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诈骗

  • 厦门七百多人被车行以租车诈骗报警警方不管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14日消息】近日,多人在厦门从事外卖兼职被骗,700人被车行起诉违约索赔超千万元。涉事漳州辉茵租赁有限公司以免费提供车辆,工资日结等虚假宣传,套路大学生签合同租车。电动车月租高达799元,分12期,并且合同规定三个月起租,还有35一天的天价逾期费。受害者很多是贫困大学生,有学生在送餐途中受伤后因为保险只报销30%去医院看不起病。受害者们曾尝试报警涉事漳州辉茵租赁有限公司涉嫌诈骗,但是警方不管。公司内部有员工看不下去,泄漏了该公司的违约骑手起诉名单,光第一批就有700多名受害者被该公司起诉,如果不想被告,私了的话和解需要赔给公司13800元,700多受害者总金额至少上千万元。

    据一名受害者称,“700多个外卖员被厦门车行和中介套路,一辆车两千块钱,租车一个月799元,分十二期,有的人租几天不想用车了,漳州辉茵租赁有限公司客服就会说三个月起租有合同,如果还车要交三个月租金还有违约金,才能解约支付宝合同,有的人交完钱然后联系不到该公司客服。”

    另一名受害大学生表示:“好几个月前没有钱身无分文,朋友说去送外卖,然后我看鱼泡网说送外卖0租车押金,就过去了,到那个站点健康证都没有,体检站长给我要了五十元P了个图,租车客服说免押金免租金,但是要第一个月跑完900单还是850单我忘了,一个月显示999单,我问她说550第一个月免租,也没有说如果没有跑完这个任务量就要给999,我就给站点跑了一天,发现不太行就辞职跑众包了。

    跑了半个月,有天商家卡餐,我自己骑车摔倒了,当时也没钱体检,看到饿了么报险,如果体检只报销百分之三十医院都没去,感觉撞到头盔轻微脑震荡晕了七天,到月底交租金发现那999要交十二期,打电话找客服,客服说没法修改,我以为就550,我说下个月给想着吃点亏多给五百就五百,结果第二个月想给的时候,客服又说逾期费用35元每天,我现在一直都没给钱任他起诉,这种拍小租租电动车套路的人太多了.

    有网友说小红书搜索词条都有四十万,说报警警察不管,找各种地方投诉都被踢皮球,这次厦门这个公司要一下起诉七百个人,要求每人赔偿一万三。

    恳请网友帮我们发发声吧,我们太惨了。”

    据悉,类似套路在今年8月就被当地电视台的节目曝光过,这些公司在58等平台招聘骑手,虚假承诺公司免费配车等来诱骗学生签订合同,并且签合同全程都是公司员工使用学生的手机代操作。

    虽然已经被电视台曝光过数次,但这种骗局仍然屡禁不止。

    另外,杭州也有类似套路问题。

    2024年12月7日,1818黄金眼曝光杭州一女士在网络平台应聘日结日用品送货,招聘网站显示工资高达500元,实则是外卖公司招聘。干了四天退车被要求交800元,这才发现其被签订月租800的租车合同,并且一个月起租,而租车时租车公司告诉她只需要押金。

  • 坚决反对以“诈骗”的名义迫害临汾圣约家园教会的联合声明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2日消息】近日,圣约家园教案家属以及海内外公民发表了坚决反对以“诈骗”的名义迫害临汾圣约家园教会的联合声明,同时敦促当局尊重宪法和国际公约规定的公民宗教或信仰自由权,落实“将凯撒的归给凯撒,将上帝的归给上帝”的“政教分立”原则;立即释放圣约家园教会李洁、韩晓栋二位传道,并在全国范围内撤销包括本案在内的,所有基于家庭教会身份而对教牧同工追究“诈骗罪”的案件。

    2024年12月1日,圣约家园教案家属以及海内外公民发表了坚决反对以“诈骗”的名义迫害临汾圣约家园教会的联合声明。

    临汾圣约家园教会是一间认信《威斯敏斯特信条》和大小要理问答,以及海德堡要理问答、多特信经、比利时信条的家庭教会,是一间秉承宗教改革之精神,延续清教徒的信仰传统,采用长老制治理的教会。

    2022年8月19日,临汾圣约家园教会的30多个大人,40多个儿童到灵石县某景区进行户外活动。突然闯入很多男子,李洁和韩晓栋第一时间被双手反扣,按在地板上。全程没有任何人说明缘由,有孩子在现场被吓哭,家长维护却被禁止说话。

    8月23日,李洁夫妇、韩晓栋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中5天4夜不能睡觉,遭受体罚和羞辱。11月1日,王强因不肯放弃信仰,不肯做假见证构陷李洁、韩晓栋而被捕。在被指定监视居住期间,曾遭受严重刑讯逼供,7天7夜坐老虎凳不让睡觉,被拿书本打头,经向检察院投诉、控告之后才变更为刑事拘留。

    2023年5月26日,临汾尧都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名义将案件起诉到法院,迄今仍未开庭。

    据报道,2018年以来,全国各地已知的被以指控“诈骗罪”迫害的家庭教会有十三起,分别为:

    珠海王家婚礼教会案、鄂州鄂钢桥教会案、临汾金灯台教会案、贵阳仁爱归正教会案、德阳青草地归正教会案、临汾圣约家园教会案、西安丰盛教会案、合肥青年团契两位同工被控“诈骗”案、合肥甘泉教会案、蚌埠活石归正教会案、洛阳栾川家庭教会传道人陈利军案、广东三位基督徒参加网上祷告会案、遂宁三位女基督徒被控“诈骗”案。

    当局的指控逻辑是:家庭教会牧者没有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证,教会没有登记,所以家庭教会有奉献就是诈骗。若依据这种指控逻辑,任由其全面铺开,中国所有家庭教会的教牧同工,都将因此蒙受不白之冤。

    作为基督徒,圣约家园教案家属及公民认为其中多有错谬,就此类教案表明立场,共同发表如下声明:

    第一、教会根基于圣经,为此我们乃遵从圣经原则而进行“奉献”。

    当局认为教会没有登记就是非法教会,这是把教会的根基放错了地方。一个群体是不是教会,是根据圣经来判断,而不是根据登记与否来判断的。一个合乎圣经的教会,必然遵从圣经的教导去信仰,遵从圣经的教导去生活,包括遵从圣经的教导去奉献。

    在圣经中旧约的传统中,说到以色列民献祭敬拜神,要把收入的十分之一供给祭司和利未人。最典型的经文就是《玛拉基书》3章10节:“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

    在新约圣经中,主耶稣和使徒保罗都讲到,“工人得工价是应该的”,“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也是正常的。并且说,“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提前5:17)这里所说的“敬奉”,特指全职或带职服侍的传道人从教会获得的供应。

    第二、教会根基于传统,教会传统与“奉献”同步成长。

    从两千年的教会历史来看,无论基督教传播到哪一种文化,哪一个民族当中,都必然教导基督徒要敬拜上帝,而奉献是敬拜的一部分。基督徒要奉献自己的身体,要奉献自己的生命,当然也包括要奉献自己的金钱服事上帝,以支持教会的需要,并且照顾穷人。

    基督教会在东方和西方都留下了许多修道院,大学,以及许多宏伟的教堂,都是当时的基督徒奉献金钱、物资和知识、时间建筑而成。更重要的是,教会从耶路撒冷开始,不断向地中海沿岸,向全世界发展和传播,都是基督徒的奉献支持着宣教的过程。

    近代以来,成千上万的宣教士在中国传福音,建学校,盖医院,开展各种福音和慈惠的事工,惠及中国千千万万的同胞,所花费的是一个天文数字。这都是由众多基督徒的奉献所支持的。

    中国家庭教会,正是在延续着这一传统而存在。坚持以基督为教会唯一的元首,在政教分立的原则中,将凯撒的归给凯撒,将上帝的归给上帝。借着敬拜和奉献荣耀上帝。无论是传道人还是普通信徒,无论是奉献自己的一生给上帝,还是奉献自己的财物给上帝,都一起归荣耀给神,一起从神领受恩典。

    第三、家庭教会奉献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为国内法和国际机制所确认。

    从民法角度看,基督教的“奉献”,和其它宗教的金钱捐献一样,都属于民法中的赠与。信徒根据其个人意愿,奉献给教会的,形成教会的财产。教会供应服侍同工,是其开展崇拜、教导、牧养和传道及各种慈惠事工的基础。信徒个人无论奉献给教会,还是奉献给特定的教牧同工个人,都不改变民法中的赠与关系。

    这类宗教捐献,无论叫什么名字,基督教的“奉献”、伊斯兰教的“乜贴”、佛教的“功德”,其合法性不证自明,在现代国家立法中得到确认,是世俗政府落实公民宗教或信仰自由权的具体表现。

    从宪法及国际机制角度看,宗教或信仰自由是其它基本权利保障的试金石。宗教或信仰自由关乎言论、结社、集会自由,如果宗教或信仰自由没有得到保障,往往意味着言论、结社、集会自由权的丧失。

    《宪法》第36条规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权,《世界人权宣言》(UDHR)第18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第18条、《1981年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以及一般性意见22中人权理事会解释了ICCPR第18条的含义等国际机制,都强调了国家有责任尊重、保护和促进宗教或信仰自由的义务,具体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拥有,选择和改变宗教或信仰的自由;(2)实践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包括表示、实践和表达信仰的权利,无论是私下还是公开等;(3)免于胁迫拥有、维持或改变信仰的自由;(4)免于歧视的自由;(5)父母或监护人有权根据自己的宗教或生活立场抚养子女的自由;(6)机构自由和法律承认的权利。宗教或信仰团体有权被正式认可为社区,应被赋予法律实体地位,以便形成正式机构代表其作为社区的利益和权利。然而,进行官方登记或具备法律实体地位,绝不应是宗教或信仰团体行使宗教或信仰自由,或决定自己事务的先决条件;(7)良心反对的权利。宗教或信仰自由,还保护人们不被迫违背良心和信仰核心而行为,特别是关于使用武器或致命武力。

    圣约家园教案家属和公民认为:

    当局违反宪法和法治原则制定《宗教事务条例》等行政法规,实际上把中国教会区分为接受政府对信仰的干预和监管而注册登记了的三自教会,和大量因抵制政府非法地干预和监管信仰而没有注册登记的家庭教会。

    当局不正义的立法,造成家庭教会没有法人资格,直接违反上面提到“应当保障宗教或信仰团体被赋予法律实体地位”的国际机制原则,但教会并不会因为世俗政府制定的恶法,而丧失其大公性和两千年传统延续而来的与普世教会在核心信仰原则上的一致性。

    无论三自教会的还是家庭教会的信徒,都有权通过“奉献”的方式见证自己的信仰,这也是所有信徒的良心义务。教会有权根据圣经原则和两千年传统收取奉献,并独立自主地使用。

    当局简单地认为家庭教会牧者没有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证,教会没有登记,信徒按圣经原则和教会两千年传统进行奉献,就指控教会教牧同工涉嫌诈骗,是对全国所有基督徒和基督教的冒犯,是对《宪法》及国际公约/机制的公然践踏。因普世的基督徒本质上都是属于耶稣基督的,是一家人,当局这样做,也是对全世界所有基督徒和基督教会的冒犯和伤害。

    临汾圣约家园教会是一个根据圣经原则和教会传统而成立的家庭教会,当局对李洁、韩晓栋、王强(现已取保候审)等教牧同工以涉嫌“诈骗”的名义抓捕,对其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使无罪之人遭受强迫失踪、任意拘留、任意逮捕,其本质是对中国《宪法》及国际机制规定的宗教或信仰自由权的严重侵犯。

    鉴于此,圣约家园教案家属及海内外公民共同发表本联合声明,敦促当局:

    1.尊重宪法和国际公约规定的公民宗教或信仰自由权,落实“将凯撒的归给凯撒,将上帝的归给上帝”的“政教分立”原则;

    2.立即释放圣约家园教会李洁、韩晓栋二位传道,并在全国范围内撤销包括本案在内的,所有基于家庭教会身份而对教牧同工追究“诈骗罪”的案件。

    截止2024年11月30日,本声明首批联署人为:
    (按姓氏笔画为序)
    李姗姗,圣约家园教案家属
    陈迎,圣约家园教案家属
    温会娟,圣约家园教案家属
    张如心,圣约家园教案家属
    方县桂,法律人
    李金星(伍雷),法律人
    李大彬,法律人
    李方平,法律人
    江天勇,法律人
    吴绍平,法律人
    杨晖,法律人
    李英强,长老
    安彦魁,传道
    仰华,牧师
    吴五清,传道
    张坦,墨尔本海外华人宣教使命团主席
    郝鸣,长老
    黄小宁,牧师
    曹三强,牧师

    无论您身在何方,如果您认同本联合声明,关心中国宗教或信仰自由,可以给我们发邮件,实名联署支持,格式为“姓名+职业”,后续我们会分批发布新的联署名单。

    联系方式:malaji310.2024@proton.me

  • 黄椿诉政府诈骗一案被强行开庭

    【民生观察2022年11月17日消息】2022年11月14日,中国贵州民族大学退休女教授黄椿诉关岭县政府、公证处,司法局诈骗一案,在安顺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法院在两名被告未到场以及公职律师为政府辩护的违法情况下,依然强行开庭。

    2022年11月14日下午3点,安顺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黄椿行政起诉关岭县政府诈骗、司法诈骗的案子。追加的三个被告只有一个算是出庭了,另外两个(公证处,司法局)没有出庭,黄椿欲退庭,法院强行开庭。

    庭前,黄椿书面申请的庭审直播,法庭不同意。黄椿要求庭后给她拷贝录音录像笔录,除了笔录,其它没给。黄椿要求合议庭回避。法院在休庭5分钟后,庭长请示院长,不同意回避,强行开庭。

    被告由分管司法和公安并兼任公安局长的副县长罗成带领两个律师出庭。一个是贵州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另一个是公职律师。对此,黄椿申请法庭当庭抓捕律师和违法官员!律师明知替政府辩护犯法,仍然拿钱出庭,当抓。政府滥用职权把纳税人的税收用来聘请律师对付纳税人,违法!当抓!

    黄椿表示,自己没钱请律师,只好自己打。在庭审过程中,黄椿再次要求法院当庭抓捕犯法律师和违法官员,法庭说被告有委托手续,合法。

    庭审结束后,要求对笔录签字。法官要让被告先签,黄椿不同意。随后副县长就走了,留下两个犯法律师代签!

    据悉,现年67岁的黄椿是贵州民族大学退休教授,1998年被晋升为副教授后,因为在课堂上教育学生关心底层人民的疾苦,被一个女学生举报,她因此被停止上讲台授课,之后一直到退休都没有课上,多年频遭打压。

    2012年3月15日,黄椿的胞弟黄明被喷射器烧死在贵州关岭县的强征现场,警方至今不立案,致使凶手逍遥法外。黄椿为胞弟申冤上访,警方却对她成立了专案组,专门调查她的“罪证”!

    2019年9月24日,黄椿因在推特和微信上,转发六四和香港反送中,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

  • 揭开“安徽自己诈骗自己冤案”的盖子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12日消息】2020年9月22日,钟世刚犯诈骗罪一案,第二次在安徽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安徽著名刑事辩护律师胡瑾到庭继续为上诉人钟世刚做无罪辩护。

    本案所谓的被害人钟应广本人也到了法院,并且委托了诉讼代理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代为控告。

    本次庭审总计历时约三个半小时。合议庭宣布庭前报告时,对于辩护方申请的本案所谓被害人钟应广及证人出庭、申请侦查人员出庭等事项均予以驳回。即使辩护人提出,证人陶礼成和钟应广均在法庭之外,合议庭最终也没有允许这二人出庭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庭审期间,审判长主持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着案件几个关键问题举证质证并辩论。

    本次庭审中,出庭检察员和被害人代理人均对上诉人钟世刚和所谓的被害人钟应广系合伙开设窑厂的事实不再持有异议,但是都依然认为,合伙人侵占合伙窑厂的财产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庭审中,辩护人和上诉人本人均提出,既然控方认可钟世刚和钟应广系合伙经营窑厂的事实,按照法律规定,合伙财产应当归合伙人共同共有,那么,请出庭检察员释明,这个诈骗案件的受害人到底应该是谁?出庭检察员不予回应。

    法庭辩论时,辩护人称,本案自临泉县公安局于2015年2月12日受案,2015年3月26日立案,2018年6月29日移送审查起诉,经检察机关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2018年1月4日起诉至人民法院后,又经过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次二审的共计六次开庭审理,期间又经检察机关四次补充侦查,至此已将近六年。

    但是,在穷尽了所有的刑事诉讼程序,耗费了如此巨大的司法资源之后,目前能够证明上诉人多收了窑厂电费的证据,也还是仅有上诉人本人的陈述,以及上诉人在被逼迫的情况下于2015年1月28日签下的民事调解协议;并且,上诉人本人的一份陈述已被临泉县人民法院、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和临泉县公安局共同确认系违法取证所得,协议也早已被上诉人和所谓的被害人后续签订的其它协议明确约定为“无效”。

    归纳全案证据,早已能充分地证明,本案就是因合伙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产生矛盾后,所谓的被害人利用国企单位害怕出事的弱点,到上诉人的工作单位投诉;上诉人为了自己的工作,被迫与之达成调解后,但单位的领导仍然担心投诉会给单位带来更多麻烦,就在未经充分调查的情况下,以组织的名义进行干预司法的活动,把一个简单的民事经济纠纷推动成了一个刑事案件。

    此后,公安民警为了插手该经济纠纷,又不惜越权管辖,违法开展侦查活动,隐匿对上诉人有利的证据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最终成功绑架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制造出的一桩冤假错案。

    庭审中,辩护人也当庭向合议庭法官和出庭检察员反映,本案的侦查人员在2020年春节前,曾经与临泉县政法委的相关人员一起前往合肥,通过主管部门和律协组织向其施压,干扰其依法履行辩护职责。不过,经过组织上认真调查了解情况之后,侦查机关的施压没有成功。

    本案全部六次庭审,现根据历次庭审中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所展示出的案件有关内容整理成文,揭示这一离奇案件背后的故事。

    请广大朋友继续关注此案,见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否坚守住这最后一道防线,坚决制止侦查机关绑架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行为,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效正名,为安徽司法、阜阳司法正名,不再让正义迟到!

    控告书上的公安局领导签字

    庭审中,辩护人指出,案卷中由钟应广提供的《控告书》上的落款日期是2015年2月5日,右上角上签有“请经侦大队办理张某2/5(2月5日)”的字样,右下角却显示“于2月12日收到钟应广交来的控告书符某顾某某”签字。这也就是说,钟应广应该是在2015年2月5日到临泉县公安局提出控告,当日即先由张某(据了解,张某系公安局副局长)在控告材料上签批了意见后,该份《控告书》才在2015年2月12日转入到本案的侦查人员手中。

    本案的《受案登记表》上记载信息显示,本案是办案民警符某在2015年2月12日上午9时,在临泉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到钟应广的书面报案。卷宗里钟应广第一次的《询问笔录》也是在2月12日。同日,临泉县公安局出具了《受案回执》,以钟士刚涉嫌“诈骗罪”受理案件,但是,这份《受案回执》上办案民警却注明,受案情况是通过电话通知钟应广的。

    辩护人指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修正)》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修正)》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综合上面的证据,钟应广2月5日找到公安局副局长提交《控告书》后,最早也是在一周后的2月12日才接受了侦查人员的询问。而且《受案登记表》载明,本案系钟应广2015年2月12日到经侦大队提交控告材料,并在当日接受了询问,那为何《受案回执》上,办案民警却又注明了,受案情况是通过电话通知钟应广的呢?

    此外,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字〔1998〕80号)明确,诈骗罪应该由公安局刑事侦查部门管辖。公安机关这种受案方式,不仅违反了公安机关在接到公民的控告后,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的相关规定,也明显违反了公安部的案件管辖规定。在公安机关还没有正式受理案件时,就已经确定了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

    根据我们日常生活经验,一般的老百姓经常是告状无门的,钟应广控告的也是一般的刑事案件,但是他却没有通过110报警中心,没有通过案发地的派出所,也没有通过公安机关任何对外的窗口报案,而是直接找到了临泉县公安局的一个副局长提交控告材料并由副局长签署意见,指定了一个根本没有管辖权的侦查部门负责办理案件,这其中不免让人心生疑问。

    钟世刚和陶礼成控告钟应广无门

    本次庭审中,钟世刚向法庭再次提交了他本人,以及他和另外一个窑厂股东陶礼成控告钟应广侵占窑厂资产的相关材料:临泉县公安局对于二人的控告钟应广的案件,均作出了不立案决定。

    早在2015年,侦查机关受理案件之后,钟世刚和其儿子在接受侦查人员询问时,就反映了钟应广也侵占合伙窑厂的资产,涉嫌职务侵占罪,但是侦查人员符某拒绝调查处理。钟士刚提交的一份2015年3月17日在侦查机关接受询问的录音中有这样一段对话:

    钟世刚:你看符大队,你说我这,我这投资的钱,我说这都有账。我冤枉死啦!
    符某:你冤枉啥了?
    钟磊:他160多万(被打断话)……
    钟世刚:你看,这个他弄了87万多无票无据的(钟应广报账)(又被打断话)……
    符某:我今天叫你爷俩来,当时这个上面,有些具体数字。他那边提供的也有。还有,你坐那个地方,不要说那些。你认为说那些,该你多少钱,该你1000万,公安局可应该问?你在这里再说,可能给你解决了?你也只能是图个嘴上快活快活,对不对?他该你多少钱,我一再跟你说,该你多少钱通过法院给你解决。也有法院,也有你们的干部,还有那个周围的群众,该调解调解。
    钟磊:公安局也得管啊,他是职务侵占对吧?
    符某:职务侵占你不是告他了吗?那边有人问。

    同样是合伙人侵占合伙窑厂财产的事情,符警官正在办理着钟应广控告钟世刚的案件,却告诉钟世刚他控告钟应广的,应该找“那边有人问”。不过,这里说的那边有人问的案件,一直等到了2018年3月,钟世刚的案子在一审开庭审理期间,再去公安机关控告追问案件进展时,临泉县公安局才最终出具了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

    2020年6月初,本次二审期间,这个纠纷不断的窑厂已经被政府责令拆除,钟应广未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擅自变卖了窑厂的剩余资产,将变卖所得据为己有。钟世刚和陶礼成开始两人一起到临泉县公安局控告钟应广涉嫌盗窃罪,临泉县公安局在2020年6月4日出具了《受案回执》,以钟应广涉嫌职务侵占罪正式受理案件。

    临泉县公安局在受案后,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仍未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2020年8月7日,钟世刚再对该案申请立案监督,临泉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8月19日正式受理了该申请,临泉县公安局才于2020年9月2日又是作出了不立案决定。

    陶礼成和钟世刚对该立案决定不服,向临泉县公安局提起了复议后,又向阜阳市公安局提出了复核申请……

    控告钟应广其他违法犯罪事项也未得到处理

    本次庭审中,出庭检察员出示了一组辩护方本次申请调取的证据显示,有匿名群众向扫黑办反映钟应广多次殴打别人,涉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事情,公安机关已在2020年6月22日以寻衅滋事罪对钟应广立案侦查,但至今也是没有见到对钟应广有任何实质性处理。

    本次庭审中,上诉人也向合议庭反映,钟应广曾因办理窑厂证件从窑厂报销87万元行贿给有关单位人员,还曾因为某个有关窑厂的案件,向法院的法官行贿2万元,也是从他们合伙的窑厂报账,并且这个案件的其中一个法官是本案侦查人员符某的小姨子。

    钟世刚说,他这些都向临泉县监察委和纪委反映过,监察委几个月前口头答复钟世刚说,询问了钟应广,钟应广称没有行贿过。钟世刚和又去公安机关找办理他这个案件的符某,控告钟应广以行贿的名义从窑厂报账也是涉嫌诈骗,符某警官却称诈骗案件归刑侦大队管辖,他拒绝受理。

    本次庭审到最后,上诉人钟世刚自我辩解时愤怒的说,符警官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关于本案的采访时称,他办理本案是有些瑕疵,但是案件事实没有问题,主要是我们家里人对案件不理解。试问,公安机关这样“一国两制”的办案,如此冤枉他,谁的家人能够理解?钟应广外号叫钟百万,自称在临泉没有他解决不掉的事情,真可谓是神通广大……

  • 墨尔本亚裔中介被控诈骗600多万刀还涉毒 医生称他有精神病不能

    墨尔本亚裔房产中介被控诈骗客户600多万澳元,并利用这些欠款购买珠宝首饰以及毒品。医生则表示,嫌犯患有精神疾病。

    Tri Duc Ngo(又名Joseph Ngo),涉嫌在在墨尔本经营6家LJ Hooker分店时,非法挪用了649万澳元。目前,他已经承认了检方提出的48项指控。据悉,Joseph Ngo还曾指使员工购买分店挂牌销售的房屋非法获利。

    如果上述罪名成立,Joseph Ngo或将背叛入狱10年。但他的精神科医生Matt Gelman认为,入狱服刑将对被告的精神健康非常不利。

    Gelman于本周四在维州县法院出庭作证时表示,“这名37岁的男子患有精神病,他认为拿钱是高尚的,出于宗教或是某种理由,他认为使用这笔钱是理性的,甚至是一种救赎。”

    Gelman还表示:“Ngo曾告诉我,他用一些钱购买了冰毒,海洛因和大麻。虽然他的外表和说话都表现正常,但是患者正遭受着严重的精神疾病困扰,这极大地影响了他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判断力。”

    法官Michael Bourke已经下令对Ngo再进行一次心理测评。目前,Ngo已经获得保释,此案将于晚些时候再次开庭。

    (来源:澳洲九号台新闻 http://www.sydneytoday.com/content-101745462874012 2017年11月9日)

  • 福州陈茂妹控诉司法机关成诈骗犯罪帮凶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4日消息】今天(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福州女冤民陈茂妹一大早就愤怒地通过网络投诉平台向中纪委、最高检、公安部等部门控诉福州司法机关竟助纣为虐,成了骗子彭火祥伪造字据诈骗她巨额钱财的帮凶。

    陈茂妹家住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葛屿村。据她介绍,近段时间以来,她多次拨打110电话或直接去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金山派出所,报警反映称:“骗子彭火祥伪造字据(借条),通过司法手段,正在诈骗她巨额钱财犯罪。请求公安机关立案,打击惩治以违犯罪行为”。可警察每次接处警一看是她报警告骗子彭火祥后,连报警笔录都不做,结果都是推诿,公然放纵犯罪,有警不接,有案不查。

    据悉,2011年时当局征迁陈茂妹家祖居的房子,由于房子之前无法办理有关产权、土地、建设等手续,在安置补偿时会被以违章建筑处理。此时熟知陈茂妹家庭状况的彭火祥主动找到陈茂妹,吹嘘说在仓山区有很多关系,他有办法运作,使得她能获得高额拆迁安置赔偿。此时陈茂妹即将启程前往台湾探亲,分身乏术,之前也知道一些彭火祥在仓山区确实有关系,就信以为真。在利益驱动下,就请彭火祥代为疏通关系,期望能得到高点拆迁补偿。由于陈茂妹文化水平低,不懂法,加上彭火祥诱导说,他运作疏通关系,要写委托书,但怕在写字时写错字或字打印错,要求多签几张纸。当场陈茂妹就在数张空白纸张上落款签署姓名并画押手印,交给彭火祥。2013年11月,陈茂妹因为多次进京上访,惨遭当地警方构陷迫害,后被枉判坐牢2年半。2016年5月陈茂妹刑满释放后才知道,彭火祥早有预谋,趁她在服刑期间,将她当初签名的数张空白纸,全部伪造成她多次向彭火祥借出巨款的“借条”和委托书。彭火祥趁机向法院起诉,导演一场利用司法手段诈骗陈茂妹巨额财产的所谓“民间借货纠纷”诉讼一案。

    后陈茂妹一审败诉,上诉福州中院。更荒唐的是二审枉法作出的判决,甚至分不清陈茂妹男女性别,分不清刑事还是民事?及认定“借款”金额竟高达980000万元。陈茂妹控诉说,像这样素质的法官能公正判决吗?她因轻信彭火祥吹嘘的谎言,才陷入彭火祥处心积虑设置的以骗取她巨额财产为目的的圈套。彭火祥伪造的每张借条都含有2分高利息,上写原因是“陈茂妹办理出国手续,欠别人钱”,明显不合常理。对于她要求鉴定系伪造的借条,可法官竟不同意作出鉴定和调查,就枉判彭火祥胜诉。

    陈茂妹表示本案中所谓借贷纠纷根本没有事实,显然彭火祥行为,已构成伪造借条以骗取他人巨额财产为目的的犯罪。查处犯罪管辖权本就是公安机关!本案虽经过法院民事判决,但因涉及刑事犯罪,依法必然是先刑事后民事原则。现在当地公安把她列入黑名单,对她要求惩治彭火祥犯罪的诉求根本不管,反而屡屡搜集黑材料构陷迫害她。

    另外陈茂妹名下的银行卡已被法院冻结。有鉴于此,被逼走投无路的陈茂妹才在“法制宣传日”愤然向上级控诉福州司法助纣为虐,竟成了诈骗她钱财的犯罪帮凶。陈茂妹电话:15606078590

  • 吉林班显英拿维稳费被以“诈骗”刑拘 青岛林秀丽被拘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7-2消息:吉林长春访民徐凤茹今天致电本工作室说,吉林省梅河口市访民班显英今年六·四在家中被抓走,当局以“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至今未放。
     
    徐凤茹说所谓“诈骗罪”是指今年两会期间,为了不让班显英进京上访,当局给了她三千元的“维稳费”,这次便以此说徐凤茹“诈骗”。
     
    另外,昨天本工作室报道了青岛访民林秀丽被截访的消息(青岛访民林秀丽 在京邮寄资料遭截访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4/0701/10286.html)。今天,林秀丽给本工作室志愿者发来消息说,她被拘留了,但随后林的电话便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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