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进程

  • 潜江彭峰、丁元顺捍卫人权进程顺利

    【民生观察2018年6月17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北潜江维权人士、独立参选人彭峰、丁元顺到中央监察委为潜江访民维权,成功递交材料后,于昨晚(6月16日)在乡镇干部的“陪同护送”下安全从北京回到家中,而同伴丁元顺则仍留在北京等待监察委的消息。

    据悉,彭峰、丁元顺此次进京为潜江全体访民递交材料维权,是在乡镇干部的安排陪同下,顺利的到相关信访部门递交了潜江访民们的材料。两人此次进京并非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要为潜江众多访民们讨回公道。

    知情人士称,彭峰此次到北京去了公安部、中纪委、最高法、信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反映的是潜江诸多访民在当地上访过程中遭到政府乡镇干部维稳办人员的被殴打、被软禁、被旅游、被关黑监狱训诫、被虐待、被拘留、被判刑等一系列违法打压民众暴力行为。

    据彭峰讲,这次他与丁元顺将集体上访材料递交到相关信访部门,所到之处都很重视,接待员态度良好,各部门均接收了他们递交的材料。

    走完了集体材料程序后,彭峰还去了右安门派出所报了案,报案的事由是“彭峰在5月份去北京在右安门附近,遭到当地雇佣的不明身份的人绑架一事”。右安门派出所接待了彭峰,并与当地住北京驻京办取得了联系,驻京办领导立即联系潜江乡镇干部,要求乡镇干部立即将彭峰带回潜江。

    彭峰说:“到了信访局关于我自己的信访案件,已经被三级中结,信访局接待员说要回地方找省政府。为潜江集体维权案件去了公安部、中纪委、最高发、公安部,他们说让我去中纪委,中纪委接待人员让我去报案,于是我就与丁元顺到右安门报了案,右安门便与潜江驻京办联系,要求他们回去必须解决我的问题”。

    据悉,彭峰、丁元顺此次报案,右安门派出所没有给出任何接待及立案告知书。右安门派出所警察对彭峰说、丁元顺说,你们先回去,这事必须要由当地解决,如果当地不解决,你们可以再来找右安门派出所。

    彭峰办完所有的信访程序后,便在当地陪访人员的“护送”下回到了潜江。而丁元顺则留在了北京,他要等彭峰回去看潜江当局是否能解决他们的问题,如果不解决,丁元顺好方便到右安门继续报案。

    丁元顺因土地被潜江当地政府强征而维权,上访过程中也屡遭潜江当局打压,曾三次被拘留,最后一次刑拘是因以独立参选人身份要求官员信息公开,被潜江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一个月,后被取保一年,与彭峰同案。

    知情人士告诉本网,在湖北潜江多次被软禁的上访维权人士不计其数,能够记得起名字的有:帅仁兵、梁志英夫妇,杨春光、廖梅枝夫妇;关贤章、肖五艾夫妇;赵茂庭、杨玉兰夫妇;曾祥军、丁四清、徐任淼、李家朋、倪明香、熊小元、刘爱香母女、余桃珍、郑康元、谢书珍、邱永红、黄行芝、潘向荣、伍立娟、万祥贵、丁元顺、万小云、张玉还、彭平、杨汉珍、彭其玉、彭宜明、彭其林、王兰英等等。

    湖北维权人士伍立娟长期被潜江当局监视,家门口被安装有监控摄像头24小时全程监控,每年还被潜江当局无数次的被失踪软禁。

    维权人士帅仁兵被潜江当局已判刑,其妻子梁志英因继续上访维权以及为丈夫呼吁,现已被被当局关押在看守所九个月之久,至今未获得自由。朋友无法联系到帅仁兵与梁志英的家人。

    刘爱香今年被软禁几个月,曾祥军被软禁了50多天,被毒打,虐待,打断几根脊骨。刘爱香被失踪后,至今没有消息。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潜江维权人士、独立参选人的相关消息。



  • 南方日报:要加快精神病人犯罪管控进程

    就在全国两会召开前不久,各地发生的几起精神病人犯罪问题将公众舆论聚焦在精神病人犯罪管控的议题上,也为平安中国建设提出新的考验。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多位法律界代表直面社会治安顽疾,为推进精神病管控法治化建言献策。

    精神疾病的确立虽然只有一百多年历史,但它一直和全人类相伴相生,在中国也是一个大问题。首先,它是一种心理障碍,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据统计,世界范围内每4个精神疾病患者就有一个中国人,平均每13名国人就有1例精神疾病患者,其中重症病患1600万名。其次,精神疾病还和社会治安问题休戚相关,在过去几年,每年与精神病人相关案件都超过1万件,其中1/3是严重暴力案件。因此,推进精神病犯罪管控法治化,不仅关乎“健康中国”的建设,更是建设“平安中国”的新要求。

    在过去,精神病人犯罪问题屡见不鲜,公众大都有不少疑虑,比如:有些精神病人为何能随便游走?“精神鉴定”为何总能成为免罪金牌?如何保障精神病人得到救治?这几个问题,正是本次代表们所提建议的主要指向。在预防问题上,应该要最大程度地识别精神病人并跟踪其精神状况,以从源头上减少犯罪风险;在惩治问题上,针对一些“假精神病”“被精神病”的现象,更应从程序上完备司法鉴定,参考证据、情节等进行综合评判;在救助问题上,针对一些重症患者中断治疗,应该要实现财政救助,确保对他们“控得住、不流窜、不肇事”。

    首先是预防问题,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精神卫生法》规定在治疗上实行“自愿原则”,实际上是认定精神病人的人格自由,但也不排除有一些重症病人具有攻击人格和暴力倾向。但从实际上来看,一些人没有得到诊断评估,也有些人被故意隐瞒等,导致一些重症精神病人游离在管控之外。2015年底,登记在册的重症精神病人有429.7万人,但在去年底,这个数字就变成了510万。可见,还有很多精神病患者散落民间,建立统一的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库,是进行预防管理的首要前提。

    还有就是惩治问题,很多犯罪问题一旦和“精神病人”相挂钩,往往就变得扑朔迷离,舆论通常要追问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出现这个问题,主要是我国规定了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其中针对后者,又分为完全、限制和无刑事责任能力三级,《刑法》第18条依次规定了不同级别所承担的责任。其中,精神病司法鉴定作为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了量刑规定,这就要求,必须要提升司法鉴定的科学性、真实性、公信力,该追责的要精准追责,避免被钻空子。

    再就是救助问题,一些具有暴力倾向的重症精神病人如果不能被及时救治,很可能产生潜在的社会危害。因此,也有代表提出设立专项救助资金,对于实现保护性救治。这实际上可以理解为和预防措施双管齐下,通过把一些重症患者,尤其是具有暴力倾向的患者排查清楚,以登记在册,实现保护性救助,就能有效减少那些散落民间的“潜在威胁”;而防止“精神病”被不公正利用,就需要在惩治问题上扎好篱笆、设好屏障。

    从目前来看,几位代表的提案涉及预防、惩治和救助三大环节,对于精神病犯罪管控法治化而言,预防是基础,惩治是保障,救助是前提,这三者基本涵盖了精神病犯罪管控所需要注意的问题。希望它们能更加体系化,早日精准落地。

    (来源:南方日报 http://opinion.people.com.cn/n1/2017/0308/c1003-29130850.html 2017年03月08日)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