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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兆志被追加起诉

    【民生观察2022年7月19日消息】2022年7月14日,律师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西区派出所,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会见了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的被告人陈兆志。陈兆志因最近被追加起诉,使得他对中国的法律彻底失去信心,愤而解聘律师,以示抗议。

    据悉,陈兆志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海淀区检察院于2020年11月12日提起公诉。2021年3月18日,案件在海淀区法院开庭,检察院当庭建议量刑两年六个月。当天下午,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择期宣判。但是,庭审15个月之后,海淀区检察院又于2022年6月20日对陈兆志追加起诉,理由是其还发现陈兆志自2018年以来,在脸书等境外网络平台上,发布了大量反共、反习的言论。

    现年70岁的陈兆志,是北京科技大学的退休教师、发明家,被认为是中国知识产权维权第一人。他经常为六四受害者发声,公开要求中共官员公示财产,以及表达对体制的不满,多次被殴打、被刑拘。

    2013年5月,陈兆志因声援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而遭刑事拘留的“西单四君子”,以及在网络上要求平反六四等事,被海淀区东升派出所刑事拘留,不久获释。2014年5月,陈兆志因在网络上要求平反六四及纪念六四,又遭到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2019年7月29日,中共前总理李鹏的葬礼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举行,当中共领导的车队来临时,陈兆志突然从八宝山地铁口冲出来,举拳高呼:“打倒李鹏!李鹏是刽子手!”当场被警察抓走,遭殴打,后获释。

    2020年3月初,陈兆志在微信朋友圈、推特、电报等平台上发布了数条“武汉肺炎是中共制造的病毒”的资讯,被海淀警方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资讯”刑事拘留,羁押于海淀区看守所,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名批捕。羁押期间,陈兆志原本罹患的老年痴呆症是越来越严重了,记忆力衰退得厉害,过去经历的许多事情均记不起来。本案一审期间,律师曾多次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但遭法院拒绝。

  • 厦门巡司顶教会被追加罚款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1日消息】近日,厦门巡司顶教会杨希伯传道收到思明区法院通知,称其2019年的罚款没在15天内起诉,所以现在追加罚款。而实际情况却是,当年行政复议后律师立即起诉,被法院工作人员以“上头告知不能接受立案”为由,不予起诉。

    杨希伯传道说:“法院说2019年这份的罚款我们没有在15天内起诉,所以追加罚款。当年行政复议后立即起诉,都被工作人员以上头告知不能接受立案为由,不予起诉。我将继续曝光当年法院违背行政诉讼法不受理的视频,让大家领略一下党国立法违法的实际过程。”

    “虽然我也没有什么存款可以被执行,即使执行了也不过是其早日被提而已。执行了也有神的美意,因为没有任何不动产和存款极少的传道人也能在政府执行人员面前成为见证,盼望他们因此有机会认识上帝!我的律师已经发起执行异议书如下,说明宗教局勾结法院违法执法的理由。”

    据悉,有着上百年家庭教会传承的厦门巡司顶教会,目前由第四代传道人杨希伯带领。在过去30年来,巡司顶教会的聚会一直在私人住宅中举行,聚会获得当局默许。但近年来,厦门市政府采取了打击家庭教会的行为。

    2019年5月19日,巡司顶教会被取缔,罚款25000元。之后,他们不断更换聚会地点,无论在住宅楼、写字楼、酒店或是海边,都先后被公安发现并数次冲击。政府拆毁他们的房屋、主日用警力冲击教会、殴打、抓捕基督徒、强迫基督徒送孩子上公立学校、并捣毁外国传教士的墓碑。厦门市还透过网格化管理全面扫荡家庭教会。

    2021年7月29日,杨希伯传道和他的妻子王晓飞收到厦门市思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因组织聚会他们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随后,杨希伯传道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年11月25日,杨希伯传道收到思明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杨希伯在明知“巡司顶教会”被取缔情况下,仍违法组织宗教活动,具有较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罚款20万并无不当。此外,他还收到思明区法院裁定对他2019年的罚款强制执行,总额为50650元。2019年他向中院提起诉讼被拒绝立案。近日,又收到法院通知,要对其进行追加罚款。

    附:执行异议申请书

    异议人:杨希伯,男,汉族,身份证号:350203197802223014,住思明区巡司顶巷5号。
    请求事项:立即中止执行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21)闽0203行审452号行政裁定书

    事实与理由:

    一、贵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管辖的公告》的规定,本案应由集美区人民法院而非贵院管辖。

    二、申请执行人思明区民宗局所述与事实不符,异议申请人已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行政诉讼。

    异议人收到思明区民宗局制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向厦门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收到行政复议决定后,异议人委托两位律师于2019年9月25日向集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详见证据二组)。该法院受理了相关材料后,既未岀示不予立案的裁定,也未出示立案的裁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及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因此,异议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于当天日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详见证据二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当场接收了起诉材料,后续也接收了邮寄的起诉材料。截止目前为止,各级法院还未作出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在异议人已经提起行政诉讼且诉讼程序并未终结的前提下,思明区民宗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未发生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

    三、申请执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

    如果贵院对以上证据均不认可,以行政复议决定书作为生效文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的三个月内提起执行申请,目前距离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制发已有两年多之久,亦超过了法定期限。

    综上所述,特请求贵院依法办事,中止执行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21)闽0203行审452号行政裁定书。

  • 黄琦被加控罪名 黄母进京控诉

    【民生观察2018年10月13日消息】“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案件传出消息,当局在原有指控其“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基础上另外追加一条“泄露国家秘密罪”。

    在新的起诉书中,黄琦被控两条罪名,分别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以及“泄露国家秘密罪”。绵阳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黄琦因系累犯,建议从重处罚。

    从黄琦案原有同案被告之一陈天茂的《变更、起诉决定书》中可以看到,在案件遭到分拆后,陈天茂的罪名变更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另外一名被告杨秀琼已被免起诉,于9月28日获释回家,而处监控与恐惧中。

    10月11日,陈天茂的辩护人李贵生律师收到绵阳市中级法院寄来的《解除委托辩护关系通知》,落款时间为9月27日。不过从该通知书的书写特点来看,属于陈天茂给法院的一个声明,并非陈天茂直接发给李贵生律师的声明。

    据知情人透露,陈天茂和杨秀琼及各自的家属自从二人被捕以来频频遭遇当局派人做思想工作,希望家属在探视时能够劝服陈杨二人认罪,配合当局所谓的依法治国,但当局并未向家属透露具体细节,只要求家属尽力劝喻。

    另外,黄琦年届85岁高龄的母亲蒲文清女士已于10月12日抵达北京,为儿鸣冤进行控诉维权,希望能够让黄琦获得取保候审,尽快前往相关医院进行专科治疗以挽救生命。得知蒲文清老人进京维权,多名正在北京的维权访民赶来声援,陪同老人向中央纪检监察部有关领导反映儿子黄琦的冤情以及病情。

    网友刘先生表示,果不其然,当局欲置黄琦于死地,追加罪名和强迫陈天茂解除律师以及要求陈天茂家属劝服陈认罪,一系列动作均对黄琦不利,目的昭然若揭。当局将陈天茂罪名更改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就是要坐实给黄琦追加的“泄露国家秘密罪”,达到重判的目的。当局之所以如此重手,其中一个原因可能与黄琦一直不认罪有关。

    相关报道:黄琦被另案处理重新起诉
    http://msguancha.com/a/lanmu7/2018/0917/17962.html
    黄琦病重但声言绝不更换律师
    http://msguancha.com/a/lanmu7/2018/1010/18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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