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通道

  • 当局锁死通道禁锢蒲文清

    【民生观察2019年4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的母亲蒲文清老人仍被当局非法禁锢之中,警方为防止老人趁人不备偷走,竟然用铁链将老人住所通往楼梯的通道锁死,令人担忧发生意外时的安全逃生问题。

    据知情人透露,蒲文清老人于27日上午致电告知,早上发现自己住所通往楼梯的通道安全门有人为损坏的痕迹,不知何故。而男性邻居称昨晚回家发现通道们被人用铁链锁住,无法回家,遂找到小区物业晚上值班的保安人员,最后将锁撬开才回到家中。

    从小区保安口中得知,给通道安全门加锁的事情是由绵阳市公安局警察所为。因为担心万一发生意外时无法逃生的消防安全问题,物业一度表示反对,但绵阳市公安局指该处居住的老太太为上访人员,上级领导不准老太太离开住所,要求物业管理人员必须配合公安局的工作,物业无奈只好答应。

    蒲文清老人在得知情况后当即报警求助,要求调查人为锁住逃生通道事件,但派出所出警后只表示会调查便一走了之。

    据了解,蒲文清老人居住在成都温江区,从过年后至今,绵阳市公安局一直派人入住老人家中,每班三个人,一天24小时三班倒进行看守。警方强行收走了老人的手机,因此老人与外界联系的渠道只有座机电话。而外人无法靠近老人的住所,更加不能入屋探访,之前有两名好心女性朋友照顾老人,但遭到警方驱赶。

    网友刘先生表示,当局以莫须有的罪名政治迫害身患重病的黄琦,却连他的老母亲都不放过,用非法禁锢的方式将老人固守家中,担心老人前往北京等地递交申诉材料,将黄琦遭到迫害的真相向外公布。现在竟然用锁死逃生通道的方式防止老人偷走,完全不顾楼房消防安全问题,实在比较恶劣以及罔顾他人生死。

    相关报道:蒲文清送衣遭退 外界担忧黄琦处境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2019/0418/18536.html

  • 恶邻强占通道违法建房 省法院判决成一纸空文

    我叫王爱月,女,汉族,1961年11月17日出生,住湖南省新田县龙泉镇东风路26号。

    1987年,我结婚时,我父亲将位于龙泉镇东风路26号的房屋赠送给我。具有合法的房产手续,并确定了房屋的四至。1997年,我丈夫因工伤离世,我与女儿相依为命!

    岂料,2008年,我的邻居吴永付将两家相邻的通风、采光、排水的公用通道全部霸占,并违法建房,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盛怒之下,我一纸诉状将吴永付告上法庭。经新田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责令吴永付拆除房屋,恢复道路原貌。

    但吴永付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依法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然而,永州市中院的主审法官却偏听偏信,竟然枉法撤销一审判决。

    我不服永州市中院的枉法判决,依法向湖南省高院申诉,湖南省高院依法判决吴永付拆除房屋,恢复原貌。

    在但执行过程中,新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敷衍了事,不肯按照判决结果履行法定义务,导致吴永付更是肆无忌惮,飞扬跋扈!

    变本加厉地残害我,先后二十多次毁坏我家屋檐瓦片,导致家具被砸,根本无法居住,多次对我们母女大打出手。

    更令人发指的是,新田县规划住建局的少数官员,为了帮助吴永付霸占两家之间的公用通道,竟然伪造一份所谓《土地使用证》,串通新田县人民法院少数领导,炮制了一份《关于吴永付与王爱月宅基地用地情况说明》,吴永付企图把霸占空地“合法化”。

    近几年来,我一直不断地向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诉,反映冤情。但新田县地方少数官员却无视上级领导的批示,阳奉阴违,百般推诿,压案不查。

    徇私枉法的背后,往往暗藏着肮脏的钱权交易。

    在当今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新田县地方少数官员无视法律,罔顾事实,颠倒黑白,践踏公权,肆意庇护恶棍残害无辜百姓的恶劣行径,已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干扰了建设“平安湖南”的法治进程!

    依法治国的根本是依法治官。

    希望全国人大领导能够高度重视,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严厉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彻查此案,从快从重将这个害群之马绳之以法,尽快回复公用通道原貌,并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举报人:王爱月
    2016年10月



  • 恶邻强占通道违法建房 省法院判决成一纸空文

    我叫王爱月,女,汉族,1961年11月17日出生,住湖南省新田县龙泉镇东风路26号。

    1987年,我结婚时,我父亲将位于龙泉镇东风路26号的房屋赠送给我。具有合法的房产手续,并确定了房屋的四至。1997年,我丈夫因工伤离世,我与女儿相依为命!

    岂料,2008年,我的邻居吴永付将两家相邻的通风、采光、排水的公用通道全部霸占,并违法建房,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盛怒之下,我一纸诉状将吴永付告上法庭。经新田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责令吴永付拆除房屋,恢复道路原貌。

    但吴永付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依法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然而,永州市中院的主审法官却偏听偏信,竟然枉法撤销一审判决。

    我不服永州市中院的枉法判决,依法向湖南省高院申诉,湖南省高院依法判决吴永付拆除房屋,恢复原貌。

    在但执行过程中,新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敷衍了事,不肯按照判决结果履行法定义务,导致吴永付更是肆无忌惮,飞扬跋扈!

    变本加厉地残害我,先后二十多次毁坏我家屋檐瓦片,导致家具被砸,根本无法居住,多次对我们母女大打出手。

    更令人发指的是,新田县规划住建局的少数官员,为了帮助吴永付霸占两家之间的公用通道,竟然伪造一份所谓《土地使用证》,串通新田县人民法院少数领导,炮制了一份《关于吴永付与王爱月宅基地用地情况说明》,吴永付企图把霸占空地“合法化”。

    近几年来,我一直不断地向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诉,反映冤情。但新田县地方少数官员却无视上级领导的批示,阳奉阴违,百般推诿,压案不查。

    徇私枉法的背后,往往暗藏着肮脏的钱权交易。

    在当今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新田县地方少数官员无视法律,罔顾事实,颠倒黑白,践踏公权,肆意庇护恶棍残害无辜百姓的恶劣行径,已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干扰了建设“平安湖南”的法治进程!

    依法治国的根本是依法治官。

    希望全国人大领导能够高度重视,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严厉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彻查此案,从快从重将这个害群之马绳之以法,尽快回复公用通道原貌,并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举报人:王爱月
    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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