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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辉车祸惨死家属讨要说法被监控看守

    【民生观察2024年10月20日消息】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钱辉车祸惨死,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区交警大队处理不公,钱辉胞弟钱方为给兄长讨要说法,多次进京信访,多次被地方截访后拘留,至今楼道被人二十四小时实施监控看守。现如今,钱方实名控告举报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区交警大队,大队长赵策,副大队长李洪宇,事故科长于之夏,警官张喆,王伟超等人已经两年时间,至今不仅未能见到胞兄钱辉的遗骸残躯,连尸体在哪都不知道。

    钱辉,户籍地辽宁省本溪市。2022年9月14日22点许,在沈阳市打工骑两轮带脚踏功能电瓶车下班回家途中的钱辉,在沈阳市胜利南街被雨夜驾右前大灯失灵,违法上路并超速飞驰的魏恩全追尾撞飞横躺路中,后又被紧随而至酒驾的张鹤从头颅肢体横轧而过,车辆逃逸而去,导致钱辉死亡。

    魏恩全则趁交警堪查事故现场混乱时,盗取藏匿死者钱辉的头盔,从事发到结案全过程,沈阳市和平区交警大队警察,不通知死者钱辉家属,却勾结一帮黑恶人员,冒充死者家属并签字。

    伙同司法鉴定机构对被害人钱辉进行倒卖器官的非法尸检!警匪合谋合作签字就可结案?弄出一张罪恶滔天的交通事故责任枉法裁判认定书:判魏恩全雨夜驾右前大灯失灵车辆违法上路,与事故无因果关系;判超速并破坏肇事现场藏匿死者头盔的魏恩全负车祸同等责任;判酒驾逃逸的张鹤负事故次要责任;判被撞死的钱辉负次要责任。

    2023年1月11日,受害人钱辉家属从警匪勾结的同伙口中得知钱辉惨祸身亡!与律师偕母亲原始档案找到沈阳市和平区交警大队办案交警王伟超,要求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之六十三,六十五条之规定,出具钱辉车祸所有证据材料,并由律师代笔,死者胞弟钱方签字,要求对钱辉作二次尸检,确保被害人器官不被倒卖,被王伟超蛮横拒绝,说材料都给冒充死者家属那帮人了,让钱辉家属找那帮人协商合作。

    钱方当即愤而报警,一路告至辽宁省公安厅,在省公安厅领导关注下,于2023年2月23日在沈阳市和平区交警大队事故科长于之夏手中,获得钱辉惨案残缺部分材料,钱辉车祸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间是2023年1月4日,结案时间为1月8日,于之夏竟在结案的一个半月后的2月23日,当着钱方的面现查现作张鹤的驾驶人信息结果。

    家属也是从告赢到手的这部分车祸残缺证据材料中,发现有预谋有组织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犯罪.。

    行政机关的公章乃国之神器,捍卫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尊严。2019年11月,沈阳市和平区交警支队一大队,二大队被撤消合并,组建成立为现在的沈阳市和平区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章管理法》和《公章管理条例》及《公章使用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及《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等规定,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区交警大队自成立当日,应当立即注销,封存,上缴或消毁被撤消的旧编制和平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和二大队事故科公章,可钱辉车祸所有证据材料加盖的都是2019年11月本应早该作废的原和平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和二大队事故科公章。试问,将来用此连单位都不存在,凭此加盖作废五年公章的材料,能通过法院诉讼?保险公司会为此赔付买单吗?若能就该知道这罪恶有多渊深祸巨了!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明文规定,交通事故复核期三天为限,为拖住钱方两会进京上告,2023年3月6日,和平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洪宇动用个人关系,拉黑死者钱辉胞弟钱方的身份证!同时能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台后的二个多月后,使钱辉的车祸交通事故认定获得重新受理复核。试问,交警到底是执法者还是法律的制定者呢?

    更让人痛恨的是,2023年4月11日下午,破坏肇事案发现场,藏匿受害人头盔的魏恩全向沈阳市和平区交警大队于之夏科长,上交被其藏匿于案发现场的罪证,死者配带的头盔,于之夏即不按《治安处罚》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也不依《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场抓捕破坏肇事现场,藏匿死者头盔的罪犯魏恩全,却包庇罪犯,帮其窝藏罪证,头盔不送检,不鉴定!

    在受害人头盔未送检,没鉴定的情况下,沈阳医科大司法鉴定中心,却认定造成钱辉死亡的原因是第一辆车,即追尾撞飞钱辉的魏恩全的车,导致钱辉死亡的。

    沈阳市盛京医院出具的钱辉死亡报告和沈阳市医科大司法鉴定中心都明确,造成钱辉的死亡原因是严重颅脑损伤,在外有轮胎明显轧痕状态,内有受害人血渍的头盔,足以证明钱辉头颅被压扁了,解剖头颅即可!家属质疑,为什么要掏空钱辉五脏六腑?摘脑挖心,这到底是在尸检了,还是在摘取器官进行倒卖了?

    2023年6月12日上午8点46分,一个电话号码为13470505688,自称是沈阳市公安人员来电,大致询问了一下钱方揭发举报事情后,说不归他们管,公安厅转错地方了,次日即6月13日中午12点前后,钱方收到移动公司两条短信,说钱辉车祸案件转交到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公安分局办理了!钱辉车祸命丧在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把发生在沈阳市的车祸命案转交给本溪市溪湖公安分局办理,本溪市溪湖公安分局能越俎代庖有权受理吗?

    为阻止这帮犯罪份子狗恶跳墙,毁尸灭迹,消毁罪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和《中华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77条,被害人钱辉胞弟钱方包车,于2023年7月9月12月,三次冒死舍命进京向国家信访局,纪监委和最高检实名揭发举报。

    同时以十四条事实和理由向公安部申请,要求对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区交警大队大队长赵策和副大队长李洪宇为首,事故科长于之夏,警官张喆,王伟超等人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却三次被举报单位沈阳市和平区交警大队在京劫访!

    中央政法委明令禁止动用警力劫访举报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六十三条及202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信访条例六十六条第五款都明确规定,举报材料绝不允许转到被举报人手中!举报案件绝不能由被举报人单位受理!

    可钱方由省到国家揭发举报两年,举报材料都被转到被举报者手中。举报案件仍死死牢牢掌握在被举报者单位受理,这究竟是为什么?

    上访人钱方泣血哭嚎,上告两年至今不仅未能见到胞兄钱辉的遗骸残躯,连尸体在哪都不知道!

    2024年2月26日,为预防钱方两会进京继续向党和国家各部门揭发举报,沈阳市和平区交警大队,以接钱方去见沈阳市信访局领导,解决问题为名,被他们从本溪市劫持绑架到沈阳市浑南区长白派出所,全程在沈阳市和平区交警大队于之夏科长督导参与监督下,以无笔录,无口供,无属地管辖权,无指纹,在沈阳市和平公安分局办案管理中心和沈阳市拘留所两次体检健康不合格,两处都拒绝收押的情况下,强塞牢笼,硬拘留8天;

    2024年3月5号两会召开日,应该被释放的钱方,又被沈阳市和平区交警大队派员从拘留所提出,押回辽宁省本溪市,沈阳市派出四名警察到本溪市钱方住所楼下日夜蹲守,出行贴身相伴到3月13日上午,再由沈阳市和平区交警大队派员接手继续监控钱方到可证明的3月16日,至今楼道有人对钱方进行二十四小时实施监控。

    令钱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揭发举报反社会主义体制,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政权的叛党集团不构立案侦查标准吗?还是涉嫌倒卖人体器官,包庇罪犯,枉法裁判,窝藏罪证都不构成犯罪了?

    钱方向党和国家实名揭发举报的,极有可能是建国来辽宁省最具震惊天下的大案要案,而警方不与立案侦查的目的,就是要把钱辉惨案拖过2025年1月8日,失去法定的保险理赔最后期限,为阻止避免给个人和国家造成难以挽回的重大财产或经济损失,也为厘清钱辉被害的真相,及残躯遗骸和器官的去向,现紧急请求国家信访局介入彻查这帮违法犯罪份子,捍卫法律尊严,还公道于死者及家属。

    钱方电话:15041489385

  • 北京律师高森在金华办案遭遇莫名车祸

    【民生观察2024年6月5日消息】近日,北京律师高森在金华办案时遭遇了莫名车祸。目前,该起事故究竟是偶发意外事件,还是被人报复蓄意所为?还有待于交警的进一步查证。

    2024年5月29日上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高森律师,到浙江省金华市看守所,会见因承办“国家杯”棋牌赛事被指控涉嫌开设赌场罪的被告人虞某。

    高森律师完成会见后,和金华当地律师一起吃过午饭,在回酒店的路上,突然被身后一辆悬挂当地牌照的蓝色蔚来电动汽车直接撞倒。

    后救护车紧急将高森律师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医生们会诊后确诊为胫骨断裂需要实施手术,医生手术历时三个半小时,成功取出碎骨,在受伤左腿上打上钢钉固定。

    据悉,被告人虞某因承办“国家杯“棋牌赛事,被指控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高森律师和张勃律师共同为虞某的辩护律师,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8日举行庭前会议。

    在庭前会议上,两位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共计300页新证据材料,并再次要求公诉机关调取全案讯问同步录音录像。

    但公诉人以公安机关出具了“同步录音录像已被覆盖”的情况说明为由拒绝提供,两位律师遂针对相关讯问笔录等提出排除非法证据,合议庭遂宣布休庭,另行通知开庭时间。

    2024年5月7日,该案同时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此前并未被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虞某之妻,在监视居住期满后,突然被公诉机关批准逮捕,而同案的其他十几位未被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并未被逮捕。

    2024年5月29日上午,高森律师会见被告人虞某时,虞某称自己在一个星期前突然被调整到重型犯监室关押,和若干涉嫌故意杀人等重刑嫌疑人关押在一起。

    经向交管部门了解,该起车祸的肇事驾驶员为一黑衣男子。

    通过交警回放执法记录仪发现,在交警出现场时,车上一名手持仿真枪的白衣男子,下车与开车的黑衣男子掉包,向交警谎称是自己开车,而驾驶员随即逃逸。

    据承办交警反馈,经查,黑衣驾驶员与白衣男子均为不满十八周未成年人,肇事车辆系从租赁公司租赁而且承租人并非该二未成年人。

    上述一系列巧合是孤立事件,还是与承办案件有关,大家期待有关部门积极进行查证,查明案件的真相。


  • 南通大巴车祸遇难孩子家长被监控维稳

    【民生观察2024年5月15日消息】2024年5月10日12时55分许,南通崇川区盘香路与洪江路交界处发生一起渣土车与公交大巴碰撞交通事故,目前已造成多名学生伤亡。但警方发布通报,避重就轻称无人死亡,隐瞒真相。据称,引起该起惨烈车祸的原因是红绿灯失修,网传已经造成13人死亡,全部都是孩子,学校组织活动包车出事故。目前,南通大巴事故中的孩子家长们都被监控维稳,被集中安置在南通万豪酒店进行一对一安抚工作。

    2024年5月10日下午1点半左右,江苏省南通市一小学班车在经过一路口时与一辆渣土车相撞。据悉,当时大客车正载着孩子们前往附近小学参加表演。

    当天的警情通报称,目前造成1人危重,1人重伤,6人轻伤。

    有网友质疑,南通市的警情通报可能不实。

    因为根据现场画面,现场那名在路边被盖着黑衣无人问津的孩子,当时头部就已经被压扁没有生命迹象了。(这名孩子穿的是蓝色演出群,身上的白衣是路人盖上的)

    当时现场消息称,这名孩子还在被按压“抢救”,等待下一步通知。另外还有两名孩子在ICU。政府为这三个孩子每家安排一个工作组,1盯1,男盯男,女盯女,不让独处。美其名曰心理辅导,手机全部监控。

    5月10日晚,有南通市民前往车祸地点为孩子们献花。

    有网友拍到南通大巴事故发生后,政府紧急封锁现场抢修事发地点的红绿灯,现场的特警面露微笑。当天,事故现场就被特警们封锁。

    5月11日,南通市教育局提到成立了“一人一专班”,对孩子和家属进行安抚和后续善后。

    5月11日,当地居民陆续到南通大巴事发现场献花,但刚离开不久鲜花便被收走。有网友表示,南通车祸已经快进到不让送花。

    5月12日,南通车祸死亡女孩顾梓曦的母亲发文,质疑官方没有在第一时间通知家属,为维稳造假隐瞒真相。

    她说:“我是躺在地上女孩的妈妈,我捧在手心里的孩子就这么没了,我现在要求政府告诉我事实的真相,我孩子到底是怎么没了?

    我一个电话也没接到,是自己看群别的家长发才知道,然后赶到医院,和孩子爸爸分头找,没一个人告诉我们真实情况,还是最后有个护士问我孩子是不是戴了个手串,拿出来才知道孩子其实已经没了,但是自己还是不相信,如果政府不能给我事实真相我一定要查到底。”

    5月12日,北京一位律师发视频为南通大巴车事故遇难女孩发声,结果视频被平台删除。律师称,当删视频和封视频成为家常便饭,言论自由变成了花瓶里的塑胶花,新闻媒体的真实性独立性焉在。他同时质疑新闻媒体真实性何在?质疑当局隐瞒真相是当权者害怕影响自己的升迁!

    与此同时,遇难女孩顾梓曦母亲的多个视频遭到删除。

    5月12日,顾梓曦的外婆在殡仪馆外展示了“还我女儿”的横幅。外婆称:“孩子出车祸当场就没气了,他(政府)还说抢救4个小时,睁着眼睛说瞎话,折腾小孩”。

    5月13日,车祸遇难孩子顾梓曦的父母在殡仪馆门口,冲轮班在现场看守的政府人员喊话:“你们不要太过分!”

    此外,针对网传外地来看顾梓曦的亲戚都被控制住了,其家人被24小时保护,出门还要报备等情况。顾梓曦的表姐表示属实,还透露自己的家人也被约谈。

    5月14日上午,南通大巴遇难孩子顾梓曦遗体被火化。殡仪馆门口有大量市民送来鲜花,俨然一片花海。

    当天,南通市民前往殡仪馆想要送孩子最后一程,却被堵在门口禁止入内,鲜花只能放在门外,引发现场市民不满。

    现场家属质问现场政府人员:“你们控制我们就算了,你们到底想干嘛?我们(顾梓曦)是孩子啊,不是罪犯啊”。

    当日,有网友拍到在殡仪馆门口,遇难女孩火化后,工作人员迅速清理了现场。

    5月14日,目前在南通市民之间流传,南通大巴事故中的孩子家长们,被集中安置在南通万豪酒店进行一对一安抚工作。
    有网友称,自己因为发表“万豪酒店”相关言论被辖区派出所找去做笔录。

    该名网友表示:“今天因为我发表万豪酒店事件,被派出所找去做笔录了。堵住了我一个人的嘴,你们能堵住南通几百万老百姓的嘴吗?做个笔录回来了。哪怕我的力量有限,我心里无悔,我还会为正义呐喊。”

    5月15日,南通大巴事故中的第二名女孩身份曝光,是一名中日混血儿,父母在南通当地开设日料店。目前女孩处于重症昏迷状态。

    针对上述事件,网友“反抗者时报”表示,南通这次维稳,形成了一个维稳的南通悖论:它们为了避免负面舆情的一切努力,反而导致了更大的负面舆情。比如最开始,一起校车事故发生后,官方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孩子家长,而是第一时间调遣特警到现场,试图控制现场、封锁消息。

    他们害怕负面舆情扩散,甚至禁止民众前往殡仪馆送行,禁止拍摄和传播现场照片。官方如此神经过敏的反应,也让家长们感到愤怒和不被尊重。

    南通政府试图防止负面舆情过大,但这种防止的行为,本身却成为了人们批评的焦点,指责其没有人性、压制言论自由,反而引发了更大的负面舆情。官方越是想要控制,事情就越容易失控,越露出中共的体制丑态。


  • 贵州隔离转运车祸点燃公众怒火(一)

    贵州省黔南州9月18日凌晨2点40分左右发生客车侧翻事故,导致27人死亡,20人受伤的惨剧,令舆论哗然。官方下午证实,客车为隔离人员转运车。这起事件再度点燃舆论对于当局“清零重于人命”的极端防疫政策的不满和愤怒。

    “贵州高速事故车辆为隔离转运车”这个话题当天立即冲上微博热搜首位,截至晚间9时,已有破亿次的阅读量。不少网友批评官方一开始绝口不提这辆巴士是隔离人员转运车,甚至质疑车辆是转运车的报道都被下架。与贵州当地官员向全社会道歉相关的标签在微博上的浏览量超过5.5亿次,大量网民对官方做法予以反击和嘲讽。但之后不久,官方立即对民众的批评意见进行了审查和过滤,一个官方帖子下的96条评论中只有两条可以看见,微博通知写道“已过滤不当言论,部分评论暂不展示”。而所有与事故相关的话题在当局的出手干预下就从前50个热门话题中消失了。很多被网民广泛传播的帖子以及反映出网民愤怒的帖子,短暂出现后就在中国社交媒体上被删除了。名称为“浩瀚赵旻科长”的人在“南明区律所主任群”里发布通知称,“针对三都此事对全体人员通知:这是交通事故,不要乱议论,更不能在新闻媒体上发表影响贵州贵阳形象的言论。”并要求各位主任收到后回复。

    虽然官方审查人员删除、屏蔽了许多有关翻车事故的新闻与评论管控舆论,然而此举如火上浇油,在中国网络社交媒体上讨论热度始终不减。部分网友为了避免受到言论审查,在发文的时候刻意不提“贵州”、“高速事故”、“隔离转运”,改以“我们都在车上”暗喻,一方面批评矫枉过正的政策,一方面也为自身处境感到无力,称“我们都在车上,只是车还没翻”。微博用户@芮芮兜发帖:“你凭什么认为你不会在那辆凌晨的大巴上?”该贴随即吸引了大量评论与转发,“谁说我们没有在凌晨的大巴上,我们明明都在。”“我们不发声,每个人都可能在那辆大巴上。”在获得了25万点赞后,该贴被微博转为私密可见。

    网民“野比大雄”称,“道歉复活不了逝者,辜负信任一定使人寒心。这次事故,消费的,是全社会的信任。社会信任的裂口,不是一个诚恳道歉就能修补的。更何况,诚恳不是一句话、一篇稿子、一个鞠躬就能证明的。而转运还在继续……”微博网民“若含”说:“活在这个地方,没有任何能够指望的。只能每天不断祈求那辆失控的大巴上没有坐着家人和身边的朋友。只能祈求已经全员坐上失控大巴的我们免于一死。”

    还有微博网友物伤其类表示:“谁说我们没有在凌晨的大巴上,我们明明都在”、“而且你没有不上的理由”、“这已经不是时代的一粒沙了,这是时代的重锤”、“清零真的把人清掉了”、“他们没有(核酸)阳性、却没了性命”。

    微博用户@车田纪子回顾了李文亮和2011年温州动车事件,总结道:“我们的命运也会像那辆大巴,驾向坠落的黑夜。”还有网民留言说道:“大家都被一种低压的情绪笼罩着,无法冲出,又无法蜷缩。”

    该事件发生的日期:9月18日,也是1931年日本入侵东北的日期,官方近年来都会高调纪念这一天,称之为“国耻日”。在贵州隔离转运大巴翻车事件引发舆论关注后,一篇名为《9月18日是国耻日》的文章被传播,这篇文章批评官方在对“九·一八日本入侵东北”的高调宣传与对贵州翻车事件的审查封杀中展现出的双重标准。

    一名署名为GAMEBOYZ的饶舌歌手在网上发布了一首饶舌歌曲《山》,对贵州翻车事故表达悼念遗憾,并抒发对防疫政策的不满。这首歌迅速在网上疯传,但不久后便遭到屏蔽,无论是搜寻关键词或歌词内容几乎皆无果。

    《山》的第一段歌词写道,“2022年9月18,开始了迁徙离开了家,来不及看见那黎明之日,照片之前就摆满了花”。接着话锋一转将矛头直指防疫政策:“他想要有人为灾难辩护,贯彻落实没能预判变故”,“警戒线拉起了每一个路口,噩梦像无形的触手,我们都束手无策,电话声响起了它让我住口”。

    中共喉舌、《环球时报》前总编胡锡进连续在微博上针对贵州翻车事件发文,遭到网友冷嘲热讽。胡锡进在翻车事故发生当日午后在微博发文评论称,该起事件“首先是交通本身的悲剧,是生产安全事故,与客车所执行的任务不应该直接关系”。“这是事情本应有的逻辑”。被网民批评他为过度防疫“转移视线”,“想把楼带歪”,严词批评胡锡进将事故称作为“生产安全事故”的说法。微博用户诗想界写道:“胡锡进高明之处就是:用事实,讲歪理。贵州翻车死人,当然是事故,他说和防抗没关系。看起来翻车确实是事故,但谁都没有责任才是他想要讲的道理。难道受难者责任须自负?”“晓强说事”则认为,胡锡进“触犯了一个人性原则性的错误:不讲正义、不实事求是没有立场,违和于政治;似乎有点国内新闻发言人的味道但是又不够格!”

    网民@行星旷野的微博则构成了对于胡锡进的回应,微博这样写道:

    “我不仅在贵州的大巴上

    我还在馒头掉地上捡起来继续吃的西藏方舱

    在封了九个月只剩几万人的广西东兴

    在蔬菜腐烂入户消杀干部免职又复用的上海

    在孕妇坐在椅子上流产的西安医院门口

    在河南村镇银行不让取钱的病危母亲床前

    在几天没吃饭外出买菜结果被刑拘的警车上

    在买不到卫生巾的高铁上

    在女孩被保安扒掉衣服的地铁上

    在徐州丰县的铁链里

    在拒绝性骚扰后被群殴的烧烤店里

    在省吃俭用还贷款却最终烂尾的楼房下

    最后在当前无法查看的微博中

    这世间没道理的苦难像雪一样落下,这世间所有呜咽也像雪一样无声。一键精选以后,又是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中国资深媒体人财新常务副主编高昱9月20日在微信朋友圈撰文,表示坚决反对全民核酸及清零防疫,文章说,“一个人怕得新冠会死,这很正常,可以理解,我站在三层楼往下看都恐高呢。但不正常、不能理解的是,因为极极少数人可能感染新冠而去世,就硬拉上13亿中国人一起陪绑。”、“到现在全世界都宣布新冠疫情结束了,这泱泱大国还会因为一个人而整楼的人被拉走集中隔离,整座城市被迫主动静默,整个国家的人常态化捅嗓子眼。”

    高昱下文章质疑,“每年死于车祸的人比死于新冠的人多得多,你为什么不禁止开车?”文章还说,现在,贵阳没有因为奥密克戎死一个人,却因为害怕奥密克戎流行让600万人静默,将3万人强制集中隔离,将近万人疏散到其它城市。“现在,又有27个人仅仅因为同楼可能有感染者而死于连夜转运的车祸!看看这位注定要被问责的尚不知死活的司机吧,穿着封闭的防护服,戴着两层口罩和该死的毫无意义的护目镜,手套可能也戴了两层,全程不能开空调,半夜两点半,他是在怎样的恍惚中将这辆大巴开向死亡啊。”

    文章最后呼吁,“该醒醒了!该恢复正常了!”“坚决反对全民核酸!坚决反对清零防疫!坚决反对闭关锁国!”官方立刻出手进行审查,结果他的朋友圈被封锁。

    名为TankMan的网民9月20日发表了一篇题为《开往黄泉的贵州大巴》的评论文章,引起众多网友的共鸣。这篇文章开篇就直言,9月18日从贵阳前往荔波县的山路上发生的这场车祸,与中国司空见惯的普通车祸在性质上完全不同,这不是一次意外,而是“赤裸裸的人祸”。

    文章表示,贵州是个“地无三尺平”的多山省份,而且现在又是多雨、多雾的季节,这个地区的高速、省道都是穿山越岭,极为凶险,“即便是经验丰富的老司机,在白天开车也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更不要说能见度极差的半夜三更”。

    作者认为,贵阳市政府之所以偏偏选在鬼见愁的凌晨时分,强制性把“密接”居民转运到周边的县城去分散隔离,是因为中共对居民每日的核酸筛查多半在早晨开始,而这些密接人群在凌晨被带走,就可以不计入核酸筛查的目标,“意味着在新的一天‘清零’目标可以更为迅速的实现”。

    更要命的是,当局竟然让驾驶这辆大巴的司机穿着全套大白防护服开车。对此文章分析指出,“在全面遮盖下,人的视野非常受限,本来凌晨在贵州山区行车已经是枉顾人命,还要让一个视野受限的司机来开车,这不是把全车无辜的人活生生往鬼门关送吗?”

    这位作者对27个居民没有死于病毒、反而死所谓疫情防控的现象大为感慨,他在文中强调,无辜丧生的27个人不仅仅是一个数字,他们的背后是27个破碎的家庭,而这场悲剧让许多人体真切会到了“苛政猛于虎”这句话的含义。文章写到,“我是一个纯正的土生土长的贵州人,往上数十代,家族全是贵州人。如果我现在还生活在贵州,那么可以肯定,我也可能在某辆开往不知何处的死亡大巴上。”

    作者在文中进一步指出,“如今的中国,全体人民其实都在或大或小的死亡大巴上,区别只是何时出发、何时翻车。生得随机,死得必然。”文章表示,曾经有许多人不理解,为什么文革这种荒诞的闹剧,可以堂而皇之的在华夏大地肆虐十年之久,而如今制造了无数人间悲剧的“清零”已经执行三年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你读懂了文革,也许就读懂了清零”。最后文章写到,“贵州的死亡大巴,是为所有沉默的人鸣响的丧钟,在这样轮回的历史中,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 贵州隔离转运车祸点燃公众怒火(二)

    中国的作家、媒体人、学者,还有大量的自媒体,都撰写了大量的哀悼、批评文章,分享自己的愤怒或悲伤,对中共的“动态清零”极端防疫政策导致严厉的管控和无预告的封城措施使民生日艰表达了强烈不满与严厉批评。

    著名作家李承鹏在《今日头条》专栏发表文章《一些杂感,一个建议》,文章说,当集体使命重于个人自由时,就注定每一个个体将被轮流牺牲,只是大和小、先和后而已,你是死于大饥荒还是武斗,倒在偷税漏税还是吸毒嫖娼,败在资金断裂还是行业关停,结局都无可撼动。这不是命运的随机抽取,是命中注定。当你接受了天天核酸,必然有封在楼里那一天。当你容忍了封在楼里,必然有被大白接去方舱那一天。每一个深夜,都有一辆辆呼啸而过的大巴坐着茫然而顺从的善良人们,请目送他们一眼,祈祷下一秒别再侧翻。

    文章说,一方面对大巴上的人无比痛心,一方面见他们一步步走向大巴,却无能为力。我们并不相同,却被关在同样命运的一辆大巴,且车门已锁死。而让人震惊齿寒的是,成都有个女孩跳楼了,小区业主赶紧在群里提醒:别发朋友圈,消息外传会影响到小区房价……他们说这句话时,平静,坦然。《霸王别姬》里,程蝶衣说:你道今儿个是小人作乱,祸从天降。不是,不对!是咱们自个儿,一步一步,一步步走到这步田地里来的!报应!

    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国家地理》专栏作家聂作平在其微信公众号“聂作平的黑纸白字”发表文章《哀悼他们时,我已是惊弓之鸟》,文章说,我想,很多年后,我们的后人多半是无法理解我们的。我们的脆弱,我们的卑微,我们的无奈,我们的苟且,我们的为了活下去而不得不一次次弯下的腰。

    文章说,鲁迅曾感叹:中国太难改变了,即使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几乎也要血;而且即使有了血,也未必一定能搬动,能改装。一次次疫情,一次次静默,一次次按下暂停健,一次次心力交瘁,我感觉,我已经患上了疫情综合症:疫情降临时,暗自祈祷尽早过去,祈祷自己和家人不要被隔离,被转运,被饿肚子;疫情过去时,却又开始担心,下一次疫情会在什么时候卷土重来?

    文章最后说,兔死狐亦悲,唇亡齿也寒。你当然可以像胡叨盘那样冷血地说,午夜大巴只是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可问题是,谁知道这种类似的意外会在哪一天降临到你头上呢?所以,闲坐悲君亦自悲,在为二十七位同胞悲伤哀悼的同时,我感觉自己就是那只惊弓之鸟。

    作者费里尼在其微信公众号“费里尼码子了”发表文章《可耻地保持沉默才是最大的国耻》,文章说,我在想,特么什么叫国耻?对心知肚明的事体可耻地保持沉默,不正是当下最新鲜最热腾腾还冒着尖儿的国耻么?关进小楼成一统是痴梦,世界早已楚门。每个人都可以赶几分钟的真人秀通告。我们打算拿什么告诉世界我们的吞头势?

    文章说,你凭借什么觉得自己有把握成为最后一名受害者?就像昔日活吃猴脑时代,集体选中一名同伴然后拼命朝外推搡一般。你凭借什么觉得你就永远不可能出现在不便宜州凌晨的那部大巴上?你凭借什么觉得总会有人出头替你们发声,你所做的低眉顺眼就行?一个身着厚厚防护服、防护镜、手套,精神状态不知,身体状况可疑的驾驶员,在一个深秋的凌晨把他掌控的路上移动器开翻下了高架路。这是国耻日的一个神奇隐喻。

    作者杳酱在其微信公众号“折叠青年”发表文章《你凭什么认为你不会在那辆凌晨的大巴上?》,文章说,时代的一粒沙子,也可以瞬间化身成一记重锤,直接砸的他们,万劫不复,堕入深渊。谁说我们没有在凌晨的大巴上,我们明明都在,好吗?

    文章说,我们每天提心吊胆的做核酸,不就是怕上车吗?这几日,网友们还在争论,高铁要不要卖卫生巾。我听完,顿觉好笑。铁老大卖什么东西,我们有决定权吗?你我甚至不能拒绝登上那辆凌晨发车的转运大巴。大巴车可以很大。其实我们都在上面,只是翻下山坡的,暂时不是自己坐的那一辆而已。

    作者早见Hayami在其同名微信公众号“Hiyami”发表文章《我们要怎么做才能不上那辆大巴车?》,文章说,“我们要怎么做才能不上那辆大巴车?”,看到上条微博评论区有人这么问,我知道很多人的回答都是“应润即润”。就好像上海解封后,我和同温层的朋友第一次见面就聊润,一心想润:你要去哪里?准备得怎么样了?护照更新了吗?群名叫IUNGEREINROMA,群公告写“如果最终无法真的到达罗马,会受到诅咒噢。”于是夏天过去后,陆陆续续好多朋友、博主,发post的定位都变成了国外。我看到他们ip显示着荷兰、美国、加拿大、英国,玲琅满目的自由国度,但今天时间线上无一例外的哀鸿遍野。他们感受到的痛苦不比我们少,他们呐喊的力度不比我小。

    文章说,润是一个选择,但润不是百药。对一个出生在这里的人来说,只要你在这里有家人,有朋友,有童年,有喜欢的电影院和街边小店,有爱过的人,有在街头散步时感受到“难以言表的,在记忆里无从归类的,混合着青柠檬味道的,像雪花在你还没意识到的时候落在肩头然后非常温柔地消逝的瞬间。”所以有时候我觉得很悲哀,就像原罪一样。我们生下来就在那辆无处可逃的大巴上,往后用尽一生的力气,也只是驶向一片白茫茫的无依之地。

    作者荆烽在其微信公众号“熟了橘”发表文章《如果只发警情通报,还要媒体干什么?》,文章说,悲哀的是,截至目前为止,全中国也就只有财新这一家媒体,发布了关于这个事件的「新闻」。

    作者认为,财新这篇报道,最起码提供了一个最为重要的增量信息:事故车辆所乘人员为贵阳至荔波的疫情转运人员。这一信息的提供,在警情通报中未提到、也早于贵州日报的确认,且比后者更加精准。作者分析说,记者采访到的信源包括1)三都县应急管理局;2)荔波县卫健局;3)黔南州卫健局;4)黔南州交通运输局;尝试采访但未联系到的为:黔南州疫情防控办。这些都可以视为广义的「采访」。从新闻的生产规律来说,只有「采访」才能得到信息,而提供有效信息则是新闻乃至媒体的生存之本。

    文章还说,事实上,媒体不到现场、记者不去采访,已经在年初的丰县铁链女事件中表现得很充分了,这一次不过是再次提醒一下我们:2022,是专业媒体(理念和实践)全面走向衰败和灭亡的元年。

    作者最后说,本文无意吹捧财新,其实财新这篇稿子的操作也不过是一家专业权威媒体面对突发事件时的基本操作而已。讽刺的是,这种基本操作也成为了中国媒体圈的「独苗」,从而显得弥足珍贵。其实我很想请教一下某社、某报、某台,只会转载一份蓝底白字的警情通报(他们确实是这么做的),那还要媒体干什么?

    作者老牌恶棍在其同名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27人遇难,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吗?》,文章说,有一个基本常识是,当我们在讨论生产安全事故的时候,往往不能只聚焦于其本身,为了从根本上减少或者杜绝此类悲剧的重演,必须找出导致它出现的原因,从而排除隐患。因为车上装的不是鸡鸭猪狗,更不是生活物资,而是活生生的人,是一条条生命以及他们背后的一个个家庭。哪怕有一个人可能因此处于危险状态下,都应该予以重视,而不是用一句轻飘飘的“生产安全事故”来盖棺论定。

    文章说,对于这些本不应该被转运隔离、本无需承担如此高风险的人而言,这是一场彻彻底底的无妄之灾,而如此悲剧正是过度防疫下种种魔幻操作的总和。那么可想而知,只要这样的措施还存在,那么发生车祸就不仅仅是“生产安全事故”,不仅仅是意外。毕竟坐上大巴的人都置身于一个悄无声息的、随时都可能发生的危险当中,而这份危险明明是可预见、可避免的。

    文章最后说,但除了为他们的遭遇感到悲苦以外,我们似乎又做不了太多什么,特别是在这个过度防疫现象已然普遍,甚至成了系统性措施的当下。不过即便如此,我们也应该继续追问,哪怕答案很少,这不仅是为了逝去的他们,也为了活着的自己,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在这趟车上。

  • 何阳律师代理案件期间被车撞死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9日消息】2019年9月20日上午,湖南女律师何阳接受委托为办理某房地产开发案件(以下详述)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调查令,欲调查被告银行流水记录。在中院门前何阳被一辆广汽传祺车辆于静止状态下突然加速冲撞致死,驾驶者柳艳涉嫌刑事犯罪,该事件发生至今近20天,涉嫌人却未被采取任何刑事强制措施,该事件也未予以刑事立案。

    目前,受害者家属感到悲痛万分,对目前案件进展感到非常困惑和担忧。因何阳系赴中院途中被撞且本案存在众多疑点,目前无法排除系他人蓄意所为,急需公安机关采取刑事侦查手段进行调查取证。但因交警队迟迟未予刑事立案,未控制嫌疑人,也未展示全部证据材料,无法排除本案存在的故意犯罪疑点,同时因时间拖延,极有可能造成证据遗失,致使真相无法查明。家属迫切希望有关公安机关能尽快启动刑事调查程序,查明事实真相!

    何阳,女,湖南长沙人,生于1989年5月11日,长沙市长郡中学毕业,武汉大学07级法学本科,日本早稻田大学13级法学硕士,曾在日本淀屋桥・山上合同法律事务所大阪本部工作,现为湖南毓秀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志凯,何阳之夫,福建福州人,华东政法大学08级法学本科,日本早稻田大学13级法学硕士,曾在日本森·滨田松本法律事务所东京本部工作,现为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律师。

    杨志凯讲述事件经过以及案件情况说明如下:

    一、事件经过

    2019年9月20日上午10点23分左右,犯罪嫌疑人柳艳驾驶一辆黑色车辆(广汽传祺GS8,车牌号:湘A3YQ70)从中院对面金叶神农大酒店的正门停车场出口驶出后无任何合理理由停车,不驶入主干道(曙光路),当时传祺车辆前方没有任何车辆阻挡,曙光路上往来车辆亦并不密集,其完全可以右转弯驶入曙光路。在该车停在停车场出口处的几分钟内,有一辆捷达轿车(车牌号:湘A2D53M)在曙光路上从左向右行驶过程中,疑似因有行人横穿马路,故停车于传祺车辆前方。同时,另有一辆宝马轿车(车牌号:湘AF633H)左转弯欲驶入酒店停车场入口,但因该入口处停有接亲婚车,外来车辆无法驶入停车场入口,故该宝马车辆在传祺车辆左前方斜向停车。此时,传祺车辆驶入主干道的通路已被两车阻隔,客观上不存在向前行驶并进入主干道的可能性。

    当日,何阳乘坐滴滴快车至中院附近下车。10点26分左右,在宝马车辆停下的几秒钟之后,何阳步行至神农酒店停车场前,从传祺车辆右前方行至左前方处,再走一步即可越过车头之时,该车突然启动并加速冲向何阳,将何阳全身与停靠在左前方处的宝马轿车进行挤压,造成何阳双髋部、骶骨粉碎性骨折、胸骨塌陷骨折等严重致命伤势。何阳被撞倒后,该传祺车辆仍势头不减,向前直冲,硬生生将前面两车撞开,最终在中院门前的马路中间才停下,但柳艳并未及时将该车移至不阻塞道路处,造成该段道路严重拥堵,120救护车未能及时赶赴现场,何阳无法及时接受治疗,只能躺在道路上忍受极度痛苦。直至何阳被撞倒后经过将近20分钟,何阳才被接上救护车送至长沙市第八医院。最终,何阳经抢救无效于下午2点20分被宣告死亡。

    二、柳艳的解释与疑点

    据传,柳艳对其行为的解释是:其当时将车停在停车场出口时是脚踩刹车踏板、挂D档。其知道当日停车场入口处停有婚车,当看到宝马车驶来时,其想要挪车让宝马车从停车场出口处驶入。其并没有看到前方还停有一辆捷达车。同时,其以为车辆的自动驻停功能处于启动状态,故当其将脚从刹车踏板移开时,车辆开始向前缓慢行驶,其感到内心慌乱。然后其又突然看到何阳,第二次内心慌乱。在两次内心慌乱的作用下,其将油门当刹车一脚踩到底,故撞至何阳。

    对于柳艳的上述解释,存在如下几点不合常理之处:

    1、据多位目击者称,何阳被撞之后,柳艳未表现惊慌失措,显得异常沉着冷静。本案宝马车驾驶者也是一位律师(魏旭兰,湖南高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其目睹了案发的全部过程。魏律师第一直觉认为本案系故意杀人,故拨打110报警。当其在向警方陈述其目击了一个故意杀人的现场时,柳艳走至何阳身旁,她听到宝马车主所言,立刻向其辩驳不是故意杀人,而是事故。在当时的情境下,柳艳仍能冷静关注四周动态,并首先为自己的行为辩驳并非故意杀人,其表现完全不符合一个过失肇事者的正常反应。

    2、如果柳艳认为其车辆的自动驻停功能是处于启动状态,那么在其停在出口时理应无需一直脚踩刹车踏板。作为一名驾龄六年的司机,柳艳应知道在自动驻停功能开启状态下,无需一直脚踩刹车踏板。柳艳陈述的行为与其陈述的内心认识不相吻合。

    3、从监控视频反映的情况来看,并不存在一个明显时间分界点,即,案涉传祺车辆并非先缓缓启动,然后才突然加速。监控视频显示,该车启动时就突然加速,符合最初就将油门踏板踩到底的状态。且据宝马车主称,当时先听到一声非常大的加油门声后就看到传祺车辆直奔过来。监控视频也可反映,在何阳走到传祺车辆左前方时,车辆突然启动,此时何阳忽然浑身一僵,侧过身正面对着传祺车辆,双手举在身前,作抗拒姿势。若传祺车辆仅是先缓慢启动,考虑到何阳当时已经走到就差一步即可越过车头的位置,因自动挡车辆开始缓慢启动时并不会发出很大声音,何阳不会被吓到即可快步走过。但从何阳的身体反应来看,显然当时现场存在某些因素致使何阳发生惊吓,身体无法迅速作出反应。合理解释应为,何阳当时突然听到巨大的加油门声,致使其发生惊吓无法动弹。这显然也与柳艳关于其车系先缓慢启动,后突然加速的陈述不符。

    4、据柳艳本人的陈述及监控拍摄到的情况,柳艳当时是与站在其车辆副驾驶座车窗外面的两人谈话。此时,柳艳的脸部应是朝向右侧,即车外两人所站立之处。该两人从柳艳开出停车场至柳艳驾车撞倒何阳时始终位于相同位置。且何阳系从右边走来,柳艳应当看到何阳。若柳艳后来看到宝马车,其头部应当有一个从右向左转动的过程。因捷达车辆系先于宝马车停在传祺车辆前方,柳艳不可能未看到该捷达车辆而仅看到宝马车。既然看到捷达车辆,柳艳应当知道在捷达车辆未离开之前,其并无可能进行挪车操作。同时,宝马车辆并非停在传祺车辆正左方,而是停在传祺车辆的前方偏左的位置。即,柳艳的头部无需完全转向左边,正视前方即可看到宝马车。而何阳已从传祺车辆的右前方行至左前方。柳艳的视野里不可能没有看到何阳。

    三、何阳事件的程序进展

    目前,何阳事件的程序进展如下:
    1、交警已对柳艳、宝马车主、捷达车主、在车外与柳艳谈话的两人以及何阳之夫杨志凯等其他相关人员做了笔录。
    2、法医鉴定报告、本案相关车辆的痕迹鉴定报告已经作出。

    2019年9月30日,交警队向家属下发《道路交通事故尸体处理通知书》(第430111201909003063号),该《通知书》要求家属于2019年10月10日前办理何阳的丧葬事宜,否则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处理。对此,家属已明确书面回复,在事实真相未查明之前,他们无法办理何阳丧事。
    目前,交警仍未以交通肇事罪对本事件予以立案,也未对柳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交警解释,要待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后,本案才将正式进入刑事立案程序。

    四、何阳事件可能系蓄意所为的线索

    当日,何阳系为办理原告余忠(余忠后因病去世,由其法定继承人承继该案原告主体地位)诉被告湖南东怡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南湘邮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东怡大厦案)的事宜而前往中院。该案涉及标的额高达3,500万元至5,000万元左右(案涉东怡大厦的开发利润尚未被司法最终确定)。目前该案正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程序之中,长沙中院正在组织对案涉东怡大厦的开发利润进行鉴定,何阳作为原告方代理律师,对被告提供的鉴定数据提出质疑,已向长沙中院申请调查被告与第三人的银行流水信息,中院亦予以同意。在何阳被撞前一日,何阳已与中院约定次日赴中院领取调查令的时间等事宜。何阳就是在赴中院领取调查令的途中被撞。何阳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亦被撞毁,其中保存的该案电子资料现无法读取。故本事件尚不能排除系该案关联人员为一己私利蓄意策划所为。

    何阳事件发生后,东怡大厦案的承办法官没有宽限案件的审理时间,要求鉴定机构在一个星期内出具正式报告并将在短时间内作出判决,这意味着原告方即便能够调取银行流水,也将没有时间与被告的财务数据进行核对,鉴定机构也没有充分的时间审核被告提供的鉴定数据是否存在造假。本案目前的进展对原告方非常不利。

    五、我们的担忧

    查明本案的关键证据为现场完整监控视频(包括神农酒店内部能拍摄到柳艳行踪的监控视频)、当事人的通话录音、通话记录、微信记录、财务信息等,这些证据若不及时收集固定,很大可能性会随时间推移而消失。特别是监控视频不会永久保存,每隔一段时间将被覆盖删除。因交警目前也未向我们展示其所收集到的全部完整视频,我们无法判断相关证据是否已经全部收集完毕。故,若本案无法及时进入刑事调查程序,必将造成日后事实真相完全无法查明的恶果。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7年6月15日修订,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交警及时对本案予以立案或移送其他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并不违规: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在我们与负责本案的雨花交警队领导询问沟通过程中,领导也多次表示鉴于柳艳行为的反常性,其也确实无法完全排除本案存在故意杀人的可能性。既然如此,交警部门可及时控制柳艳,并立即报告雨花市公安局。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移送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故交警部门对当事人以交通肇事罪立案无需事先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可先以刑事程序立案,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程序可同步进行,且若涉嫌其他犯罪,也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并非交通肇事罪刑事立案的必要条件。

    2019年9月24日,长沙市律师协会负责律师维权工作的张治梧副会长亦亲赴雨花区交警队协商此事。交警队当时明确口头表示两天内会立案。但本案至今都仍未立案。而至今距何阳死亡之日起已经过将近20天。如上所述,本案若不及时立案并采取刑事侦查手段,将错失收集证据的黄金时期。

    六、我们希望进一步调查的事实与方向

    何阳的突然离世,令我们家属痛心疾首、万念俱灰。目前我们家属只有一个目的,即,查明事实真相。为完全排除本案存在故意杀人的可能性(或者,如果本案确系故意杀人,亦应当尽快调查确定),我们家属最大的希望就是尽快启动刑事立案程序,控制犯罪嫌疑人柳艳,并且让我们家属能够接触到目前已收集到的完整证据材料,以此才能进一步判断是否故意杀人的可能性能够被排除,如果不能,我们必然要求雨花交警队将本案及时移送至雨花区公安局刑侦大队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或我们自行向公安局报案。

    我们无法通过任何合法手段获取相关证据解惑。为此,只能希望公安部门正式启动立案程序后,能够进一步收集调取以下证据,进一步查明相关事实:

    1、调取全部监控摄像头记录,查明柳艳当日及近期的行踪;
    2、查明柳艳及其家人在事发当日及前几日的通话记录,调取柳艳当日拨打120、122时的通话录音;
    3、查明柳艳及其家人近期(包括事发前后)的银行流水记录;
    4、查明柳艳及其家庭成员的背景信息、人际交往关系等;
    5、查明当时在柳艳车外,貌似与柳艳聊天的两人的身份背景信息;
    6、据目击者称,何阳被120接走后,曾有一名男子接近肇事传祺车辆并打开前部车门,将身子探进车身不知在为何事。查明该男子的身份背景信息及其当天行为;
    7、调取何阳乘坐滴滴快车(车牌号:湘AB69T7)至中院附近的录音记录,以及该滴滴快车在何阳下车后接的第二位乘客的录音记录(据报案人了解,第二位乘客目睹了整个案发现场,并在上车后与滴滴司机谈及此事)。我们已向滴滴公司确认,这些录音记录均有保存,只要公安部门提出调查请求,滴滴公司愿意积极配合;
    8、查明事发时,现场的三台车辆是否安装有行车记录仪,如有,调取行车记录在事发时段的录像记录;
    9、何阳在事发前一天即2019年9月19日与中院承办法官办公室有过多次通话,查明该案承办法官或书记员与何阳的通话内容,以及承办法官或书记员是否有联系被告方(包括通过座机、手机或微信等方式),告知何阳要来中院一事;
    10、查明传祺车辆上是否还有其他同乘人员。如有,同乘人员的身份、通话记录等信息。

    何阳事件若是蓄意而为,其背后必然涉及黑恶势力,且该势力背后必然存在保护伞。故有必要对本案的肇事方及相关人员的背景关系进行彻底调查才能了解全部事实真相。

    何阳与我结束了在日本的求学与工作后,于2017年回国从事律师工作,希望能在祖国大力发展的法治进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何阳的突然离去,使我们家属陷入了巨大痛苦。我们必须了解何阳事件的全部真相。希望有关公安机关尽快立案,查明事实、打击罪恶、彰显法治,还何阳一个公道!

    杨志凯电话:18692250118

  • 陕西周志银被政府制造车祸割断血管谋杀未果后遭判刑一年

    [访民之声2017/5/26消息]  2016年3月7日,陕西宝鸡陈仓区访民周志银因“任性上访”,被陈仓区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被判刑1年,因先前已遭羁押,刑期至同年12月28日止。

    2016年11月9日陈仓区法院做出的判决书中显示,周志银反映的问题已经解决,却经常进京缠访、闹访,索要截访人员钱财,屡次到天安门、中南海等地非法上访,并张打横幅将自己的冤情发布到外网《博讯》和《维权网》上,造成恶劣的国际影响。多次遭到北京和地方警方拘留仍不思悔改, 3月7日周志银被陈仓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3月23日被逮捕。
     
    周志银的陈述书中载明,他反映的问题并没有解决,他儿子被村民的铁花烧伤眼睛后,他把孩子第一时间送到了医院,并用妻子的眼角膜给孩子作了移植手术,花费12万元,经鉴定儿子的眼睛为9级伤残。这期间他找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不管,找村委会、镇政府都互相推诿几个月了都没人管,村民拒绝赔偿。后经法院判决,村民赔偿周志银8万元,但这笔赔偿款至今还有4万元没有执行到位。
     
    由于没钱给孩子治疗,错过最佳治疗时机,造成孩子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仅0.5,已不再是当初的9及伤残,而且还要长期服药治疗。由于法院、政府部门推诿扯皮,造成这个简单的民事纠纷得不到解决,周志银被迫上访。
     
    在上访过程中他遭到绑架、抢劫,被非法关押在黑屋子里,逼迫他写息诉罢访保证书。在制造车祸欲杀人灭口未果的情况下,把他关在黑屋子里,打得他多处骨折,割断他左臂的血管,经医院抢救才保住了他的命。
     
    周志银表示,一个简单的人身伤害案,政府及公检法和十四名被告串通在一起对付受害者,为了讨取公道上访,遭到当地政府打击报复,政府雇佣黑社会人员将我打伤,打残,关黑监狱六次,行政拘留四次,刑事拘留两次,冤判徒刑一年,绑架,故意制造车祸谋杀,把他关在黑监狱把他的胳膊上的血管割断,逼迫他说是自己拉得,为了保住性命他只好对外说是自己拉得。被截访人员抢劫随身财物无数次,拦,卡,堵,截,无数次,导致全家三个残疾,他母亲多次受到惊吓眼看生命不保,周志银电话:13892466726
     
    相关报道:陕西周志银遭当地媒体曝光指其谋取不当利益任性上访被刑拘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6/0312/14061.html

     

  • 贵州访民车祸身亡,肇事车不知去向

    事件简述
    2016921日早上640分许,贵州遵义桐梓县燎原镇油草村的村民赵世平在村边的路边散步,是在路边边,被车撞上,当场身亡。当村民发现时,既成事实,肇事车不知去向。据村民称,公安交警出动查找肇事车,到这第二天发稿时,也没有查到肇事车辆。
    天网,星罗密布的道路监控,现在高科技手段,查找致人死亡的肇事逃逸车辆当不难,我们期待肇事者伏法归案。
     
    死者访民赵世平生前事
    赵世平,男,40岁,原为中共党员,以村民的说法因上访被“下了党员”。他死亡前是所在的油草村三星组的队长,也是村民维权的上访组织带头者。他有两个孩子,大儿子现在11岁,最小的孩子3岁,父母年事已高。
    赵世平致所以成为访民,原因有两个——
    一是,前几年,他家因煤气管道铺设拆迁,以他的说法是,政府领导用欺骗手段把他“骗迁”。
    二是,建在该村的煤化工工厂占地,每亩仅补偿1.2万到2.6万不等,他们失地农民无法生活。安排他们当地农民进厂务工都是一年一签的劳务派遣工,干最苦最累的活,工资仅1400元。
    赵世平就是因为如上两问题,作为村民上访组织人带头人向政镇府和县政府多次上访。
    最近,赵世平联络油草村石门组的张世学、油草村黑桃坪组的陈天术等人,关于煤化占地补偿及务工等问题再度上访。他与各组带头人议定于21号去县信访局追要上访复查申请书。没想到一早出来透透气不幸殒命。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意外事故?蓄谋杀人?
    访民离奇死亡的几率远远高于一般人,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我们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以不寻常的心理来审度。
    赵世平在村边的公路边,且是在路的边边,
    当时显然公路上除了赵世平没有其他人,
    想必过往车辆也稀少。
    如此环境下,越世平遇车祸!
    且是肇事车逃逸,
    且是动用大量警力一天没查出结果。
                          
                           撰稿:李向阳
                           2016年9月22日

  • 山东省菏泽市16岁少年遭车祸 肇事者家庭未赔偿

    2015年9月10日晚8点30分,在山东省菏泽市长江东路与福州路的交叉口处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肇事者申芳酒后驾驶鲁R663A现代轿车以93km/h沿长江东路由东向西超速行驶,在与福州路的交叉口处将骑电瓶车过斑马线的16岁的姜恒正撞成重伤。申芳负全责。而在这起看似简单酒后肇事的交通事故里面却一波三折,耐人寻味然。
    首先,受到重伤的姜恒正被送到了菏泽市立医院重症监护室,被诊断为:脑内血肿,脑疝,双侧开颅,诊断证明是10月24日,提交通强制险抢救费出具。病人长期昏迷,气管切开导致肺部感染。受害者姜恒正 每天的医药费就数千元。从出事到现在已经花去受害者家里数达四十多万元。为了筹措看病的费用受害者家属借遍了亲戚朋友,并卖掉了家里唯一的一套房子。然而,杯水车薪,现在受害者家已经花光了所有的钱,医药费无以为续,如今重症监护室里的受害者仍旧是命悬一线。
    怎么办?
    也许,你会问,既然事故是单方面责任,负全责的肇事者在哪里?他们为什么不出来援手?难道就眼睁睁看着见死不救?他们到底因为什么不垫付医药费?他们到底是谁?
    好吧!就让我们来扒一扒这个酒后超速行驶涉嫌犯有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肇事者。经过受害者舅舅程爱国几经努力多放查找,终于揭开了肇事者身份的神秘面纱。
    申芳,女,1989年9月16日出生,现年26岁,户籍所在地: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60号。现住人民路龙燕小区。一个26岁的小女子怎么就如此铁石心肠,受害者在医院里命在旦夕而你连一个面都没有露,你是消失了了还是藏匿了?你们既然不露面,那我们去找你吧!
    受害者的舅舅程爱国几经周折在10月24日终于打听到肇事者住在人民路龙燕小区,找到申芳的家,上门商讨医药费的问题,但是被肇事者的父亲拒之门外。无奈,程爱国报警,后与申文仲去东站派出所做笔录,申文仲拒绝调解,拒不支付医疗费,在派出所耗时一天,没有取得任何结果。
    肇事者父亲申文仲,是聊城铁路货运处党委书记,名下有两套房产,具有支付受害者医药费的能力。现虽然已把肇事者申芳起诉于法院,但是受害者处于治疗期间,法院无法开庭审理。
    对于这场与肇事者申芳的官司也许是一场遥遥无期的拉力赛;但对于这个年仅16岁花季孩子的生命这又是一场与死神赛跑的接力赛。受害者家已经砸锅卖铁倾其所有为其亲人延续脆弱的生命。冰冷无情的申芳,你在哪里?你现在良心可安?你扪心自问,喝酒驾车超速致人重伤你没有负罪感?
    受害者的舅舅程爱国
    2016/2/

  • 沈阳高靖春被截访途中横遭车祸半身不遂无人管

    2015年3月13日下午2点许,沈阳驻京办吴更新将沈阳市皇姑区访民高靖春女士,交给皇姑区警察,乘坐警车押出久敬庄后不久,发生车祸,造成高靖春女士当场昏迷。
     
    现在高靖春女士左侧半身不遂,左手不可控抖动,生活不能自理。沈阳驻京办和沈阳公安局皇姑分局将其扔在北京普仁医院,不闻不问。让身处异乡的高靖春女士陷入困境。希望爱心人士关注高靖春的遭遇。普仁医院乘106路磁器口北下车,九楼1房2床。高靖春女士电话:18513280925。
     
    刘华
    2015/3/22

    正在医院中的高靖春

    看望高靖春的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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