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诽谤

  • 广西访民唐秀和 “诽谤”案被押20月后获不起诉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0/18消息:广西河池都安县访民唐秀和因控告都安县法院院长等人强占耕地,非法建设法院小区住宅,被以涉嫌“诽谤罪”在关押20月后于10月16日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当日唐秀和获释回家。 唐秀和是2014年2月27日,因涉诽谤罪遭都安警方刑拘,“被诽谤”对象是都安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唐秀辉等人。4月4日都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5月17日都安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河池市检察院指定南丹县检察院管辖。南丹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4年9月25日将案件退回到都安县公安局补充侦查,都安警方后于2014年10月24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这期间还曾延长起诉期限一次。 2014年12月5日南丹县检察院以唐秀和涉嫌诽谤罪向南丹县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1月,该案经媒体调查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法院对唐秀和“诽谤案”审查后认为,该案属于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遂于2015年10月8日将案件退回检察院。案件被退回后,10月16日,南丹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决定书称,唐秀和诽谤他人,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因被害人没有告诉,依照刑诉法第十五条第四项和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唐秀和不起诉。 据悉,都安县全称是都安瑶族自治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7亩,澎湃网记者调查发现,都安法院在建的都安法院小区中,多位领导的在建住宅平均面积超过550平方米。此文发出后,又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据称4月间河池市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并停止该施工项目,但唐秀和却一直在押直至16日获释。

    唐秀和

    不起诉书

  • 广西访民韦亚尼被控诽谤寻衅滋事案将于4月8日开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3-25消息:今天,本工作室从尚宝军律师处得知,他与昨天接到天峨县法院通知,备受关注的广西访民韦亚妮涉嫌诽谤、寻衅滋事罪案定于4月8、9、10日在广西天峨县法院开庭审理。
     
    2014年4月18日北京尚宝军律师曾到广西天峨县会见被关押在天峨县看守所的维权访民韦亚尼。据尚宝军律师介绍,韦亚尼是元月16日被北京警方抓住,还被抄走电脑、5部手机、1部相机5、6个u盘,当天押回广西。同月18日以涉嫌“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关进天峨县看守所,同年的2月25日天峨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而警方指控她诽谤的原因是在境外敌对网站(博讯)上发表她的视频、照片、资料,这些材料反映的则是她在劳教所受到的虐待,和她上访的事情及遭遇,被警方定为诽谤。
    前不久,万余广西天峨县库区移民的受害者联名向中纪委递交联名信,要求释放他们推选出来的维权代表韦亚尼,证明韦亚尼所反映事情属实。
     
    据了解,2006年因为龙滩水电站建设移民,在发放移民补偿款过程中,原天峨县县长蒋家柏,(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原天峨县常务副县长,李祖兵(现任天峨县政协主席)、原天峨县移民工作管理局龙招波(现任天峨县副县长)在对天峨县库区移民的财产征收和安置发放相关补偿款过程中,违反广西自治区移民工作管理局政策,擅自截留、贪污移民补偿款,挪作他用、中饱私囊。为此,移民受害者推选同是受害者的韦亚尼为代表驻京信访此事,岂料,韦亚尼因此入狱。

  • 黑龙江绝症访民张淑芝被以诽谤领导拘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9-3消息: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患癌症访民张淑芝今天反映,她因给领导发短信被以诽谤领导为由拘留10天,1号晚上8点提前释放,昨晚到了北京。

    张淑芝说,8月24日她被望奎县公安局莫名其妙的给抓去才知道,她给领导发的短信惹祸了。在拘留所她的病犯了,路也走不了,饭也吃不了,意识不清,才送到医院抢救,3天吊针就用了几瓶盐水,就又把她送回拘留所。拘留所看她病重1号晚上8点就让她出来了。

    据张淑芝说,她给领导发的短信主要内容是,纵然包庇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落水干部,延续腐败,个职能部门涣散,黑恶势力四方群起,癌症患者呼救遭迫害,两次黑监狱、两次劳教、十次拘留。戒毒所所长职务犯罪,涉嫌受贿。市长纵然包庇县政府、公安造假案卷、假文书,信访局李处长参与涉黑、绑架,司法局人员枉法批条定罪,公安局宣传科长向报社谎报案情,县委书记、县长、副县长流氓执政共同主持参与造假卷宗、文书,参与恐怖袭击、绑架张淑芝,并打伤致残等。

    张淑芝原是黑龙江省望奎县运输公司国企职工,1980年参加工作,因工作中长期接触盐酸得了重病。1997年4月在北京中日医院做了一次大手术,不能正常工作,单位从此就停发了她的工资,连最低生活费也不给。为了生存张淑芝重病术后不久坚持工作至2000年。但仍被运输公司经理李长青扣留工资,张淑芝为此上访至今。

  • 湖南维权人士彭新忠因“诽谤”县委书记被拘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3-17消息:今天晚上,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反腐维权人士彭新忠被桂阳县警方行政拘留十天,现关押在桂阳拘留所。
     
    据了解,彭新忠今天下午被叫到桂阳国保大队,随后被指控在百度桂阳吧发贴“诽谤”该县刚调走的县委书记李向阳。

  • 湖南维权人士彭新忠因“诽谤”被拘留十天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8消息: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维权人士彭新忠今天联系本工作室说,他刚刚十天拘留期满获释。
     
    彭新忠说他是6月28日被桂阳县公安拘留的,拘留罪名是“诽谤”。所谓“诽谤”,是指彭新忠在网上发布了反映桂阳县县委书记、公安局长问题的贴子和短信。
     
    附彭新忠发布的网贴:
     
    湖南郴州官场,在经历了巨贪李大伦(前郴州市委书记,已被判死缓,现羁押在长沙监狱服刑)、曾锦春(前郴州市纪委书记,已被执行死刑)腐败窝案的沉重打击后,几乎毫无反省和改进。一些官员的腐败及对举报人的报复与打击地残忍手段,比李大伦、曾锦春时代有过之而无不及。近期,郴州发生了三起灭绝人性的被举报官员滥用公权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特大恶性案件。三起特大恶性案件,至今被高高“悬挂”在月球上,被人观赏,无人处理。这三起案件是:“在职一级大法官刘国平举报北湖区法院司法腐败被双规一百多天遭刑讯逼供案”;“肖克将军亲属张长玉举报官员涉嫌嘉禾煤矿腐败遭黑恶势力毒打案”;“大学生彭新忠举报县委书记腐败遭劳教及在劳教所遭干警毒打案”。市委书记向力力,你有何脸面面对郴州五百万父老乡亲和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
      我,彭新忠,郴州民间反腐人士,曾因参与举报巨贪李大伦、曾锦春被判刑四年。走出监狱后,我仍然“恶性不改”,多次找一些腐败官员的“麻烦”,警告他们老实做官,真心服务百姓。为此,我和桂阳县委书记李向阳、公安局长胡永华成了“死对头”。这是桂阳官场众人皆知的。近三年,我因“扰乱单位秩序”和“诽谤李、胡”被公安局拘留了7次。在各种办公场所,胡永华对我这个张狂的“犯罪分子”一直是怒目相视。2013年4月26日,胡永华在他办公室非常粗鲁的强行抢去我手机,然后对我手机非法检查。在社会上我多次遭到各种不法分子的伤害,报案后,桂阳公安局从不处理。近几年,桂阳公安局从不保障我的人身安全。
      可见,我这个民间反腐人士、“犯罪分子”和“清正廉洁”的桂阳公安局长胡永华结下了无法解开的冤仇!
      令人不解的是,2013年6月16日(星期天),我在郴州“君林酒店”大堂巧遇了桂阳公安局长胡永华,胡主动向我打招呼。胡说:“彭新忠,你在这里干嘛?”我漫不经心的回了他一句:“我在这里等朋友。”我离开酒店时,发现公安局长的公务用车(车牌号:湘L39599)停在酒店门口。
    回到桂阳后,有朋友告诉我,“君林酒店”是公安局长胡永华在郴州的家族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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