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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疫情第二起索赔诉讼案已递交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9日消息】武汉疫情受害者家属陈敏在7月20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见附件1)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索赔追责的起诉状,在7月21日,该起诉状被武汉中院签收(见附件2)。这是自“新冠病毒肺炎索赔律师顾问团”成立来的第二起索赔追责诉讼案。

    无防护感染求医难 入院后几近等死

    在武汉政府对外公开疫情之前,武汉市民都不知道一场灾难已经在身边蔓延。陈敏的父亲在1月10日开始发烧,最初以为是感冒,就在住处附近的武汉市青菱医院治疗,但一直没有改善。

    在1月25号的晚上,陈敏父亲发烧得非常严重,陈敏赶紧带其到武汉市科技大学医院检查,做了CT和血常规,结果显示是病毒性肺炎,双肺严重感染,然后连夜赶到定点医院武汉市第七医院,排队等候了三个多小时后好不容易看了医生,医生看过CT后答复是高度疑似新冠病毒感染,而且已经双肺发白,属于危重患者,血氧90,在这种情况下,还被要求排队做核酸检测,拿到阳性结果后才有资格排队等待病床。

    1月26号,陈敏的父亲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采集了咽部样本,直到28号下午才给我们结果,显示“新鲜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1月29日中午,陈敏的父亲被救护车送到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分院,因为没有空床,在医院门诊大厅等候了大半天,直到下午5点多才勉强安排了个走廊的加床,陈敏及家属不能去照顾,全都要指望医生护士,陈敏从父亲那里得知,因为病人爆增,医护人员根本就不能照顾,三天基本都是没有吃东西,更别说吃热的了,人清醒的时候能吃点冷饭菜就不错了。另外,由于一个护士要管30多个人,病人很难得到护理,陈敏父亲戴着吸氧面罩想上厕所都没有办法,大小便只能在床上,也没有人换床单,陈敏现在想起来仍然非常痛心。

    陈敏说,最重要的是,医院除了吸氧根本没有其它的治疗措施,这也是她父亲被加速死亡的原因之一,就连自费买的球蛋白送进去都延误了两天,到住院的第三天即2月1日才开始打,打了两针,陈敏父亲就在2月2日凌晨去世。

    医生病例上写的是抢救了两次,就是1月31号的那次抢救完了才跟陈敏打电话,要她去签字。陈敏说,2号凌晨走的时候到底有没有抢救?怎么抢救的?这些都不得而知,全凭事后补写的住院病例,这些都被他们一句人手不够搪塞过去了。

    陈敏认为武汉市政府和湖北省政府及其下属职能部门卫健委故意向公众隐瞒疫情真实讯息,释放假讯息,麻痹公众,致使她家人放松警惕,疏于防范,是导致新冠肺炎大范围传播的主要责任人,一方面造成她父亲感染,另一方面由于前期大面积感染造成后来医院感染病人暴增,造成她父亲入院难,住院后也得不到治疗和护理。所以她将武汉市政府和湖北省政府分别列为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起诉至法院。

    受害者被骚扰威胁日频 维权顾虑增加

    “新冠病毒肺炎索赔律师顾问团”的合作伙伴杨占青一直参与协助受害者维权,他介绍说,目前在维权的受害者基本都是在政府公开疫情信息之前感染的,所以他们维权动力很大,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家人死的太冤枉,太不应该。但同时,受害者家属的顾虑越来越大。由于武汉警方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一方面污名化杨占青是反华势力,不让受害者家属和他联系,但这些受害者家属又急需法律援助,在找不到援助律师的情况下,这些受害者家属不得不通过杨占青求助顾问团,仍希望能有机会给家人讨个说法。所以,这些受害者家属在维权中态度摇摆,顾虑很多,很可能今天决定起诉,第二天又不打算起诉。

    陈敏也是犹豫再三后决定维权的,好不容易付诸行动,递交诉状后却不敢通报媒体,担心被警察找。后来估计是看起诉后发现没有任何部门回应她,实在没有希望才决定曝光给媒体。“媒体的曝光对当事人来说是双刃剑,曝光后地方政府官员会极尽骚扰威胁手段,胁迫当事人放弃维权,若当事人不放弃,地方政府就设法沟通,早日解决,所以很多时候,当事人的维权是否有进展,在于地方官员良心和当事人承压能力。若不曝光给媒体,估计真的没有人在乎她是否起诉。”杨占青说。

    附件1:起诉状邮寄单
    附件2:起诉状签收状态
    附件3:起诉状(去掉了个人具体信息,若需更详细的信息联系陈敏采访)

  • 上海尹慧敏行政诉讼庭审情况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8日消息】2019年11月20日,上海长宁区公民尹慧敏诉上海市长宁区分局、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行政治安处罚一案,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众多维权人士前往旁听遭拦截阻扰。

    据悉,尹慧敏诉上海市长宁区分局分局长(法人代表祝新军),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法人代表顾洪辉)行政治安处罚案开审,该案于当天下午14时,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两位被告皆未到庭。

    13时30分,上海公民是按秩序进入铁路运输法院第十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的,庭审前10分钟时,审判长符德强提前进入法庭走下旁听席与旁听人员打招呼。

    尚未开审,尹慧敏一方的旁听人员孙洪琴仅仅说了一句“符德强是枉判法官”,就被符德强多次指使法警和保安赶出了法庭,非法剥夺了公民的旁听权。见证人有当日到庭旁听的:葛开英,陈伟华,徐佩玲,陈国英,黄月华,彭妙林,彭俊,赵健,徐小妹,段春芳,江琴和美国籍丈夫,徐蓓蕾,张亚娣,王才发和金女士。

    张亚娣,王才发和金女士在进入法院时遭到一群保安和法警的拦截和驱赶。法警称里面的人已经坐满了,不允许再进入,尹慧敏在门外与法警和保安对恃,并告诉法警“你们不让我的旁听人员进入,我就罢庭,叫你们院长下来评理。你们的院长我认识,是我的责任单位长宁区法院的前院长陈亚娟。”尹慧敏与法警僵持在铁路运输法院的大门外约15分钟后,法警才准许3位被拦截在门外的旁听人员进入。

    另外,还有两位女士是尹慧敏的朋友,丁颖皓和董蓓蓓于13时45分到达法院东门口处,被法警们拦截在铁路运输法院的大门外没能进入法庭旁听。

    庭审中,符德强问尹慧敏回不回避,尹答,保留法官回避的权利,理由是因为她的旁听朋友孙洪琴未开审就被赶出了法庭。尹要求记录在案,结果,庭审笔录上只有尹保留法官回避的权利,后面的一段朋友被赶出法庭的话被省去。这次的庭审笔录故意将字体设置得很大,字与字之间的空隙也很大。记录的内容都很简单。尹慧敏这一边记录的,仅仅是证据无真实性,无合法性,无关联性。几乎每一条质证的证据都是用这几个字打发的。

    审判长符德强还包庇被告,企图隐捏尹慧敏当天庭审递交的3份证据材料,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书和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信息公开答复“训诫书不是立案移交单,不能作为地方公安处罚上访人的执法依据”这是最权威性的裁定和定论。符德强要求尹慧敏写仅供法庭参考,但尹慧敏是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的,但是符德强,强迫尹慧敏写“仅供法院参考”。对于尹慧敏提交的2007年第一被告长宁分局于2007年4月制作和出具的一份假的无公章,无案号,无承办人签名,字迹模糊不堪的伪造的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以法庭质证。让人怀疑,符德强这是企图毁灭原告的证据。

    庭审过程中,法官符德强压制原告尹慧敏陈述事实,不允许尹慧敏当庭发表质证意见,庭审记录断章取义,拒绝尹慧敏书面申请的网上公开庭审直播直录,拒绝了尹慧敏要求书面答复的请求。庭审结束后符德强又拒绝原告尹慧敏复制庭审笔录,尹慧敏发现庭审笔录断章取义,对原告尹慧敏陈述的事实记录简单空洞无物,尹慧敏在庭审笔录上只签到第4页,尹慧敏坚决要求复制庭审笔录后再次遭到拒绝,于是,尹慧敏拒绝继续在庭审笔录上签名,弃笔离开法庭。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违反最高人民法院直播直录的规定,和当事人可以复印庭审笔录的规定,企图继续炮制冤假错案。

    在离开法庭前,尹慧敏在法庭上对着长宁区区政府的工作人员和书记员等人说:“我即使输是输在权上,没有输在理上,反正签了字也是输,你们早就准备好了枉判了,你们去枉法裁判好了!”尹慧敏离开法庭时有6位保安和法警相随,将她送出了法庭。

    据了解,尹慧敏早年因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将其前夫的刑事重婚案转为普通离婚案,法官徇私舞弊帮助犯罪嫌疑人脱逃重婚罪和遗弃罪而上访维权。2007年,尹慧敏和前夫的一起财产权属纠纷案中,长宁区法院枉判共有住房尹慧敏唯一的女儿有居住权,将其女儿的住房份额非法剥夺,导致过错方尹慧敏的前夫(重婚罪和遗弃罪的嫌疑人)既逃脱法律制裁又多得益。法官张振东在庭审中帮助尹的前夫逃脱重婚罪和庭审中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执行法官董幼华和俞鸣琪,执行案抚养费久拖不执行,造成尹慧敏母女严重的生活困难,还找借口将尹慧敏送进了长宁区拘留所关押,导致尹的父母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住院。上海三级法院(徐汇区法院、上海市一中院、上海高院)医疗损害纠纷案枉判枉法裁判;行政案一审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和二审上海第二中级法院枉法裁判后申诉到上海高院久无音讯,刑事上诉案未庭审宣判,既无传票也不送达判决书。

    上海长宁区法院和长宁区公安分局与上海市精神病院相互勾结,尹慧敏的父母是因长宁公安分局多次滥用职权拘留关押尹慧敏而造成严重的精神病患者,住进上海精神病院22个月,后被上海精神病院医生无出院手续送回家丢弃在家门口。紧接着尹慧敏的父母先后在上海徐汇区中心医院医疗事故双亡。父亲高血糖被输葡萄糖滴液并发症3天死亡,母亲一肺炎症没有治愈被赶出医院转重症肺炎死亡。尹慧敏对父亲的死亡进行了诉讼。2012年1月4日诉讼到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徐汇区法院帮徐汇区中心医院开脱久拖不立案,在尹多方控告后,于2013年1月8日立案,上海三级法院在上海徐汇区中心医院严重的过错事实面前,未支持尹要求文字鉴定(病历中重要的数据被涂改等等)质证认定医院有严重过错事实的诉求,徐汇区法院以尹慧敏不同意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为借口枉法判其败诉,上海一中院和上海高院袒护被告和一审法院维持原判。因为怕法院继续枉法断案,她最终没有进行诉讼,尹母躺在冰库里至今已经数年之久。

    在维权控告和申诉期间,尹慧敏多次被始作俑者上海长宁区法院勾结长宁区公安分局异地拘留恶整,多次突破规定“开后门”强制收监,将身患传染病肝炎和多种慢性疾病的她施以酷刑手铐脚镣体罚、虐待和刑讯逼供,对其实施法西斯暴行。

    此次,尹慧敏将上海市长宁区分局、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告上法庭,法院却非法剥夺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法官符德强更是企图继续制造冤假错案。

    尹慧敏电话:15000791985

  • 福州林应强五人行政诉讼案将于2月1日开庭

    【民生观察2018年1月26日消息】本网获悉,日前福州人权捍卫者林应强、欧中辉、林东进先后收到福州市鼓楼区法院传票,将于2018年2月1日下午三点(在16法庭)开庭审理林应强等5人行政诉讼“福州市仓山区政府和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违法拘留”一案。

    2017年7月11日下午,林东进、林应强、欧中辉、林龙官、谢云天等5人,在所委托著名的北京共信律师事务所李栢光、刘培福律师陪同下,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集体状告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和仓山区人民政府滥权乱法雇请黑保安惨无人道折磨凌辱及违法拘留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当场就受理了行政起诉状。

    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在受理行政起诉状后的6个月内必须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但鼓楼区法院在法定审限内,却未依法开庭审理,也不作出判决。林应强等5人为此控告法院官官相护,不作为,经一再督促下,法院才临时变更合议庭成员,发出传票决定开庭审理本案。

    本案发生于2017年3月4日,当时林东进、林应强、欧中辉、林龙官、谢云天、张秀屏、李秀榕等7人,从北京天坛乘坐上2路公交车时遭随车警察盘查,只因7人身份证无端被“黑”,在北京东城地公交车站被警察带到北京东城区公安分局。后6人(除李秀榕外)被仓山区政府雇请的黑保安用暴力强行遣返回福州,一路上受尽黑保安惨无人道的暴力折磨凌辱。抵达福州后,6人更惨遭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滥权乱法以莫须有的“企图在全国两会期间制造影响”为由,违法行政拘留10天。林应强的租住处更是因此被抄家搜查,家里所有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伤情鉴定、拘留书、申诉控告等材料的原件全部被非法扣押,就是不还。

    林东进、林应强等5冤民(张秀屏因“福州大抓捕”一案一直在押)强烈不服,于2017年4月底向福州市仓山区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而仓山区政府(由副区长潘仰武签字签发)却是非不分,有法不依,作出的复议决定公然维持仓山公安分局滥权乱法行为。因此林应强等5人特地委托李栢光、刘培福律师,将仓山区政府(区长梁栋)和仓山公安分局(局长潘宣彬)告上法庭。

    此外,为抗议福州当地政府雇请黑保安惨无人道用暴力遣返,及警方违法拘留具体行为。2017年7月12日早上,林应强和其他共17人到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依法联名申请举行游行示威活动,请求批准从2017年8月1日至8月10日十天期间,每天在福州定时定点举行游行示威活动,以要求中共福州市委、市政府、中共福州纪委、人大等国家机关迅速采取一切具体措施和必要手段,对申请人在进京时被仓山区盖山镇政府、城门镇政府及鼓楼区鼓西街道雇请黑保安非法拘禁、殴打,仓山区公安分局违法拘留林应强等5人和侵害进京上访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侵权行为立即展开调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据悉,受托为本案辩护的李栢光律师系北大法律系毕业,他一向致力于维护弱势群体人权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利用法律武器帮助弱势群体维权,因此得过国际人权奖,以表彰其突出贡献。但从本案未在法定审限内依法开庭审理及作出判决可以看出,鼓楼区法院有法不依,关于这起行政诉讼案法院能否公正审理本案,目前林应强感到很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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