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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议人士李悔之不堪监控留遗书自杀

    【民生观察2021年7月23日消息】著名公众知识分子李悔之(本名:李立群)先生,因不堪监控,于7月22日留下遗书服剧毒农药后,经抢救无效,于2021年7月23日上午8时53分身亡。李是大陆著名政治异议人士,是“独立中文笔会”成员,多年来发表了大量批评中国政府以及共产党的文章,胡温时代曾被评为“全国百大公共知识分子”、”影响中国百大名博主”等称号。习近平主政期间被列为“部级”维稳对象。李悔之在《我的遗书》中,详细讲述了自己以死抗争,自杀殉道的心路过程。

    李悔之:我的遗书

    胡、温时代开始,本人在网上发表文章,呼吁公平正义,批评诸种弊端,力推体制改革……屡屡被评为“全国百大公共知识分子”、”影响中国百大名博主”等称号。然而,自从换届后,特别是”伟大的中国梦”之后,言论空间愈来愈逼仄。到2017军“十九”大,我突然被列为“部级”维稳对像(是惠州市“唯一”——多位国保告诉我这一“荣誉”)。而且是广东惠州市和河源市两市“共管”,因我户口所在地也在河源龙川县,所以我回龙川时,由河源龙川县国保负责监控。由于我极少回老家河源市龙川县,平时监控主要由惠城区国保大队负责(市国保在重要节日出现一下)。电话受监控,我到外地,或外地朋友到惠州探访时,皆须向国保部门“说一声”(有数次外地朋友来惠州邀我吃饭受阻)。

    2020年3月,本人因患脑溢血成为“二级残疾”、走路要靠拐杖辅助的情况下,我曾多次指出要求能否解除监控,城区国保如实告知:他们会向上面汇报我的请求,至于何时能解除,他们无权作出决定。

    今年6月19日下午,城区国保徐指导员带市局国保大队覃副大队长、黄教导员(女)来我家中“拜访”(估计是为建党一百周年前来),我再次提出:本人患病在身,为后患症所困,已无能力“反党”了,监控能否解除?回答仍跟去年一样!

    建党100周年的前两天,即6月29日上午,市国保大队姜大队长,以及覃副大队长两人又来家访(显然是为建党一百周年再次前来),姜大说很久没看望“李老”了……我又提出何时能解除“处遇”问题,他也没正面回答此问题.

    无论在国内、国外发文,我都署以实名实姓;举凡撰文内容,皆在宪法允许范围内,立足于建设性批评,素无偏激极端之言,缘何几年成为部级“维稳”对象?……去年在身患脑血后,我已一年半时间没有发表过任何批评性意见,但凡节日,监管却没降还升——今年“七一”前,惠州市国保大队覃副大队长及黄教导员先后主动要加我微信(之前,只有城区国保大队周副大队和徐指导员主动加我微信),“七一”之前两次“慰问”,7月16日上午,城区国保大队周副大队长又来电“谈心”……所有这些都预示着什么可想而知。

    古贤一再教导统治者:“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渍,伤人必多,民亦如之”,而今呢?执政者不是用对话的方法坐下来好好听取知识分子的意见、批评,而是动用国家专政机器,采用胡萝卜加大棒政策,使得知识分子纷纷屈服于现实之下,无言再敢上书言事,无人敢发表异议意见,整个国家万马齐暗,庙堂之上一片侫媚阿谀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结果是把批评者、异议者关进笼子里!

    我希望看到的是:执政者能心平气和坐下来听听异议人土的意见和建议,不是总看到公安机关的同志上门……伟大领袖说:“除了沙漠,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一万年以后还会是这样。”——既然有左中右,怎能永远用国家机器弹压一方?总是让政治立场相左一方看不到前途和希望?贵党专政已经七十年了,“七一”讲话,让人强烈感受到的是向原教旨的大回归,上层建筑的“与时俱进”变成了“与时俱退”,让人根本看不到一点希望!难道,这就是生为中国人的不幸和悲哀?

    “七一”也是一场唯物主义者的伟大盛宴,它令人想起了狄更斯名言“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每坏的时代”——能走的都去美帝大加拿去澳洲了,剩下不能走的只好“一心跟党走”……可“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历史当然就虚无主义!……

    没有人能看清前途和希望!从来没有那样绝望过!当然,有些人还坚信“天会亮的”——因为,他们小时候电影《永不消逝的电波》看太多了……

    说了十几二十年了,不说那么多了,说了也是白说!

    作为肉体上每天都饱受脑溢血后遗症折磨的人,精神上还要经受生命不堪承受之重的重压,只好“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了。

    本人今日“自绝于党和人民”,与惠州市国保执法人员无关——再次强调:自2017年以来,惠州市国保大队、惠城区国保大队人员言行都很文明,素质都很不错,他们不过是执行上层命令例行公事而已,对本人从无不文明行为。责任在于他们的上层——他们应对我的死负责任!

    我死之后,家人不要举行任何葬礼。骨灰要倒东江河,不要保留骨灰。

    李悔之(李立群)2021年7月22日


  • 39年前奸杀案凶手遗书:DNA能还我清白

    【民生观察2019年5月29日消息】今年65岁的陕西凤翔人付存绪去年大病了一场,他患有腰间盘突出、脑梗和心脏病。那桩奸杀案和他纠缠在一起已经39年了,他始终不服气、不认罪,但对于能否活到案件再审的那一天,他心里没数,于是最近写了封遗书,郑重交代后事:“如果我死了,请留下我的毛发,只要有人给我做DNA鉴定,就能证明我是清白的。”

    1979年12月底,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柳林镇干河村发生一桩强奸杀人案,警方迟迟未宣告破案,直到案发半年后,有过婚前性行为的付存绪被锁定为嫌犯。但这桩案件疑点重重,付存绪在看守所被羁押了12年,一审才宣判,1991年12月,宝鸡市中院认定付存绪犯有奸淫幼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生效后,付存绪被送往渭南监狱服刑。2006年4月,付存绪因病被假释出狱,2008年正式刑满释放。

    39年里,付存绪无数次自辩是被冤枉的,寄出一封又一封申诉书,始终没有等到他想要的“清白”。遗书中说,他愿留下毛发作DNA以证清白。

    付存绪脸色蜡黄,前额的头发快掉光了。走路时,他腰杆挺直,步子迈得很快。大多数时间里,他习惯靠着沙发或蹲在地上翻看案件材料。经历长年的牢狱生活后,久坐或久站都让他的腰、腿难受。

    2018年5月19日下午,凤翔县柳林镇一家茶馆里,刚落座,付存绪就将挎在右肩的黑色文件包取下来,掏出一沓整齐的申诉材料,话题引回39年前。

    1979年12月20日晚上,陕西宝鸡市凤翔县柳林镇干河村漆黑一片,村民高林(化名)送13岁的女儿刘丽去上扫盲夜校。高林患有坐骨神经痛,行走不便,刚出家门100多米,妻子向他喊话,“路上遇到人,就不用送了。”

    据高林事后讲述,行至学校大路时,他们碰见一个身高约1.6米,身形驼背的男子。此时,女儿认为不用送了,就让高林回家去休息。父女分别后,意外很快发生。

    十多分钟后,刘丽躺在学校西侧的一块田埂上,“上衣被卷起到乳房以上,左腿裤子全脱,右腿裤子褪到了膝盖处,口鼻、阴道出血。”

    夫妇俩哭喊着求救,送医后,刘丽经抢救无效死亡。尸检的结论是:死者系被他人勒扼颈部窒息死亡。

    接到报案后,凤翔县公安局迅速展开侦查,案发现场勘查笔录显示,“突发现场发现的一行负重足迹,足迹长27厘米,还有两人并行拖拉痕迹及搏斗痕迹。”

    当晚,凤翔县公安局在村大队设点,重点查找手脸部有伤人员。经查看,付存绪的手脸部等处均无伤痕。警方还看了他的衣服和鞋子,并在本子上做了记录。随后,付存绪返回家中。

    付存绪回忆,案发当天,他在村北看水泵浇麦地。等到晚饭时,堂兄端面回家说:“水泵房西边不知道谁把上夜校的女娃捏死了。”此时,他才听说一些案发情况。

    《破案总结报告》称,侦查机关围绕作案时间锁定了38名犯罪嫌疑人,随后又以不具有作案时间而排除37人。从案卷材料上看,大量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是通过证人走访而形成的孤证。如何区分这些孤证的真伪?侦查机关未作合理说明。

    说起这些,付存绪有些激动。他梗起脖子大声说:“半年时间里,公安对数十人进行怀疑审查,怎么就确定是我了?真是胡扯!”

    案卷中一份《情况说明》记载,办案人员迟迟无法破案。后来,有人发现付存绪曾向村民打听侦办情况,再加上他与女友有过婚前性行为,这一点被解读为“流氓成性”。付存绪由此进入办案人员的侦查视野。

    付存绪回忆,1980年6月4日下午,他路过干河村小学去供销社买烟时,镇上派出所的两名民警把他喊住,叫他跟着前往一户韩姓村民家中。

    付存绪没多问,只管慢慢跟在后面走。路过一口水井时,他还试图凑近,看看井里有没有水。“我从来没做啥坏事,我那时一点也不心慌。”付存绪没想到,他即将失去自由。

    到了韩姓村民家里,派出所几名办案人员迅速用麻绳将付存绪双臂捆住,背在身后。问一会儿,打一会儿,三天三夜里,办案人员轮流对他采用“车轮战”、“疲劳战”等方式逼问,1979年12月20日晚6到7点他都去哪里了。付存绪仍然照实叙述。

    对方说:“你狗日的不老实!你从大队出来,在十字路站了一会儿。有几个上夜校的学生见你来,你走到水泵房那里你一直向北走了。”

    付存绪说:“我确实从泵房那里向东看水去了,没有向北去!”话刚说完,几人上来就在他的头部、胸部、背部,用脚和拳头乱踢乱打。时逢六月,付存绪穿着单衣衫,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到处是淤血,血渗湿在衣服外。

    “一个胖小伙跳起来,一脚将我踏倒在地,在裤裆里猛踢。几分钟后,我闭过气没有呼吸,后来小便失禁达半年之久。还用木凳砸脚趾,我左脚指骨折,几个月不能走路。”对于审讯的具体细节,时隔多年,付存绪说自己仍然记得清晰。

    “问我晚上啥亮哩?我说月亮,他们说不对,是人手里啥亮哩?我又说是马灯。说完又被劈头盖脸打一顿。他们说拿的是手电,记住!”

    连续几天不分昼夜的审讯之后,付存绪又疼又饿,他有些神志不清了。“只好是他们怎么教,我就怎么说了一遍。背熟这些口供,才能免受皮肉之苦。”

    1980年6月8日,付存绪又被带到凤翔县收容站,继续接受讯问。而判决书显示,付存绪于当年的7月4日才被刑事拘留,四天后被正式逮捕。

    参与讯问的公安侦查人员后来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承认曾殴打过付存绪。1980年6月10日的一份笔录显示,侦查人员承认,不允许付存绪睡觉,连续讯问其到凌晨四点钟,得到笔录,才让他休息。一小时后,又把付存绪叫醒。

    此外,案卷中付存绪的多份口供内容也可以看出办案人员疑似对其指供逼供。其中一份笔录中,付存绪开始做无罪自辩,但后来就出现“不说话”、“哭”、“你们怎么说都行,我按手印就是”这样的表述。

    1991年12月6日,付存绪案在宝鸡市中院一审开庭。庭审一开始,付存绪即称自己的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的结果。

    一审律师李福林让戴着脚镣的付存绪走出被告席,沿着法庭走几步,又现场量了他的身高和脚长。此前有证言称,受害人之父将女儿交给一个身高1.6米左右,驼背的男子。“大家都能看出来,付存绪不是驼背,他实际身高约1.72米。此外,案发现场留有一个27厘米的右脚鞋印,这与他的赤足大小才一样,如果穿鞋,肯定大于27厘米。”李福林说。

    李福林认为,此案证人证言与付存绪的身体特征存在明显的矛盾。“除了付存绪的口供,没有能直接证明他作案的物证。”

    律师还提出,第二作案现场离死者近五米处一土块上的血迹,这个血迹既不是受害人的,也不符合被告人的血型。血迹究竟是谁的?侦查机关亦未作出合理解释。

    1991年12月18日,宝鸡市中院对此案作出刑事判决,认定付存绪于1979年12月20日在马家沟浇地过程中见路上有上夜校的女孩,遂起强奸歹意。后于21日七时许,在二队配电房附近遇到受害人,尾随行至学校附近,将受害人拖入路旁并实施强奸,受害人因窒息死亡。宝鸡市中院认定付存绪犯有奸淫幼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时任凤翔县检察院刑事科科长的严明堂,今年已是87岁高龄,他曾在批捕前后两次提审付存绪。

    2018年5月26日下午,严明堂仔细看了付存绪的申诉代理律师所写的材料。“这个案办得真可笑”。严明堂说,“这个案子县里没有决定权。是上面下来的一个副检察长办的。”

    时任凤翔县检察院书记员的王志鹤于1979年调入该院,他表示,当时检察院只有5、6个人。“这个案子只有案卷,再没有什么,一个物证都没有。上上下下退了几次补充证据。市法院开庭后,还请示省法院,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折中判处死缓。1983年严打,凤翔县有个案子四人都判死刑。如果有证据,还能不处理吗?”

    付存绪一直不明白自己被判死缓的理由和依据,他瞪着眼睛,忿忿不平,“这是哪门子的折中法?”

    临别时,王志鹤叹了口气,握着付存绪的手说,“这个案子有很多可挖的疑点,我们当时也没有办法。”

    在凤翔县公安局看守所被关押期间,付存绪的脖子上长了个瘤子。起先只是麦粒般大小,后来肿大得像鸡蛋,压着脖子上的血管。

    “头昏眼花,我整天躺在床上嗷嗷叫。就想着快审快判,早点治病保命。”付存绪说,看守所里不给他做手术,必须转移到监狱才能治疗。因此,一审宣判后,他没有提出上诉。

    入狱后,付存绪并没有停止反抗。两次手术后,脖子上的肿瘤已经治好了,他写了一封封申诉信,向司法部门诉说冤屈。

    监狱是个“连鸟儿都要躲着飞的地方”,不分日夜,付存绪满脑子都在想办法尽快逃离这里。有时,他一天只吃两个馍馍,拿剩下的食物和狱友换来纸笔继续写材料。

    狱所之外,付存绪的家人也承受着牢笼般的束缚。

    付存绪的侄女付媛媛回忆,小时候,家里经常会来一位老太太,一手拄拐杖,一手拉着小孙子,晃晃悠悠的进来了。每次来,奶奶都会嚎啕大哭,那哭声好像天要塌了。

    一个盛夏的傍晚,她们又在说同样的话。老太太说:“那事不是你娃做的,你娃在里头冤屈,你不救他,谁救哩?”奶奶瘫坐在地上,捶胸顿足:“我娃可怜,我娃冤屈没处说……”

    有时,村里几个伙伴一起玩游戏,为一些小事打起架来。明明是对方理亏,人家大人张口就骂付媛媛姐弟,拽着孩子边走边说,“叫你们别和那家娃耍,就是不听,小心哪天在没人处把你害了!”

    后来,付媛媛知道了,只要是母亲在厨房忙这忙那的,炒熟面,做辣椒酱,切肉做臊子,几个姑姑拿来绣好的鞋垫、布鞋,就是要准备去监狱看“那个人”了。

    付存绪入狱后,弟弟和大外甥因政审不通过无法参军。1997年底,其母因心脏病去世。
    2008年刑满释放后,付存绪独自住在弟弟家的机械加工厂里。他几乎从不主动和别人来往,四妹住在隔壁的小区,他一次也没去过。“我是个没用的人,连累了三代人,九个家庭,我心里有愧。”付存绪说。

    2016年,北京律师金宏伟、陕西律师常玮平开始代理此案的申诉工作。

    两位律师实地走访,找法医专家求证后,发现该案存在很多疑点。“起自混乱的侦查,终结于原审机关错误的认证。有明确的可以排除付存绪作案可能的证据,原审机关未予采信。此外,强奸的核心犯罪事实,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

    金宏伟举例,原审采信的证人证言,取证时间为案发十年之后,且上述证言均为代签,即被采信的证言自身真实性都无法查明。而本案里,被害人手电、书包、课本这些隐蔽性证据,侦查机关均没有找到。

    据案卷记载,1980年1月1日,陕西宝鸡公安局送检受害人阴道分泌物纱布,检验是否含有精斑。半年后,送检付存绪唾液。最后确定两者均为非分泌型。

    金宏伟解释,“非分泌型”检测的本质是一种血型检测,其结论仅仅是种属认定。即便检测均为“非分泌型”,也不具有锁定作案人员的特异性。

    付存绪一趟趟申诉,又一次次失望归来。“有时连门都不让进,进门了就问有没有新的证据,一听没新证据,就让息诉。我被冤枉了,还要自证清白吗?”

    后来,他想到,只要能做DNA鉴定,再与当年的阴道提取物进行DNA比对,就能真相大白。
    付存绪又开始四处跑,要求司法机关做鉴定。

    律师金宏伟说,这落入一个“死循环”。按照申诉机关规定,鉴定只有启动再审程序才能做。“不做鉴定,就没新证据,只能被驳回再审申请。不再审,又没法做鉴定,没新证据。”
    付存绪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今年5月中旬,他写了一份遗书,要求死后留下自己的毛发。他说,无论案件是否再审,只要做DNA鉴定,这些证据永远都能证明他是清白的。

    一个错案,有可能毁掉的不仅仅是案件当事人的人生,更是司法公正的公信力,有错必究,这是我们一以贯之的原则。

    对于因各种原因而遗留的存疑案件,希望有关部门本着“疑罪从无”的法治精神高度重视。

    纠错,还的不仅仅是当事人一个清白,更是司法公正的阳光普照!

  • 武汉周少荣留下遗书准备再次进京上访

    尊敬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您好!
    我有重要事向您汇报。7月28日是公安局局长接见日,我本人多次到接见日去见局长,汇报我的案情真实情况,都被武汉市公安局李震处长和刘学峰科长拦下,让我的案情被他们歪曲复杂、错位了案,案情长达十年之久,这就是我死不瞑目都要把案情真实情况告知最高人民院长的目的。2014年6月5日到北京用命来检举武汉市公安局信访办李震处长和刘学峰科长合谋把我的案情歪曲陷害,故意暴力对待我致残老人,为了讨个说法我只能借钱保命,我的案情长达十年之久,一路艰辛用生命与执法官员抗战,我多次在执法部门昏倒抢救过无数次,治疗费用累计八十多万元,因我不死执法部门不会跟我重新查办案情。
    我于2014年6月5日到北京走正常的法律程序,在北京呆了一个多月,武汉市政法委(陈才建)敷衍我们回汉处理案情,等我回到武汉后,去找执法人员,他们就不理睬了,打电话也不接。我们出于无奈再次去买到北京的8月10日的火车票,再次到北京用死来启动我的案情,请院长核对骗人的铁证。
    这个陈才建是硚口区政法委官员,从07年开始就开始骗我,一切一切等回到武汉再办理。可每次回来,都是像这样不理不睬,这次是因为我第四次中风失忆不认识他,也不记得以前的所作所为,是他自己提醒了我,想起以前的事情,他的电话是15801509101,这个人在7月10日早晨我打电话跟他讲的时候,他就说,我如果到中央门口哭死的话,就会有人抓你的老公桂银阶,就没人管你的死活。
     
     
    尊敬的省长、市长、硚口区区长、武昌区区长:
    我是对武昌区人民法院包庇黎园医院的一个车祸病人,害得我九死一生,又被硚口区政法委毕副书记指示硚口区人民法院行庭庭长和谭毅法官、民庭庭长和柳青法官陷害,九死一生。现在又被武汉市公安局信访处处长李震、刘学锋科长逼我的儿子将我关到养老院,后养老院里死了六个老人,被我看到了。
    我老公桂银阶将我救出,两年八个月,不让我举报,我只好到北京以死来检举他们,2014年7月10日,被硚口区政法委陈姓官员,也就是以前一直被他骗到现在的一个骗子大王,把我从北京骗回后不解决问题。我只有再次到北京以死举报他们,他们可能也要报复我,整死我,我如果出现意外死亡,那就是这个骗子大王策划的,还有公安局的信访处处长李震、刘学锋科长,都是他们策划的。我上车之时,吃了从美国带回来的保命的药,绝对不会发生意外的。如果发生了意外,那就是他们策划的这起死案,请求省长、市长、硚口区区长、武昌区区长为我主持公道!
     
    立遗书人:周少荣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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