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请求

  • 湖南宁乡县喻明:请求批准退却国藉成另一国家公民的报告

    湖南宁乡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公安局、国土局、国资委、社保局、劳动局、粮食局:
      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不呈递一份这样的报告,至各级职能部门,请求在本报告尾首批复。
       一、1、2004年,原资福粮点,经县粮食局对外贴出公示,6300多平方米,以25万的底价的基础,予以公开处置,当时,我家住在资福粮点,并且又是粮食职工,报名要买,因只有我家要买,被搁置,2006年4月,又一次贴出公示,24万元,我家又一次报名要买,谁知,县粮食局因我62年双核时期,【年仅4岁】被凑数下放,县委县政府多次批示;请县粮食局负责解决落实。始终没有解决。【本人对此疑为没有行贿。】将我冤枉折腾一生,不服,粮食局刻意与当时的县政府改制办姜里云【副县长】运作,由姜里云与当时的资福乡政府乡长何友良及李建伟勾结,以乡政府招商引资的名义,写出书面报告,经常务副县长吴石平签字,以底价,卖给了姜里云老婆的娘家人【长久伢子】现请各部门去资福了解,原资福粮点是乡政府招商引资吗?
          2、在处置原资福粮点的过程中,我家坚持要买,矛盾已尖锐,粮食局副局长王迎开承诺,将军坪粮点也和资福的卖法一样,以底价15万元,卖给我,迫使我家作出让步,结果,当真买将军评粮点时,要拍,被逼以36.3万元的高价买下。【将军平是3600来平方米】高出的21.3万元应该由粮食局谁来负责,还是由王迎开卖单。
          3、买下将军坪粮点的当天,原将军坪粮点的三相四线被电工隆世強剪掉,目的就是要钱,断电423天,为此,又迫使我家全家四处奔走相告,所有职能部门,上访投诉维权已尽,无一部门对违法断电胁迫敲诈要钱的违法犯罪行为顿足,电力局要求我们起诉,声称;我们赔得起,告到法院,结果,还判我们败诉,【因王建中拿走了原告的诉求基础证据,明显的询私枉法行为】至今,本案原告还在要求查明原因,重新起诉。我家为了求得灰汤派出所的支持,因在与灰汤供电所结算电费时被打,喻明仅还手,要求灰汤派出所干预,使灰汤供电所不要那样办,寻求灰汤派出所的帮助,反而被诱骗至二里坡,拘留了。请公安局直接回答,法理何在?我必须要弄明白!还不黑社会了?!也是严重违法的!
          4、将军平粮点原属国家的粮食储备库,属国有资产,1975年征收并建成,所属粮点结构,均按国家标准,为了防止围墙倒塌,围墙外设置了一米的范围,对围墙实行保护,征收协议和征收图纸,在1975年就将粮点的结构和长远目标,设计好了。发给我们的土地证,将围墙外一米蓄抹去,并缩短时效,我家成员多次就此与粮食局和国土局提出交渉,如果要破坏原来的设计,将围墙外那一米抹去,我家对那一米就会失去管理权,围墙就会被村民挖倒,要求不破坏原来的设计,按征收协议发放土地证,现在,果然被挖倒了几十米,这不是粮食局国土局蓄意给我制造是非和麻烦吗?致使我家永远在无法摆脫的麻烦中,难以立足自強。我家坚决要求按征收协议,重新发放土地。是合理合法的。否则,视蓄意害人,要追究责任!怂恿地痞流氓无赖,无休止的来我们家捣乱。如果产权证要合法有效,必须按征收协议和图纸所标范围,重新改发放证书。让我别开纠缠,也是政府的责任。 
           5、4岁凑数下放,纯属错误,至使我放弃了成家,放弃了青春,一定要恢复户口,参加工作,使我在省地县区乡村组乃至中央国务院上访,寻找错误下放的来由和恢复户口参加工作的政策,中央要县政府解决,县委县政府要粮食局负责解决落实。在这寻找解决落实的途径的过程中,自然要有钱去作费用,为此,家里债台高筑,始终以低保维护,买下将军评粮点开始前三年,不知何原因,停止了低保,找县政府后,经县政府盖章,才又恢复低保,今年,又停止了,一个在共产党所谓政策的错误驱使下,一个4岁孩子去满足完成任务的指标,凑数下放了,至使该孩子,因为国家的体制的原因,受尽折磨,在34岁时才顶职,37岁才作父亲本身就已标明,非常的磨难不同寻常,也导致了一身病,这个孩子何罪之有?中国公民的生活早己离不开钱,低保又被无故取消,这个孩子又承担起了养育孩子的责任,如此好的共产党,这样好那样好的政策,为何就与他无缘呢,而且,大有整死他的阴显之处!这个孩子的成长除了本身的生命強外,哪个方面都是无辜的,4岁凑数下放,没有下放挡案,是组织没保畄的原因,怎么能懒皮不认账呢?因为病退,现在才发1300元一月,领导;请你们比效一下,合理吗?这也是政策,那也是政策,怎么只有对这孩子有害的政策才有用,对该孩子有益的政策哪去了!自从62年到现在,据我了解到的情况,县粮食局违规招工,严格的讲,至少有三百人,因此,我早已怀疑,共产党早就将我踢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门,所以,钢铁是怎么也炼不成的,或者,组织早已忘了共产党的初衷,成了高度腐朽的组织,在这组织里工作的人员的工作就是吃饭,说话,拿工资。办错的事是政策和别人的,功劳荣誉是自已的,这不是吃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的锅吗?我家一定要问明白,我家有哪条政策要取消低保?请社保局拿出文件或资料来!不然,我家必须享受国家的城镇企业职工的低保待遇。特地让我家成员如此遭罪,停发的几年时间的低保,要补发!
    二、独生子女证明确写明,独生子女,优先招工。尽管因资福粮点在县粮食局运作的暗箱操作下,违反政策地,低价卖给了长久伢子,本应享受优先待遇的我家,在当时气候下,被逼退出,而后,又被逼高价买下将军评粮点,与王迎开承诺的底价,高出了21.3万元,更加使我家债台高筑,并且,严重地影响了儿子的读书学习,尽管儿子的学业没有达到预期,但是,我儿子还是考取了大学,并即将毕业,县粮食局不能以政策或其它理由为借口了,以推脱责任,祸害我家及子孙后代,再也不许金蟾脫壳地把自身的责任推给共产党或政府了。山头主义般的,上面来的有益的好政策被粮食局一部份人瓜分,坐享其成,有害的政策就推给看不顺眼的职工。不向别人负责,人为将党和人民的魚水关系分开,生怕共产党的麻烦少了,至使共产党所倡导的和专为解决象我们这样的特殊情况的特殊政策长期被独呑,不能兑现,愚弄侮辱职工,办事停留在说话和玩文字游戏上,至使此类职工的生活上,经济上,精神上长期在高度压抑中,打着共产党及人民政府的招牌和所谓政策为幌子,施行有限的资源山头主义化。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我家全体人员,有权要求兑现独生证里的承诺,安排唐谣汉在粮食局上班。
    要求安排儿子唐谣汉在粮食局上班,既合理,又合法。同时,完全具备这些方面的条件。深观粮食局及粮食系统公职人员的各方面的素质和条件,不还是有相当多的客观存在和架势?这种客观存在和架势,我家全体成员是不承认的。也是这些客观存在和架势,长期影响了县委县政府对喻明同志的关于4岁凑数下放导至多方面难以处理的问题,多次批示,请县粮食局负责解决落实,始终没有解决落实。我们是粮食职工,原资福粮点,粮食局在处置该宗国有资产时,公平公正,不暗箱操作,不低价卖给外人,将军坪粮点兑现了底价卖给我的承诺,并且,将军坪粮点是按原征收协议,没有破坏当初建库时的设计图纸,【喻明一再重声要求,怎样征收的,就怎样发证。有哪个文件说,必须破坏改变当初的建库设计,置卖主长期在一些莫名其妙的是非麻烦中,请拿出文件来!】能有丁点向人负责现象,历来办事公平公正,不瓜分贪污党和政府的政策,上级的批示能在粮食局得到落实,喻明凑数下放能得到客观公认,并曾有过认可,是当时高压政策下,是对粮食局的减负,对国家的减负,作出了宝贵的贡献和牺牲。【是当时的粮食局股长刘述良指名凑数下放的】怎能不认账呢。不是通过顶替的途径来解决就业,没有迫使到处上访,寻找答案,曾经也报销过上访路费,因错误用来凑数,用的外衣是党和政府的政策,使我长期处在很难解答的压抑中,粮食局的所有公职人员,确实是系统精英能干,可并没看到创造了哪些人间奇迹!平庸得很!无非就是坐在共产党设立的机关里,见风使舵,为已谋利,专说些拥护党的好话的庸虫。我被改制后,因长期不予解决落实,引起身体多病,长期吃药,不知找谁报销药费,没有享受过药费报销了。
    综上所述,全都是在社会体制下,粮食局人为造成的是非麻烦,将他磨难折腾一生。如有一项是有负责精神,是家庭成员造成出来的,全家没有一个人会说,是宁乡县粮食局蓄意枷害,粮食局有如此金蟾脱壳之功能,事实上,逻辑上,有脸面对喻明全家?要安排儿子来上班,理由条件还不够充份?当然,既然历来有山头主义的现象存在,历来给枷害人不负责任,推脱的不负责任的夸夸其谈的托辞,黑白颠倒,远离事实,不实事求是,对这一现象离开人性的看待,由来已久。喻明全家人都是吃五谷杂粮的凡人,没有能力离开地球村,在社会体制的限制下,无法离开中国,既然是中国公民,有权享有公民所有的一切权利,既然喻明是凑数下放的粮食职工,而局里久拖不解决,而且影响到了儿子,既然自家的国有资产,可以不公平的低价卖给外人,既然承诺的原将军坪粮点以底价卖给喻明不能兑现,既然原将军坪粮点高出底价21.3万元,被逼所买,既然发给唐玉容的土地证,违反了1975年的征收协议,所有这些,只要粮食局及各职能部门,站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说得出我家成员哪里有错违法,或在法与理的基础上,各职能部门说得过去,都没有理由要将唐谣汉安排在粮食局上班。这绝不是要违背当今的政策,如此害我,找谁负责!自身的法定责任,推至法院,是对当事人的渺视和推脱!又是山头主义和吃闲饭的妙招!谁也没有能力,在蓄意制造的麻烦中,维权在各职能部门和公检法司间浪费时间,请求各职能部门对其具体事实批复回应。
     
    此致
     
    敬礼!
     
    喻明
    唐玉容
    2014年12月                                                              

  • 河南访民郭秀云不堪忍受迫害请求加入美国国籍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3消息:河南省中牟县白沙镇访民郭秀云,不堪忍受政府迫害请求加入美国国籍,申请政治避难。
    郭秀云申请避难的理由是  1、我家房屋被邻居建房破坏了我家房基础,造成墙体开裂,政府干部包庇邻居的侵权行为,不让解决此事,致使我全家住在危房之中,生命受到威胁。
    2、在维权过程中,政府干部草菅人命,对我打击迫害,无故将我劳教一年,在劳教期间,被干警打伤至终身残疾。
    3、政府给我6万元让我签的息诉罢访协议,这些钱无法修缮危房,我家仍继续住在危房中,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河南省中牟县干部杀人的新方式,让我家继续住在危房,企图达到赶尽杀绝的目的。
    为了躲避政府干部的迫害,请求加入美国国籍,申请政治避难。
     

  • 湖南离职老民办教师的请求报告

    我们是国家承认的、有国家民办教师编制的离职老民办教师。大家依据法规和政策,进行了反复认真的讨论,依法推选出了代表后,统一了三点共同请求,现集中向政府提出,请即刻支持!
     
    一、老民办教师是国家承认的人民教师,且立下了汗马功劳。
        上世纪我国实行“两条腿”走路:公办和民办的办学方针,人民教师也分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两种编制。民办教师是当年跟公办教师并列的一种用人制度。“有编”老民办教师是经国家劳动部门认可、按编制领取国家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国家确认有教师身份的职业教师。所以:
    (1). “凡属198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民办教师,都是国家认可的民办教师”。
    —邓小平先生在1985年笫一个教师节大会上讲话。
    (2). “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同是人民教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教人[1992]41号。
    (3). “民办教师是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级人民政府原规定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的截止时间不得改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
    (4). “民办教师是整个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发[1997]51号。
     (5). “省级人民政府原规定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的截止时间(1986年12月31日)不得改变。”—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信访局2007年3月6日《关于部分“民办教师”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以上这五条中仅有一条就能充分说明:老民办教师都是国家承认的人民教师。
     
     
    (一) 民办教师“立下了汗马功劳”、“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1)、“广大民办教师为发展我国农村教育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
    (2). 民办教师“为我国农村教育和农村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教人【1992】41号。
    (3).“在我国青黄不接的时候顶住了我国教育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
    —-摘自邓小平先生在1985年笫一个教师节会上的讲话。  
     
    (二)、湖南省教育厅多次错误地否定老民办教师的教师身份。
    (1). “原民办教师是指 1986 年…并领取民办教师补助,不列入国家教师编制的人员。”  —-  湘教通〔2012〕171 号。
     (2). “民办教师离开了岗位,就不再具有民办教师身份” “对因各种原因离开了岗位的所谓‘民办教师’…”
     —2007年3月6日湖南省教育厅等在《关于部分“民办教师”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三) “只要他们曾经从事过教育教学工作,对其付出的努力都应该承认。”虽已离职,但不能否定人民教师身份和功劳。
    (1).  因“僧多粥少” 、“生不逄时” 等原因离开了岗位,只不能享受工资等在岗待遇。但不能否定他们教师身份的历史事实!这就像你爸妈离婚后,没有和你一起生活的那一个,虽已不是这个家庭成员,也没和你一起吃住,但仍是你亲爸或亲妈一样。为什么说“民办教师离开了岗位,就不再具有民办教师身份” 呢?
    也不能因为有部分已转正了,就说民办教师问题解决了,就把离岗的否定或遗忘了。
    (2).具有尊师重教美德的中华民族早就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的说法。为什么主管教师的教育厅却说“民办教师离开了岗位,就不再具有民办教师身份” ?做过河拆桥、卸磨杀驴的白眼狼。
    (3). “1.肯定原民办教师为发展我国农村教育事业所作的贡献。不管是国家承认的、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民办教师,还是‘计划外民办教师’,只要他们曾经从事过教育教学工作,对其付出的努力都应该承认。”—国家信访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室于二0一0年九月八日联合发出的《中小学代课人员和原民办教师问题接访答复口径》。
     
    所以“民办教师离开了岗位,就不再具有民办教师身份” ,“ 所谓‘民办教师’…”和“不列入国家教师编制的人员”这几句都是错误的!必须彻底纠正!所以,首先就应该毫不犹豫地书面承认,所有离职老民师的教师身份;
    其次是发退职金(一次性生活补助);
    第三是.达到退休年龄的发退养金(教龄补助)。
     
    二、   按原有政策一次性补发离职“老民师”退职金
         “退职金”也有叫“离职金”、“一次性生活补贴”、“ 安置费”或“买断”。
     
    (一).  原先已有依据 ,应发退职金。
    (1). “对辞退人员,地方政府要根据教龄等情况给予一次性的生活补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1997]32号。 
    (2). “ 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等文件精神…对根据国办发[1997] 32号文件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当时未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的,地方政府应予以落实”    —— 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央编办 《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 教人[2011]8号。
    (3). “对解聘人员,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安置;对那些教学多年的民办教师,应根据不同情况,发给生活补贴…”   ——国家教委《关于中小学教师队伍调整整顿和加强管理的意见》[83] 教师字014号
    (4). “凡因超编或不宜继续从事教学工作而调整出教师队伍的民办教师,各地方可根据需要,另行适当安排工作。被辞退的在册民办教师如乡镇无法安排工作,由县或乡镇发给一次性退职金,其补发金额按工龄以一年一个月本人标准工资计发。”   
     ——湖南省教委《关于中小学民办教师管理暂行规定》湘人教[1991]60号。
    (5). “四、对被辞退的在册民办教师,未发给一次性退职补助金的,可按湘人教字[1991]6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退职补助金。”  ——湖南省教育厅2006年6月23日《对“民办教师”有关问题的答复》。
    (6). “(三)关于给予一次性补助问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辞退人员应给予一次性补贴。湘人教字[1991]60号文件规定,被辞退的在册民办教师如乡镇无法安排工作,由县或乡镇发给一次性退职补助金,其补发金额按工龄以一年一个月本人标准工资计发. 多数地方已按规定计发了退职补助金。确未发放的,可按规定补发。”  ——省教育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访局2007年3月6日《关于部分“民办教师”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7) “三、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群体的合理诉求,积极解决遗留问题。对于辞退的原民办教师,凡符合发放一次性生生活补贴政策而没有发放的地区,要限期按标准补发到位…”——湖南省联席办于2010.2.5日召开省维稳工作会议发出的题为《关于做好原民办教师信访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
       七条中仅有其中一条就行了。还有《劳动法》、《教师法》等,就不必再例举了。
      “买断了”后,我们才兼有农民身份,没买断,我们就永远还具有教师身份,永远找政府要一次性退职生活补助金。
     (二). 原民办教师补发退职金计算公式:“按工龄以一年一个月本人标准工资计发”。即得出计算公式是:本人累计教龄乘以当前全省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当前月平均标准工资”可参考湖南省2011年发布的统计数据:教育行业月标准工资为2825元。
     
    (三). 补发退职金的对象:
    “只要他们曾经从事过教育教学工作,对其付出的努力都应该承认。”——2010.9.8.国家信访局、教育部联合发出的《中小学代课人员和原民办教师问题接访答复口径》。所以,只要是有编老民办教师,教龄没得到补偿或“买断”的都应补发。包括清理整顿、辞退解雇、行政调离、打击报复、鸠占鹊巢、自动离职、已故死亡等等。这些都是他们立下汗马功劳应得的。
     
    三、离职老民师到了退休年龄应按月发退养金(或称教龄补助)
     
    (一)  原先就有规定,应发给离职老民师退养金。
    “四  进一步提高民办教师地位和和待遇,逐步实现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民办教师的国家补助补分,除按国家规定由县统一提取一定比例的福利基金外,要全部发给本人…”“…逐步建立民办教师保险福利基金,资金可以通过从民办教师工资总额中按规定比例提留,从教育事业费附加中提留、财政补助…以及民办教师个人少量交纳等多种渠道筹集,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用于解决民办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健、生育、困难补助、死亡抚恤、丧葬费等开支,使年老病残民办教师得到有效的社会保障,…”——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问题的意见》[1992]41号;
     “老民师”在职教书时,县教育局根据上级精神,已“按国家规定由县统一提留”了一定比例福利基金,学校又还从我们个人的国家津贴费(工资册)中逐月扣留了福利基金,作为年老时的退养金。现已达到退休年龄的离职老民师,就必按原先已有政策逐月发给“退养金”。 这就像现在交了“社保”,到退休后领退休金一样。不能因部分民师已转正有退休金了,就把离职的应发退养金也遗忘或取消了。
     
    (二)现在又还另有国家政策、法规,应发给离职老民师退养金。
    (1). “八、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教师法》中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的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1997]32号。
    (2). “当前一部分民办教师由于年龄和身体原因,已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妥善解决这部分民办教师离开工作岗位后的生活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国家教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1988]教计字100。
    (3). “四、 进一步提高民办教师的地位和待遇,逐步实现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同是人民教师,同样履行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在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上,没有公办民办之分。”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要真正做到‘四个一样’:政治上一样待遇、工作上一样要求、组织上一样管理、生活上一样关心。”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问题的意见》[1992]41号;
     
    (三)  退养金(或称教龄补助)的计算公式:
       公办教师、有编离职民办教师,只是教龄长与短的人民教师,公办教师教龄长些就享受退休金待遇,民办教师教龄短些就享受退养金待遇。按“同工同酬”原则和数学公理,等比推出,老民办教师每月发给的退养金计算公式是:全省公办退休教师当前月平均工资除以公办退休教师平均教龄,再乘以民办教师本人累计教龄。  
     
    (四)教龄补助应是在原有养老基础上增加的。
    无论是已纳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等其它养老保险,只要是没把民师教龄计算在内的,都应另加教龄补助:即已有退休金基础再加教龄补助。自上访年起,超过退休年龄的部分,应一次性补发。
     
    四、书面答复:支持以上诉求。否则将要求上级依法给予久拖者行政处分,并承担重复群访和越级上访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甭说有点牵强,甭说考虑财政困难,甭说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当然要的是价、出的才是钱。按政策给钱是理所当然。商家搞几折促销,政府为何不可搞“几折促稳”呢?哪怕是微乎其微,老民师这些“渐冻人”也感激不尽!。
    《信访条例》第三十二条 说:“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我们的诉求合情合理,且“ 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 秀才遇到兵,道理都讲清。我们依法上访,但接访者却违法久拖,长期精神折磨、煎熬我们这些生命进入倒计时的爷爷奶奶们。所以请按《信访条例》期限,制定时间表,诚心书面答复我们以上的诉求。否则我们随时重复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要求上级依法给予久拖者行政处分,并迅速改正推诿、敷衍、拖延等不作为、渎职违法行为。为此所有一切开支费用和责任均由违法者负责!
                                  此致
    敬礼!
     
    湖南民师
    2013-10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