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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一节昆明老兵进行集体行动 湖北退役军官致信中央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1消息:今天是八·一建军节,云南省昆明市一批参加了对战争的老兵,穿上军装、打着标语来到昆明市中心百货大楼广场进行集体行动。老兵们说他们是在“庆祝” 八·一建成军节,同时要求落实参战老兵各项待遇,现场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围观。
     
    另外,今天湖北孝感市在企业工作的退役军官也发出了一封致中共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及各部门的信,表达自己的诉求,公开信附后。

    云南老兵


     
     
    在企业退役军官的权利诉求有法可依
    ———湖北孝感市在企业工作的退役军官致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及各部门领导的信
     
    尊敬的                          :
    我们首先要向领导们申明的是:今天书信致中央上访并不属于越级上访。因为我们所要反映的问题己经由下而上,或从上到下,由书信上访到派代表走访反复诉求10多年了无果。今年”“两会”前我们向市、省,国务院人社部领导寄过信,6月9日和7月12日又再次分别向孝感市和湖北省有关领导和部门去信反映过同类诉求。至今最短的也有20天了。但是他们都没有按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关于 “有关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应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的规定给予答复。所以今天只好越级反映。请您们不要作出越级不受理的决定。
        我们这些被政府以指令性计划安置在企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役军官(以下简称在企业退役军官),维权至今长达二十年,与国家人社部的矛盾焦点,说到底就是保障在企业退役军官权利的法定责任主体是政府还是企业?对于这个重大而严肃的法律问题,既不能由在企业退役军官说了算,也不能由国家人社部说了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2月23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所以,判断我们与国家人社部矛盾焦点的是非准则,也只能是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条规定:“…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那么,包括在企业退役军官在内的退役军官的权利是什么呢?《兵役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军官退出现役后,由国家妥善安置”。这条法律明确规定我们的权利是,由国家负责安置,而且应当妥善安置,不是交由企业随意处置。
    谁代表国家具体履行妥善安置职责呢?怎样安置才算妥善安置了呢?《国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置转业军人,根据其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和专长安排工作”。这条通俗得谁都能看懂的法律,既明确规定了对我们“妥善安置”的法定责任主体是县以上人民政府,又明确规定了“妥善安置”的法律原则是“根据其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和专长安排工作”。这一条法律是关于“妥善安置”工作的规定。
    对退役军官的待遇是如何法定的呢?《国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接收转业军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活福利待遇、教育、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待”。这一条生活待遇内容的规定既明确又不难理解。到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优待”的规定值得我们必须重视和强调。“应当”就是必须做到,不能随意。“国家有关规定”,这是待遇标准的底线规定,对在企业退役军官待遇规定的执行,低于国家规定的任何地方或企业的规定,都是对在企业退役军官的权利侵害,都是违法的。“优待”,就是优于平等待遇的待遇,但绝不能亏待,更不能容忍虐待,把在企业退役军官的国家干部身份强行改变成职工身份,从而只能享受企业职工待遇,是典型的违法虐待行为。
    上述法律明确的“国家有关规定”的规定,由谁来制定呢?《军官法》第五十一条:“军官退出现役后的安置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这是一条法律授权条款,对退役军官具体待遇的国家规定,只能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在这一法律授权条款明确的对象之外的任何机关制定的违背法律的关于军转政策的规定,都是无法律效力的规定,我们在企业退役军官绝不接受。
    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依法制定的退役军官享受待遇的国家规定是什么呢?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发的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的三十多份规范性文件中连续的一贯的规定,就是我们在企业退役军官具体待遇的国家规定。具体内容是:
    1、“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2、“复转干部均是国家干部,应统一由人事部门管理,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应同当地干部一视同仁”。
    3、“师、团职转业干部未安排相应职务的,分别享受当地市(地)、县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4、“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所任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原军队职务等级的,按照与其原军队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地方干部职务等级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应待遇”。
    5、“军队转业干部享受与军队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地方同职级干部的医疗待遇”。
    6、“接受单位向职工分配或出售住房时,对军队转业干部应优先安排。凡现任职务低于原在部队职务的,应参照原在部队的职务享受所在单位相应职级干部的住房标准和优惠政策”。
    7、“对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要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三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不管企业管理制度还是国家人事管理制度怎么在改,国家法律对军队退役军官权利和国家依法保障军官权利的法定义务的规定并没有改变。分配在企业工作的军队退役军官由国家干部待遇变为普通企业职工待遇的现实,充分证明了,在企业退役军官法定权利被剥夺,不是企业改制和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造成的。而是原国家人事部,现国家人社部在企业改制和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失职、渎职没有给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把好法律政策关,以不作为的形式逃避法定义务造成的。在企退役军官坚持长达近20年的上访(诉讼)维权(你们认为是不稳定因素)也是人社部门为掩盖过错颠倒责任主体关系(把政府的法定义务推给企业),掩盖事实真相,歪曲在企军转护法维权的动机,长期坚持权大于法、倚权压法、用部门制定的临时“解困政策”代替落实党和国家的“军转安置方针政策”,用“解困维稳”代替“依法保障合法权益”的行政乱作为造成的。他们先把在企退役军官的生活困难归罪于企业改制和国家人事制度改革,把在企退役军官护法维权行为污陷为不能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是不稳定因素。再用以于法无据的“解困维稳”的手段来现实让在企退役军官闭嘴的目的。其用心十分恶毒的。
    尊敬的各级领导: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转业干部整体的不可分割的部分,是党和国宝贵财富。他们历来都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忠诚卫士,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改革开放式的支持者、主力军,为什么今天到了你们的治期就成了不稳定因素,专政对象?是在企退役军官们变了,还是主管部门的官员们变了,难道不值得令人深思吗?
    尊敬的各位领导:权利、义务对等这是全世界的通用原则,军队退役军官履行了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就应该享受法律赋予的相应权利;国家享受了军官青春献国防的权利就应该承担国家法律规定的“优待“、”妥善安置“、”依法保障合法权益“的法定义务。
    试想,如果政府履行了依法保障的职责与义务,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他们还会存在生活困难吗?如果没有政府人社部门的违法侵权,还会有他们的护法维权吗?还用得着解困加维稳吗?因此,希望各级党政主管领导能亲自听到他们的心声,了解事实真相,调整思路,转变观念,尽快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切实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精神上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的要求,尽快走出“解困维稳”的思维怪圈,纠正用于法无据的“解困维稳”措施代替“把党中央制定的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的错误做法。承担起依法保障军官(军队转业干部)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维护党和国家的政治诚信。
    十多年的解困实践己经充分证明“解困维稳”不能代替“保障合法权益”。仅限于在现有解困政策框架内做解困维稳工作永远不可实现真正的“解困维稳。解困维稳的成本己经远远大于“依法保障合法权益”的成本。因此只有从“依法保障合法权益”入手才能真正实现“解困维稳”。
    中办、国办《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对群众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提倡书信上访,还规定了程序和办案期限。我们心想现在可好了,就试着先从本市做起于6月9日向市委、市政府办及人社局等12个机关和部门寄出了《在企业退役军官的权利诉求有法可依———湖北孝感市在企业工作的退役军官给各级政府领导的信》和《关于请求人社部(厅、局)忠实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保障退役军官合法权益的申请书》。本市诉求信寄出1月后的7月12日又向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省委办、省政府办、省人社厅等18个机关和部门领导寄去《在企业退役军官的权利诉求有法可依———湖北孝感在企业工作的退役军官致各级政府领导的信》和《关于请求湖北省人社厅忠实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保障国家分配在企业工作的军队退役军官(军队转业干部)的合法权益的申请书》。然而,事情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回事。尽管中办、国办和国家信访局发布了新的信访规定,但是在基层仍然是孙子穿婆婆的袿“老样子”。我们的信仍然是泥牛入海。
    我们还曾于二0一三年七月向孝感市委、政府领导提了《请求孝感市委市政府政府忠实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保障在企业工作的退役军官的合法权益》的诉求;在2013年7月底在省军转办招开的“八一”座谈会上向省军转办万主任呈递了《请求湖北省委省政府忠实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保障在企业工作的退役军官的合法权益》书面诉求;2014年3月底分别向省委书记李鸿忠 省长王国生寄去了《请求湖北省委省政府忠实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保障在企业工作的退役军官的合法权益》的书信;同期还向国家人社部长尹慰民寄去了《关于请求国家人社部忠实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保障国家分配在企业工作的军队退役军官(军队转业干部)的合法权益的申请书》。
        这么多书信寄出后到目前为止,除湖北省委纪委来电话告知:“你们的信收到,写的很好,很有水平,我们己转省人社厅处理”外,其它没有任何一个单位给予答复。所以只好逐级向上至中央领导反映,请求中央首长责令有关部门履行法定义务为谢!
       附:《关于请求国家人社部忠实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保障退役军官(军转干部)的合法权益的申请书》
     
    湖北省孝感市在企业工作的军队退役军官部分代表
    二0一四年八月一日
     
     
     
    联系代表人:付继平 18972699489舒碧玉 07124085375   陈  佺 07122882987 舒广亮 15342577011  
                     鲁远池13995897876  胡清庚 13177257112

  • 武汉访民自发进行维权交流活动 代表遭警告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5-23消息:每个周末,武汉市三镇的访民们都自发地到汉口江滩公园进行集会活动,交流维权经验,讨论维权事项。近日,该活动的参与者喻老师致电本工作室说,二周来,武汉市国保队长王某等不断约谈该活动的代表,警告他们集会活动不能再继续了。
     
    武汉访民维权交流活动的相关情况请见:
     
    武汉上访人汉口江滩集体进行维权交流活动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4/0419/9775.html


     

  • 全国参战老兵今天多地进行大规模纪念请愿活动(最新消息)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4-28消息:今天是对越战争收复两山(老山主峰和者阴山)三十周年纪念日,全国各地的参战老兵进行了大规模请愿纪念活动,并表达自己的维权诉求。
     
    今天上午,全国各地的参战老兵成功抵达北京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信访办,据刘姓老兵告诉本工作室内说,今天聚集在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信访办的老兵达二、三千人,大家打着各省的标语、穿着军装列队在信访办前,要求与军委、总政治人员对话。
     
    同样在今天上午,全国各地数千参战老兵、烈士家人赶赴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烈士陵园和老山主峰战场遗址进行公祭活动,为在老山战区而牺牲的战友扫墓。据现场人士介绍,公祭现场也是红旗招展。
     
    另外,广州参战老兵今天下午2点将在市政府门前进行维权请愿活动。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下午,本工作室联系上了正在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的老兵纪念活动的组织者汤先生,他告诉本工作室今天全国各地到场的老兵达五、六千人,纪念活动上午九点开始,11点已结束。老兵们组织了纠察队,当地警察未进行干涉阻拦。汤先生还讲了件有趣的事,上午老兵们拦住了一辆到此的公安车辆,要求他们出示证件,结果一名公安出示工作证时手发抖。
     
    另外,今天上午,总政治部信访办的官员和五名参战老兵进行了对话,要求到久敬庄进行接访,老兵们对此予以了拒绝,双方下午处于僵持状态。
     
    以下是北京现场图片和越战老兵的诉求:

    以下是今天云南现场的图片:

     
    《关于两参战老兵请求享受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以上和社会平均工资待遇等的报告》
    尊敬的娄底市委市政府领导:
            我们是1979—1989年十年期间对越自卫还击作战的幸存者的两参老兵。自战后三十多年以来,政府从来没有安排过我们工作,也没有关心过我们,我们也从未向党和政府伸过手。那时候我们都刚刚走出战场,年轻,大都出外打工、摆地摊,种那两亩地,以维持生计。可现在大都在五十岁左右,有的60岁了,身体也垮了,都体弱多病(有好多战友因病已经过世),且上有老,下有小,生活相当困难。现了解到中央有关政策——《保障退役军人的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总体生活水平》 , 和享受社会平均工作待遇,公益性岗位等优抚政策。
     政策依据:(1)                                                                                                    
    2012年温总理在全国优抚工作会议上指出: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要通过完善和实施安置政策,让退役军人更有尊严,生活得更加体面,增强所有军人的荣誉感。要稳步提高优待抚恤保障水平,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将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再享受抚恤优待政策。”
    ······城乡一体化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让退役军人更有尊严,生活得更加体面,增强所有军人荣誉感。(可我们没有工作,没有钱,那有体面)  
     政策依据:(2)
    (2007)9号文件和民政部罗平飞副部长指出:军人退役后,属于一个特殊的群体,应该有其特殊的保障。它是由于军人在从军期间,保卫国家,承担着作战及其他急难险重的任务,做出了常人难以做到的贡献,需要国家同社会保障的角度给予补偿。其特殊保障为:1.维护其退役军人在退役后,相应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社会总体水平。2.保障退役军人待遇略高于当地生活水平。3.最重要、最核心的是看退役军人的经济收入······(我们打工的、摆地摊的都是生活在最底层)
    政策依据(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优抚条例》第三条”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和民发(2005)52文件第二条”各地要在中央标准的基础上,参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制定当地具体抚恤标准,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政策依据(4)
    落实劳社部发(2006)17号:(2007)28号:(2007)168号《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对我们的就业、生活、医疗给予保障,急切解决社保、医保问题,为所有没有养老、医保的参战退役人员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确实保障我们晚年生活。要求政府给予安排有工作意愿的下岗、失业、失地老兵公益性岗位。
    政策依据(5)
    落实民政部民发(2008)152号第四条规定”各地民政、劳动保障、卫生、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实现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信息共享,按照方便、快捷的原则,尽可能减少结算环节,简化操作程序,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对优抚对象医疗费中非个人自付部分,应在其医疗终结时同步结算;对患危急重病的优抚对象,应实行先就医后结算等医前救助措施“,实现优抚对象快捷看病、看得起病。
    政策依据(6)
    依据中宣发(2007)9号文件精神提高参战老兵在政治、经济、社会上的待遇,在公共交通、数字电视等公共服务领域予以减免。每年两节予以现金慰问。认真落实2013年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以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深入基层、深入优抚对象中间,面对面地了解情况,心贴心地交流看法,倾听他们的意见,了解他们的意愿,实实在在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健全有效的参战老兵与政府沟通平台。
    政策依据(7)
    2013年民政工作会议,和《民政工作会议要点》(3)解决难点热点问题中的第1点;推动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优抚保障制度;( 我们参战老兵当年征战沙场、流血牺牲时是不分城乡的,没有城镇兵先冲锋,农村兵后冲锋的规定,而为什么在后续应享有的优抚待遇上却要有城乡之分?)
    政策依据(8)
    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提出:要“完善优抚经费的自然增长机制,调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把优抚对象分类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保障性住房供给范围”。(保障性住房是我们希望的。。。。。。我们大都没有房住。)                           
    政策依据(9)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两次在中央纪检委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打擦边球。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切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 搞变通。                                                           
     
    2013年12月25日和2013年12月30日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发出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和春节。。。。。。的通知》  通知要求确保每一个优抚对象家庭春节前挂是光荣牌,贴上春联。。。。。。要求保障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其中明确指出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的补助力度。。。。。。
          中央的政策是好的,我们所有(两)参战老兵都真心拥护和高兴的!     请问我们地方市委市政府:不落实中共中央的文件和政策,那是一种什么性质。。。。。。希望我们当地各级党委政府和中央保持一致,尽快落实中共中央为参战老兵制定的各项优抚政策。这样我们(两)参战老兵就不用天天想着怎么样去向上级政府上访了。
    为此,我们提出几点请求:
    1、为我们参战军人颁发《参战军人荣誉证书》,参战军人荣誉金2000元/月以上,并一次性补发战争补偿金30000-50000元;
    2、享受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以上和社会平均工资(目前湖北省武汉等地的平均工资是4200元一个月。);以及公益性岗位(福建省福州市的农村和城市公益性岗位是2600元一个月);
    3、享受保障性住房、五十五岁退休制、城镇在职职工社保和医保、每年免费体检一次;真正解决我们老有所养 ,病有所医的大问题。所有医疗费100%的报销。
    4、每年清明政府组织参战老兵和烈士家属去边境为烈士扫墓或直接每人补助2000-5000元/人/次;2.17出国作战日和清明节政府必须出资让我们组织战友举办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游行,集会,去边境为烈士扫墓,去中小学校宣讲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和中国社会正能量的宣传的活动。
    5、参战军人优抚对象应享受免费公共设施:免费地铁,公交、公园景点、数字电视等。气,水电费半价,长途汽车、火车、高铁、轮船·飞机等半价待遇;
    6、我们强烈要求享受城乡一体的优抚保障制度(政策依据;2013年民政工作会议,和2013年民政工作会议要点),我们参战老兵当年征战沙场,冲锋杀敌可不分城市兵先冲锋,农村兵先冲锋,都是一声令下,城市和农村的干部战士一起冲锋的;地方政府不给我们享受,那是在逼我们参战老兵去讨米要饭–  我们的尊严,我们的体面都把握在我们的地方政府的老官爷手里!!!我们是义务兵参战,政府一直没有安排过我们工作,强烈请求中央领导让我们地方政府落实《城乡一体化》  我们强烈要求享受自谋职业补助730.8元一月和公益性岗位 (请从2008年1月补起)!!!!
    7,每年的8.1和春节等重大节日要以现金和礼品慰问。 春节,“八一”组织参战老兵聚餐,聚会 ,了解国家民政部最新政策;
       8。建立以县市为单位的参战退役军人与政府的沟通平台和服务站。
       9。各级政府的人民代表中应有3-5名参战老兵代表席位,各省最少一名全国人大代表。                                                 .10。请求我们当地市委市政府 , 立即为我们挂上《参战老兵之家光荣牌》,和做出相应的补偿;
       请求娄底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中央保持一致,和本着关爱两参老兵的生活出发,并考虑两参老兵的实际情况 。请求立即落实中共中央的文件和优抚政策,  请让我们两参老兵早日感受到习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温暖阳光 !!!让我们享受我们应该享受的优抚政策!!!
    军礼!
                                                   2014年4月15日
                            越战幸存代表:     梁再和 谭细中  陈年才等战友 。

  • 山东枣庄李玉母子等北京南站进行怀念曹顺利活动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4-22消息:今天中午,山东枣庄在京访民李玉携带年幼儿子发起怀念曹顺利的活动。今天的活动在北京南站大平台进行,安徽任彦昌、魏金昌,内蒙张转英,北京王玉琴等维权上访人参加了今天的活动。
     
    以下是今天的现场图片:


     

  • 湖北30多个县市民师教育厅前进行大规模静座请愿(附视频)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4-21消息:今天上午,湖北全省多个地区的被辞退的民办教师齐聚湖北省教育厅前静座请愿,要求解决民办教师们老有所养的问题。
     
    据现场的老师告诉本工作室,今天到达武汉的有30多个县市的老师们,人数达近千人。老师们到达教育厅后,即齐坐在教育厅前。上午,老师们要求与教育厅长对话,但教育厅派出的却是一位副处长,谈话再次无果而终。
     
    老师们表示他们不仅今天不会离开教育厅,明天还将继续,并将进行绝食。
     
    据悉,今天到达武汉的民师很多任教一、二十年,有的甚至二、三十年,但上世纪被强行辞退回家时,什么补偿也没有,更没有获得养老保障。现在,全国其它许多省出台了方案解决他们这批上世纪民师的养老问题,如本工作室刚发布的山东省的民师解决方案(山东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方案终于出台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1/2014/0414/9730.html),但是在湖北省却坚拒解决这批老师的养老问题,甚至不承认他们的教师身份。

    最新消息:据志愿者现场 了解,由于下大雨老师们被迫散开,大部分老师被迫进到湖北省教育厅内,将教育厅的二个大厅给占满了,还有部分老师不得不待在室外。据志愿者观察,今天到场的民师达一千多人。

    以下是今天的现场图片:

  • 武汉上访人汉口江滩集体进行维权交流活动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4-19消息:今天下午,湖北省武汉市三镇的维权上访人集体来到汉口江滩,挂出标语进行维权交流活动。
     
    据现场多位人士向本工作室介绍,今天成功聚集到汉口江滩的有五、六十人,大家交流了各自的维权经验,表达了各自的诉求,表达了继续维权的决心。今天到位场的人员有黄忠汉、夏幼华、程雪、刘茉香、马秀云、王彩和等。来自武昌区的老工人周新宝还站出来讲演,和大家一起分亨了他的维权经验和体会。
     
    另外,来自洪山区的胡早芳今天下午也到了江滩,她向大家介绍了4月10日她在武汉中院上访时昏倒及法院冷漠对待的情况。

    以下是今天的现场图片:

    胡早芳

  • 三十多名在京访民西钓鱼台进行举牌打横幅抗议活动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2-18消息:今天下午,在京访民韩福英、杨秀梅、杨宋生、王心灵、张翠磊、段淑兰、赵敏、董晓红、张桂荣、吴继新、彭中林、吴玉芬、韦亚妮、翁明华、从东朋、李秋伟、胡大料、杨金枝等37人,在北京西钓鱼台举牌、打横幅喊冤,横幅内容为 “公民要求官员公开财产” “强烈要求中纪委彻查郭声琨包庇地方公安打压访民”“强烈抗议郭声琨不查处9.28枪杀百姓抢地幕后真凶”“打倒野蛮强权暴力,要人权” “严惩违法劫访,誓死捍卫人权”“铲除黑监狱,还我人权还我自由”等口号标语。
     
    举牌打横幅抗议活动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引来很多民众围观,同时也引来了警察,一群警察开着一辆面包样警车就赶了过来,驱赶、追抓举牌活动的访民,抢夺横幅,访民的签名信有多张被警察抢夺走,还有访民被抓住,遭到警察盘问。
     
    以下是今天的现场图片:


     

  • 彭兰岚进行人权调查遭驱赶 程雪举牌抗议非法拘禁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9-10消息:湖南访民、被精神病者彭兰岚近期出狱后一直在北京,今天上午九点四十分,彭兰岚到北京南站、老高法院附近,发放填写人权调查表时,佑安门街道办事处的巡罗逻人员发现后,强行赶走了这位人权义工。
     
    另外,武汉访民程雪因为丈夫胡国红被精神病上访,多次遭到非法关押。今天上午,程雪来到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举牌抗议这种非法行为。程雪今天的抗议标语是“维护宪法尊严 反对非法拘禁”。

    程雪

  • 多地银行买断职工继续进行维权请愿活动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8-28消息:今天上午,河北省保定市蠡县工商银行一批买断下岗来到蠡县支行维权请愿。据介绍,现场聚集了30多名买断下岗职工。职工们在现场打出了多条横幅标语,标语上写有“我把青春献工行,工行还我后半生”,另还写有“冤”字的标语。后来,蠡县工商银行派人对职工代表进行了接谈,但未给答复。
     
    另外,湖北省一批农业银行买断下岗职工昨天到湖北省农行进行了类似的维权活动。

    昨天湖北农行职工维权的图片

    以上二张图片是蠡县工商银行职工今天维权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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