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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燕益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被传唤

    【民生观察2023年2月18日消息】本网获悉,中国人权律师谢燕益因代理大法案件,今天中午时分被辉县市公安局带走传唤!

    据有关朋友透露,2023年2月17日,谢燕益律师在河南省新乡市辉县法院出庭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期间被法官打断并被法警带下法庭,休庭后,谢律师刚出法院大门就被警察带走,目前被非法扣押在辉县法院等待公安的调查。

    随后消息人士在网上公布了辉县法院电话和相关领导姓名。河南辉县法院:0373-6256110,河南辉县法院审判长:秦可妍,参与扣押的法院人员:童海峰。

    在网友的多方关注下,谢律终于在今晚7点多钟获得自由。他在网上发推说:”回来了,感谢各位亲友关注,随后或有详述,谢谢。”

    据悉,谢燕益(1975年3月20日),男,祖籍广东电白,出生于河北高碑店,中国人权律师,曾参与代理大量维权案件,包括法轮功案件以及为被当局强迫失踪的维权律师王全璋案。

    2003年提起宪政第一诉,起诉时任国家军委主席江泽民不顾民意违反宪法利用等额选举方式继续担任国家军委主席。2008年发表《和平民主运动研究》积极倡导和平民主理念。

    多年以来,谢燕益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向有关方面提出数十件法律建议案、公民意见、信息公开公益诉讼案,受到海内外关注。

    2015年7月谢燕益被抓捕,2016年1月被逮捕,起诉罪名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曾被关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2018年5月24日,发表《退出中国律师声明》,在中国大陆不结束独裁、不结束迫害法轮功、打压基督教及少数民族等、“奴役压迫人民的现状”等违反法制的现象以前,“不承认在一个专制社会里真的存在法治意义上的律师这一职业”。


  • 谢燕益要求健康码信息公开收到答复函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28日消息】2021年12月1日,北京前维权律师谢燕益通过信函,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国家卫健委)提交了关于健康码信息公开的申请书。今天,谢燕益收到国家卫健委关于健康码信息公开申请的书面答复函。

    2021年11月30日,谢燕益起草书写了关于健康码的信息公开申请书,12月1日,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给国家卫健委。

    谢燕益在文中称,2019年年底新冠病毒肆虐全球以来,国家采取了诸多联防联控防疫措施,其中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手段在内的个人手机终端普遍推行的健康码。时至今日,健康码已经成为公民出行、公务、消费、就医、就学等等不可或缺的条件,关乎每一个公民方方面面的自由权益,健康码对于当今中国的普通百姓而言可以说无处不在,影响着千千万万人的衣食住行日常生活。

    申请人作为一名公民,出于自身及家人现实权益之考量以及公民权利责任所系,现申请国家卫健委向申请人公开以下事项:

    一、健康码普及推广的具体法律及政策依据?健康码在防疫体系中是否构成一项强制性责任?

    二、推行健康码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健康码的全面推行迄今效果如何,有关部门是否进行过相关评估?是否准备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防疫或公共卫生措施还是仅仅作为临时性手段?无论作为长期措施还是临时性手段,是否有立法计划制定相关法律政策以及依法听取民意举行听证等立法程序?

    三、健康码定期搜集的个人信息如何保存?是否采取相关措施保护个人隐私?如果是都有哪些措施?对实施健康码措施过程中发生侵权行为公民如何获得知情权、监督权及救济权利?

    四、健康码系统除了防疫功能,是否存在其他用途或者政府采取了哪些必要措施,防止健康码系统所涉公民隐私及行程信息被非法利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监控、利用个人隐私进行商业牟利等?

    在上述申请书发出之后,谢燕益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了国家卫健委关于健康码信息公开申请的书面答复函。告知书称:你所提申请属于咨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范围。如不服本告知书,可按《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在60日内向我委行政复议机构提起行政复议,或按《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在6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谢燕益表示,健康码政策信息公开透明化有利于依法科学防疫与隐私权保障相统一,有利于规范权力运行,只有善用和正用,而不是滥用和错用,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内的科技手段才会造福人类社会,否则将会带来异化和危险。

    附:致国家卫健委——健康码信息公开申请书

    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谢燕益,联系电话:13520232026。
    通讯地址:北京市XX区XXXX小区X号楼X单元XX室

    2019年年底新冠病毒肆虐全球以来,国家采取了诸多联防联控防疫措施,其中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手段在内的个人手机终端普遍推行的健康码。时至今日,健康码已经成为公民出行、公务、消费、就医、就学等等不可或缺的条件,关乎每一个公民方方面面的自由权益,健康码对于当今中国的普通百姓而言可以说无处不在,影响着千千万万人的衣食住行日常生活。

    申请人作为一名公民,出于自身及家人现实权益之考量以及公民权利责任所系,现申请国家卫健委向申请人公开以下事项:

    1、健康码普及推广的具体法律及政策依据?健康码在防疫体系中是否构成一项强制性责任?

    2、推行健康码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健康码的全面推行迄今效果如何,有关部门是否进行过相关评估?是否准备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防疫或公共卫生措施还是仅仅作为临时性手段?无论作为长期措施还是临时性手段,是否有立法计划制定相关法律政策以及依法听取民意举行听证等立法程序?

    3、健康码定期搜集的个人信息如何保存?是否采取相关措施保护个人隐私?如果是都有哪些措施?对实施健康码措施过程中发生侵权行为公民如何获得知情权、监督权及救济权利?

    4、健康码系统除了防疫功能是否存在其他用途或者政府采取了哪些必要措施防止健康码系统所涉公民隐私及行程信息被非法利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监控、利用个人隐私进行商业牟利等?

    申请依据及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条、第九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以及人民的知情权、政府职责操守与良知、行政机关以及国家公职人员的政治伦理、人道责任特提出此申请,请予披露为盼!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申请人:谢燕益
    2021年11月30日

  • 许那案致北京市政法委书记齐静的公开信

    尊敬的齐静书记:

    您好,我是中国公民谢燕益,以许娜朋友的身份担任北京市东城区法院负责审理的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案件许娜、李宗泽等涉嫌破坏法律实施一案许娜的辩护人,该案尚未开庭,东城法院就悍然剥夺许娜、李宗泽的辩护权以非法的条件不让我和李宗泽的父亲为许娜、李宗泽出庭辩护,众所周知,程序合法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在给您写信以前我专门查询得知您去年年底刚刚屡新北京市政法委书记一职,而此案的立案侦查、批捕、审查起诉均发生在您履职以前,我认为有必要让您了解该案的具体情况,期望对于改变在本案中案外因素干扰司法独立、影响本案依法、公正审判之迫切现实能有所助益。

    如前所述,向您报告许娜一案表达我的观点并非希望权力干涉司法独立而是乐见更高层级的权力此时能够为推动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排除权力因素对司法独立的不当影响、防止非法行径的持续发生起到积极作用。

    关于剥夺辩护权一事此前(2021年5月27日)我已致信东城法院赵军院长、东城检察院贺方检察长并多次赴两机关进行沟通交涉,时至今日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对于一个如此“普通”的刑事案件,首都一级检法两部门何以竟不惜知法犯法公然剥夺辩护权呢?只要看一看起诉书就会知晓答案。按照东城检察院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起诉书所指控的两项内容来看:第一就是所谓2020年2月至6月期间(也就是去年新冠疫情爆发期间)许娜他们拍了一些照片上传至境外网站发布;第二、许娜他们作为法轮功学员偶尔在住处有聚会的情况发生。这是起诉书指控的全部涉案内容。有人就把二者联系起来借题发挥把此事政治化以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制造出一起“惊天大案”。当此多事之秋,即使站在执政党追求稳定平安的立场上来看,采取消弭社会对立、化解官民矛盾、与人为善的和解立场似乎也才是明智之举,动辄小题大做推波助澜把一件毫不足道的事情进行政治渲染炮制一个大案对当事人赶尽杀绝,劳民伤财制造一起涉及11个无辜公民的案件摧毁11个无辜家庭实在令人费解!众所周知,拍照发到网上不但是当今互联网时代网民们的生活常态,也是每逢公共事件、天灾人祸人们不安情绪的一种宣泄方式自然的反应,更是公民信息分享自救互助的公义之举,是我国宪法所保障的正当合法行为,拿它做文章是公然违反宪法、以言治罪、钳制打压言论新闻自由、剥夺信息权利的行径违背了罪刑法定的法治原则。第二个方面尤其需要指出,许娜他们仅仅由于法轮功的身份,对他们制造案件政治正确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以许娜为例,东城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所列举的历史也是不容忽略的,许娜仅仅由于收留法轮功赴京上访申冤人员就曾被判刑五年(2001年),2008年奥运会期间许娜夫妇遭到无故盘查,许娜丈夫于宙在羁押期间死亡,她再次被判刑三年。许娜出狱后一直坚持为夫申冤追查于宙的死亡真相遭遇种种非法阻碍,她常年被非法监控。东城区检察院的起诉书背离基本事实将许娜描述成为指使者、主犯、情节特别严重,明眼人一看便知这分明是把许娜置于死地的节奏,让她永远不能再追问丈夫的死因,让炮制包括她在内的信仰冤狱的元凶们永远逍遥法外。之所以煞有介事制造如此一起惊天大案不就是出于他们的法轮功身份吗?而对法轮功学员以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抓捕审判根本是错用法条(详见:《立即纠正许娜涉嫌破坏法律实施冤假错案之法律意见书》)。这场持续了二十多年的政治打压迫害运动如果最初还不为人所知的话,近年来,这一真相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为海内外全世界人所共知,其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难以估量。这场迫害运动从一开始就不是国家的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而是个别人的意志,它从一开始就是反国家、反社会、反人类的。对法轮功的非法迫害时至今日还有人继续推行没有周永康的周永康路线,继续以制造冤狱的方式绑架更多体制内的同胞、绑架整个国家与社会,让更多人背上历史的罪债,这场骇人听闻的反人类罪恶何以还在持续当中?冤狱的无形机器何以仍在暗暗运转?

    齐静书记,通过查考相关信息得知您是学法律出身的,作为许娜的辩护人我仅仅要求本案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来依法审理依法判决,当事人的辩护权利应得到依法保障仅此而已。如果依法审判,我可以肯定,许娜他们是无罪的,法轮功是无罪的,合法与违法,罪与非罪从来都泾渭分明。

    在此作为法律人我想对包括齐书记在内的千千万万体制内的法律同仁阐述一点立场,诚如网民所言,社会的悲哀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沉默,面对邪恶,沉默就是帮凶。只要稍具智识者愿意正视历史直面良知就可以判定许娜他们不仅无罪而且他们无疑是这个国家这个族群的道德良心。我们应当知晓,冤狱的持续制造没有任何人从中受益包括江泽民周永康他们在内。这个历史包袱也是我们这个国家不可承受之重。我确信对于本案最终得到依法公正处理,是包括所有现任北京市领导以及现任中央领导都乐见其成的。

    不过冤狱的机器不会自动停止下来,破除历史包袱需要转变观念和一点一滴的行动,需要我们严格依宪依法办事,我们应当对我们国家的未来有信心,对我们社会的未来有信心,面对邪恶与黑暗,每一个人的无愧与心安可能并非取决于抵抗成功与否而是取决于在这一过程中你是否尽力抵抗过!假如二十年前,由于无知及被操控的原因还有人主动去迫害法轮功制造冤狱,时至今日由于真相的不断披露以及人民的加速觉醒,几乎没有人会认为参与制造法轮功案件是一件什么值得光彩的事情了,这也正是本案尚未开庭就有人煞费苦心竭力阻挡辩护非法剥夺辩护权的原因。试想假如于心无愧何至于害怕辩护?到底怕什么?害怕摆事实讲道理依法辩护吗?害怕真相大白于天下吗?害怕制造冤狱的罪恶勾当被当庭揭穿吗?仅从这一点就足见人心所向,邪恶违法势力并非有多么强大,没有人愿意无缘无故制造冤狱,也没有人愿意背上历史的债务。只要我们每个人愿意尽一份力就有希望,冤狱的机器就可以停止下来。我们应当知晓,我们正面临一场历史巨变,违法与合法、善恶是非,每个人都面临抉择一个救赎的机会,我们不仅要对自己负责,我们还要对我们彼此之间、我们的同胞兄弟姐妹不分族群、身份、体制内外都承担着一份责任,这也正是我向您向体制内同胞表达我的一点立场的原因。

    此致
    政祺!

    许娜辩护人:谢燕益
    2021年8月23日

    纠正违法渎职行为保障辩护权利紧急申告书

    东城区法院并赵军院长: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谢燕益,受许娜及其家属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担任贵院审理的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破坏法律实施涉嫌案件许娜的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2021年5月8日,本辩护人将法定辩护手续即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授权委托书提交给贵院刑庭主审法官白崇伟的书记员徐一微法官,嗣后领取了起诉书副本一份并进行了阅卷方面的交涉沟通。5月25日突然接到一位自称白崇伟法官助理的张姓女法官电话(84190276),她告知我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不能担任辩护人。

    5月26日下午,本人携带多份近期参加辩护的高院、中院裁判文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专程前往贵院约见白崇伟法官,意图与其进行良好沟通依法解决辩护问题。白法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坚持要求本人去开具什么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且进一步要求还要开什么朋友关系证明,本辩护人在向其展示本人近期参与辩护案件的裁判文书后表示,要求开具无犯罪记录等证明不但于法无据而且也有违司法实践中的惯例,根据最高院刑诉法的最新司法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辩护人仅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身份证明及当事人委托书,无义务提交其他任何材料。当然本人从善意理解法官核实辩护人身份法定职责的立场出发向白法官建议,如有必要,本人可以出具书面声明或配合法院对此专门做一个笔录。最终白法官未接受我的建议彼此存在较大争议,临别时我要求白法官立即将此事向院长作出汇报。与白法官见面后,为了解决问题,我又联系了贵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赵金迪法官(电话:84190295)向其反映该情况。

    东城区法院作为首都一级法院,白崇伟作为贵院一位资深法官,应当知晓,刑诉法第三十三条、最高院关于刑诉法最新司法解释四十二条之规定;应当知晓,人民法院承担保障当事人辩护权的法定职责;应当知晓,司法实践中如何充分保障亲友辩护的惯例通行做法;应当知晓,对于公权力法无授权则禁止,对于私权利法无禁止则自由的法治原则。应当知晓,本案作为一起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无论最终实体结果如何,人民法院对保障当事人辩护权及程序合法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知晓,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但属于有罪推定思维于法无据而且有违法治文明侮辱人格;应当知晓许娜及其家属坚持由我作为其辩护人的立场不会改变,刑诉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权聘请两名辩护人,当事人委托一名辩护人还是两名辩护人,当事人委托律师还是委托亲友辩护是当事人的权利,是否充分保障辩护权应以当事人意志为准而不能以法官意志为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委托辩护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本人一向秉持与人为善的立场,认为自己有义务让赵院长您充分了解具体情况,也相信对具体情况的充分了解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本人认为,法官及人民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与当事人及辩护人对法律的认识理解上存在分歧很正常,如果经过充分沟通,明知法律规定仍然故意违法恣意妄为就不仅是认识上的问题了,公然剥夺辩护权是严重的滥用职权行为。大家都知道,即使在周永康执掌政法大权时期都没有肆意剥夺辩护权,今天中央正在进行整风肃纪对政法队伍、司法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案尚未开庭法官即违法剥夺辩护权何以公正审案?如无法律依据非法剥夺辩护权造成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贵机关作为许娜破坏法律实施涉嫌案件的审判机关,恳请你们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纠正不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此致
    审祺!

    申告人暨许娜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谢燕益
    2021/5/27

    纠正违法渎职行为保障辩护权利紧急申告书

    东城区检察院并贺方检察长: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谢燕益,受许娜及其家属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担任贵院起诉的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破坏法律实施涉嫌案件许娜的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2021年5月8日,本辩护人将法定辩护手续即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授权委托书提交给东城法院刑庭主审法官白崇伟的书记员徐一微法官,嗣后领取了起诉书副本一份并进行了阅卷方面的交涉沟通。5月25日突然接到一位自称白崇伟法官助理的张姓女法官电话(84190276),她告知我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不能担任辩护人。

    5月26日下午,本人携带多份近期参加辩护的高院、中院裁判文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专程前往东城法院约见白崇伟法官,意图与其进行良好沟通依法解决辩护问题。白法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坚持要求本人去开具什么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且进一步还要求开什么朋友关系证明,本辩护人在向其展示本人近期参与辩护案件的裁判文书后表示,要求开具无犯罪记录等证明不但于法无据而且也有违司法实践中的惯例,根据最高院刑诉法的最新司法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辩护人仅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身份证明及当事人委托书,无义务提交其他任何材料。当然本人从善意理解法官核实辩护人身份法定职责的立场出发向白法官建议,如有必要,本人可以出具书面声明或配合法院对此专门做一个笔录。最终白法官未接受我的建议彼此存在较大争议。

    东城区法院作为首都一级法院,白崇伟作为一位资深法官,应当知晓,刑诉法第三十三条、最高院关于刑诉法最新司法解释四十二条之规定;应当知晓,人民法院承担保障当事人辩护权的法定职责;应当知晓,司法实践中如何充分保障亲友辩护的惯例通行做法;应当知晓,对于公权力法无授权则禁止,对于私权利法无禁止则自由的法治原则。应当知晓,本案作为一起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无论最终实体结果如何,人民法院对保障当事人辩护权及程序合法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知晓,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但属于有罪推定思维于法无据而且有违法治文明侮辱人格;应当知晓许娜及其家属坚持由我作为其辩护人的立场不会改变,刑诉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权聘请两名辩护人,当事人委托一名辩护人还是两名辩护人,当事人委托律师还是委托亲友辩护是当事人的权利,是否充分保障辩护权应以当事人意志为准而不能以法官意志为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委托辩护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本人认为,法官及人民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与当事人及辩护人对法律的认识理解上存在分歧很正常,如果经过充分沟通,明知法律规定仍然故意违法恣意妄为就不仅是认识上的问题了,公然剥夺辩护权是严重的滥用职权行为。大家都知道,即使在周永康执掌政法大权时期都没有肆意剥夺辩护权,今天中央正在进行整风肃纪对政法队伍、司法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案尚未开庭法官即违法剥夺辩护权何以公正审案?如无法律依据非法剥夺辩护权造成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贵机关作为许娜破坏法律实施涉嫌案件的公诉机关也是法律监督机关,恳请你们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纠正不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此致
    检祺!

    申告人暨许娜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谢燕益
    2021/5/27

    立即纠正许娜破坏法律实施冤假错案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谢燕益,受当事人许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担任其涉嫌破坏法律实施一案的辩护人。本辩护人通过了解相关案情以及对相关法律进行分析,认为由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立案、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东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许娜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案件是东城公安分局、东城区检察院两部门基于对法律的错误认识造成的一场冤假错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你们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主动纠正冤假错案确保无罪的当事人许娜得到公正对待,立即依法撤销该案以避免你们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事实与理由如下:

    众所周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二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立案、起诉许娜是由于其修炼和信仰法轮功。诸如此类案件一般仅仅由于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或者由于这个群体坚持自己的信仰被非法打压迫害后向社会申冤、维权、讲真相就遭到进一步的打压迫害几乎成为一种常态。由于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缺乏法律依据,并且为达非法目的从一开始就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故意错用法条即刑法三百条造成大量信仰冤狱。肇始于1999年持续了近21年一场专门针对法轮功的非法镇压迫害运动,如果最初还不为人所知的话,近年来,这一真相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为海内外全世界人所共知,其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难以估量。这场迫害运动从一开始就不是国家的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而是个别人的意志,我们需要将个别人的意志与国家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加以区分,个别人的意志不仅不能代表国家、代表执政党而且可能因其违法性是反国家、反党、反社会、反人类的。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不能因为个别人的错误而承担如此大的代价。我们每一位社会公民、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不仅不应该执行个别人的错误意志,而且还有义务、有责任坚决与这种错误意志、错误行为作斗争,以捍卫国家的正当意志、法律的正当意志、执政党的正当意志,坚持原则,不跟反法治、反国家、反人类的恶行站在一起,如此才能真正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法治以及维护执政党的权威。作为一个公民、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或者是一名党员应当好好学习一下宪法、党章,以及文革结束以来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决议,看一看历史,看一看人类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文明的。

    过去二十年间,各地公检法在处理法轮功案件时根本没有像通常那样按照一个常规的刑事案件来加以对待。在法轮功蒙冤的一个个案例中,无罪推定、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司法中立等法律原则一概不被适用,与此相反,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没有法律依据大量法轮功学员仍被定期抓捕、被枉法裁判制造冤狱,千千万万的司法冤狱被持续制造。

    与此同时,这场运动是人类有史以来世所罕见的一场戕害人权、群体灭绝的严重反人类事件。中共十八大之后,尽管这场丧尽天良的迫害行径仍然得以延续,但是辩护人认为,从一般人性来判断习近平先生不可能愿意背上这笔历史的债务。辩护人认为,习近平先生以及更多现任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会越来越深入了解其事实真相,所有人会越来越看清此类案件的本质。不管过去如何,从今天开始,这场迫害必须被正视,必须尽快停止下来,它需要体制内外所有中华儿女的共同努力,让非法迫害的行为得到及时的关注和纠正,辩护人不相信现任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谁会心甘情愿背上这样一个残害百姓、荼毒生灵的历史罪债。虽然二十年来由于少数反人类的邪恶犯罪分子把持政法大权在全国范围内制造了大量法轮功学员的冤假错案,但近年来“法轮功”案件从普遍重判向轻判进行无罪化处理是个发展趋势,并且在本案发生之前各地出现诸多法轮功案件审而不判、发回重审、免于追究刑事责责、不起诉、撤销案件、无罪释放的案例,充分彰显了人性良知的日益觉醒。

    众所周知,政教分离是一项通行的国际准则,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了包括保障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的内容。世俗权力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权力不能对公民信仰权利予取予夺。由此可知,任何处置宗教信仰的法律政策自然因其违宪性而失效;众所周知,由于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缺乏法律依据和相关标准,以刑法三百条所谓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是适用法律错误,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众所周知,法轮功学员在1999年以前只是学法练功并没有向社会散发传播资料、讲真相的现象,而1999年之后,由于他们遭受了各种诬蔑和打压迫害(比如央视炮制天安门自焚假新闻以及各大官媒铺天盖地对其妖魔化指斥其为邪教组织等等)并且以劳教、判刑、洗脑班、酷刑等各种手段打压迫害信仰者甚至时常出现致伤、致残、致死的现象以及活摘器官这一骇人听闻的事件,对法轮功的迫害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为了申冤与反迫害他们不得不走向社会,告诉不明真相的世人他们不是邪教组织,他们是好人,他们遭到了诬蔑以及发生在他们身上的种种遭遇与不公。在这一过程中,镇压与迫害是起因,申冤与抗争则是被迫的回应,他们之所以要到社会上去发资料、讲真相,是因为迫害在先,并且迫害的现象十分普遍极其严重。

    众所周知,镇压迫害法轮功运动的发生有其历史背景和政治上的原因,1999年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为了巩固和延续其权势地位利用手中权力发动一场全面镇压、迫害法轮功群体的运动,从中央到地方专门成立了镇压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即所谓的反邪教办。而江的党羽以及大量体制内公职人员或者慑于江的权势或者基于既得利益、政治风险的考量紧跟政治形势利用手中权力谮越宪法、法律,统驭公、检、法、宣传等国家机器大肆抓捕、迫害、诬蔑法轮功学员。一场空前惨烈的镇压与反镇压、迫害与反迫害的较量就此拉开序幕。

    众所周知,二十年以来,法轮功群体面对肆意剥夺其信仰权利对这一群体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打压迫害、群体灭绝的遭遇,他们的不平和抗争应是作为一个人来讲的正常反应。他们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多年遭遇的不公与迫害导致个人及家庭陷入极端悲惨的境地,但是他们始终有一个最基本的底线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面对如此巨大的人生苦难和悲惨命运他们从来没有采取过任何不适当的行为,比如因受到不公正待遇而报复社会破坏社会秩序、采用暴力等手段对抗政府进行过激违法犯罪行为等现象,他们和他们的家属,还愿意找律师辩护,对我们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还寄予了希望和信赖、对法律还有着某种信任对人性和良知也有期待。(我的法律同仁们应该注意到,近年来全国各地暴力恶性事件逐年增多,而与此相反的是:尽管由于个别当权者的错误,自1999年以来全国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人类有史以来极为罕见的残酷迫害与镇压,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流离失所,但他们对这种不公与残忍仍然能够以和平、理性、忍让、克制的态度回应之,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依靠对信念的执守,相信善的力量,可歌可泣的和平申冤与抗争,向世人讲清真相,告诉不明真相的人们,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法轮功学员是好人,法轮功是被人诬蔑的。即使承受着自己、亲人和同胞们被多次制造冤狱、亲人同胞们被迫害致死、致残乃至被活摘器官等种种难以想象的苦痛,承受着生离死别、千古奇冤,但仍然坚守信仰相信正义必胜,从来没有以暴易暴以怨报怨,全国没有发生过一起法轮功学员因遭受迫害与不公而采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鸣冤雪耻的事件,这是一种怎样的舍身救世精神,这是一种怎样的大慈大悲情怀?)如果非要说法轮功学员有罪那只有“腹诽”“言论犯罪”“思想犯罪”、“表达犯罪”、“捍卫信仰、尊严、生命与基本人权犯罪”。很明显,法轮功学员不是侵犯者而是受害人。

    众所周知,从法轮功信仰者持有或者散发的资料内容来看,即使这些物品被传播散发出去也根本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这些物品大致涉及到三方面内容:第一、出世的意识形态理论、超验的世界观主张,在法轮功信仰者看来,这个世界分多个层次,多层空间世界由神佛主宰。这些信仰层面的问题人生观的问题由人自己选择对现实社会没有直接关系。第二、对他们多年来因信仰遭受的不公、被妖魔化加以澄清披露,比如法轮功信仰者认为天安门自焚是制造出来的并非真实发生的事件,法轮功习练者是好人而不是什么邪教组织等等,这些内容也不可能对社会有丝毫的危害性。第三部分,无外乎涉及到对执政党、政府的一些谩骂、批评、历史评价,首先这些批评、谩骂为何发生有没有值得反思警醒的地方是其中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其次这些谩骂、批评、评价客观不客观对不对暂且不论,尽管辩护人反对极端的情绪化的言论,但即使是极端的谩骂、批评也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并且绝不属于刑事处罚的范畴是显而易见的。

    众所周知,其实从江泽民1999年7月20日发动全面镇压法轮功运动开始,对于执政党来说就将必然酿成文革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的历史错误。当初当权者完全可以选择以法治的方式而不是以斗争哲学搞运动的方式来对待新出现的社会问题、群体性事件。假如当初面对法轮功上访,如发生冲击国家机关、打砸抢烧、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现象则完全可以按照现代的法治理念将违法者绳之于法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运动方式加以对待,如果当权者选择运用法治的手段处理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则师出有名,谁都无话可说,并且始终占据道义高地。当权者依据宪法法律正当行使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秩序依法处理自然无可厚非。可遗憾的是,当权者自恃手中的权力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谮越宪法、法律发动了一场完全没有必要的政治迫害运动,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人道灾难,也导致当局背上沉重的历史包袱深陷罪恶泥沼当中。

    早在2010年前后,辩护人在给法轮功学员辩护时就明确提出了:“对待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违背历史潮流将会带来更大的人道灾难付出更大的政治代价!”至今辩护人仍然坚持这一立场并且还坚持认为:“法轮功冤案不平,国难未已!”因为大量法轮功冤狱的系统制造不单影响到千千万万法轮功信众及其家庭的命运而且长久以来它直接侵蚀摧毁了中国整个司法系统得以维系的合法性基础和任何进行良性改革建设的可能。

    二十年以来,全国上下司法工作人员或者明知法轮功当事人无罪但慑于当权者的权势或者对刑法三百条罪名存在错误、模糊认识,滥用刑罚处置法轮功信仰者、申冤者,造成大量冤假错案。对法轮功的镇压与迫害无异于消灭良善、对人性开战,这场运动严重毒害扭曲了正常的人性与道德,与此同时,在一个国家的内部始终存在着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正考验着每个人对于是非善恶、正义邪恶的选择与立场!这件事情同时也必然与这个时代的变革,这个国家的前途紧密相联。

    众所周知,中国大陆的法治建设肇始于改革开放之后即上个世纪的70年代末80年代初,从人类的历史发展来看,中国社会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建设应该说才刚刚起步,社会上下的法治观念还十分淡薄而专制思想则根深蒂固,加之一些当权者、既得利益者的倒行逆施,权力难以得到有效制约。由于这些历史和个人的原因,这场人为制造的冤狱也造成无数当权者、司法人员为违法行为背书,背负了一个沉重的历史包袱,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无论那些主动的违法者还是被动的违法者无不担心,如果真正贯彻法律的意志,势必影响到自己的现实权力、地位、利益乃至受到清算,因此使得大量法轮功冤狱无法翻转,冤狱仍在被不断维系制造当中。毋庸讳言,面对法轮功冤狱终将有一天得到纠正并且这一天正在日渐迫近的形势,有人想继续把法轮功案件政治化,意图延续对法轮功群体的非法迫害,绑架整个国家、整个社会让体制内更多同僚背上历史债务,如此一来那些制造冤狱背上历史债务者才会有安全感!

    辩护人认为,立即纠正这一历史错误才是明智的选择,无论如何,无辜的百姓不能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从常识判断,不排除当前的执政者愿意切割历史包袱,与此同时也不难想见,过去二十年间已有千千万万的体制内官员、公检法干警背上了历史债务制造了大量的信仰冤狱,导致一场空前的浩劫。警察系统、司法系统乃至整个国家机器为法轮功冤狱背书,被这个政治错误、历史包袱所挟持绑架达到不堪重负、积重难返的地步!

    辩护人也注意到,针对法轮功问题2017年初,两高新出台了《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文件明确废止了1999年及2001年的两个司法解释,相较于后两者而言,这个文件大大提高了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的门槛,这或许为解决该历史问题创造了一个良好契机,仔细研读这个文件不难得出如下结论:对待法轮功案件能不抓就不抓,能不捕就不捕、能不判就不判,其文件的精神实质就是:“停止迫害”四个字!

    纠正这一历史性错误无疑极具挑战性,必然会遭遇诸多困难和阻力,需要更多的耐心和努力,但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人权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全球化、信息化的加速发展让普世价值遍及世界的各个角落。从迫害法轮功这件事上来看,那些作恶者从起初的气势汹汹、肆无忌惮到今天的讳莫如深、回避与恐惧,作恶者也自知罪责难逃!我们不难发现,停止迫害,彻底纠正这一历史错误,不仅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正义之举,与此同时,我们可能还低估了人民的普遍觉醒、低估了现行体制内坚守良知的法治力量、正义力量、低估了海内外全人类的进步力量!无疑这是一个人性觉醒、神性复归的时代,我们更应该看到少数既得利益者反法治、反正义、反人类的邪恶势力日益陷于孤立和挫败当中,毕竟大多数参与的司法工作人员都是被裹挟进这场运动当中的,应当说,过去制造法轮功冤狱的主要责任不在基层,而今天则不同了,自今日始,只有勇于直面错误纠正错误,弃恶从善才有未来!

    对于当权者来说停止迫害走向和解才是唯一的出路,只有摒弃斗争哲学用爱与善意化解仇恨、苦毒才可以摆脱互害的社会现状避免社会陷入无序动荡的深渊,中国全社会需要一起面对这个挑战,以开启一个人权至上、和平民主、法治中国的崭新前景,共担人道使命!

    毋庸讳言,伴随而来的这场时代变革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信仰的较量,是非、善恶贯穿于始终!近二十年来对于法轮功的迫害与反迫害已经越来越具有了某种普遍性和全球意义,它已不单单是个别人、个别群体(法轮功)的事情了,它关乎每个公民的生命与尊严,关乎每个公民的抉择与立场乃至全人类的共同尊严与未来!这是一场和平与暴力、文明与野蛮、自由与奴役、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谁都无法置身事外。在这场较量当中,可以确信的是,人心向善、人们对于光明前景、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这一人性的普遍诉求决定着,真善美爱作为普适价值的信仰将会日益彰显与坚固起来!无论是谁?即使恶魔也时常装扮成正义与良善的形象。是非善恶就在你我心中,人心所向的普适信仰把大家联结在一起,它在每个人的心中,我们不但可以彼此验证而且可以收获喜悦,凭着它,人们不再恐惧,无往不胜!

    许娜辩护人:谢燕益
    2021年8月23日

  • 维权律师谢燕益在吉林代理郭宏伟死亡案失联

    【民生观察2021年6月12日消息】6月12日晚上20点27分接到郭宏伟父亲郭荫起的电话说:谢燕益律师在吉林四平,因为追究郭宏伟死亡真相代理此案,今天谢燕益在郭荫起廉租房的屋子里整理郭宏伟材料在下午三点多钟失联,因为郭荫起在晚上去送饭时发现谢燕益律师不在廉租房里,发现屋子里的材料被翻的乱七八糟,郭荫起立刻打电话联系谢燕益律师,电话无人接听状态。

    郭荫起说发现在下午三点多谢燕益律师在微信上呼过郭荫起,因为老人外出打印材料,老人出门不知道开手机流量,没有接到呼叫,晚上五点多钟老人才发现手机有谢燕益律师的呼叫。

    郭宏伟在2021年4月10日上午10点59分已经无生命迹象在医院去世,郭宏伟出生于1964年5月16日,出生于吉林四平,享年57岁。

    吉林四平人权捍卫者郭宏伟被迫害死在服刑期间,郭宏伟被迫害死后,各社会引起了高度关注与呼吁,受郭宏伟父亲的委托北京维权律师谢燕益与马卫进入追查郭宏伟死亡真相的程序。

    请各社会媒体关注报道谢燕益律师失联,强烈谴责吉林当局非法行为!立即释放谢燕益律师。

  • 谢燕益、马卫受郭父委托追查郭宏伟冤死情况

    【民生观察2021年4月17日消息】维权律师谢燕益与马卫受郭宏伟父亲委托介入郭宏伟监狱死亡一案已进入程序。

    2021年4月14日,维权律师马卫,谢燕益受郭宏伟父亲委托介入,两位律师在4月13号到达吉林四平郭宏伟父亲家签订了委托书。

    2015年3月7日,郭宏伟与母亲肖蕴苓在政府与公安警察的一起陪同下去了北京,在政府与警察执法部门的监督下且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被吉林四平警方从北京接回后,未经体检被直接送进看守所关押。

    郭宏伟在吉林公主岭监狱服刑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通过两次手术后任然没有挽回生命,郭阴起在在4月4号晚接到监狱消息说:郭宏伟脑溢血突发送医院,老夫妇与郭宏伟弟弟紧急赶到监狱,这时郭宏伟已经在医院了,郭宏伟父亲签字后12点进入手术室,进过四个小时的手术,4月5号早上5点多,医生告诉郭宏伟父亲郭荫起,要等两个星期危险期过了才能安全,手术做了四个小时,医生给郭宏伟父亲看了从郭宏伟大脑取出了一大块骨头,郭宏伟父亲要拍照医生不让,手术后第二天郭宏伟再次危险告急送手术室抢救,通过两次手术,今天上午血压显示屏上显示血压迅速下降,在上午10点59分停止了生命气息。

    郭宏伟原本是发电厂职工,十多年前在一起经济纠纷案中,因警察干预司法程序而败诉并且被判刑,随后更因受暴力对待导致身体残障,几乎全身瘫痪。2016年,他被裁定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罪罪成,判刑13年。

    郭宏伟在监狱突发脑溢血急救手术两次后死亡,从春节到4月4号监狱方一直没有让家属会见,郭宏伟只打了一次电话给家里,当时郭宏伟说:在公主岭监狱一切都好,比在松原宁江监狱要好,唯一一次的电话也只有三分钟左右不到五分钟,郭宏伟的死与松原宁江监狱的迫害是分不开的,郭宏伟本身就是无罪被吉林四平当局构陷入狱的,已他本身的身体状况是不符合收监判刑关押的,当局就是为了打击报复郭宏伟一家,而对他们一家人实行灭绝性的打击报复,吉林四平当局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立即对郭宏伟死因相关领导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对郭宏伟的妹妹立即无罪释放。

  • 许志永涉“煽颠案”致临沂公检法三长公开信

    就1226案致临沂公检法三长公开信暨许志永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涉嫌案件法律意见书

    临沂市中级法院并于晓东院长
    临沂市检察院并蒋万云检察长
    临沂市公安局并李登全局长:

    三位好,我是中国公民谢燕益。受许志永亲属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担任临沂市公安局负责侦办、临沂市检察院批捕并审查起诉的许志永、丁家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涉嫌一案许志永的辩护人及其申诉控告代理人。在向三位致信之先我已了解到,丁家喜、许志永两位被采取强制措施以来至今未被获准会见其辩护律师。当事人被以专案方式处理尤其涉及政治、言论犯者所谓敏感案件以国家安全之名不允许会见、违反通常的刑事诉讼程序甚至剥夺辩护权指定官派律师、未审先判已不乏先例。众所周知,许、丁两位此次被采取强制措施主要源于其正常的公民聚会尤其2019年12月26日的厦门聚会,当然可能还有他们二位一直以来热心公民社会建设的一言一行。

    许志永、丁家喜到底有没有罪?想必三位心里都是清楚的。知道他们二位所作所为的人们也是清楚的,这恐怕只是稍具良知心智正常者就足以判断的。

    可是如此荒唐的冤狱何以持续发生?如果说许志永、丁家喜有罪,谁都知道他们的罪不过就是要做一个有尊严的人、要堂堂正正做公民(他们上一次冤狱容后文阐述)。他们按照现行宪法法律有理有据、不愠不火争取公民的权利、一点一滴的推动公民社会建设,就是他们以己度人的善意,就是他们勇于担当责任之罪。

    何以明知没有证据、明知没有事实根据、明知没有法律依据,冤狱仍得以发生?

    是非对错、违法合法、罪与非罪本已泾渭分明无需赘言。可是本案发生的现实背景、其背后的逻辑以及利害得失却不得不说。

    自去年至今可谓多事之秋,国内经济萧条、贪腐遍地、人道灾难相续不断,国际上以美帝为首的西方世界正在把中国人民与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截然分开进行所谓围剿与制裁。

    与此同时,美帝大选在即,民主共和两党竞争日趋白热化。无论两党候选人何者当选,唯有超越党派、超越族群、超越阶级、超越主义谋取中正博大者方可使文明升级再创辉煌。

    如前所述,当今人类文明之灯塔美帝尚需与时俱进,必有超越阶级之胸襟方可内安国民外领世界,我国一直以来却不乏抱持十九世纪一种狭隘落后的观念者——阶级学说。回顾人类近两百年历史,阶级学说自产生以来别无他用却成为种种野心家煽动族群分裂要么夺取权力要么巩固权力之主要手段。

    阶级学说通过物化作为精神主体人之社会存在状态,混淆阶级身份与阶级意识同一性,否定阶级地位处于不断流变这一事实,夸大阶级的对立性以掩盖不同阶级中的普遍人性欲求、共同利益及其统一性,将人彻底物化后抽掉其伦理自觉从而否定人类的自由、尊严与文明作为一个整体的无可分割性这一事实。

    在前现代社会里,形形色色的政客利用似是而非的阶级学说制造所谓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与资产阶级、地主阶级的矛盾与对立,回避人类社会亙古既有的真矛盾即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统治者通过垄断话语权回避统治者从当权的第一天起就已蜕变为名副其实的统治阶级、当权者阶级而不是自己给自己定义的什么其他阶级。人性的正常欲求决定着统治者的一切意图都不过是以加强和巩固自己的权力既得利益为核心追求权力的剩余价值,否认这一事实必然陷入虚伪与人性背反。

    人为制造社群分裂、对立、等级划分必然导致斗争哲学盛行。斗争、对立与仇恨不可避免成为社会常态,并为特权横行创造条件,谁掌握了权柄谁就成了所谓的革命阶级、有理阶级、专政阶级,谁就代表了正义与进步。谁在权力斗争中失势,就成为反动阶级、落后阶级、被专政阶级。把人划分为三六九等,分而治之,本无矛盾的人民时时被制造出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树立内外敌人、无休止的内斗相残、与人为壑、率兽食人、敌视仇恨相续不断,此国此地永无宁日、万劫不复。一族群内阴险狡诈的统御术终竟得以实现唯一奴隶主统御全体奴隶之现实。众所周知,1949年至1976年在这片土地上曾发生的一幕幕惨剧直至史无前例的文革发生至今仍让人心有余悸!

    1978年执政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谓体制内痛定思痛达成某种共识摒弃阶级斗争开启改革开放走向市场经济、依法治国道路。与此同时,一方面权贵集团以腐治国借改革之机权力寻租巧取豪夺窃国盗民,另一方面,极左势力以原教旨主义重祭阶级理论、公有制、斗争哲学妄图专制复辟卷土重来。专制主义既得利益集团左右相搏,罔顾人民死活。一言以蔽之,既得利益成为改革主要障碍进退往复。毋庸讳言,当今之中国贪腐、冤狱遍地,人道灾难相续不断、民心尽失、民怨沸腾、权力失控、社会失序,专制主义既得利益集团的贪婪顽固正把国家族群推向动荡不迭的深渊。

    2013年,许志永和丁家喜,一位声望正隆的北大博士大学教师、一位业界翘楚成功的商业律师,两人无法接受权贵横行、冤狱遍地、弱肉强食的社会现状,秉持良知与责任因应时局勇担人道使命,用自己的行动寻求社会最大公约数,倡导做公民推进公民社会建设。在现行宪法法律框架内以最大的诚意与善意,和平、理性、温和、建设性的推动社会改良唤醒众生。他们的公民倡导不仅是打破改革被既得利益绑架陷入僵局的出路所在,也是破除特权观念、阶级理论、斗争哲学等伪善学说实现人人平等的历史必然逻辑。许、丁他们为教育平权奔走、公开呼吁官员财产公示、践行公民同城聚餐……新公民精神“自由、公义、爱”的宣告更可谓人同此心!在专制特权社会里,不惟普通百姓是受害者,当权者终究也是受害者,没有一个独裁者会有安全感!公民社会不单是普通百姓的希望,更是专制当权者的出路所在。

    令人遗憾的是,许志永、丁家喜终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枉法冤判。众所周知,这场人为制造的冤狱从一开始就违背我国现行宪法、法律。它肯定不是国家的意志、不是法律的意志、不是执政党的意志(如前所述执政党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宪法法律以及形成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决议均可体现这一点),而是个别人的非法意志。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宁!作为执政党,理应按照自己说的话、自己制定的法律办事。82宪法的制定以及依法治国的宣告,为结束成王败寇、你死我活、权力恶斗创造了条件,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告别专制特权实现民主法治的前景愈加光明。以法律之名行政治迫害打压之实赤裸裸侵犯人权践踏法治,外失信于民内不合体制共识,势将造成摧毁政权之基的现行法统让其彻底失信破产政权翻覆的后果。

    许志永、丁家喜服刑期满出狱后,二位矢志不渝继续秉持温和、理性、公义立场,力所能及推进公民社会建设,也唯有公民意识的普遍觉醒夯实公民社会基石,这个社会才有更大机会避免干戈四起实现和平有序转型。

    2017年9月,丁家喜出狱近一年后抵达美国与阔别多年的妻女相聚。他本来可以留下来与妻女共享天伦之乐,但是他放下对妻女的眷恋毅然返回故土。临别时其对妻女表示,总有一天会接她们回来。海内外千千万万的中华儿女何尝不是如此?这是我们的家园,我们的祖祖辈辈生于斯长于斯,我们的子孙后代也注定了与这片土地的亲缘关系,我们有责任站在这里,用自己的双手将其建设好,建成一个真正自由、公义、爱的美好中国!

    许、丁他们为包括当权者在内的所有公民争人权、争尊严。非法镇压迫害他们的违法势力如果成功了,则意味着非法特权的暂时维系。而许、丁他们的追求实现了则意味着永远不会再有失利者。包括那些特权者及其子孙在内,所有人终将告别恐惧成为一个有自由、有尊严、有未来的平等公民。正是基于这一理想、信念与责任,许志永、丁家喜以及千千万万的良心犯不惧艰险、不惧牢狱而坐论起行仁者无忧,忧心忡忡者恰恰是那些负隅顽抗垂死挣扎的专制特权者。

    任何一个社会、一个族群欲摆脱奴役从野蛮走向文明都必须付出某种代价,都必经两种意志的较量即自由公民意志与奴役特权意志、和平民主意志与暴力专制意志的较量,这两种意志即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不是经过一两次而是历经百千次、无数次直至自由公民意志、和平民主意志完胜,奴役特权意志、暴力专制意志彻底失败瓦解为止。

    追求做有尊严的人、堂堂正正做公民这条道路注定遍布崎岖与坎坷。可是任何艰险都无法阻挡人性的普遍欲求、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任何打压与迫害不单无法阻吓自由公民意志,相反每一次不义都将激起人们对美好前景的渴求推助更多公民的觉醒与奋争!不管专制强权看似如何强大暴虐,其根本无法支撑应对一个人民普遍觉醒的时代。

    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少数违法势力、邪恶势力妄图把国家、法律、政党等公器作为私利工具绑架整个体制、整个社会以实现维护既得利益、个人野心、专制权力的目的。相信越来越多的人们将会知晓,无论专制既得利益集团作何选择,专制历史都必将终结。改变专制历史,所要面对的对手,不是一个国家、一个政权甚至不是一个政党而只是隐藏在权力体系内的少数违法分子、邪恶分子,为一己之私负隅顽抗者。少数既得利益者反法治、反正义、反人类的邪恶势力日益陷于孤立和挫败当中,尽管改变专制历史无疑极具挑战性,必然遭遇诸多困难和阻力,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都难。但是,当今之中国,人权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全球化、信息化让普世价值遍及世界的各个角落,告别专制历史乃民心所向。我们可能还低估了人民的普遍觉醒、低估了现行体制内坚守良知的法治力量、正义力量、变革力量,低估了海内外全人类正在发生的普遍觉醒和进步的力量。

    三位司法首长我的同胞,以上我阐述了关于许志永、丁家喜一案何以发生的现实背景、其背后的逻辑以及利害得失的一点立场。显而易见,政治打压与迫害丝毫无法动摇自由公民意志的成长以及我们这个族群终将拥抱现代文明的历史进程。但是,为求真正的减少社会对抗,为求最大限度的防止社会对立,为求最大限度的缓解社会冲突,为求最大限度的减少人道灾难,为求最大限度的降低社会转型成本,在此,我愿意以一个公民的身份呼吁公权机关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来,善意忠告掌权者,人的有限性、权力的有限性这一事实,善意忠告掌权者,分明在我们头上冥冥之中存在无形的主宰力量、因果铁律、善恶终有报之天道法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再卑微者,只要心存善念于心无亏终将得以善终,即使强权凛凛如果伤天害理放纵堕落亦将劫数难逃!善意忠告掌权者,境由心转,不远而复!即便历史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只要愿意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对国家、族群负责,自今日始,无罪释放许志永、丁家喜等所有良心犯,平反历史冤狱,开诚心、布公道,任何善意与善待终将得到善意的回应。八年前,当存续五十多年的劳教制度终被废止,残害百姓荼毒生灵的反人类元凶周永康被扳倒之时一度普天同庆曾引发人们的无限遐想!诚如斗争与仇恨只能换来仇恨与斗争,播下爱的种子一定可以收获爱的喜悦。人性本善人性本恶殊难料定,但人心向善却是可以肯定的,基于对人性的信赖与期待,倘若体制内外朝野上下为推动最终建立一个人权至上、和平民主、法治社会的美好中国相向而行点滴累积善意,循序渐走和平转型的道路,每一个公民在自己的位置上各尽绵薄之力功不唐捐,诚如是,则国家幸甚,苍生幸甚!

    许志永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谢燕益
    2020年10月12日

  • 谢燕益:良心艺术家追魂案情况通报

    本人谢燕益受好友追魂刘进兴及其妻子刘立姣的委托担任其寻衅滋事涉嫌案件的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追魂案于春节前即2020年2月1日正式提起公诉,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该案至今尚未确定开庭日期。今天即2020年3月16日本人向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案件承办人寄出辩护手续。受托追魂案后,本人深入了解追魂案发生的前后背景。先后两次前往南京与办案单位、办案人员沟通交涉。

    追魂案缘起:

    追魂在2019年64三十周年前夕与其诸好友策划进行“良心运动在中国艺术巡展”,其一行人自驾多部车辆于2019年5月6日从北京出发经北京、河北、浙江、江苏各站分别开展良心运动巡展活动,同行人员包括:追魂、原国镭、贾穹、刘玉君、赵金鹤、程延安、刘海、刘立姣。2019年5月28日下午追魂失联,后被证实追魂等在南京遭当局抓捕,除追魂外其他成员嗣后陆续被取保或释放。

    追魂案前期进展:

    追魂案发生后,人权律师梁小军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并帮助安定家属,数次前往南京要求会见追魂与办案单位交涉沟通,只获准会见追魂一次,另一位辩护人江苏姚铭律师多次要求会见追魂也遭到当局杯葛刁难。

    本人介入案件后,与办案人员见面及电话沟通,同时根据现实情况分别致函办案公、检两部门首长促其依法履责,但最终未达到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撤案或不起诉无罪化处理的目标。

    以下是追魂案前期本代理人向南京市玄武区公安局长、玄武区检察院检察长的信函内容以及追魂案的具体情况、追魂本人简介等内容,当时出于尊重办案机关及责任人并有利于追魂案发展的考虑,并未向社会公开,现追魂案已被提起公诉,因此向外界公布相关内容:

    玄武区公安分局钱胜春局长: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受刘进兴(网名追魂)及其家属的委托担任其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的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由于贵司负责该案的侦办工作,因此冒昧致函阁下阐述我对该案的一点立场。

    追魂刘进兴因今年五月底到南京一游被抓,恕我直言,这是一场典型的文字狱、搞表达犯罪的冤案。寻衅滋事原本是所谓的流氓口袋罪,近年来谁都知道,这一罪名几乎成为黑恶执法势力打压好人良心犯的代名词,寻衅滋事罪被滥用也几乎成了依法治国的伤疤。作为追魂的朋友我不接受对其强加的任何冤狱,原本我想走上法庭为其辩护将是非对错诉诸公议,如法庭上不能申冤辩白就在社会大法庭上继续为其申辩,让追魂求仁得仁,让制造冤狱者付出代价,以不负所托。

    后经再三思忖尚心有不甘。人性本恶还是人性本善虽难料定,但人心向善却是可以肯定的。基于这个理由我不得不放下自己的成见希望能够为追魂与体制内的朋友们做一次沟通的努力,也给追魂及其家庭争取一点机会。

    众所周知,追魂刘进兴此次被抓主要由于其表达的欲求。站在辩护的立场我不想过多强调宪法上的公民言论自由、表达自由、公民各项权利以及案件本质上的文字狱性质。我也不想过多强调戕害公民权利制造冤狱者其实也是作法自毙,因为公民一尺一寸的权利与尊严事关我们每个人及子孙后代的福祉,当然我也十分理解公安、司法机关作为承担社会治安管理角色的压力和现实处境。

    我只想在此强调以下几点认识和思考:第一、形势比人强!追魂此次被抓或许跟敏感时间有关。六四前夕追魂一行到南京旅行引发该案,这在通常情况下本不足以构成一个案件,但众所周知,今年适逢六四三十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结合国情和内外形势,各级领导,各地方及基层维稳干警守土有责,为中央分忧,为大局绸缪,从这个角度来看,追魂被抓就不足为奇了,甚至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假如这一判断确乎追魂案得以发展到今天的一个因素,那么时过境迁,此一时彼一时。平心而论,公安部门无论中央还是地方包括南京方面都较好承担了治安维稳任务,现在是千帆过尽,是否有必要对追魂施以刑罚,是否需要重新考量对追魂案处理的预期效果?还是延续维稳惯性听之任之,造成一个完全没有必要的案件?第二、公安部门、司法机关如何准确认识和把握无论是法律上还是政治上的“担当”二字?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中,对于一些当权部门来说,严刑峻法制造个把冤狱并非多大的难事,相反真正解决社会现实问题却困难重重。非要严刑峻法以刑事手段处置而后快还是小惩而大戒?对因言论与表达的原因,并且这种行为尚未达到对当局意图控制的局面造成一定威胁的行为采取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消除隐患,以教育为主,按照执政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传统,给予出路?还是摧毁一个家庭,祸及两个无辜的幼子还有老人?是在现实体制下力施仁政善政、积功累德,一点一滴的累积善意还是简单的以高压震慑制造冤狱?是以力服人非心服也还是以德服人心悦诚服?相较于惯性思维还是采用怀柔政策给其出路避免历史包袱减小社会矛盾,到底前一选择是一种担当还是后一种努力才是担当,为组织领导分忧?个人以为,简单粗糙的处理和用心良苦的承担高下立现,显而易见后一种处理方式无论对国家、社会,法治、还是对稳定、对执政党、对上级领导家国长远之计都百益无一害!我们相信无论对追魂和其家人还是整个社会来说,任何善意与善待都会得到善意的回报!相信包括市里孙建友局长乃至省厅刘厅长在内的所有体制内的法治力量、有识之士都会人同此心,谁也不愿意在自己治下祸及无辜背上历史包袱,都愿意依法妥善处理好种种社会矛盾、各个案件,具体承办人员更知道案件终身责任制的法律后果,更不可能草率行事!

    如果大家一道努力,追魂案最终能有一个良好结果,我作为刘进兴(追魂)寻衅滋事一案的好友辩护人,也一定会尽到朋友之义,愿意全力协助配合司法机关,与追魂一起低调行事,并规劝其迷途知返引以为戒,吸取此次事件中的经验教训,让其对妻子、孩子、老人尽到责任,把主要精力放在家庭上,以达到促其受到教训不断警醒进步的目的。

    以上表述若有不当之处请领导、法律同仁们海涵!

    此致
    政祺!

    刘进兴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谢燕益
    2019年11月22日

    玄武区检察院倪一斌检察长: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受刘进兴(网名追魂)及其家属的委托担任其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的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由于贵司负责该案的起诉侦监工作,因此冒昧致函阁下阐述我对该案的一点立场。

    追魂刘进兴因今年五月底到南京一游被抓,恕我直言,这是一场典型的文字狱、搞表达犯罪的冤案。寻衅滋事原本是所谓的流氓口袋罪,近年来谁都知道,这一罪名几乎成为黑恶执法势力打压好人良心犯的代名词,寻衅滋事罪被滥用也几乎成了依法治国的伤疤。作为追魂的朋友我不接受对其强加的任何冤狱,原本我想走上法庭为其辩护将是非对错诉诸公议,如法庭上不能申冤辩白就在社会大法庭上继续为其申辩,让追魂求仁得仁,让制造冤狱者付出代价,以不负所托。

    后经再三思忖尚心有不甘。人性本恶还是人性本善虽难料定,但人心向善却是可以肯定的。基于这个理由我不得不放下自己的成见希望能够为追魂与体制内的朋友们做一次沟通的努力,也给追魂及其家庭争取一点机会。

    众所周知,追魂刘进兴此次被抓主要由于其表达的欲求。站在辩护的立场我不想过多强调宪法上的公民言论自由、表达自由、公民各项权利以及案件本质上的文字狱性质。我也不想过多强调戕害公民权利制造冤狱者其实也是作法自毙,因为公民一尺一寸的权利与尊严事关我们每个人及子孙后代的福祉,当然我也十分理解公安、司法机关作为承担社会治安管理角色的压力和现实处境。

    我只想在此强调以下几点认识和思考:第一、形势比人强!追魂此次被抓或许跟敏感时间有关。六四前夕追魂一行到南京旅行引发该案,这在通常情况下本不足以构成一个案件,但众所周知,今年适逢六四三十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结合国情和内外形势,各级领导,各地方及基层维稳干警守土有责,为中央分忧,为大局绸缪,从这个角度来看,追魂被抓就不足为奇了,甚至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假如这一判断确乎追魂案得以发展到今天的一个因素,那么时过境迁,此一时彼一时。平心而论,公安部门无论中央还是地方包括南京方面都较好承担了治安维稳任务,现在是千帆过尽,是否有必要对追魂施以刑罚,是否需要重新考量对追魂案处理的预期效果?还是延续维稳惯性听之任之,造成一个完全没有必要的案件?第二、公安部门、司法机关如何准确认识和把握无论是法律上还是政治上的“担当”二字?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中,对于一些当权部门来说,严刑峻法制造个把冤狱并非多大的难事,相反真正解决社会现实问题却困难重重。非要严刑峻法以刑事手段处置而后快还是小惩而大戒?对因言论与表达的原因,并且这种行为尚未达到对当局意图控制的局面造成一定威胁的行为采取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消除隐患,以教育为主,按照执政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传统,给予出路?还是摧毁一个家庭,祸及两个无辜的幼子还有老人?是在现实体制下力施仁政善政、积功累德,一点一滴的累积善意还是简单的以高压震慑制造冤狱?是以力服人非心服也还是以德服人心悦诚服?相较于惯性思维还是采用怀柔政策给其出路避免历史包袱减小社会矛盾,到底前一选择是一种担当还是后一种努力才是担当,为组织领导分忧?个人以为,简单粗糙的处理和用心良苦的承担高下立现,显而易见后一种处理方式无论对国家、社会,法治、还是对稳定、对执政党、对上级领导家国长远之计都百益无一害!我们相信无论对追魂和其家人还是整个社会来说,任何善意与善待都会得到善意的回报!相信包括市里孙建友局长乃至省厅刘厅长在内的所有体制内的法治力量、有识之士都会人同此心,谁也不愿意在自己治下祸及无辜背上历史包袱,都愿意依法妥善处理好种种社会矛盾、各个案件,具体承办人员更知道案件终身责任制的法律后果,更不可能草率行事!

    如果大家一道努力,追魂案最终能有一个良好结果,我作为刘进兴(追魂)寻衅滋事一案的好友辩护人,也一定会尽到朋友之义,愿意全力协助配合司法机关,与追魂一起低调行事,并规劝其迷途知返引以为戒,吸取此次事件中的经验教训,让其对妻子、孩子、老人尽到责任,把主要精力放在家庭上,以达到促其受到教训不断警醒进步的目的。

    以上表述若有不当之处请领导、法律同仁们海涵!

    此致
    政祺!

    刘进兴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谢燕益
    联系手机:13520232026
    2019年11月22日

    艺术家追魂简介

    追魂,原名刘进兴,自由艺术家,中国后代艺术馆创始人。1972年8月出生于中国湖北。2000年搬入北京宋庄艺术聚集地。从事架上绘画、行为艺术创作、艺术策划、策展等活动至2019年5月28日失联前。因捍卫艺术家自由表达、创作及参与艺术作品创作三次入狱;因占中事件第四次入狱;2019年组织策划《良心运动在中国艺术巡展》在南京再次被失联。在进行艺术创作思考过程中,艺术家追魂关心关注社会底层民众生活,并以固有的悲天悯人的艺术家情怀尊重接待众多遭受苦难及不公对待的民众,以微薄之力抚慰受伤破碎的灵魂。

    人生格言:
    以生命的方式拓宽生命边界
    生命因为承担才有意义
    与神平行,与万物平行

    追魂主要艺术作品有:
    《呐喊》(新媒体)、《访客》(新媒体)、
    《举起的重量》(行为图片)、《极权统治》(行为图片)、
    《囚犯》(行为图片)、《炸天》(行为图片)、
    《目中无人》(架上油画)。

    追魂主要艺术活动有:
    1.2010年发起组织策划《自发艺术节》
    2010年6月“河床自发艺术节”
    2010年9月“风骨自发艺术节”
    2.2011年组织策划《敏感地带》行为艺术展
    3.2012年参与其他艺术家创作《废除劳教释放艺术家》行为艺术
    4.2017年创办中国后代艺术馆并组织策展、策划艺术研讨活动
    5.2018年组织良心艺术拍卖活动
    6.2019年组织策划良心运动在中国.艺术巡展

    追魂主要艺术参展经历:
    2016年自画像北京苏蒙画廊
    2013年5月一百一十五位艺术家的自画像北京当代艺术馆
    2011年3月“敏感地带”行为艺术展北京当代艺术馆
    2010年9月北京“风骨自发艺术节”北京潮白河
    2010年6月北京“河床自发艺术节”北京潮白河
    2010年5月“十三不靠”北京当代艺术馆
    2010年3月前提行为艺术节广东清远牛鱼嘴原生态景区
    2009年9月“无端的现实”北京合众和画廊
    2009年9月“群落群落”第五届宋庄艺术节北京宋庄万盛园美术馆
    2009年8月第十届open国际行为艺术节北京798艺术园区ope行为艺术中心
    2009年8月偶发艺术节北京潮白河
    2009年6月现场II油画群展北京宋庄A区美术馆

    追魂入狱情况:
    第一次:2010年6月1日,组织策划“河床自发艺术节”,其因捍卫艺术家自由表达权力而被当局行政拘留10天;
    第二次:2011年3月20日,其组织策划“敏感地带行为艺术展”,被封展;他因维护艺术家自由创作和表达被刑拘30天,取保候审一年;
    第三次:2012年9月26日,追魂因参与帮助艺术家邝老五行为艺术“废除劳教,释放艺术家”被涉嫌聚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刑拘30天,取保候审一年;这次追魂妻子刘立姣也被取保一年;
    第四次:因其声援被抓支持占中艺术家,于2014年10月8日被当局带走,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于2014年11月7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通知逮捕。于2015年7月9日晚以“不予起诉”释放;被关押时长9月余;
    第五次:追魂于2019年5月28日下午在“良心运动在中国艺术巡展”途中江苏南京被失联,办案机关为南京市玄武区公安局。至今家属(北京的和追魂老家的)都没有收到过关于追魂为何被抓的任何书面通知,仅有的口头回复是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逮捕。目前被关押在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并:追魂妻子刘立姣被办案机关以取保候审措施强制管控。

    追魂艺术价值意义及贡献:
    1.组织策划自发艺术节,提出自发艺术概念;
    2.组织策划敏感地带行为艺术展,实现在中国艺术馆行为艺术群展“零”的突破;
    3.创办中国后代艺术馆艺术人文平台;
    4.提出并践行当代艺术创作渗透、进入社会公共艺术语境,与传统艺术创作划开差距:

    其作品
    1.《呐喊》是互联网时代新媒体运用、新表达、新传播方式的标志性艺术作品
    2.《良心艺术拍卖活动》提出与时代背景呼应的“良心艺术”“良心拍卖”概念,并以交易的方式传播普世价值,与大众进行互动,使普通民众有机会、有可行的参与了解获取新时代艺术及艺术品,是艺术创作、艺术品、艺术传播的典范示例;
    3.《良心运动在中国艺术巡展》是其提出的社会公共艺术概念下的具体艺术活动展现形式

    这是一份平常而极具极权时代特点的艺术简历,艺术家追魂(刘进兴)为了自己的艺术理念、理想付出了人生沉重的代价——五次牢狱!也给自己的家庭、亲人带来了不同寻常的磨难!每次的遭遇必定不是偶然,而是此极权时代的必然!

    追魂妻子:刘立姣
    电话:13161624592

    2019年5月28日追魂被失联前后情况
    5月5日晚,在潮白河举行了“良心运动在中国巡展”出发仪式;参加的艺术家约20来人。

    第一站
    5月6日约10时左右从宋庄出发参加同行的有追魂、原国镭、贾穹、刘玉君、赵金鹤、程延安、刘海、刘立姣。其中有追魂的一辆房车和一辆越野外观小面包车,刘海自驾越野轿车,晚上到石家庄食草堂艺术小镇。第二天,在艺术小镇的广场进行了一天的展览,在房车上挂了约有20件作品;在艺术小镇逗留了约4天,期间参观了园区董事长艺术家牛合印的大型展览馆并做了访谈,还未发布。有些艺术家在园区做了绘画创作。
    这其中艺术家刘玉君因儿子结婚,第二天展览完就赶回了北京;第四天,刘海儿子生病也赶回了北京。

    第二站
    去了邯郸磁州窑历史博文馆到达当天下午参观了磁州窑历史博物馆并和当地的艺术名家进行了艺术研讨会。第二天在博物馆前广场进行了巡展,吸引了不少当地人的好奇,也随机做了录像。参观群众对“良心”深有感触。大概在这里也呆了3、4天。

    第三站(是个意外)
    离开邯郸时房车行驶不当撞上了限高横杆,房车车顶空调撞飞了。一路杀到江苏房车厂进行维修。逗留了7天,期间,艺术家们参观了房车生产流水线,在房车营地进行了创作和展览。

    第四站
    房车修好后,到了浙江杭州和信艺术园区,参观了园区有名的工作室,并在一工作室做了关于艺术史与文明进程的直播(射手、推特、facebook同时直播)。刘立姣在参观了西湖后,因离京时间太长孩子无人照顾,与追魂他们分开,于6月22日抵京。他们继续在艺术区做了巡展(听追魂电话里说的和当地的一些网友见面)

    第五站
    富春江,有直播

    第六站
    南京
    5月28日,早上与追魂电话联系,一切都好。下午2时20分左右,电话微信联系不上。
    5月29日凌晨,刘立姣对外发布6艺术家失联消息;
    5月29日下午2时许,北京方面带南京国保十几个人来抄家。并对刘立姣做了第一次笔录(主要内容为这次巡展的行程)。在笔录中,刘立姣反复询问才获知追魂(刘进兴)被以寻衅滋事刑拘。

    查抄的物件有
    追魂的手稿、
    以前策划“敏感地带”展览的小样资料图片、
    良心运动在中国巡展研讨会横幅、
    以前展览海报、
    外媒以前对追魂作品的报导杂志、
    追魂做行为艺术“思想运动巡展”暨民主选举十八大学术委员仿制台湾直选总统选票一袋子,
    以前访民留下的一些材料、
    追魂呐喊作品艺术衍生品——印有追魂头像及自由万岁的T恤衫十几件及马克杯一套、
    艺术家程延安创作有“六四”画面的油画一幅、
    艺术家李大朋油画一件、

    不给刘立姣扣押清单
    6月1日,刘立姣委托浙江的姚铭律师为代理律师,尽快介入
    6月5日下午南京国保第二次搜查,带着走剩下的几个杯子及展览照片
    6月6日上午10点开始在宋庄派出所对刘立姣进行审讯。(同时对另为几位艺术家工作室进行查抄,后来知道的)

    审讯笔录内容一:这次追魂出行的行程路线计划是否是计划好的,在这次行程中每个参与的人的角色分工及刘立姣在里面做什么?
    审讯笔录内容二:追魂开始做温暖社会良心家属的缘由,拍卖资助了那些人,拍卖的画销售到什么地方,有没有国外买家、追魂怎么界定需要资助的人,都是问追魂的事,我的回复是都不知道或不清楚,不认识。
    近下午5点,让刘立姣凑1000元给办理取保候审、并收走刘立姣的护照及港澳通行证才让去接孩子,并威胁随时可能拘捕到南京。

    6月6日,姚铭律师去南京玄武区公安局第一次申请会见追魂(刘进兴),以在提审为由拒绝会见。
    6月11日下午,姚铭律师在南京市第三看守所会见到追魂,并给追魂存款1000元。
    6月11日后,我告知其他艺术家家属被羁押地点,并建议他们也去存钱。结果是他们派代表去了南京第三看守,被通知这几个都不让存钱。自然追魂也没有用上那1000元。
    6月14日,南京国宝来宋庄第三次对刘立姣进行提审,在宋庄派出所

    主要审讯内容:
    1.刘立姣美元资金的来源,强制刘立姣登录其所拥有的国际贸易平台和paypal收款平台,查看销售内容及流水,并截图;
    2.刘立姣所有银行账户信息核对并到拍卖收款银行账户打印所有流水。
    3.审问资金的流向花费

    6月20日左右,刘立姣委托北京的梁小军律师为追魂的代理律师
    6月27日下午,梁小军律师去南京第三看守申请会见追魂,被便衣国保告知追魂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为由被拒绝会见
    6月28日上午,北京2个国保和宋庄派出所张姓所长约谈刘立姣2个半小时,张姓所长明确刘立姣不能再继续居住在宋庄及通州,国保则是扩大到北京也不能居住并以追魂的事进行恐吓
    在羁押满30天后,其它艺术家家属接到南京方面的电话,他们被办理取保,并让等待(听朋友说的,那几个艺术家家属对我心存排斥,不愿意和我接触)
    7月9日上午,北京2个国保登门恐吓刘立姣做搬家准备,如不搬,到时有可能就有人会上门搬东西往外扔,坏了不管等流氓行为;下午派出所2警察继续警示搬家,同样也是威胁;
    7月12日下午,姚铭律师再次申请会见追魂,同样是以追魂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被拒绝会见
    7月14日,通过其它艺术家知道,除追魂外其它5个艺术家已出看守所,被安排在一家宾馆居住,不让家属去接回来,也不让其与外界联系。
    京国保登门只有孩子在家,
    7月16日,派出所警察一早就登门查视搬家进展,并告知每天都会来,直到刘立姣一家搬离
    7月15日下午,两个北京国保登门只有孩子在家
    国保和当地警察不定期来刘立姣居住地进行骚扰,催促搬家。
    8月5日——8月9日,刘立姣居住地从早8点至晚7点左右被“站岗”;
    8月10日——8月15日,被站岗的时间从早8点延长至晚10点;
    8月14日接到被抓艺术家程延安的电话(他是误打过来的),获悉被抓除追魂外的其它5名艺术家将真正被取保候审陆续释放回原籍;

    谢燕益于2020年3月16日整理

  • 捍卫谢燕益律师全家生存权

    民生观察获悉,居住北京密云区的人权律师谢燕益先生全家连日来遭到中共北京警方严令各租房机构不得出租房屋给他居住的逼迫,致使他全家面临流落街头命运,且这种迫害已经多次遭遇,使孩子成长笼罩在极度不安与恐惧之中。民生观察对中共当局野蛮践踏谢燕益律师全家居住权、迁徙自由权、生存权等等基本人权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居住北京密云的“709”谢燕益律师和原珊珊夫妇俩以及三个孩子,原本6月30日到期的房屋租约遭到劝退。房东在大概一个月前提出收回房屋,表示将不再续租,希望他们理解。当时原珊珊正在山东临沂陪同李文足在临沂监狱门前要求会见王全璋律师,在收到房东的电话后不得已返回北京处理。

    接下来的大半个月,原珊珊便四处奔波找中介物色住房,但均无结果。最后在某位中介的话语中得知派出所片警向他们施加压力,不准帮助他们寻找房屋。得知原委的原珊珊随即发帖公开消息,指责警方的卑鄙所为。

    6月28日晚,城关派出所张姓警员致电向原珊珊核实帖子内容,并以有网友报警为由,要求原珊珊翌日到派出所了解相关情况。而29日上午九点多,正当原珊珊带同女儿准备前往派出所时,发现小区监控室有两名不明身份人员正在查看通往她家道路上的监控录像,形迹鬼鬼祟祟。

    原珊珊到达派出所后遭到田姓警员谈话,该警员以原珊珊发帖直指警方干预中介的说法已造成一定影响为由,要求原说出哪个中介以及哪个警员所言,并威胁称要为此说法负责,遭到原的拒绝。原珊珊表示自己发的帖子自会负责,并直言自己还会继续发帖将不公事实说出,希望得到更多网友的关注。认为自己和家人一起在密云已经居住了十几年,但却因为政治原因将导致无处栖身,实在不可思议且无法接受。同时,原珊珊拒绝了田姓警员提出的给两者对话做谈话笔录的要求,表示自己已经将所有事实都讲清楚了,根本没有做笔录的必要。

    原珊珊表示,由于时间紧迫,距离租约到期仅有一天时间,加上警方的刻意破坏,租房的事情可能暂时无望,目前打算暂时先带着孩子入住酒店,安顿下来再去寻找合适的房屋,而大量各类物品唯有暂时打包寄存在搬家公司那里,希望尽快找到房子。

    事实上,谢燕益律师一家面临这种租房逼迫已非今次,早在2015年7月,谢燕益律师被中共当局抓捕后,妻子原珊珊带着3个孩子(大的11岁,老二9岁,小的刚刚几个月)就遭到警方威逼房东退房与拒租情况,致使原珊珊被迫多次向居委会及当地公安追讨说法。现在,三个孩子尚小,面临上学与成长,急需相对稳定的居住生活环境,结果北京当局指使相关部门拒租房屋,导致居无定所,让孩子身心健康遭遇困扰,必然给孩子未来留下阴影,因此严重伤害到全家人的生活与生存。

    当然,类似谢燕益律师全家遭遇租房困难打压的情况,在北京“709”被抓捕的律师中极为普遍,如王全璋律师的妻子李文足女士就不只一次被逼迫退租,并被新租房主拒租,以致使他们母子无法找到安身之所。甚至还出现对这些维权人士家属所租房屋门锁上胶水,堵门道等等恶劣现象。

    从最近几年不断爆出的信息可见,不仅北京警方通过威胁房屋出租者拒绝租房给“709”被抓捕律师的家属,而且全国中共警察当局都在采用这种剥夺他们专政对象租房的方式,来驱赶维权人士、异议人士、宗教信仰者等等他们认为不臣服于权力管控的对象。如自诩开放前沿的广东,也经常出现将外地前往打工谋生的维权人士强行驱离当地,责令那些房主不得出租房屋给维权人士的情况。

    由中共北京当局指使房主不得出租房屋给谢燕益律师全家居住,及北京与全国各地不断发生的利用拒租来驱赶维权人士、异议人士、宗教信仰者的行径,可以看到中共当局极尽打压迫害之能事,将一切社会控制手段发挥到极致,完全无视法制,肆意侵害公民居住权、迁徙权、生存权等等基本人权的严酷状况。中共当局的行径严重违反《宪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  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立刻停止对谢燕益律师全家租房的干扰与打压;立刻在全国停止一切侵害公民居住权、迁徙权、生存权等等基本人权的行径;立刻启动旨在保障人权的政治体制改革,切实兑现对公民宪法权利保护的承诺。

    民生观察 2019年7月1日

  • 谢燕益、原珊珊夫妇即将无处栖身

    【民生观察2019年6月30日消息】本网获悉,居住北京密云的“709”谢燕益律师和原珊珊夫妇俩以及三个孩子就快将要无处栖身,原本6月30日到期的房屋租约遭到劝退,而已连续多时物色新住房的原珊珊遇到不可描述的阻力。

    据悉,谢原夫妇原来居住的房屋合同到期是6月30日,而房东在大概一个月前提出收回房屋,表示将不再续租,希望他们理解。当时原珊珊正在山东临沂陪同李文足在临沂监狱门前要求会见王全璋律师,在收到房东的电话后不得已返回北京处理。

    接下来的大半个月,原珊珊便四处奔波找中介物色住房,但均无结果。最后在某位中介的话语中得知派出所片警向他们施加压力,不准帮助他们寻找房屋。得知原委的原珊珊随即发帖公开消息,指责警方的卑鄙所为。

    6月28日晚,城关派出所张姓警员致电向原珊珊核实帖子内容,并以有网友报警为由,要求原珊珊翌日到派出所了解相关情况。而29日上午九点多,正当袁珊珊带同女儿准备前往派出所时,发现小区监控室有两名不明身份人员正在查看通往她家道路上的监控录像,形迹鬼鬼祟祟。

    原珊珊到达派出所后遭到田姓警员谈话,该警员以原珊珊发帖直指警方干预中介的说法已造成一定影响为由,要求原说出哪个中介以及哪个警员所言,并威胁称要为此说法负责,遭到原的拒绝。原珊珊表示自己发的帖子自会负责,并直言自己还会继续发帖将不公事实说出,希望得到更多网友的关注。认为自己和家人一起在密云已经居住了十几年,但却因为政治原因将导致无处栖身,实在不可思议且无法接受。同时,原珊珊拒绝了田姓警员提出的给两者对话做谈话笔录的要求,表示自己已经将所有事实都讲清楚了,根本没有做笔录的必要。

    原珊珊表示,由于时间紧迫,距离租约到期仅有一天时间,加上警方的刻意破坏,租房的事情可能暂时无望,目前打算暂时先带着孩子入住酒店,安顿下来再去寻找合适的房屋,而大量各类物品唯有暂时打包寄存在搬家公司那里,希望尽快找到房子。

    公开资料显示,谢燕益于2015年7月“709”事件时被当局抓捕,至2017年1月被以取保候审的方式释放,但不久后谢的律师执业证书被吊销。谢妻原珊珊自谢燕益被捕后坚持抗争维权,与其他“709”家属一起四处控告,谢燕益释放及遭吊证后,原珊珊仍坚持维权控诉。

    相关报道:谢燕益夫妇参加听证会遭传唤 记者被打
    https://msguancha.com/a/lanmu4/2018/0516/17469.html

  • 原珊珊:709第三个年头

    一本流水账

    谢燕益是我的丈夫、3个孩子的爸爸、是中国的执业律师。

    2015年7月12日谢燕益失踪,下午被30多带白手套没有穿制服的人抄家。第二天北京密云国宝上门威胁,我当时怀孕不到两个月,婆婆到处寻找谢燕益,没有任何部门承认或告知他在哪里,谢燕益母亲第40天突发疾病去世,老人尸骨未寒我就被天津市越秀路派出所关押3天,其中有一天不让吃饭喝水、不让上厕所,婆婆火化后我才走出派出所。

    第180天我收到天津市公安局对谢燕益的逮捕通知书,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我聘请的律师不让会见。第240天我女儿出生。第273天我被天津市第二看守所武警穿着防弹衣,拿着盾牌和电棍从接待室拖出来。第360天我带着3个孩子被逼迁搬家。刚搬完家第二天又被逼迁。第395天我带着5个月大的女儿在北京流浪一个月,每天要找不同的地方住。与此同时北京密云国宝追踪我两个不到10岁的儿子到我娘家骚扰威胁,还找我的三姑六大爷劝我好好配合官方。第430天我带着女儿回家不到半小时国宝上门约谈,听给我送快递的说这一个月我家被穿3种制服几十人盯守,并让他给我打电话回来取快递。从这一天开始我及两个儿子被4个小时一班6人一组24小时监控,国宝在我家前排楼租两套房子,用无牌照车、电动车跟踪、在小区原有摄像头的基础上又针对性的安装14个摄像头,还有一个秘密的摄像头,我住的小区门口监控室有专门的大屏幕监控指挥。第450天因为给谢燕益被抓的同行存钱我又被抓进派出所。

    我及家人被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公安局、天津公安局数十次的约谈,上到局长下到国宝。大致意思就是谢燕益被抓的事家人不能在网络上发声,不能聘请律师,不能接受媒体采访,不用去找公检法,要配合公安并在家好好生活,不然对谢燕益不好,会重判刑期。

    第540天谢燕益被没有任何理由取保候审,不知道什么人交了1000元保释金,谢燕益又被带到星级酒店每天必须大吃大喝,第553天谢燕益被喂养的有了人样才让回家。

    谢燕益回忆,自己先被关押在军事基地半年,只有10几平米到处是软包不能开窗看不见外面的房间里,被两个小时一班的武警24小时看守,连大便都要前面站一个后面站一个,规定的坐姿、睡姿不能动,酷刑到不能自主排尿,一顿饭就是金银馒头一个大小的量。不时听到传来嘶声裂肺的叫喊声,被强制签署北京鑫兴(天津)律师事务所陈文海、李晓霞律师是自己的辩护人,在天津第二看守所官方给谢燕益改名叫谢正东,不让谢燕益告诉别人自己的真实姓名,别人不能跟他说话,他也不能跟别人说话。与死刑犯同睡,谢燕益没有任何病症,但要吃药,吃药时要用手电筒检查是否吃下去了。4个同监号的犯人贴身监控他,为了威胁恐吓谢燕益故意在他面前让犯人暴打其他的犯人。如果谢燕益配合的不好,同监号的犯人要被连坐不让放风等。在谢燕益被抓期间,官方给他看在学校偷拍儿子的视频,明示、暗示谢燕益如果不配合即使自己有命活着出去,老婆孩子也不一定有命能看见他。

    第918天谢燕益被解除取保候审,第1048天北京律师协会因谢燕益代理信仰案件违规被开听证会,我作为代理人到北京律协复印谢燕益听证会的案卷材料,我日夜坚守律协会议室32个小时也没有让我复印。听证会当天采访谢燕益的香港记者被警察打的头部流血带上手铐抓走,谢燕益被派出所两次抓走,强迫开听证会,我也被派出所带上手铐抓走6个小时。

    谢燕益作为律师就是有为弱势群体发声的使命感,以法律作为当事人辩护的武器,维护法治人权。不管违法的是哪个天王老子他都义无反顾的依法控告。最后官方让他签不带理弱势群体案件、不让他接受媒体采访等,谢燕益不签就被抓了。

    第1100天也就是2018年的7月9号我又该搬家了,因为租住的房子被翻倍涨房租。

    三年了,胆战心惊如履薄冰;三年了,苦难卓绝信念坚定。不知道还在监牢里的人在思考什么?甚至还能思考吗?愿他们也能得到上天的眷顾脱离苦海!更希望我们的十亿同胞能活出人的尊严,能享受现代的文明。

    709家属:原珊珊
    2018年7月9日

    感谢您这3年的支持与同在!都说只有自己的血才能唤醒自己,我相信我的热血和坚守也能唤醒更多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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