉当地报道真实情况,担当一个现代文明公民的社会责任,因此于法于理都是难能可贵的,是应该得到赞许褒奖的,然而却换来的是拘押。

    从武汉肺炎演化到今天祸害整个人类来看,正是因为疫病爆发之初中共当局掩盖真相,训诫威胁知情如李文亮之类的医生向外透露真实情况,公然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与知情权,致使社会丧失对疫病防范的意识,终至疫病泛滥成灾,危及人类生存。这种掩盖真相,侵犯人权,违反法制,践踏文明的行径,业已造成了人类不可估量的生命财产损失与难以预测的前途凶险,成为这次疫病给中华民族沉痛的血的教训,然而中共当局却不仅不反省改过,相反继续坚持在罪恶的路上狂奔。

    中共当局自武汉疫病爆发以来,先是训诫八名在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继而将到武汉报道的公民记者陈秋实、方斌、李泽华强迫失踪,再而今天将张展刑事拘留。当然,在中国大地因为关心武汉肺炎而被拘押人士远远不止这些,如南京的郭泉、北京的许志永等等,众多试图追讨疫病真相人士,都被纷纷投入大牢,甚至仅仅记录武汉疫病的作家方方及其支持者都遭到围攻,不排除还有进一步的打压。

    如此种种围绕武汉肺炎而出现的因践行公民权利而遭到迫害的情况,一则显示着中国人权被剥夺的惨状,一则也注释着武汉肺炎背后掩藏着多少不可告人的东西。否则,中共当局不会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而疯狂抓捕一切关心疫病与报道及要求追查真相的人士。

    当此武汉病毒肆虐人类,人类面临存亡危机之际,如何保护那些敢于报道揭示真相,勇于追讨事件责任,有人类忧患意识的人士,本质上就是捍卫人类文明准则,坚守人类人权与道义底线,保护人类免遭病毒的再度灾难,为人类生存建设防护屏障,这是人类无可回避的课题。从武汉的疫灾中,文明世界应该清醒认识到,保护勇敢的公民记者,落实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免受疫病的威胁。为此必须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条件释放如张展、陈秋实、方斌等等公民记者,追究一切掩盖罪恶真相者的法律责任。

    民生观察 2020年5月18日

  • 广东单汝森因转评快讯被传唤

    【民生观察2018年10月5日消息】本网获悉,广东拆迁维权人士单汝森因在网上转评一则大广快讯,于2018年10月2日被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高埗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带走传唤。

    据悉,2018年9月30日,单汝森在其微信朋友圈里转发了一则大广快讯《郭向阳副市长莅临高埗大广国际汽车项目现场指导工作》,并留言评论:欺骗村民工程,没有任何手续开条毛线工,郭向阳市长也不能违法,并配上愤怒表情。2018年10月2日上午10点左右,单汝森就被高埗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带走调查,目前已经过去48小时了,单汝森没有任何消息,不知他回家与否。

    据了解,单汝森,农民,男,1971年生,汉族,初中文化,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塘厦管理区(集体土地),新浪微博名:捉拿贪官网。

    2014年初,单汝森发现他所在村约400亩集体土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其申请表中村民代表签名全部都被人冒签,之后他和村民四处上访、投诉,可各个行政部门官官相护、狼狈为奸投诉无门。之后,他自学法律并带领村民运用信息公开和法律手段维权,由此被高埗警方打击报复实施构陷。

    2015年3月6日,单汝森突然被两名便衣人员从家里带走口头传唤,警方说他涉嫌吸毒,期间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也无传唤证,而他根本就没有招惹过毒品。2015年3月21日,单汝森因为维权又被警方指“无证驾驶”,随后被东莞警方行政拘留13天。2018年10月2日,单汝森因在网上转评大广快讯,遭当地警方带走调查。

  • 仅仅立案还不够——民生观察评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一周年

    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法院变立案审查为立案登记。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在立案、调解、案件受理范围、应诉等方面,均做出了修改,成为第一部,也是目前唯一一部明确写入立案登记制的诉讼法。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度在全国各地法院全面实行,对法院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到今天,立案登记制度实施运行整整一周年了。
     
    虽然中国的第一部行政诉讼法在1990年10月1日就施行,但是长期以来,公权力为了维护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官员利益,对“民告官”的行政诉讼以“内部文件”、“土政策”、“利益交换”、“打招呼”等各种方式进行了多方面的干预,使“民告官”的行政诉讼面临不予立案,有案不收,拖延立案,不给理由,不出驳回或不予受理的裁定等匪夷所思的状况。根据统计,2014年仅仅在北京市,法院行政诉讼的立案率也只有30%,而在地方基层法院,有的甚至几年没有行政案件立案。这极大损害了中国的司法权威,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使政府的公信力荡然无存,同时成为很多群体事件的导火索,由利益冲突而导致官民双方的对立,激化了社会矛盾。立案登记制改变了目前中国司法的“立案难”问题,特别是涉及公民对政府的行政诉讼“民告官”立案难问题,其积极意义是值得肯定的。
     
    立案登记制保障了公民的起诉权利,是司法领域的一大进步。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在起诉渠道畅通下,诉讼案件出现快速增长的情况在所难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2015年6月4日的数字,自5月1日起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一个月,全国法院共登记立案1132714件,同比增长29%。其中行政案件增幅最大,登记立案29924件,同比增长221%,并承认立案“数字的变化是惊人的”。《安徽日报》旗下中安在线7月9日报导,受5月1日起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影响,安徽省政府在今年上半年共当了71次被告,比去年同期多30次;估计下半年可能还要充当被告100次以上。天津法院的行政案件立案数量同比增长752.40%,山西法院同比增长480.85%,上海法院同比增长475.86%。据广州市法制办官网,广州市政府上半年被告94次,同比增长154%,其中五六两月被告52次,同比增长333%。
     
    然而,与“民告官”案井喷式增长相对应的,“民告官”案的低胜率也越来越多地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2014年11月,最高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王振宇对媒体表示,10年前行政诉讼原告胜诉率占到30%左右,“近年来基本是10%以下,6%、7%的样子。有些省份甚至只有2%。”根据2015年11月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人大披露的的数字,2010年至2014年,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66万件,行政机关败诉5.9万件,败诉率为9.1%,也就是说民告官胜诉率9.1%,绝大部分还是民败官胜。
     
    2015年上半年,安徽省政府71次被推上被告席。71件案件中,上半年合肥市中院审结了20件,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8件,确认省政府行为违法1件,撤销省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1件,即到目前为止民告官仅一起案件胜诉。2016年1月18日《京华时报》报道,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的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2015年共受理行政案件610件,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有242件,根据上海三中院提供的数据,市政府的败诉率为零,也就是说民告官胜诉率为零!
     
    零的民告官胜诉率,背后的逻辑就是公权力毫不遮掩对法律的藐视,增加的是民众对政府公信力的愤怒,推动的是社会矛盾的激化。
     
    即使是在全国的民告官胜诉率9.1%,也存在很大问题。根据民生观察工作室的不完全统计,目前民告官胜诉率的案件,基本为一些信息公开案件,这些案件基本不涉及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官员利益,而与公民利益相关的起诉官员贪腐案,征地,拆迁,行政部门失职、渎职、懒政,维稳等案件,公民几乎没有任何胜诉,一些案件因“敏感”不被立案,如广西人权捍卫者端启宪,因六四发起绝食被拘,获释后便提行政诉讼,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拒立案。
     
    在这些非常有限的官方败诉的案件中,据民生观察观察发现:从最高法院颁布《立案登记制》以来,官方报道统计的官方败诉的“民告官”案例,结论多数是撤销原来的裁定或判决,对被告并无追究任何责任,对原告少有赔偿。
     
    也就是说,立案登记制的施行固然是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民告官”立案难问题,但是起诉不等于胜诉,官方的权力运行逻辑没有任何变化,依然是党大于法,依然是司法不公,依然是不受制约的权力侵害公民的利益、权利,依然是官民对立。这样我们不仅要问,当局实施这一制度的意义何在?能达到他们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统治地位的目的吗?
     
    要改变这一切不公平的状况,仅仅只有立案制度是远远不够的,没有司法独立,没有人民一人一票的选举,没有独立媒体的舆论监督,没有宪政制度,那么所谓的立案登记制最终还是权力的作秀,忽悠人民的表演,它既无从以推动司法改革,更难以解决官民对立的社会矛盾。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6/5/01

  • 别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评《跟贴评论管理自律承诺书》

    上网发言有风险,跟贴评论需谨慎。近日,29家网站签署的所谓的《跟贴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引起了外界的关注。官媒报道称,这份承诺书包含七项内容,包括实名注册上网,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所谓的承诺书出笼之后,在以跟贴评论著称的某门户网站发布承诺书的网页之下,只有寥寥可数数十条跟贴,而且全是五毛水军的谄媚谀辞颂言,透着一股卑贱、没落气氛;国内媒体评论、微博也少有触及这一关乎公民权利的话题,视之为禁忌;而在境外的推特、脸谱等有中文圈的网站上,是一片嬉笑怒骂,热火朝条;一些激愤网友甚至呼吁"干脆把互联网关闭算了"。而参加国信办会议的29家网站的发言人在会上的发言,看起来也是遵命而谈,不得已而为之,基调是躲躲闪闪,全都小心翼翼避开言论自由议题,言不由衷、言不及义地承受和迎奉。
     
    古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国信办将官办媒体,市场化网站混合编队,将承诺书强加于网站,使用的是陈旧老套的"掺沙子"、"堵住源头"、"抓住'牛鼻子'"的手段,意图假借网站之手,管控网民,封悠悠众口;其意图借此威慑网民,要网民们只许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
     
    所谓不得逾越的“七条底线”,许多实际上是执行已久,早就有的东西,在承诺书中加以强调突出,有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之嫌,但加强与收紧的意味明显。这说明这份在国信办主导下的“承诺书”,是继严管新闻、打压市场话媒体、污名和清理公知大V之后,针对普通网民的一次旨在禁言的整肃。
     
    稍微了解现代文明常识的人都知道,言论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石,是公民不可让度的政治权利,钳制言论自由,为强权的肆虐、腐败的横行大开方便之门。沉默也是抗争,这份“承诺书”或许正在为中国言论自由打开一个时间窗口,或许会成为将来自由、民主、宪政中国的一份重要的历史文物。因此,我们给当局的呼吁是言论自由不能再收紧了。
     
    民生观察特约评论员
    2014/11/17
     
     

  • 民主制度和公民权利的缺乏才是社会病态的总根源

    ————评人民论坛《当前社会病态调查分析报告》
     
    2014年8月22日至9月2日,人民日报旗下的人民论坛网,联合一些网站实施了一项名为《公众眼中的当前社会病态调查》的在线和随机问卷调查,随后以《当前社会病态调查分析报告》为名发布了部分调查结果和分析报告。《报告》列举了13钟所谓的社会病态:
    综合调查数据,我们发现, ‘信仰缺失’、‘看客心态’、‘社会焦虑症’、‘习惯性怀疑’、‘炫富心态’、‘审丑心理’、‘娱乐至死’、‘暴戾狂躁症’、‘网络依赖症’、‘自虐心态’位列当今十大社会病态。报告指出,其中列为第十位的社会病态症状的“自虐心态”是指:“骂共产党、恨体制,甚至获得体制内好处越多的人骂得越凶”
     
    查阅这一调查的基本情况,刊载于人民论坛网的原始调查问卷显示,预设和既定结论,是问卷的最大特色,而问题和答案都存在诱导倾向,缺乏科学性,并不客观合理,还存在样本量有限(不足万人),结果不透明(无调查结果网页)等弊端。稍有常识即可断言,《报告》只是借助调查这一形式包装盒贩卖自己既定的观点,以标榜内容以及分析结果有根有据,但这显然是不符合学术和调查规范的造假行为。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原始网络问卷中并未有“自虐心态”这一选项,甚至没有涉及该症状的内容。而这一选项却怪异地出现在调查结果中,竟然还有28.6%的精确百分比数值,也出现在《报告》之中,而且引起了舆论广泛的关注和议论。由此公然存在的弄虚作假可见,这一网络调查在问卷设计以及调查结果统计方面,都不无可疑之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靠性,都不足以采信。
    然而,不可否认,该项调查所列举这些所谓的社会病态,其中的绝大部分,虽然轻重不一,程度不同,却确实是当前社会存在的客观现象,值得全社会的重视,也值得进一步辨析和批驳,以矫正和澄清《报告》中存在的避重就轻、颠倒黑白、似是而非、充满偏见和刻意误导之处。所以,在此我们准备围绕其中列举的部分社会病态现象,结合《报告》,加以评析。
    《报告》称,近九成的受调查者认同“信仰缺失、道德滑坡”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病”。这一结论并不新鲜,而是一个早就成为共识而且官方也认可的答案。有趣的是,一方面,《报告》借助统计数据,将信仰缺失的矛头指向了体制内官僚:
    在回答“哪类群体信仰危机最严重”时,超过半数的网友(占比57.5%)认为信仰缺失主要表现在官员群体身上。”
    同时,却避重就轻,简单粗暴地将信仰缺失的现象聚焦在官场迷信上:
    部分官员“不问苍生问鬼神”折射的是他们“权位观”和“为民观”的偏执与错位。官场迷信是一面照妖镜,照出的是其背后官场腐败的危险信号。贪腐官员的所作所为,很大程度上是信仰缺失、精神缺钙所致。”
    其中显见的谬误是,《报告》回避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共产主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陈旧的主流意识形态的破产,而随之而来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乃至中国梦等新的官方意识形态未能有效取信于人。这才是体制内信仰缺失、道德滑坡、精神缺钙、贪腐横行的根本原因。
    另一方面,社会的信仰缺失,则是官方意识形态通过强权垄断信仰和道德解释权、戕害传统道统、压制信仰自由的结果。以当下的现实为例,打压家庭教会,强拆教堂,动辄以防止邪教名义动用国家暴力机器打压民间信仰等等,都是社会信仰缺失病态的显在原因。
    居于调查结果第二位的社会病态“看客心态”,《报告》也有着一个只顾表象、看似有理,实则罔顾事物发展内在逻辑的荒谬结论:
    调查结果显示,“冷漠和麻木的负面示范效应极易导致恶性循环,造成更多的社会矛盾和问题”(34.9%)和“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思潮泛滥,会严重影响公民的道德素养”(25.1%)成为“看客心态”最大的危害。”
    其实,社会上流行“看客心态”,恰是全社会信仰缺失,公众信念不在,公民责任感丧失的结果。而导致这一结果的根源,是公民的法定权利未得保障所致。这是现行体制之下,真正的民主政治没有丝毫存活空间,而极权专制压榨和剥脱的必然结果。而且必须提醒的时,恰恰是因为集体主义泛滥,公权力肆意妄为,个人权利主义从未得到尊重,无法健康发展,个人自由受到严苛压制、私有产权甚至人身安全缺乏基本保障,才是本质上属于人人自危的“看客心态”疯长的土壤。也正因为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毫无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社会病态现象才比比皆是,“看客心态”才会如此泛滥。
    事实上,习惯性怀疑,审丑心态以及整体社会焦虑等所谓的社会病态,与上述信仰缺失道德沦丧和看客心态,在逻辑上有着密不可分的递进关系,社会焦虑状况,就是诸多社会病态的总和。其中的道理很简单,习惯性怀疑是社会诚信崩塌的表征,而导致社会诚信崩溃而难以重建,公权力在手的政府当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更深层面,针对政府政策和行政行为的习惯性怀疑以及监督问责,是公民的法定权利,这样的习惯性质疑的流行,从某种意义上看,正是公民意识觉醒的体现。其次,抨击公众的审丑心态,却回避比比皆是的滥权、贪腐,及其造成丑陋的社会现实,以及这些丑恶现象横行背后的机制和黑幕,而将审丑当做一种社会病态归咎于公众心态不健康,这是该《报告》混淆是非、刻意误导的明证,如此皮里阳秋,不知是何居心?
    至于《报告》疑似凭空捏造出来的调查结论“自虐心态”,在表述上就存在着显见的内在矛盾:“骂共产党、恨体制,甚至获得体制内好处越多的人骂得越凶”。这种带有明确的政治立场和感情色彩的调查,可信度基本为零,但是,其中言辞混乱模糊,有着含沙射影,将矛头指向体制内既得利益者的意图,昭然若揭,却卑之无甚高论,可见其只不过是在尽喉舌和蛊惑宣传之责。总而言之,这份预先罗列现象并下了定论的《报告》,无视现有体制的弊端,回避了目前社会存在的根本问题,只字不提现有专制的政治制度才是造成社会乱象的祸根,而将批评和指斥向公众倾泻,显然是其致命的缺陷。当然,处于焦虑状态、亟待制度变革和维护公民权利的公众,也不能指望维护当前体制的党媒能够直面自由、宪政、民主等普世价值。
    民生观察特约评论员
    2014-9-18

  • 新瓶装的还是旧酒 喉舌依然还是喉舌——评推动媒体融合

    ——民生观察对《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评论
     
    8月18日,官方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的目的,官方说得很明白:“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是党中央着眼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鲜明表明了《意见》绝不是什么媒体改革、新闻自由的开端,只不过是官方基于互联网特别是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对官方舆论管控的挑战而试图对其舆论工具及媒体传播方式作出的调整,意在“占据意识形态高地”。
     
    对官方来说,无论是利益使然还是一贯立场,严控媒体工具和严控言论自由都是其主要目标。作为表达和传播的传统媒体一直是被垄断在官方手中,没有任何新闻自由可言,只是作为党的“喉舌”而存在,从来就是党的声音,党的工具,从来就不是也绝对不可能是人民的声音,人民的平台。所以,作为党的“喉舌”的媒体,和“喉舌”的主人一样,公信力与合法性早就荡然无存。
     
    而互联网从进入中国始,在这个钳制思想达几十年的国度就成为民众启蒙与抗争的最有力武器,极权的语话与信息垄断被打破。早期的网络,BBS论坛成为思想平等交流的发端,博客成为个人自由表达精神的体现。而在新媒体时代,微博使每一个公民自己就是媒体,既解构了官方对传统媒体的控制,同时拓展成为公民“围观”参与公共事务的工具;微信的讨论组成为公民自由结社的雏形,打破了极权政治下现实不能自由结社的界限,而这种网络虚拟结社形成的基于信念上的身份认同具有相当紧密的凝聚力,从而成为现实社会公民行动与抗争的平台。可以说,互联网上每一次新兴媒体的兴起都成为公民权利意识和自由诉求增长的助推器。
     
    互联网特别是新媒体的蓬勃发展打破了官方对媒体的管控和垄断。而在网络媒体的竞争压力下,一部分市场化媒体如两南两财新京等,也在社会公共话题方面小心翼翼地突破某些官方话语,发出与官媒喉舌相异的声音,以明显的自由化倾向以获得新兴自由阶层的市场。在影响力来说,党媒的陈腐话语几乎没有任何市场,代表官方的观点几乎被一边倒的民众反对,而民间的自由话语体系获得了强烈广泛的道义性地位。
     
    无论是网络新媒体还是传统市场化媒体的自由化倾向,对体制的统治来说都是难以容忍的。而新极权体制更把互联网视为舆论斗争主战场,是官方的心腹大患,倾尽全力遏制公民的言论表达和信息自由。在新极权严推党管媒体的行政力量下,已然市场化的传统媒体被迫重新向党报回归,导致经营和广告大幅度滑坡,沦落绝境。对网络新媒体的打压措施更是花招迭出,在微博上实施实名制,痛打知名大V,传谣转贴五百即可入罪;在微信上下发的所谓“微信十条”,关闭公众账号,不容许发布、转载时政新闻等等。
     
    官方一手严打网络新媒体、传统市场化媒体,另一手就是“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抢占“意识形态高地”,企图重新夺取舆论主动权。“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就是要采用网络新媒体技术对官方的形态单一,手段落后,缺乏创新,缺乏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传统媒体进行包装,打造为官方服务的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
     
    在此背景下,官方多个新媒体工具上马抢占舆论战场。中共建党周年日“七一”前夕,官方的共产党员微信、共产党员易信正式上线发布。与该平台一同发布的还有一份来自中组部的办公厅文件,要求各级组织协调、宣传、培训、发动党员干部学习使用。在上月,拥有庞大资金及优越政策支持的具有官方背景的新媒体代表澎湃新闻网正式上线,中宣部副部长鲁炜更是亲临为其站台造势,澎湃新闻网成为官方探索新的宣传模式的代表。
     
    然而,无论形式怎么改变,官媒就是官媒,它的“喉舌”性质不会改变,“党性”原则不会改变,“政治导向”作用不会改变。8月25日,澎湃新闻网被网民曝光其在翻译刊登英国主流媒体《经济学人》关于中国的报道时,肆意删除、篡改不利于官方的宣传口径和“社会和谐”内容,从而误导读者的丑闻。澎湃的做法依然是官媒的传统的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假新闻手法,可见官方的所谓“新”媒体,新的是酒瓶,新瓶里装的还是旧酒。
     
    民间的自由话语不会因为被打压而失去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官方的喉舌话语不会因为贴上新媒体的标签而不被民众抛弃。如同人类所有争取自由的故事一样,结局早已写好。
     
    民生观察特约评论员
    2014-9-1

  • 民生观察评论:废除现行户籍制度才是户籍改革的关键

    ——评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7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官方媒体为此宣称,这标志着户籍改革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随着《意见》的印发,许多地方相继出台了一些措施,诸如取消城镇户口和农业户口界限,中小城市开放人口迁入,大城市开展积分落户等等。呈现出一幅改革气氛浓厚,势头可喜的场面,从而得到了主流舆论广泛的肯定。时至8月25日,人民日报还发布较大篇幅的报道,回顾了户口制度的历史,阐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及时性,破天荒地承认了《城乡分立户籍制度与社会公平原则相悖》。
     
    户籍制度因为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公众对户籍制度之恶有着直观的感受和切身的体会。最近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人从一出娘胎,就必须承受户籍制度的严苛桎梏。特别是在另一项也堪称为恶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夹击之下,一个孩子在出生之后,能否顺利取得户籍亦即“上户口”,关系到他的生存合法性,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了他的社会待遇和福利,严重地影响着他成长与未来,他的人生幸福。至于成人个体或者家庭,则会因为就学、就业、迁徙,而受到户籍制度的束缚和限制,人们往往不得不为之耗费浩大的精力、时间以及钱财。无数事实证明,户籍制度陈旧的观念,僵化的规条,繁琐手续,不仅给人民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而且阻碍了社会的发展,甚至成为了腐败的温床,只是一项非人道的专制工具——倾听来自民间的呼声,不乏诅咒户籍制度为“万恶”的说法。
     
    户籍制度之恶,不仅体现于观念、活跃于现实、而且存在于历史。首先,户籍制度剥夺了公民的迁徙自由权。而迁徙自由权,是现代文明社会公民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国际人权宪章和人权公约所确认的国际人权之一。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都把公民的自由迁徙和居住作为基本人权予以确认和保障,规定了公民有迁徙和选择住所的权利。其次,陈腐的户籍制度,以城乡二元隔离为原则,人为制造了身份歧视,这种通过现代行政制度制造的社会不公,在人类历史上堪称仅见,被人们讥之为乃是比印度的种姓制度、俄国的农奴制更等而下之的恶制。
     
    回顾历史,户籍制度无疑自古有之。但必须指出的是,如现行户籍制一样严格限制人迁徙自由的制度,历史上并不多见,而当今世界也只有中国、朝鲜、贝宁等寥寥数国家实施。史实告诉我们,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标志着公然违背宪法的户籍制度诞生。这是一次现代史上中国公民权利的大倒退,是掌权者操纵公权力以压制人权、为维持统治,不惜以人道和文明为敌的倒行逆施。国民从此失去了原来已经载入宪法的迁徙自由权利。而户籍制度所导致的最令人发指的罪恶,当数1960年代初大饥荒期间,许多饥民甚至因为没有一纸“介绍信”,而不能外出逃荒,只能活活饿死这样的惨剧。
     
    所以,目前所推行的户籍制度改革固然算是一个进步,也值得予以恰如其分的肯定和支持,但是,公众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户籍制度仅仅改革远远不够,制度陈腐,不能只靠修修补补,而是必须推陈出新,予以彻底的废除。也就是说,只有以户籍制度的消亡为基本前提,最终还公众以自由迁徙的基本人权,眼下的户籍改革才能算得上是一个进步,才在真正意义上值得公众肯定、鼓励和支持。
     
    同时,公众也不能为当下改革的喜庆气氛所迷惑和误导,而忘却户籍制度中的一些关键事实。例如,首先应认识到,目前的户籍改革,并非政府主动为之,而是形势倒逼的结果。户籍制度,作为统治和维稳的便捷工具,掌权者并不会轻易放弃,但随着社会发展,户籍制度的弊端凸显,极大的阻碍了经济发展,全民必须为之付出高昂的社会成本,甚至到了损害当权者本身的利益,危及统治的程度,才不得不予以改进革新。
     
    其次,目前的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迟到很久的改革。众所周知,户籍改革早在20年前已经提到了公共议事日程,但总是遭遇重重障碍,长期议而不决,一直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状态。常识告诉我们,改革一旦错失良机,不仅效果要打折扣,社会也必然会付出代价。《意见》印发后发生的许多现象就表明,户籍改革一经具体推行,问题便纷至沓来,依然磕磕绊绊,阻碍不断,而且在许多方面已经陷于窘境。一个最广为人知的例子是,许多早已进城的农业人口,不愿意放弃农村户口,并不买城镇化施政方针的账;同时,在地方政府畸形依赖土地财政的现实背景之下,户籍改革本身,也被质疑明显存有赶农民进城、觊觎和侵占农民土地的意图。
     
    形成于专制锁国时代的户籍制度,已成为当前社会健全发育的重大制度障碍,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危及到了社会稳定,威胁到了统治者自身的利益。这显然也是官方媒体愿意承认户籍城乡分立有违公平原则的一大原因。正如主流所持观点所言,只有彻底解决了户籍制度的弊端,充分实现社会自由流动,深化利益均衡分配,实现公民就业、教育、发展、福利保障等机会平等,相对的社会公平才能得以实现。值得补充并予以强调的是:确保包括自由迁徙在内的公民权利,是民生建设和维护的基本前提,而加快废除现行户籍制度的进程,将不仅有助于改善民生,也有益于社会顺利转型。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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