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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耿潇男涉非法经营罪被逮捕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21日消息】今年9月初,中国艺术家耿潇男和丈夫秦真失联多日后,警方此前证实以“非法经营罪”,对两人采取刑事拘留。近日得知,耿潇男已被公安机关正式逮捕,疑因其长期声援中国异议人士而触犯当局底线,导致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拘捕。

    据香港电台10月20日消息,中国女企业家耿潇男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公安机关正式逮捕。

    据报道,耿潇男已遭刑事拘留一个多月,北京市检察机关近日批准公安机关逮捕她,这意味着她可能继续被扣查两个月,或者最多七个月,才进入下一阶段的审查起诉程序。

    耿潇男曾声援因批评时政而遭警方带走的北京清华大学原教授许章润。她和爱人秦真自9月9日起失联,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9月12日证实已将两人刑事拘留。

    警方说,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的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存在“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的行为”,在库房中发现“大量非法出版物,涉嫌犯罪”,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而被依法刑事拘留。

    耿潇男夫妇失联后,许章润曾发表公开信声援,已故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政治秘书鲍彤和被中共中央党校开除“党籍”的退休教授蔡霞,也都在推特(Twitter)上呼吁关注此事。

    据悉,2020年7月6日,许章润被控嫖娼并遭警方行政拘留后,被清华大学以“道德败坏”为由,革除教职和开除公职。随后有消息称,许章润已获哈佛大学聘请担任研究学者,但遭北京官方告知要遵循四则禁令。

    蔡霞曾于8月17日被中共中央党校宣布开除“党籍”并取消退休待遇的理由,是她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和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性质极其恶劣、情节极其严重”。9月7日,她在推特发文称,在中国的银行账号被关闭,无法提取养老金和存款。

    公开资料显示,耿潇男是传奇天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无涯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还是多家传媒及图书音像公司的负责人。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不但在文化传播方面有所建树,还积极投身公益和慈善。

    耿的好友蔡霞在推特上表示,“耿潇男善良侠义,多年来悉心照顾帮助政治异见老人,如鲍彤先生、杜光教授、姚监复先生、杨继绳先生等;她的侠义勇敢令人感佩,她曾四处奔波呼吁声援救助许章润、陈秋实等在内的多名公共知识分子和异见人士。”

  • 上海一律师疑因举报遭报复被捕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3日消息】上海律师张云帆正当防卫却遭索赔1100万元,拒绝后被警方以故意伤害罪逮捕,疑因妻子麦茜琪实名举报金融诈骗集团而遭报复。以下为张云帆妻子麦茜琪的详细讲述:

    我叫麦茜琪,目前是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近代史系的博士课程班在读学生。我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后,在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我的丈夫张云帆,和我一样,也是学法律出身,还是一名律师,但就在几天前,他因为拒绝对方1100万元巨额索赔,被逮捕了!他本来是正当防卫,却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谁能想到,在2020年的上海,竟会发生这样的怪事!而这恰恰发生在最高人民法院等出台正当防卫最新司法解释的两天前。

    我和我丈夫学了法律,又有什么用呢?仍无法让他免遭恶人构陷!难道我们一直信仰的法律的公平正义,都是假的吗?因为我丈夫张云帆律师坚持正义、拒绝勒索,坚决不向恶势力低头,才遭恶人报复。

    事发时围观者有近10人,都可以为我们作证的。但办案人员说找到除了梁俊雇的保洁阿姨外,找不到其他证人。我愿意以五万元奖金征集现场目击证人!

    办案人员建议我们取得梁俊谅解,可以获得轻判,梁俊借机索要1100万元,我们做不到!

    事发一周后,梁俊突然宣称自己4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于是我丈夫张云帆就成了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事实是:梁俊事发当天到医院拍的X光片,专家会诊结果明确称没有骨折。而他事发11天后才去拍的CT片显示肋骨皮质皱褶。用11天以后拍的片子定罪,我们不服!

    我本科时的刑法学老师是张明楷教授。即使梁俊真的骨折,我丈夫抱住梁俊后两人一起倒地,主观上不存在伤害的故意,最多是意外事件或过失。即使认定故意,我丈夫张云帆律师是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属于教科书式的正当防卫。

    此事的根源,是我曾实名举报了诈骗张云帆姐姐财产的、以股市“牛散”曹芸夫妇为首的金融诈骗集团。曹芸夫妇有钱有势,是多家上市公司的前十大个人股东。曹芸担任自然人股东的老虎汇,2019年已被上海浦东公安分局以合同诈骗罪刑事立案。我付出的代价就是——我丈夫遭受牢狱之灾,以及1100万元索赔!

    因为我的举报,梁俊曾公开宣称他最痛恨的就是我(有录音为证)。梁俊是个身高1米82、体重170斤的壮汉,体校游泳队出身,我才1米52、90斤,丈夫姐姐张海瑛1米65、110斤,当时我丈夫张云帆是在舍命保护妻子和姐姐啊!

    我学法律的初衷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社会丑恶现象,我的良知无法让我保持沉默。但现在我的丈夫张云帆律师即将面临毁灭性影响,我开始怀疑,我对法律是保护公平正义的信仰,错了吗?

    以下为详细情况:

    我实名举报了金融诈骗集团

    我丈夫张云帆被逮捕,表面上看,是因为保护他亲姐姐和我免受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但更深层次的根源,则是我实名举报了金融诈骗集团而遭报复。

    如果是为了社会正义,我对我的举报一点都不后悔,但这却让我的家庭面临毁灭性影响,我觉得后悔!我对不起我的丈夫、我的孩子、我的父母、我的公婆,还有好多好多亲戚朋友。

    事情要从2018年7月说起。

    当时,我偶然从我丈夫张云帆的亲姐姐张海瑛处了解到,她和老公梁俊准备离婚。他们2009年因意外怀孕结婚后,这10多年来,梁俊一直没有任何工作,不承担家庭责任,都是靠姐姐张海瑛婚前经商的积蓄来负担全家开支,包括梁俊父母的开支。和梁俊来往的,有很多吸毒、贩毒人员。梁俊还隐瞒真相,让张海瑛借钱给涉毒人员。简单说,梁俊就是靠老婆养着的软饭男。以前,她觉得太丢人,就一直没和我说过。

    张海瑛第一次向梁俊提出离婚是2016年,梁俊答应改过认真去找工作,但一直没这么做。反而过了没多久,梁俊告诉张海瑛,他认识了股市神秘人“牛散”曹芸、管亦斐夫妇,他们有所谓“新股配售”特殊渠道,可以稳赚不亏。张海瑛当时见老公梁俊一直没有工作,家里稳定收入吃紧,就听信了梁俊的话,把自己股票账户的股票都抛了,加上自己的积蓄,凑了500万元交给管亦斐。不料不久之后,梁俊不仅自称其通过操作管奕斐账号把这500万元全部亏光,而且还倒欠了管奕斐600万元,共计1100万元!

    这笔钱对张海瑛是个天文数字。我建议张海瑛必须找梁俊出具损失清单,到底买哪些股票亏了。即使真的亏损,也要明明白白。但梁俊一直敷衍,始终不说损失的具体内容。张海瑛开始怀疑梁俊捏造亏损,串通外人转移财产。

    于是,我又建议张海瑛直接找曹芸、管奕斐夫妇索要损失证明,直接找到曹芸家中与其对质。结果在坚持要求取得亏损记录时,被曹芸夫妇赶了出去,始终未能取得亏损证明。于是,我陪张海瑛去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虹桥路派出所报案遭诈骗,答复这是经济纠纷,不予立案。

    不料这次报案就惹怒了这对牛散夫妇。他们在2018年9月起诉张海瑛,要求其承认所谓1100万元债务。一审、二审法院都判决梁俊串通“牛散”曹芸、管亦斐夫妇捏造的所谓600万元债务不成立,但是张海瑛之前已经支付的500万元仍然不明不白,石沉大海。

    股市神秘人曹芸、管奕斐夫妇有钱有势,能量巨大。曹芸是神雾节能、杨子新材、ST华塑、ST联油、ST国药等上市公司的前十大个人股东,管奕斐是ST华普、电魂网络的前十大个人股东。“牛散”之名,就是从这里来的。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我发现曹芸、管奕斐夫妇及其手下,控制多个股票交易账户对倒,制造虚假交易,进行托盘交易,操纵股票价格,侵害广大中小股民利益。梁俊在2015年即成为该集团的操盘手。

    我相信该集团不止梁俊一个操盘手,他们利用私人账户洗钱和逃避金融监管,用于高利贷和其他非法目的。仅梁俊其中一个私人账户,就和曹芸夫妇之间有过高达4000多万元的转账往来记录。

    2019年5月,我从媒体看到报道,中国东方资本投资集团旗下的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及多个金融理财产品,在2019年4月已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上海浦东新区公安分局刑事立案。曹芸正是东方资产及旗下三家私募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之一。

    2019年6月,我向上海多个扫黑办实名举报了曹芸金融黑恶势力集团,并提交了相关信息。多个扫黑办也曾找我核实情况。

    然而,随之而来的就是对我丈夫张云帆的刑事强制措施层层加码。办案机关多次要求他和梁俊达成谅解并认罪,但是我丈夫坚信自己是无罪的,一直没有同意。直至2020年9月1日,他被正式逮捕。对此我非常意外,天真的我一直以为这么明显无罪的情形,办案机关在拖延一年多之后,会做撤案处理的。

    办案机关明确表示,不取得谅解、不认罪就要逮捕。但他的行为根本不是犯罪,我丈夫张云帆律师怎么能违心认罪呢?

    在我丈夫张云帆律师正式被逮捕前,他把8岁儿子叫到了一旁,对他说:“爸爸准备要外出学习几个月,而且那个地方是不能跟你通电话的,你一个人在家好好听妈妈的话,可以吗?外婆也会从广州过来陪你的。”儿子非常天真的说:“好的。爸爸早点回来!”

    此时的我,已经泪如泉涌,赶紧跑到卫生间,关上门啜泣,我不能让儿子看到我的泪水。但是我支持我丈夫张云帆律师的选择,我们不能屈服于任何恶势力的构陷。

    我丈夫的行为是教科书式的正当防卫

    在回忆事发那天情形之前,我先对正当防卫做个说明: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并不是对本人的不法侵害才能进行正当防卫。对他人的不法侵害,只要正在进行,同样可以正当防卫。俗称见义勇为。

    但是,在基层司法实务中,长期以来,办案人员有一种所谓对等防卫、精准防卫的错误观念,对正当防卫的认定畏手畏脚,担心死伤者家属闹事,导致“谁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很多办案人员的逻辑是:只要一方受伤,另一方就是故意伤害罪;一方死亡,另一方就是故意杀人罪。这几年陆续发生的昆山反杀案、福州赵宇见义勇为被刑拘案,一开始均是如此。正当防卫成了沉睡条款。

    每次当我回想起2019年1月12日(周六)的那个下午,我不知道,如果时光倒流,我和我丈夫会不会作出同样的选择?

    当天中午,我们夫妻俩带着孩子,一起到他姐姐张海瑛家里探望他的父母,即我的公婆。因为张海瑛被她老公梁俊及其背后的金融诈骗集团起诉1100万债务后,情绪崩溃,我公婆经常在她家陪伴,帮她照看孩子。在她家,张海瑛说她老公梁俊自称炒股亏光投入的500万元,还倒欠曹芸、管奕斐夫妇600万元,她认为这明显是梁俊和他们串通捏造债务。

    我告诉她,民事案件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需要串通的证据。张海瑛听说曹芸夫妇价值200多万元的宝马豪华跑车正在供他老公梁俊使用,我感觉这肯定可以算串通的旁证。张海瑛说知道她老公梁俊新的居住地(当时他们已分居),是上海松江区塑料18厂工业园区内的一个私人小院里的独立小楼。

    我说如果能拍到梁俊使用该豪车的照片,肯定有帮助。张海瑛就马上起身说现在就去拍照。我担心她的状态,说我开车带你去。而我丈夫张云帆不放心,就陪我们一起过去。那时,我完全没有想到,这次冒险取证,会彻底改变我丈夫的人生,会令我的家庭掉进无底深渊!

    当我们到达目的地,私人小院的门没关,张海瑛一眼就看到小院里停着那辆宝马豪华跑车,而梁俊正在车旁。张海瑛当即拍照,质问梁俊为什么要串通外人欺骗她,并要求看他的背包(梁俊的背包、钱包,都是张海瑛为他买的)里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梁俊当即恼羞成怒,和张海瑛争抢背包,还试图抢走张海瑛的拍照手机(这张照片,后来成为民事案件张海瑛胜诉的重要证据之一)。

    我丈夫张云帆怕亲姐姐会受到人身伤害,就一把抱住梁俊,两人一起摔倒在地(张云帆先着地)。摔倒的过程,有现场的监控视频为证,我丈夫张云帆只是在地面抱住梁俊不让他起身,并无任何攻击行为。

    张海瑛趁机从梁俊包中拿到了一张她从未见过的梁俊的银行卡。我当时看到了这张卡,非常高兴,对梁俊说:“终于拿到你的罪证了!”梁俊立马激烈反应,大声喊叫,让自己院内的保洁阿姨“快去叫人!”我们当时非常害怕,担心他的人马上赶来把证据抢回去,于是撒腿就跑。

    后经法院调查,这张卡显示:梁俊和曹芸管奕斐之间有4000多万元的流水往来。这一证据和上述豪车照片,让法官确信他们之间极大可能存在串通,一审、二审都判决曹芸、管奕斐要求张海瑛追加的600万元债务不成立。

    等我和张海瑛逃离现场,我丈夫张云帆立即放开梁俊,梁俊马上就像箭一样往外追赶我和张海瑛。追到工业园区大门口,梁俊用身体趴到车头上,发出咚的一声响,不让我们开走。我丈夫张云帆又一次把他拉开,让我有机会把车开到马路对面。最后我丈夫不顾安危冲到马路对面上车,和我们一同离开。梁俊怕被车撞到,没敢冲过马路。当时是大白天,园区有很多人围观,我丈夫并没有任何攻击梁俊的行为。

    梁俊是个身高1米82、体重170斤的壮汉,体校游泳队出身,而我才1米52、90斤,姐姐张海瑛1米65、110斤。因为我曾协助姐姐张海瑛报案梁俊团伙诈骗,2019年8月办案民警就提醒梁俊很恨我,要我注意安全,梁俊也曾公开宣称他恨我恨的不得了(有梁俊录音为证)。所以按照常理常情,我丈夫张云帆当然担心我们的性命安危,他这是在舍命保护妻子和姐姐啊!

    等我们成功逃离后,大概过了两小时,张海瑛接到手机来电,自称上海市松江区新桥派出所民警,让张海瑛回现场接受问话。我们都认为可能是梁俊的圈套,打12345市长热线核实。工作人员让我们等核实后再过去。

    第二天,2019年1月13日,张海瑛接到新桥派出所座机来电,说昨天的来电确是出勤民警手机号码,因为梁俊昨天报警了。张海瑛问要不要现在过去配合调查,派出所回答等通知。当时民警只字未提梁俊受伤了。

    没想到,2019年3月,张海瑛突然被叫到新桥派出所接受询问,问她是否抢劫和殴打梁俊。然后才得知,梁俊于2019年2月20日取得了上海枫林司法鉴定有限公司的鉴定书,称经鉴定4根肋骨骨折,为轻伤二级。他借着鉴定报告,控告我们。他还指使他年迈的父母到办案机关闹事。

    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认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判断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造成轻伤及以下损害的,不属于重大损害。

    即使事发那天梁俊真的骨折,我丈夫张云帆律师的行为,和《指导意见》完全可以对号入座。在自己亲姐姐和妻子人身安全面临威胁时,抱住不法侵害人,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没有造成重大损害。这就是教科书式的标准的正当防卫!

    即使不考虑正当防卫,从另一角度看,我丈夫张云帆案发当天的行为,是抱住梁俊后,和梁俊一起倒地,主观上不存在伤害的故意,最多是意外事件或过失。而过失致人重伤才构成刑事犯罪,过失致人轻伤不构成犯罪。我找到了多个生效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抱住被害人倒地后翻滚,法院均以不存在伤害的故意,判决无罪。

    事发时围观者有近10人,都可以为我们作证的,我丈夫张云帆律师根本没有任何打击行为。但办案人员说找到除了梁俊雇的保洁阿姨外,找不到其他证人。我愿意以五万元奖金征集现场目击证人!

    1100万元天价索赔款,我们做不到!

    事后,张海瑛看过梁俊的打车软件记录,显示事发次日梁俊全天外出,市区内行程上百公里,晚上21点多打车去了上海某知名火锅店附近。事发后一周之内,梁俊频繁打车外出。如果梁俊真的4根肋骨骨折,他这段时间应当痛得满地打滚才对。所以,我们都无法相信2019年1月12日当天梁俊4根肋骨骨折,轻伤二级。

    在被派出所传唤后,张海瑛找到了当天梁俊验伤的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打印了事发当天(2019年1月12日)梁俊的X光片和诊断报告。诊断报告显示,当天请有关专家会诊,明确写明:“右侧诸肋骨未见明显错位骨折”。但到了2019年2月,上海枫林司法鉴定有限公司的报告,却成了“右侧第3—6肋骨骨折”。

    根据司法部官网2018年12月14日发布的《嘉兴市整治司法鉴定“黄牛”净化司法鉴定市场》曾点名批评上海枫林司法鉴定中心,通过“黄牛”虚假增加伤残等级,即可获得高额赔付:

    “2018年上半年域外鉴定机构在嘉兴鉴定的895件案件中,有问题的211件,约占59.6%,其中38.7%提出重新鉴定。特别是上海枫林司法鉴定中心,在嘉兴市租用一场地设立所谓的‘门诊点’,每周一派鉴定人员到嘉兴的‘门诊点’受理案件,被鉴定人在‘黄牛’陪同下到‘门诊点’接受检查和办理委托手续。据嘉兴人保、平安、太平洋、人寿四家保险公司统计: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上海枫林鉴定的案件393件,提出重新鉴定323件,占总数的82.2%;据海宁市法院反馈,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涉及上海枫林的案件共63件,重新鉴定21件,占33.3%。”

    我们曾经把当天的X光片给上海市多位骨科及胸外科专家阅片,无一例外都称完全看不出骨折。

    2019年6月,我丈夫张云帆在所住小区被两名警察带走,被控故意伤害罪。随后,我也作为涉案人接受询问。24小时后,我丈夫张云帆回到了家,我却感觉和他分别了好久好久。

    随后,是近一年的平静期。尽管一直悬而未决,但我们天真的相信,下面走完流程,警察查清楚情况,我丈夫一定会平安无事的。

    直到2020年4月,办案人员突然打来电话,说因为疫情影响,所以一直没有联系。他建议我丈夫取得梁俊的谅解,争取从轻处罚。可是,梁俊串通金融黑恶势力集团诈骗自己的妻子张海瑛,我们见义勇为帮助张海瑛却要去取得他的谅解,这个世界太魔幻了!

    梁俊的谅解条件竟然是:一,向他背后的大老板曹芸夫妇认错。二,推翻张海瑛已经胜诉的民事官司,即承担600万元债务,并不得再追讨转账给管亦斐的500万元巨款。面对如此明目张胆的敲诈勒索,我们坚决不同意!

    谈判无果后没几天,在2020年9月1日,张云帆被通知去上海市松江区新桥派出所做笔录,随后被正式逮捕。在去之前,他本人作为律师,心里早有预判,面对巨大的恶势力集团,他是不可能轻易全身而退的。我和他父亲及姐姐陪着他进的派出所,在警察出示逮捕证以后我们和他平静地拥抱道别。我最后跟他说的话是:挺住,你是无罪的!

    我的家庭正在掉进无底深渊

    我丈夫张云帆,绝对称得上谦谦君子。他从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民商事律师工作。平时他跟人说话都是轻声细语,对工作兢兢业业,对待家人温暖尽责,对待邻里也有求必应。因为他业余时间还给小区小朋友们义务上课,小区的小朋友们都很喜欢他,见到他都会主动打招呼。我和我们周边的所有朋友,都愿意对他的人格做出担保,他绝对是一个值得信赖、无私奉献、充满温暖的丈夫和朋友。

    他姐姐张海瑛的爸爸,已经75岁了,因为自己儿子张云帆被逮捕,情绪紧张,造成精神性腹泻无法控制,出门都要穿纸尿裤。张海瑛和梁俊的儿子才11岁,因为舅舅张云帆被逮捕,特别害怕他爸爸把妈妈也抓走,变得极度敏感,正在接受心理辅导。

    作为曾经的法律工作者,我很清楚司法现状。我和我丈夫帮助他的亲姐姐去查找梁俊恶意转移财产600万元、涉嫌诈骗500万元的证据,在自力救济的过程中发生了意外,我丈夫张云帆很不幸地被梁俊赖上,并以他受伤为由要挟我们全家对他作出1100万元索赔。

    基层司法机关有“机械司法”的倾向,以结果论罪,更何况这个金融恶势力集团有强大的团队,可以极尽构陷之能事。

    我已经做好了我丈夫张云帆前途尽毁的打算。事实上,事发至今一年多,由于案件悬而未决,他从被构陷的那一刻开始就无法正常工作,一直处于失业边缘。

    但是,即便社会放弃了他,因为此事留下犯罪记录再也做不了律师,找不到体面的工作,一辈子要低头做人,影响儿子的前程……我也绝对不会放弃他的!

    因为我知道,他为了同胞至亲免遭垃圾人的伤害,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他的行为是正义的!我会一如既往地支持他、陪伴他,直到我生命的终结。

    自从我丈夫被逮捕后,我每天夜不能寐。难道我丈夫的一生,就这么断送在金融黑恶势力精心布置的陷阱之中吗?

    我决心把这件事的真相公诸于世。虽然此时此刻,邪恶一时战胜了正义,但我相信,正义即使不在当下,我一定等得到!



  • 上海一律师被逮捕疑因举报遭报复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3日消息】上海律师张云帆正当防卫却遭索赔1100万元,拒绝后被警方以故意伤害罪逮捕,疑因妻子麦茜琪实名举报金融诈骗集团而遭报复。以下为张云帆妻子麦茜琪的详细讲述:

     

     

    我叫麦茜琪,目前是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近代史系的博士课程班在读学生。我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后,在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我的丈夫张云帆,和我一样,也是学法律出身,还是一名律师,但就在几天前,他因为拒绝对方1100万元巨额索赔,被逮捕了!他本来是正当防卫,却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谁能想到,在2020年的上海,竟会发生这样的怪事!而这恰恰发生在最高人民法院等出台正当防卫最新司法解释的两天前。

     

    我和我丈夫学了法律,又有什么用呢?仍无法让他免遭恶人构陷!难道我们一直信仰的法律的公平正义,都是假的吗?因为我丈夫张云帆律师坚持正义、拒绝勒索,坚决不向恶势力低头,才遭恶人报复。

     

    事发时围观者有近10人,都可以为我们作证的。但办案人员说找到除了梁俊雇的保洁阿姨外,找不到其他证人。我愿意以五万元奖金征集现场目击证人!

     

    办案人员建议我们取得梁俊谅解,可以获得轻判,梁俊借机索要1100万元,我们做不到!

     

    事发一周后,梁俊突然宣称自己4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于是我丈夫张云帆就成了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事实是:梁俊事发当天到医院拍的X光片,专家会诊结果明确称没有骨折。而他事发11天后才去拍的CT片显示肋骨皮质皱褶。用11天以后拍的片子定罪,我们不服!

     

    我本科时的刑法学老师是张明楷教授。即使梁俊真的骨折,我丈夫抱住梁俊后两人一起倒地,主观上不存在伤害的故意,最多是意外事件或过失。即使认定故意,我丈夫张云帆律师是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属于教科书式的正当防卫。

     

    此事的根源,是我曾实名举报了诈骗张云帆姐姐财产的、以股市“牛散”曹芸夫妇为首的金融诈骗集团。曹芸夫妇有钱有势,是多家上市公司的前十大个人股东。曹芸担任自然人股东的老虎汇,2019年已被上海浦东公安分局以合同诈骗罪刑事立案。我付出的代价就是——我丈夫遭受牢狱之灾,以及1100万元索赔!

     

    因为我的举报,梁俊曾公开宣称他最痛恨的就是我(有录音为证)。梁俊是个身高1米82、体重170斤的壮汉,体校游泳队出身,我才1米52、90斤,丈夫姐姐张海瑛1米65、110斤,当时我丈夫张云帆是在舍命保护妻子和姐姐啊!

     

    我学法律的初衷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社会丑恶现象,我的良知无法让我保持沉默。但现在我的丈夫张云帆律师即将面临毁灭性影响,我开始怀疑,我对法律是保护公平正义的信仰,错了吗?

     

     

    以下为详细情况:

     

    我实名举报了金融诈骗集团

    我丈夫张云帆被逮捕,表面上看,是因为保护他亲姐姐和我免受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但更深层次的根源,则是我实名举报了金融诈骗集团而遭报复。

     

    如果是为了社会正义,我对我的举报一点都不后悔,但这却让我的家庭面临毁灭性影响,我觉得后悔!我对不起我的丈夫、我的孩子、我的父母、我的公婆,还有好多好多亲戚朋友。

     

    事情要从2018年7月说起。

     

    当时,我偶然从我丈夫张云帆的亲姐姐张海瑛处了解到,她和老公梁俊准备离婚。他们2009年因意外怀孕结婚后,这10多年来,梁俊一直没有任何工作,不承担家庭责任,都是靠姐姐张海瑛婚前经商的积蓄来负担全家开支,包括梁俊父母的开支。和梁俊来往的,有很多吸毒、贩毒人员。梁俊还隐瞒真相,让张海瑛借钱给涉毒人员。简单说,梁俊就是靠老婆养着的软饭男。以前,她觉得太丢人,就一直没和我说过。

     

    张海瑛第一次向梁俊提出离婚是2016年,梁俊答应改过认真去找工作,但一直没这么做。反而过了没多久,梁俊告诉张海瑛,他认识了股市神秘人“牛散”曹芸、管亦斐夫妇,他们有所谓“新股配售”特殊渠道,可以稳赚不亏。张海瑛当时见老公梁俊一直没有工作,家里稳定收入吃紧,就听信了梁俊的话,把自己股票账户的股票都抛了,加上自己的积蓄,凑了500万元交给管亦斐。不料不久之后,梁俊不仅自称其通过操作管奕斐账号把这500万元全部亏光,而且还倒欠了管奕斐600万元,共计1100万元!

     

     

    这笔钱对张海瑛是个天文数字。我建议张海瑛必须找梁俊出具损失清单,到底买哪些股票亏了。即使真的亏损,也要明明白白。但梁俊一直敷衍,始终不说损失的具体内容。张海瑛开始怀疑梁俊捏造亏损,串通外人转移财产。

     

     

    于是,我又建议张海瑛直接找曹芸、管奕斐夫妇索要损失证明,直接找到曹芸家中与其对质。结果在坚持要求取得亏损记录时,被曹芸夫妇赶了出去,始终未能取得亏损证明。于是,我陪张海瑛去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虹桥路派出所报案遭诈骗,答复这是经济纠纷,不予立案。

     

     

    不料这次报案就惹怒了这对牛散夫妇。他们在2018年9月起诉张海瑛,要求其承认所谓1100万元债务。一审、二审法院都判决梁俊串通“牛散”曹芸、管亦斐夫妇捏造的所谓600万元债务不成立,但是张海瑛之前已经支付的500万元仍然不明不白,石沉大海。

     

     

    股市神秘人曹芸、管奕斐夫妇有钱有势,能量巨大。曹芸是神雾节能、杨子新材、ST华塑、ST联油、ST国药等上市公司的前十大个人股东,管奕斐是ST华普、电魂网络的前十大个人股东。“牛散”之名,就是从这里来的。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我发现曹芸、管奕斐夫妇及其手下,控制多个股票交易账户对倒,制造虚假交易,进行托盘交易,操纵股票价格,侵害广大中小股民利益。梁俊在2015年即成为该集团的操盘手。

     

     

    我相信该集团不止梁俊一个操盘手,他们利用私人账户洗钱和逃避金融监管,用于高利贷和其他非法目的。仅梁俊其中一个私人账户,就和曹芸夫妇之间有过高达4000多万元的转账往来记录。

     

     

    2019年5月,我从媒体看到报道,中国东方资本投资集团旗下的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及多个金融理财产品,在2019年4月已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上海浦东新区公安分局刑事立案。曹芸正是东方资产及旗下三家私募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之一。

     

     

    2019年6月,我向上海多个扫黑办实名举报了曹芸金融黑恶势力集团,并提交了相关信息。多个扫黑办也曾找我核实情况。

     

     

    然而,随之而来的就是对我丈夫张云帆的刑事强制措施层层加码。办案机关多次要求他和梁俊达成谅解并认罪,但是我丈夫坚信自己是无罪的,一直没有同意。直至2020年9月1日,他被正式逮捕。对此我非常意外,天真的我一直以为这么明显无罪的情形,办案机关在拖延一年多之后,会做撤案处理的。

     

    办案机关明确表示,不取得谅解、不认罪就要逮捕。但他的行为根本不是犯罪,我丈夫张云帆律师怎么能违心认罪呢?

     

    在我丈夫张云帆律师正式被逮捕前,他把8岁儿子叫到了一旁,对他说:“爸爸准备要外出学习几个月,而且那个地方是不能跟你通电话的,你一个人在家好好听妈妈的话,可以吗?外婆也会从广州过来陪你的。”儿子非常天真的说:“好的。爸爸早点回来!”

     

    此时的我,已经泪如泉涌,赶紧跑到卫生间,关上门啜泣,我不能让儿子看到我的泪水。但是我支持我丈夫张云帆律师的选择,我们不能屈服于任何恶势力的构陷。

     

     

    我丈夫的行为是教科书式的正当防卫

    在回忆事发那天情形之前,我先对正当防卫做个说明: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并不是对本人的不法侵害才能进行正当防卫。对他人的不法侵害,只要正在进行,同样可以正当防卫。俗称见义勇为。

     

     

    但是,在基层司法实务中,长期以来,办案人员有一种所谓对等防卫、精准防卫的错误观念,对正当防卫的认定畏手畏脚,担心死伤者家属闹事,导致“谁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很多办案人员的逻辑是:只要一方受伤,另一方就是故意伤害罪;一方死亡,另一方就是故意杀人罪。 这几年陆续发生的昆山反杀案、福州赵宇见义勇为被刑拘案,一开始均是如此。正当防卫成了沉睡条款。

     

     

    每次当我回想起2019年1月12日(周六)的那个下午,我不知道,如果时光倒流,我和我丈夫会不会作出同样的选择?

     

     

    当天中午,我们夫妻俩带着孩子,一起到他姐姐张海瑛家里探望他的父母,即我的公婆。因为张海瑛被她老公梁俊及其背后的金融诈骗集团起诉1100万债务后,情绪崩溃,我公婆经常在她家陪伴,帮她照看孩子。在她家,张海瑛说她老公梁俊自称炒股亏光投入的500万元,还倒欠曹芸、管奕斐夫妇600万元,她认为这明显是梁俊和他们串通捏造债务。

     

     

    我告诉她,民事案件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需要串通的证据。张海瑛听说曹芸夫妇价值200多万元的宝马豪华跑车正在供他老公梁俊使用,我感觉这肯定可以算串通的旁证。张海瑛说知道她老公梁俊新的居住地(当时他们已分居),是上海松江区塑料18厂工业园区内的一个私人小院里的独立小楼。

     

     

    我说如果能拍到梁俊使用该豪车的照片,肯定有帮助。张海瑛就马上起身说现在就去拍照。我担心她的状态,说我开车带你去。而我丈夫张云帆不放心,就陪我们一起过去。那时,我完全没有想到,这次冒险取证,会彻底改变我丈夫的人生,会令我的家庭掉进无底深渊!

     

     

    当我们到达目的地,私人小院的门没关,张海瑛一眼就看到小院里停着那辆宝马豪华跑车,而梁俊正在车旁。张海瑛当即拍照,质问梁俊为什么要串通外人欺骗她,并要求看他的背包(梁俊的背包、钱包,都是张海瑛为他买的)里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梁俊当即恼羞成怒,和张海瑛争抢背包,还试图抢走张海瑛的拍照手机(这张照片,后来成为民事案件张海瑛胜诉的重要证据之一)。

     

     

    我丈夫张云帆怕亲姐姐会受到人身伤害,就一把抱住梁俊,两人一起摔倒在地(张云帆先着地)。摔倒的过程,有现场的监控视频为证,我丈夫张云帆只是在地面抱住梁俊不让他起身,并无任何攻击行为。

     

     

    张海瑛趁机从梁俊包中拿到了一张她从未见过的梁俊的银行卡。我当时看到了这张卡,非常高兴,对梁俊说:“终于拿到你的罪证了!”梁俊立马激烈反应,大声喊叫,让自己院内的保洁阿姨“快去叫人!”我们当时非常害怕,担心他的人马上赶来把证据抢回去,于是撒腿就跑。

     

     

    后经法院调查,这张卡显示:梁俊和曹芸管奕斐之间有4000多万元的流水往来。这一证据和上述豪车照片,让法官确信他们之间极大可能存在串通,一审、二审都判决曹芸、管奕斐要求张海瑛追加的600万元债务不成立。

     

     

    等我和张海瑛逃离现场,我丈夫张云帆立即放开梁俊,梁俊马上就像箭一样往外追赶我和张海瑛。追到工业园区大门口,梁俊用身体趴到车头上,发出咚的一声响,不让我们开走。我丈夫张云帆又一次把他拉开,让我有机会把车开到马路对面。最后我丈夫不顾安危冲到马路对面上车,和我们一同离开。梁俊怕被车撞到,没敢冲过马路。当时是大白天,园区有很多人围观,我丈夫并没有任何攻击梁俊的行为。

     

     

    梁俊是个身高1米82、体重170斤的壮汉,体校游泳队出身,而我才1米52、90斤,姐姐张海瑛1米65、110斤。因为我曾协助姐姐张海瑛报案梁俊团伙诈骗,2019年8月办案民警就提醒梁俊很恨我,要我注意安全,梁俊也曾公开宣称他恨我恨的不得了(有梁俊录音为证)。所以按照常理常情,我丈夫张云帆当然担心我们的性命安危,他这是在舍命保护妻子和姐姐啊!

     

     

    等我们成功逃离后,大概过了两小时,张海瑛接到手机来电,自称上海市松江区新桥派出所民警,让张海瑛回现场接受问话。我们都认为可能是梁俊的圈套,打12345市长热线核实。工作人员让我们等核实后再过去。

     

    第二天,2019年1月13日,张海瑛接到新桥派出所座机来电,说昨天的来电确是出勤民警手机号码,因为梁俊昨天报警了。张海瑛问要不要现在过去配合调查,派出所回答等通知。当时民警只字未提梁俊受伤了。

     

    没想到,2019年3月,张海瑛突然被叫到新桥派出所接受询问,问她是否抢劫和殴打梁俊。然后才得知,梁俊于2019年2月20日取得了上海枫林司法鉴定有限公司的鉴定书,称经鉴定4根肋骨骨折,为轻伤二级。他借着鉴定报告,控告我们。他还指使他年迈的父母到办案机关闹事。

     

    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认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判断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造成轻伤及以下损害的,不属于重大损害。

     

    即使事发那天梁俊真的骨折,我丈夫张云帆律师的行为,和《指导意见》完全可以对号入座。在自己亲姐姐和妻子人身安全面临威胁时,抱住不法侵害人,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没有造成重大损害。这就是教科书式的标准的正当防卫!

     

    即使不考虑正当防卫,从另一角度看,我丈夫张云帆案发当天的行为,是抱住梁俊后,和梁俊一起倒地,主观上不存在伤害的故意,最多是意外事件或过失。而过失致人重伤才构成刑事犯罪,过失致人轻伤不构成犯罪。我找到了多个生效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抱住被害人倒地后翻滚,法院均以不存在伤害的故意,判决无罪。

     

    事发时围观者有近10人,都可以为我们作证的,我丈夫张云帆律师根本没有任何打击行为。但办案人员说找到除了梁俊雇的保洁阿姨外,找不到其他证人。我愿意以五万元奖金征集现场目击证人!

     

     

    1100万元天价索赔款,我们做不到!

     

    事后,张海瑛看过梁俊的打车软件记录,显示事发次日梁俊全天外出,市区内行程上百公里,晚上21点多打车去了上海某知名火锅店附近。事发后一周之内,梁俊频繁打车外出。如果梁俊真的4根肋骨骨折,他这段时间应当痛得满地打滚才对。所以,我们都无法相信2019年1月12日当天梁俊4根肋骨骨折,轻伤二级。

     

     

    在被派出所传唤后,张海瑛找到了当天梁俊验伤的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打印了事发当天(2019年1月12日)梁俊的X光片和诊断报告。诊断报告显示,当天请有关专家会诊,明确写明:“右侧诸肋骨未见明显错位骨折”。但到了2019年2月,上海枫林司法鉴定有限公司的报告,却成了“右侧第3—6肋骨骨折”。

     

     

    根据司法部官网2018年12月14日发布的《嘉兴市整治司法鉴定“黄牛” 净化司法鉴定市场》曾点名批评上海枫林司法鉴定中心,通过“黄牛”虚假增加伤残等级,即可获得高额赔付:

     

    “2018年上半年域外鉴定机构在嘉兴鉴定的895件案件中,有问题的211件,约占59.6%,其中38.7%提出重新鉴定。特别是上海枫林司法鉴定中心,在嘉兴市租用一场地设立所谓的‘门诊点’,每周一派鉴定人员到嘉兴的‘门诊点’受理案件,被鉴定人在‘黄牛’陪同下到‘门诊点’接受检查和办理委托手续。据嘉兴人保、平安、太平洋、人寿四家保险公司统计: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上海枫林鉴定的案件393件,提出重新鉴定323件,占总数的82.2%;据海宁市法院反馈,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涉及上海枫林的案件共63件,重新鉴定21件,占33.3%。”

     

    我们曾经把当天的X光片给上海市多位骨科及胸外科专家阅片,无一例外都称完全看不出骨折。

     

    2019年6月,我丈夫张云帆在所住小区被两名警察带走,被控故意伤害罪。随后,我也作为涉案人接受询问。24小时后,我丈夫张云帆回到了家,我却感觉和他分别了好久好久。

     

    随后,是近一年的平静期。尽管一直悬而未决,但我们天真的相信,下面走完流程,警察查清楚情况,我丈夫一定会平安无事的。

     

    直到2020年4月,办案人员突然打来电话,说因为疫情影响,所以一直没有联系。他建议我丈夫取得梁俊的谅解,争取从轻处罚。可是,梁俊串通金融黑恶势力集团诈骗自己的妻子张海瑛,我们见义勇为帮助张海瑛却要去取得他的谅解,这个世界太魔幻了!

     

    梁俊的谅解条件竟然是:一,向他背后的大老板曹芸夫妇认错。二,推翻张海瑛已经胜诉的民事官司,即承担600万元债务,并不得再追讨转账给管亦斐的500万元巨款。面对如此明目张胆的敲诈勒索,我们坚决不同意!

     

    谈判无果后没几天,在2020年9月1日,张云帆被通知去上海市松江区新桥派出所做笔录,随后被正式逮捕。在去之前,他本人作为律师,心里早有预判,面对巨大的恶势力集团,他是不可能轻易全身而退的。我和他父亲及姐姐陪着他进的派出所,在警察出示逮捕证以后我们和他平静地拥抱道别。我最后跟他说的话是:挺住,你是无罪的!

     

     

     

    我的家庭正在掉进无底深渊

    我丈夫张云帆,绝对称得上谦谦君子。他从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民商事律师工作。平时他跟人说话都是轻声细语,对工作兢兢业业,对待家人温暖尽责,对待邻里也有求必应。因为他业余时间还给小区小朋友们义务上课,小区的小朋友们都很喜欢他,见到他都会主动打招呼。我和我们周边的所有朋友,都愿意对他的人格做出担保,他绝对是一个值得信赖、无私奉献、充满温暖的丈夫和朋友。

     

    他姐姐张海瑛的爸爸,已经75岁了,因为自己儿子张云帆被逮捕,情绪紧张,造成精神性腹泻无法控制,出门都要穿纸尿裤。张海瑛和梁俊的儿子才11岁,因为舅舅张云帆被逮捕,特别害怕他爸爸把妈妈也抓走,变得极度敏感,正在接受心理辅导。

     

    作为曾经的法律工作者,我很清楚司法现状。我和我丈夫帮助他的亲姐姐去查找梁俊恶意转移财产600万元、涉嫌诈骗500万元的证据,在自力救济的过程中发生了意外,我丈夫张云帆很不幸地被梁俊赖上,并以他受伤为由要挟我们全家对他作出1100万元索赔。

     

    基层司法机关有“机械司法”的倾向,以结果论罪,更何况这个金融恶势力集团有强大的团队,可以极尽构陷之能事。

     

    我已经做好了我丈夫张云帆前途尽毁的打算。事实上,事发至今一年多,由于案件悬而未决,他从被构陷的那一刻开始就无法正常工作,一直处于失业边缘。

     

    但是,即便社会放弃了他,因为此事留下犯罪记录再也做不了律师,找不到体面的工作,一辈子要低头做人,影响儿子的前程……我也绝对不会放弃他的!

     

    因为我知道,他为了同胞至亲免遭垃圾人的伤害,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他的行为是正义的!我会一如既往地支持他、陪伴他,直到我生命的终结。

     

    自从我丈夫被逮捕后,我每天夜不能寐。难道我丈夫的一生,就这么断送在金融黑恶势力精心布置的陷阱之中吗?

     

    我决心把这件事的真相公诸于世。虽然此时此刻,邪恶一时战胜了正义,但我相信,正义即使不在当下,我一定等得到!

  • 强烈抗议以“煽颠罪”逮捕王藏夫妻

    9月6日下午,中国著名人权活动家倪玉兰女士通过推特发出:最新消息:詩人王藏被定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20年7月3日被楚雄州检察院批捕!妻子王利芹也被定为同罪,于2020年7月24日被楚雄州检察院批捕!现羁押在楚雄市看守所。请大家关注!

    诗人、异议人士王藏与妻子、家庭主妇王利芹夫妻双双被云南楚雄市中共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让世人进一步看到中共当局为了镇压异议人士而完全抛弃法制,不顾事实,野蛮采取株连连坐行径,肆意践踏人权,挑战人类文明底线的罪恶。民生观察对于中共云南当局的违法侵权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尤其值得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是:身为王藏的妻子、家庭主妇的王利芹(即王丽),居然因为自己丈夫呼吁而遭致逮捕。

    王藏于今年5月30日“六四屠杀”31周年纪念前夕,被楚雄警方强制抓走而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强迫失踪后,家庭生活陷入极度困境,王丽自己与四个年幼的孩子受到当地警方严密控制软禁,于是王丽只好通过网络发布每天呼吁释放王藏兼如实披露自己家庭遭致的困境情况。如6月7日:诗人王藏于2020年5月30号被云南警方以(煽颠罪名)带走。请关注王藏谢谢(双手合十);6月8日:如不是王藏的弟弟给我们买了一堆菜,家里只剩一点米,几根葱,两个番茄,因为我们多少天没有出门,出门他们就拦着(大哭脸);6月9日:王藏失踪第十一天#王藏被抓那天,孩子目睹一切过程。孩子现在不敢出门,怕被外面楼下的“坏人”抓走。当天躲在窗帘里的小儿子连续几个半夜莫名其妙大哭,以前自己一个人玩,现在整天粘着我;6月15日:王藏被失踪第十七天。到楚雄市东瓜派出所报案,快递被抢之事。刚到值班室,值班人员就接到电话,回复说:局长不在,会打电话给王藏弟弟的,又应付了事;6月16日:今晚8点半左右王藏的表姐,侄女来我家,遭楼下的警察驱赶回家。警察要求表姐他们登记身份证,交出手机。表姐说:这些都没带。警察直接让他们回家去,不能来我家。

    王利芹发布如上一些呼吁释放丈夫王藏及陈述家庭面临的困境状况的推特,结果居然于6月17日被楚雄警方传唤后也与外界完全失联,直到现在被知情人披露遭致楚雄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7月24日正式逮捕。如此中共当局无视事实,枉顾法制而乱扣于一个家庭主妇头上的滑天下之大稽的煽颠罪,显示了中共当局的穷凶极恶与黔驴技穷。

    中共当局近年来严酷打压异议人士,广泛滥施封建专制的株连之法。王藏被云南警方强迫失踪后,王藏的妻子王丽对外披露,5月30日下午4点30分左右,有20几人左右来到她家里,楼下大概有20-30人,而对方当时未出示任何证件或书面文件,“约20人冲入我家,将王藏按倒,戴上手铐与黑头套,接着把我、4个孩子与婆婆按住,将我跟王藏带走后,他们把4个孩子与婆婆留下。”

    王丽随后被带到楚雄市开发区派出所,从当日4点半一直到5月31号凌晨三点半才被释放回家,而王藏不知在哪,处于失联状态。王藏的弟弟丶表姊丶表哥与多名家人也被带到王藏家中强制软禁。王丽说:“接下来两天,派出所以‘带孩子’为由,派人到我家住了两天,而自那天起,他们也派人在我家楼下与小区出口监控我的一举一动。”

    王丽还说,国保得知她6月1日买了新手机后,当晚再次把她与王藏的弟弟传讯至派出所,要求她交出当天买的手机与手机号码。虽然她一开始顽强抵抗,但后来派出所仍派七八名国保到她家去找寻手机,后来被寻获后,警方没收了手机,也注销了她的手机号码。王丽还对媒体表示:“派出所的警察不断逼问我与王藏的手机密码,以及一些在北京仍与我们往来的朋友。我在被持续讯问的情况下,忽然昏过去。现在他们注销了我的手机号码,也封杀了我的微信。他们阻止我买手机,我出门到哪他们也都到处跟踪。”

    王丽还说,在王藏被强行带走的期间,孩子学校的校长与警察都强制要带她的孩子上学。此外,在讯问过程中,警察也威胁她与王藏的弟弟,如果他们不配合的话,也会被抓起来关,并把她的孩子送进孤儿院。

    王丽认为,虽然警察对王藏的打压一直没停过,但这次被警察以“煽动颠覆罪”指控,可能与王藏不愿停止在推特等自媒体平台上发表敏感言论有关。她告诉德国之声:“王藏一直不停在自媒体平台上发布与敏感议题相关的言论,在收到当地国保的警告后,他仍未停止。我认为他们判他‘煽动颠覆罪’是为了报复他不遵从指示。”

    王藏,80后,本名王玉文,笔名王藏、“小王子”,云南省楚雄市人,先锋诗人,自由作家,影视编剧,独立中文笔会会员,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成员。

    曾于2003年底,以“小王子”为笔名开始涉足网络诗歌习作,自此走上自由写作之路,并对极权文化予以批判;2005年1月,加入独立中文笔会,同年遭到官方威胁和长达2个多月的监视居住;2006年—2007年间,因积极参与“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签名活动,又在《自由圣火》网站发文并设专栏、在博讯网上开设专栏发表文集等,而被贵州省遵义市警方于2007年6月再次强制监视居住6个月;2008年12月,荣获“2008《自由圣火》写作奖”;2009年5月,正式启用笔名“王藏”,藉以表达“来生愿做藏人”的意愿。

    自2007年起,因其积极参与多项维权民主活动、广交民主正义之士,并创作、推出了大量诗歌作品以及行为艺术,曾被北京当局多次警告威胁并驱离工作室和居住地,给其家庭造成诸多困扰;

    2014年10月1日,因其在网上发布声援香港“雨伞革命”的打伞图片,随被北京市宋庄警方带走,其家被抄,之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2014年11月6日,被北京市当局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其罪由包括行为艺术和诗歌、文章,网上发布声援香港“占中”图片,声援郭飞雄,声援建三江被虐打人权律师,在网上祭奠林昭,关注藏人自焚事件,声援新疆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法轮功问题、纪念“六四”及揭批文革等多项内容;

    2015年7月9日,被取保候审释放;据悉,其在被审讯期间遭受酷刑。此前被羁押于北京市通州看守所。

    出狱后的王藏持续受到警方的监控、骚扰与驱赶。后来王藏被迫离开北京返回楚雄老家,结果仍然未能逃脱中共当局的迫害,直到这次再度被拘押。

    王藏先生多年来笔耕不止,发表了大量针砭时弊的诗歌与文章,部分汇编为《小王子语录》(短诗集)、《故园.黑砖窑》(诗集)、《血色格桑花》(诗集)、《轮回中的苦心花园》(情诗集)、《黑暗日》(诗集)、《黑火》(小说集)、《追寻自由的虹光》(随笔集)、《血泪的洗礼——中国底层调查报告》(纪实集)、《王者归来》(诗化哲学)、《诗想录》(诗思与诗学)、《锋刃上的裸舞——为自由而战》(思想学说)、《太阳从东方升起——中国文化的命运与复兴》(思想学说)等。

    异议诗人王藏先生长期来秉持良知向社会呼吁平反六四,关注弱势群体权利,并通过写诗及行为艺术唤起社会记忆与正气。结果反复遭致中共当局的迫害。这次在中共“六四屠杀”31周年之际居然被警方强迫失踪后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逮捕。而王藏先生的妻子王丽仅仅因为呼吁释放自己的丈夫及披露自己与孩子遭遇的不公对待,居然也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可见中共当局镇压异议人士的不择手段。

    中共当局对王藏夫妻以煽颠罪双双逮捕的行径,严重违反中共自己颁布的宪法有关“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有言论自由权利”的条款,同时严重违反中共业已签署且在其中充当重要角色的《世界人权宣言》、《人权捍卫者宣言》的相关条款与国际人权组织,也违反基本的人道原则。因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条件释放王藏与王丽夫妻,并追究制造如此人权灾难事件的相关部门与人员违法侵权责任!

    民生观察 2020年9月6日

  • 我和我的儿子吴葛健雄(五)

    收到逮捕通知书后,我知道,我的儿子,吴葛健雄,在劫难逃了!

    但我依然有决心,为我儿子作出最好的辩护。

    虽然,我不是专业从事刑事诉讼,但毕竟,我也没有脱离过刑事诉讼案件。每年都会受理一两起访民案件——这些案件,几乎全部都是寻衅滋事。

    无论是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或者受理刑事辩护案件,我都不喜欢高调宣传。因为这类案件相对都比较敏感,如果引起有关部门高度注意的话,必须会给代理活动或者辩护活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保护我及其他几个律师不被途中被强迫解除委托,我要求其他几位律师也一定要尽可能地低调。

    这种低调,就是:尽可能地不对案件发声,尽可能地避免办案人员和单位的抵触情绪,尽可能地不要为办案单位为强制解除我们而提供一点的借口。

    我努力地做,甚至有时觉得自己对办案单位有些到了卑躬屈膝的地步了——我想用我的尊严,来保取我为儿子辩护的权利。

    在被逮捕之前,我们提出会见申请,答复说是要等到被逮捕之后。逮捕之后,我又提出会见申请,另一位律师丁敏也提出了申请。程渊的辩护律师、刘大志的辩护律师,也都提出过会见申请。

    但是,会见的要求,依然没有被允许。我给我儿子的几次写信,也没有一次被允许送到我儿子手里。

    此时,我知道,我现在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无望的。

    好吧,那么等吧,等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你们总没有理由阻止我和我的儿子会见了吧?

    于是,我等待着。

    在这等待的日子里,我才感觉到了什么叫度日如年。

    我天天掰着手指,盼望着这侦查阶段的两个月快点过去。好不容易熬过了两个月,到了10月26日,赶紧打电话询问,案件是否已经移送到检察院去审查起诉了。结果,到听到答复是:延长侦查期限1个月!

    延长一个月,这意味着我又得再等一个月了。

    好吧,再等一个月,那就再熬一个月!

    11月26日到了,再打电话去询问。这回我开始有点要崩溃了!

    再次延长侦查期限2个月!

    这意味着,要到2020年1月25日侦查期限才结束!而那个时候,正好是春节长假的开始。

    春节期限是不会让你会见的,我知道。因为,很少有哪个看守所,会在假节日期间对律师开放会见。这意味着,最早,也要到春节假期过后,也就是2020年的2月1日了!

    这一年的春节,过得特别冷。

    1月23日凌晨,武汉宣布全市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同一天,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宣布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但疫情究竟有多严重,却没有任何的消息。只是要求大家尽量不要出门,即使要出门,也要戴上口罩。

    1月24日,农历的大年三十。

    儿子不在家,只有我和妻子两个有些孤苦伶仃地过年。

    虽然,我也买了好些菜,装出一个要过年的样子。

    可是,我一点做菜的心情也没有。让买来的菜,静静地躺在冰箱里。大年三十的晚上,我和我妻子,只吃些中午剩下来的菜和饭。

    谁也不提儿子的事。怕,伤心。

    大年初一,呆在家里,哪都没有出去,继续过着有什么吃什么的日子。但我已经开始筹划会见儿子的准备了!因为,初二就是1月25日,如果不是春节的话,儿子的案子,延长侦查期限也到了,应当移送到检察院去审查起诉了。这也意味着,经过漫长时间的等待,我终于可以和儿子见面了!

    想到终于可以见到儿子了,心里居然还引起了一些小小的激动。设计着,见到了儿子,第一句话,我该怎么讲?想象着,儿子,还是原来的那个样子了?是否还是留着长长的头发,还是被强迫理成了光头?

    各种的想象,在我的头脑里翻涌着。一想到马上能见到儿子,又有些点的喜,但一想到儿子小小的年纪,大学毕业才两年,就身陷囹圄,又有些悲。

    在这样的悲喜交叉中,我就这样,过着这个春节。

    初二一早,就出去购买口罩。

    因为,政府要求,出门一定要戴口罩。但家里连一只口罩也没有,年前,谁也想不到,疫情会突如其来,真的让很多人防不甚防。

    大街上,空荡荡的,几乎是空无一人,也没有车辆往来。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本来应当是热闹的春节,居然变得如此的清净,让人感觉是如此的凄凉。

    可以,所有的商店的门,都关着。药店,也不例外。走了好几家,都是一样。我只好回家,考虑着,去哪弄口罩?否则,便连门也出不成了!

    下午,我准备去一趟办公室。每年,一到新,我都会去我的办公室默默地坐上一天,回想过去的一年,策划着新的一年。

    大街上空荡荡的,往来的车辆也似乎都已经消失。公交车因为疫情,也减少了车次。

    我决定边走,边等公交。另一方面,也抱着侥幸的心理,沿街看看,没有有药店开门,好买些口罩。

    走过两三个公交车站,终于看到一个角落里,有一家不走眼的药店开门了。赶紧走进去,问有没有口罩买。

    幸好,那时大家还没有想到抢购口罩。这家店,还有剩余的口罩在出售。于是,我买了几十个,带回办公室,准备去长沙的时候用。

    到了办公楼,除了没有什么人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两样。

    于是,接连的几天里,我都呆在办公室里,准备着一切会见的手续。

    有一天,来了几个人,说是社区和街道的工作人员。见到我,就询问我们什么时候上班。

    我回答:根据政府的安排。

    “是市政府的,还是国家的安排?”他们问。

    我觉得有些奇怪,难道市政府和国家闹分家了?

    后来他们告诉我,今年因为疫情,什么时候上班,一定要听市政府的,不得擅自上班。

    我随口应承着,想不到,这将是有史以来,一个最长的春节开始了!

    疫情的风声越来越紧,网上到处传来封城、封村、封道的消息。

    铁路客运停了,省际的公交也停了,甚至连市内的公共交通也停运了。

    杭州也开始陆续关闭一些高速公路的出口。

    我感觉,如果我再不去长沙,估计马上就要出不去了。马上打电话给办案单位,询问他们什么时候上班。在确认了法定的春节假期一到后,就会上班。我就要求接电话的值班人员,转告林圣新警官,我会在他们一上班就过去,要求与他见面。

    时间一到,我立即一个人驱车,向长沙奔去。

    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一去,不仅没能会见上我儿子,还差点就有去无回!

    (未完待续)

  • 逮捕许志永、丁家喜阻挡不了历史车轮

    据媒体报道,因事涉2019年12月中旬在厦门聚餐的“12.26”案的中国著名人权活动家、公民运动倡导者、践行者,已被羁押4个多月的许志永博士被中共当局正式逮捕,而被羁押半年的丁家喜律师据测也被正式逮捕。中共当局针对公民聚餐聊天而展开如此上纲上线、违法侵权的疯狂镇压,意图阻止世界法治民主人权前进的大潮,而顽固捍卫专制极权统治,这种与普世文明为敌开历史倒车的罪恶行径,只能是蚍蜉撼树、螳臂挡车,徒增笑料。

    据了解,6月20日上午11点左右,许志永的二姐接到山东警方的电话通知:对方称许志永已经被批准逮捕,并称应许志永的要求逮捕通知书将会寄给正在北京许志永家中的二姐。目前许志永被涉何罪名、羁押地点未明。同样因参加厦门聚餐案而被羁押半年之久的北京丁家喜律师,未见在日前厦门聚餐案被取保候审的名单中,由此推测也应该是遭致了中共当局的逮捕,但他家人至今未得到警方任何通知。

    所谓“12.26厦门聚餐案”就是2019年12月中旬,中国大陆一批维权人士、公民运动参与者在福建厦门聚餐聊天。丁家喜、张忠顺、戴振亚及李英俊于2019年12月26日突然被山东警方跨省抓捕,其后全国各地对律师和公民展开了大规模的拘留及传唤,多名公民、律师因而展开逃亡,包括新公民运动的发起人许志永。公益律师常玮平亦于1月12日于西安被捕。警察留下的扣押文书显示当局正在侦查,其后丁家喜、张忠顺、戴振亚、李英俊和常玮平均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后常玮平被取保候审)。警方更声称从张忠顺一间已经租出去的房屋中搜出了245发子弹,张忠顺家人表示这是天大的栽赃。

    2020年2月15日傍晚,许志永在广东被抓捕;当天深夜(2月16日凌晨)其女友李翘楚在北京被警方带走,居所再次被查抄。警察口头告知许志永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实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李翘楚没有准确消息。

    3月初,为许志永拍摄纪录片的导演陈家坪被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实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居所遭到搜查,有关许志记的视讯资料被搜查一空。

    目前为止,上述被羁押人员无一获准律师会见,被关押地点未知,家属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

    2020年6月18日,戴振亚、张忠顺、李英俊、李翘楚、陈家坪获取保,许志永和丁家喜仍被秘密羁押中。

    许志永,1973年3月2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1990年就读于兰州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5年,再入兰州大学法律系攻读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毕业论文《论经济法本土化的经济误区》中批判了以反对西化、强调本土价值、主张法治服务大局而著称的法学家朱苏力,没能拿到硕士学位。[8]1998年7月-1999年9月,在《南方周末》等单位实习。1999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师从朱苏力,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之后为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讲师。2003年11月当选为北京海淀区人大代表,2006年获得连任。2005年下半年,为耶鲁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

    2003年,孙志刚在广州收容站被殴打致死,许志永在“三博士上书事件”中首次走入公众视野。许志永与另外两名法学博士俞江、滕彪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对废止该办法起到推动作用。同年10月,许志永、滕彪、俞江和张星水共同创办公益性民间组织“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简称“阳光宪政”)。

    2004年,与范亚峰、滕彪、秋风、王怡等法律学者共同起草完成《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提出了全面修改中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使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人权保护体系的建议。2005年,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无法继续在北京民政局注册,改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盟),在北京工商局注册。同年,为了撰写《中国信访报告》,许志永曾在北京南站的“上访村”住过两个月,还曾多次探访京城内关押上访民众的“黑监狱”,并受到不法分子的殴打。2006年初,主持撰写2005年度《中国人权发展报告》,同年12月,公盟着手开始对以北京为主的打工子弟学校的生存状况和法律保障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始关注城市新移民子女的受教育权利。2007年,主持《关于国内法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衔接》的研究报告。

    2008年6月,许志永与公盟大力协助北京维权律师推动北京律协的民主选举。8月下旬,律师们起草了《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和《北京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等文章,这些文章在网络上迅速传播,被各界关注。9月中旬,向北京市近16000名律师分别发出信函。9月13日,直选律师开办的《律师沙龙》网站开通运行。11月,向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协发出《关于敦促律协换届审计并公开财务的公开信》。12月,北京市律师协会七届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推动律协直选的活动以失败告终。2009年7月,公盟被政府取缔,并以“涉嫌偷税”之名义指控许志永,8月13日,以“偷税罪”的名义被正式逮捕,之后又被取保候审,获得暂时自由。

    2010年3月,“公盟”改名为“公民”,继续从事公益维权活动。“公民”由许志永、王功权、黎雄兵、滕彪、李方平发起成立,是以建立约束权力的民主法治制度为目标,理性、建设性地推动民主、法治和社会正义的公民自发的公益组织。组织发起倡导以“自由,公义,爱”为主旨的新公民精神的新公民运动。同年8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解除了对许志永的取保候审。

    2011年11月,许志永参加北京海淀区北邮选区基层人大代表竞选。官方推出的候选人包括北邮校长方滨兴。许志永在竞选过程中受到官方层层阻挠,未能列入正式候选人名单。总有效票数为22000多(一票可投多人)。其中有3500多人用“另填他人”方式投给许志永,但不敌方滨兴的16000多票,最终落败。

    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大当选总书记后,许志永发出《致习近平先生的公开信:一个公民对国家命运的思考》。11月24日,许志永被北京国保人员带走。12月22日在《纽约时报》中文网发表“一名汉人对一名自焚藏人的哀悼”,对藏区连环自焚事件中“为自由而死”的藏人的关注。

    2013年2月26日在北京地铁站口发放传单,呼吁在京无北京户口的市民在2月28日到北京市教委大楼前聚众,表达要求教育权平等的呼声。27日遭北京国保传讯。后又参与推动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呼吁。同年4月12日,许志永应香港中文大学和滕彪的邀请,计划去香港参加“孙志刚案十周年研讨会”。在机场过了边检候机之后被限制人身自由,从此被软禁在家。7月16日正式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刑事拘留。2014年1月22日受审,1月26日被宣布判刑4年。2017年7月15日许志永刑满出狱。

    许志永作为公盟创始人之一,新公民运动的主要创始人和标志性人物,中国著名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的领军人物,北京市海淀区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倡导公民以非暴力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给予国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并惩治腐败。

    长期来,许志永本着这些理想与追求,致力于推进中国公民社会的建设。为此被殴打、拘押、判刑,坐牢。出狱后许志永没有停歇自己培育公民社会努力的脚步,他到处奔波,启蒙网友,团结同道,深入穷乡僻壤了解民情民意,传播自由、公义与爱的精神,为中国向现代文明转型夯实社会基础。

    丁家喜,1967年8月17日出生于湖北省宜昌市。1990年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获得工学硕士(飞机制造专业)。1990至1996年在沈阳航空工业总公司、北京航空工业总公司任工程师。1996年起转为专职律师,任职于北京市多家律师事务所。2003年参与设立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业务专长为公司并购重组、投资、破产法律事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曾担任北京律师协会企业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北航创业家协会秘书长,中关村国际孵化软件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

    本世纪初,丁家喜在从事律师工作中开始参与公盟活动,与许志永、赵常青等是北京新公民运动的主要组织者和协调人。自2010年起积极参与推动“随迁子女就地高考”教育平权活动。2012年12月9日他和许志永,孙含会,王永红等人发表致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等中共高层领导人公开信,要求包括习近平在内的205名中国部级以上官员率先财产公示,征集公民联署已超过8000人。丁家喜联络各地公民,参与联络组织了多个城市的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活动。

    2013年4月17日,丁家喜被当局以“非法集会”罪名刑事拘留,关押在位于大兴区团河路的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在北京南站的部分访民得知丁家喜被捕消息之后打横幅举行抗议。刘卫国、肖国珍等一百多名律师组成丁家喜后援律师团。4月21日,江西新余公民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公开声援丁家喜并要求财产公示,不久后被拘捕。5月21日,公安机关将丁家喜罪名改换为“寻衅滋事”提交检察院。11月4日,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将案件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控罪改换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2014年1月新公民诸案件陆续开庭审理。原定于元月24日开庭的丁家喜、李蔚案,因故延至27日与袁冬、张宝成案一同开庭。出庭的多位律师包括丁家喜的律师隋牧青、王兴、李蔚的律师王全章、张宝成的律师陈建刚都表示庭审过程显得极为不公义。此外四位当事人的律师们在质证过程中的发言频频遭到法官打断,引发了律师和当事人们的强烈不满,丁家喜与李蔚、张宝成三人当庭宣布解除律师委托,导致庭审休庭。

    2014年4月8日,丁家喜案再次开庭。4月18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判决,丁家喜、李蔚、赵常青和张宝成四人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丁家喜被判刑3年6个月、赵常青被判刑2年6个月、李蔚和张宝成各被判刑2年。丁家喜先生最后陈述:这个庭审,诸多违法,案件被强行拆分,证人不到庭,检察院不提供证据原件,因酷刑非法证据排除不被允许。因要求全国人大对财产公示立法,我却成了钦定的罪犯。要求财产公示是犯罪——杀一儆百,扼杀中国兴起的公民运动。但是,财产公示不会因这场审判沉寂,只会更多人开展。我们为了推动官员财产公示,发了十万传单,制作了一百多横幅,两次上街,七千多个签名,向全国人大及法制办要求立法财产公示,但是没有得到回应。有官员财产公示概念的人不到一百万人,13亿人的千分之一都不到。我的行动微不足道,我也不后悔,这是良心告知我应该做的事。我要做一个有态度、有声音的中国公民。我要做一只蝴蝶。蝴蝶不停搧动翅膀,一定会引发社会变革的飓风。将来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公民享有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的社会。正义属于我们!自由万岁!

    2014年7月18日,丁家喜、李蔚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理。2014年7月18日上午,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如临大敌,通往法院的路早已被多位警员把守,前去围观审理的社会各界人士被阻在几百米以外无法靠近法院。因一审开庭审理法庭程序违法,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草草判决。二审律师向法庭提交新的证据。但法庭只是书面审理不开庭。律师把辩护词递交法庭继续围绕丁家喜有罪还是无罪这一焦点问题辩论。但二审没有开庭、没有质证,一切由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随意判决。尽管律师竭尽全力做无罪辩护,法庭却宣布维持原判。2016年10月16日,丁家喜刑满出狱,但被送回湖北老家控制,阻止他与外界联系,后行动一直受到严密监控。

    许志永、丁家喜等人所行完全是践行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争取公民的自由、平等与尊严,是现代公民文明行止的典范。中共当局对如此推进中国法治民主文明进步的公民的一再拘押判刑迫害,是公然践踏人权,违背宪法,与普世文明为敌,挑衅文明世界,意图阻止人类历史前进。中共极权统治当局这种反人权、反法治、反文明、反人道的行径,绝难阻挡历史的脚步并必将遭致历史的唾弃!

    民生观察 2020年6月20日

  • 王永明病危仍被逮捕

    【民生观察2020年4月18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55岁的王永明因“涉黑案’被当地警方带走,之后一年内十多次收到医院的病危通知,近日家属收到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的逮捕通知书,家属质疑民警王某打击报复:曾公开扬言“要把他整的家破人亡”。

    2019年4月王永明被包头市公安机关带走。在被带走期间,王永明中途晕倒,被送往包头市中心医院抢救。但因“病的太重,无法医治”,被建议尽快转院。家属向包头市东河分局提出转院申请后,等待了将近4天,才拿到转院手续。之后王永明前往北京看病,等到了北京再次入院后王永明已经形成了下壁心梗,心脏Ⅲ级心衰。在医院看病期间,因为病毒性感染鲍曼不动杆菌,全身多器官衰竭,只能选择做了截肢手术。

    从2019年4月至今,王永明被多家医院下达了十几次的病危通知,目前的病情是:截肢、脑出血、脑梗、脑疝、肾移植术后、重度贫血、多器官功能衰竭……而现在的王永明只能住在包头市东河区医院里,等待着转院申请的通过,再进行下一步治疗。

    王永明的辩护律师徐昕表示,王永明身患重病,生命垂危,根本不具有羁押必要性。在看守所拒收的情况下,公安将其羁押在包头市东河区医院,构成非法拘禁。目前正在对王永明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希望避免出现生命危险。

    关注此案的周云昌律师表示,公安机关之所以如此迫不及待、不惜在急救中心的病房内执行逮捕王永明,直接原因出自当地检察机关的逮捕决定,即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机关认为这个“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王永明。那么,我国法律上对逮捕(病人)的规定有哪些呢?最直接的,且效力等级最高的,是《刑事诉讼法》第81条。但该条款实际上对逮捕(病人)是有两套标准的。

    这两条标准以“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为界限,低于该标准的,应当考虑被逮捕人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有无社会危险性因素;高于这个标准的,似乎就不需要考虑被逮捕人的身体状况了,“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予以逮捕。”(何谓有证据证明,谁来判断是否有证据,证据未经质证谁来保证证据效力?)

    这里之所以用“似乎”,是因为刑诉法、刑诉规则、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都没有明确阐明“只要是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无论病情到多么严重的程度,一律逮捕”。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谁会去做这样的规定?司法要讲究人性。

    结合本案,检察机关应该是已经认定了王永明符合“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所以便理直气壮的作出逮捕决定,管你病到什么程度、是不是随时会死呢。什么社会危险性因素、什么证据是否充分、什么羁押必要性等等,都不需要考虑了。再进一步讲话,中学课本上那句国家是暴力机器之类的词汇就冒出来了。

    那么人性呢?目前的王永明是左腿被高位截肢、脑出血、脑梗、脑疝、多器官功能衰竭生命垂危的病人,随时会有生命危险。善良的人无论如何都不会理解将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强行逮捕有什么必要!《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之一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第33条第3款,也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什么是人权?作为人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吧。对王永明来讲,接受治疗是最大的人权。将他逮捕到看守所,能保证正常的医疗水平吗?能有家属一样的陪护水平吗?也就是说,做出逮捕王永明决定的检察院明知包头市看守所无法保障王永明的基本人权,仍然作出逮捕的决定,那么这份逮捕决定本身就是在侵害王永明的人权。当然也就是违反刑诉法原则和宪法规定的。

    再谈王永明案本身,这是一起涉黑案。在扫黑除恶运动的最后一年,此案或许将成为评价这场运动的重要实例。2019年承办十起以上无罪辩护案件的徐昕律师领衔介入此案的辩护。王永明也对本案重要侦查人员王某的控告,揭露了该案是王某蓄谋已久、一手炮制的冤案。

    那么,王永明为什么被抓?2010年,王永明的一位朋友向他提出了借钱,当时在协商后,王永明就把钱借给了孙某,孙某则以一处房产给做了抵押。2012年,借钱的孙某因为还不上钱,就消失了。2016年,当初抵押的房产经过法院多次拍卖流拍后,经过协商,房产归到了王永明名下。

    让王永明没想到的是,孙某不只借了他的钱,他还向一位在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工作的民警王刚借了近20万元。王刚多次找王永明探讨向孙某要钱的事情,最后协商后,王永明告诉王刚,等抵押房产处理后,除去自己的本息,如果还有剩余,把剩余的钱给王刚。

    王永明原来在当地做运输生意,年龄大了以后,开始拿着之前积蓄下来资产,在当地从事个人放贷的业务。“我父亲给别人贷款后,如果借款人不能归还借款时,基本都是通过诉讼手段催收债务。是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受法律保护的。”王然告诉记者,在当地经营个人放贷业务的有很多,其中有一条街道上基本全是从事个人放贷业务。

    2016年12月,王永明的妻子和外甥前往和王永明有债务纠纷的一户人家协商还钱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因为对方辱骂前去要钱的王永明妻子并打了其一个耳光后,导致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和王永明妻子同去的外甥把对方打伤,形成了轻伤害。因为此事,王永明的妻子在2017年被刑拘了37天。王刚找到王永明,提出了让王永明替孙某还钱的事情。其中在一份录音中,王刚提出了只要给他二十万元就可以帮王永明的妻子办理取保。王永明拒绝后,只是和被打伤的一方进行了赔偿,最后互相达成了谅解。

    王永明本以为此事结束了,然而2018年,王刚为了尽快把钱要回来,开始三番五次的找王永明要钱,但都没有成功。“这个钱是孙某欠王刚的钱,现在王刚反而让我父亲来还钱,本来这个钱就是和我父亲没有任何关系。”王永明的女儿王然说。

    找王永明要钱被多次拒绝后,王刚开始找到王永明的妻子,在一份录音中,王刚说道:“你们宁愿钱充了公也不愿意给我?那这就是最后一次见你了,你们家完了,以后咱们可能也没机会再见面了,就没有关系了。”

    过了一段时间,王刚再次找到王永明的妻子说道:“你不给我钱,有好多人联系我治你了,知道吧。我这几年就研究你们家了,你们儿子女儿哪上班、什么情况,我比谁都清楚,你给不了我钱,你儿子也得给我。”

    在王刚说完这些话过了4个月后,王永明突然被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的民警带走。在同一天,王刚带队也把王永明的妻子带走。在将近半个月时间里,王然和家人没有接到任何公安局的通知,经过多方打听后,才知道王永明和妻子是以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带走。

    据家属反映,在王永明被抓前后,他曾接到多个朋友打来的电话,提醒王永明要小心一点,公安局有人要整他。2018年一名叫做牛棋(化名)的人给王永明打电话,在录音中牛棋对王永明说道:“他在和王刚等人一起吃饭时,王刚说你要不给解决这点事,明年你就有事啊。”

    2019年4月4日,王永明被抓后,因为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前往北京看病治疗,在这期间一个叫做刘云(化名)打电话告诉王永明在录音中,刘云表示,王刚叫他去写关于王永明的材料,如果刘云不去的话,就出警带他去。在电话里王刚明示刘云可以去告王永明扰民和非法拘禁。但是被刘云拒绝了。“我说人家没弄我,我告人家个啥?”

    王永明在北京住院期间,王刚曾再次以办案民警的身份找到王永明,在医院里王然和王刚因为她父亲的事情吵了起来。“当时王刚在医院走廊里,指着我说,我告诉过你,也告诉过你妈,我就是想整谁就整谁。”王然说,他的父亲被抓和现在一些被追诉的罪名,她认为都是王刚主导的。

    2019年5月份,王永明在北京武警总医院住院治疗,王刚给王永明又打一个电话。“当时他问我父亲再次索要43万元。他不让转账,要求我们准备43万元的现金。”王然说,当时我们都想着赶紧把钱给他,让他能放过我父亲。家人把43万元凑齐后,就交给了一名中间人。

    2019年11月份,王刚再次找到王永明的家人,拿着报案材料告诉王然:“你爸完了,你看有那么多人举报他。”王然发现,之前刘云、王丽(化名)等多人告诉他父亲有人要整他的那些朋友都成为了报案人。

    “现在举报我父亲的人,基本上都是和我们家有债务关系。”王然说,现在他的父亲就像被痛打落水狗一样,莫名的多出来一些罪名。“我的父亲现在生命垂危,希望有关部门能公正办案,救救我的父亲。还我们家一个清白。”

    2019年11月,王然把关于王刚威胁录音和问题举报到了包头市纪委监委,但是将近6个月过去了,一直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对此,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延强表示,如王刚利用其警察的身份,多次对王永明进行敲诈,甚至还利用王永明的子女对王永明进行威胁,迫使王永明夫妇向其支付财产的事实存在的话,那么其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而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已经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罪。

  • 覃永沛被以“煽颠罪”批捕

    【民生观察2019年12月4日消息】日前,被控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月余的广西南宁人权律师覃永沛已被广西南宁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羁押南宁市第一看守所。

    覃永沛于10月末在办公室被带走调查,警方同时查抄其办公室后扣押部分个人物品及文件,覃永沛于翌日被刑事拘留,罪名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羁押南宁一看,至今未有律师获准会见。

    据了解,覃永沛家属于11月3日收到南宁警方的《逮捕通知书》,时间距离覃永沛被捕三十三天。期间,家属亦未曾被批准探视,因此外界所知甚少。

    4月末,覃永沛所属后被司法当局注销的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原执业律师陈家鸿在玉林家中被警方抓捕,罪名同样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陈被捕后,覃永沛曾积极呼吁声援,直到半年后自己亦被拘捕,而陈覃两名被捕人权律师均未有律师的会见记录,当局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拒绝律师的申请。

    公开消息显示,原为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覃永沛因代理多少敏感案件儿在2018年5月被注销律师执业证,随后百举鸣律师事务所被迫关闭。同年9月,覃永沛在原办公地址成立百永鸣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同时覃永沛与文东海、隋牧青、王宇等人成立“中国律师后俱乐部”并挂牌,不久,南宁警方及司法局冯多部门联合施压,要求覃永沛摘除“俱乐部”招牌。

    有分析认为,覃永沛被捕属于典型的打击报复、政治迫害,这一点可能与覃永沛曾公开控告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以及广西本地多名司法厅长有一定的关联,看来后果不轻。

  • 河南胡大料被捕 子女失学

    【民生观察2019年9月4日消息】本网获悉,长年在北京生活的河南访民李三虎、胡大料夫妇,今年7月底全家10人,在三个省市同时被洛阳市宜阳县警方抓捕关押。随后李三虎夫妻被刑拘,子女们陆续恢复自由,北京家中的物品全部被地方当局拉走,而老四李文辉则一直在失联中。最近,得知胡大料已被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李家孩子们目前无家可归,有的被失业有的被失学。

    据悉,2019年7月30日河南访民李三虎、胡大料夫妇全家及亲属共十人在河南洛阳、江苏苏州、北京等三地同时被洛阳市宜阳县警方抓捕,分别被关押在洛阳市看守所、宜阳县看守所、丰李镇黑监狱,其中有3名是未成年子女。

    李三虎与胡大料全家拿走。现在胡大料的孩子已无家可归了。在抄家的同时,四儿子李文辉至今下落不明。当地政府说,老四在关押期间跳窗,现不知是被继续关押还是逃脱了。但家人猜测,他如逃脱一定会跟亲人联系,但至今无任何消息。

    现今,李三虎被关押在宜阳县看守所,胡大料则被关押在洛阳看守所,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下达了逮捕通知书。夫妇俩人的孩子们,除老四失踪外,成年的都被失业,上学的因各种费用难以续读,最小的老七老八还被限制自由不能就学。由于父母被抓,老四、老五、老六在校期间学费生活费无着落。他们都是在校学生,却被剥夺了上学的权利。

    据家属讲,政法委书记王立军曾在抄家前承诺给予学费、生活费以及老四的治疗骨伤等费用,但现在却无一兑现,孩子们的生命、学业都难继续……

    据了解,李三虎原本在河南省宜阳县白杨镇财政所工作,1991年请假给病重的母亲治病,二十多天后母亲病故。李三虎在处理完母亲的丧事后回单位上班,白杨镇政府却以旷工为由停止他的工作、停发工资,至今没有处理意见。

    二十几年来,白杨镇政府对他的上访行为不停地打压,逼迫李三虎放弃追究工作权利,为此他不敢在河南居住,来到北京流浪近十年。

    宜阳当局曾威胁李三虎说:“不要给宜阳县找麻烦,不许向政府提出生活有困难,吃饭问题是你家的事,自己解决。你再去反映就打击处理你。”

    李三虎向国家信访局进行反映,每次都被宜阳当局抓回河南拘留。河南洛阳警方说:“我们警察脱掉警服就是黑社会、再来反映就灭你全家。”

    而胡大料曾在十几年前因土地分配问题多次前往北京上访,亦曾多次被带回、拘留、关黑宾馆,但时间都不是很长。

    李家人至今未知镇政府抓人的目的,据已释放回家的老三说,镇政府释放他时曾告知李三虎可能会在“十一大庆”过后释放,而胡大料则会被判刑五年以上。李家孩子还受到威胁骚扰,被警告不要向外声张,否则会对他们的父母不利。目前还没有律师跟进此案。

    老大李邓清、老二李邓辉电话:1349930234。
    老三李永辉电话:18511861719。

  • 李玉凤从京被绑后直接逮捕

    【民生观察2019年8月27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南焦作维权人士李玉凤从上个月(7月5日)在北京木樨地被十余名黑衣人暴力绑架至焦作遂遭行拘并逮捕后,今天(8月26日)其律师段汉杰在家属的陪同下到焦作市看守所会见了李玉凤女士。家属称,李玉凤被当局从北京绑架回焦作50多天,迄今未提审过一次,直接遭逮捕。

    据悉,上个月(7月5日)李玉凤与封西霞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而后又到河南省人民法院驻京办事处反映徇私枉法、本末倒置司法腐败制造的冤假错案,返回途中在木樨园遭十余名不明身份黑衣人反戴背铐暴力绑架。这些黑衣人将李玉凤带回本土,焦作当局便将其行拘直接送往焦作市看守所羁押。

    8月9日李白凤在焦急的等待中等来了焦作市马村公安分局邮寄的《逮捕通知书》,获悉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姐姐李玉凤已于2019年8月8日被批捕。

    今天(8月26日)下午,段汉杰律师受李玉凤妹妹委托从郑州来到了焦作市看守所。据家属称,看守所的工作人员首先审查了律师的手续,并打电话找来另一名工作人员商议后做了一番安排,至此,段律师终于会见到了已被关押52天的李玉凤女士。

    李玉凤目前精神状态尚好,并感谢大家对她的关注。其妹妹李白凤称,李玉凤六月底赴京找丰台分局讨要曾被扣押的手机以及要到北京看病,并未上访,但7月5日中午在木樨园桥北,被河南马村分局的几名警察(便衣)带到一辆商务车上。直接拉回焦作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关进看守所。当晚曾有分局领导见她,说“你的案子都结了”。

    由于李玉凤拒绝见提讯的人,所以到目前为止她并未被讯问过,便被焦作当局直接逮捕。

    李白凤表示:“得知姐姐又被批捕心里很难过,但更多的是气愤。自从我家被政府非法强拆,我姐这三十多年都在研究中国的法律,她耗尽大半生都在规范、纠正政府的枉法行为,她怎么可能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我真不知道他们(焦作当局)怎样才会放过她。现在我妈也知道姐姐的事情了,天天要我带她去找姐姐。如果我姐这次再被判刑,我妈就会豁出去九十多岁的身体去陪姐姐”。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李玉凤的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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