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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崔群因递交材料被刑拘

    【民生观察2020年2月24日消息】上海虹口区访民崔群因房屋被强拆而上访维权。在投诉过程中,多次遭地方维稳人员非法拘禁、拦截、关黑监狱以及拘留等迫害。

    2015年上海市虹口区房管局作为征收部门在征收虹口142基地时,以旧城区改建为名,实为商业、办公用地实质,侵害并剥夺了崔群因旧城区改建应得到“原地、就近安置”的合法权益。由于崔群拒绝接受违法征收行为,结果房屋被强拆。就此,崔群被逼到国家信访局、城乡建设部等处依法投诉反映。

    在投诉反映过程中,崔群被地方上派来的违法人员多次截访、控访,六次直接被拘禁关押“黑监狱”,至今已累计被关押129天。期间还被征收方多次指使他人变相打击报复。

    2018年8月9日、10日,崔群在第三次被非法拘禁关押汉庭宾馆“黑监狱”时,被上海虹口嘉兴街道保安周忠宾二次暴力殴打,导致左耳被打聋;而崔群唯一的亲姐姐(癌症重症病人)也被上海虹口嘉兴街道的工作人员殷铭暴力打伤……

    2020年1月15日,上海市召开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崔群与往年一样,来到上海浦东耀华路,在距离上海两会现场还很远的地方,有几辆停靠在路边的大巴士,这是上海市政府设立的接收举报控告投诉材料的点(每年上海两会在此递交的材料每次都有回复),崔群向佩带胸牌的会议接待处工作人员递交了一封举报材料后,就被送到府村路上海救助接济站。

    傍晚,两位来接崔群的上海虹口嘉兴派出所的警察:茅嘉铭(警号:037052)、金欧(警号:037036),带着给崔群的训诫书(没有宣读也没让她看)和基本情况说明,将崔群从上海救助接济站接到上海虹口嘉兴派出所,在给她左手手腕带上手环,然后又做了询问笔录后,将她强制留在留置室整整一个晚上。2020年1月16日中午13:30,在没有《刑事拘留证》的情况下,崔群被送到上海虹口看守所刑事拘留。

    之后,崔群向两位承办警察茅嘉铭、金欧索要《刑事拘留证》并大声要求见看守所所长、要见检察长、反映没有刑事拘留证等情况,被说成是闹监,从而受到了严重惩罚,双手被上拷而且反拷后故意把手位置拉高,恶意折磨,使其痛不欲生。警察茅嘉铭、金欧和几个看守所管教约5个人一起硬将崔群拖到501监室后,才给她解开手拷,却又借此因素,给她戴上脚镣约48小时……

    就这样,崔群被违法拘留到了2020年2月14日(计30天),当天下午15:15分左右,看守所经办人在没有《释放证明书》的情况下,来了两个警察将她往看守所门外拽;而几名管教则把崔群从看守所里面往外推,强制把她拽出了看守所……

    崔群表示,2020年1月15日她被承办警察带到嘉兴派出所,同月16日下午被送到虹口看守所,一直刑事拘留到2020年2月14日(30天),整个过程承办警察茅嘉铭、金欧都没有给她应有的《刑事拘留证》、家属也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延长拘留时也没有给过《变更羁押通知书》;甚至释放时也没有给予《释放证明书》!至今虹口嘉兴派出所也没有一个解释。

    此前,她因上访被地方违法人员非法六次拘禁关押“黑监狱”,一次次向上海虹口嘉兴派出所报案,接警后警察不做询问笔录,更没有报案回执,对所报案违法犯罪行为人不管也不抓,并未见一个警察站出来真正保护受迫害公民的人身安全!……而她仅因在上海第十五界人代会,到人大秘书处指定地点送举报材料,而且递交举报材料时没有任何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更没有破坏任何公物的行为,就被上海虹口嘉兴派出所的承办警察打击报复,搞黑案将她送进看守所刑事拘留30天。

    崔群认为,公民向人民政府代表大会据实反映投诉的行为,是属于行使宪法赋予的民主监督权利。她根本不存在《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任何事实!却无端被承办警察仅凭口头称“涉嫌寻衅滋事罪”,就将其无辜任意的送进看守所刑事拘留,遭受非人的折磨迫害,天理何在?王法何在?

    故此,崔群请求上级主管领导依法查处,依法追究上海虹口嘉兴派出所承办警察恶意羁押受害者30天的违法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严惩,同时纠正错误,给予受害者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崔群电话:13524000761

  • 赖日福代理律师申请取保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14日消息】广州活跃公民人士赖日福(@花满楼)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已有28天,案件并无特别,辩护律师已向越秀警方递交取保候审申请手续,赖日福中秋节期间因转发香港“反送中”运动主题歌曲《愿荣光归香港》而被捕,羁押广州越秀区看守所。

    据了解,周一(14日)上午,辩护人王乐律师第二次成功会见了赖日福,当事人身体与精神状况良好,除了看守所饮食起居差强人意之外,其他问题均无大碍。

    因赖日福已被刑拘近月,当日下午,王乐律师赶到越秀区公安分局,向经办部门递交了赖日福的取保候审申请手续,办案人员接收了手续材料,但未有回应及表态。

    原籍江西的赖日福在上月中秋节前同儿子一起回乡过节,9月15日下午,回到广州后在自家楼下被二十几人围捕,其儿子亲眼目睹并为此受到惊吓。根据目前可见的情况显示,中秋节当日,赖日福在微信朋友圈和脸书发布一段视频,画面为老家的山水景色,而背景音乐则为香港“反送中”运动主题歌曲《愿荣光归香港》,并为视频配发文字“这是我的祖国,我要让她自由”。

    另据知情人透露,赖日福被捕后,家属受到来自警方的压力,警方为此约谈家属并做了一份笔录。警方警告家属不得公布有关赖日福的被捕情况,更不能接受外媒采访,并威胁不准与广州多位公民人士以及人权律师接触来往,否则可能会有不良后果。

    相关报道:赖日福刑拘已十日获见律师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3/2019/0926/18977.html

  • 李文足再会王全璋并申保外就医

    【民生观察2019年7月31日消息】“709”案王全璋律师被送至山东临沂监狱服刑已有三个月,日前,王全璋律师妻子李文足再次进行了会见,原本开心的事情反而在会见后心存担忧,王全璋除了已有三颗牙齿掉落之外,还少语寡言,对妻子的探望忧虑重重,并坦言有压力。

    据了解,周二(7月30日)一早,李文足在王峭岭、刘二敏以及王全璋姐姐王全秀的陪同下从北京赶到山东临沂监狱,探望一个月只准会见一次的王全璋律师,同行者还有王全璋的儿子泉泉和王全秀的女儿以及一日本媒体记者。此次会见是李文足在王全璋被送临沂监狱后三个月时间里的第二次,上一次会见是在6月28日。

    据陪同者王峭岭介绍,临沂监狱此次在硬件方面有所变动,在距离会见时一定距离的马路上整个路面安装了电动伸缩大门,而路边的绿化带安装了铁丝网,致使路人无法进入。6月28日以及5月20日家属要求会见时临沂当局曾出动洒水车进行驱赶,路边的绿化带缓解了家属被水喷湿的情况。而加装的伸缩大门则“合理”地阻隔了陪同者进入会见室范围进行拍摄和声援。

    据称,众家属到达临沂监狱现场后随即出现众多不明身份人士,其中有多名人士在过往几次家属要求会见的现场出现过,属于熟面孔。当局还派出街头商业宣传车辆进行干预,众多不明身份人士则利用雨伞遮挡家属拍摄和录像,而同行的日本媒体记者进行拍摄期间,手机不慎被不明身份人士抢夺,未能追回。

    下午四点多,李文足在会见完毕后向监狱方递交王全璋的《保外就医申请书》,监狱派出一名工作人员接收,并回应家属称会向上级领导汇报,等有消息了会通知家属。

    根据李文足事后通报称,王全璋明显受到强大压力,因此比较抗拒妻子的探望以及担忧妻儿会因此受到牵连。王全璋在与妻子的交谈中多次叮嘱妻子不便前来,并坦言有所压力,特别是妻子每次前来都有多位家属陪同以及有外媒记者跟踪报道,承认监狱方就此情况对其施加压力。而王全璋与妻子交谈中基本未有对妻儿的挂念之类的温情问候,反而更多的是背台词式的言语,并时不时出现记忆障碍,中途突然想起了就继续补充,而诸多言语则是出现多次重复唠叨的情况,由此可以看出会见之前曾遭到当局的告诫以及提示,形同复读机模式,被动(被迫)配合当局的调排。同时,王全璋向妻子提到(曾被用来威胁的言语),出狱后会被继续监视控制,不可能轻易会有自由,并称出狱后只能住在济南,不能返回北京。

    李文足表示,原本以为过了一个月后,这次会见丈夫会比上一次要正常点,但却令人更为失望,感觉胸口憋得喘不过气来,仿佛脖子被两只手死死掐住,会见完后双脚都感觉发软,原本这么熟悉的丈夫,而今却被折磨成这样,脑子里全是担忧和不安,想起释放已有几个月的江天勇律师双脚浮肿严重都不允许自由看病,无法想象王全璋释放后被监控起来的情况。

    针对王全璋在两次家属会见时表现出的异常状况,网友刘先生分析认为,当局至今为止一直还在迫害王全璋,只不过之前的三四年是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虐待折磨,而现阶段因为每月一次的家属探视,因此肉体受虐的情况会有所减少或者已经停止,但从李文足的两次会见情况来看,当局对王全璋实施的精神折磨无可否认,或者说是之前三四年所有迫害的延续。从王全璋言语中透露的些许对妻儿安全的担忧来看,当局利用其妻儿作要挟迫使王全璋低头妥协的可能性是必然的事情。

  • 李文足再会王全璋并递交保外就医申请

    【民生观察2019年7月31日消息】“709”案王全璋律师被送至山东临沂监狱服刑已有三个月,日前,王全璋律师妻子李文足再次进行了会见,原本开心的事情反而在会见后心存担忧,王全璋除了已有三颗牙齿掉落之外,还少语寡言,对妻子的探望忧虑重重,并坦言有压力。

    据了解,周二(7月30日)一早,李文足在王峭岭、刘二敏以及王全璋姐姐王全秀的陪同下从北京赶到山东临沂监狱,探望一个月只准会见一次的王全璋律师,同行者还有王全璋的儿子泉泉和王全秀的女儿以及一日本媒体记者。此次会见是李文足在王全璋被送临沂监狱后三个月时间里的第二次,上一次会见是在6月28日。

    据陪同者王峭岭介绍,临沂监狱此次在硬件方面有所变动,在距离会见时一定距离的马路上整个路面安装了电动伸缩大门,而路边的绿化带安装了铁丝网,致使路人无法进入。6月28日以及5月20日家属要求会见时临沂当局曾出动洒水车进行驱赶,路边的绿化带缓解了家属被水喷湿的情况。而加装的伸缩大门则“合理”地阻隔了陪同者进入会见室范围进行拍摄和声援。

    据称,众家属到达临沂监狱现场后随即出现众多不明身份人士,其中有多名人士在过往几次家属要求会见的现场出现过,属于熟面孔。当局还派出街头商业宣传车辆进行干预,众多不明身份人士则利用雨伞遮挡家属拍摄和录像,而同行的日本媒体记者进行拍摄期间,手机不慎被不明身份人士抢夺,未能追回。

    下午四点多,李文足在会见完毕后向监狱方递交王全璋的【保外就医申请书】,监狱派出一名工作人员接收,并回应家属称会向上级领导汇报,等有消息了会通知家属。

    根据李文足事后通报https://t.co/f8QIXOwirB?ssr=true称,王全璋明显受到强大压力,因此比较抗拒妻子的探望以及担忧妻儿会因此受到牵连王全璋在与妻子的交谈中多次叮嘱妻子不便前来,并坦言有所压力,特别是妻子每次前来都有多位家属陪同以及有外媒记者跟踪报道,承认监狱方就此情况对其施加压力。而王全璋与妻子交谈中基本未有对妻儿的挂念之类的温情问候,反而更多的是背台词式的言语,并时不时出现记忆障碍,中途突然想起了就继续补充,而诸多言语则是出现多次重复唠叨的情况,由此可以看出会见之前曾遭到当局的告诫以及提示,形同复读机模式,被动(被迫)配合当局的调排。同时,王全璋向妻子提到(曾被用来威胁的言语),出狱后会被继续监视控制,不可能轻易会有自由,并称出狱后只能住在济南,不能返回北京。

    李文足表示,原本以为过了一个月后,这次会见丈夫会比上一次要正常点,但却令人更为失望,感觉胸口憋得喘不过气来,仿佛脖子被两只手死死掐住,会见完后双脚都感觉发软,原本这么熟悉的丈夫,而今却被折磨成这样,脑子里全是担忧和不安,想起释放已有几个月的江天勇律师双脚浮肿严重都不允许自由看病,无法想象王全璋释放后被监控起来的情况。

    针对王全璋在两次家属会见时表现出的异常状况,网友刘先生分析认为,当局至今为止一直还在迫害王全璋,只不过之前的三四年是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虐待折磨,而现阶段因为每月一次的家属探视,因此肉体受虐的情况会有所减少或者已经停止,但从李文足的两次会见情况来看,当局对王全璋实施的精神折磨无可否认,或者说是之前三四年所有迫害的延续。从王全璋言语中透露的些许对妻儿安全的担忧来看,当局利用其妻儿作要挟迫使王全璋低头妥协的可能性是必然的事情。

  • 李文足到最高法院交“督促函”再受阻

    【民生观察2018年10月16日消息】中国大陆在2015年7月9日发生震惊全球的“709”案件已经过去三年零三个月,涉案人之一的北京知名人权律师王全璋已经被超期关押达到1193天,是”709案”唯一一位尚未有处理结果的涉案人。2018年7/8月间由刘卫国律师会见过两次,之后刘卫国律师腿部意外受伤,需要卧床休息,因此王全璋律师的案件又重新处于停滞状态,2018年7月之前的三年间,当局一直不准家属聘请的律师依法会见王全璋律师,以致三年内音讯全无。

    2018年10月15日上午,王全璋律师的妻子李文足女士在同为“709案”李和平律师妻子王峭岭以及维权人士野靖环等多位朋友的陪同下去到位于北京红寺村的全国最高法院的信访接待中心,再次向最高法递交申诉材料。据悉,三年多以来,李文足已经多次到最高法递交控告申诉材料,但均被以各种理由拒绝,而最近半年里,李文足与王峭岭更是无法进入接待中心大厅。

    李文足、王峭靖等人一早去到最高法接待中心排队等候,开门后来自全国各地的控告申诉人员纷纷进入大厅,值班法警还不断催促排队人群赶快进入办理。不过轮到李文足和王峭岭的时候,众法警却用身体挡住各个进门闸口,人为阻挡李文足进入大厅,任凭李王二人如何动作都无动于衷面无表情。李文足质问一众法警“你们这样特殊地区别对待,总得给我一个说法或拿出相应的规定啊”,但同以往一样,法警们一个个不作回应犹如木偶。

    据悉,这次是李文足前去最高法控告的第三十次,李文足准备递交的是一份《督促函》(内容见图一),表示王全璋已被起诉至天津第二中级法院足足有二十个月,但案件一直未开庭,属于严重超期,并且主办法官始终避而不见家属和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以及一直百般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王全璋,法院及法官的行为与提倡的依法治国理念背道而驰,希望最高法能够履行监督职责,纠正此等不合法不合规的问题。

  • 蔺其磊代理秦永敏案递交辩护手续被刁难

    【民生观察2017年9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新近担任秦永敏案辩护律师之一的北京知名律师蔺其磊于昨日(9月18日)上午向武汉中级法院递交辩护手续时被刁难,院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手续,致使蔺其磊律师会见当事人秦永敏不果。

    据悉,由于秦案原来的辩护人之一的广西李春华律师被当地司法局施压而不能继续代理该案。在接受了秦永敏三哥秦永昶的委托后,蔺其磊律师接续李春华律师担任秦案的辩护律师之一(另一辩护人为刘正清律师)。据秦永昶讲述,该案上一个律师(李春华律师)当时准备介入该案时就花费近一个月时间,最终才艰难获得武汉中院“通过”,岂料担任不久又在司法局的重压下被迫退出代理。

    9月18日上午,蔺其磊律师在秦永昶的陪同下来到武汉中院“证据交换中心”,在打通陈姓书记员的电话后告知其秦案换了新辩护律师,需要递交辩护手续。该书记员先是借口说需要向李春华律师确认(是否已被撤换),又以需要联系法官汪海燕为由推脱。在蔺其磊律师拨打法官电话无人接听的情况下再次致电该书记员时,对方竟称外面办事不在法院,更无法确定何时返回法院为由挂断电话。

    当日下午,律师再次联系法官,依然无人接听。书记员在迫于无奈之下,出来与律师见面,秦永昶向其递交了“解聘律师通知”,但当蔺其磊律师向其递交辩护手续时,对方声称按照“法律规定”院方“需要向秦永敏核实”情况,拒绝接收辩护手续,并指目前蔺其磊律师还不能会见秦永敏。

    蔺其磊律师表示,根据目前武汉中院刑事一庭不接收辩护手续的做法完全属于违法,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更显荒唐。一个法庭的书记员竟有如此大的“权力”,可以肆意阻碍刁难律师的合法代理工作,看来武汉中院的“依法治国”精神学习得炉火纯青。

    有关秦永敏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刘正清律师会见秦永敏 其要求公开庭审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824/16325.html



  • 中央巡视组入住陕西 数百访民递交联署信要求惩治腐败

    [访民之声2017/4/10消息]  今天,陕西访民向本网人权观察员反映,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入住陕西已经两个月的时间,其对访民态度冷漠,信访局工作人员横加阻挠,不许访民递交信访材料。

    而信访局工作人员给出的不让访民递交材料的理由是,巡视组只管党政官员贪污腐败和收受贿赂的问题,不管访民涉法涉诉的案件。陕西访民吕动力认为,每一个涉法涉诉案件背后都有贪污腐败和收受贿赂的问题存在,如此把访民拒之门外就是在袒护腐败分子。
    好在巡视组虽然态度冷漠,总算是把访民的材料和255名访民状告腐败官员的联署信收下,让等待回复。

    附:陕西访民状告司法腐败联署信

     
    中央第十一巡视组暨徐令义组长:
    我们是来自陕西各地有不同严重冤情的几百名访民。之所以采取这种集体联名形式来反映大家的冤情,是因为我们长年上访不但没有得到依法公正解决,相反,还饱受地方政府的暴力打压和残酷迫害。现在,已是人人陷入走投无路的困境!
     
    为了包庇官场腐败黑幕,某些位高权重的党政长官操纵公、检、法肆无忌惮违法乱纪,死捂冤假错案不纠正。顽固对抗中央依法治国决策及规范信访工作的文件,经常暗中向中央相关部门上报冤民的虚假终结黑材料,不择手段暴力阻止群众上访。企图掩盖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谎称陕西省是零上访。
     
    事实是,陕西省各地的冤民目前都处于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境地。尤其是名单中的这些冤民,更是长年饱受暴力维稳和非法监控、残酷镇压之苦。这些访民中有很多人被判刑、拘留、殴打、关精神病院及拘禁式的法制班。还有访民被致伤、致残甚至致死。截止目前,名单中的冤案无一例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全部处于不断升级的恶化状态。
     
    本次联署的255起案例当中:有52起命案,其中41起不被立案,11起被枉法重罪轻判;有19起实名举报职务犯罪案例,被举报人无一例被立案追诉,举报人无一例外遭受打击报复。轻者被辞退公职,重者被强加莫须有的罪名判刑入狱,甚至受到死亡威胁并付出生命代价;有87起诉讼参与人数年、十数年、数十年奔命于上诉、申诉、终审、再审等等的恶性循环之中;其余近百起的强征血拆案例中,合法业主被官商勾结的黑恶势力肆意欺凌,人身、财产被任性侵害而没有任何的法律救济渠道。相反,被侵害人胆敢奋起反抗,随时都可能招致更严重的人身伤害或牢狱之灾。说是司法不公实质是公权力危害社会,每一起案件都渗透腐败,散发在社会的各个角落。
     
    一件件血淋淋的案子,把最普通的人逼到绝望,逼到绝境!
    第十一巡视组到陕西“回头看”,是中央高层深化反腐败斗争,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的一种具体形式。作为含冤访民,我们非常支持中央这种执政为民的举措。只要中央深入调查我们控告的司法腐败突出问题,才会对贪官、法匪和人权施害者形成震慑和有效打击;老虎苍蝇才会现形;信访案件及访民人数才会逐渐减少。
     
    为此,我们要求如下:
        1.对于上访案件,不要再以任何形式转交到属地让其自行处理。
    如若照此以往将上访案件移交属地,就等同将访民如羔羊般送入虎口。访民问题不仅得不到解决,而且随时都会有更大灾难或生命危险!
     
    2.要求第十一巡视组暨徐令义组长接谈:因为我们的很多案件都牵涉到省市级高层领导,从安全角度出发,我们要亲自向第十一巡视组暨徐令义组长递交个案的证据材料;
     
    3.要求接访人员挂牌上岗:我们无法信任连身份都不敢出示的,本次巡视组前台工作的接访人员。因为2014年中央驻陕西巡视组如同本次巡视组的接访模式,其结果是我们递交的材料近三年来杳无音信。也没有任何部门向我们反馈意见和解决问题。
       
        故此,我们特向中央第十一巡视组暨徐令义组长递交《陕西访民状告司法腐败联署名单》,恳请审查解决。
           陕西访民状告司法腐败联署名单(255人)
    1.陕西宝鸡吕动力,千阳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私企法人)。2004年因举报千阳县委书记刘升周遭迫害,县工业局、财政局先后以我5年前挪用公款,滥伐林木等5项莫须有罪名报案,我被判刑入狱两年半。([2008]陕刑监字第5号)服刑期间我五岁儿子被非交通事故车祸死亡,妻子被不明身份的人推掉桥下腿部骨折,政府变卖扣押我企业全部资产。法院收取20万诉讼费,08年刑事、民事均申诉至最高法,虽已受理,九年来只接谈至今无结果。电话:17071151500 
     
        2.陕西咸阳彬县,荔凤鸽,我因向中央驻陕西巡视组举报农商行董事长宇存社贪污腐败等问题复遭报复陷害:两次被以同一莫须有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缓刑并致身体伤残。被举报贪官一路撒钱行贿,公检法对其腐败问题始终不立案追诉。2017年《两会》期间我又被拘留10天。法院声称,我再上访,就把对我的缓刑变为实刑。电话:18391989501
     
    3.陕西商洛,郭建设,原商洛肉联厂职工。1993年为了挽救本厂32万元的经济损失,被副厂长牛武俊伤害致颅内血肿。商洛市两级法院法官深受时任市委书记魏民洲权力干预,司法不公,枉法裁判,导致该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至今不能在陕西省高法立案。我因此举报魏民洲的违法违纪问题遭其疯狂打击报复:我被无端停止工作,23年来无工资,无生活费,无一分钱的赔偿;岳父被魏故意雇凶交通肇事撞击身亡;妻,张敏霞被魏指使银行运钞车碰撞致终身残疾。2006年商洛市区修建了5处黑监狱关押上访群众,同年劳教了47名上访冤民,我与妻都是其中之一。因“零上访”政绩显著,2007年魏民洲升迁当上了陕西省常委、后又当上了西安市委书记等要职。官方言称魏民洲走前有指示,凡是在他手上处理过的案件,今后没有他的话坚决不能翻案!电话:15891368184
     
     4.陕西商洛,张敏霞,商洛市中心医院职工,举报职务犯罪被打击报复案受害人。从1993年开始,我家因丈夫郭建设举报市委书记魏民洲权力干预司法办案等问题不断遭受打击报复:1998年家父被魏故意雇凶交通肇事撞击身亡,2000年我本人被魏雇佣商洛市中国银行运钞车司机田亚明,“酒后”驾驶运钞车急冲人行道撞成重伤后逃逸!致使我昏迷18天,两年失去记忆,6年不能站立。虽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中国银行应负事故全责”,但因罪魁祸首是权力机关位高权重的市委书记魏民洲,所以此案至今17年不能解决。我上访维权被捏造莫须有的罪名,送进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关押559天(无《劳教决定书》、《劳教通知书》、《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非法拘留、拘禁不计其数。电话:13991416370
     
    5. 陕西西安,白忠民,原兵器集团公司第205研究所(简称:205所)职工。2007年初,我向检察院实名举报205所原物资供应处副处长“杨春雷釆购伪劣产品贪污受贿上千万元,给上百亿元的武器设备埋下严重质量隐患”一案(简称:《举报案》)。在某领导的权力干预下,《举报案》10年多得不到立案查处(见:西检反贪不立[2012] 1号、西检侦监二议决字[2012] 1号),本人反被205所长王小鹏等打击报复辞退公职。妻,杜淑芳向陕西省人大举报省检察院以“举报人不是受害人,沒有申诉复查的主体资格”为由,不依法复查《举报案》并不出具《复查决定书》等违法渎职行为;控告新城广场派出所长王万仓对“要求检察长胡太平接访”的我夫妻二人暴力伤害等案,遭陕西省公、检、法、司、政高层合谋陷害,强加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羁押7个月零18天后取保候审。电话:18515931523
     
    6.陕西宝鸡,杨岁全,越战老兵。企业改制强迫我失业,企业不给交"三险"使我无钱救治伤残病情恶化。我乞讨十年上访维权,因揭露现省信访局副局长王琳(原宝鸡渭滨区委书记)谎言用200余万元解决了我的上访问题等遭打击报复。被地方政府非法拘留七次,被信访局长权军民等人殴打致我伤残加剧。电话:13772658270
     
    7.陕西西安,李乃棠,因代表三线学兵到省政府维权,被强加于“非法集会罪”判刑2年。电话:18509214480
     
    8.陕西咸阳,王英强。我儿王小刚2007年2月在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工作时间因工作被同事程文才两次恶意放值班狼狗咬伤。事后干部张小兵等人又雇凶打人,导致王小刚严重精神病。多年工资及其它应得收入至今未补发,养老金也暗中停缴。我维权十年得不到公安的立案追查,反遭地方政府暴力维稳和镇压。我数十次被截访、戴手铐,遭殴打致双腿残疾。陕西省公安厅多次虚假上报“案件终结”,地方政府私造伪证、造假低保等迫害我全家四口人一死二残的后果。省公安厅信访主任夏琛明曾对我说:“狗把你儿子咬了,你找狗去,找我们做什么?”现在我仍处在非法监控和软禁迫害当中。电话 :029—33711064
     9.陕西西安,陈玉梅,诈骗案及人权侵害案受害人,三级法院枉法判决。(见:[2012] 陕民申字第00323号等)上访维权被拘留六次。电话:13689247112
     
    10.陕西韩城,魏晓红,单位政府雨季三防渎职不作为隐瞒重大事故。暴力强拆强迁雇凶伤人,团伙暴力抢劫毁灭罪证,人身伤害打击报复等案件受害人。电话:15877685300
     
     11.陕西富平,昝恒中,陕西压延设备厂领导打击报复意见人,单方解除我的劳动合同。为此我打官司12年遭两级法院枉法裁判,向陕西省法院申诉5年没有结果。在一次等待省院副院长曹建国接访时,被法警强行拖上警车并殴打致4根肋骨骨折。电话:13572961386
     
    12.陕西宝鸡,周志银,人身伤害案家属。不服法院判决上访维权,被关黑监狱六次,行政拘留四次,刑事拘留两次,被属地维稳办主任张小卫雇七名凶手关黑监狱毒打致残。上访控告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见:(2016)陕0304刑初135号)电话:13892466726
     
    13. 陕西户县, 郭世元,村干部贪污、强拆、乡政府拖欠工资、公安非法拘留、法院检察院枉法裁判、政府非法关押、法院拒不移交刑事案、检察院不立案公诉、第六巡回法庭拒收再审申请等案受害人。电话:18292092552
     
     14.陕西蓝田,马军利,人身重伤害案受害人。因不服主犯未抓及其他凶犯重案轻判而上访,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现拖着残疾之身,坐轮椅坐牢。电话:15877397342
     
    15.陕西安康汉阴县,罗章友,强征迁案受害人。上访被以“敲诈勒索罪”判一年缓二年徒刑。电话:18891852415
     16.陕西安康汉阴县,余勋巧,政府盖办公楼危害我家住房且赔偿不到位。因此上访被以"敲诈勒索罪"判二年缓三年徒刑。(见:[2014]蓝刑初字第00079号、[2014]西中刑二终字第00187号等)电话:15191556194
    17.陕西蓝田,胡正娅,因阻止汤浴镇政府非法圈占土地,侵害本人及村民利益,被判刑三年及赔偿镇政府损失费46814元。电话:13186176369
     18.陕西西安,杜红利,强拆及人身伤害案。上访被刑事羁押一年。电话:13991922242
     19.陕西西安,张  萍,强拆及人权侵害案。上访被刑事羁押两年。电话:13991922242
     20.陕西西安,封西霞,劳动权、财产权、人身权被侵害案导致我工伤致残被辞退公职。水产商店被砸毁、身体被致四级伤残。二审法院枉法判决且不送达《判决书》([2015]陕行监字第000240号)。我不服三级法院判决,申诉到最高法院17年至今无果;依法维权  20年被劳教1年3个月;行政、刑事拘留六次,非法拘禁上百次。电话:18691634079
     21.陕西户县,皮军利,人伤害案受害人。(95西刑一终字第25号)电话:18192973683
    22.陕西西安, 黄  华,冤案家属,冤案案号(2012)新刑初字第00248号。电话:13572276946
    23.陕西西安,张小娟,人身伤害及劳动纠纷案受害人家属。 电话:13991177862
    24.陕西西安,薜  筱,诈骗案受害人。电话:13892868953
    25.陕西西安,李建辉,强征迁受害人。电话:13891852237
    26.陕西咸阳,宋志刚,财产侵害案受害人。电话: 13152043486
    27.陕西韩城,高  昆,人身伤害及财产侵害案受害人。电话:13474189605
    28.陕西西安,赵  红,受害军人遗属,涉军维权被陕西公安致骨折,多次被拘留。电话:15349266673
    29.陕西汉中城固,王金山,1992年被勉县公安局误认为罪犯枪击致四级伤残。中级、高级法院均不作赔偿判决。电话:13108461406
     30.陕西商洛,杜顺宝,三条命案受害人家属。公安徇私枉法不立案。电话:13709127302
    31.陕西西安,翟桂芝,命案受害人家属。西安铁路局隐瞒重大事故致我丈夫身亡事件,
      使其12年得不到公正合理赔偿。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8729359314
    32.陕西蒲城,张端生,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3891346235
    33.陕西西安,李玲玲,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8091588230
    34.陕西西安,李克祥,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检法枉法重案轻判。电话:18049236656
    35.陕西蓝田,王润平,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5929959303
    36.陕西西安,张艳丽,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3772070143
    37.陕西汉中,郭玲莉,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8709226095
    38.陕西西安,刘永乐,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8291851598
    39.陕西西安,刘仙娥,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8092051059
    40.陕西临潼,郭会芹,命案受害人家属。电话:15202922378
    41.陕西蒲城,刘一宁,命案受害人家属, 法院枉判侵害受害人财产。电话:15319159968
    42.陕西潼关,张亚玲,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检法枉法重案轻判。电话:15891581300
    43.陕西蓝田,曹秀芹,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5609251643
    44.陕西商洛,晏石娃,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不立案追凶。电话:15596611114
    45.陕西渭南,郭粉肖,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  15336152010
    46.陕西安康,汪小燕,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检法枉法重案轻判。电话:13509152562
    47.陕西长安,吕连香,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5991385473
    48.陕西铜川,赵秀英,命案母亲。   终审判决及枪决我儿均不通知家属。 电话:15129820150
    49.陕西华阴,周华芳,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3795551782
    50.陕西铜川,岳俊英,命案受害人家属, 案发至今公安不立案追凶。电话:15129190898
    51.陕西咸阳,邹成玉,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检法枉法重案轻判。电话:15399255883
    52.陕西渭南,孙瑞红,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不立案追凶。电话:18628506921
    53.陕西华阴,周华芳,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3795551782
    54.陕西西安,贺能侠,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不立案追凶 。电话:  13759873860
    55.陕西宝鸡,苟丙功,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检法枉法重案轻判。电话:13891753445
    56.陕西商洛,张敏霞,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3991416370
    57.陕西商洛,王志立,命案受害人家属,我儿子2005年被人杀害,公安至今不立案追凶。电话:15829972941
    58.陕西商洛,王丹青,命案受害人家属。亲弟被歹徒杀害近20年,3名歹徒至今逍遥法外。电话:15009145919
     59.陕西渭南市潼关县,刘秀芳,抢劫杀人案受害人及家属。由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根娃及政法委书记郑庆战贪腐包庇,致我家两亡三伤案件,二十多年公检法不予立案追凶。电话:15706099028
    60.陕西渭南潼关,朱抗梅,两条人命案受害人家属,2001年案发至今地方公案不履职追凶。上访16年无结果。电话182-9130-1448
    61.陕西潼关,张亚玲,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检法枉法重案轻判。电话:15891581300
    62.陕西潼关,王德龙,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5091166399
    63.陕西潼关,吴虎民,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5891321510
    64.陕西潼关,徐菊棉 ,命案受害人家属。公检法枉法重案轻判。电话:15229838943
    65.陕西潼关,刘桂荣,故意强奸杀人案受害人家属。公检法办案人员收受凶犯方贿赂,罔顾事实,重案轻判。电话:13572359658
    66.陕西潼关,周旺莲,命案受害人家属。我儿沈威被同学黄江涛及其兄故意杀害。2000年案发至今,地方公安故意设障不抓凶归案。电话:18091316971
    67.陕西潼关,万怀珠,持枪抢劫杀人案受害人家属。公检法枉法不起诉杀人凶犯。电话:13892548730
    68.陕西潼关,胡敏玲,人身伤害案。电话:15991170552
    69.陕西潼关,谷马娃 , 财产侵害案受害人。电话:13992356007
    70.陕西潼关,王平娃,枪击重伤害案受害人,地方公检法枉法不起诉追凶。上访13年无结果。电话:15191361911
    71.陕西潼关,李引谋,财产侵害案受害人。电话15891538352
    72.陕西潼关,張奶娥,财产及人身伤害案受害人。电话:13991646485
    73.陕西潼关,杨小转,经济纠纷案被三级法院枉法裁判并执行。电话:13809132208
    74.陕西潼关,万六谋,故意伤害案致我和父亲六级及九级伤残。公检法三年未立案,三级法院枉法重案轻判。电话:18292338760
    75.刘桂荣,2008年潼关县政府非法抢夺我们破产单位职工住的公房,将土地私下非法卖给开发商,不容我们与他们讲理,强行用大型推土机将我们住房推倒,至今得不到解决。电话:13572359658
    76.陕西渭南,梁玉芳,枉法裁判受害人,电话:18991540398
    77.陕西渭南,王希英,人身伤害案。    电话:18191392678
    78.陕西渭南,李瑞芳, 财产人身侵害案受害人。电话:15829437241
    79.陕西渭南,严百照,人身伤害案。    电话:13892399059
    80..陕西渭南,段万成,村官腐败侵民权案。 电话:15129924433
    81.江苏徐州,张正龙,因在陕西渭南白水县西固镇煤矿工伤致二级伤残。两级法院枉法不给合理赔偿。陕西省法院对我的再审请求,2016年5月6日立案至今不给结果。电话:13218801163
    82.陕西渭南,陈去录,档案被卖公职被他人顶替。电话:13689247112
    83..陕西华阴,王李芳,电力局无故停电致鸭场鸭子死亡案受害人。华阴市公安局非法拘留致我残疾。法院枉法判决致我当场突发心肌梗死,险些丧命。上访发病时在省政府门口报警七次,都无人向医院送,只是拍了个照。后来从医院出来,地方政府取消了我的贫困户低保,断了我一切生路。电话号是17729135721
     84.陕西榆林,刘绿梅,三条人命案家属,公安徇私枉法不立案。上访维权被劳教、关黑监狱、欧打致残疾。                                      电话:18329252762
    85.陕西榆林,马德财,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徇私枉法不立案 。电话:13659117589
    86.陕西榆林,丁向国,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3289732740
    87.陕西榆林,孙生发,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暂不公布
    88.陕西延安,白泽斌,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8291920718
    89.陕西延安,李彩云,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3084841520
    90.陕西榆林,李志福,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3474226183
    91.陕西榆林,刘香香,财产、人身侵害案家属及受害人,因上访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6个月。电话:15191240083
    92.陕西榆林,宁小兰,人身伤害案家属及受害人,电话:182-9226-1909
    93.陕西榆林,闫俊孝,财产侵害案受害人。电话:18691206339
    94..陕西延安,王雪琴,人身伤害案受害人。电话:13109670158
    95.陕西榆林,高生连,故意人身伤害案家属。电话:13772912361
    96.陕西榆林,周玉莲,财产侵害、人身伤害案家属及受害人。电话:13146331447
    97.陕西榆林,尚桂增,交通肇事枉判案。   电话:13038952028
    98.陕西榆林,梁守芳,交通事故案受害人。 电话:15667735793
    99.陕西榆林,张庆玉,举报遭报复案。电话:13289765783
    100.陕西榆林,师笔明,人身伤害案。电话:15191202847
    101.陕西榆林,慕均理,所有权被盗案。电话:15029388379
    102.陕西榆林,高贵礼,人身伤害案。电话:13084846562
    103.陕西榆林,张竹学, 人身伤害案。电话:18220220781
    104.陕西佳县,张平桂,人身伤害案受害人。电话:15594742902
    105.陕西榆林,张明鼎,西定边县农商行官员利用职权多次骗取六十多户的农民贷,让农民背上了四百多万元的债务,其中骗取我(张明鼎)家80万元,电话138-9223-1695
    106.陕西西安,刘子君,政府拖欠本人工资案(见:[2009]陕民生申字第1181号、[2013]陕民申字第00490号),一案两判被轮空。电话:18009267157
    107.陕西西安市,柳风兰,村长等强拆杀人放火致我老公重伤残,烧毁我家29间房屋。公安不立案逼迫我自诉。法院重案轻判首犯1年6个月,我不服上诉中院维持一审判决。我上访10年多次被非法拘留、拘禁、关黑监狱。电话:13201539189
    108.陕西西安,朱三包,杀人放火重伤害案受害人。电话:13201539189
    109.陕西西安,王俊强,人身伤害案受害人。电话:18291903230
    110.陕西西安,陈遂玲,人身重伤害案家属。电话:13630257005
    111.陕西西安,薜生林,劳动争议案受害人。电话:15399090131
    112.陕西西安,赵宏财,土地及环境污染举报受害人。电话:13119158695
    113.陕西西安,吴忠琴,强征迁案受害人。电话:13152450958
    114.陕西西安,张彦沛,强拆迁案受害人。电话:15389251095132
    115.陕西西安,万彩云,强拆迁及人身伤害案受害人。电话:029-81177231
    116.陕西西安,王济学,强征迁案受害人。电话:13186079282
    117.陕西西安,李宏安,强征迁受害人。电话:13991322330
    118.陕西西安,张根柱,强征迁案受害人。电话:13474363279
    119.陕西西安,王玉梅,强征迁案受害人。电话:18229073405
    120.陕西西安,李爱芹,强征迁案受害人。电话:13060377120
    121.陕西西安,宫元金,劳动争议案受害人。电话:13572867899
    122.陕西西安,李新平,劳动争议案受害人。电话:159-2980-5866
    123.陕西西安,郭  伟,劳动侵权案家属。  电话:15929773826
    124.陕西西安,王团峰,财产侵害案受害人。电话:15209279235
    125.陕西西安,鲁东慧,高级审计师。控告西安市审计局局长李永奇不仅不执行协议,而且故意颠倒是非侮辱人。他勾结有关人员及黑社会成员非法拘禁、殴打致残我,造假将我关进监狱。电话:13572807430
    126.陕西西安,姚志明,控告莲湖区人民政府暴力拆迁23年不安置。电话:15910939839
    127.陕西西安,屈玉引,控告西安市公安局伪造证据,维权15年没人管。电话:18691632056
    128.陕西宝鸡,翟社利,强征土地及暴力拆迁案受害人。电话:15712990510
    129.陕西西安,荆巨宏,劳动争议案受害人。电话:17316077016
    130.陕西西安,范瑞武,国家赔偿案不落实。电话:13201611636
    131.陕西西安,李玉涛,国家赔偿确认案,省高院近九年不依法结案。([2008]陕确字第31号)电话:13909285236
    132.陕西西安,徐红林,财产侵害案受害人。电话:15339221330
    133.陕西西安,马希胜,法院枉法判决,强占私宅案。电话:13389226129
    134.陕西西安,朱  莉,劳动争议案受害人。([2012]西民再终字00004号)电话:13720765860
    135.陕西西安,焦素君,强拆迁案受害人。电话:13087589218
    136.陕西西安,梅巧云,房子被强拆,我还被殴打至九级伤残。电话:15353738220
    137.陕西西安,冯汉成,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枉法裁判,强占我上千平方米私有房产不归还。 上访十年,区、市两级法院互踢皮球、严重超审限不出判决。电话:15594960308
    138.陕西西安,吴振虎,人身伤害案。电话:15029885519
    139.陕西西安,杨小利,人身伤害案,电话:13720659758
    140.陕西西安,宋惠琴,财产纠纷致伤残案。电话:029-38618112
    141.陕西西安,高仕兰,强拆迁及人身伤害案。电话:13572425126
    142.陕西西安,雷福平,强拆迁案受害人。电话:15091322415
    143.陕西西安,费秀芳,强拆迁案受害人。电话:13152154523
    144.陕西西安,高金玲,强拆迁案受害人。电话:13572436694
    145.陕西西安,杨益民,强拆迁受害人。电话:13991360661
    146.陕西西安,陈贤华,莲湖区政府强拆门面房致人身伤害案。 电话:13991350030
    147.陕西西安,周永强,法院枉法裁判案受害人([2016]陕01民申102)电话:13649201928
    148.陕西西安,王会玲,政府强拆迁及人身伤害受害人。电话:13619260759
    149.陕西西安、王虎玲,汉长安城遗址违法征地拆迁、侵害夫妻共同财产、制造社会矛盾、妻离子散、孩子从5个月到现在没有完整家庭、政府雇佣不明身份10几人员跟踪、维权4年领导相互推诿,至今母女流浪街头。电话:18202912905
    150.陕西西安,李道英,西安高新管委会非法强拆迁受害人。电话:15309253747
    151.陕西西安,赵稳稳,房屋被强拆。电话:13201619428
    152.陕西西安,宋光丽,政府拆迁不安置不分配。电话:13484625570
    153.陕西灞桥,胡淑过,拆迁合同不履行案受害人。法院枉法裁判使我得不到回迁房。上访维权被行政拘留4次。电话:13720616178
    154.陕西灞桥,尉宗虎,法院枉法裁判不履行合同使我无法回迁。灞桥区信访局到北京接访说回去联系开发商解决问题,回来后又耍赖不管。区长、区委书记不作为,不接访迫使我无安身之地割腕自杀,被人发现虽救活但留下严重后遗症。电话:13201505710
    155.陕西西安,梅溪默,丈夫骨灰被丢失案。电话:18066511129
    156.陕西西安,杨栓其,强拆迁案受害人。电话:15802963305
    157.陕西西安,王东军,房屋被强拆。电话:18629465825
    158.陕西西安,常  青,医疗故意伤害案。我没有心脏病,,西安西京医院的黑心教授张清为了谋取暴利,利用种种欺诈手段给我健康的心脏安装了一颗假冒伪劣永久性心脏起搏器,导致我三健康器官伤残,根据刑法规定属于医疗事故罪,却被法院极力保护。电话:13572110795
    159.陕西西安,姜燕青,房屋租赁纠纷案受害人。陕西武警总队在合同有效期内违约,伪造证据,造成我经济损失300余万。电话:18629528883
     160.陕西西安,樊翔,莲湖区政府没有手续,违法强拆我私人住宅。电话:13992813524
    161.陕西西安,张玉莲,西安新城棚户区改造办暴力强拆八年至今没解决。电话:13572933868
    162.陕西西安,孙卫民,劳动争议案受害人。电话:15902939635
    163.陕西西安, 杨波, 劳动争议纠纷案受害人,三级法院枉法裁判。联系电话:17792728112
    164.陕西西安,张爱玲,政府强拆案受害人。电话:13096938919
    165.陕西西安,靖爱玲,暴力强拆案受害人。电话:15829349122
    166.陕西西安,张望珍,西安碑林分局干警无故打断我7根肋骨致伤残。电话:13309281050
    167.陕西西安,卜兰君,房产侵权案受害人。法院枉法裁判,案号:[2009]陕民监字00007号。电话:待录
     168.陕西西安,樊翔,出租车合同纠纷案受害人。我没签任何合同法院不审,却把我出资购买的出租车手续,判给了当庭说一分钱没出的车队,(案号2016陕01民终5881号) 电话:13992813524
    169.陕西西安,刘红宇,法院枉法判决出租车辆确权案受害人。(案号:2016–陕0113民初8954号),电话:13572513204
    170.陕西西安,张文红,法院枉法裁判岀租车辆确权案受害人。(案号:2016-陕、0112民初          8948号)。电话:13572155653
    171. 陕西西安,李海燕,法院枉法判决出租车辆确权案受害人。(案号:2016–陕0102民初2340号),电话:18992855412
     172.陕西户县,王卜云、王耀德,1986年元月西安中院审判委员会查清作出无罪判决,但在时任省政法委书记干预下,西安中院刑事合议厅无证据否定审判委员会决定枉法裁判。拖了三十年至今未平反昭雪!电话:15829026843
    173.陕西户县,王小侠,因庄基地问题上访,被镇党委副书记万强殴打致伤残,现被政府非法拘禁近两年不释放。电话13991992344
    174.陕西户县,史春香,强征迁及人身伤害案受害人。电话:18292092552
    175.陕西户县,王禾民, 黑监狱冤案受害人。 电话:13809150092
    176.陕西户县,吴志义,80岁党员,黑监狱冤案。电话:15209231325
    177.陕西户县,苟永堂,人身伤害案无人管。电话15029237316
    178.陕西户县,刘凤兰,人身伤害案。电话:15289486204
    179.陕西户县,贾青贤,人身伤害及非法拘禁案受害人。电话:18800159363
    180.陕西户县,温定定,人身伤害案受害人。电话:13991257468
    181.陕西户县,王海军,人身伤害案受害人。电话:18700974908
    182.陕西户县,郑养军,书记巩东亚逼死人命案。电话:18591933003
    183.陕西户县,冯爱荣,强拆打砸放火损毁材物案受害人,电话:13709209511
    184.陕西西安户县,何芳,和女儿户口被注销20多年没有分地,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电话:13474520966
     185.陕西蓝田,李长印,财产侵害案。     电话:13299161039
    186.陕西蓝田,柳均和,国家赔偿案。      电话:15934877695
    187.陕西蓝田,杜秀芳,人身伤害及冤案家属。电话:15877397342
    188.陕西蓝田,陈亚娟,刑事冤案当事人。(代理申诉人:陈卉芳)电话:13572883286
    189.陕西蓝田县汤峪镇,代学利,人身伤害案家属。女儿被强奸,公安局捏造假签定,包庇犯罪分子,使其逍遥法外逃避惩罚。电话:13619205793
    190.陕西蓝田县汤峪镇,杨彦杰,政府违法占地,打伤村民,公安局不立案。电话18700487177
     191.陕西咸阳,杨鸿博,渎职侵权农民工资案受害人。电话:15291405623
    192.陕西礼泉,孙志威,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152341275
    193.陕西礼泉,安团结,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  13892956025
    194.陕西礼泉,董  飞,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259016777
    195.陕西礼泉,张管社,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8197103418
    196.陕西礼泉,王国防,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99103786
    197.陕西礼泉,康黑牛,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5991842111
    198.陕西礼泉,康国旗,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186261836
    199.陕西礼泉  张宏文,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892028218
    200.陕西礼泉,刘槐勃,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5129792469
    201.陕西礼泉,康志国,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402931563
    202.陕西礼泉,马宽让,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4791695006
    203.陕西礼泉,张社会,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892034455
    204.陕西礼泉,宋志奎,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571097696
    205.陕西礼泉,王争先,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5353784661
    206.陕西礼泉,杨发展,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892094041
    207.陕西礼泉,杨宏光,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992004008
    208.陕西礼泉,杨争光,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5229585203
    209.陕西礼泉,张  峰,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5399499810
    210.陕西礼泉,张国强,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8291032712
    211.陕西礼泉,赵崇云,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8700011145
    212..陕西礼泉,张柱队,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992029038
    213.陕西咸阳泾阳,王小勇,宅基地纠纷,因上访多次被拘,并被打伤(鉴定为轻伤),电话17310162203
    214.陕西咸阳,张稳厚,法院枉法刑判冤案。因不服判决上访,又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电话:15991011940
    215.陕西铜川,谷莲风,铜川市医院倒错胸片造成错误治疗致我5级伤残。二级法院偷我证据让医院篡改病历,委托无资质机构鉴定,伪造卷宗,错误判决。三级法院开庭不质证偷改的病历,维持原判。电话:15389185247
    216. 陕西铜川,巩新政,违法办案造假受害人:电话:18509192261
     217.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周继山,招商引资欺骗案受害人。2004年由河南洛阳市宜阳县委政府招商引资,我到其处投资千万元与西马村联营煤矿签定了劳务成包合作协义合同。一年多后,煤矿被西马村党支书王龙章勾结官场黑恶势力,单方撕毁合同强行霸占。十多年来,我向河南各级政府投诉无有结果。电话:13609230163
    218.陕西汉中,徐德荣,土地承包纠纷案。电话:13379364726
    219.河北省人,张书堂,陕西公安厅包庇交警骗保险案受害人。电话:13383008417
    220.陕西汉中勉县,蒲忠国,故意人身重伤害案、故意放火纵火杀人灭口抢夺财产案受害人。地方公检法循私枉法,对凶手王长明不立案公诉,不依法判决。害得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维权上访10年无结果。电话:13915379232
     221.陕西商洛山阳县,梅金山,官商勾结强征血拆非法采矿案受害人。因全村30户120余人推选其代表维权遭打击报复。被当地法院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三年。电话:18291835739
    222.陕西商洛山阳县,梅进金,官商勾结强征血拆非法釆矿案受害人,因维权被判强制管制二年。电话:17802909958
    223.陕西商洛山阳县,徐德梅,强征血拆非法釆矿案受害人,因维权被欧打致残,被法院判管制二年。电话:15829962791
    224.陕西商洛山阳县,罗来瑛,强征血拆非法釆矿案受害人。因维权被致重伤,被法院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判二缓三年徒刑。电话:18991459532
    225.陕西商洛山阳县,余策美,强征血拆非法采矿案受害人,因维权被致重伤。被法院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判二缓三年徒刑。电话:暂不公布
    226. 陕西商洛山阳县,蔡长栓,强占血拆案致我全家6口人,7年多来无家可归。90岁太母寝无安席,3个婚龄儿女不能成家;与我同案遭遇的22户村民,饱受警方及矿商的殴打与迫害,相继被致重残1人,重伤害1人,轻伤13人。群体上访6年无结果。电话15348011276
    227.陕西山阳,梅进西,强占血拆案受害人。电话:18229059518
    228.陕西山阳,梅立峰,强占血拆案受害人,电话:18220444982
    229.陕西山阳,梅立华,强占血拆案受害人。电话:电话18220856513
    230.陕西山阳,梅立刚,强占血拆案受害人。电话:18192867626
    231.陕西山阳,蔡正淸,强占血拆案受害人。电话:13659268581
    232.陕西山阳,冯文军,故意人身伤害案。([2016]陕102刑初70号)电话15619998111
    233.陕西山阳,汪传稳,为姑夫代理经济纠分案上访维权,被当地政府多次殴打、非法拘留、拘禁。电话:13759614936
    234.陕西商洛山阳县,明湍良,耕种土地及宅基地被采矿商侵占,现住房仅距选厂洞口不到一百米。水源及路都没有了,环境严重污染无法生活。政府不管上访无门。电话:17791964438
    235.陕西商洛,舒新民,非法注销户口案19年。电话:15309183489
    236.陕西商洛,张保成,房产纠纷侵权案17年无结果。电话:13992443680
    237.陕西商洛,任安民,官商勾结侵权案,法院枉法裁判,电话:18329888752
    238.陕西商洛,张 英,刑事案。电话:15319752016
    239.陕西商洛,贾粉莲,祖坟祭祖侵权案。电话:18991435262
    240.陕西商洛,郭建设,强拆迁案受害人。商州区西街旧城改造非法拆迁,至今未安置和赔偿。电话:18992479396
    241.陕西商洛,郭占良,强征迁及人身伤害案受害人。电话:17090179341
    242.陕西商州,李双娥,2007年至今州城路拆迁安置不到位。
    电话:15129490818
    243.陕西商州,吴娣娃,2007年至今州城路拆迁安置不到位。
    电话:18391956487
    244.陕西商洛,陈来文,劳动纠分案受害人。政府部门工作几十年, 现工作、医保、养老等问题得不到公平安置。电话:15909257939
     245..陕西安康汉阴县,邝修英,强征迁案受害人。
    电话:15091452325
    246.陕西安康汉阴县,张昌来,恶霸村官强拆我家房反诬告我家强占安置房。法院院长孙建文枉法 裁判并带人抄我家。逼我无路可走跳楼 自杀。电话:15221425998
    247.陕西安康汉阴县,兰本成,强拆迁及人身伤害案受害人。电话:14791514312
     248.陕西宝鸡陇县,马香香,实名举报腐败,遭地方政府恶意打击报复,多次被关黑监狱、绑架、劳教等迫害。电话:15095524728
    249.陕西宝鸡,裴小红,政府勾结村霸村委会贪污截留鱼塘补偿款。公检法打击报复举报人。宝鸡公检法黑。电话:15291709158
    250.陕西宝鸡,刘小刚,因多年反腐,遭宝鸡腐败集团多次迫害,拘 留两次,非法监控至今。电话:13347468240
    251.陕西宝鸡陇县,张金鹏,养牛款被贪官贪污。
    电话:15191772406
    252.陕西宝鸡陇县,卢重后,守护森林一生,老无所养。
    电话:13209236003
    253.陕西宝鸡陇县,于科霞,人权迫害致残。电话:17829074435
    254.陕西宝鸡陇县,张武学,私企木工厂残遭贪官抢占。
    电 话:18292761039
    255.陕西宝鸡,李同生,劳动行政案受害人。三级法院玩文字游戏的枉法虚假裁判,李鬼用我李同生名字玩虚假诉讼,现司法文书当案调包。
     

  • 河北访民李会民被捕 律师递交不起诉意见书

    [访民之声2017/1/5消息] 河北固安县访民李会民,在停止上访一年多的时间后,于2016年7月11日突然以寻衅滋事罪遭到固安县警方抓捕,而抓捕她的理由是她之前的上访行为违法,还在追诉期限。

    李会民家属为其聘请的律师,河北高阶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威达,已于日前向固安县检察院寄去了律师意见书。并坦言,李会民寻衅滋事案是李会民不配合拆迁而遭到借故打压才被立案逮捕。

    附:关于李会民涉嫌寻衅滋事案的律师意见

    尊敬的检察官:

    我接受李会民亲属的委托,担任其涉嫌寻衅滋事案的辩护人,现根据会见李会民和查阅本案案卷的情况,发表如下律师意见,望重视并采纳,以维护李会民的合法权益。

    一、将李会民已被行政处罚过的行为,再升格追究刑事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固安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称,2008年以来李会民与本村村民刘金保因毁林占地纠纷多次上访,同年9月份上述问题解决后,李会民仍以此为由多次到北京、石家庄等地非正常上访,多次因扰乱公共秩序、扰乱单位秩序、非法携带危险物品、故意损坏财物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10年12月31日,因危害公共安全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取保候审。2011年1月11日,被固安县公安局劳动教养一年。2013年至2015年期间李会民以同样理由继续去北京中南海等重点地区、敏感部位非正常上访16次,其中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9次。

    辩护人认为,先不说这些处罚是否有法律依据和适当,李会民多次被处罚的事实充分说明,李会民的行为都不构成犯罪,而且对这些不构成犯罪的行为都已作了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再依据这些所谓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训诫书等材料,加以升格,以寻衅滋事罪追究李会民的刑事责任,是重复处罚,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再依据已作过行政处罚依据的上访事实对李会民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将是一个经不起推敲的案件。

    二、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11日,这期间,李会民没有进京上访,也没有实施任何寻衅滋事行为

    从公安机关的证据材料证实,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11日,这期间,李会民没有进京上访,也没有实施任何寻衅滋事行为。李会民没有实施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的任何寻衅滋事行为,没有随意殴打他人;没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没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没有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和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更没有纠集他人实施上述行为。所以,公安机关没有任何证据证实在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11日期间,李会民实施过何种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

    三、建议检察机关对李会民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1、等候审判的人一般不受羁押是国际人权公约和国内法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第3项规定:“等候审判的人受监禁不应作为一般原则,但可规定释放时应保证在司法程序的任何其他阶段出席审判,并在必要时报到听候执行判决。”我国《宪法》第33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刑事诉讼法》第2条和第79条的规定和法律精神是,以取保候审为原则,以逮捕羁押为例外。

    2、对李会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辩护人曾多次会见李会民,向其了解了相关案情,辩护人了解到,李会民只是有多次上访的行为,没有其他犯罪行为。辩护人也向办案单位了解了李会民的涉案情况。辩护人认为,就李会民涉嫌的罪名是寻衅滋事来看,也属于轻罪案件,不是对社会治安产生严重影响的暴力犯罪案件。所以,对李会民没有羁押的必要性,采取取保候审也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关于本案的相关案情和证据材料已被侦查机关掌握,不可能发生隐匿证据的情况,现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对李会民取保候审,也不会妨碍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4、李会民患有严重的支气管炎、甲状腺病和肺病等,对李会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让其有机会住院治疗,这也是司法机关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

    5、据李会民讲,她所在的刘家园村正在被拆迁,目前仅有十几户还未谈妥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她是其中之一。辩护人认为,李会民现在被羁押在看守所,她无法与拆迁单位就其名下的房屋、院落和享有使用权的土地等,与拆迁单位谈判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辩护人认为,为不影响政府和开发商的拆迁工作进程,建议对李会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让其有机会与拆迁单位直接沟通拆迁事宜,这也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也不会妨碍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四、建议检察机关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决定

    将李会民已被行政处罚过的行为,再升格追究刑事责任,没有法律依据。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11日,这期间,李会民没有进京上访,也没有实施任何寻衅滋事行为。

    说到上访,辩护人想多说几句。上访,本来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也是公民反映个人诉求,并寻求解决的一种途径。从某种意义来说,选择上访,实际也是民众对政府依旧怀有希望的表现,又怎么能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上访人呢?我国刑法第293条也没有规定进京上访是犯罪行为。至于所谓将中南海、天安门等地区定为“重点地区”和“敏感部位”,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但残酷的现实是,公安司法机关成为当地政府官员为了政绩而打压上访民众的工具,而不再是公平正义的化身,这是法治的悲哀。动用有限的公安司法资源来打压无辜的善良的上访人,是浪费国家有限的公安和司法资源。地方政府不是依法行政和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而是打压访民,这是一种错误的行为,只会导致“旧问题未解决,又产生新矛盾”的恶性循环局面,公安司法机关面临更大的维稳压力。这种不科学的体制,会使所有人包括我们在内的每个人、家人、亲友,今后都有可能成为这个体制的受害者。

    说句实话,李会民案不就是李会民不配合拆迁而遭到借故打压才“立案”的吗?明眼人都知道。像这类案件,政治气候一变,都得翻案。李会民案是一个经不起推敲的案件,更经不起历史的检验。

    五、检察机关应当重视辩护律师的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应当充分认识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规定,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依法为当事人委托律师和律师履职提供相关协助和便利,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中提出意见的权利。人民检察院应当主动听取并高度重视律师意见。

    法律未作规定但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也应当及时安排听取。听取律师意见应当制作笔录,律师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当附卷。对于律师提出不构成犯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无社会危险性,不适宜羁押,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形等书面意见的,办案人员必须进行审查,在相关工作文书中叙明律师提出的意见并说明是否采纳的情况和理由。

    上述律师意见,望尊敬的检察官重视并采纳,运用您的法律智慧,做出智慧的决定,让李会民获得自由!

    李会民的辩护人:李威达
    河北高阶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7年1月5日

    相关报道:河北访民李会民被捕 警方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6/0809/14739.html

  • 四大银行维权职工北京国家信访局递交诉求书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5/16消息:今天上午九时,来自全国各地的大批原工行、建行、中行、农行的下岗职工齐聚北京国家信访局,递交了“落实习李指示、维护断友权益的”诉求书。上午有官员和四大银行维权职工代表进行了对话。
     
    现场联系电话:湖南郴州袁晓君,189-0844-6528
    湘潭唐铁凡150-8078-4748
    娄底的陈述135-0738-9592
    益阳的陈茜138-7535-2957 134-8782-9776
    益阳的李海宏186-9278-2783
    南文智18801447953
     
    附银行职工的诉求书:
     
    信访总局、人社部、银监会、工商行、国务院法治委、中纪委:
     
     我们是原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员工,并与银行签订劳动合同,在银行工作了几十年,按照劳动法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银行为达到减员增效的目的,无视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强行买断工龄,众所周知买断是国家命令禁止的政策,朱镕基总理早就说过:国家从来就不允许买断工龄。
    银行为了达到减员增效的目的,一方面诱导,一方面大会小会宣传动员,把银行的前景描绘的异常凶险没有发展前途。反复强调:这些老员工早晚都要被银行淘汰,现在给的补偿金多,早走早受益,以后就没有补偿金了。迷惑员工的思想,让员工感到前途暗淡,对前途充满恐惧。只能被迫无奈做成两权相害取其轻的错误选择。另一方面:将减员指标与各级行领导的绩效挂钩,对减员计划完成好和超额完成指标的行领导予以重奖,反之予以重罚。在各种利益的驱使下,各级领导为了中饱私囊,开始丧心病狂的不顾员工死活,不顾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肆意践踏国家法律政策,把一批又一批的员工向社会一推了之。使员工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工作岗位和社会来源。在银行工作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员工成了社会、银行、社区三不管的闲散人员。
    银行为了达到减员增效的目的,还以合法的手续掩盖非法的事实。事先说写自谋职业申请是必要的程序,而事后又说是我们主动提出的。以不写自谋职业申请就不给接触劳动合同补偿金相要挟。另外银行为逃避法律责任还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收回本人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又不按规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致使我们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银行在裁员过程中严重的违法违规:
    第一:银行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整个过程中充满了欺诈和诱骗。严重的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属无效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效力。第九十七条: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签订的无效合同,对劳动着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指出:企业和用人单位采取欺诈,强迫手段,迫使劳动着签订的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当事人有要求撤销的权利。
    第二:我们是干部身份,《人事部关于禁止赎买工龄和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等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53号 文件明确指出:最近,发现少数地方为精简人员,自行制定政策,对机关干部采取工龄赎买办法,按工龄长短给予不同的经济补助,实行所谓“一次性买断”,个别地方和单位赎买“官龄”,对某一职务的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还有少数地方和单位违反政策规定的必备条件,任意办理提前退休或“内退”。这些做法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和干群关系,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我们在申请书上也明确的说明是买断工龄。
        第三:银行不是破产企业也不是濒临倒闭企业,劳动法规定的减员 裁员情况未出现。
    银行在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充满了欺诈、威胁和诱骗。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当属无效合同,应予撤销。
     
    我们的诉求如下:
    1:撤销银行与我所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恢复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及工作岗位。
    2:请领导责成银行按照与我同等工龄工资级别补发自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以来至今的各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发自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以来至今的工资、奖金及福利等。
    我们的诉求合情合理合法。请求领导在百忙之中,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明察秋毫,严查银行的违法行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今天在信访局的现场图片:

  • 在京访民寻找到巡视组递交信访材料

    在京访民昨天找到移动巡视组递交了信访材料,在京巡视组还是非常热情的接待了大家,去巡视组的都是一些老访民。他们是:江苏省的吴继新,因自包工厂被政府占有,江苏杨宗生残疾盲人,辽宁省的王福娜因上访被拘留劳教,还被公安打断胳膊,至今还有钢筋在胳膊里。
     
    武汉的邹后珍因儿子见义勇为被陷害殴打成植物人,至今还在监狱。还有湖北潜江的谢荣华,多年的异地冤案,潜江的伍立娟被银行勾结政府非法下岗,还遭到政府打击报复劳教、拘留多次长期软禁等。
     
    重庆孙利秀因财产权法院枉法裁判,土地,户口等诸多问题长期在北京上访,她老公张育生因承包鱼塘被政府占有后上访,被政府拘留劳教,现已迫害致死。重庆王友国因举报三峡工程腐败而多次遭到殴打,举报问题至今不查处。
     
    甘肃侯敏玲因5-12地震受灾,家园重建款被政府贪污,房屋倒塌至今无家可归。云南罗志淑因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后遗症而上访。
     
    伍立娟
    2015/4/29
     

    找巡视组的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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