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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孟晓东就何方美案向辉县法院喊话

    【民生观察2024年8月10日消息】近日,李新、何方美的朋友、他们孩子的干爹孟晓东发微博喊话河南省新乡中院、辉县法院,质疑案件久押不判。此前,何方美的辩护律师常伯阳向辉县法院发函,指出辉县法院存在违法逮捕何方美、没有合法延期手续、超期羁押何方美等问题。

    2024年8月8日,李新、何方美的朋友、他们孩子的干爹孟晓东发微博喊话河南省新乡中院、辉县法院:

    “辉县市法院王新恒庭长是怎样秉公执法的,作为一个庭长,怎么会视法律为儿戏,在审理何方美寻衅滋事一案过程中,王新恒庭长有没有阅卷调查案情,何方美老公被捕坐牢,何方美独自带两个幼儿,又怀孕在身,即便是有犯罪嫌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的,不能逮捕。

    可是,何方美在怀孕期间就被违法的关押在某医院,2022年3月23日开庭时被辉县法院逮捕,从批捕至今,已经两年多,为什么久判不决?

    从一开始的从家中带到医院的‘羁押’,到批捕后的看守所‘违法羁押’,到如今两年多的违规久判不决,我不知道你学的法律专业知识是不是和我们一样,如果不一样,请你给出你违规违法办案的依据,如果一样,请你依法办案。

    没有任何手续,你超级羁押那么久,到底是在等上级领导批示呢?还是你也觉得这个案子棘手没法下判决呢?请你记住,每个人的善和恶都会被世人记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任谁也磨灭不掉!”

    2024年8月1日,何方美的辩护律师常伯阳向辉县市法院发函,指出辉县法院存在违法逮捕何方美、没有合法延期手续,超期羁押何方美等问题。作为三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未成年孩子的唯一抚养人,何方美被辉县法院违法逮捕。

    何方美目前实际已经失去人身自由将近四年,法院超期羁押,既违法也不人道!

    据悉,河南辉县何方美、李新夫妇是疫苗受害家长,因为女儿疫苗致残维权先后被抓捕关押判刑。

    李新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何方美自一审开庭以后被羁押至今,不判不放。

    夫妇俩人被抓捕判刑后,其3个年幼的未成年孩子分别被滞留在河南新乡共济医院和寄养在农户家中。

    2024年4月,何方美的2个女儿不知何故,被送至河南新乡辉县城关镇镇政府办公室,其后不知所踪,家属多方找寻无果,2个孩子至今下落不明。

    而此前一直关注何方美一家的何方美的姐姐何方先,遭到辉县有关人员的威胁恐吓,同样关注何方美一家的李新姑姑则处于失联状态。

    2024年7月26日律师会见了何方美,也和法院院长谈了话。

    律师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对三个幼童的母亲,你们这样做太残忍了,何方美虽然行为过激,但是,你们想想,孩子疫苗导致终身残疾,政府踢皮球这么多年不解决问题,哪个母亲会不心痛?”

    律师向法院建议判处何方美缓刑,他也会劝何方美认罪认罚。


  • 何方美泼墨辉县市政府招牌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4日消息】本网获悉,于日前在河南辉县市政府门前向市府招牌怒泼黑墨的“疫苗宝宝之家”发起人、维权人士何方美(网名:侠女十三妹)遭到当地警方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十天,因为其有孕在身,不予以执行。

    根据何方美公开的视频看,周五(10月2日)下午两点,何方美带同三岁的残疾女儿及六岁的儿子去到辉县市政府门前,在愤怒历数辉县政府的恶行后,打开手中的墨汁泼向写有“辉县市政府”的不锈钢招牌,完毕后听到有值班人员出来制止。

    何方美因女儿注射政府强制疫苗导致瘫痪致残而维权至今已有两年,但辉县政府一直不作为,不予解决残儿的多次住院治疗费用以及未来长时间不可预测的医疗、生活等处理问题,因而愤而泼墨表达不满和抗议。而何方美丈夫李新亦因协助维权,遭到长期不间断骚扰而离家躲避中,目前政府维稳人员到处寻找李新。

    何方美曾于2019年在北京为女儿治疗期间发起并成立“疫苗宝宝之家”维权群,并因辉县市政府不予支付治疗费用而在北京王府井大街挂牌乞讨医药费,后被辉县市政府维稳人员强制带回辉县刑拘,羁押十个月而拒不认罪,最后被取保候审。其后辉县政府主动提出协商,答应解决何女疫苗致残的各项问题,并为刑拘何方美十个月一事作出赔偿,但一直利用威胁及哄骗等手段拖延,并派多人盯守何方美一家,阻止其带女儿上京求医,同时将何方美的丈夫李新强迫失踪进行胁迫。

    何方美在泼墨后发推表示,有网友以拍摄的视频未能完全显示辉县市政府招牌为由,指责其视频作假,因此何方美爆料解释称,视频由六岁的儿子帮忙拍摄,视频质量未能尽如人意,但表示自己确实于2日下午两点到辉县市政府门前对招牌泼墨。而其后何方美被警方传唤后拘留,以及治安处罚书上警方的概述足够证实确有其事。

  • 河南辉县村支书光天化日被打死 公、检、法共同庇护杀人犯

    我叫李玉萍,女,1963年9月20日出生,汉,住河南省辉县市北云门镇大花木村,身份证号:410723196309201609,联系电话:15237348801。我们全家怀着无比激愤的心情向您控告我丈夫赵子江在任村支部书记时被暴徒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活活打死,我市公、检、法个别办案人员被重金收买,办金钱案、关系案,公开制造假证,包庇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杀人犯的重大徇私枉法案。漫漫上访路,受害人家属十几年来无数次奔走呐喊,未能唤醒人们对本案的关注!

    登峰造极的黑社会犯罪分子

    我村是有名的不稳定村,多年来村霸猖獗,结党营私,组成帮派体系,号称“十大爷们”、“四大娘们”等,横行村里,为所欲为,企图控制村政。几年来,对历任干部家爆炸六次,放火四次、投毒二次,门口放花圈,贴白春联,放死小孩,盗窃、殴打、放火、家门口放子弹,寻衅滋事更是家常便饭。镇、市工作组曾几次进驻我村,工作组成员也被漫骂殴打、放火、投毒、爆炸、故意伤害等数十起刑事案件均石沉大海。

    由于村霸横行,历任村干部无法正常工作,无奈中途辞职。1999年11月镇党委动员我丈夫赵子江任村支书。上任后也坚持原则,带领两委大刀阔斧的开展工作。村霸们把他视为眼中钉,不仅公开和他吵闹打骂,还于2000年10月1日晚上对我家实施第一次爆炸,2001年7月对我家实施了第二次爆炸。两次爆炸案及我村多起刑事案件均未侦破,使得以冯法政、冯法队、冯法军、刘桂风、郭小心、刘树琴、冯法森、冯法新为首的黑社会犯罪集团更加为所欲为。面对血淋淋的危险,我丈夫赵子江在2000年、2001年2002年多次亲笔写信给时任辉县市委书记朱书记、新乡市李书记、连市长反映残酷的现实。

    光天化日之下,我丈夫赵子江被活活打死,这是一起蓄谋已久的故意杀人案。

    以冯法政、冯法队、冯法军、冯法森、冯法新、刘桂风、郭小心、刘树琴为首的黑社会犯罪集团多次对我家威胁,对我丈夫威胁,我丈夫并没有被其吓倒。他们更加丧心病狂,在街上公开贴漫画“赵子江死初一中午”“不怕死你就干”。2003年2月1日(农历大年初一)上午10点左右,我丈夫赵子江到村中其他干部家去拜年走至辉(县)—吴(村)公路口时被迎面而来的歹徒冯法军、冯法队、冯法政、刘桂风、郭小心、刘树琴当街拦住,一起蜂涌而上,歹徒冯法政用胳膊卡住赵子江的脖子,冯法队、冯法军、刘桂风、郭小心、刘树琴对赵子江的胸部、腹部、头部拳打脚踢,赵子江当即昏死在地,又被这些暴徒拖到马路另一边,继续一齐猛打,村民冯XX见状上去劝说,恳求抢救治疗,遭到拒绝,并扬言“今天非打死他不可!”冯XX见状危急,不顾暴徒威胁和阻拦随即拨打了“120”急救世主电话,当市里急救中心救护车赶到现场后,暴徒冯法政、冯法队、冯法军、冯法新、冯法森、刘桂风、郭小心、冯娟、冯海珍、冯海明、冯松山等十余人围堵救护车不让医生上前抢救,当赵子江被勉强抬上救护车时,以冯法政、冯法队、冯法军、冯法新、冯法森为首的人暴徒又不让司机掉头,致使救护车不能启动,暴徒冯海明、冯松山、冯娟、冯海珍等冯氏家族成员拦车谩骂:“要赵子江死,不能抢救,赵子江你死,死了也杀你全家!”“就是要让赵子江死在大年初一”“谁敢为赵子江说话也是同样下场”“谁作证杀死谁”“谁作证炸死谁”在场围观的数百人无一人敢出面救人。救护车出村时,赵子江已窒息死亡(有据为证)。这是一赵典型的蓄谋已久的故意杀人案!

    辉县市公、检、法个别办案人员徇私枉法,伪造证据,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

    辉县市公安法医、伪造鉴定

    辉县市人民医院的120急救车于11时50分将赵子江拉到医院,12时20分即下达“最后诊断:窒息死亡”(有据可查)。辉县市人民医院《危重病人抢救记录》中记载:“头面部、颈部均呈青紫色,两手背有多处损伤出血”有五位医生签名。

    下午2点多,辉县市公安局法医张小让、牛玉禄和另一记录人员对赵子江进行尸检,在场的有受害人家属、数十名群众,其中包括干部。张小让持刀解剖,口述检验结果,让另一名记录,牛玉录在一边观看,一会儿后离开。张小让口述的内容是:头部有肿块,有淤血,咽喉部淤血,肺部出血,心脏淤血,结论:窒息死亡。和医院的诊断结论相吻合。岂料,2003年2月6日,张小让等人又通知受害人家属:第二次进行尸检。我们感到极为反常,我和女儿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他们竟凶狠地说:“这是执行公务,不同意也要尸检!”哪里是尸检?而是重新打开尸体提取器官。我们跪地哭着哀求把心脏、大脑留下一部分,他们哪里肯听?!在我们多次催问后,2003年2月28日辉县市公安局给了我们一份《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该鉴定书第一页竟歪曲事实,编造赵子江“途中遭到他人拦截,并被殴打;之后赵子江走到一朋友家,在走路过程中曾多次拨打手机,但始终未讲话,到朋友家后,他的朋友看到他躺在沙发上,象似活不多久……”???,结论“死者由于与他人发生殴斗、争吵,情绪激动诱发冠心病发作而死亡。”该结论与人民医院诊断及第一次尸检结论截然相反。明明是当场被打致死,为什么定为“殴斗、争吵诱发冠心病?。我丈夫赵子江从未患过冠心病(见2002年12月19日辉县市第二人民医院心电图报告单:正常心电图,身体健康。在案件诉至法院后,我们对该鉴定提出异议,要求对被鉴器官进行DNA鉴定。经公安部鉴定,结论是:无法比对。为啥?该结论足以说明:送检的器官不符合鉴定条件不能确认是受害人的器官。谁在调包?在公安部鉴定时辉县公安法医不仅不回避,反而,寸步不离,竟直接和鉴定人见面。为了这次鉴定,他们竟让受害人家属拿2万元费用。

    2、辉县市检察院定性错误,将故意杀人案定为故意伤害案,企图包庇杀人犯,违法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这起典型的蓄谋已久在光天化日之下故意杀人案,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故意伤害致死”的罪名适用刑法第234条第二款起诉。按照该款的规定,最高量刑也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辉县市人民检察院仍然无权管辖。我们多次向辉县市人民检查院提出异议,强烈要求将此案移交上级检察院。辉县市检察院对此合法要求不答复不说明理由,不予理睬。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明显在包庇故意杀人犯!

    辉县市法院徇私舞弊,枉法裁判

    这起典型的重大刑事案件,辉县市人民法院明知无权管辖,却硬要管辖。承办人说:是上级法院委托审理的。法律明确规定:刑事案件不得委托下级人民法院。

    我们对辉县市公安局辉公技鉴(法鉴)第030201号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提出异议重新鉴定,辉县市公安局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寸步不离,直接和鉴定人见面。且承办法官向我们索要2万元费用。

    庭审时,我们向法庭提交了九份证据,并提出管辖权,重新鉴定等意见,法院不仅违法不予答复,且对提交的证据在判决书中论理部分只字未提。是受害方提供证据,还是提供了不予采纳,理由何在?判决书未提及。

    六暴徒不仅作案手段残忍,且在被害人生命弥留之际极力阻止抢救,案发后相互串供、造假,不具实供述,法庭上百般抵赖,蛮横之极。在实施犯罪时互相配合,密切协作,根本不存在主犯从犯之说。

    一审开庭时,被告方的三位证人出庭作证。这三位证人显然是编造谎言,不能自圆其说。我亲眼看到法官在中午给每位证人100元饭钱。

    我方向法院提交的《辉县市人民医院危重病人抢救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物证检验报告》等重要证据足以证实公诉方提供的公安法鉴定是虚假的,是存疑的。辉县市法院竟以此虚假、存疑的证据作为定案依据,对六杀人犯做出畸轻判决!

    另外,本案中的积极参与者冯法新、冯法森、冯娟、冯海珍、冯海明、冯松山等暴徒至今未缉拿归案,逍遥法外。

    2003年2月3日(大年初三)我村一带纷纷传言,冯氏家人要花20万元买一心脏病心脏……。

    综上所述,辉县市公、检、法个别办案人员为了一己私利,置国法于不顾,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共同包庇杀人犯,放纵犯罪分子。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枉法裁判,重案轻判,包庇杀人犯

    这起典型的故意杀人案不是偶然的,是蓄谋已久的,且发生在2003年2月1日(农历大年初一),光天化日、众人围观之下,足见暴徒之猖獗,民愤之大。暴徒屡次作案,受害者屡次报案,为什么罪犯得不到应有的打击?根源何在?十几年来赵子江的尸体仍然存放在辉县市人民医院,正义得不到伸张,暴徒杀人犯不能就地正法,他死也不瞑目。人民期盼着还原本案真相,人民期盼公平正义!

    信访人:李玉萍
    身份证号:410723196309201609
    联系电话:15237348801

  • 河南辉县访民关贵兰被捆回当地拘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19消息:今天晚上,访民王楠娇给本工作室发来消息说,河南辉县上访人关贵兰昨天上午到府右街附近去找上记老太太闫凤英,结果先被警察带到派出所,后又送到久敬庄。
     
    随后辉县驻京办雇佣社会闲杂人员多名将关贵兰从久敬庄强行接出,并将关贵兰捆回老家。到辉县后,警方即口头宣布拘留十天关贵兰,但警察未提供拘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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